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计常见问题

人防设计常见问题
人防设计常见问题

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常见

问题解析

(建筑部分、上)

作者: 王刚

王钢:原省人防设计科研所所长兼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现就职于某审图中心,从事防空地下室建筑与结构专审工作。1962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筑城专业,先后在军委工程兵(现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省人防设计科研所(现山西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从事设计工作40多年。其主持设计的大、中型人防工程曾荣获北京军区人防工程优秀设计三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获国家人防优秀设计三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多年的工程设计和人防工程专审经历,为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针对目前人防工程以及“结建”工程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特邀其给予了分析和解答。作者依据《防空地下室现行规范GB50038-2005》及《人防标准图集04FJ01-04》、《人防标准图集04FG01-03》等材料,以常见的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为分析主体,结合其实践经验,撰写了这份“解析”材料。希望这份“解析”资料,能为我们今后的人防工程建设有所指导,对建设质量的提高有所帮助。

常见问题规范、标准解析

101:设计说明、做法

1、设计依据不充分。有的

设计自行确定工程防护类别或防护等级。

1-1某些工程设计,随意自定乙类—常6编制设计文件。1-2某工程设计,自行按6B 级提供设计文件。

2、设计说明内容不完整。有的设计未说明防护等级及1、防空地下室设计应依据人防有关规范、标准,还要根据人防主管部门制订的人防工程规划及其审核意见,如规定的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如下主要内容:

防护类别;有的未说明平、战使用功能;多数设计对平、战转换不加说明等。3、人防顶板需要防水,但绝大多数设计在工程做法中,都漏掉了人防顶板防水做法。①建设规模②平时与战时用途③防护类别、防护等级④防水等级⑤防火设计及平战转换设计等。

3、

规范3.8.3条规定,人防顶板应采用防水砼,重在保证人防工程“整体密闭性能”。

102:平面设计

1、常见一些建设场地同时拟建数个防空地下室,但在这些多个防空地下室之间未

留连通口。

2、当上部建筑需要设置变形缝时,防空地下室均不设置变形缝,并在此处的底板、墙体及人防层顶板均为整体浇筑,但有些设计中,人防层内变形缝处未明确标注结构整体连接措施。

3、不少工程将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配电室、弱电室等设在人防层内。

4、有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把上部建筑管道井伸至人防层;有的将人防室外排水管沟与防护区内的排水沟连通。个别工程将电梯集水坑设在防护范围之内。1、规范3.1.4条规定,邻近的防空地下室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2、规范4.11.4规定,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沉降缝、伸缩缝,上部建筑需要设置时,防空地下室可不设。

3、规范3.1.6规定,专供上部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之外。

4、规范3.1.6-1规定,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上部建筑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燃气管不得进入防空地下室。

103:主体设计

1、个别工程设计,人防层

层高不满足净高尺寸要求。

2、个别甲类防空地下室其

上部建筑为钢筋砼结构,而1、规范3.2.1规定,防空地下室室内地坪

人防顶板的板底高出室外地平面。

3-1、有的设计将扩散室活门设在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内

3-2、个别防空地下室设计,在防护单元内变形缝处,设置防护密闭门隔断。

4、常见一些设计在划分抗爆单元时存在以下问题:

4-1、抗爆单元划分超过规定建筑面积。

4-2、上部建筑为十层以上,仍划分抗爆单元。

4-3、上部无地面建筑或为多层建筑,人防层防护单元内也未划分抗爆单元。至梁底或管底的净高不得小于2m;室内地平面至顶板结构底面的净高不宜小于2.40m(人防车库除外)

2、规范3.2.15条规定上部建筑为钢筋砼结构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其顶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

3、规范3.2.8条规定,防空地下室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应自成系统。

4、规范3.2.6条规定,人员掩蔽工程抗爆单元建筑面积应≤500㎡;规范3.2.6-2条规定,上部建筑为十层及其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可不划分抗爆单元。

104:出入口

104-1:主要出入口

多数工程设计战时主要出入口设在室内出入口。

1-1有的自定为乙类防护工程,按规范3.3.2-1条规定,不设室外出入口。

1-2有的场地有条件设置室外出入口而盲目采用规范3.3.2-2规定不设室外出入口。

1-3有的还误将直通室外的室内出入口做为室外出入口。1、

规范3.3.1规定,战时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

1-1、规范3.3.2-1条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乙类工程可不设室外出入口,但乙类防护标准应有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可自行选定。

1-2、规范3.3.2-2条适用条件是:因受条件限制(主要指地下室已占满红线时),无法设置室外出入口的甲类防空地下室。只要场地有条件,就不应按此条执行。人防主管部门和设计人员对此需从严掌握。

1-3、

规范术语2-1-24规定,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为室外出入口。

104-2:室外出入口外通道(防护密闭门以外直至室外地面)

1、个别工程设计,室外附壁出入口外通道宽度不满足人防门开启要求。

2、还有的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设计,其外通道有顶盖防护段长度不满足防护长度要求。

3、室外出入口出地面段设计中,有的室内外高差不满足防地表水倒灌要求。

4、室外出入口防倒塌棚架选用标准图不到位。1、规范3.3.7规定,防护密闭门门前尺寸,应满足图3.3.7要求。

2、规范3.3.10及3.3.12规定,室外出入口有防护顶盖段外通道长度不得小于5m。对于楼梯式独立室外出入口,可从室外地面计算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1/2处竖向距离,不得小于5M。

3、规范3.3.1-4条规定,室外出入口设计,应采取防雨、防地表水措施。

4、按标准图集选图应为:

独立式单跑楼梯-04FJ02-P22,独立式双跑楼梯-04FJ02P23、24、25;

附壁式单跑楼梯-04FJ02-P20、P21,坡道式单车道-04FJ02P26、P27。

104-3:掩蔽人数与有关尺寸

1、出入口人防门洞宽度不满足掩蔽人员疏散宽度要求。

2、活门选型与掩蔽人数所需通风量不协调,有的设计

所选活门额定通风量,不能满足掩蔽人员所需的清洁式通风量;有的工程所选活门型号过大,很不经济。

3、出入口楼梯梯段净宽与人防门洞宽不协调,如出入口楼梯梯段净宽仅

为1.05m,而人防门洞宽设计为1.20m,直接影响战时人员疏散。

4、内通道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选型不协调(洞口宽度1、规范3.3.8条规定,人员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百人不小于0.3m确定。

2、规范5.2.10规定,防爆波活门的选择,应根据工程抗力级别和清洁通风量等因素确定。

3、规范3.3.8条规定,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

4、内通道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的门洞净宽应取一致。

5、规范3.3.8规定,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净宽,应按两掩

不一致),影响人员疏散。

5、共用出入口宽度不满足两个单元共用口处疏散要求。如某工程地下一、二层防空地下室,其共用出入口参照防火疏散按其中一个单元疏散宽度设计,造成设计返工。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百人不小于0.3m 计算确定。规范说明及标准图集04FJ02-P8\P9,并解释了共用口的设计原则。

104-4:人防门门前尺寸1、普遍存在人防门铰页方

向尺寸不满足门扇开启要求。

2、层高小于2.40m,不满足人防门安装要求。

3、楼梯梯段、平台及通道宽度不满足人防门开启要求。

4、人防门开启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不一致。1、规范3.3.7条规定: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

2、04FJ02-P44\P45人防门选用表中标注了门前最小尺寸。

3、规范3.3.7规定了保证人防门开启及安装的最小尺寸,门前楼梯梯段、平台或通道设计均应满足要求。

4、人防门的开启方向应便于人员疏散。

104-5:人防门的设置位置1、防护密闭门设在直通式坡道内,未采取拐弯或折转

措施。

2、外通道侧向的防护密闭门直接设置在通道侧墙上,未嵌入通道墙内或在门洞侧加壁柱保护门扇。

3、室外坡道口封堵影响人防门开启,有的设计,在平时出入口侧设有战时出入口,而防护密闭门的位置距平时出入口封堵位置太近,未留足封堵所需空间形成战时封堵后,人防门无法开1、规范3.3.17-1规定,当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式坡道中时,应采取使防护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爆炸破片直接命中的措施(弯曲或折转轴线)。

2、规范3.3.17-2规定,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时,应嵌入墙内设置(或加墙垛)使门扇的外表面不突出通道的内墙面。

3、侧向防护密闭门与战时封堵口间应留足封堵厚度及人防门开启尺寸要求。

关。

4、人防门开启方向错误---个别设计将防护密闭门向内开启。4、规范3.3.6条规定,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104-6:人防门的设置数量

1、常见一些人防工程中,平时出入口处只设一道防护密闭门,既不标注战时封堵,更无其它措施。

2、有的平时出入口只标注战时封堵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封堵方式,但未标注防护密闭门型号。1、规范3.3.6条规定,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3.6规定,对6级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出入口要满足:防护密闭门+密闭(防毒)通道+密闭门。标准图04FJ02-P38、P39—一道防护密闭门临战封堵措施,要在封堵口标注防护密闭门型号及相关封堵措施。

104-7:口部内通道

1、防毒通道面积太大,不满足换气次数要求

2、战时通道尺寸不满足人防门开启和人员停留尺寸要求。

3、单独设置的简易洗消间与清洁区之间未设密闭门。1、规范3.3.22-2规定,防毒通道的大小应满足滤毒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要求规

范5.2.6条规定,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换气次数不少于40次。

2、规范3.3.22-3规定,两道人防门均向外开时,在密闭门开启范围外,应设有人员停留区(人员停留区的大小,不应小于两个人站立的要求)。

3、规范3.3.24-2规定,单独设置的简易洗消间与清洁区之间应设一道密闭门。

105平战功能转换

105-1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

1、数个平时使用的出入口

战时全部采用予制构件封堵,其数量超过规范规定要求。

2、不少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采用一道防护密闭门封堵措施,但未在相应位置标注所用防护密闭门型号。1、规范3.7.5条规定,对临战时采用予制构件封堵的平时出入口,其洞口净宽不宜大于7.00m,净高不宜大于3.00m,且在一个防护单元中,不宜超过2个。

2、规范3.7.1条规定,平战转换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步完成。

3、规范3.7.5条规定,专供平时使用的出

3、只标注“战时封堵未标具体封堵措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4、采用予制构件封堵,在选用标准图时,未按封堵洞口尺寸大小选择相应封堵大样。

5、未考虑封堵构件的支承条件,有的横向封堵构件,未留足构件支座宽,有的竖向封堵构件封堵面不在同一平面内。入口其战时采用的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甲类还需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4、标准图集04FJ02中有关用予制构件封堵大样,应根据不同洞口尺寸选择相应大样;当洞口尺寸净宽≥3000时,宜选构件竖向封堵方式,即04FJ02-

P31、P33;当洞口尺寸净宽<3000时,宜选构件横向封堵方式,即04FJ02-

P35(甲、乙、丙)

5、封堵构件应予留构件支座≥120,封堵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并满足安装空间要求。

105-2防护隔墙上的平时通行口

1、防护单元隔墙上开设的平时用车道口用予制构件封堵,其开洞总宽超过规定长度。

2、误将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的封堵措施,用在防护单元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隔墙上。

3、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未留连通口。

4、防护单元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防护密闭隔墙上封堵口,只设一道防护密闭门。1、规范3.7.3条规定,对于用予制构件封堵的平时通行口,其洞口净宽之和不宜大于宜建防护单元隔墙总长度的1/2。2、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采用予制构件封堵的平时通行口,其封堵措施可

选04FJ02-P42,此种封堵措施仅用于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

3、规范3.2.10条规定,两个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大样,可选04FJ02-P43。

4、防护单元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防护密闭墙上用防护密闭门封堵应选04FJ02- P38或P39。

105-3专供平时使用的通风口及穿墙孔

1、平时专用通风口未设防护竖井。

2、通风口封堵大样选图不1、规范3.7.7条规定,专供平时使用的进风口,排烟口的战时封堵措施,应满足战时的抗力、密闭等防护要求(甲类人防还应满足防早期核辐射要求)。

2、标准图规定,室内平时通风井封堵应

准确。

3、不少设计将通风管道穿临空墙或防护单元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防护墙,其战时封堵措施错误的选用04FJ02-P31。选04FJ03-P33。

3、标准图集04FJ03-P31墙上设备孔采用的防护密闭封堵板,仅适用于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平时风管穿临空墙,或防护单元与普通地下室之间隔墙时,可采用04FJ03-P27

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常见问题解析(建筑部分、下)

105-4采光窗井

平战转换

1、窗孔尺寸不符合要求。(1)窗孔宽度偏大,上窗口偏高。

(2)窗井有关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1、规范3.7.8条规定,承受动荷载的墙面,其窗孔的宽度不宜大于墙面宽度的1/3,标准图集04FJ03规定上窗口距顶板底面距离≮200-250

予留覆土高度:QDC型至顶板顶面,BGC型≮300(并满足防早期该辐射要求)

标准图集规定,窗洞尺寸为:

(1)、高出室外地面时,宽900-1500,高400-600

(2)、半埋式、全埋式时,高宽应为900-1500

(3)、窗井净宽1200-1500

2、采光窗井封堵措施不到位——选型不当,选图不完整。2、窗井封堵应按标准图集选用大样图:

(1)高出室外地平面者(甲类工程不存在)

洞口封堵选04FJ03-P27-钢构件选04FG-P11

防护挡板选04FJ03-P28、29、30及04FG03-P12、13、14窗井,窗口配筋选04FG03-P10

(2)半埋式(BGC型)

窗井选04FJ03-P37,盖板选04FJ03-P39及04FG03-P26

窗井配筋选04FG03-P15、16、17

(3)全埋式(QDC型)

竖向挡板选04FJ03-P34、38及04FG03-P28

横向挡板选04FJ03-P35、38及04FG03-P28

平开挡板选04FJ03-P36、42或43及04FG03-P29、30、31窗井,窗口配筋选04FG03-P20、21、22、24、25。

106风口及水电口

106-1通风口

1、进排风口防倒塌、防堵塞措1、规范3.4.1条规定,供战时使用的及平战两用的进风口,排风口应采取防倒塌,防堵塞以及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规范3.4.2条规定,位于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进风口,其下沿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00m。规范3.4.5条规定,当室外确无单独设置进风口条件时,其进风口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

施不到位

2、通风竖井做法选标准图不到位。

3、滤毒室与进风机室隔墙未按密闭墙设置。置,但在防爆波活门外侧的上方楼板结构宜按防倒塌设计,或在防爆波活门的外侧采取防堵塞措施,可选04FJ03-P6。

2、独立式室外通风竖井构造宜选04FJ03-P16,04FG03-P4、P5

附壁式墙外通风竖井构造宜选04FJ03-P17、P18,04FG03-P6

附壁式墙内室外通风竖井构造宜选04FJ03-P19、P20,04FG03-P6。

以上选图均需说明待定尺寸“C”

3、规范3.4.9规定,滤毒室应设在染毒区,进风机室应设在清洁区

规范3.3.13规定,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砼密闭墙。

106-2水口

1、主要出入口外通道未设洗消污水集水坑,进风口的竖井或通

道内未设洗消污水集水坑。

2、简易洗消间,扩散室内等处洗消集水设施不明。

3、污水集水坑容积不够。

4、污水集水坑无建筑大样。1、规范3.4.10条规定,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置洗消污水集水坑。

2、规范3.4.7条规定扩散室内应设地漏或集水坑。

规范6.4.5条规定,需冲洗的部位包括:进风竖井,进风扩散室,滤毒室,密闭通道和战时主要出入口的简易洗消间,防毒通道及其外通道,并应在这些部位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地漏,清扫口或集水坑。

3、规范3.4.10条规定,洗消污水集水坑,坑深不宜小于0.6m,容积不宜小于0.50m3。

4、标准图集中,污水集水坑大样可选04FJ02-P48及04FG02-P129。

106-3电口

1、防爆波电缆井位置不妥(电

缆未直接进入防护区)。

2、防爆波电缆井构造选图不到位。1、规范3.4.11条规定,防爆波电缆井应设在防空地下室的适当位置(土中)其结构及井盖应满足相应的抗力要求。

2、防爆波电缆井构造宜选04FJ02-P50并标明甲或乙型、

04FG02-P130(甲型)或P131(乙型)。

106-4消波系统1、防爆波活门选型不妥(未按掩蔽人数计

算)。

2、扩散室内部尺寸不符合最小尺寸要求。

3、活门门前尺寸不满足要求。

4、设在楼梯间1、规范5.2.10条规定,所选用的防爆波活门的额定风量不得小于战时清洁式通风量,或者按附录F中表F03-2确定。

2、扩散室内部空间的最小尺寸,可按附录A01确定,或附录F计算确定。

3、活门门前尺寸可参照04FJ03-P8选用。

4、楼梯梯段或平台不得影响活门开启及安装,活门洞底距梯段或平台不小于500。

的活门与梯段或平台位置不协调。

107辅助房间107-1厕所

1、厕所远离排风口设置。

2、厕所男女混设且无前室。1、规范3.5.1条规定,厕所宜设在排风口附近。

2、规范3.5.2条规定,每个防护单元的男女厕所应分别设置,厕所宜设前室。

107-2防化值班室

1、设置位置不妥。1、规范3.5.6条规定,人员掩蔽工程等在进风系统中,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其清洁区内的进风口附近设置防化通信值

人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

人防工程施工常见问题 一、土建工程的问题 1、底板 (1)在梁板体系中,当底板上层钢筋与梁上层主筋标高相同时,板的上层钢筋放在梁的主筋上面 (2)人防门的门框插筋及门槛钢筋没按要求设置 (3)人防门的门槛高度、门框墙宽度不够,无法安装门扇,影响使用功能。 (4)人防门的门框墙及门槛的截面尺寸太小,门槛的钢筋成型和绑扎不符合要求(5)悬板活门、胶管活门门框的钢筋成型和绑扎不符合要求 (6)人防门槛的施工不符合要求或活置式人防门门槛下没有设置钢筋 (7)大于3m跨度车道出入口的临战封堵未设置下槛梁 (8)排水沟相邻单元之间、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之间不应相通 (9)拉结钢筋设置不符合要求 2、内外墙 (1)人防门框及门框钢筋成型和绑扎未到位 (2)人防门门洞四周转角处没有绑扎斜向钢筋 (3)直接受侧向冲击波的人防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没有嵌入墙体,无法承受对侧向冲击波破坏作用的防护 (4)外墙采用止水钢板施工缝时没按要求施工 (5)门框箍筋与竖向或水平钢筋绑扎错误,或箍筋截面不够 (6)临空墙的钢筋没有按图成型和绑扎,内外侧钢筋颠倒 (7)临空墙在底板、顶板中的锚固长度不够 (8)外墙、临空墙、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使用穿墙塑料管或其他套管 (9)临战封堵预埋角钢框没按要求设置 (10)人防门门框角钢预埋的位置和方向错误,人防门开启方向错误 (11)人防门门框角钢的锚固筋没有锚固到门框墙中并固定牢 (12)相邻防护单元防护等级不同时防护密闭门位置颠倒 3、顶板

(1)设于防护密闭门前通道的超压测压管未直接预埋于顶板钢筋中 (2)临战封堵预埋件的规格太小,没有和墙板中的预埋件焊接 (3)没有设置人防门门扇吊钩或吊钩的规格和留置位置错误 4、浇筑混凝土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 (1)标养抗压试块 ①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 ②每浇筑100m3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 ③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 ④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 (2)同条件试块 每次浇筑混凝土,按不同配合比各制作一组同条件试块。 (3)抗渗试块 每500m3混凝土制作一组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 5、土建竣工验收 (1)部分口部区域,未粉刷到位或表面毛糙 (2)部分粉刷或油漆质量差 (3)应一次施工、安装完成设施未一次施工、安装完成 人防工程的下列各项应在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①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部位; ②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连通口及其他孔口的防护设施; ③防爆波清扫口、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 (4)门框墙的制作质量差 (5)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安装质量差 二、通风工程的问题 1、墙板预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质量问题 (1)随意预留混凝土洞穿越临空墙、密闭隔墙、防护结构外墙及楼板 (2)战时进、排风管,在临空墙、密闭隔墙预埋的密闭短管管径、厚度不符合要求,预埋时短管变形

河南省人防工程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1月27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谢伏瞻 2013年12月16日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管理,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担的人防工程建设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当遵守人防工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将人口密集区域和重点防护目标列为防护重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或者不按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建设人防工程。 第九条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的连接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 已建成的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之间的连通,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实施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与施工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与施工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摘要:近年来,质量监督站在对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及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由于大量非专业人防设计单位及施工队伍的介入,加上有关人员在对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理解上存在偏差,造成部分人防工程在设计与施工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人工程的建设质量。笔者将近几年来在施工图审查及质量监督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进行了总结,供人防战线的同行们参考借鉴,以达到今后更好的严把人防工程质量关,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人防工程;施工;审查;处理 Abstract: the author summarized common problems and treatment methods I in the construction plan review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in recent years, for civil air defense front of colleagues references, to strictly control the quality of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off better in the future, and to improve the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the purpose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Key words: civil air defense projects; construction; review; processing 审批文件方面存在的问题 送审的施工图纸都附有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表。而这些审批表却常常存在以下问题: 1、现行《战技要求》对人防工程的分类明确规定划分为甲、乙两类。并详细阐述了甲、乙类人防工程在防护上的各项要求。但仍有部分人防主管部门在工程审批表中不明确规定拟建工程的类别是甲类,还是乙类,仅简单给出抗力级别。这种审批方式通常造成非人防专业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张冠李戴”,将甲、乙类工程的要求互相混淆。那么,正确的审批应首先明确拟建人防工程是甲类,还是乙类,其次是防常规武器的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的抗力级别;第三是战时用途。只有按上述方式明确审批,才可以使设计人员有据可依地按规范中的相关防护标准进行设计。 2、《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是有秘级的规范。因此在05版《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中并未出现关于防化分级的内容,而是将相关要求溶入各专业的条文规定中,但是目前有些审批文件中出现“防化X级”的内容,这种审批方式除了涉及泄秘问题外,另外非人防专业设计人员会由于在规范中找不到相关条文规定而茫然,从而反复询问,影响设计周期。因此,这种审批方法是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是必须杜绝的。 口部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甲类核6、6B级防空地下室关于用室内出入口代替室外出入口的问

浅析人防设计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浅析人防设计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摘要:近几年来,在人防工程设计中,经常会有一些细节容易被忽略掉,这些看似很小的问题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留下诸多隐患,本文主要是对人防工程暖通空调设计中的一些常见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人防;设计;研究 一、人防地下室设计适用的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适用的规范有:GB 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RFJ2-2004《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RFJ 1-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 1-97《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GB 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设在人防内的汽车库、修车库防火设计应按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现行的其他规范,有GB 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我们设计人员在进行人防工程设计时首先应明确规范的适用范围,以免出错。 二、防空地下室通风系统平战结合设计 根据人防地下室平时和战时功能的不同,按平时功能分主要有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和戊类物品库;按战时功能分有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一等人员掩蔽部、二等人员掩蔽部、战时物资库、战时汽车库、医疗救护站,下面分别就几种常用的情况进行讨论。 1.平时为地下汽车库,战时为一等人员掩蔽部或二等人员掩蔽部 因为地下普通汽车库有喷淋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为 4 000 m2,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为2 000 m2,战时人员掩蔽部每个防护单元的最大面积也是2 000 m2,所以,一般防护分区与防烟分区一致,战时使用平时的通风管道,设计时平时排风排烟机房尽量与战时送风机房靠近,以尽可能地减少临战转换需安装的风管,在节省临战转换费用的同时,也缩短了临战转换时间。人员掩蔽部工程战时的通风有清洁式通风、滤毒式通风和隔绝式通风。进风系统有两种型式:①清洁式通风和滤毒式通风合用通风机的进风系统;②清洁式通风和滤毒式通风分别设置通风机的进风系统;这两种型式在设计中都可能实现,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进风机房的位置非常紧张,如在初步设计没有考虑做人防的情况,则不宜设两台风机时,可考虑①系统。反之,一般情况下,宜做②系统。以二等人员掩蔽部来分析,清洁式通风和滤毒式通风的战时人员新风量标准分别为5~7 m3/P·H 和2~3 m3/P·H,若合用一台风机,风机的风量应首先满足清洁式通风(风量为滤毒式通风2.5 倍)。但在战时进行滤毒通风时,整个系统的风量则偏大,因此过滤吸收器的选型则也偏大才能满足要求。如果防护单元的面积处于防护单元的上限(近2 000 m2)时,就必须增加旁通管路,这一点

人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详细]

人防工程施工中应重点把握的部位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主体施工 人防工程的主体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点,也是人防质量监督站抽查的重点.在施工中我们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把住关. 一、在地板钢筋的绑扎上,涉及到人防特性方面的有以下七点: 1、外墙水平施工缝留置高度要大于或等于500米米,并且中间要设置止水钢板. 2、染毒集水井应绑出钢筋子口. 3、防爆波地漏的采购要三证齐全. 4、人防门及其战时封堵口,活槛与人防内的建筑水平面齐平,固定槛高出建筑水平面150米米. 5、人防门框及战时封堵框的四个角要加角架筋:当墙厚小于或等于400米米时每个角两根Φ16钢筋,当墙宽大于400米米,每个角加三根Φ16的钢筋. 6、人防工程的地板、墙、顶板都应设置梅花形的S拉钩,间距不超过500米米. 7、在人防区域内预留、预埋的管道都必须经过防锈、防腐处理. 在施工中要重点关注的有以下十点: 1、止水钢板的宽度要大于或等于300米米. 2 、钢筋采用焊接搭接时一定要煨弯,以保持焊接后的钢筋受力点能够同心. 3、人防门及战时封堵口的门框墙靠开门的一面必须在一个平面上.(当一面有柱,另一面为墙时,在开门的一侧柱、墙必须在同一平面上.) 4、人防门框安装时一定要保持垂直,并加固牢固. 5、墙面钢筋在底板内的插筋,底板内必须有两道横向钢筋,并且其中要有一道压筋. 6、内、外墙的T字搭接处,横向钢筋一定要伸到外墙的外侧钢筋处. 7、底板内的积水和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8、底板内的预留、预埋管必须到位,并且规格、尺寸、材质标高和做法必须与图纸相符. 9、人防门的门框不得装反. 10、暗柱或护壁柱上的箍筋,在止水钢板穿过的地方尽量不要断开,确需断开时,应与止水钢板焊接,单面焊缝长度不小于10d.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人防工程标准

附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下,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承担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标准编制计划 第三条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应满足人防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应根据人防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第四条承担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单位应于每年 6月底前向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提交本单位下年度承担标准编制的申请报告(见附件1)。 第五条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根据各编制单位提交的申请

报告,编制下一年度人防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于每年7月底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六条标准编制计划的变更应由主编单位申请,报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审核。 第七条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对标准编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第三章标准制定 第八条制定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体系,紧跟人防工程技术发展,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考虑使用和维护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应积极吸纳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且有利环境保护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九条制定人防工程建设标准所需进行的科学实验或测试验证项目,应列入该项标准的计划。凡纳入标准的新成果应经过充分论证或试设计,确保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 第十条制定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应掌握国际先进标准的动态,积极借鉴经验证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十一条制定人防工程建设标准时应做好与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工作。当需对现行标准修改、调整时,应由该标准原主编单位召集相关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共同协商,报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审核

人防工程电气设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人防工程电气设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柴油电站的设置: 1)柴油电站防护等级应与最高防护等级一致。(我们接触的多是核6级和6B级,柴油电站应设在核6级内)05SFD10定3-8页2)当有人掩和物资库时,柴油电站宜与人掩设置在一起。(柴油电站机房为染毒区,电站不宜与物资库相结合,因不能设置防毒通道(无滤毒通风),染毒时机组操作、管理、运行人员不能洗消,无法进入主体清洁区)07FJ05第5页 3)储油间灯具选用IP2X型,机房内配电箱防护等级IP54,控制室内为IP4X. 4)固定电站应绘制总配电系统图。 5)固定电站应绘制平面布置和剖面图。 2、配电箱宜设置在清洁区内。(常见的是口部冲洗泵多设在染毒 区内,控制箱要设在清洁区内,同时也要有就地控制,汽车库无清洁区,配电箱可设置在染毒区内。) 3、备用管设置 1)单元连通口和柴油电站易忽略(口部基本都能设) 2)分期建设的地下室连通口宜预埋备用管。(主要是考虑分期建设的多个单体防空地下室应有通道连通,区域电站或内部电站的人防内电源的电缆宜在人防通道内敷设,不宜在室外地面下敷设)

05SFD10第39页。 4、防爆波电缆井的设置:一般情况下强弱电应分别设置,但当地 下室较小,管线较少时强弱电可合用。 5、关于抗力片的设置。一般核6级,核6B级,常6级人防工程 的电气管线不需要设置抗力片;5级及以上的人防工程的电气管线在冲击波方向(防护密闭门或临战封堵处外侧)应设置抗力片保护。 07FD02第57页。 6、呼唤按钮的设置:仅主要出入口需设置呼唤按钮(主要出入口 在外部染毒时可以进线洗消,而次要出入口不能进行洗消)见GB50038-2005 7、简易洗消间可不设插座。(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要点RFJ 06-2008) 8、、电话分机的设置:配套工程的风机房、柴油电站也应设置。 见GB50038-2005 9、关于接地问题。 1)说明中等电位部分应按规范7.6.3条写。 2)基地图纸中固定电站应画细一点(固定电站图集08FJ04第77页有图示) 3)地下室应设置接地测试端子。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最新内容是如何制定的呢?下文是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责任由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被许可使用人承担。 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责任由普通地下室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个人管理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责任。 第四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地下空间的被 许可使用人、所有权人及受托管理人(以下统称“安全使用责任人”)应当保证地下空间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防火、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 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合格。 (二)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险构件。 (三)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 (四)通风良好,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或者空气调节装置,并保证有效使用。地下空间平时使用必需的新风量,以及相应的新风系统、回风系统等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五)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六)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条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利用地下空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落实治安、消防、卫生、建筑等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 (二)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与使用人签订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使用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义务,并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报告。 (三)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使用。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确保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坚持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坚持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量力而行,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属于国防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家鼓励、支持社会、

集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第五条防空地下室建设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二章计划管理 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提出工程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组织编制本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军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和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概览

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和处理 (一)结构施工阶段 1.底板土建工程施工 1)在梁板体系中,当底板上层钢筋与梁上层主筋标高相同时,板的上层钢筋不应放在梁的主筋上面。 由于底板上所承受的力是土体向上压力,因此上排双向板筋应从梁的主筋下方穿过。 2)人防门的门框插筋及门槛钢筋没按要求设置。 (1)人防门的门框插筋及门槛钢筋应在底板浇筑混凝土前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成形。 (2)防护密闭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口,捌角处应设置八字加强筋,箍筋直径不得小于12mm在箍筋转角处应绑扎水平钢筋,水平钢筋应锚固到门框墙中,并与门框墙插筋绑扎牢固。 3)人防门的门槛高度、门框墙宽度不够,无法安装门扇,影响使用功能。人防门的门槛钢筋高出底板的高度应该满足各种型号的人防门门槛建筑高 度。人防门铰页侧门框最小宽度应满足人防门的安装尺寸,闭锁侧门框最小宽度应满足不会影响门扇的开启。 4)人防门的门框墙及门槛的截面尺寸太小,门槛的钢筋成型和绑扎不符合要求。 防护密闭门的门框墙及门槛截面厚度最小尺寸不小于300mm两个防护单元间的门框墙及门槛截面厚度不小于500mm。 5)悬板活门、胶管活门的钢筋成型和绑扎不符合要求 悬板活门、胶管活门的门槛箍筋(手枪箍)应该闭Cl,箍筋应拉住底板的下 层钢筋。 6)人防门槛的施工不符合要求或活置式人防门门槛下没有设置钢筋。人防门槛分活置式门槛与固定门槛,门槛箍筋均应闭口,拐角应设置八字 加强筋。 活置式门槛应做两根梁,且梁间距为20—30mm门槛高度应以建筑地坪为复核高度。门槛水平筋应设置在竖向筋内侧。活置式门槛人防门的门框角钢应在底板浇筑混凝土前安装到位,门框角钢的安装标高应该与建筑标高平。当地坪装修面层大于60mm寸,门框角钢下部角钢内应按防护密闭门门槛的要求配筋;当地坪装修面层小于等于60mm寸,门框角钢下部角钢的间距为150mm‘P32 的孔中穿钢筋锚固到底板中。 (注:活置式门槛在订货加工时应特别留意设计图纸中所选用的设计图号、规格、型号。在目前所遗用韵定型图集中有两种图集可选用,一种是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图集,一种是工程兵四所编制的图集。菌种图集中产品在施工时其预埋件的设置方式是不一样的,现实中施工单位有选错图集的。) 7)大于3m跨度车道出人口的临战封堵未设置下槛梁。下槛预埋角钢或钢板直接搁置在底板筋上,形成素混凝土门槛,应在门槛 下绑扎一根梁。防护单元间隔墙上的临战封堵埋件通常是一圈钢板。 8)排水沟相邻单元之间、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之间不应相通。 在底板结构施工时,凡穿越相邻单元之间、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之间的管道都应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护密闭处理,是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要求和质量控制

安装工程施工常见问题

安装工程施工常见问题 一、给排水施工常见问题 1、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预留洞及管卡在留置时未考虑土建外墙的保温厚度和土建抹灰厚度。 2、套管高低不一、偏位、遗漏现象。 3、屋面套管未考虑屋面保温层、防水层、结构层厚度,预埋套管较短。 4、预留洞预留尺寸不合适或忘记预留,后期安装大量砸洞、扩洞。 5、套管(普通、刚性、柔性)封堵不密实,不按要求封堵。雨季时,多处管道套管漏水。 6、热熔连接的管道(PPR、PB)连接时要控制好温度、加热时间和接缝压力。正确掌握热熔时间,避免造成连接位置管道管径变小以至于水流变小。 7、管道安装完毕,清除污物,并应随即用堵头或管帽将管口堵好,以防杂物进入并为冲水试压做好准备。 8、水暖井或其他地方地漏预留太高,造成排水不畅。 9、立管距墙过远。 10、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各管径最小坡度,但也不宜大,严禁倒坡,也不能有高低起伏、抬高或弯曲现象。 11、高层建筑的排水管安装完成后未进行分段(层)灌水试验。

尤其是底层排出管必须进行灌水试验。 二、暖通施工常见问题 1、仔细检查散热器外观是否损坏及附件是否齐全。(固定支架、膨胀螺栓、丝堵、放气螺塞等) 2、散热器安装不够垂直、距墙太近或太远。 3、采暖管道敷设时未按设计要求放坡。 4、风管安装不直、漏风。 5、风管安装前未清除内部杂物。 6、砖(混凝土)结构风道与金属风管连接处未设预埋件或密封缝隙过大或连接处不严密。 7、柔性短管、矩形短管安装时不平直、打皱、打折产生扭曲。 8、末端接头处管道预留过长,造成浪费。 三、电气施工常见问题 1、预埋管弯曲半径不够,穿线困难。 2、竖向敷设的线管排布不整齐,相互交叉,有可能导致穿线错误。 3、预埋底盒过深,不平直。 4、同一面墙上插座预埋高度不一致。 5、后砌墙上剔槽不规范,且未按要求把剔槽部位用M10砂浆抹平。 6、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日期:1983 年12 月27 日执行日期:1983 年12 月27 日国发1983198 号一、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进行防空袭斗争的战备设施。为使人防工程在平时保持良好状态,战时能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二、凡经人防部门登记的各类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平时必须加强维护管理,做好维修保养、保护和管理工作,保证一旦战争需要即可投入使用。三、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要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已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达到下列标准:(一)、工程结构完好;(二)、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空气新鲜,饮水符合卫生要求;(三)、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风、水、电系统工作正常;(四)、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五)、进出口道路畅通,孔口伪装设施完好。已完成主体部分但尚未全部竣工的工程,其工程主体和内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达到交付使用工程的相应标准。主体未完但已停缓建的工程,已被复的,应保持工程主体被复结构不受损坏;未被复的,要采取措施防止倒塌和损坏。四、保护人防工程,是每个单位、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垃圾和便溺。(二)、不得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埋设各种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确需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时,须商得人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三)、不得在人防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四)、不准擅自改造、拆除人防工程。必须改造或拆除时,须经人防部门批准。拆除人防工程,应由拆除单位予以补建或赔偿。五、凡有人防工程的单位,必须加强工程的管理,做好以下工作:(一)、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向所在地区人防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二)、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做好维护管理纪录。(三)、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工程的性质、坐标和防护能力的有关数据,不得遗失工程的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组织参观人防工程,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口部尚未处理和停缓建的工程,必须在工程口部设置管理门或混凝土盖板。(五)、建立健全必要的工程检查、报告等项管理制度。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按分工负责、统一指导的原则组织实施。城市的人防公用工程(含中、小学的单位工程,下同)由人防部门组织维护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防工程,由本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各级政府的人防部门,对各单位的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的责任。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所需的劳力,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解决。公用工程所需的劳力,可按有关规定采取动员城镇职工参加的办法解决;维护管理设备复杂的工程,也可组织精干的专业队或招用临时工进行维护管理。八、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经费、材料,按下列办法解决:(一)、凡平时使用的有经济收入的公用工程,维护管理费从收入中解决;没有收入的工程的维护管理费,从人防工程费中解决。公用工程维修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由人防部门统筹安排。(二)、各单位的人防工程应列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企业单位工程的大修理费用,从大修理基金中开支;中、小修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维护管理所需的费用,凡平时使用有收入的,从收入中开支;没有收入的,从本单位固定资产修缮费中开支。各单位的工程维护管理所需材料,列入本单位的有关计划解决。(三)、军队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从国防费中开支。(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的开支范围,按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日国家人防委、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人民防空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九、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生活补助,按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关于参加人民防空战备施工人员防护用品和奖励的规定》执行。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一项长期的战备任务。各级人防部门和有维护管理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搞好。维护管理人员,要加强政治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严格执行维护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

人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

人防工程施工中常见问题 工程中常见问题,如: 1、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 用塑料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为避免工人施工过程中混淆,建议全部用止水螺杆)。 2、人防门门扇开不到位(应开90°) 3、密闭穿墙管未设密闭翼环(应在管上焊厚5mm,高30-50mm钢 板翼环) 4、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砖砌隔墙(应①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②厚 度不小于200mm③染毒侧水泥砂浆抹面) 5、有人员掩蔽的工程未设防爆呼唤按钮(应在主要出入口防护密 闭门外侧预埋);防爆波按钮应直接预埋到混凝土墙体内。 6、简易洗消间用砖墙砌筑(应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7、染毒区进、排风管未采用2-3mm厚钢板(以图纸为准) 8、双层钢筋拉结筋不足(应为Ф6@500梅花型弯钩长50mm,以 图纸为准) 9、防密门四角斜向加强筋未按8(d≤400)或(d>400)12Ф 16L1000mm做 10、钢筋连接方式d≥22时采用机械连接,d<22采用焊接连接 11、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足 12、施工缝留设位置不当(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在高出底板表面不

小于500mm的墙体上;当侧墙上油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 不宜小于300mm) 13、变形缝设在防密门以内或踏步上 14、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不足(抗压强度试块应为100m3一组,抗 渗强度试块应为每500 m3一组) 15、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在工程内部距墙太远(应 距墙体20cm) 16、给水管道双管并行敷设时,两管间距离过大或过小(应为20cm) 17、穿过外墙、防护密闭隔墙的管道,未采用热镀锌钢管或钢塑复 合管 18、人防门门扇的吊钩未勾住顶板上层钢筋 19、人员遮蔽工程,未防化值班室(进风口)外顶板上预埋DN15 热镀锌钢管(用作侧压管) 20、防密门门框墙厚度小于300mm,密闭门门框墙厚度小于250mm 21、门框墙拉结筋未放在竖向或水平受力钢筋外侧 22、扩散室内的预埋风管,侧墙风管露出墙面;后墙风管没有设弯 头,没有位于风管距后墙三分之一扩散室净长处 23、风管法兰和风管未整体制作 24、门框墙受力钢筋直径小于Ф12mm,间距大于250mm 25、人防门“右开”“左开”安装错误(“右开”即为从外向里看, 铰页在右侧) 26、密闭穿墙短管两端未伸出墙面(应伸出50-100mm)

人防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人防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人防工程施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1、钢筋外观检查常见问题我 外观检查是钢筋验收的必要程序。外观不合格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标牌异常或标牌缺失 每捆钢筋上的标牌是钢制的,是证明钢筋生产厂家、炉号、规格、型号、批号和生产日期的重要质量停息。一旦发现标牌的异常或缺失,应严格地进行检查检验。 (2)重量差异 一般钢筋在生产中由于尺寸差而带来重量差。在钢筋进场中应抽查1~3捆钢筋进行公称重量的统计并与实际重量对比,允许偏差不得大于国家标准。 (3)表面质量 盘条有裂纹、折叠、结疤、耳子、分层及夹杂凸块、凹坑、划痕及其他表面缺陷达不到国家标准。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绣。 (4)形状差异 主要是带肋钢筋,有的纵横肋高度不够,有的月牙肋顶宽过大等。 2、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300级钢筋末端应做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图1) (2)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末端需做90°或135°弯折时,HRB335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HRB400级、RRB440级钢筋不宜不于钢筋直径的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图2)。 (3)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内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图3) (4)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通常弯钩应为135°,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6d(d一箍筋直径)和50mm;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10d和75(图4)。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版权文档, 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人防工程建 设与管理工作。 发展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应当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和国家投资与社会、集体、个人投资建设 相结合的原则。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在编制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听取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版权文档, 请勿用 做商业用途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人民防空要求,逐步形成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地下管廊等组成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重点片区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连接的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规划确定的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连接的通道修建时,不得对被连接的地下工程造成损坏;被连接的地下工程的隶属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将人防工程与该地下工程连通。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结合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二)除第(一)项规定外新建、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第(一)、(二)项规定外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除第(一)、(二)项规定外 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含)以 上防空地下室。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标准、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该民用建筑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应当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易地建设:版权文档,请勿用做商业用途 (一)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且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

人防工程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人防工程通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人防工程是密闭的地下空间,有害气体容易聚积。室内各种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都会 辐射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如钢筋混凝土中的氡气,塑料、油漆制品中的甲醛,灰尘中的各 种细菌以及其他污染物,还有超标的CO2气体等。无论平时或战时,人们长期生活在这种 密闭的环境中,对身体健康是十分不利的。提高人防工程内的空气质量,改善内部的环境 比地面建筑显得更为重要。 1、提高新风质量。对改善人防工程内部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合理地控制新风量,一般每人每小时30—40m3左右。另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空气污染。如进风口与排风口的距离不宜小于10米,进排风单独设置通风竖井,避免与出入口合并设置,取风口的高度不宜小于2米,且选择在比较清洁的地方,尽量靠近绿化带。在空气过滤方面,要根据当地的 空气污染指数合理的选用空气过滤器,力求高效过滤,便于维修更换。 2、严格计算工程热湿负荷和通风系统阻力。首先合理确定室内外温湿度计算参数,计算工程内的热湿负荷,包括人员散热散湿、壁面散热散湿、电气及设备散热、自然水面的 散湿、新风带进的热和湿。其次,计算热湿比。其三,初选通风系统,计算系统阻力。其四,根据热湿负荷和系统阻力选用设备。其五,验算复核。作为设计人员,避免不计算, 凭感觉选用通风设备。 3、重视通风系统的布置。人防工程通风系统的效果取决系统布置是否合理。 新风与回风混合后,经处理后送入室内,有时还可以考虑二次回风。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最好不要把吊顶、地沟作为回风道,因吊顶和地沟回风会把吊顶装修材料散发出来的 有害气体及地沟潮湿霉变的空气送入工作区,影响新风质量。二是系统布置时设置全新风 系统,在春秋季节将不经过处理的空气直接送入工程内换气。 4、合理的气流组织。对大型人防工程应考虑均匀布置送回风口,一般采用上送上回,也可以采用上送下回,尽量避免侧送侧回,送回风口要选用直片式散流器,气流射角不大 于40°,使气流直接达到人员活动区。 5、科学的运行管理。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熟悉系统操作原理,建立必要的操作规程,对设备运行工况要经常测试和调整,做好值班记录。除尘器要定期 清理更换,尽量提高空气的清洁度。 武汉汉商人信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5日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错误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错误 1.消防电梯机房与其它机房之间隔墙上门洞未设甲级防火门。 2.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 3.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4.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防火卷帘。 5.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1000平方米。(非车库用房) 6.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7.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 (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丙级防火门的条文内容不够熟悉) 8.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 9.防火门开启方向朝向变形缝。 10.楼梯电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不满足高规。 11.复式楼梯及公共楼梯的护栏采用横栏杆;教学楼梯、阳台、平台、低窗所 选栏杆形式易攀爬,不符合规范要求。 12.对特殊建筑物规范的条文内容不熟悉,设计执行不到位(如体育建筑等)。

13.卧室、厨房上层为卫生间时,未采取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14.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要在门窗说明中说明采用安全玻璃。 15.厨房窗开口的上方应设置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应满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11条的规定。(餐厅) 17.楼梯净宽是指外墙外到扶手中心的宽度,高层中不能小于1200mm。 18.高层建筑疏散门保证净宽900,所以门洞至少要有1050宽度。(因为门框占150).厨房的上方不应设置洗手间(复式住宅除外)另外再继续加以下内容,这些都是审图公司归纳的,希望大家能好好理解。 1.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未设消防车道。 2.位于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消防车道未用防火墙分隔。 3.地下室内安全疏散最大距离超过60米。 4.袋形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安全疏散距离越过20米。 5.安全疏散出口穿过其他房间方能到达。 6.安全疏散门采用了弹簧门、卷帘门。 7.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未设甲级防火门。 8.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足5米。 9.六层教学楼采用了开敞楼梯(应为封闭楼梯)。 10一个防火分区无自己单独使用的安全疏散楼梯,全部安全疏散出口均应与其相连的防火分区共用。 11.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的房间只开了一个门。 12位于袋形走道的尽端的只开了一个门的房间,宽度不足1.4米。 13.应设防火门的未设防火门,或防火门未向外开启。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

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b5E2RGbCAP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发展计划、财政、建设、国土、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应当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和国家投资与社会、集体、个人投资建设相结合的原则。p1EanqFDPw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在编制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听取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意见。DXDiTa9E3d 第七条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人民防空要求,逐步形成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地下管廊等组成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RTCrpUDGiT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重点片区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连接的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规划确定的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连接的通道修建时,不得对被连接的地下工程造成损坏;被连接的地下工程的隶属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将人防工程与该地下工程连通。5PCzVD7HxA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结合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M<含3M)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jLBHrnAILg <二)除第<一)项规定外新建、危房翻新住宅工程,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第<一)、<二)项规定外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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