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原理

选择题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集成说的代表人物是努兹巴姆。

3.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在德国流行起来。

5.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6.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

7.对象说的代表人物是哥乐德斯密特。

8.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就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前期,即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和竞争时期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

9.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市场经济的主要优越之处。

10.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1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反映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质。

1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体现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1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统率经济法的具体制度。

14.方法论说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15.在亚当?斯密看来,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神奇的全智能之“手”,它能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起来,能把整个经济社会调节得运行自如,因而根本用不着其他之“手”包括“国家之手”的参和。

16. 经济法的根本宗旨就是通过调整特定市场经济关系最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17. 一切经济自由都可以、也应该归结为消费自由。

18. 消费自由是通过经营自由,提供丰富的商品、多样的服务,以便“百样货迎百家客”。

19.竞争不能是自发无拘,放任自流,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

20.竞争要求一种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精神和态度。

21.竞争分配是分配、按劳分配、按优分配。

22. 经济法秩序禁止相互串通、意思联络、恶意共谋以限制竞争的现象。

23.社会秩序主要是自发形成的。

24. “调”和“控”,两者是内在统一的。“调”是“控”的限定,也是“控”的途径。

25.非国家机构所从事的行为不属于调控行为。调控行为目的不在赢利而在秩序调控;不追求个别利益而着眼社会公益;不仅是市场调节,更是国家干预。

26.日本经济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27.宏观调控界定了调控的范围不应走出宏观领域。私人自治优于国家调控。

28.“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来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是提出的。

2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

30. 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31.差别原则,即允许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要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境况最差的人的最大利益。

32.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33.问题最终要归结为人权问题。

34.宏观领域是国家可以并且能够有效调控的范围所在。

35.间接调控是市场体制的内在要求。

36.把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归结为人权问题。

37.为了消费自由才要竞争自由,两者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38.私法的自由是形式自由。

39.经济法的自由是实质自由。

40.自由必然要求竞争,竞争是自由表现和实现。

41.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平等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是完全平等的,绝对不可侵犯的,它适用于社会制度中规定并保障公民平等自由权的那些方面。

42.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位。

43. 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44. 建立经济法体系的条件:(1)一国或该国的执政党奉行一种比较成熟、比较稳定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2)本学科的研究要达到相当的程度(3)国家经济法立法具备一定的数量和质量。

45.法规的抽象性是由人们对具体情况的无知性决定的。

4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47.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

48.宏观调控措施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三种

49. 宏观调控原则贯彻经济法的始终。

50.宏观调控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主要特征。

51.宏观调控原则实现着经济法的基本精神。一是秩序为重,一是国家干预。

52.市场竞争必然是自由竞争。

53.竞争有深厚的人性基础。

54.竞争的本义是多个主体(至少两个主体)旨在争取同一目标而竞相努力。

55.市场主体的经营业绩优越于国家的经营业绩。

56.经济法以民法为依归是由民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57.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

58. 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

59. 市场竞争权的性质:自由竞争权;消费者主权;公平竞争权;经济民主权;经济职权

60.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61.市场经济建基于社会化大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

62.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63.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64.法律体系的构建根据只能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65.自由是人的本性要求。

66.经济自由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更为根本的决定作用。

67.没有竞争就没有自由。

68.企业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

69.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企事业为本位,这就要求依法确立企业的权利。

70. 国家干预是社会公共性的本质所在和根本要求。

71.民法的思维方式是,先己后人。

72.市场经济是一种逐利经济。

73.一个人民的国家、一个民主的国家、一个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也只能是一个受法律规范的国家,是一个国家依法干预的国家。

74.法治化的国家是建立法治化的市场经济的根本前提。

75. 竞争维护机构不尽是行政机关。76.为了杜绝权力分割、法出多门,必须在授权立法中明确规定授权立法的事项、宗旨、原则和标准。

77.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78.市场竞争权包括:垄断(限制竞争)权和不正当竞争权。

79.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种种限制竞争自由的因素和现象,其中之一就是垄断,包括行政垄断和经济垄断。

80.秩序的构成要素和内在要求:一是协调和谐,一是安全稳定,一是规律可循,一是有道同在,一是有法可依。

81. “调”,一是调适,要求调整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有关措施以适应客观规律和适应市场要求,它不同于主观臆断,盲目干预;一是协调,一是调节。

82.经济法的责任特征有:1.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社会责任2.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3.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4.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角色责任5.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差别责任

83. 竞争维护者主要是国家机构。

84. 宏观调控权的内容:(1)计划权(2)财政权(3)金融(调控)权(4)产业调控权。

85. 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别:(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两者的主体不同(3)两者的权力不同(4)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5)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6)两者的本位和宗旨不同(7)两者追求的利益不同

86.财政权包括预算权、征税权、金融权和产业调控权。

87.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责任。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经济法的责任是经济法的责任。88反垄断者违反反垄断法的经济法责任构成:(1)违法主体为反垄断者。(2)主观上有过错。(3)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89. 经济法立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相结合。第二,经济法法典与单行经济法相并存。第三,中央经济法立法与地方经济法立法相并举。第四,政策性与规律性相统一。

多选题

1.德国经济学说主要有:集成说、对象说、世界观说、方法论说、机能说。

2.金泽说一是指出了经济法产生的时代性,一是指出了经济法的功能。

3. 经营自由赋予经营者以独立、自由的市场主体人格,表明经营者不是国家机关的附属物,这些权利是其自由的表征和保障。

4.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

5.国家不过是人类的一个普通组织,国家帷幕后的人既不比其他人更好,也不比其他人更坏,没有丝毫理由认为政治市场一定比经济市场更道德、更公正、更人道,事实完全相反。

6. 经营自由的本义是市场主体(包括个人、企业等经营者)有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管理其人财物、决定其产供销,具体可以分解为人事任免权、物资采购权、资金支配权、生产决定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酬金分配权、机构设置权、联营投资权、对外贸易权、拒绝摊派权,等等。

7. 竞争自由就是每个人力争发挥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自由让全部资源通过自由竞争去配置。

8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9.哪里资源稀缺,哪里就有竞争,竞争也是解决资源稀缺的合理而有效的途径之一。

10.经济法秩序反对地区封锁、市场壁垒和行业垄断。

11. 传统经济法体系的缺陷:1指导思想不正确2按“身份”立法3缺乏科学的标准4具有严重的封闭性。

12.市场竞争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A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B宏观调控必须以市场竞争为依归。

13. 必须贯彻民主、保障民主,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于促进经济民主,宏观调控的实现也必须贯彻经济民主,

14.真正的宏观不仅要超越私人领域、企业领域,而且要超越地区,直至全国范围,而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控,只有国家或中央政府才有可能。

15. 宏观调控权的性质:(1)宏观调控权是一种宏观性权力(2)宏观调控权是一种间接性权力(3)宏观调控权是一种调控性权力(4)宏观调控权是一种公权性权力.

名词解释

1. 经营自由的本义是市场主体(包括个人、企业等经营者)有权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管理其人财物、决定其产供销。

2. 竞争,就是各市场主体依凭自己的财产资源自主决策、独立行动、追求己利、自担风险。

3.在市场体制下,人们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社会财富向优胜者分配,结果导致两极分化,“马太效应”。

4.公法是规定隶属服从关系的法,私法是规定平等协作关系的法。

5.差别责任,就是说经济法的责任因有责主体的不同而具有差异性。

6.职权立法,即由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是中央国家权力机关来制定基本的和主要的

7.经济法立法是有关主体依据法定权限、经过法定程序、运用一定的立法技术制定、修改和废止经济法法律法规的活动。

8. 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指的是经济法的立法者。

9. 经济法的立法程序是经济法立法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或次序。

10. 经济法的实施是一定主体依照有关程序、将经济法规范贯彻落实到社会现实中,启动经济法规范的社会调整功能,实现经济法的预期调整目标。

11. 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平等原则,规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是完全平等的,绝对不可侵犯的,它适用于社会制度中规定并保障公民平等自由权的那些方面。

12. 经济法的立法权限是指经济法的立法主体制订、修改和废止经济法规范的权力。

13. 立法权的集权性指的是立法精神的同一性,即“法案之草创及修正,其精神系统不可紊也”以及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即不得与宪法和上级法律相抵触,同级法律或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

1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而言之就是经济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纲领。

15. 差别原则,即允许人们在经济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这种差别要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要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境况最差的人的最大利益。

16. 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经济法的法律法规所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

17. 统一性,是指经济法的法律法规尽管是多种多样的,但经济法的体系并不是它们的随意堆积,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内在统一的。

18. 间接调控是指在市场体制下,要求私人自治,政企分开,国家不得直接干预私人领域和企业事务,而只能在超出私人领域和企业外部有所作为。

19. 利益说。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定义是:“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这是人们广泛引用的一种划分公私法的标准。

20. 主体说,认为公法至少有一方主体是公主体如国家或国家授权者,私法主体为私主体如公民、法人等私人。

21. 稳定性,是指经济法的体系应有自己肯定的范畴、确定的原理、明确的宗旨、固定的对象、稳定的法规。

22. 变通性.是指经济法的体系不是铁板一块、封闭僵死的,而是开放发展、吐故纳新的,它能因应社会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23.契约伦理:每个人都是富有理性的,自有认识、自知利害、自会判断,可以通过契约自由,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各得其所。

补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而言之就是经济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纲领。

补2、“平等原则”,即人们在基本自由权利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在基本自由权利与经济和社会利益之间进行交换”,禁止金钱对基本自由权利的侵蚀。

补3、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经济法的法律法规所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

补4、职权立法,即由国家权力机关主要是中央国家权力机关来制定基本的和主要的经济法法律。

简答题

1.经济法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第一,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第二,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经济关系。第三,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2. 竞争的含义

一,竞争不是独一的而是相互的:所谓竞争是相互的,是指竞争只能存在于多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多个市场主体的存在,是竞争存在的前提条件,存在至少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时才可能有竞争。

二,竞争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竞争只能存在于有秩序的地方,并在秩序中进行。秩序意味着一种可预期性,而竞争是对预期目标的可欲。

3. 社会公共性应当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社会性。第二,公共性。第三,公益性。第四,干预性。

4. 建立经济法体系的标准:

(1)多样性与统一性(2)稳定性与变通性(3)现行性与超前性(4)国内性与国际性。

5. 民法以经济法为条件的原因:

(1)民法的基础需要经济法去奠定(2)民法的进步性需要经济法去维持(3)民法的意思自治需要经济法去创造条件(4)民法的自由竞争要以经济法为基础

6.所谓有序竞争,一是有范围的竞争,一是有调控的竞争,一是有节制的竞争,一是稳定竞争。

7.市场竞争原则的内涵:市场的竞争、自由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

8.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1)经济法独立于民法(2)经济法以民法为依归(3)民法以经济法为条件

9. 社会公共性的要求

第一,社会公共性的凸显,标志着社会从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

第二,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要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表明人们要求国家提供社会福利。

第四,社会公共性的凸显,要求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

10.经济法和民法的区别: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2)两者的主体不同(3)两者的权利(力) 不同(4)两者的构成要索不同(5)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

11. 竞争的秩序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是主体的多元性。二是意思的自治性。三是行为的独立性。四是地位的平等性。五是市场的开放性。

12.宏观调控者:

(1) 宏观调控者主要是国家机构(2) 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统一性(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权威性(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专业性(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6)宏观调控机构不尽是行政机构13. 经济法秩序就是一种自为秩序。其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律表现,它依法确立了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合理地位和重要作用。二是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根本宗旨是通过反对限制竞争以促进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形成。三是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治化。

14.经济法实施的特征:第一,经济法的实施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第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独特的行政性。第三,经济法的实施具有高度的专业性。第四,经济法的实施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15.要建立和发展市场特多的主体地位:第一,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都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第二,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有独立的自由意志。第三,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生产,才会主动地、积极地、创造性地进行生产,才会精打细算、节约成本,才能从事有效益的生产。第四,只有具有主体地位的人,才会进取、冒险精神。第五,只有具有地位的人,才是一个负责的人。

补1、经济法的义务的特点

第一,经济法义务具有社会性。

第二,经济法义务具有公共性。

第三,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

第四,经济法义务具有公益性。

补2、经济法的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社会责任

2.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

3.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

4.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角色责任

5.经济法的责任是一种差别责任

论述题

一、大经济法学说

20世纪30年代中期由∏?H?金茨布尔格和E?B?帕舒尼斯提出。在他们看来,经济法是“无产阶级国家在组织经营管理和组织经济联系方面所实行的特殊形式”,他们批判斯图奇卡“两成分法”的理论,为了克服“两成分法”的“对抗性”,他们不仅把各种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也把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都纳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由经济法统一调整。他们的这种经济法实际上是一种大经济法。

二、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两者的关系。

正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内在统一决定并说明了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这种密切相关、内在统一,具体表现为:

(一)、宏观调控是市场竞争的条件

第一,宏观调控是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调控。

第二,宏观调控是对市场运行的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范围的调控。

第四,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目标的调控。

第五,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规则的调控。第六,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的保障。

(二)、市场竞争是宏观调控的依归

第一,宏观调控受市场竞争的制约。

第二,宏观调控要顺应事物的自然趋势,合乎市场的竞争规律。

第三,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

三、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法

第一,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一方面,社会生产力十分落后,社会财富极其匮乏是自然经济”时期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国家,“官冗之患”,所从来尚矣!”

第二,自然经济是一种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每个生产者“……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

第三,自然经济是一种小农经济。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他们之间只有地域联系,没有或者少有经济联系。

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在自然经济时期,由于自然经济的落后性、封闭性以及历史性,决定了无论是国家掠夺社会财富的手段,还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法,大都是严刑峻法。

第四,自然经济是一种分工简陋的经济。自然经济时期的社会分工主要就是农业生产,辅之以简单的手工业生产。“……还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这种社会关系的简陋性决定了调整这种社会关系的法律的单一性。同时由于当时法制建设的局限性又强化了这种单一性,以至于把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纳入一部法律加以调整,形成诸法合体。

四、经济法属于哪个法域(经济法的属性)

(一)从经济法的起源上看:众所周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根源于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

(二)从经济法的价值看:经济自由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表现在作为经济法核心之一的反垄断法上。垄断是一种经济奴役,它的存在,阻碍了经济自由。经济民主作为经济法的价值,一是表现在反垄断法上。一是表现在宏观调控上。经济秩序作为经济法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是经济法的终极目的所在。追逐私人利益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不应根除但必须有所约束。

(三)从经济法的主体看:第一,主体设立的合法性。第二,主体构成的代表性。第三,主体成员的公务性。第四,主体地位的非本位性。第五,主体宗旨的公益性。

(四)从经济法的权力(利)上看:第一,权力本质的公共性。第二,权力行使的程序性。第三,权力范围的合理性。第四,权力地位的非本位性。第五,权力宗旨的公益性

(五)从经济法的义务看:第一,经济法义务具有社会性。第二,经济法义务具有公共性。第三,经济法义务具有无偿性。第四,经济法义务具有公益性。

(六)从经济法的属性看:第一,经济法的主体既不是纯粹的私人,也不是纯粹的国家机构,而是国家机构与私人。第二,经济两年不是私人与私人间的平等自由意志。第三,经济法保护的不是私法意义上的私人利益。第四,经济法规范不是私法规范。第五,私法的调整机制是意思自治。

五、宏观调控原则的内涵

1.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必须也只能立足市场、利用市场、服务市场,没有市场的宏观调控最终没有市场。从根本上说,所谓的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对市场的宏观调控。

2.宏观调控是宏观领域的调控。

(1)宏观领域不是私人领域。

(2)宏观领域是私人力量所不及的领域。

(3)宏观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

域。

(4)宏观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影响国泰民安的领域。

3.宏观调控是有限调控。

面对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人类只能具有有限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就只能是有限调控,把宏观调控限制在国家或政府拥有较为全面详尽信息的国民经济方面,而把其余并不关系国计民生和影响国泰民安的绝大多数微观方面赋予私人。

4.宏观调控是民主调控。

宏观调控是大众的事业,必须贯彻民主、保障民主,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于促进经济民主,宏观调控的实现也必须贯彻经济民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激发尊重和维持私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宏观调控才能有所作为。

5.宏观调控主要是法律调控。宏观调控措施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三种措施,其中应以法律措施为主。因为:只有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宏观调控才能像法律制定一样大众参与,集思广益,富有理性,从而宏观调

控更能认识、反映和适应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

六、经济法是规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之法

我们在认识到国家干预社会经济必要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必须规范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这是因为:

第一,权力既可能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可能是阻碍经济发展的重大因素。

第二,规范国家干预是由国家权力的性质所决定的。

第三,规范国家干预也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第四,国家是一个庞杂的官僚机构,它滋生助长官僚主义,也需要官僚主义

第五,国家是一种排他性组织,一个地区、一个社会只能有一个国家,“一地不能有二国”,国家的这种绝对排它性表明国家天生是一种垄断组织。

第六,国家作为一个社会的总代表,在某种意义上,应是所有人的“衣食父母”,让社会上所有人过上作为人的人道生活、享受保障人的尊严的社会福利,尤其是“对受到歧视或处于不利地位的劳动者的特别需求作出反应”这应是国家的道义和责任,这样,福利国家要求确实是社会民众的强烈呼声。

正是基于上述种种理由,必须约束国家权力,限制国家权威,规制国家行为;明确国家责任,也即要依法规范国家干预。

七、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的关系:

正是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内在统一决定并说明了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这种密切相关、内在统一,具体表现为:

一、宏观调控是市场竞争的条件

第一,宏观调控是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调控。

第二,宏观调控是对市场运行的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范围的调控。

第四,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目标的调控。

五,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规则的调控。

第六,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竞争的保障。

二、市场竞争是宏观调控的依归

第一,宏观调控受市场竞争的制约。

第二,宏观调控要顺应事物的自然趋势,合乎市场的竞争规律。

第三,宏观调控的目标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

八、经济法实施的障碍

1.经济法的实施机构不独立。就目前现行的经济法实施机构来说,主要是行政机关,它们都隶属于国务院,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实施经济法。它们显然不能像国外经济法执法机构那样具有很大的独立性。

2.经济法的实施机构之间分工不科学。一是在过去的法院体制下,虽然设有经济庭,但这种经济庭,是审理除婚姻家庭、亲属继承关系以外的经济纠纷的法庭,实质上主要还是民事庭。一是把反不正当竞争法交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实施,也是不科学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行政机关的直属机构,受各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独立性远远不够。另一方面,当前,在我国理论界有很多人把我国的反垄断法的执行机关设计为行政机关。另外,行政机构执行反垄断法尚没有严格的程序作保证,程序是执法的关键,没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执行好反垄断法。

3.经济法的实施缺乏完善的程序

4.经济法实施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5.对经济法的实施监督不力

九、确立经济法主体的意义

把经济法的主体确立为竞争维护者和宏观调控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它表明经济法的主体不尽是行政机关,不能笼统地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即使是行政机关也不是一切行政机关都管理着国民经济。因此,在认识经济法的主体时就是要正确地界定什么样的行政机关才能作为经济法的主体。

第二,它不能简单地把民法、商法的主体移植为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关系与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两类法律关系,两者应当厘清而不应混同。

第三,有利于正确地把经济法的主体与行政法的主体和民法商法的主体区别开来。

第四,明确经济法的主体就是竞争维护者和宏观调控者有利于从根本上真正抵制政府的广泛干预。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就是要把政府以一种总体的身份、掺的组成机关、笼统的权力和全体职员从事经济管理活动转变为政府以特定的身份,具体的代表机关、明确的权限和指定的职员从事经济管理活动。从而才能真正改变过去的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无处不在,政府干预无时不有的现象,使企业摆脱政府的广泛干预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十、宏观调控者

1.宏观调控者主要是国家机构

任何法律的主体从根本上说都是人,因为主体是人,并且事在人为。经济法的主体亦然。但法律与法律不同,法律主体与法律主体亦有不同。

2.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统一性

宏观调控的根本宗旨在于宏观着手,控制全局;统一市场,调配资源;通盘考虑,通力合作;调剂余缺,取长补短;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如果地方封锁,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单打独斗,互相掣肘,就没有宏观调控可言。

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权威性

宏观调控是在全国社会范围内调集资源、统一部署,促进国民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宏观调控也是一种利益调整,会导致利益的得丧变更,会发生重大利益冲突,这就要有权威机构去协调平衡。这些都说明宏观调控是一种权威行为,这一性质决定了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权威性。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确专业性

现代社会经济问题错综复杂,“高精尖专”,专业性强,宏观调控更是如此。要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必须依靠科学理性,依靠专业知识,要求术业有专攻,要有精湛的专业水平。因此,应该通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把优秀的专业人才选拔到宏观调控机构,以便发挥其专业特长,真正把专业特长与领导权力结合起来。

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

宏观调控是一项庞杂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需要非常全面而充分的知识和信息;这是大众共同的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影响国泰民安,需要大众参与、群策群力,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依靠民主,集思广益才可能完成;只有发扬民主,反对长官意志,克服片面和盲点,杜绝偏见和无知,宏观调控才能有

效。

6.宏观调控机构不尽是行政机构

前已论及,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应尽可能吸纳一切可以吸纳的人,宏观调控机构的人员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应全部来自行政机构。虽然有些行政机构充当宏观调控机构,但这并不是说该宏观调控机构就是行政机构,因为该行政机构进行宏观调控要接受权力机构的审批和监督,本质上是代表权力机构进行宏观调控,执行的是权力机构的意志和法律,所以许多国家的计划都必须由国会审批并接受国会的监督。实践也证明,为了避免行政干预,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独立性,要独立于行政机构。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宏观经济学》教学大纲

《宏观经济学》教学大纲 一、使用说明 (一)课程性质 《宏观经济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必修课程之一,它不仅被列为高等学校经济类8门核心课程之中,而且是工商管理类各专业9门核心课程之一,由此可见其地位在经济类院校中的重要性;《宏观经济学》作为财经类学校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直接影响学生对其他经济学课程的理解和掌握。 要求学生先修课程为政治经济学和微积分。 (二)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框架,掌握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弄清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不同模型,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正确理解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 54学时 (四)教学方法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宏观经济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讲清主要图形所表示的基本原理,适当介绍最新知识。 3、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经济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讲授课程的重点与难点,指导、启发学习者自学。 5、适当布置作业和案例思考题,深化学习者对课程基本内容的理解。 (五)面向专业 经济管理类各专业 二、教学内容 宏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即以国民收入决定为核心的总量分析。所以,宏观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国民收入核算理论,核心内容是国民收入决定,包括四个主要模型——简单国民收入决定模型、IS—LM模型、AD-AS模型和IS-LM-BP模型。在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基础上研究最重要的四个宏观经济政策,即失业和通货膨胀、财政理论和政策、货币理论和政策和对外经济理论和政策,即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来影响国民收入总量。而动态的国民收入变化主要涉及到经济增长理论。其中带*号的部分是选讲内容,这些内容不涉及也不会影响整体内容的完整性。 第一章国民收入核算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要使同学们对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掌握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其核算方法和体系。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及其计算方法;熟悉国内收入核算中五个总量的关系;对名义GDP和实际GDP能进行比较说明。 (二)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教学内容: (1)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 (2)用支出法和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和参考样卷2019

湖北文理学院专升本《经济学原理》 考试大纲 一、考试说明 1、考试目的和性质 《经济学原理》是经济管理学类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释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评价标准是经济管理类专科专业优秀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水平以上。 2、参考题型和考点分布: 试题参考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点分布:满分100分,其中微观经济学部分约占60分,宏观经济学部分约占40分。 3、推荐参考书: 曼昆,《经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 微观经济学部分 第一章导论 了解经济学定义和研究对象,理解经济学的基本问题、稀缺性、选择、机会成本的含义;掌握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规范经济学与实证经济学的联系区别;了解西方经济学基本分析工具和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理解需求和供给的含义,掌握需求原理和供给原理、掌握均衡价格的决定、变动及其运用;掌握需求变动和需求量变动、供给和供给量变动的区别;掌握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经济影响;掌握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供给弹性理论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理解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理解无差异曲线及其特征,掌握消费者均衡条件、消费者剩余及其运用。了解收入和价格的变化对均衡的影响,掌握恩格尔曲线的含义及恩格尔系数的运用。理解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和吉芬商品的含义,能够判别正常商品、低档商品和吉芬商品。 第四章生产和成本理论 理解短期生产函数中总产量、边际产量与平均产量的关系,掌握规模报酬及其三种类型;理解机会成本、经济成本与会计成本,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正常利润、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的含义和区别;掌握生产者均衡条件;了解短期成本函数中总成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平均成本、平均可变成本、平均固定成本及边际成本的关系;了解长期生产中等成本线、等产量线、边际技术替代率和长期平均成本的含义,掌握长期生产中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的条件,掌握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及其运用。 第五章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理论 理解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及寡头市场的特征;掌握完全竞争市场下厂商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的条件;了解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市场厂商短期和长期均衡的条件,掌握厂商实行差别定价的条件和价格歧视类型及其运用。了解寡头市场的含义及寡头市场的优缺点。了解纳什均衡含义,理解囚徒困境的均衡解。 第六章一般均衡、市场失灵和政府微观经济政策 了解交换和生产的一般均衡条件,理解帕累托最优的含义,理解垄断、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委托-代理、公共物品、外部性的含义及其对市场运行的影响,掌握针对市场失灵的政府微观经济政策;掌握洛伦茨曲线的含义及基尼系数的运用。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薛兆丰:我理解的经济学原理

薛兆丰:我理解的经济学原理 这个秋天我在北大教《经济学原理》,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教学大纲开门见山:“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的行为规律的学科。普适的经济学原理,不仅被用来分析包罗万有的社会现象,而且还深刻地影响了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本课程向从未接触经济学的本科学生演示和传授这种分析技能。” 临开课那晚,翻出由阿尔钦(Armen A. Alchian)和艾伦(William R. Allen)所著、由阿尔钦12年前签名赠送的老课本《交易与生产:竞争、合作和控制(Exchange & Pro-duction: Competition, Coordination, & Control)》。扉页上是老人家85岁时的笔迹:“给兆丰:感谢你向独特的人群——中国人——传播经济分析原理;尽管它与我们从中国人那里所学到的所有知识相比,只占微不足道的分量。” 阿尔钦1950年的《不确定性、进化和经济理论》,为求索经济规律的事业,找到了坚实的理性基础;此后,他为“成本”、“租”、“产权”等主题所作的叙述,开辟了透过经济学理解世界的独特视野。不仅如此,他还致力于传授经济分析原理。阿尔钦的女儿告诉我,他当年还用磁带录音机来分析自己授课的效果。他的学生不仅有经济系学生和教师,还有大量的联邦法官,不仅影响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还增进了美国司法界对产权和企业行为的理解。 老人家送我《交易与生产》一书时,正在修订该书的新版,而我则在并行做中译。我有空闲就翻译,有问题就电邮,而他往往当天就回信。如此良辰美景,持续了两三年,译稿达数十万字。遗憾的是,老人家八年前起记忆力衰退,出版计划被迫搁置。今天他仍健在,记得往事,只是不再写书了。 今天我上教坛,临门一脚,应该怎样踢?我想过好一阵,还是从阿尔钦开始。在他看来,不论各人怀有何种愿望,人类只有直面种种约束、选择这样或那样的竞争规则,才能存活和发展;而研究竞争规则的选择及其结果,就是经济学的目的。 显而易见,人类至少面临四项普遍约束:(1)东西不够;(2)生命有限;(3)人际依赖; (4)需要协调。人类种种制度安排,一概是为了应付这些约束而衍生的。它们对应着三套规律:(1)需求定律;(2)利息理论;(3)产业理论;(4)宏观理论,而这就是通过经济学看社会万象的视角。 第一项约束是“东西不够”。人类如何选择竞争的规则,如何解决资源争用的冲突?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先让同学们读法国巴斯夏在1850年发表的名文“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What Is Seen and What Is Not Seen”)。人类一切活动都事关选择,而经济学者的特长,是去看见那些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代价,否则就无法合理地评估选择所引致的得与失。 接着是介绍斯密(Adam Smith)眼中的人性。许多人以为,斯密将市场与道德对立起来,说他先写了《国富论》,后来又补充了《道德情操论》。其实,斯密先出版了《道德情操论》,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测试大纲 适用专业名称:公共管理 科目代码及名称测试大纲 819经济学原理一、测试目的和要求 测试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经济学原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使用这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各种经济现象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反映他们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和研究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满分150分) 内容比例: 经济学十大原理约5分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约5分 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约10分 弹性及其使用约10分 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约5分 消费者、生产者和市场效率约5分 赋税的代价约10分 国际贸易约5分 外部性约10分 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约10分 生产成本约5分 竞争市场上的企业约10分 垄断约5分 一国收入的衡量约5分 生活费用的衡量约5分 生产和增长约5分 储蓄、投资和金融体系约5分

基本金融工具约5分 失业约10分 货币制度约5分 货币增长和通货膨胀约10分 总需求和总供给约5分 题型比例: 客观题约60分 1.概念约20分 2.选择题约40分 主观题约90分 1. 简答题约50分 2. 论述题约40分 三、测试内容和要求 (一)经济学十大原理 测试内容 经济学十大原理内容 测试要求 1.理解:机会成本、通货膨胀、经济周期涵义;短期中通货膨胀和失业如何相关; 2.掌握:外部性、市场失灵; 3.熟练掌握:市场失灵的两个原因。 (二)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测试内容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1.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差异;

2.掌握:比较优势; 3.熟练掌握:为什么经济学家反对限制各国之间贸易的政策。 (三)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 测试内容 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测试要求 1.了解:市场中价格的作用; 2.理解:过剩、竞争市场; 3.掌握: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 4.熟练掌握: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四)弹性及其使用 测试内容 供给、需求和弹性 测试要求 1.了解:需求价格弹性和需求收入弹性; 2.理解:富有弹性、缺乏弹性、单位弹性、完全无弹性涵义;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3.掌握:决定需求价格弹性的四个因素; 4.熟练掌握:供给、需求和弹性的三种使用。 (五)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 测试内容 税收归宿、税收分配 测试要求

宏观经济学课程标准

《宏观经济学》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前言 一、课程的性质与作用 《宏观经济学》是财务管理本科的专业基础课,为学习其他课程提供分析方法、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与《微观经济学》课程共同构成西方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宏观经济学》通过对国民经济总量相互关系的研究,揭示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宏观经济变化规律以及政府的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学习《宏观经济学》可以使学生了解、认识和掌握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其理论体系,培养和增强学生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经济领域的相关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学习经济管理类其他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 1.面向学生,注重能力培养,突出学生主体 本课程主要面向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注重专业基础理论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注重提高学生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独立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动手的能力,以提高技能、磨砺意志、活跃思维和扩展视野为基本目标。 2.尊重个体差异,注重过程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保证课程标准设计的整体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建立能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评价体系,该体系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构成,教学过程以形成性评价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信心;以终结性评价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以过程培养促进个体发展,以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教学过程的双向促进机制。以激发兴趣、展现个性、发展心智和提高素质为根本任务。 3.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式,拓展学习渠道 积极调动图书馆、音像、互联网等各类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改变传统教学方式,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了解最新的经济学案例,灵活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能分析简单的经济现象。 三、课程的设计思路

877经济学原理大连理工大学最新版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877科目名称:经济学原理 试题分为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其中客观题型(单选题)占20%,主观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作图题、计算题与论述题)占80%,具体复习大纲如下: 一、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1、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2、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区别. 3、经济学的起源与学科演变. 二、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和供给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2、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3、供求均衡的应用,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蛛网模型的应用. 三、效用与消费者均衡 1、效用的相关概念、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的基本条件及需求曲线的推导. 2、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的含义、特点,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消费者效用 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3、价格变化和收入变化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4、从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到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不确定性和风险. 四、生产与成本 1、厂商的组织形式及本质 2、生产函数的含义及典型形式. 3、等成本线与最优生产要素组合的确定,规模报酬的含义及三种类型. 4、成本的概念,短期总产量与短期总成本,短期成本曲线与长期成本曲线. 五、完全竞争与不完全竞争市场 1、厂商和市场的类型、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条件. 2、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 3、垄断的特点及成因,垄断市场的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价格歧视的类型及条件,自 然垄断和政府管制. 4、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 5、寡头市场的特点,古诺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价格领导模型及斯威齐模型. 六、生产要素价格的决定 1、完全竞争厂商对生产要素的使用原则和需求曲线,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 2、劳动、土地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的供给和价格的决定. 3、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

高洪深《区域经济学》第4版教学大纲

《区域经济学》课程教学大纲 Regional Economics 课程编号:131507013 学时:48学分:2.0 适用对象: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先修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区域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研究区域经济的形成发展规律和区域经济联系以及与此有关的政府决策的科学。区域经济学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尚未完全形成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但其理论与方法发展十分迅速,在各国解决区域问题,缩小区际差异,促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的应用前景也十分广阔。现代区域经济学尤其强调企业、产业和区域经济有机融合的全新理念。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区域经济、区域经济增长、区域产业结构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理论与方法以及区域经济案例等相关知识。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区域经济学这一新兴应用经济学科,使学生掌握,学会区域经济研究现实问题的方法,培养创新能力,培养实际解决区域经济问题的思想和能力。通过区域经济学的学习,使学生建立正确的区域观,掌握简单的分析问题的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完本课程后,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掌握区位论、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生产布局、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区际分工协作发展,区域发展战略与区域规划等基础理论知识;二是学会运用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现实问题的方法。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区域经济学与新区域经济观 1. 基本内容: 第一节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西方国家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二、区域经济学的发展 第二节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任务 一、研究对象及其内涵 二、主要研究内容 第三节建立新区域经济观 一、新区域经济观的基本内涵 二、拓展区域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建立新区域经济观 2. 教学基本要求: 本章要使学生对区域经济学的形成发展和主要研究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要求学生了解区域经济学形成发展的过程。重点掌握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区域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 3.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新区域经济观 教学难点: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新区域经济观 4. 教学建议: 第二章区域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1. 基本内容 第一节区位概念 一、经济区位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微观部分 (一)消费者行为 1、掌握效用最大化的模型,理解消费者均衡的条件和原则,推导收入提供曲线和价格提供曲线,推导需求函数和曲线。 2、理解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能计算和画出正常品、一般低档品和吉芬商品希克斯分解。 3、应用:掌握完全替代、完全互补和柯布-道格拉斯偏好下的消费者需求和 价格效应分解,能解释劳动供给曲线的形状,能理解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二)生产者行为 1、长期和短期的生产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2、长期和短期的成本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3、理解成本最小化和产量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4、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和原则,长期和短期的供给曲线,能理解完全竞争厂商的效率特性。 (三)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与福利 1、理解完全竞争市场的局部均衡,掌握均衡价格、产量的概念和计算、能理解均衡的变动,能掌握弹性的概念和计算。 2、理解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总剩余的概念,能计算各种剩余和进行 相应的分析。 3、理解完全竞争市场一般均衡的概念,掌握帕累托最优的基本含义,掌握 埃奇沃思图的分析方法,理解一般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的关系。 4、能运用上述概念和方法分析税收、补贴、关税等实际经济现象对消费者、 生产者和市场的影响。 (四)不完全竞争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1、掌握垄断厂商的基本概念、形成原因和自然垄断的特点;垄断厂商的均衡原则和图形、计算;垄断厂商的效率评价和福利损失;自然垄断厂商的管制;价格歧视行为。 2、垄断竞争厂商的特点,长期和短期的均衡、效率评价。 3、寡头厂商的含义和特点;掌握卡特尔模型、古诺模型、伯特兰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斯威齐模型的经济学含义和计算。 4、理解博弈论的概念和基本要素,掌握占优策略和占优策略均衡,掌握纳什均衡,理解囚徒困境等经典博弈模型,理解动态博弈的基本思想。 (五)政府管制、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1、政府管制与税收对市场的影响 2、掌握外部性的含义和表现,理解外部性的效率,掌握外部性的治理方法、 理解科斯定理。 3、理解排他性(非排他性)、竞争性(非竞争性)的含义,掌握物品的分类,并能举出实际例子。 4、理解公共物品的概念及产生的问题 (六)不对称信息 1、理解什么是信息和信息不对称,举出不同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的例子。 2、掌握逆向选择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什么是信号发送和信号甄别。 3、掌握道德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方法。 (七)要素市场 1、掌握要素需求的概念、特点,要素需求曲线的形成。 2、掌握要素供给的概念、特点,要素供给曲线的形成。 3、掌握竞争性要素市场的均衡,理解垄断性要素市场的均衡。 4、掌握劳动市场、资本市场的一些基本特征。 宏观部分 (一)国民收入核算理论 1、国内生产总值GDP :GDP 指标的定义;GDP 指标的缺陷;GDP 指标的各种相关指标定义;GDP 的三种核算方法。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完整版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经济法原理 简答题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着不同,其特征是? 答:(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 (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 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 (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三、 答: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 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三、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 (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 (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四、基本经济行为是什么?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答: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 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 (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 (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提供劳务的行为。 (4)其他经济行为。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 (5)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要素。 六、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以及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 答: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西方经济学主要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构成,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之一。这门课程的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解决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考试要求达到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好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考试内容覆盖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全部内容。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 了解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基本理论。 2. 熟悉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工具。 3. 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解决一些实际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 4. 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般原理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内容有详尽的了解。 5. 了解和掌握现代经济的一般规律和规范, 能运用一些基本的经济分析方法和 工具,对有关理论和模型进行一些实证性的描述和分析。 6 .能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三、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 一、微观经济学 (一)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1.需求的基本理论 需求,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量的变动与需求曲线的变动。 2.供给的基本理论 供给,供给曲线,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动与供给曲线的变动。 3.均衡的含义 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市场均衡的变动,经济模型的结构 4.弹性理论 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的收入弹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供给弹性,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价格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点弹性、弧弹性的计算。 5.运用供求曲线的事例 易腐商品的售卖,限制价格,支持价格,蛛网模型。 (二)消费者选择 1.边际效用分析 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及其计算,消费者剩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单选择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 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肇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 在德国流行起来。 5、主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法律分支。代表人物是哥尔德斯密特。 6、方法论说是试图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7、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8、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问、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0、个人和国家是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是社会的两块主要领域。这也构成了法律包括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11、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 12、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13、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必要性。他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初步思想。 14、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15、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16、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 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17、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18、罗尔斯提出了他的著名的 正义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19、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主要是人权问题。 20、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21、人权按人分配。 22、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23、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24、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法。 25、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26、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 27、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28、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表现为个别规划,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造成遗漏,产业结构混乱,产业盲目无序地发展。 29、民法是主体平等法。 30、民法是私人本位法。 31、民法是意思自治法。 3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3、所谓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导言 通过本章的教学,能够理解经济学产生的原因。并熟悉西方经济学的内容体系。要求掌握稀缺性、选择的定义、以及稀缺性、选择与经济学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含义;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含义,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一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经济学产生的原因:资源稀缺与人类需要欲望的矛盾 二、经济学的定义:选择、资源配置、资源利用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二节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 一、微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二、宏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三、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关系 第三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定义 二、实证分析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均衡价格形成的一系列相关概念;需求与供给、需求变动与供给变动、供求规律、弹性,充分理解价格调节、市场机制的作用,了解均衡价格、弹性在现实经济中运用的一般原理等内容。 第一节需求与供给 一、需求:定义、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函数、需求曲线、需求量变动与需求变动 二、供给:定义、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曲线、供给量变动与供给变动 第二节均衡价格的决定与变动 一、均衡价格的决定 二、需求变动、供给变动对均衡价格的影响 三、均衡价格的运用:支持价格、限制价格 第三节弹性理论 一、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的含义、需求价格弹性的分类、需求价格弹性与总收益的关系、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交叉价格弹性 二、供给弹性:供给弹性的含义、分类 三、蛛网理论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如何达到效用最大化实现消费者均衡的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效用、总效用、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含义;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及消费者均衡决定。 第一节边际效用分析 一、欲望与效用 二、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总效用与边际效用关系 三、消费者均衡 第二节无差异曲线分析 一、无差异曲线:定义、特征 二、消费者均衡:预算约束线、消费者均衡 第四章生产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产量最大化和产品最大化这一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含义;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含义;规模经济的含义;短期成本的变动;并要求用等产量曲线与等成本曲线说明产量最大化的条件和规模,既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及机会成本概念。 第一节生产与生产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函数 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关系 三、规模经济 第二节成本 一、短期成本的分类:短期总成本、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及各短期成本变动的特征、长期总成本、长期平均成本、长期边际成本 二、收益:总收益、边际收益 三、利润最大化原则: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第三节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 一、等成本线、等产量线 二、最佳组合的确定:等成本线切于等产量线 第四节生产可能性曲线与机会成本 一、生产可能性曲线含义 二、机会成本含义 第五章厂商均衡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是要求理解和掌握在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垒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下,广方是如何进行最优化产量、价格决策的有关问题。

《经济法》复习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 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 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

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 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 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范政府的 调控和规制行为。因此,一类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7、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横向上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纵向上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具体包括①稳定增长目标(双重目标)②保障基本人权目标(分配法)③保障社会公益目标④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8理论意义来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价值论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既能够把抽象的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构成部分,同时

《经济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商学院旅游管理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西 西安培华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

《经济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8B8201 学分:4学分学时:64学时 执笔人:袁萍审核人:李红霞 一、课程的性质 《经济学原理》是旅游管理专业必修的公共基础课。 二、适用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三、教学任务 1.通过经济学原理的学习和训练,使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 2.通过宏观经济学的学习和训练,使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对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并能结合实际分析和应用,为以后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了解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为进一步学习经济管理类的专业课程及将来从事经济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分析和运用现代经济学知识的技能,即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后把这些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五、教学时间安排

完成以上教学内容时,在体系安排上,主讲教师可以适当调整。 六、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 本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通过学习,为以后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七、主要教学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对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同时安排必要的讨论和作业,给学生接触实际、动手分析的机会,将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 八、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百分制,通过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题型与题量应视各年级学生水平而灵活选用。考勤和作业、课堂表现、讨论各占10%,共40%;期末考试占60%。 九、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 [1]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 魏小文.《西方经济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 [3] 于忠江,孙冰.《西方经济学原理》,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年. [4] 黄亚钧,郁义鸿.《微观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5] 曼昆.《宏观经济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十、教学主要内容纲要 第一章导言 (一)基本目的与要求

曼昆经济学原理复习大纲(超全)

第一篇导言 第一章经济学十大原理 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 机会成本: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东西。 理性人:系统而有目的地尽最大努力实现其目标的人。 理性人通常通过比较边际利益和边际成本来作出决策。 当且仅当一种行为的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时,一个理性决策者才会采取这种行为。 市场经济需要实施产权的制度,以便个人可以占有和控制稀缺资源。 \ 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 外部性: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 市场势力:单个经济活动者(或一小群经济活动者)对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能力。 市场失灵的原因:{外部性市场势力} 通货膨胀:物价总水平的上升。 两国之间的贸易可以使两个国家的状况都变得更好。 如果经济福利的市场分配结果不是合意的,税收或福利政策可以改变经济蛋糕的分配方式。(当政府用税收和福利再分配收入时,虽然实现了更大程度的平等,但它们降低了效率。 》 经济周期:就业和生产等经济活动的波动。(无规律的、大部分无法预测的) 经济学十大原理: A.人们如何做出决策 1.人们面临权衡取舍(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稀缺的。社会:效率与公平) 2.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 3.理性人考虑边际量 4.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 B.人们如何相互交易 5.| 6.贸易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都变得更好(专业化,社会分工) 7.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看不见的手) 8.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C.整体经济如何运行 9.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生产率:设备,劳动者的技能以 及可用的技术) 10.当政府发行了过多货币时,物价上升 11.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一年) 第二章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实验困难:世界碰巧提供的数据,即历史所提供的自然实验。(预测) 假设:可以使复杂的世界简单化,而且使解释这个世界变得更为容易。 经济模型:一个复杂现象的高度简化。(通常是由图形和方程式组成的模型) 循环流量图:一个说明货币如何通过市场在家庭和企业之间流动的直观经济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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