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手册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手册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手册

有机产品认证治理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7号

颁布日期:2004年11月5日实施日期:2005年4月1日经2004年9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进展,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高有机产品的质量和治理水平,爱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方法所称的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本方法的规定对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以及有机

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治理、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

地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点认证监督治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制定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差不多规范、规则,统一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标志。

第六条国家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有机产品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对外签署的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开展相关互认活动。第二章机构治理

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差不多条件和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技术能力,并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的认可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境外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方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检查员应当经认可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第九条从事与有机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地(基地)环境检测、产品样品检测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有机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取得实验室认可。

第十条国家认监委对符合本方法第七条规定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予以批准。

国家认监委定期公布符合本方法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有机产品检测机构的名录。不在目录所列范围之内的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不得从事有机产品的认证和相关检测活动。

第三章认证实施

第十一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应当依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出口的有机产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的专门要求。

第十二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公开有机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认证差不多规范、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三条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能够自愿向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有机产品认证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产品产地(基地)区域范围,生产、加工规模;

(三)产品生产、加工或者销售打算;

(四)产地(基地)、加工或者销售场所的环境讲明;

(五)符合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要求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治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其他专门要求的声明;

(八)其他材料。

申请人不是有机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或者加工者的,还应当提供其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加工者签定的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

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讲明理由。

第十五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受理有机产品认证后,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差不多规范、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认证活动,保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

第十六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作出认证结论,并保证认证结论的客观、真实。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对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同意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讲明理由。

第十八条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在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者以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证书中应当注明“转换”字样和转换期限,并应当使用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

第十九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获证单位和个人、获证产品进行有效跟踪检查,保证认证结论能够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二十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第二十一条生产、加工、销售有机产品的单位及个人和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认证证书确定的产品范围和数量销售有机产品,保证有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的一致性。

第四章认证证书和标志

第二十二条国家认监委规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差不多格式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式样。

第二十三条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获证单位和个人名称、地址;

(二)获证产品的数量、产地面积和产品种类;

(三)有机产品认证的类不;

(四)依据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五)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范围、数量、使用形式或者方式;

(六)颁证机构、颁证日期、有效期和负责人签字;

(七)在有机产品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或者以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应当注明“转换”字样和转换期限。

第二十四条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第二十五条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机产品

有机管理手册

山东沃拉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有机文件 有机管理手册 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文件编号: SD/SC.2015 版本号:A/1 修改码:0 受控状态:受控 编制: 审批: 2015年7月10日发布2015年7月10日实施

目录 0.1 发布令--------------------------------------------------------------------------------------------------------3 0.2 有机方针、目标------------------------------------------------------------------------------------------- 4 0.3 任命书--------------------------------------------------------------------------------------------------------5 0.4 公司简介-------------------------------------------------------------------------------------------------6 0.5 范围-----------------------------------------------------------------------------------------------------------8 0.6 引用文件-----------------------------------------------------------------------------------------------------9 0.7 定义----------------------------------------------------------------------------------------------------------10 0.8 有机生产和经营的主要目标和实施计划-------------------------------------------------------------12 1.0 第一部分生产--------------------------------------------------------------------------------------------13 2.0 第二部分加工--------------------------------------------------------------------------------------------15 3.0 第三部分标识与销售-----------------------------------------------------------------------------------18 4.0 第四部分管理体系--------------------------------------------------------------------------------------20 4.1 一般要求----------------------------------------------------------------------------------------------------20 4.2 文件控制----------------------------------------------------------------------------------------------------21 4.3 记录控制----------------------------------------------------------------------------------------------------22 4.3 资源管理----------------------------------------------------------------------------------------------------23 4.4 内部检查----------------------------------------------------------------------------------------------------29 4.5 追踪体系----------------------------------------------------------------------------------------------------31 4.6 持续改进----------------------------------------------------------------------------------------------------33 注:资源管理部分包括人员职责、组织机构图、采购要求和职能分配表 附件(适用时):生产基地位置图、生产基地区域分布平面图、包装位置图、仓库功能区划平面图。

有机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有机肥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一、车间人员及组织机构 车间主任1人:负责全面工作 车间副主任1人: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车间技术员1人:负责有机肥生产的技术工作,包括新产品的研发,日常化验和检验工作 产品销售员1人:负责对外销售,包括寻找销售商,直销和政府采购等一切销售工作 翻抛车、铲车司机1人:负责驾驶翻抛车、铲车及简单维修工作 筛选工、包装工3-4人:负责生产后期的有机肥分筛配方和包装工作 二、车间生产条件 1.厂房及车间必须满足生产要求,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原料、辅料与申请资料相符。 2.原料库及成品库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库房设施符合要求。 3.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工序符合操作规程,并能按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工艺流程与申请资料相符。 4.主要生产设备的类型和数量能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与申请资料相符。 5.辅助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保证正常生产和质量要求。 6.关键控制工序须有记录,有完整的生产台帐。 三、质量检验要求 1.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检验成品,场所固定,面积和房间满足需要。 2.专职的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3.成品检验标准必须按照NY525-2012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验证。 4.检验仪器设备必须满足原材料主要指标和成品全项检验的要求。 5.计量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必须对每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检验,并有记录。 7.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固定格式,设计规范,填写清晰,必须有检验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 8.每批出厂产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9.产品包装袋材质必须符合要求,包装袋标识必须符合要求。 四、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1)车间操作人员应确实依照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指导进行操作,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准确

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目录 1、发布令 2、任命书 3、手册说明书 4、手册管理说明 5、适用范围 6、依据 7、术语和定义 8、公司简介 9、质量方针和目标 10、管理组织机构图 11、部门职责及权限 12、有机生产计划 13、内部检查程序 14、记录管理 15、追踪体系 16、信息、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7、资源管理及员工培训 18、持续改进程序 19、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发布令 本公司依据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标准编制完成了《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本手册是公司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并使产品的安全卫生。既满足法规及市场要求,又达到可持续的发展的目的。本手册也是中心向顾客证实有机产品保证能力的有效依据。 经审定,本手册切实可行,从即日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特任命 DXC 为我公司的有机管理小组组长并赋予其如下职责:

1 负责有机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2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机管理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方案; 3 在整个组织内促进满足有机产品认证的意识的形成; 4 确保加贴有机产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5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6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满足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就有机产品的相关事宜对外联络。7 手册管理说明 1.目的 对有机产品质量手册的编写、批准、发放、更改、换版以及使用保管进行控制,以确保质量手册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2.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手册的编写、发放、更改及换版。 2.2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手册和使用与保管。 3.管理程序 3.1编写:本质量手册由本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负责编写。 3.2批准与发放 主任在手册的批准页上签发颁布命令,予以批准发布。 手册由行政部负责发放,按发放登记表进行发放,领用部门和人员要签名,并与分发号相对应。现场使用的受控文本要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受控章”。非现场使用的手册(如发放给顾客或用于投标等)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非受控”章。 3.3更改与换版 手册中的内容需要更改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更改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质管部负责更改,更改时要收回所有的受控手册。按批准的更改内容对每一份手册进行更改,做好更改标识,并在修改状态栏内表述更改后的内容。 3.4使用与保管 手册的使用者应按照手册的要求和规定是,严格遵照执行。使用人应熟悉手册中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保证在用的手册版本为有效版本。手册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任意涂改、复印和做记号,不得损坏、外借和丢失。对已出现的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原分发号作废,按新分发号重新补发手册 手册修改控制页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GBT19630.3-2011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汇编

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汇编(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有机油茶籽生产) 目录 1 有机油茶籽种植及生产技术规程 2 防止禁用物质污染管理措施 3 运输、包装、入库贮藏、出库销售管理规程 4 外来投入物使用规程 5 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清洁规程 6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7 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8 有机油茶籽生产计划

1 有机油茶籽种植及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有机油茶籽基地造林的立地条件选择、定植、土壤管理、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去皮、清选等技术以及运输、贮藏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盛泰嘉业(陕西)生态资源责任有限公司有机油茶籽的生产。 1. 产地要求 1.1 产地环境 有机油茶籽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区、生活垃圾场等。基地周围生态环境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林业生产区域。 1.2 立地条件选择 1.2.1产地环境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 灌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1.2.2气温条件: 年平均气温15℃—20℃,最冷月平均气温>O℃,极端低温>-10℃,年降水量lOOOmm以上,日照时数1800h—2200h,适宜夏秋湿润,秋末冬初多睛暖,冬季无严寒的气候。 1.2.3基地选择条件: 选择背风向阳的山地丘陵种植,普通油茶选择海拔高度<800m,最适宜为<400m的低丘缓坡地。在海拔800m以上的山地,宜种植浙江红花油茶。

CQCCMS2.0产品认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说课讲解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历史修改记录

目录 历史修改记录 (2) 目录 (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4) 1.1系统登录与退出 (4) 1.2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5) 1.2.1基本信息维护 (5) 1.2.2专业能力查看 (7) 1.2.3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 (9) 1.2.4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 (10) 1.3常用元器件库维护 (11) 1.4元器件备案 (13) 1.4.1原始数据录入 (14) 1.4.2元器件备案 (20)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1.1 系统登录与退出 (1)用户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的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网址,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主页面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提交”按钮,进入图2所示界面。

图2 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操作主界面 (3)点击主界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即退出系统 1.2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维护”,”专业能力查看”,”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四个子菜单功能 图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菜单 1.2.1 基本信息维护 (1)点击图3中“基本信息维护”菜单,显示如图4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的基本信息

图4 “质量技术负责人详细信息”界面 (2)点击图4右上角的“修改基础信息”链接,显示如图5所示界面,此界面可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以及联系方式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 “质量技术负责人信息修改”界面 (3)点击图4界面中“质量技术负责人认定证书”每一条记录右侧的”查看”链接,显示如图6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每一笔认定证书详细信息

有机生产加工组织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湖北鹤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 手 册 湖北鹤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 目录 一、前言 二、发布令 三、任命书 四、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简介 五、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管理方针和目标 六、管理组织机构图及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七、有机标识的管理 八、可追溯体系与产品召回 九、内部检查管理规程 十、文件记录管理 十一、客户投诉的处理

十二、持续改进体系 一、前言 本《手册》是依据GB/T19630—2011《有机产品》等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的纲领性文件。 《手册》阐明了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详细描述了有机产品生产的质量体系文件,包括支持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均应与本《管理手册》的要求相一致。 本《手册》由综合办负责组织起草。 二O一七年八月 二、发布令 公司依据《有机产品》GB/T19630-2011,结合本公司生产的具体情况及需要,制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组织经营质量管理手册》,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机产品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并使产品的安全卫生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和降低生物的、化学的和物理的对产品的危害,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本手册一经发布,即作为公司实施有机质量管理和对外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产品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有机质量活动的主要依据。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确保公司各项有机质量活动按本手册规定执行。

经审查,本手册符合《有机产品》GB/T19630-2011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现予以批准发布。 总经理龚伦洲 二O一七年八月十日 三、任命书 为贯彻实施《有机产品》GB/T19630-2011的要求,加强对公司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实施和持续改进,执行公司的内部检查,全程跟踪有机产品生产,兹任命龚朕为公司内部检查员,对公司有机产品质量管理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认证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2.对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 容提出修改意见; 3.对公司追踪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 4。向认证机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 本任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经理龚伦洲 二O一七年八月十日 四、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简介 湖北鹤峰阳光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鹤峰县下坪乡金叶巷3号,成立于2008年7月成立,是一家集魔芋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制企业。现有员工150人(含临时工)厂房

有机食品质量管理手册

有机食品质量管理手册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源升河”牌野生有机北五味子、山楂(山里红)、笃斯越橘(都柿)的质量符合相关有机食品产品标准,保证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此《质量管理手册》,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章企业简介 黑龙江省庆安源升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座落在闻名遐尔的中国绿色食品之乡----黑龙江省庆安县,是一个由继承了百年酿酒历史的小厂发展起来的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下设一个米业分公司,即黑龙江省庆安源升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米业分公司,现有员工260人,其中技术人员28人,有全省规模最大的先进的自动化酿造车间和附属设备,有三条自动化灌装生产线,质检化验设备齐全配套。固定资产1783万元,流动资金670万元。年生产绿色食品白酒2万吨,可实现产值亿元,利润400万元。产品畅销北京、天津、河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市区,绿色食品大米白酒,天然野生有机北五味子出口韩国。 公司是黑龙江省酒业协会理事单位,绥化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庆安县白酒生产骨干龙头企业和财政支柱企业。质量管理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源升河牌38°、40°、42°、45°白酒和38°、40°、42°大米白酒,是A级绿色食品。源升河牌系列白酒获“黑龙江省着名商标”、“黑龙江省名牌产品”、“全省用户满意产品”等称号。是全省酒类行业唯一获得《质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的企业。 第二章企业章程 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庆安源升河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运作。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做到诚信、守法。 第三章企业有机生产计划 1、每年8月30日前,做好野生北五味子、山楂、都柿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与金沟、东风两个集中晾晒场搞好对接,做好鲜果晾晒的准备工作。 3、9月末至10月初,对晾晒合格的干果进行收购。

GOTS生产管理手册

GOTs 生产管理手册 编制: 审批: 生效:

目录 1 原则 1.1 标准的目的 1.2 范围与结构 1.3 版本 1.4 产品标识等级 2 公司介绍 3 批准和声明 4 任命 5 组织结构和各部门职责 6 要求 6.1 有机纤维生产要求 6.2 材料成分的要求 6.2.1作为“有机”或“有机转化”产品来销售、贴标或展示的产品 6.2.2作为“有机材料含量为x%的产品”或“有机转化材料含量为x%的产品”来销售、贴标或展示的产品 6.3 加工要求 6.3.1 分隔与识别 6.3.2 在各阶段都禁用的材料 6.3.3 各加工阶段使用助剂和染料的基本要求 6.3.4 纺纱 6.3.5 浆纱与编织/针织 6.3.6 无纺生产工艺 6.3.7 预处理阶段, 湿加工 6.3.8 染色 6.3.9 印花 6.3.10 整理 6.3.11 辅料方面的要求 6.3.12 环境管理 6.3.13 废水处理 6.3.14 存储, 包装和运输 6.3.15 记录保存和内部质量保证 6.3.16 技术特性参数 6.3.17 有机纺织品中的残留物参照值 6.3.18其他材料与辅料中的残留物参照值 7 最低社会责任要求 7.1 范围 7.2 公司招聘制度 7.3 公司生产安全制度 7.4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7.5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7.6 反童工,反歧视和反虐待声明

7.7 工资福利制度 7.8 考勤制度 7.9 公司培训制度 7.10 工会制度 7.11 其他有关制度或程序规定 8 质量保证体系 8.1 生产与加工的审查 8.2 残留物测试 9 附件 9.1 生产流程图 9.2 有机生产平面布置图 9.3 其他纤维 9.4 缩略词

GOTs和OE标准认证管理手册-2012

GOTS/OE体系管理手册编号:GOTS/OE—2012 编制: 审批: 生效: 分发号: 状态:收控

目录 一、公司介绍 二、适用范围 三、手册批准和声明 四、任命负责人 五、部门职责(附组织结构图) 六、OE标准要求 1 引言 2 OE100标准 2.1 背景 2.2 什么是OE100标准? 2.3 OE100标准的贴标 2.4 OE100标准要求公司做什么? 2.5 有机转化 3 OE100标准的基本要求 3.1所有生产操作的要求需要经过验证 3.1.1 范围 3.1.2 检测的准备 3.1.3 提供所需设备和信息 3.1.4 指导年审 3.1.5 有机混纺的原料和产品的购销文件 3.1.6 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3.1.7 包含有机棉成分的产品的储存 3.1.8 疑似未达到OE100标准要求的产品 3.1.9 对于转包商的认证要求 3.2 轧棉工序的具体要求 3.2.1 种子的采购以及原棉捆的销售 3.2.2 籽棉和原棉的加工处理 3.2.3 贴标 3.2.4 要求的证明 3.3 仓储操作中的要求 3.3.1 棉花的采购和销售 3.3.2 棉花的处理和使用 3.3.3 原棉捆的贴标 3.3.4 要求的证明 3.4 纺纱工序的要求

3.4.1 棉和纱的采购和销售 3.4.2 纤维和纱线的存储、处理和加工 3.4.3 混有机棉纱线的贴标 3.4.4 含有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 3.5 机织/针织操作中的要求 3.5.1 纱线和面料的采购和销售 3.5.2 纱线和面料的存储、处理和加工 3.5.3 采用含有100%的有机棉成分的纱线加工的面料和/或成品的贴标3.5.4 包含有机棉成分的原料的包装和运输 3.6 印染/后处理的要求 3.6.1 面料的采购和销售 3.6.2 面料的处理和使用 3.6.3 含有100%的有机成分的产品的贴标 3.7 制造加工工序的要求 3.7.1 纱线或面料的采购和销售 3.7.2 纱线、面料的处理和使用 3.7.3 含有100%的有机成分的产品的贴标 3.8 批发/零售操作的要求 3.8.1 含有100%有机成分的产品的贴标 4 附录 4.1 工具和资源 4.1.1 有机交流组织的在线跟踪系统 4.1.2 有机交流组织对有机纺织产品贴标的指导方针 4.1.3 被公认的标准 4.1.4 被认可接受的有机标准 4.1.5 OE标准标识的使用 4.1.6 问题和附加信息 4.2 定义 4.3 可以接受的有机标准 4.4 可能用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 生产流程图 4.6有机生产平面布置图 七、GOTS 要求 1 原则 1.1 标准的目的 1.2 范围与结构 1.3 合格证书 1.4 标识等级和贴标

GBT19630-2011有机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含表格)

有机管理体系文件汇编 (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目录 一、质量管理手册 1.0有机产品认证法律法规清单 1.1基地经营者和公司简介 1.2有机食品生产计划 1.3生产基地经营方针和目标 1.4生产基地管理组织机构 1.5任命书 1.6适用范围 1.7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8档案管理制度 1.9内部检查制度 1.10内部检查员管理 1.11职工培训管理制度 1.12仓库管理制度 1.13垃圾污染物的处理规定 1.14记录的控制程序 1.15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程序

1.16顾客申诉/投拆控制程序 1.17可追溯体系(生产批号管理)1.18健康安全方针 1.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0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1.21标识与销售管理程序 1.22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二、内部规程 2.1有机产品基地种子使用管理规程2.2生产基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2.3生产基地作物种植规程标准2.4卫生规程 2.5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2.6标签使用管理规程 2.7内部检查规程 2.8员工福利作业文件 2.9采收和运输卫生要求 三、表格汇编 1.企业文件清单 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3.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文件更改申请 5.文件销毁记录 6.记录借阅登记表 7.质量记录清单 8.记录处置表 9.记录销毁申请 10.有机原料运输记录 11.原料接收记录 12.出入库记录 13.加工记录 14.加工废弃物处理记录 15.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16.产品运输记录 17.产品销售记录 18.设备维修记录 19.设备清洗记录 20.申、投诉记录 21.纠正和预防措施表 22.顾客投诉表 23.标签使用记录 24.培训记录 25.内部检查表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新制度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之间的过渡安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制度的实施和老制度的废止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老制度的顺利过渡并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老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二、新、老制度适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内企业出厂、进口的《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

2、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以下统称“老证书”、“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3、自2003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4、2003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目录》内的产品,可以凭老证书及老标志或新证书及新标志出厂、进口、销售。 5、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产品此次不再列入《目录》的,其原须获得的老证书及老标志不再作为其出厂、进口、销售的条件。 三、认证申请的受理 1、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 2、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四、其他事项 1、已申请但尚未获得老证书或已获得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经申请人

有机棉坯布GOTSOE有机体系管理手册

有机棉坯布G O T S O E有机体系管理手册 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

G O T S/O E100体系管理手册 一、公司介绍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有机棉坯布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亦适用于内部和外部(认证机构)评定,通过有机棉体系的有效实施,包括持续改进体系实施的有效性,以提供合格的产品作保证。 三、手册批准、声明 由最高管理者批准此版本体系管理手册用作公司生产有机棉的管理文件,并说明将遵守的那些承诺。 四、任命负责人: 任命书 为建立、实施和保持OE100、GOTS标准,确保有机棉储存与生产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机棉生产的业绩和任何改进需求,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对有机棉要求的意识、环境保护意识,以及与有机棉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特任命XXX为公司OE100/GOTS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

五、机构及部门职责职责(特别对有机产品生产有明确的分工) 总经理 ↓ 副总厂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间运转车间设备成品车间穿棕车间辅助设备后勤技术中心装卸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一切事务。 经营副总:负责原料、浆纱、营销、客服。 生产厂长:负责公司生产事务。 穿棕车间:负责将经轴按生产工艺要求完成穿棕、插筘。 织造车间:从经轴上机、织造、坯布送检、产品质量跟踪、维修。 成品车间:将布机车间的下机坯布严格检验、修织、质量反馈、包装存放。 装缷队:负责公司的一切货物的流通搬运工作。 技术中心:负责织物分析,原材料测试、跟踪。制作合理织造工艺。 六、OE标准要求: 1 引言 当今世界,消费者越来越有兴趣购买含有有机成分的食品、衣服以及其他产品。随着这个市场份额的不断增长,人们逐渐对“有机”这个词语愈加信任了。不像有机食品工业那样,已经存在着过硬的标准和规定,棉产业因其独特的情况需要有针对自身情况的管理规定。 在有机纤维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那就是该行业需要有一个标准来支撑有机产品的称谓。在整套产品称谓(根据棉花的生产以及加

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

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 编制:食品安全小组 审核: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审批:管理者代表 公司地址:忻州市三晋庄园食品有限公司 电话:0350- 传真:0350- 2012年3月20日发布 2012年3月21日实施 忻州市三晋庄园食品有限公司 目录 1、发布令 2、任命书

3、公司简介 4、质量方针和目标 5、管理组织机构图 6、部门职责及权限 7、有机生产计划 8、内部检查程序 9、记录管理 10、继续改进程序 11、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发布令 公司依据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标准,编制完成了《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本手册是公司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总经理:张世元 2012年 03月 20日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19630.1~2011《有机产品第四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特任命马军伟、王永兰为我公司的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是: 1、确保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3、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4、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 总经理:张世元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简介 白银熙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1600万元。预计总投资可达1.1亿元,其中一期投资为8000余万元,已于2006年建成投产。现有员工160余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23人。是一家以菊芋(俗称洋姜)、菊苣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新型保

27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辽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QEO/LZC-02-01-2018 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版次:A/0 编制:管理手册编制小组 审核: 袁立东 批准:罗光政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目的 为了满足CRCC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能力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和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认证产品生产条件的审核认证,自愿性认证要求的产品可以参考执行。 3适用范围引用文件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4术语和定义 CRCC:中国铁路产品认证的标志 5部门职责 5.1综合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a)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 b)汇报CRCC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c)认正标志的管理。 5.2生产质量部负责: a)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b)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c)对认证标志入库检验; d)维护《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 5.3技术部负责: 认证标志的布局设计。 5.4采购部负责: a)下达认证标志的采购计划; b)认证标志的存储保管 6程序要求 6.1本公司经过认证的产品,加施的产品认证标志采用购买标志、印刷标志和标志模压三种方式,由技术部组织根据产品、铭牌、包装物、标签、使用说明、合格证等的尺寸大小和位置布局进行设计,报给综合管理部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标志的使用协议后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6.2采购部下达认证标志的印刷和模压的采购计划。 6.3综合管理部应在复评获准换发新证书时与认证机构重新签订《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认证标志的所有方案(印制、粘贴的部位和图形尺寸等)应在证书签发后的3个月内完成向CRCC备案。 6.4认证标志和带有认证标志的合格证采购进场后,生产质量部进行标志数量和印刷质量的确认,并在《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中记录认证标志购买数量。

有机加工管理手册某乳制品加工企业

受控分发号: 某乳业有限公司 有机乳制品加工管理手册 依据GB/T19630.1~4-2005《有机产品》编写 文件编号:YJSC-2010

编审页

标题:目录 文件修改记录页 (1) 01公司简介 (1) 02《管理手册》发布令 (3) 03组织机构图 (4) 04任命书 (5) 05方针、目标发布令 (6) 1、范围 (7) 2、引用标准 (8) 3、定义 (9) 4 有机乳制品加工管理体系的要求 (10) 4.1 总要求 (10) 4.2文件要求 (11) 4.2.1总则 (11) 4.2.2生产车间、储藏等场所的位置图等场所的位置图及分布图 (11) 4.2.3有机乳制品加工管理手册 (11) 4.2.4加工、销售、储存规程或程序 (12) 4.2.5文件控制 (12) 4.2.6记录控制 (13) 4.3资源管理 (13) 4.3.1人力资源 (13) 4.3.2职责和权限 (14) 4.4内部检查 (16) 4.5采购和追踪体系 (17) 4.6改进 (18) 附录:文件目录 (19) 有机乳粉生产的补充规定 (20)

文件修改记录页

01公司简介 某乳业有限公司是在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某某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全额投资设立的原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于2008年6月增资扩股改制而注册登记的股份制公司,位于某州首府某市——国家级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深圳路455号,占地42683.9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某州企农双赢型先进企业、某州最具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企业现有员工145人,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先后取得了QS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逐步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防护体系;企业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2009年5月,被批准为某州直唯一一家“学生饮用奶”定点加工生产企业。 经营范围:乳制品、饮料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经营除外)、本企业自产产品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及其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以上项目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商品或技术除外),生肉分解、肉食品加工销售,本企业的进料和三来一补。 奶源建设:公司具有独特奶源优势,除某的自有奶源基地,某乳业充分利用母体公司某公司的和谐良种牛群优势、雄厚的技术服务优势、综合资源优势,把与农牧民利益紧密连接作为企业长足发展的关键,积极推进奶牛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合作经营发展,截至2008年底,企业已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建设注册合作性质的奶源基地83个,其中合作牛场2个、奶牛养殖合作社50个、集奶站31个,涉农8100户,奶牛数量32400头,以确保某乳业充足、安全、健康奶源。 某乳业的产品组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全疆同行业中产品种类最为丰富。企业一期建设2007年完成,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牛奶250吨,主要生产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奶油;二期建设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其中280万美金全新进口新西兰及利乐先进设备,主要以生产食用级干酪素、酪蛋白系列产品和无水奶油为主,项目生产规模为日处理鲜牛奶150吨(可扩大生产规模),装备及工艺居国内领先水平,(干酪素生产线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哟)。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 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产品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 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 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CE认证

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1、发布令 2、任命书 3、手册说明书 4、手册管理说明 5、适用范围 6、依据 7、术语和定义 8、公司简介 9、质量方针和目标 10、管理组织机构图 11、部门职责及权限 12、有机生产计划 13、内部检查程序 14、记录管理 15、追踪体系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手册 目录 16、信息、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7、资源管理及员工培训 18、持续改进程序 19、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发布令 本公司依据GB/T19630-2011《有机产品》标准编制完成了《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本手册是公司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 则。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符合有机产品的标准与技术规范,并使产品的安全卫生。 既满足法规及市场要求,又达到可持续的发展的目的。本手册也是中心向顾客证实有机产品保证能力的有效依据。 经审定,本手册切实可行,从即日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19630-2011《有机产品》,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特任命卫XC为我公司的有机管理小组组长并赋予其如下职责: 负责有机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有机管理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方案; 在整个组织内促进满足有机产品认证的意识的形成; 确保加贴有机产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满足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就有机产品的相关事宜对外联络。

手册管理说明 1. 目的 对有机产品质量手册的编写、批准、发放、更改、换版以及使用保管进行控制,以确保质量手册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2. 职责 行政部负责手册的编写、发放、更改及换版。 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手册和使用与保管。 3. 管理程序 编写: 本质量手册由本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依据负责编写。 批准与发放 主任在手册的批准页上签发颁布命令,予以批准发布。 手册由行政部负责发放,按发放登记表进行发放,领用部门和人员要签名,并与分发号相对应。现场使用的受控文本要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受控章”。非现场使用的手册(如发放给顾客或用于投标等)在封面受控状态栏内加盖“非受控” 章。 更改与换版 手册中的内容需要更改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更改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质管部负责更改,更改时要收回所有的受控手册。按批准的更改内容对每一份手册进行更改,做好更改标识,并在修改状态栏内表述更改后的内容。 使用与保管 手册的使用者应按照手册的要求和规定是,严格遵照执行。使用人应熟悉手册中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保证在用的手册版本为有效版本。手册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任意涂改、复印和做记号,不得损坏、外借和丢失。对已出现的损坏和丢失,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原分发号作废,按新分发号重新补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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