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P2P平台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那么,p2p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律伴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传统的电子合同(即"书面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而且手术签字和盖章还是合同真实性的证明。但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就不能用手书签名了,那如何证明合同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确定合同成立时间呢?我国的《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这一问题,而是规定,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外,合同成立可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可以约定使用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综上所述,现在电子协议是被法律认可的,但一定要正规,资料要齐全,投资理财重点要关注平台的模式与可靠性。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8379224.html,/

平台入驻协议 篇一:商家入驻合同书 商家入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订商家入驻(电商)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名词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电商【】:指乙方开发的网上购物交易技术服务平台,是乙方的重要项目之一。 2.网上域名使用费:是指甲方使用乙方(电商)网上商城二级域名费用2000元,该费用不包括网上支付涉及的银行交易手续费及配送费用。 3.网上货款:指买家使用城中成网上支付系统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所产生的货款。第一、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满一年后,未出现以下违规行为(如:上传销售非法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等),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合同继续有效(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城中成二级域名使用费)。

第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稳定的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网店技术、产品图片、价格上传、经营理念产品特色文化上传等服务;甲方拥有(电商)二级域名和使用网上商城的权力; 2、甲方应于服务开通之前,按照《(电商)网上商城入驻协议书》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网上商城域名使用费2000元。 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网店管理系统按乙方要求在(电商)网上商城建立网上店铺,经乙方审核,发布和管理商品信息。 4、甲方应保证其在(电商)网上商城中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5、甲方有义务对所售商品的售后提供服务。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网上每笔交易货款的5%,作为网络管理费用,用作乙方网络系统开发和平台技术推广等费用。 7、甲方保证其在(电商)的商品零售价格不高于在店铺销售的最低价格,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或删除该商品信息。第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网上商城的建设、维护、运行和管理,为甲方在乙方的网上商城发布商品信息及销售商品提供协议中约

篇一: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指出,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中,对于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强调到,需要按照《合同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这两种解除应该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个通知是准法律行为,是事实通知,只要能够证明已经通知到对方就应该生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对方有异议,此时异议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那么此时,解除效力从何时发生呢?是从诉讼完成,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生效时,开始发生解除效力,还是仍然从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呢?按照民法理论,事实通知是准法律行为,并且是单方行为,只要到达对方,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因对方异议而改变,对方的诉讼和仲裁行为只是对解除有异议,而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关的仲裁也只是对这一事实的确认,并不因此使事实通知的生效时间而改变,仍然以事实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合同解除。对于合同解除条件,一般从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就解除,发生解除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通知对方,或者采取必要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在解除时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并非简单的样态,根据《合同法》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此也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是承认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是并存的。 文章来源:/mlist2343/56213/篇二:租房合同书(有利于承租方) 《租房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原合同约定租金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还给乙方。 3.1付款方式为付,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共计元整,其中包括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的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 3.2 甲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3.3 在下一个付款周期到来前一个星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房租,依此类推。 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及网络费。4.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

“以买卖合同作为借款担保”的行为效力 2014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11)民提字第344号判决,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14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13)民提字第135号判决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两份不同结论的判决引起的争论点是:以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是否违法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规定指《物权法》第186条“禁止流押”条款: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禁止流押(质)旨在防止债权人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造成对抵押人实质上的不公平。 在(2013)民提字第135号案交易模式下,债权人通过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债务到期之前就固定了担保物的价值,且由于预售登记的存在,债务人不可能另行通过交易途径实现担保物的市场价值,房地产买卖合同事实上达到了“流押(质)”契约的效果,有违强制性规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借贷合同这种交易模式下,将买卖合同的债权作为借款债权的担保,属于非典型担保。其担保物实际上是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物权,物权法“禁止流押(质)”的原则自然应一并适用于这种非典型的物的担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根据该条第一款可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求;也就是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予认可。

委托销售合作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开拓业务,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生产研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雇佣关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条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销售甲方生产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代理区域 乙方只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境内进行销售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区域外进行销售,亦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甲方之外的同类产品(产品范围同上)。第四条销售价格 乙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应当不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产品价格详见附件一)。第五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只作销售产品使用)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产品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明; 2、提供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详见附件二); 3、可以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产品购销合同书、收款; 4、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5、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6、不可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区域内委托其他人代理销售同一产品;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应该每月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营销实施计划,确保 甲方能及时掌握市场动向,调整经营思路,开发新产品; 3、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应当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书范本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书, 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造成甲方所有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收任何销售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货款, 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 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 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8、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9、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在2日内将甲方材料交还给甲方。 第八条代理销售分成(包含委托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乙方分成= 第九条代理销售分成结算方式 当甲方每次收到所签产品购销合同书货款并抵扣完毕乙方预借乙方之宣传促 销费用后20日内,甲方将乙方之代理销售分成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 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第三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 内对第三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货款、定金,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货款、定金以及其它 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权。 第十一条 委托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有续签意愿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重新签订委托 销售代理合同。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怎么签约电子合同 才有效?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怎么签约电子合同才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电子合同是所有数据电文(电邮,短信,网页等)的一种,电子合同需要符合以下条例才能是法律意义的数据电文,一有所表现形式,满足随时调查,并自保存能保证数据完整,二生成,存储,传输可靠,保证内容完整,真实性,三具备可靠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签章,四能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时间等内容。从《合同法》可知道,电子合同只有满足以上四点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怎么签约电子合同才是真实有效的呢?在我们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副画面,签约电子合同的时候签约人双方明确权利与义务关 版式阅读软件,云签章,可信时间戳

系,由签约人或者被签约人发起签约电子合同,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线上签章,签字等形式,完成签约。可是单单是这样就可以是真正有效的电子合同了么?不难看出,电子合同是一种线下纸质合同到线上合同的表现形式,通过数据的形式在网络展现,电子合同数据完整性,客观性是无法被保证的,因为这份合同在签约之后,可能会遭遇到人为篡改,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不确定因素。面对这些风险,电子数据极易丢失破坏,这样会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真正保证电子合同数据真实有效呢? 据我所知,躬行就是可以保护数据的企业,为电子合同加密固化实现电子合同的安全。有兴趣可以点击躬行官网看看。 河南省躬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一家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以信息安全技术为特色,秉承"优质服务,互利共赢"的理念,提供软件与系统开发、信息安全保密、Web应用安全等开发和咨询版式阅读软件,云签章,可信时间戳

业务委托合同范本 篇一:业务合同、委托合同范本 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托从事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的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地面 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 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先期资金500万 元,后根据工程进度和决算付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应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矿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银行开 户证明 第五条甲方义务 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方式支 付乙方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设计图 纸、按时、保质施工,竣工后按相关预算结算工程款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其它事项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 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给 对方,同时解除委托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 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合同文本一 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站委托建设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甲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条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 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服务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网站总建设费用的 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 ASP 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 web2.0 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 2 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

合同中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是否有效 姜益民杜小娟案情: 原告某物流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综合责任险,投保单中的投保人声明一项注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已收到相关条款,同意签订保险合同,本投保单所填写的内容均属事实”。某物流公司在投保单上加盖公章。同日,保险公司接受某物流公司投保,并出具保单。保险合同约定,某物流公司为被保险人,某保险公司为保险人,保险期间自2007年8月16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15日24时止,其中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双方还对保险费用、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免赔率等做了约定。2007年10月22日零时20分,某物流公司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某物流公司司机没有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自行离开事故现场,造成翁某某、曾某、曾某某三人死亡及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同日22日下午,某物流公司司机自行到潮阳交警大队归案。经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某物流公司司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协商,某物流公司共赔偿452000元(含某保险抚州公司已支付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款52000元)。后某物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遗弃被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为由拒赔。 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篇一:合同的“有效期限”问题 合同的“有效期限”问题 笔者发现,在许多合同中,包括有关部门公布的范本中,都存在“合同有效期”这一条款,该款规定通常表述为“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表述为自符合一定条件起至完成某项工作止。从字面上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应为合同在该时间段内有效,之前或者过后合同的效力即告终止,全部条款已经无效。 我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有法定无效、被撤销以及自然终止三种,其中有效期届满的无效属于合同自然终止一类。按“合同有效期”的文意上理解,即过了有效期,就意味着其没有了任何效力,当然,合同法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应失效,但实际上仍然有发挥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诸如保密条款等后续义务的效力、以及事后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效力等,这些实际上与合同有效期的含义形成了一定的冲突。 综上,笔者认为实践当中,许多合同在撰写时将“有效期”改为“合同履行期限”更为准确。篇二:合同有效期 合同法合同有效期 1、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购房合同有效期 1、购房合同有效期 2、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有多久 3、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问题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三: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交易,怎么写二手车买卖合同很重要,二手次买卖合同能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一定要注意二手车买卖合同规范性,以下是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可供大家参考: 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委托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天津顺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区的房屋(以 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承租人):房型:朝 向:楼层:总层数:结构:单双气:房龄约:总面积(建筑/计租):各部分面积:该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 第二条:合同期限 代卖期限为壹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7日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以壹个月为周期自动顺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1、经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委托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不包含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 2、房屋出售价格所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3、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基础上,乙方有权将实际销售价格上浮,甲方保证无任何异议。 第四条:收费标准 1、该房屋在委托销售期间售出,签订《房屋买卖(置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5% 作为中介服务费(以《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甲方签字最终确认),如中介服务费低于600元,按照600元支付。 2、若实际成交价格超出委托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甲方以奖励形式从中提出一部分作为乙方的奖励资金支 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及其相关证件复印件。 (2)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留存甲方的证件及物品明细如下:。 2、该房屋售出,如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约;若造成《房屋 买卖(置换)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按该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纠纷。 (4)与“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6)“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定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3、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甲方承诺保守价格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否则视为违约 4、委托销售期限内,乙方负责以各种方式销售该房屋,并及时将该房屋的销售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无条 件配合并协助乙方正常的销售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及其推荐的客户看房。

关于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并通过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文等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署,当事人不能仅因合同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就否定其法律效力。 供应商需妥善保管自己的锁即电子盘锁。防止他人拿到电子锁做其他操作。出现任何纠纷及问题由办锁人承担相关责任。 一、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一直以来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与传统的不同而被误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 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

二、下文再将就电子合同中的签名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签名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表明文件的来源;()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包括签字在内的各种传统认证方法,对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密匙作为电子签章()再配合认证机机构()发送数字证书对个人持有的私人密匙作认证,实现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功能.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认证较.实际上目前交易中普遍采用的电子签字和数字签字的技术,不但有认证功能而且更安全可靠,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因而电子签名应被接受为一种有效的签字方式.电子商业示范法也是按功能等同法对待电子合同的签名问题的. 、原件 原件是相对于复制件而言的,其本义应是原始形成的书面文件.因为电子合同的内容是以数字的形式记忆在电脑中,不可能象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直接出示.对于原件的问题,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建议同样采用在解决书面形式问题中采用的功能等同法。原件的功能是:确保当事人能据此宣称权利或提出抗辩,并对交易进行认证,以及成为可能的最佳证据.换言之,原件的功能也就是对信息的认证以维护其

【合同标题】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合同 【合同分类】网络服务合同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甲方:____ 乙方:____ 鉴于甲方作为零售商、乙方作为供应商,双方存在商品购销/代销关系;鉴于甲方初步开发建设了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鉴于双方同意通过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包括订货、补货、退货、销售及库存等信息查询在内的业务活动。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使用: 1.本协议生效后,在系统运行初期,原来的传真联系方式仍然有效,当系统运行一段时期后,经甲方发出通知,将停止原传真往来模式的使用,完全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2.甲方每天定时向乙方传送数据信息,乙方应在甲方传送数据信息后的2-3个小时内立即进行反馈:甲方于每天上午11:00、下午3:00分别两次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布订单等数据信息;乙方在每天下午的2:00和5:00以前进行两次反馈操作。 二、使用要求: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运行,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乙方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乙方应遵守《____》,按照该手册的规定登录平台、维护机构信息、进行订单、退货单、对帐单的网上接收、查询和反馈。 4.甲方更新手册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更新后的使用手册。 5.双方应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三、使用环境: 1.乙方必须配备一台可以顺利登录互联网的计算机、并配备一名系统维护人员(具体要求见手册)。 2.乙方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户名、密码,乙方应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作好用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相关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1.系统开通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2.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乙方按人民币____元/季的标准,于每季度开始5日内向甲方交纳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系统开通第一年,乙方支付系统开通费后免交第一年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 3.信息共享与使用费:库存、销售等信息的查询与共享功能开通使用后,乙方按当年交易额____%的标准,于每年度终了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信息共享与使用费。 五、保密一方对另一方的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所知悉。否则,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数据后,必须进行同意或否决的反馈操作,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反馈,乙方应按该次交易单据金额的2%-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破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程序、或妨碍电子商

手机销售合同范本 篇一:手机购销合同书 手机购销合同书 需方(简称甲方):宜良县匡远镇捷诚手机店合同号:XX1108 地点:昆明 供方(简称乙方):宜良县联谊手机店签订日期:XX年1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型号规格 二、货物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且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三、送货及验收 1、送货地点:宜良县匡远镇环城西路3号。 2、送货时间:XX年11月20日前。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的交货地点,按时免费送货上门。

4、货到一天内验收,验收条件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5、按合同签订的产品、作为质量验收。四、付款方式 待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额386450元大写叁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正。 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给甲方。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厂家正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

业务委托合同样本2018新 整理版 合同范本

委托业务是我国金融信托事务中的基础业务,委托业务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点,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明确要求办理业务。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业务委托合同样本,欢迎参考阅读。 业务委托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按受甲方委托从事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地面建筑的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扩建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先期资金500万元,后根据工程进度和决算付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相应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矿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 银行开户证明 第五条甲方义务 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按照甲方的委托和设计图纸、按时、保质施工,竣工后按相关预算结算工程款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其它事项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同时解除委托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试论电子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 内容提要: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新的交易形式即电子商务。我国《合同法》为了适应这种新的交易形式的要求,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从而扩大了传统书面合同形式的范围。文章从电子合同的含义、特征以及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两点法理思考。 关键词: 数据电文电子商务电子合同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的法律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尤其是随着Internet资源的开发,人们利用电子邮件( Electronic Mail) 、电子公告牌( 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System) 、万维网(Word WideWeb) 等工具进行各种民商事交易,甚至直接以Internet 作为交易平台进行各种自动交易,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新的交易形式———电子商务,引起了传统合同法上合同形式的革新。本文试就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合同即电子合同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电子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电子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电子合同是指利用一切电子手段所签订的合同,包括电报、电传、传真、计算机处理系统等。狭义上的电子合同只指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其表现形式主要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本文所指即为后者。 我国《合同法》第11 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可见,我国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明确规定了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据学者考证,这里的“数据电文”是从1996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由贸法会起草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的“DataMassege”一词翻译而来。《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 条对“Data Massege”一词所下的定义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 EDI) 、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据此,我们可以对“Data Massege”一词得出以下几方面的理解:(1) 从数据电文本身的归类上看,它是一种信息; (2)从数据电文的产生与运用方式上看,它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3) 从数据电文的具体形式上看,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交换( EDI) 、电子邮件、电报或传真;(4) 具有开放、兼容或流通等特性。相比之下,虽然我国《合同法》对“书面形式”一词作了开放性的规定,但对数据电文的概念却作了封闭性的规定,未能像《电子商务示范法》那样具有兼容性。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 (一)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在传统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般通过面对面的谈判或通过信件、电报、电话、电传和传真等方式提出要约和接受要约,并最终缔结合同.而电子合同的当事人均是通过电子数据的传递来完成的,一方电子数据的发出(输入)即可视为为要约;另一方电子数据的回送(回执)即为承诺。由于电子数据交换在功能上具有自动审断的功能,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

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运营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徐州尚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徐州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徐州”)的建设、平台推广、平台运营、电商人才培养服务等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1合作内容:网上徐州为企业提供系列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通过公共电商平台,吸引 各交易主体参与,从生产、销售到终端供应链上的所有主体,对其流程、渠道进行有效整合,使结构扁平化,合理利用各方资源。网上徐州支持各企业产品资源推广展示、实现产品订单的分销与结算、帮助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实现产品和技术的对接及实现产品的在线交易。 1.2乙方及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以独资方式拟在甲方所辖电子商务园区内设立项目公 司,组件团队负责网上徐州电商平台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 1.3平台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单个网店模块的建设、商品的展示、广告推广、客户服 务、物流配送、收款结算、会员论坛等服务。 1.4网上徐州建设完成后甲方进一步委托乙方为该平台的整体运营方,并负责该平台系 统的运维管理及推广服务,保证网上徐州的正常运和提升网上徐州的知名度,通

过平台培养一大批徐州电商运营人才,造就徐州新型产业带。 1.5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上述技术系统及行业解决方案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 所有,双方的合作不改变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属。 1.6甲方需配合乙方以政府的名义推广网上徐州,并配合出台相应鼓励企业“触网” 的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如:企业在网上交易而上交税总额按20-40%返还(具体返还额另行协商),使得当地企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大批量企业集聚电商平台。 1.7甲方配合乙方推广出台相关的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进入产业园企业进行一定 补贴; 1.8乙方以优惠的价格为产业园区提供数据中心以及 IDC 机房,提供的数据通信、数 据储存、呼叫中心等全方位配套服务(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1.9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参与打造”徐州电商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电 商产业人才培训、产业商业配套等一系列服务。(具体合作细则另行商议) 1.10甲方负责提供园区内已装修合适的2000㎡办公场地及30间的团队人员住房,并 给予?年免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1.11自电商平台建成后,乙方在对电商平台运营的前3年,有偿为甲方提供该平台网络 的技术运行维护、网络平台运营、网站的推广、人员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12自电商平台运营第4年开始,来自于平台的运营收入在除去平台运营各种成本以及 缴纳税赋后产生的利润的50%上交给甲方。 第二章合作期限 2.1本合同签约之日起120天为平台规划、系统开发建设期; 2.2甲方权授权乙方运营该分布云平台,并且甲方据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独占该分布 云平台10年运营权,运营期限自201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到

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最在意的是签订以后会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第三方在场吗?今天小编要为您解析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并为您提供相关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以上是小编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所做的一些简单分析,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918379224.html,/

融资性贸易合同究竟有无法律效力 作者:王英波王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11-10 经济参考报 ?企业间进行大宗商品的贸易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作法,但近年此类贸易由于贸易链条某一方资金链断裂而危机频发。 ?关于融资性贸易合同的合法性,我国没有效力级别较高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裁判尺度和结论不一。 ?企业间融资性贸易合同究竟是否有效,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间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认定的司法裁定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融资贸易源于国际贸易,是指以贸易形式达到融资目的,通常指银行作为资金提供方通过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保理、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给予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企业的资金融通。融资性贸易是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国际贸易领域有较为成熟的规则和惯例,全球80% 的贸易使用了融资手段。 我国国内企业之间进行大宗商品的贸易融资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做法。近年此类贸易由于贸易链条某一方资金链断裂而危机频发,从钢贸危机到青岛港氧化铝、电解铜事件,再到天津港铁矿石纠纷,金额巨大,涉及到贸易企业、银行、担保方、仓储方、货代等诸多当事方,法律关系复杂。对于融资性贸易合同的合法性,我国没有效力级别较高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裁判尺度和结论不一,使得企业和法律实务人士一直为此困扰。 2013 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关于企业间借贷合同不必然认定无效的讲话(简称“商事审判讲话”,笔者认为,奚晓明的讲话代表最高院而非其个人观点,应当对审判实践仍有指导意义)以及法律实务界近期关注和热议的最高院(2014 )民二终字第00056 号判决(简称“ 56 号判决”),被视为最高院放松对融资性贸易合同效力认定的风向标。我们根据处理此类纠纷的经验,对最高院近年来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梳理,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以期有所澄清和明晰。

附件1: 实物贵金属委托代销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法定代表人:超良 地址: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69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xx品牌贵金属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本协议指定贵金属产品的业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其他方,也不得将代理权限围一项或多项具体业务授予其他方代为履行。 1.2甲方确认已取得XX商标持有人之授权在本合同围使用xx品牌。 第二章代理业务 2.1业务品种 2.1.1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贵金属产品的具体特征双方以函的形式予以明确。如须新增或调整代销品种,甲方需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确认后,方可向乙方分支机构配送。 2.2 业务办理时间 2.2.1产品交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最终由乙方根据自身营业时间确定。

2.3业务办理网点 2.3.1乙方选择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营业网点从事代理业务,甲方根据乙方的推荐最终确定代理网点。如对选定的代理网点进行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4 业务办理流程 2.4.1业务受理。乙方受理客户的购买申请,并严格审查投资人的申请材料,对其表面真实性负责。 2.4.2交易处理。乙方严格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实物黄金代理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实物黄金代理买卖业务操作规程》(由乙方制订并下发)办理实物黄金产品的代理买卖业务。乙方在办理本协议项下黄金产品买卖业务时,向客户开具《中国农业银行实物黄金销售(客户买入)凭证》、发票并代理甲方收取相关交易价款。 2.4.3甲方在每月的二十日和最后一日,向乙方各一级分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寄出。每月二十日的开票金额为乙方上月最后一日至十九日代理甲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金额;每月最后一日的开票金额为乙方每月二十日至月末倒数第二日代理甲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金额。 2.4.4数据传输。乙方负责在每个交易日向甲方传送上一个交易日的交易数据(销售重量及金额、库存量变动情况),每月的前三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传输交易数据(销售重量及金额、库存量变动情况)。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业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如数据传送失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其他方式重新传送。 2.5资金结算 2.5.1甲方指定乙方为乙方代销业务的唯一结算银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销售专用账户(账户名:xx 开户行:xx)作为资金往来专用账户;乙方在当日或次日将双方确认的代理销售款项归集到销售专用账户。 2.5.2甲乙双方应及时、准确地办理代理业务交易资金的往来和交收工作。在资金交收过程中,因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贵金属或投资人及另一方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2.6客户服务 2.6.1甲方负责客户服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支持等各项工作,并负责对客户和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与服务。 2.6.2乙方负责向客户提供代销相关业务咨询。如乙方对前述问题不能提供解答案,应向甲方寻求业务支持或建议客户向甲方咨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