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暴露分级与处置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暴露分级与处置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暴露分级与处置

《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暴露分级与处置

1. 暴露分级I 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接触或喂养动物;(2)完好的皮肤被舔;(3)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II 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首先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当肉眼难以判断时,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则表明皮肤存在破损(此法仅适于致伤当时测试使用)。III 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皮肤的咬伤或抓伤(“贯穿”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或皮下组织);(2)破损皮肤被舔舐(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小皮肤破损);(3)粘膜被动物唾液污染(如被舔舐);(4)暴露于蝙蝠(当人与蝙蝠之间发生接触时应考虑进行暴露后预防,除非暴露者排除咬伤、抓伤或粘膜的暴露)。注:a.暴露于啮齿类动物、家兔或野兔时通常无需接受狂犬病暴露后免疫预防。b.禽类、鱼类、昆虫、蜥蛎、龟和蛇不会感染和传播狂犬病。(美国CDC 明确指出:所有的哺乳动物都可患狂犬病。禽类、鱼类、昆虫、蜥蜴、龟和蛇不属于哺乳动物,不会感染和传播狂犬病。)c.发生在头、面、颈部、手部和外生殖器的咬伤属于III 级暴露。(WHO 推荐:由于头、面、颈、手和外生殖

器部位神经丰富,建议这些部位的暴露属于III 级暴露)d.暴露于蝙蝠属于III 级暴露。e.暴露后预防处置应立即开始。如果伤人动物在10 日观察期内保持健康,或经可靠的实验室使用恰当诊断技术证明该动物未患狂犬病,则可以终止免疫接种。

2.暴露后处置2.1 暴露后预防处置的内容包括:①尽早进行伤口局部处理;②尽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③需要时,尽早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抗狂犬病血清)。2.2 判定暴露级别后,应根据需要尽早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详见表3)。①判定为I 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②判定为II 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参见下文疫苗接种及再次暴露后处置中疫苗接种的内容);③判定为III 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接种狂犬病疫苗(参见下文疫苗接种、再次暴露后处置中疫苗接种及被动免疫制剂的内容)。

(1)伤口的外科处置暴露后处置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二是预防伤口发生继发细菌感染,促进伤口愈合和功能恢复。对于II 级和III 级暴露,彻底的伤口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伤口处理包括对伤口内部进行彻底的

冲洗、消毒以及后续的外科处置,这对于预防狂犬病发生,避免继发细菌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伤口处理包括对每处伤口进行彻底的冲洗、消毒以及后续的外科处置。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如清洗或消毒时疼痛剧烈,可先给予局部麻醉。

①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洗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清洗咬伤和抓伤的每处伤口至少15 分钟。如条件允许,建议使用狂犬病专业清洗设备和专用清洗剂对伤口内部进行冲洗。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以避免肥皂液或其他清洗剂残留。

②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稀碘伏(0.025%~0.05%)、苯扎氯铵(0.005%~0.01%)[139]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力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消毒涂擦或消毒伤口内部。

③外科处置:在伤口清洗、消毒,并根据需要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至少两小时后,根据情况进行后续外科处置。外科处置要考虑致伤动物种类、部位、伤口类型、伤者基础健康状况等诸多因素。普通创伤伤口相比,动物致伤伤口具有病情复杂、软组织损伤严重、合并症多、细菌感染率高等特点,目前尚无统一的外科处置规范。且动物咬伤涉及骨科、耳鼻咽喉科、眼科、整形外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等多个临床专业,各专业在开放伤口处置上均有各自的原则或规范。因此,严重、复杂的动物咬伤伤口的后续外

科处置,最好由专科医生或在专科医生协助下完成。

A.外科清创术:所有严重的咬伤伤口(如:撕裂伤、贯通伤、穿刺伤等)均需进行彻底的外科清创术。术前要根据伤口部位、手术大小及方式等选择合适的麻醉方式(如局部麻醉、区域麻醉、复合麻醉或全身麻醉),手术按照标准的外伤清创术原则进行。

B.组织修复:咬伤所导致的重要器官、组织(如:神经、肌腱、骨、关节、血管等)损伤,应根据受损器官组织的具体情况(如受损程度、感染可能性、修复难度等)、相应专科的处置原则,选择进行I 期修复、II 期修复或延期修复。

C.伤口关闭及抗生素使用:伤口是否进行I 期闭合以及是否预防性使用抗生素要考虑众多因素,如:就诊时间、伤口严重程度、伤口部位、致伤动物、伤口类型、伤者基础健康状况(如年龄和基础疾病:糖尿病、免疫功能受损、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激素等)以及医生对动物咬伤伤口处置的经验等。上述因素均可响伤口继发细菌感染的风险。

暴露于犬、啮齿类动物,以及位于头面部、口腔粘膜的浅表、清洁、新鲜伤口属于继发感染的低危因素。而暴露于猫、灵长类、猪等动物;位于手、足、胫前、关节部位的穿刺伤、贯通伤、大面积撕裂伤、大面积皮肤软组织缺损伤口;老年患者或合并糖尿病、外周血管病、应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免疫性疾病、营养不良、放化疗等基础疾病

等均属继发细菌感染的高危因素。存在感染高危因素者尽量避免I 期缝合,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3-5 天后根据伤口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延期缝合或II 期缝合,必要时可以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早期许多文献建议对伤者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生素。近些年的文献报道显示,预防伤口感染的关键在于尽早进行彻底的伤口清洗、清创及伤口闭合或覆盖。及时正确的伤口处理可显著降低咬伤伤口的细菌感染率。文献研究提示,对于细菌感染低危者,在对伤口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清创后,与II 期、延期闭合伤口或伤口保持开放相比,

I 期闭合伤口并不增加伤口的感染率,且缩短了伤口愈合时间,愈合后瘢痕更小。也有许多研究显示,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并未令咬伤患者受益。不推荐对所有的III 级咬伤病例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对存在感染高危因素或已出现伤口感染的病例可预防性或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抗生素最好根据伤口分泌物的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择,推荐使用含有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洛林酯和第四代喹诺酮类抗生素。

D.存在感染高风险因素者,伤口内应放置引流条或引流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伤口较大时,为避免继发感染,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如必须缝合,应采取松散稀疏的缝合方式,以便于继续引流。如果就诊时伤口已

缝合,原则上不主张拆除。若缝合前未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仍应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存在感染高风险因素者,应根据伤口状况、伤者基础免疫情况(破伤风类毒素)、距离最后接种时间等,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免疫预防处置。

(2)疫苗接种①应用人群:II 级和III 级暴露者。

②接种程序5 针法程序:第0、3、7、14 和28 天各接种

1 剂,共接种5 剂;“2-1-1”程序:第0 天接种

2 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1 剂),第7 天和第21 天各接种1 剂,共接种4 剂(此程序只适用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2-1-1”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

③接种途径、部位和剂量肌内注射。2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在上臂三角肌注射;2岁以下儿童可在大腿前外侧肌注射。每剂0.5ml 或1.0m。

④使用禁忌具体参照产品规格或产品说明书。狂犬病为致死性疾病,暴露后狂犬病疫苗使用无任何禁忌,但接种前应充分询问受种者个体基本情况(如有无严重过敏史、其他严重疾病等)。即使存在不适合接种疫苗的情况,也应在严密监护下接种疫苗。如受种者对某一品牌疫苗的成分有明确过敏史,应更换无该成分的疫苗品种。

⑤接种延迟狂犬病疫苗接种应当按时完成全程免疫,按照程序正确接种对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的免疫力非常关键,如某

一针次延迟一天或数天注射,其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原免

疫程序的时间间隔相应顺延。

⑥疫苗品牌更换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继续按

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原则上不建议就诊者携带狂犬病疫

苗至异地注射。

(3)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的作用机理是

在主动免疫诱导的保护力空白区,通过在暴露部位即刻提

供所需的中和抗体,中和伤口处理时残留在伤口内部的病毒,发挥快速保护效果。所有首次暴露的III 级暴露者,以及患有严重免疫缺陷、长期大量使用免疫抑制剂、头面部

暴露的II 级暴露者均应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剂。被动免疫

制剂应尽早使用,最好在伤口清洗完成后立刻开始。如未能及时注射,在第一剂狂犬病疫苗接种后的7 天内均可使用。

7 天后疫苗引起的主动免疫应答反应已经出现,此时再使

用被动免疫制剂意义不大。

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应严格按照体重计算剂量,一次性足

量使用。HRIG 按照每公斤体重20IU/kg,ERA 按照每公

斤体重40IU/kg 计算。如所用总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适当稀释。ERA 注射前必须严格按照产

品说明书进行过敏试验。

如果解剖结构允许(但应避免因注射引起骨筋膜室综合征),

应当按照计算剂量,仔细地将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

润注射到伤口周围,所有伤口无论大小均应进行浸润注射,当全部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时,应将其注射到远

离疫苗注射部位的肌肉(建议腰部以上注射到伤口同侧的

后背肌群,腰部以下注射到伤口同侧的大腿中段外侧肌群)。不得把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禁止用同一注射器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对于粘膜暴露者,可将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如果解剖学结构允许,也可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剩余狂犬

病被动免疫制剂参照前述方法进行肌肉注射。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2009年版)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臵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臵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臵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臵。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臵。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臵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修订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 作规范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

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培训试题 (1)

××市××××医院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人员培训 科室: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按照接触的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级,其中,判定为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2、判定为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和使用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4、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 。 5、狂犬病疫苗接种部位为: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 肌肉内注射,禁止注射。 6、应当尽量使用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应当完成全程接种,原则上就诊者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注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3分,共30分) 1、狂犬病暴露是指:() A、被狂犬咬伤、抓伤; B、被疑似狂犬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C、被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D、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E、以上都是。 2、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应() A、判定为Ⅰ级; B、判定为Ⅱ级; C、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D、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3、粘膜被污染应给予的处理是:() A、无需处理; B、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C、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注射; D、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4、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正确处理的是:() A、若为Ⅲ级暴露,可先行处理伤口、接种被动免疫制剂和疫苗,然后告知获得知情同意,以争取时间。 B、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C、若为Ⅲ级暴露,告知后,若被疑狂犬伤者不同意接种免疫制剂,可强制实施接种。 D、若为Ⅰ、Ⅱ级暴露,可不必告知,直接进行处置。 5、小张放学回家,走到村口被一狗咬到手指,未出血,其母随领其到该镇卫生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接诊医生应给予正确的处理是:()

狂犬病暴露后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

狂犬病暴露后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分级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暴露程度处置原则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接触或喂养动物2.完好的皮肤被舔无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轻度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2.破损皮肤被舔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严重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处置工作。 二、伤口处理 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只要伤口未愈合就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 (一)彻底冲洗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二)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三)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1.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 2.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它感染。 三、暴露后免疫 (一)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 原则上是越早越好。但对已暴露一段时间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可按接种程序接种疫苗。一旦不能排除伤人动物为可疑狂犬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应按规定程序注射狂犬病疫苗。 接种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7、14、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儿童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流程样本

狂犬病暴露后处理流程 规范的伤口处理, 正确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按期全程接种合格疫苗 什么情况下暴露以后要处理? 暴露分级释义 WHO和中国均按照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I级: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II级: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在难以用肉眼判断时, 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 如有疼痛感为II级. , 无疼痛为I级.不能够肯定时算II级 III级: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贯穿性”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 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 2.破损皮肤被舔, 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小皮肤破损, 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常见情况有与家养动物亲吻、小孩大便时肛门被舔以及其它粘膜被动物唾液、血液及其它分泌物污染 分级处理原则 I级暴露: 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理 ”病史”特指”接触史”。如能确认与动物接触过程中皮肤完好、接触方式没有感染危险, 则不需要进行处理 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Ⅱ级暴露者免疫功能低下, 或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者, 且致伤动物高度怀疑为疯动物时, 建议按III级暴露处理

I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 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 接种狂犬病疫苗。 伤口处理 人被可疑动物咬、抓伤后, 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 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 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 1.水流冲洗的机械力量能有助于减少伤口的病毒残留量 2.狂犬病病毒对脂溶剂( 肥皂水、氯仿、丙酮等) 、 75%酒精、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较为敏感, 彻底冲洗和消毒伤口可大大降低暴露者感染的风险。 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如何缝合? 先使用被动免疫制剂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 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 不低于2小时) 再行缝合和包扎 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 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 缝合应是松散的, 以便于继续引流 伤口是否缝合? 只要未伤及大血管, 尽量不要缝合, 也不应包扎, 但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缝合的伤口不便于引流, 且有可能将病毒引入伤口深部, 导致狂犬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增大 伤口处理 伤口处理具有极大意义, 无论暴露者是否自行处理过伤口, 均应由医务人员按照上述步骤规范处理 患者拒绝必须签字 使用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 自来水) 冲伤口 用20%的肥皂水或其它弱碱性清洁剂清洗伤口, 交替至少15分钟。

暴露处置规范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第八条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伤口的缝合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 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第九条特殊部位的伤口处理。 眼部: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一) 一、值班制度 1、中心犬伤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值班咨询电话通畅。 2、急诊值班根据中心安排实行轮值,值班人员出差或下乡时,做好自行调班、交班工作。 3、周六、周日犬伤门诊值班由综合科负责。 4、法定节假日犬伤门诊值班由中心统一安排。 二、医生工作制度 1、当班医生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按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开展患者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工作。 2、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详细填写犬伤患者信息和疫苗接种记录。 3、坚守岗位、体贴病员、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 4、熟练操作电脑,准确录入信息资料,并做好接种前知情同意和告知工作。 5、接种前落实“三查七对”制度,规范操作,保证接种安全。 6.在诊疗处置过程中发现“一犬伤多人”情况及时汇报,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向疾控科进行报告。 7、开展疑似异常反应(AEFI)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和填写报告卡。 三、疫苗管理制度 1、建立疫苗领用出入库登记本,当班医生每日清点核对,如实填写疫苗消耗库存登记,发现账苗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做好疫苗保管工作,如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疫苗或贵重物品遗失者,参照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处置。 2、疫苗的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冷链要求进行,当班医生每日上午、下午两

次记录冰箱温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狂犬疫苗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接种,如患者要求带回接种,须将疫苗冷藏,并告知注意事项,由患者签字后方可。 4、结余疫苗每季度一次上交药库,严禁个人挪用疫苗。 四、院感管理制度 1、接种室、诊疗室保持清洁整齐,器械物品放置于固定位置;急救药品放置于显要位置,标识明显,定时查看药品效期。 2、疫苗接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落实一次性注射用品的毁形消毒、医疗废弃物集中回收,做好相关记录。 4、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门诊室、接种室内每天进行空气、物表消毒,器械、敷料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

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 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河南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等要求,制定本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原则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依据其服务范围、服务人口、疫情状况、地域划分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就近、及时、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 (二)各县 (市、区)城区所在地应至少建立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每个乡(镇)原则上要设置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人口少、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也可以两个乡(镇)设置1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狂犬病暴 露预防处置门诊须保证24小时开诊。 (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原则上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内增设,也可以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建设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

1、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设置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狂犬病暴露后伤口处理能力,能够提供被动免疫制剂和人用狂犬病疫苗等注射服务,具备过敏反应的处理能力。 2、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根据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 正常工作日门诊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2?3名,负责咨 询登记、伤口处理和预防接种工作。 3、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负责狂犬病疫苗接种的人员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负责伤口处理的人员应经过外科伤口处置培训,掌握伤口处理技巧,提供基本的伤口处置服务。所有人员均要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狂犬病防治、预防接种和过敏反应处置等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二)硬件设施 1、房屋及区域设置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工作需要,设有登记区、伤口处理区、预防接种区、候诊留观区四大功能区,且布局合理,标识醒目,环境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2、基本器材器具 (1)伤口处理区:器材器具包括紫外线消毒灯、高位及低位冲洗水池、可移动冲洗设施、消毒缸、大容量注射器、 长镊子、治疗盘、无菌棉球、污物桶。伤口处理用品包括20% 肥皂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10月,我部印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176号),对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适应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技术的最新进展,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 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确认为Ⅱ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Ⅲ级暴露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人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研究现状

人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研究现状 狂犬病是人类至今尚未征服的疾病之一,其病死率几乎达100%[1]。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2]。狂犬病暴露后,狂犬病病毒伤口肌肉组织进行小量增殖(时间一般为24h~6d)然后通过神经末梢并沿神经组织逐级传递到中枢神经系统进行大量复制,再随周围神经进入多个器官引发症状[3]。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暴露后及时、科学和彻底的处置能够避免狂犬病的发生[4],但每年死于狂犬病的患者仍在5.5万人以上[5]。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其中中国狂犬病发病率仅次于印度,位居世界第2[6]。WHO把暴露划分为三个级别,并推荐分别采取相应的预防处置措施,如果使用质量可靠的疫苗并规范遵循推荐的处置程序,暴露后预防的有效率近乎100%[7,8],包括对伤口进行局部处理、接种狂犬疫苗和按医嘱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三个方面,现综述如下。 1 伤口处理 伤口处理可以清除感染部位的部分狂犬病病毒、杂菌,阻止其侵入神经系统,因此暴露后的伤口处理应尽快进行:WHO推荐[2]用20%肥皂水(或弱碱性洗涤剂)和一定冲力的自来水交替冲洗、擦洗伤口至少15min以上,冲洗后用含碘液或消毒剂反复涂擦,如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和包扎伤口,以便于排血引流,并酌情使用抗破伤风抗毒素和抗生素以控制其他病原微生物感染[9]。暴露后伤口的处置简单廉价而又高效,应该大力宣传提倡[10],尤其对于那些无法得到或无法及时得到狂犬病免疫制剂的公众来说,及时彻底的伤口处理更应该予以重视。 2 疫苗接种 狂犬病疫苗发展至今已经有了120多年的历史,自巴斯德首次制成狂犬病弱毒疫苗以来,世界各国不断完善并研制出了更加安全有效的人用/兽用狂犬病疫苗。目前纯化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PVRV)是全世界范围使用最广的疫苗[11]。WHO认为疫苗接种后产生的血清中和抗体水平须达到0.5IU/ml以上才被认为能产生有效的保护[12]。目前WHO推荐使用的接种方法分肌内注射和皮内注射两种:肌内注射已成熟应用,现有三种方案:5剂Essen方案,4剂Zagreb方案和简化的4剂方案。大部分欧美国家及中国批准使用的是5剂Essen方案和4剂Zagreb方案。皮内注射现有三种方案:2部位皮内接种方案,8部位皮内接种方案和4部位皮内接种方案。因可降低疫苗使用剂量和费用,在亚太国家如泰国和斯里兰卡等已成为狂犬病疫苗接种的常规程序[10]。 2.1肌内接种 2.1.1 5剂Essen方案人二倍体细胞疫苗(HDCV)于1973年上市后,WHO 所推荐的接种程序为6剂Essen方案:于伤后当天d0、d3、d7、d14、d28、d90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1.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狂 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局指定,承担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并接受市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 2.从事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外科医师资质,接种人员 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护士资格,并经过狂犬病暴露处置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犬伤门诊工作人员要依据《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要求,对狂犬病暴露者进行规范处置,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分级及处理意见(包括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4.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抗狂犬病免疫 球蛋白(血清)购买计划,并上报市疾控中心,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记录。 5.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制度,规范疫苗储存、 运输、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6.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监测、 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的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做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规范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 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 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试行)》要求,从事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 2.保证24小时为狂犬病暴露者提供伤口处理和狂犬病疫苗及被动免 疫制剂接种服务,熟悉狂犬病暴露处置操作技能,且具有应急抢救能力。 3.执行登记报告制度,建立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簿和预防接种 卡,做好门诊登记,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4.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接诊医生应向接种者或其监护人进行狂犬病 防治知识和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宣传,并告知常见的接种反应及其他注意事项。对III度暴露者,应告知需同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认可。 5.严格按《条例》和《规范》要求,建立完整的狂犬疫苗或被动免 疫制剂购进分发登记,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等项目齐全。规范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的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6.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对伤口处理、接种疫苗和被 动免疫制剂等相关废物要严格按规定处置。

狂犬病暴露后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

狂犬病暴露后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一、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分级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暴露程度处置原则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接触或喂养动物2.完好的皮肤被舔无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轻度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2.破损皮肤被舔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严重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处置工作。 二、伤口处理 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只要伤口未愈合就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 (一)彻底冲洗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 (二)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三)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1.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 2.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除。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以外的其它感染。 三、暴露后免疫 (一)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 原则上是越早越好。但对已暴露一段时间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可按接种程序接种疫苗。一旦不能排除伤人动物为可疑狂犬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应按规定程序注射狂犬病疫苗。 接种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7、14、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儿童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修订版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54*91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承担本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54*91 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填报“山东省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注射情况月报表”。 温馨提示:接种后 观察半小时后 方可离开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动物咬伤分级及处理原则0.6*0.4 【暴露分级】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免疫程序】暴露后免疫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新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为“2-1-1”,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疫苗接种者提供了一种更简便、经济的接种程序,只需到接种门诊3次,分别在当天接种2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流程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流程 规范的伤口处理,正确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按期全程接种合格疫苗 什么情况下暴露以后要处理? 暴露分级释义 WHO和我国均按照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在难以用肉眼判断时,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为II级. ,无疼痛为I级.不能够肯定时算II级 III级: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贯穿性”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2.破损皮肤被舔,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小皮肤破损, 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常见情况有与家养动物亲吻、小孩大便时肛门被舔以及其它粘膜被动物唾液、血液及其它分泌物污染 分级处置原则 I级暴露: 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病史”特指“接触史”。如能确认与动物接触过程中皮肤完好、接触方式没有感染危险,则不需要进行处置 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Ⅱ级暴露者免疫功能低下,或Ⅱ级暴露位于头面部者,且致伤动物高度怀疑为疯动物时,建议按III级暴露处置 III级暴露 立即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接种狂犬病疫苗。 伤口处理 人被可疑动物咬、抓伤后,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 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 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 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 1.水流冲洗的机械力量能有助于减少伤口的病毒残留量 2.狂犬病病毒对脂溶剂(肥皂水、氯仿、丙酮等)、 75%酒精、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较为敏感,彻底冲洗和消毒伤口可大大降低暴露者感染的风险。 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如何缝合? 先使用被动免疫制剂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54*91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承担本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54*91 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填报“山东省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注射情况月报表”。 温馨提示:接种后 观察半小时后 方可离开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动物咬伤分级及处理原则0.6*0.4 【暴露分级】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免疫程序】暴露后免疫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新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为“2-1-1”,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疫苗接种者提供了一种更简便、经济的接种程序,只需到接种门诊3次,分别在当天接种2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就能有效预防狂犬病,接种周期缩短了7天,且产生抗体迅速,对就诊时间比较晚、严重咬伤者更加适用,目前“2-1-1”已在我省全面推行。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培训试题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培 训试题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市××××医院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人员培训科室: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按照接触的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级,其中,判定为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2、判定为级暴露者,应当立即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和使用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4、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 。 5、狂犬病疫苗接种部位为: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 肌肉内注射,禁止注射。 6、应当尽量使用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应当完成全程接种,原则上就诊者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注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3分,共30分) 1、狂犬病暴露是指:() A、被狂犬咬伤、抓伤; B、被疑似狂犬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C、被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 D、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E、以上都是。 2、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应()

A、判定为Ⅰ级; B、判定为Ⅱ级; C、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D、给予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3、粘膜被污染应给予的处理是:() A、无需处理; B、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 C、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注射; D、伤口处理+被动免疫制剂注射+狂犬病疫苗注射。 4、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师正确处理的是:() A、若为Ⅲ级暴露,可先行处理伤口、接种被动免疫制剂和疫苗,然后告知获得知情同意,以争取时间。 B、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C、若为Ⅲ级暴露,告知后,若被疑狂犬伤者不同意接种免疫制剂,可强制实施接种。 D、若为Ⅰ、Ⅱ级暴露,可不必告知,直接进行处置。 5、小张放学回家,走到村口被一狗咬到手指,未出血,其母随领其到该镇卫生院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接诊医生应给予正确的处理是:() A、告知观察咬其手的狗,若3周内狗无任何“狂犬”症状,即不必作任何处理;若狗发病,应为其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疫苗。 B、不需处理。 C、立即处理伤口,并给予抗狂犬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疫苗注射。 D、立即处理伤口,并给予狂犬病疫苗注射。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54*91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承担本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54*91 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填报“山东省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注射情况月报表”。

狂犬病暴露清创处置流程

狂犬病暴露清创处置流程 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原则 二、清创前准备 1.询问病史,了解创伤经过、受伤时间和性质、急救处理情况等。 2.检查全身情况,是否有休克和其他危及生命的重要器官损伤。 3.通过肢体的运动、感觉、动脉搏动和末梢血液循环状况,确定是否有神经、肌腱和血管损伤。 4.观察伤口,估计损伤的深度,软组织损伤情况和污染程度。 5.手术一般采用局部浸润麻醉,必要时臂丛或硬膜外麻醉,全麻或腰麻有加深休克的危险。 6.必要时拍摄患肢X线片以了解骨折类型和移位情况。 三、清创工作 ①清洗皮肤:先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用无菌纱布和20%的肥皂水清洗伤口周围皮肤15cm,建议清洗2遍; ②伤口初步冲洗:去除伤口敷料后可取出明显可见的异物、血块及脱落的组织碎片,用20%的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反复冲洗; ③皮肤消毒: 用3%碘伏涂擦伤口周围皮肤15cm,建议消毒2遍; ④局部麻醉:1%利多卡因做伤口边缘5-10mm的局部浸润麻醉; ⑤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

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⑥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 ⑦常规清创的消毒铺巾:用3%碘伏涂擦伤口周围皮肤15cm; ⑧使用被动免疫制剂:将被动免疫制剂数滴滴撒在伤口表面上,再沿伤口纵轴,伤口周围5-10mm的皮肤环绕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严格按照体重计算使用剂量,一次性足量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照每公斤体重20个国际单位(20IU/kg),抗狂犬病血清按照每公斤体重40个国际单位(40IU/kg)计算。如计算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将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足够体积再进行浸润注射; ⑨常规清创: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再次检查确定是否有神经、肌腱和血管损伤;对损伤的肌腱和神经可酌情进行修复或仅用周围组织掩盖;彻底止血; 再次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伤腔,污染重者可用3%过氧化氢溶液清洗后再以生理盐水冲洗,并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 ⑩伤口清创缝合: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特殊部位伤口较大时建议采用一期缝合(在手术后或者创伤后的允许时间内立即缝合创口),以便功能恢复。 四、清创后处理 1、疫苗接种,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应当越早越好。急诊抢救室护士执行,并观察。 2、有伤口者,常规抗破伤风处理。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使用抗生素,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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