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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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

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的方案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19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工商税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增强国家财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强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

公厅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三

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93〕90号),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税收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在近几年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税收征管改革的任务是: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纪末,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一)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要通过征管改革,逐步使征税纳税双方行为规范化、法制化。

(二)规范统一。要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规程加以规范、统一,为全面应用计算机打下基础。

(三)整体协调。在改革的设计上要通盘筹划,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审时度势,循序渐进,先城市、后农村,先试点、后推广。

(四)实用易行。要结合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使改革后的征管模式不仅有利于征收管理,降低征税成本,而且方便纳税人。

(五)监督制约。通过深化征管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建立制约机制,防止内外勾结、偷漏骗税。

二、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纳税人自行申请纳税制度。

1.确立科学简便的申请纳税办法。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可以采取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等方式,具体办法主要分以下四种:

--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开缴款书并向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缴款书报查联和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银行税务一体化管理,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划款入库。

--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以及应付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集中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国库办理清算。

依照税法规定分期预缴、按期一并申报的纳税人,可选择上述三种申报纳税办法之一办理纳税申报,结清税款。

--对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纳税人,可按现行办法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以现金结算税款,提倡并逐步推行使用信用卡。

2.规范纳税表格。要统一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格式,并规范其内容;以此为基础,简化、合并有关表格,并逐步将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除了国家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外,国家税务总局要及时公布税务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以下税务机关要定期向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等。为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要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税收法规信息库。

2.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应当本着相对集中、讲究实用、方便纳税和不扩大基建规模的原则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城市一般在区、县税务局(分局)内设置;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所或税务分局,在偏远地区和山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征收点或代征点,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纳税服务。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积极创造条件联合设置或合用办税服务场所。

要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服务。国家在社会中介服务行业中建立税务代理业,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帮助。税务代理实行自愿的原则。纳税人出于自身的需要,可以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代理。税务代理的重点是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纳税申请、税款缴纳等原则上由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税务代理,已建立的税务代理实体,必须与税务机关脱钩。

(三)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

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应赋予一个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采用国家标准。

2.开发、完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要在加强税收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把从税务登记至税务稽查的各项征管业务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出口产品退税等征管重点、难点要严格加强监探。要在加速开发增值税纳税申报监控系统的同时,完善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监控系统,掌握完整动态的个人所得资料,强化源泉控制,切实提高自行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要加强对出口产品退税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税务同企业、海关、银行等单位的信息网络,使出口、报关、结汇、退税等方面的监控信息交换及时、准确。

4.建立四级计算机监控管理网络。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力争建成中央、省(区、市)、地(市)、县(市)四级计算机网络。

(四)建立人工与计算机结合的稽查体系。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日常稽查是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的常规检查;专项稽查是对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检查;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的个案检查。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监控系统选择并确定被查对象,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流程规范操作。

3.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重要情报信息通报制度。以税务稽查部门为纽带,依靠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及时通报重大犯罪线索,提高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的执法效率,打击各种涉税犯罪。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

1.机构设置。征管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以承担税收征管工作全部任务和执行税收收入计划的税务机关为基层征管单位(主要是指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税务局或税务分局),其内设机构要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划分设置,但不得超过上级或有关部门核定的数量;税务所原则上按经济区划设置。

中央、省(区、市)、地(市)、县(市)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应根据改革需要作相应的调整。

2.人力分配。基层征管单位的人力应当根据机构设置的形式及上述四个系列的职责划分,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地加以分配,其中稽查人员的比例一般要占总人数的40%。

三、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法规。要依据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颁发操作性较强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一制定计算机系统的建设规划。制定全国税收电子化发展纲要,区分轻重缓急,从整体上设计网络布局、硬件配置和软件开发,调动和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科学高效。

(三)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业务培训应当根据税务人员的分工,分类实施、分级负责。培训的重点要放在稽查技能、财务会计知识、计算机的应用与维护等方面。在理顺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划分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以职定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四)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坚持专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公安、财政、邮电、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合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建立情报互通制度,及时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此外,要进一步加强与城乡基层政权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作关系,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制度和奖励制度,以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五)加大对征管改革的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财政体制规定,对税收征管改革给予必要的支持;为加快改革进程,可适当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税务部门要节约使用资金,并对不同渠道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有效使用。

四、实施步骤

我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征管改革必须分类、分步实施。

(一)城市的市区、县城和沿海地区发达的乡镇,在1996年完成征管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1997年开始推行新的征管模式。1997年年底前要完成以下五项任务:一是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全面实行自行申报纳税;二是在税务机关内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实现集中征收;三是要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集中征收的基础上,实现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职能转换,同时调整充实稽查力量,按规定比例充实稽查人员;四是按征管功能调整基层机构,理顺职能;五是按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要求,规范征管资料,建立健全纳税人档案。

(二)内陆农村地区,1997年前主要应立足于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即:一要分期分批把辖区内固定纳税户的自行申报纳税面扩大到80%以上;二要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所在地,因陋就简建好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集中征收,同时在交通、通讯不便的偏远地区和山区设置征收点、代征点或采取巡回征收方式,实行定期定点征收税款,提供各种纳税服务;三要将现行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税务所,原则上逐步改为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分局或中心税务所;四要抓住服务、征收、稽查三个环节,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出适合农村征管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确定,改革分步推行到位后要相应进行验收。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收征管改革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手,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改革的进展情况要随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

汇报,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取得各方面的支持。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 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市水务局关于站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26lt;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意见%26gt;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站、管理办公室、水利站、监察大队、设施管理站、机井大队六个下属事业单位为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单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围绕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科学分类、管理自主、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目标,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二、原则和方式按照分层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公开竞争相结合的方法,对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对股级人员,在笔试的基础上采取在单位内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形式确定人选。对一般工作人员,通过笔

试和双向选择确定上岗人选。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站现有干部职工9人,需配备9人,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聘用条件如下:1、站长、副站长岗位的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站设股级岗位2个,即站长1名,副站长1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站长、副站长聘用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完成职能范围内各项任务。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一般工作人员岗位7个,具体情况如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5个,其中高职1名,中职3名,助理1名。技术工人岗位岗位2个,即技师1名,中级工1名。聘用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水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技术工人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管理办公室1、股级岗位的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股级岗位2个,即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聘用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聘用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能够在上级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带领工作人员完成职能范围内各项任务。2、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一般

论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执法过程。因此,税收征纳各方只有按照财税政策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来进行自己的征纳税活动,依法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征纳关系和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当前,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我国正在积极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制。 为了保障新税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适应加入WTO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统一、公正、效率的税收程序法律体系,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和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中的职能作用。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形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依据税收征管的立法情况,可以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专门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建国至1986年4月21日颁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前。为了统一全国财经政策,前政务院于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即《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法规,不仅对货物税、工商业税等14种税的实体问题进行了规定,而且还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即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避免无谓的财税风险。因此,《要则》是一部“实体”与“程序”规范不分的法规。由于我

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被忽视,税收法制不健全,《要则》颁布后的很长时期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分散在各个实体税收法规之中,税收征管的程序法律制度处于“分散”状态。 第二阶段,统一立法阶段。这一阶段自1986年4月2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即《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阶段。为了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混合、不规范的状况,适应当时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征管制度的统一化和法制化,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条例》存在不少缺陷:一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统一、不规范;二是税收行政执法权薄弱;三是税收征管法规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四是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制约不够;五是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效力有待提高等。 第三阶段,开始进入法治化阶段。这一阶段自1993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实施至今。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我国调整税收征纳程序关系的第一部法律,是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基本法。为了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发票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颁布与实施,使税收征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 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具体有: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 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人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市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市)区、各系统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XX〕35号) 要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以推行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还很不适应,还不够深入,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今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市。为了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工作,整体推进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

造的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和综合配套改革为主要内容,坚持整体推进与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成熟一批,推进一批,规范一批。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科学分类、管理自主、充满生机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是我市除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拟转制为企业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 改革的内容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由市出台制定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未聘人员安置、聘后考核与奖惩、合同鉴证、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编制、分配、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与新型人事制度相衔接。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建立规范的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唐政发〔20XX〕35号) 要求,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加大人员聘用的推进力度,20XX年年底以前各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要签订规范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草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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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草稿)》的通知【标 签】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6﹞10号 【发文日期】1996-01-19 【实施时间】1996-01-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深化税收证管改革(草案)》业经1995年112月全国税务局长会议讨论,为使方案更为完善,更便于操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于2月20日前上报总局征管改革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九日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草稿) 税收征管改革从1988年部分地区试点,到1990年厦门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推广,历经征、管、查"三分离"、"两分离",到征管改革和会计改革以及计算机应用的"两同步、三结合",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初步的成效。对于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素质都产生了积极的意义。由于受到当时条件的局限,以往的征管改革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征管改革的系统性认识还不够,对纳税人的管理方式变革不够彻底;改革的内容不够规范、统一,改革在整体上还不够协调和配套等。因而,抓住当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正中全会精神的有利时机,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落实总局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转移"的战略方针,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水平,实现税收工作重心向征

管的转移,为新税制的正确实施并确保其继续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税收秩序,刻不容缓。为此,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十四届正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务院批准的《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依据,以征管改革实践为基础,借鉴国外现代税收征管的成功经验和惯例,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切实改善服务,促进依法纳税,改进技术手段,加强税收监控,防止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宏观调控和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1.规范统一的原则,要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必须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征管业务流程以至各种表格、文书格式加以规范、统一,以和形成标准的。科学的、严密的规范,为计算机全面应用于证管打下基础。 2.整体协调的原则;要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切实有效,必须在设计上通盘筹划,各项改革措施要协调配套;既要讲求体推进,又要注意重点突破。改革的实施要把握节奏,循序进,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切忌一哄而上,防止形式主义。 3.实用易行的原则。要从国情出发,重视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坚持"洋为中用",取长补短;又要防止食洋不化,生搬硬套,使得改革的成果不仅有利于税收管理,且便利履行纳税义务。 4.监督制约的原则,要通过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上,巩固和健全Y外反偷漏、内防不廉"的双向制约机制。 二、征管改革的目标 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以纳税申报为基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证管格局。到本世纪末,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以此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前后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主要目标为: 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 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 建立以征管功能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组织体系。 三、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税收征管的改革,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点;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我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电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从而,使得税收征收

最新-乡镇机构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精品

乡镇机构改革经验交流材料 篇一: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汇报材料机构改革工作汇报材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芷发[2019]19号)文件精神,作为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乡镇之一,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编办的指导下,经过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现已圆满完成机构改革试点任务,实现了确立转变乡政府职能,理顺县乡事权关系,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确保乡镇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整个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平稳。 回顾我乡机构改革工作,现将主要做法和成效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良好氛围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势必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必须得到各个层面的理解和支持,必须转变人们的观念,营造一个良好氛围,使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对改革形成共识,并积极参与改革。 在接到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任务后我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改革前的宣传发动工作。 首先,统一思想,每次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改革。 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及早宣传改革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典型经验,使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统一。 二是在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中宣传改革。 通过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在宣传上级有关改革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同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建议,让他们参与到改革方案及有关具体措施的制定过程中,对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并设身处地为他们的利益考虑,使他们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三是动员发动,明确任务,营造改革的声势。 在深入调研,反复听取意见,充分做好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乡委、政府及时召开全乡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机关干部、乡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营造出改革的声势和良好氛围。 (二)认真调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心设置改革方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心得体会:税收征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最新)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税地税合并备受关注。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意味着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24年之后,中国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再次重大改革。这一重大变革对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夯实国家治理的财力基础,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税收征管机构从分设到合并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变迁,可以说每次重大变革都是由当时的客观情况决定的,是时势推动的结果。 先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改革开放后,中央实行了向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各种财政包干制,这一改革大大调动了地方的发展积极性,但同时也造成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1993年降到了历史最低的22%。中央宏观调控所需财力严重弱化,甚至一度出现了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款的现象。1993年7月,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提分税制,并于1994年推行。在当时背景下,很难将省级以下隶属于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直接转变为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机关,而如果仍继续由地方税务机关来为中央和地方筹集收入,在央、地间财政关系没有彻底理顺的情况下,要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几乎不可能。因此,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借鉴国际经验,在征管体制上在各地分设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前者隶属于中央,后者隶属于地方,独享的税种各自征收,共享的税种视情况划分征收。 国地税机构分设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双重积极性。机构分设后,随着新税制的顺利实施,我国税收收入逐年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迅速上升,从1993年的22%迅速提升至1994年的55.7%,显著提高了中央宏观调控所需的财力。但在运行过程中,国地税机构分设的税收征管体制的弊端也越发明显,包括国地税机关之间征管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机构设置重复、纳税人办税不够便利、税收征纳成本高等。 在这个大背景下,再看2018年的国地税机构合并,我们就不难理解其必要性。其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加剧了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必要性。2016年5月1日“营

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精神,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根据市局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区国税局在认真分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机构设置、税源结构、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形成“征纳权责明晰、服务职能整合、税源专业管理、风险集约统筹、岗责流程统一、监督制约有效”的税收征管格局,进而达到提高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目的。 二、改革内容 通过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将业务科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部门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化、业务科室职能“瘦身”、风险管理中心中枢统筹、分局专职风险应对、各岗位分权制约,打造实体化、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的税收征管格局。 (一)打造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通过将市区局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下移至办税服务厅、各税源管理分局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

税服务厅的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前台向综合税收服务机构转型,实现税收服务、基础管理各项职责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整合、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 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立调查核实和涉税审批岗位,赋予其调查核实和审批职能,实现依申请涉税事项受理、核查、审批的一体化办理。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158项涉税事项,除需要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13项涉税事项外,对其他145项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后当场审批办结。同时赋予办税服务厅部分基础税源管理权限,对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履行催报催缴、欠税追缴、处理处罚等职责。 (二)业务科室职能调整 业务科室职能“瘦身”,将政策法规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及稽核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流转税优惠审核、相关资格认定等业务,税政科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核、所得税核定等业务,征管科的普通发票管理、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管理等职责,计统科的税收票证管理等职责下移至办税服务厅,相关业务人员随业务至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大厅的一体化业务办理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中心中枢作用 市区局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风险目标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8月,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7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改革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66号); 2.《宁德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 三、政策用途 《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分解落实2017年度各项具体改革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具体是: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含六项工作,分别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体含四项工作,分别是:抓好收入预算执行,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和约谈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3.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4.推进减税降费和各项税制改革。具体含三项工作,分别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落实其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5.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具体含两项工作,分别是:研究市以下财政收支划分改

2019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探析-范文汇编

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探析-范文汇编 摘要:到目前为止多次以精简机构和分流人员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等核心问题,其原因在于:忽视了通过竞争推动乡镇政府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在精简编外人员的同时忽视了精简在编人员;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忽视了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在调整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忽视了“上改下也改”的配套改革。鉴于此,今后要以竞争为重点,精简乡镇党政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从撤消事业站所、置换职工身份和建立“以钱养事”的新的为农服务机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中的难题。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改革;配套措施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是自己为自己动手术,所以直接导致了改革受阻。以往多次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反而产生了机构越简越大、人员越简越多的现象。在现阶段或近一个时期内,要以竞争为重点,对乡镇政府机构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乡镇基层政权。 一、以竞争为重点,改革乡镇政府管理体制1.加强新农村**政治建设,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两票”直选初步候选人。我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

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予以改革。具体的改革办法有二:一是实行自荐报名,让人才充分涌现。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乡镇机关干部和上届班子成员,只要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均可自荐报名。自荐报名结束后,由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其简历,接受群众公开监督。二是以“海选”方式推荐候选人,充分尊重民意。各乡镇分别以政府机关、直属部门、所属村、企业为单位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根据市县委的决定,每个参加推荐的党员、群众代表限推荐9名党委班子成员为初步候选人。推荐结束后,由市县委常委会按照推荐票数,综合乡镇换届考核情况确定12名乡镇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2.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乡官”竞选。在直选乡镇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党章规定的程序和议程,实行竞职演讲。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完毕后,由全体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9—11名党委班子成员。党委委员选举产生后,由市县委确定两名党委书记兼镇长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并接受代表们的现场提问。全体党员代表直接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后,由全体党代表从落选的党委书记候选人和3名副书记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3名副书记。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按照规定的议程,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委

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对现阶段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 作者:王欣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新税制,强化了税收征管和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相当多的实际问题阻碍着征管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在此,我就日常税收征管过程中所遇到的征管问题,结合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征管运行机制上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不实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但在申报制度具体的执行情况来看,目前纳税人纳税申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思想意识、纳税观念、法制观念以及业务素质方面有一定的个体差异,导致了纳税申报不实的现象,突出反映在有些正常经营企业,长期出现零申报或负税负申报现象;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难以到位。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税务稽查要发挥“双刃剑”的作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依然存在。一方面,为了充分发挥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更好衡量各级稽查部门的工作成效,各级税务机关都会对所属的稽查部门下达一个指导性的税收计划数,并据以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为此,稽查部门出于本部门经济利益的考虑,会出现与主管税务机关争抢税源的现象,干扰了主管税务机关的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滞后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征管工作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但从目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特别是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征管系统软件开发滞后。MIS系统在云南省地税系统征管应用已近5年了,但在目前,许多县市(以大理州为例),MIS 系统在征管系统中仅使用了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停复业处理、征收数据查询等极少的模块,而报表处理等无法正常使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MIS系统的使用效能,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征管工作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征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二是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乡镇机构改革情况报告

乡镇机构改革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自20xx年1月初开始,我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区编委的具体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设置,认真实施了机构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地处市南郊,距市区23公里,土地总面积9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6700亩,其中,水浇地22000亩。全镇现辖13个行政村,67个村民小组,共有6484户28455人,是最大的乡镇。20xx年底,全镇生产总值完成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788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我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围绕“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精简内设机构,整合规范事业单位,科学设置工作岗位,进一步推进了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全镇共有工作人员10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其中党委、人大、政府在岗领导职数8名,另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46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3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9名,农村文化服务中心3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含服务所〉16名,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5名)。政策性安置33名(三支一扶6名;事业单位招考5名;进村进社5名;纯农户

零就业家庭10名;大学生村官12名)。 在机构设置上,我镇将镇机构具体划分为“四室五中心”,镇内设职能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调整事业单位5个,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重坪管理委员会牌子)、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民政保障管理服务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农村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目前,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㈠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自机构改革开始以来,我镇就把此次机构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机构改革的相关工作。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以及镇机关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切实做到符合实际、改革明显、人员调配合理。同时,将上级各项规定和镇情实际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内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定岗方法及人员分流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机关稳定和改革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㈡加强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工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变化和人员进退去留,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我镇以稳定人心和保证机构改革顺利

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新华网:改革大幕拉开征税体制将 “质变” ?——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12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这份方案于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 改革直指“痛点”征税体制将“质变”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 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 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 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 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 刘剑文举例,改革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 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 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立正是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改革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可以说,分税制对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 2012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第一税种,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虽然收入仍归属地方,但地税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加迫切。 “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逐项细化改革有路线图有时间表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

基层税收征管模式改革试点意见(20210309041445)

青浦区税务局基层 税收征管模式改革试点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沪国税征[2009]10 号)和《上海市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沪国税征[2007]10 号)的有关规定和区局2009 年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对基层税务所税收征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探索建立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模式,实施分类、专业化管理,是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按税源税种分类、管理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试行以集约化联动为基础,对重点税源和部分行业的专业化管理和对一般税源的监控管理,有利于规范工作职责、标准和程序,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适应本市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试点税务所应对税源进行分类管理。应按照税源规模大小,将全部户管企业分为重点税源户、一般税源户和个体工商户(包括 个体零星税源)三类。针对税源不同类别,采用分类管理和专 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三、税源分类管理要求 (一)重点税源户 重点税源户包括四级重点税源、享受特殊税收政策及高风险企业(以

下统称重点税源户)。对于重点税源户的管理不再分设管户与管事岗位,试点税务所内应集中人员专职管理重点税源户,由税收管理员对企业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负责处理纳税人的各类涉税事项(除征收,稽查业务外),负责各项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对重点税源户(特别是实体型重点税源户)要突出管理力度,采取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使税源管理工作向深度挖掘。 重点税源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1 、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数据采集及报表初审工作。要求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发现差错,及时加以纠正,特殊情况作书面说明上报区局。 2、定期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税源变化情况。 3、每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实行就户审核分析。分析预测税源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掌握税源潜力。定期上报税收分析报告。 4 、参照市局下发的行业税负标准、预警区间及综合征管软件和局域网纳税监控所提示内容,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就户分析,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通过评估、分析、约谈、调查,对重点税源实现动态化管理。对申报异常的重点税源户,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切实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异常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措施,不断加强税源管理。 5、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宣传。及时将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辅导讲解,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实地走访重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职能定位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范本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nning direction consistent, action coordin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编号:FS-DY-49009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

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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