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和意外险报销办理流程

大学生医保和意外险报销办理流程
大学生医保和意外险报销办理流程

大学生医保费用报销流程

一、 校外医药费报销流程

说明:1、每年度首次需满300元以后方能报销(即每年起始自付段300元)。

2、年度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为计算标准。

3、就诊医院必须为公办医保定点医院。

二、 住院医药费报销流程

说明:同学一旦入院,请立即按上述流程到医务室办理住院结算凭证后再去医院结算住院

费用。如果全部用现金结算则享受不到医保待遇。用住院结算凭证结算住院费用,去除自己应该承担部分金额外,其余是医保中心直接与医院结算。

三、 外地同学节假日回原籍急诊住院报销流程

说明:外地同学节假日在原籍住院必须是急诊住院,普通疾病住院上海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四、 大学生大病门诊报销流程

说明:

大病门诊申请单开具一次的有效期为半年,费用每次看病立即减免,如要收取的费

用是医保不能报销的部分。

大学生意外险报销流程

说明:1、大学生意外险必须是本人交了30元参保费,保险日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

月31日为止

2、大学生意外伤害就诊的医院,必须是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

3、在外地发生的意外伤害后就诊,也必须是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

上海建桥学院 医务室 2014年11月3日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关于大学生医疗报销流程说明 1、门诊 a、校内门诊 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按照80%的比例现场核报,无上限 b、校外门诊 (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 凭病例到校医务室就诊---经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II)投保后购(领)病历本---夜间或急诊到校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补签校医务室同意转诊意见---每学期第三个月到辅导员处填写粘贴报销单---医保办按70%的比例,每学期上限150元核报,每学年300元---后勤财务科核发 ***特别提醒***:未经校医务室同意而擅自校外就医购药的,不予报销;校医务室无法第一时间审批转诊情况的(如急诊,夜间等),务必在校外门诊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校医务室备案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由校医务室补签同意转诊意见,未补签校医务室转诊意见的,不予报销。 2、住院报销: a、在校期间:携带身份证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主动向医院说明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用参保身份住院,待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报销结算。 出院后请准备以下资料尽快上交,用于商业保险的二次报销: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出院记录(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检查报告单、手术治疗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b、寒暑假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异地实习期间可到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到校后,再将以上资料(非武汉市内医院另需医院等级证明一份)尽快上交,跨省、跨地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以下几种情况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请同学们注意: *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非寒暑假、异地实习及休学期间到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大学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一、医保政策要点 1、医保全称为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 筹资方式,是青岛市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除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可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保障,以及部分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障。 2、2017 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110 元/人,比 2016 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均提高10元,财政每人补贴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青岛市户籍学生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属于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 3、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是无门槛的,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可参保。学生自愿参保,费用自理,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4、保险年度自每年 1 月 1 日至每年 12 月 31 日。(其中,新入学大学生按规定缴费后,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5、相对于 2016 年,2017 年度个人缴费增加 10 元后,保障变化:(1)财政补贴提高 40 元(2)大病医疗保险中超限补贴支付比例由80%调为 85%,大额补贴支付比例由 65%调为 70%。 - 1 - 1页

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 二、报销标准及流程 1.门诊统筹报销 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只需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2、意外伤害报销 凡是意外伤害需要报销的情况都要经过意外伤害审批,可咨询审 批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报销程序,如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学生可说 明情况,经学院、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用于报销,具体可咨询学生处教 - 2 - 2页

医疗保险证明格式范文医保报销情况说明写(格式)

医疗保险证明格式范文医保报销情况说明写(格式) 医保报销情况说明范文如下: 尊敬的领导: 我叫×××,是×××学校的一位老师,今年38岁。 我于20XX年11月份在×××学校打排球时不慎扭伤左足,当时脚有点痛,后自行购买云南白药喷雾剂外用,疼痛较前稍好转,后未予以重视未曾就诊治疗。20XX年2月13日曾就诊常宁市中医院门诊部,查左足正侧位未见明显异常,未予以其他特殊处理,后自行触摸发现左足跟一肿块,大小约2cm,行走疼痛加剧,后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足跟腱改变,左踝关节积液,需住院进行手术。 为了医疗费的报销问题,我和我的家人先后多次来到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但两处都不予授理,我病情越来越重,左脚行走也颇感吃力,医生也告诫我应尽早治疗,否则,有后顾之忧,万般无奈之下,我住进了医院,动了手术,个人自己结清了所有费用。

我是一名在编教师,每年都按国家要求交纳医疗保险,为此,我恳请领导根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落实我的医疗费的报销,本人及全家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9月28日星期日 医疗保险,(medicalcare),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是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单位在职证明范本一: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一、如何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学生入学后根据自己在校年限向所在学院缴纳相应保费,并提供自己身份证号码、班级编号、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二、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需缴纳多少钱?怎么收费? 答: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4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一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按照高校所在统筹地区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补助标准执行。省属高校大学生(我校是省属重点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各补助50%”。根据《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号】,2010年度大学生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155元,其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承担35元。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都有哪些医疗保障内容? 答: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驻长高校大学生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春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一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四、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怎样? 答:大学生发生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应当持《长春市社会保障卡》到长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各级医疗机构均为1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住院补偿比例:1万元以内为75%、1万元—5万元为80%、5万元—8万元为85%;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及商业理赔流程表

学生生病办理报销流程

注意事项 住院费报销的同学们请在每周四、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到南区教学楼8号楼一楼(102室)计划财务会计室进行办理。操作过程中注意如下事项: 1、生病需要住院的同学,请同学持医保卡到南昌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住院医疗保险 待遇。 2、住院时需及时出示医保卡,缴纳一定押金办理住院手续; 3、因急诊或个人原因住院当天未携带医保卡,务必在24小时之内及时办理补刷卡手续。 4、在医院就医时,医保卡不知何故刷不成功的,可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等相 关证件,到南昌市子固路7号(医保大楼一楼服务大厅或二楼居民医保科)咨询相关医保卡信息事宜;如果不去医保大楼解决刷卡问题的学生,也可以个人自行先垫付住院费,等出院后再将住院发票、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5、因异地就医或其他客观原因未能刷卡的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其后将住院 发票、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6、用医保卡看病住院的同学住院资料不需要再重复办理医保报销;只要将“住院发票、 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到财务办理商业保险填表,报销程序按流程图操作。 7、住院发票上的姓名要与住院发票的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 明、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的姓名一致。 8、发票上的出入院日期要与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或出院证明上时 间一致。如日期不一致请到医院在有错误的单据上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住院发票

2017年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

2017年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 大学生医保报销 一、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大学生因疾病发生的起付标准(300元)以上的住院医药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分段累进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30000元。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二、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 第一,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

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第二,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第三,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第四,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的明确划分,最重要是让大学生在自主缴费的时候做到“心中有数”,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医疗保障的项目进行“投资”,减轻自身不必要费用负担;其次,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的明确划分对于高校而言,也减轻他们的压力。高校不需要统一要求学生缴纳一定的费用,免去了收取费用和学生抱怨缴纳费用过高的麻烦,以及后期学生声称不知费用去向的误解等等。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 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

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报销程序说明 2009年9月湖北省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院组织在校学生每人交纳20元参保,报销比例为最高上限10万元。同时学生在入校时还参加了商业保险。学生看病花费医疗费用时可在医保和商业保险分别报销(先医保后商保),报销具体程序如下: 一、住院报销 1.在武汉市内医院住院治疗的 从2010年4月1日起,已参加医保的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即可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含200多家市立和社区医院)住院就医,出院时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住院费用。医保报销后余下费用拿报销后的分割的发票可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2.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住分割单院就医的,自己垫付全额。出院后需准备下列报销材料, (1)费用单据(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临时、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医院等级证明 (7)外地就医证明(由所在院系开出证明材料:外地就医原因)

材料备齐后交到校医院二楼医院办公室。此种报销需60个工作日,市医保中心报销到后会开出“分割单”,即可持此“分割单”到校财务处报销商业保险。 二、门诊报销 学生一般疾病到校医院治疗,按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需到校外就医的由医生开出转诊单,所花费医药费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三、重症门诊报销 重症病症为以下十种: 肾透析 100000 元 肾移抗排 100000 元 肿瘤放化疗 100000 元 高血压Ⅲ期 4000 元 糖尿病 4000 元 精神病 1600 元 重症肝炎 4000 元 帕金森 1200 元 红班狼疮 2800 再障性贫血 8000 元 办理重症疾病申报材料清单:

大学生医保

一、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变迁 我国上世纪50 年代初期实行了大学生公费医疗。1989 年国家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明确将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纳入公费医疗体系。 由清华学生张春鸣死亡看高校医保制度 2004年,清华大学学生张春鸣因腹泻至少4次到校医院看病,校医院诊断为肠炎并不同意转院,被拖了将近4个月后,张自费到北医三院确诊为肠癌晚期,在昏迷中离开人世。据医学资料显示:肠癌如果发现早,手术后有存活希望。校医院为什么不同意转院?是因为当时实施的一项政策:北京市大学生所享受的公费医疗,政府承担80%,直接划拨给学校,剩下的20%,由学校和学生负担,学校视自身经济情况,决定全额或部分报销。由于学校顾虑“剩下的20%”主要由学校支出,更由于政府承担部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所以校医就不能不在用药标准、同意转院上动心思。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低标准,全包式”的医疗保障体制,早就有了从根本上改革之必要。 我国大学生公费医疗近年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覆盖面窄,公费医疗制度只适用于公办高校和一些科研机构所招收的大学生,不少民办高校、行业系统所办高校没有公费医疗,因此这些学校的学生没有制度性医疗保障,看病一直是自己出钱;二是统筹力度差,当前公费医疗拨款大多由政府按扩招前的学生规模拨付,资金有限(有的高校平均在每个人头上只有10几元钱),而且由学校包干管理,这导致一方面各校的公费医疗待遇差别较大,另一方面,缺乏互助共济机制,大学生难以享受社会的医疗服务资源;三是保障范围小,目前公办高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往往仅限于在学校校医务室看普通门诊,在校外医院求诊住院、报销受到很大限制,当学生遇到重大疾病时,学校无力承担巨额医药费开支,有的学校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大学生医保指南 1. 市民卡(医保卡)的用途 南京市民卡(医保卡)拥有公交IC卡,中国工商银行卡及医保卡功能。 2.大学生每年度缴纳医保费的标准是多少,政府对大学生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执行,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目前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助将按照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个人缴费原则上有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由南京市医保中心审核核定为低保后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应在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所在的高校统一组织参保,并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所需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每年10月25日后入学、转学的大学生,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大学生参保后如何缴费? 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缴费,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收取缴纳。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6.大学生参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人身意外伤害、产前检查及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为

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住院待遇。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大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 (2)门诊大病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 (3)生育待遇。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4)门诊待遇。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即按照当期学校参保缴费人数及定额标准,一次性按包干经费拨付学校,由学校统筹使用。大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产前检查、人身意外伤害等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

学生公费医疗报销须知

学生公费医疗报销须知 首都医科大学系北京市属高校,统招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医疗费报销执行《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京卫公字[1990]第100号相关规定要求。公费医疗办公室负责医疗单据的收集及初步审核,上报到北京市医保办最终审核通过后完成报销。 具体如下: 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人员:国家统一招收的本科生、公费硕士生、 博士生;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时间:入学取得学籍至毕业年度的6月1日止。 三、报销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每月1日(校本部学生)、15日(临床学生)。遇节、假日顺延至恢复工作第一个工作日(即上班第一天)。 四:报销地点:公费医疗办公室(校医院208室),负责人:于老师。 电话:83911249 五、享受医疗费用公费报销条件: (一)门、急诊就医 1、普通门诊: 1)校本部学生看病须先到校医院就诊,如果需要进一步诊疗,由接 诊医生开具转诊单后去友谊医院就诊,转诊单1周内有效。未经转诊自行到友谊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2)临床医院的学生可以在本人所在实习医院和友谊医院就医,不需

转诊证明。其余要求同在校生。 3)如病情需要到其他医院就医,需要在友谊医院开具《北京市公费 医疗转诊单》后才能就诊。 2、急诊:必须到北京市市属公立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央属、部属、军队所属医院及救护车急诊费用自理。 3、提前登记事项:如病情需要做大型检查(单项180元以上):B超、CT、核磁、肠镜、胃镜、幽门螺旋杆菌呼气试验、超声心动、过敏原筛查等,在交费前需持病历、医院开具的检查申请单到公费医疗办公室登记申请(临床生请电话预约办理登记时间,以免空跑),经核准后方能去交费检查(急诊除外)。 (二)报销需提交的材料 1、普通门诊:学生证、转诊证明(急诊除外)、《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并附明细单及处方(友谊医院只需要提供草药处方)。 2、急诊:急诊病历,加盖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并附急诊处方; 3、如有大型检查须提交检查诊断报告单;费用超过180元的化验需提交化验结果。 4、所提交单据按就诊日期顺序整理。 5、填写齐全的报销单。填写要求见《医疗费报销单填写须知》。(三)医疗费单据报销期限 《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3个月内有效,年度最后三个月的单据次年1月为最后报销期限,过期不报。报销时材料不全的必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门诊 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 (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 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 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 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 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 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 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 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4)住院生育费用报销:请务必提醒学生在生产之前到社会中心医保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在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例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 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 说明,并加盖公章。

大学生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大学生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学生医疗保险,一般是学生在学校里统一购买的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包括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幼儿。保险责任基本包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疾病身故保障和住院医疗保障。其中,学平险是最低保障。学平险保费较低,年缴保费50元左右,兼顾身故及医疗保障责任,是最简单、最便宜的人身保障险种,属于低缴费高保障。 我们也可以办理团体意外险,缴费相对高一些。当参保学生发生疾病或意外时,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学生可凭借相关证件到所选择医院医保办(科)进行救治。 那么,学生医疗保险是如何报销的呢?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又有哪些呢?对此,作为业内知名品牌的招商信诺人寿保险的从业人员整理了关于理赔手

续所需提供的资料与注意事项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与大家一起做份分享。 大学生医疗保险理赔手续所需提供的资料与注意事项: 1,出事后的五天内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热线。 2,普通门诊,保存好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各项收据等。若是住院,保存除门诊病历外,还包括入院病历、出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收据及费用清单等。 3,提供学生的在校证明(校方出具并盖公章)。 4,校方提供保单原件/复印件。 5,提供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定身份证明。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薄及监护人的身份证。 6,提出理赔申请,填写相关资料。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填写相关资料。 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报销情况: 第一种情况:门诊就医 在校医务室就诊的门诊费用可直接划卡报销。门诊报销必须是持有大学生医疗保险卡的学生在校医务室门诊就诊后划卡报销,自己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医保负担部分将自动扣除。暂时没拿到医保卡的新生拿到医保卡之后才能报销。另外,若是在学校医务室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能给予报销。

学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学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第一章医疗管理 第一条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大学生医疗保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财务处、后勤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以下简称“研工委”)及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医院,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制定、管理和协调。 2、校医院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医疗管理和医疗费报销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应报请校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并作出裁决。 第二条享受医疗保障对象。 在本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包括来本校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但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不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每年新生在取得学籍后,可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医疗保障;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第三条医疗费补贴凭证。 1、享受医疗保障的大学生一律使用上海大学学生证(及副卡)(以下简称“学生证”)。 2、在校医院就诊、转诊及报销医药费时,均须出示本人学生证。如无学生证者一律按自费处理。 3、大学生不得借用他人学生证看病,一旦发现,取消双方当事人医疗保障待遇半年。学生证如遗失,可按规定手续进行补办。 第四条:登记和注册: (一)学工办、研工委应于每年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将本专科、研究生新生中符合医疗保障制度的适用对象的名单交到财务处和校医院。 (二)学工办、研工委应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将符合医疗保障制度的适用对象,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的要求制作学生基本信息表,并交到财务处和校医院。

大学生医保规定

大学生 日前,市政府召开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工作会议,部署4月1日起实施《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这是本市切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实现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统一医保待遇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只覆盖本市31所公办高校及20所科研院所的本专科大学生(含研究生)约37万人,而民办高校、系统行业办高校的本专科生以及各高校的高职生等近14万普通高等教育学生未纳入制度性医疗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大学生公费医疗实行高校自管的办法,各高校学生实际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别较大,以及大学生一旦患大病重病社会共济能力较弱。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市出台了《若干意见》,完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新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三个“一视同仁”。以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生为主体,按照部属院校与地方院校、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本地生源与外地生源一视同仁的原则,将制度覆盖到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简称大学生),实现本市51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生医保制度全覆盖。二是在管理上实行集中保大病、分散管小病。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两级管理:对住院和门诊大病实行全市集中统筹管理,保障方式由原来的学校保障转型为社会保障,提高保障能力。《若干意见》规定:大学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分别是300元、100元和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大学生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简称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对普通门急诊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学校管理、专款专用、超支分担”的院校管理方法,继续发挥学校的管理作用。大学生在院校内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90%;在院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院校支付不低于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三是明确各方责任,合理确定管理与经费分担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逐步增加投入,确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医保、教育、财政各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管理工作。各高校承担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保障的具体管理责任和超支医疗费的分担责任。大学生则应增强费用自控意识,承担少量自负医疗费,减少浪费,促进合理就医。四是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方式的作用。为了切实减轻少数患大病、重病的家庭困难大学生的医疗费负担,《若干意见》要求各院校建立大学生医疗帮困互助金,或将医疗帮困纳入院校帮困助学的补助范围,对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的大学生给予帮助。同时,继续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鼓励大学生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 为了健全本市医疗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的基本医疗,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现就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保障对象 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稿)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8 号)、《关于规范2013学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88号)、《云南省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暂行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3〕232号)、《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11号)及《关于提高201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对原《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校学发〔2008〕33号)进行重新修订。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熊术新 副组长:王晓萍杨晓红

成员: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后勤集团、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并及时处理医保实施过程中的突发和特殊事宜。财务处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主任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医保的副处长和校医院院长担任,成员为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负责办理各类参保学生个人信息的登记、录入、变更及注销手续和日常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校医院负责学生普通门(急)诊的就医管理,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协助省医保做好学生住院及大病就医管理工作。 二、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我校在云南省医保中心参保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州市分校学生、在职研究生、留学生不在此列。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及缴纳 每学生每学年 110 元(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按国家

学生医保报销上交材料的有关说明

大学生医保报销上交材料说明 一、参保大学生住院情况说明: 1、在济南市医院住院的要求一律使用医保卡。 2、没领到医保卡的住院时先打医保办电话:80698523开通无卡证明,出院结账时直接报销。 3、每年的9月1日——12月31日是医保交费期,在9月1日后和学生保费交医保办之前这段时间需要住院的,住院结束时不要结账,需要挂账,学生保费上交医保办后再到所住医院的住院部办理结账手续。 4、如所住医院坚决不同意挂账出院的,根据以下要求交纸质材料(前四项),并写一份情况说明(见模板1)。 5、异地(济南市以外的医院)住院的根据以下要求交纸质材料 住院报销需交纸质材料: 一、发票原件 二、费用总清单(不要单日清单)。 三、住院病历复印件(盖有医院红章)。 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非假期回原籍住院的,需写情况说明一份(见模板2)。 六、要在非原籍异地住院的,必须有济南市三级医院允许并提供的异地转诊转院备案表。 七、异地住院的,所住医院等级是三级以下的,需有医院开具等级证明,没有等级证明的一律按照三级医院比例报销。 八、如有骨折材料(如支架、钢板等)费用的需提供材料的名称及生产厂家(有所住医院科室开具)。 九、如有输血费用的需提供血液化验报告单。 十、因意外伤害住院的需要写一份情况说明(导员签字,盖院系公章) 二、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准备的材料:(受伤后24小时内就诊的) 一、门诊病例 二、发票原件 三、费用明细(可以在药费发票背面写清药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写受伤过程(需导员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医保大学生门诊就医流程: 按照济南市社保局有关规定,校医院是我校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的唯一指定医疗机构,全面负责参保学生门诊医疗服务和门诊统筹经费的使用、管理。 1、校医院就医流程:挂号(出示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门诊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各项检查、治疗及处方—…缴费(个人自理40%)—…取药、治疗。 2、普通外诊就医流程:先到校医院就医—--视病情,经校医院医生批准,办理转诊手续—--到转诊指定医保定点医院(本市)就医—--留存好转诊单、发票、病历及相关材料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进行报销。 3、校外急诊(未住院者)--—就近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留存好发票(加盖急诊章)、病历及相关材料按校医院通知的时间进行报销。 4、每月的20——26日收材料(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校外门诊报销准备材料如下: 1、转诊证明(急诊的可不交转诊证明) 2、门诊病历 3、发票原件 4、化验报告单、检查单等; 5、身份证复印件(参照模板3)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流程 一、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下同)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同时兼顾普通门诊,其待遇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只须提供低保证明《xx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显示本人姓名及当年年审信息)即可享受该年度免费参保待遇。 二、大学生医保门诊待遇 1、校内门诊:按时续保,学生医疗账户会有50元/人/年,用于在校医院的医疗消费,超出50元的医疗费用自理。 2、校外门诊:只报检查费(其它费用自理),参保学生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每个保障期每生限报600元。检查费:单据上会显示检查费,无显示的只要显示化验费、B超费、放射费、彩色多普等拍片的费用都可报。 3、校内意外伤害 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门诊)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校内意外伤害如住院,在持卡住院报销后可在学校申请剩余金额报销。 4、其它:贫困生及大病学生医疗补助参见《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师后〔2010〕1号)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如何实现医疗报销 (一)住院医疗报销 1、急诊住院或择期住院 说明: (1)在南京市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未持卡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2)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如胸科、脑科医院等)无需办理转诊,可直接持“市民卡”办理入院手续。 (3)因急诊入住南京市医保定点综合性医院,如未带市民卡或未及时将卡激活,请向医院说明本人为参保学生,同时委托他人办理转诊手续,事后要求医院按参保人员办理入院手续。 (4)以下学生在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可先由个人垫付,事后由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除此四类学生外,如产生不持卡住院个人先垫付医药费的,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A初次参加南京市医保,且市民卡未发下前住院的学生。 B因实习、寒暑假在外地住院的学生。 C因住院周期长在宁无人照顾想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 D因病情确需转往非南京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学生。(须由南京市或户籍所在地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南京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只可转北京、上海两地)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及医疗报销细则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及医疗报销细则 第一章医疗保障 第1条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由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镇居保)与学生系列保险组成。前者是上海市政府为学生提供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后者是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的商业性医疗保险。学生系列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建立在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基础上,是对大学生城镇居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 第2条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还包括大学生医疗帮困基金,对符合困难补助标准大学生的个人缴费、门急诊起付线及对个人自负医疗费(含治疗大病重病所需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有困难者给予帮助。 第3条大学生城镇居保实行个人缴费制。享受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障者,按规定缴纳每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用后,从2011年秋季入学起始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2011年秋季前入学者按原大学生医疗保障规定执行)。补充性医疗保险(大学生系列保险)的缴费与补充保险的各项内容,可参照《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系列保险的若干规定》。 第4条大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具有明确的享受范围及使用规定,接受上海市财政局、审计局及医保局的监督检查。享受大学生城镇居保者,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管理、规范审核、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发生违规操作的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大学生城镇居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第5条大学生城镇居保的适用人员: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适用在我校就读的非全日制学生或非本校学生、已享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及自费就读的外国留学生。 第6条大学生城镇居保的适用期限:学生取得学籍、领取有效证件并缴纳年度医保费,可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2011年大学生城镇居保实施前入学者,注销学籍后即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2011年秋季后入学者,自注销学籍起至本年度结束之日(12月31日)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非因病休学,如因私或因公出境、兵役期间等学籍异动,按学籍异动类型暂停或停止享受本市大学生城镇居保。 第7条大学生城镇居保的适用范围:大学生城镇居保享受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按照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卫生局有关文件执行,但不实行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分类自负。以下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健康体检费、疫苗接种前检查费、救护车费,各类矫形手术,美容、镶牙、洁齿、治疗秃发、植发、植皮、斗殴、酗酒、吸毒、自残、不孕不育症、交通事故及其他医疗费票据上标明的“非医保报销范围”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均不属医保享受范围。 第8条大学生城镇居保参保缴费:大学生实行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本市学生居医保标准执行,并随本市学生居医保标准同步调整。

化疗费用医保能报销吗,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一、化疗费用医保能报销吗 化疗费用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不是全部报销。1、如果肿瘤患者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只能按一定比例进行事后补偿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如果肿瘤患者参加的新农合,那么报销比例一般在80%。2、如果肿瘤患者去异地就医的,报销的比例要小一些,比如新农合,本地就医报销8 0%,异地就医报销30%。可能有的城市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会更低。3、在我国医保特殊门诊中,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费用早已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进口的化疗药物一般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二、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又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又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第一,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 第二,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第三,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第四,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深圳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深圳市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事项内容: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办理住院医疗保险业务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 条件: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收复印件,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复印件); 2、参保人缴费银行存折(收复印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户籍所在辖区街道办社区或社保机构征收窗口,社保局办事窗口地址详见附件。咨询电话:12333。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关: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电话:12333 事项程序:

1、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大学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2、申请参保的大学生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e915577662.html,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 3、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备注: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时限: 1.9月5日至11月15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统一托收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2.11月15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20日(含20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20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法律效力:按规定足额缴纳应缴社保费后,可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非行政行为)不满的,可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该行政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收费:不收费 表格下载: 表格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年审年检:无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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