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

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

效力

定金和订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城市买房。由此也会产生很多纠纷,在房屋买卖时出现的纠纷主要有购房合同纠纷、不能按期交房纠纷、违约纠纷。本文就购买房屋时的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

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

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

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

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

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

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

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

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

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

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

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

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消费者与开发商即使签订了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也还只是一种意向书。在房屋实际交付时,双方须另行签订正式的房屋买

卖合同。购房者只有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了购房款、拿到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后,才能向主管部门申办产权证。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 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 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本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位于第______ 层,建筑面积 _ 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为_____ ;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 年_月 _ 日至 ______ 年_月_ 日 止。 第四条价格。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总 金额为(币)_亿_千_百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_ 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 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 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 页,一式 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签于签于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合同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1、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定金的担保作用的体现: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对那一方均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可能收不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起到了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

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标准版)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 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 ±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比例

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比例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 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你知道这个比例是多少吗?以下是的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比例,欢迎阅读。 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比例: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 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 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

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 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

合同法履约定金[工作范文]

合同法履约定金 篇一:签定金合同需谨慎履约定金变订约定金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 签定金合同需谨慎谨防履约定金变订约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案例分析】 20XX年3月,王某与李某约定,前者以万元购买后者房屋,并交付定金的6000元,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定金收条一张。后因李某反悔拒绝订约并将案涉房屋另售他人,王某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其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律师意见】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专业意见:收条虽载明了

房屋产权证号及房屋总价款,但未对房屋面积、四至界址、房屋价款及房屋交付时间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时间等主要条款形成书面约定。故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李某已订立房屋买卖协议。李某收取的6000元不是合同履行定金,而是订约定金。王某可选择订立合同或放弃定金,李某也可选择订立合同或双倍返还定金。李某在收受王某定金后拒绝与王某订立合同,而与案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收受全部购房款,构成缔约违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案中,因王某未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故对王某提出的依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继履行的诉讼请求,法院很有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 篇二:合同法中关于定金和订金的解释 合同法中关于定金和订金的解释 :时间:20XX/10/22 合同法中关于定金和订金的解释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合同法中关于定金和订金的解释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简单版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简单版 买卖的一但发生纠纷就很麻烦,只有在交易前写好合同才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一份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出guo为大家的“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范本简单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出售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预购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_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 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

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 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七条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 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契税(10)产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一(标准版)

编号:GR-WR-56335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一(标 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一(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 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产及车库车位一起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车库、车位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车库、车位及附属建筑物价值为人民 币:大写壹元整即人民币小写:元。因乙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元整,甲方在拿到乙方给付的三十一万元购房款(含定金十万元整)后当日即将房产、车库及车位贷款还清,并在当日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诸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在甲方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同时将购买上述诸产权的余款元整交付甲方,至此,乙方的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古人有云:“一诺千金”。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下有关定金和订金的知识,提防被骗。 在签订合同时,有很多人容易混淆“定金”与“订金”二字,要知道即使只有一字之差也可能使当事人蒙受损失。

一、定金是什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房屋定金合同

房屋定金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 预购方) 丙方:(中介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 为: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_______房屋定金。其余房款以________的方式付清。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的定金,由丙方暂时保管。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丙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天,乙方于20___年___月__日前到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付房屋中介佣金1.25%,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坐落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一套出卖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的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共计元整。 2.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先甲方付款元,待甲方搬迁完毕后三日内,乙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双方责任 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的十日内完成搬迁,并保证其出售房屋为其完全独立所有,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任何与该房屋有关联的第三人不得就本房屋主张权利。 2.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不能按时完成搬迁并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 付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共计元)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共计元)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本协议所涉及的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均为一次性付款,若甲方或与甲方有关联的第三人再就本房屋主张权利、价款、补偿等,甲方应向乙方返还购房款、搬迁费、补偿费等共计元整,并且支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2018年最新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

什么是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 (一)定金的概念和特征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 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 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以下的特点: 第一,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定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定金,适用于债务不履行的 行为。换言之,定金具有惩罚性,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第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其基本内容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定金。此种责任不仅能够有效地制裁不法行为,而且能够起到督促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作用。 第三,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条款也不能生效。主合同消灭,约定的定金也发生消灭。 第四,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的成立不仅需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而 且还必须要有定金的现实的交付行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 而实际上未支付,则定金条款不生效,不能适用定金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以 支付定金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当事人未支付定金,但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 同或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则应视为双方放弃了以定金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 约定,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合同已生效。 (二)定金的法定比例 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这 一比例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比例超过了20%,并非整个定金条款无效,而只是超过部分无效。例如,双方约定的定金 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5%,则超过部分的5%为无效。 (三)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合同需要交了钱才生效

定金合同需要交了钱才生效 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下面由学习啦为你详细介绍定金合同的相关知识。 【网友咨询】 已签订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_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相关阅读: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得区别 古人有云:“一诺千金”。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它就就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得承诺。而在合同中经常会出现“定金”与“订金”一词,有些人却傻傻分不清,让别人趁机钻了空子,白白蒙受损失。下面小兔就为大家普及下有关定金与订金得知识,提防被骗。 一、合同中定金与订金得区别 定金,就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得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得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得额得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得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就是作为债权担保得一定数额得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得担保方式,目得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得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得数额与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得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得"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得解释",定金得类型与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就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得签订。订约定金得特点就是,其法律效力得发生与主合同就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得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得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得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得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得,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得交付构成合同得成立或生效要件得,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得性质。但就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得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得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就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得代价,即支付定金得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得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得就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得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得损失大于定金收益得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得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就是指以定金得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得补救方法而约定得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得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得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 一就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得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得落空得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就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就是合同得目得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得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三就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得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得,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得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得,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就是不明确得,也就是不规范得,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

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号),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合同法常见问题

合同法常见问题 1、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答:我国合同法在第12条明文规定的主要有: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③质量和数量;④价款或酬金;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 ⑦解决争议的方法。 2、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除去上述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之外,《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12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3、与别人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对方的主体资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导致的结果:一是无效;二是效力待定。二,双方约定的标的物必须合法。三,内容要合法。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现为不能够有恶意串通的情况、不能违法社会公德的情况、不能欺诈、胁迫对方等的规定。 4、签订合同的主体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答: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需要时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或者是16-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人。 如果是法人,除去注意其工商登记材料外,还需要注意是否满足特定经营的资格,如烟草公司可以进行烟草的交易,建筑公司有资质等级,医药公司能生产什么药都是有规定的,不满足此类规定是不准许签订特定合同的。 5、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1)仅仅有双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2)仅仅有双方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合同是否有效?(3)双方加盖的公章属实,一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伪造,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答:前两个问题,都是有效的,因为签字和盖章是选其一。至于第三个问题加盖双方公章,且都属实,合同应该已经生效了,就是不知道哪个法定代理人是出于什么目的来伪造,如果符合法定的合同无效的要件,则此合同是无效的,且为自始无效。 6、口头协议具有的法律效力是不是需要第三者的证词,录音是否有效? 答:口头协议是君子协定,不发生争议不需要第三人,如果发生争议就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录音是最为常用的。录音也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一种。 7、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

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 “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以下就是的合同法对于定金的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法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买受方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分清自己交纳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数。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xx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xx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买卖房屋定金协议书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样本(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样本(示范合 同)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样本(示范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_____万元,

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煤气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事宜的相关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方承担,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乙方违约定金不退,甲方违约双倍赔款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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