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优秀3篇】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优秀3篇】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篇一

贪污项目资金无罪辩护词范本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

关于(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xx年x月x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人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情况,应当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对贪污项目资金无罪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就无罪的相关情况进行辩护,并提供诸如不在场证明或者没有作案动机的相关证据文件。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篇二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首先对这起伤害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辩护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其最深深的忏悔!但是,痛心之余,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依法就本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阐述,以协助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被告人Y某的辩护人关于Y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观点。由于过失不能构成共犯,如果Y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那么,被告人L某、P某不构成犯罪。

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被告人L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L某、P某由始到终没有伤害F某的故意。

第一,根据Y某、L某的供述,......L某与F某没有仇恨,没有伤害F某的动机。

第二,根据被告人Y某的供述,Y某与F某是认识的,可以说得上是朋友关系。说明Y 某本来是没有伤害故意的,L某、P某就更加不可能产生伤害的故意。

第三,L某关于“感觉到Y某可能要打F某”口供中的表述只是一种猜测,更加没有与Y 某达成共识,甚至共谋。

综上所述,L某没有产生过伤害F某的故意,也没有产生过帮忙他人伤害F某的故意。

(二)被告人L某与P某没有对F某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

(具体描述)

(三)L某没有因故意或者过失而置F某于危险境地。

L某不是F某有特定义务的人,也没有与F某存在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关系,双方都是成年人,L某没有照顾F某的义务。

(四)被告人L某对F某受到伤害无法预见,对F某的处境存在危险也无法预见。

(根据供词等证据相互印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人L某没有伤害的故意与行为,无法预见特定的危险性,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是一起命案,固然要慎重处理,必须严格把握刑诉法的证据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凿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该判无罪就应当判无罪。

三、在法院认定L某有罪的情况下,请考虑以下从轻处罚情节:

1、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自动投案:虽然归案时没有如实供述,但起码是自愿地、自动投案,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3、L某是家中独子,家中还有接近六十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而且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孩子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予以考量。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接纳。谢谢!

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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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篇三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主要犯

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

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辩护人:

**年**月**日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被告人XX的委托,担任他的律师,现在根据本案事实做出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本律师首先对检察机关公诉XX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但是对于XX在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量刑方面提出几点看法: 一、辩护律师被告人XX不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的主犯。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我们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可以看出被告人XX不符合主犯的特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是犯罪集团的组织、领导者、策划者;那么他在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呢?判断一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主要作用,应当根据他在参加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造成危害结果的作用等,全面地分析判断。从主犯参加犯罪活动的情况来看,他们一般在事前拉拢、勾结他人,出谋划策;实施犯罪时积极参加,担任主角,并协调他人的行动,所犯具体罪行较重,或者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有的事后还进行策划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的活动。通过对共同犯罪人参加犯罪活动的具体分析,就能正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可是,我们通过对本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个事实:即对被害人发起伤害意图不是XX、寻找被告人地点的也不是他,他只是按照别人事先安排好的方法、路线对被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实际上只起到从属的地位。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从犯。 二、从卷宗材料看,事发当时被告人XX用刀砍到了被害人的后背和腿部。而从被害人的伤害结果看,主要是脸部,也就是说被告人

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被害人伤残。根据因果关系原则,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被告人XX没有前科劣迹。 被告人XX本次犯罪是初犯,在此之前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前科劣迹。 四、被告人XX认罪态度良好,有悔改表现。 被告人XX之所以能够站在被告席上,辩护人认为是平时法律意识不强,义气过重造成的。他和被害人平时没有打过交道,也没有过节,更谈不上伤害被害人的主观意图了。之所以当日实施了伤害行为,是处于对干爹的听从,当他的干爹让他去教训以下被害人时,他连询问一下什么原因的没有,就服从了。从他的行为看,他完全是一种对干爹的服从和义气用事。犯罪后,他也感到后悔,尤其是经过了几个月的羁押生活,他能够深深的反思自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和他人带来的伤害后果。 五、被告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和他的家人都积极采取了措施,立图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来减轻自己的罪行。就是今天站在法庭上,被告人也诚挚的表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基于本案被告人伤害被害人是处于对干爹的服从,处于一种社会义气,处于从属的地位,和那些蓄谋已久,主观恶意较深的故意伤害案件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被害人的伤残部位不是被告人直接造成的、被告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对民事赔偿部分又有积极的行为等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我国刑法贯彻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事件已经发生不可逆转,但是,令人欣慰的是参与犯罪的人能够有一颗悔改、从善的心。如果能够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将一个陷入犯罪深渊的人拉回社会,改头换面、从新开始,要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 篇一:对证据的驳斥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 我代表被告某某,就其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一案,向法庭进行我的辩护。 首先,我要明确表示,某某并没有故意将被害人伤害,所以他不应该被判有罪。这个案件件证确凿,但是有一些证据并不能证明某某有罪犯罪。我想逐一驳斥控方所提出的证据问题。 第一,控方指出了被害人的伤害部位。然而,很多伤害并不能与某某的行为直接联系起来。比如说,患有瞬间失明的被害人,医师的诊断并不能判断是某某行为导致的。此外,有些症状可能在后来的检测中才出现,并不是立刻可见的,因此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这些证据。 第二,控方提供了现场证据。尽管这些证据看似真实有效,然而,他们并不一定能够证明某某是过错方。现场的录像显示某某与被害人发生了冲突,但这并不能证明某某刻意伤害了被害人。事实上,反过来说,被害人在看到某某朝他走来之后,他曾经高声尖叫,并试图阻止某某的行动。很明显,这种反应表明,被害人对他自己的安全感到非常担忧,并且可能自己也出现了意外的情况。 第三,控方提出了更多的证人来证明这一行为是某某和被害人

之间发生的。虽然这些证人可能看到了某某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但他们没有目睹某某是如何袭击被害人的。因此,这些证人为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某某有罪。 虽然控方提供了一些证据,但是这些证据都是不能被直接证明的。因此,某某没有故意伤害被害人,他应该被无罪释放。谢谢。 篇二:请法官从情节、人身安全角度来看待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 我代表被告某某,就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此向法庭进行我的辩护。 首先,让我澄清一些事情,某某无意伤害被害人。这是一起没有预谋的,突发性的事件,某某没有直接的敌意或仇恨来攻击他人。这一事件是在某某情绪低落、精神疲惫的情况下发生的。 尽管这是故意伤害罪,我们应该从情节入手来看待这一事件。这个案件中,某某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他们之间并没有前嫌。某某是在酒后泼了被害人一巴掌后,引发了对方不满情绪。被害人可能脾气暴躁、不容易控制自己的情绪,而某某此时已经有点醉醺醺的。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应该被看作是无意的。 此外,从人身安全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件,更为重要。看起来我们都知道打人是不对的,但人身安全更加的重要。某某在这起事件中只是泼了被害人一巴掌,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伤害。从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 篇一: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此向大家呈现我对本案的观点。本案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但我认为,被告人并无罪。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立案必须有明确的伤害事实证据,而该证据必须经过法律审查的严格性评估,否则就不能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具有故意性。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故意伤害罪的应施行成文立法程序和犯罪不应扩大化原则。而本案的被告人在未被明确告知情况的情况下,进行了被害人无意义的挑衅行为,导致后者受到了一定的伤害。因此,被告人的行为本身并不可认为具有罪状。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在判断故意伤害罪的审判中,必须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和诱导作为工具的犯罪行为,但必须在所有规定程序和法定途径后进行,而本案的被告人在言语言行举动中有许多种可能的隐含意义和操作行为,无法判断其具有故意行为。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被告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故意和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故敬请各位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公正的审理此案,务求维持正义的运行和审判的健康。谢谢。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此向大家呈现我对本案的观点。本案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但我认为,被告人虽犯有罪行,但不能仅以故意伤害罪来定罪。 首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我要请求法庭考虑被告人的日常生活、精神和财务状况,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和家庭背景,这些因素对被告人的个人事务有着极大的影响。我们不能单纯的以法律条例明确的上述事实,就轻易的对被告人下定罪名。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在被害人公然挑衅的情况下,被告人应用了必要的自卫手段,并未超出相关规定的限制,可以说是在忍无可忍之下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再者,我们需要审慎分析涉事安保设施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害人的不当行为,被告人的采取技术和行动方式并无过当和违法。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故意伤害罪并不是立案成文必须要立即施行的,如果被告人无法证明其具有第三方了解犯罪事实的证据,被告人只是在正当合理的选择和反击之后伤害了被害人,这并不能确认其为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收集更多关于本案的情况才能做出正义的判断,并请求各位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在考虑本案的事实证据时,接触常人常态,认真对待本案的双方权益。谢谢。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有意损害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本律师依法同意柳xx法律援助中心和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韦xx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韦xx有意损害一案的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同意指派后,依法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结果和公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给予辩护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韦xx犯有意损害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认为:韦xx有意损害他人躯体,同时造成受害人轻伤的结果,其符合我国《刑法》第234条关于有意损害罪的犯罪构成,对指控这一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对本案中被告人韦xx的量刑情节意见如下: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韦xx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务必予以注意。 1、被告人系初犯。据查,被告人韦xx在此之前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任何治安处罚,属初犯,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因口角纠纷所引起的有意损害他人躯体健康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关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有意损害案件能够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3、被害人黄xx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韦xx来寻韦伟*,被害人黄xx本应该实事求是的讲韦伟*身在何处,而不是欺骗讲韦伟*寻了一个当官的女的等带有侮辱刺激性的言语(见被告人韦xx询咨询笔录第2页),据此,可看出被害人黄xx专门强势,对激化矛盾引发犯罪负有重大责任。关于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能够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韦xx在犯罪时系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依照龙泉医司鉴【20xx】精鉴字第3xx号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告人韦xx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导致其行为操纵能力专门差,对其伤人行为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操纵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然而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关于被告人韦xx能够从轻、减轻处罚。 5、被告人韦xx自愿认罪且情愿悔改。被告人韦xx当庭自愿认罪,对其损害他人行为表示悔意,能够对被告人韦xx减轻处罚。 6、被告人韦xx的家属积极的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能够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辩护词

故意伤害辩护词 故意伤害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剑宇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XX的辩护人,庭审前,我认真研究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XX,通过参加今天的庭审,认真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对本案的案件事实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考虑: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对其实施的行为无异议,且其当庭自愿认罪,对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异议,但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当庭自愿认罪和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等法定及酌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恳请贵院本着尊重案件事实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本案被告人判处缓刑。 (一)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庭依法查明、认定,并对本案被告人判处缓刑。 案发当日,被告人这方主动打电话报警,并且随后保安队长XXX就送几被告人到日新派出所投案自首,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之规定,辩护人恳请法庭对本案被告人判处缓刑。 (二)本案被告人及家属已向被害人支付全部赔偿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恳请贵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本案被告人判处缓刑。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优秀3篇】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优秀3篇】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篇一 贪污项目资金无罪辩护词范本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 关于(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xx年x月x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人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情况,应当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对贪污项目资金无罪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就无罪的相关情况进行辩护,并提供诸如不在场证明或者没有作案动机的相关证据文件。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篇二 无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首先对这起伤害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辩护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其最深深的忏悔!但是,痛心之余,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依法就本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阐述,以协助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被告人Y某的辩护人关于Y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观点。由于过失不能构成共犯,如果Y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那么,被告人L某、P某不构成犯罪。 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被告人L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L某、P某由始到终没有伤害F某的故意。 第一,根据Y某、L某的供述,......L某与F某没有仇恨,没有伤害F某的动机。 第二,根据被告人Y某的供述,Y某与F某是认识的,可以说得上是朋友关系。说明Y 某本来是没有伤害故意的,L某、P某就更加不可能产生伤害的故意。 第三,L某关于“感觉到Y某可能要打F某”口供中的表述只是一种猜测,更加没有与Y 某达成共识,甚至共谋。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xx接受xx及其家人的委托,担任被告人xx的辩护人。根据辩护人会见中听取的被告人对全案的介绍,并查阅其全部案卷材料,同时依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及法庭调查的事实,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xx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因此做无罪辩护,请求法庭依法采纳。 一、认定xx犯罪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3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也就是说公诉案件中,全面充分地证明被告人xx有罪的证明责任。 结合本案分析,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被告人xx,与受害人xxx 因摆摊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扭打,造成受害人受伤。证据是:1.被告人xx的供述与辩解;2.被害人xxx的陈述;3.证人证言4.鉴定结论。 辩护人认为,无论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看,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上看,均不能体现受害人的伤是由被告人造成的。

关于受害人受伤的过程,根据xxx在卷二54、55页中供述:…..过程中,三人都绊倒了马路牙子,进而摔倒了”“他是在他们站着扭打过程中,去拉他们衣服,把两人推开。拉扯的过程中三个人都绊倒了。”xxx在卷二第63页中供述:相互扭打的过程中,两个人都马路牙子绊倒,摔倒了地上。受害人xxx自己陈述也是几人在拉扯过程中,绊倒了路边的石阶。 受害人xxx究竟是如何受伤的,关于挨打只有受害人自己的陈述及其妻子的陈述,辩护人对该陈述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没有其他证据来予以印证。实属“孤证”。“孤证”由于不能得到印证,其自身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确认,应当不予采纳。而根据证人、被告人、受害人的陈述中,可以认定,在xx、xxx、xxx等人的的纠缠中,因多人力的相互作用,导致被告人、受害人、xxx一起跌倒,该情况仅是意外情况,且受害人的伤到底是谁造成的,并不能确认。本案中未能提供任何有力证据受害人轻伤,是由被告人故意伤害行为(推或拉或怎样殴打等原因)造成的。 与此相反,辩护人认为,因多方发生纠缠,xxx自己摔倒、跌倒的可能性较大。据此,辩护人认为,本案中不能因为受害人已造成轻伤,就客观归罪。也就是说,本案中,xxx所陈述是孤证,而该孤证又没有说其脚伤是由被告人所伤。所以说xxx的陈述不但是孤证,而且也存在严重瑕疵,致使本案待证事实处于或然状态,无法排除各种合理怀疑。请法庭对被告人xx依法做出无罪判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在我结束发言时,再一次申明自己的辩

故意伤害正当防卫无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正当防卫无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刘家属的委托,我所指派担任被告人二审的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开展调查以及参加今天的法庭调查,我们对本案的事实有了全面的了解。根据事实和法律,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参考: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根据法律规定,不应认定被告构成犯罪,不应承担民事赔偿。 一、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此要认定一个行为是否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必须确认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是否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预见到危害结果,那么过失致人死亡罪就不能成立。

公诉方在起诉书称“当晚11时许,被告、殷某从本村赵某家返回被告家,被告在途经被害人家门口时,被害人突然窜出,手持菜刀将被告左颈部、左眼眶部砍伤……后被告人被告又将被害人仰面推倒在地,致被害人重伤”。这是法院认定被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原因。其实强调被告将被害人推倒的事实,这恰恰从另一方面说明被害人是故意杀人(未遂)。被告在突然遭到手执凶器的被害人的袭击下,在面临被害人的威胁时,只是出于人的本能的自我防卫,他面对手持菜刀的被害人,根本不可能也没时间去想自己的推倒行为是否会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根据被告人当时所处的情况和环境,根本不可能预见到危害结果,那么被告的行为就完全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的主观特征。所以由于主观要件的缺失,根据犯罪构成原理,上诉人的行为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其主观方面追求的是排除不法侵害,并非追求致人伤害或死亡,因此上诉人主观方面属防卫的故意而并非犯罪的故意。 至于被害人的死亡,辩护人认为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意外。所谓事故,是指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不是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请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认定被告无罪。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本律师依法接受柳xx法律援助中心和广西超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为韦xx提供法律援助,作为韦xx故意伤害一案的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接受指派后,依法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结果和公诉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韦xx犯故意伤害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认为:韦x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且造成受害人轻伤的结果,其符合我国《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对指控这一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 二、对本案中被告人韦xx的量刑情节意见如下: 辩护人认为本案中韦xx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务必予以注意。 1、被告人系初犯。据查,被告人韦xx在此之前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任何治安处罚,属初犯,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2、被告人系因口角纠纷所引起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对于因民间矛盾

激化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可以酌定予以从轻处罚。 3、被害人黄xx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韦xx来找韦伟x,被害人黄xx本应该实事求是的说韦伟x身在何处,而不是欺骗说韦伟x找了一个当官的女人等带有侮辱刺激性的言语(见被告人韦xx询问笔录第2页),据此,可看出被害人黄xx非常强势,对激化矛盾引发犯罪负有重大责任。对于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可以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韦xx在犯罪时系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龙泉医司鉴【20xx】精鉴字第3xx号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告人韦xx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导致其行为控制能力非常差,对其伤人行为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于被告人韦xx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5、被告人韦xx自愿认罪且愿意悔改。被告人韦xx当庭自愿认罪,对其伤害他人行为表示悔意,可以对被告人韦xx减轻处罚。 6、被告人韦xx的家属积极的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量刑情节,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韦xx进行强制医疗。 三、在对于被告人韦xx是否可以适用进行强制医疗,辩护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精选合集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第一篇) 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甲方:*****,性别***,***族,身份证号:******** 乙方:*****,性别***,***族,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就甲方有意损害致使乙方轻伤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信守: 一、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害结果深表歉意,并表达深切慰问,乙方予以接受,乙方认为本案系偶然因素引发的有意损害案件,乙方对甲方予以充分谅解。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因患病损害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赔偿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条。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后,即视为甲方已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本案理赔到位,乙方不得再就甲方有意损害乙方一案再行主见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并向*****市*****区人民法院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四、乙方真诚恳求*****市*****区人民法院对甲方从宽处理,并恳求*****市*****区人民法院对甲方判处缓刑,以利化解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五、以上赔偿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市*****区人民法院存档。 甲方:********乙方:******** 托付代理人:********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第二篇) 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 摘要: 本合同为一份辩护词范例,适用于故意伤害罪审阶段的辩护工作。本文撰写简洁明了,摘要和内容均提供中文版本。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并(第二篇)格式。 合同标题:故意伤害罪审阶段辩护词范例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 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代表被告就本案提出以下辩护词: 首先,我将针对被告被指控的故意伤害罪提出如下辩护观点: 1. 事实背景:陈述被告与事发当天相关的事实背景,并指出重要细节,说明被告当时的状态和情况。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轻伤害最新7篇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轻伤害最新7篇 最新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精篇一 第一章?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合同由条款、投保单、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人本人、对被人有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人为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章?责任 第三条?在期间内,被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营运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金: (一)被人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人按本合同上所载的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金,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 (二)被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残疾程度与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相应交通工具所对应的金额给付残疾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金。 1.被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人给付各项残疾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金。 2.被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金者,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金。 第四章?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人残疾、身故的,人不承担给付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人也不承担给付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期间; (二)被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hiv)期间。 第五章?金额 第六条?金额是人承担给付金责任的最高限额。金额按份计算,每份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各类交通工具所对应的金额如下: (一)飞机:人民币50万元; (二)火车(含地铁、轻轨):人民币30万元; (三)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人民币10万元;

故意伤害案无罪辩护意见

故意伤害案无罪辩护意见 尊敬的法庭: 我代表被告,就本案中被告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一事提出以下 辩护意见。 首先,根据我对案件的调查和对相关证据的审查,本案中被告的 行为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被告故意实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的犯罪 行为。然而,在本案中,被告并非有意伤害或杀害他人。根据相关证据,我们将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出于自卫,或者是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 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行动。 其次,本案中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 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和控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足够证明被告故意 实施了伤害行为。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确立被告是主观有意地实施 了伤害行为,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事先计划或有预谋地对受害人 进行伤害。因此,我们认为被告不应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

此外,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个人或他人正面临危险威胁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采取合理的防卫行为。在本案中,被告证据上可信度高的证词证实,在发生争执的时候,被告受到了受害人的攻击或威胁,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它采取的防卫行为是正当的、合理的。 最后,我们认为被告应当受到宽大处理。 根据被告此前的犯罪记录、家庭背景、个人表现等,他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被告也出具了其他人对其良好品行的证明文件。因此,我们认为对于被告,可以选择宽大处理,以避免对其未来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对本案的调查和对相关证据的审查,我代表被告认为被告不应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主体,被告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同时,出于被告此前的表现以及对他可能面临的未来影响的考虑,我们呼吁法庭对被告予以宽大处理。

故意伤害辩护词

故意伤害辩护词 一、案情概述 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 我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在本次庭审中,将为被告提出辩护词,旨在阐明被告的无罪辩护立场。本案涉及被告被控故意伤害罪,事关被告的自由和人格尊严,请求各位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 二、证据不足 兹对本案的指控进行详细分析。根据提供的证据,我们认 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被告确实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在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被告有明确的故意行为,仅凭几个目击证人的证言,无法证明被告的主观故意。此外,未提供现场监控、医学报告等有力的证据,使得原告的指控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三、证人证言 此外,本案涉及的证人证言存在的诸多疑点,值得深入调 查和审视。证人证言的不一致性及矛盾点使其不可靠。例如,

证人之一在法庭上反复修改其证言,无法保证其证词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证人的证词也存在明显的偏见和主观意见,对被告的不利推测超出了证据的范围。 四、正当防卫 被告声称自己是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实施了伤害行为。根 据被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被告在案发时感受到了现实的威胁,并采取了必要的行动保护自己。本案涉及的伤害行为是对于被告来说不得已而为之,是其合法权益的合理维护。在这种情况下,被告行为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而不是故意伤害。 五、证据的误解与解释 我们认为本案中的证据存在着被原告误解的可能。某些看 似有力的证据在深入分析后也可以得到不同的解释。例如,被告在案发时所持的利器,不一定意味着被告打算使用它对他人造成伤害,而更可能是为了自我防卫的目的。被告并未对他人进行实际的伤害行为,只是作为一种威慑手段,希望对方停止对自己的威胁。

无罪辩护词范文

无罪辩护词范文 【范文一】:故意伤害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我作为A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庭前我阅读了相关案卷,会见了被告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现就本案事实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 一、被告人A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五个条件,辩护人结合本案予以详细阐述以此来证明被告人A符合该五个构成条件。 第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在本案中,被害人D好伙同证人B、C在始板桥直街51号一个小巷内三人围堵被告人,并先行殴打被告人。后被告人趁机逃离后,被害人D好伙同证人B、C继续追赶,追上后在始板桥直街56号被告人暂住地对被告人继续实施殴打。 根据被告人A的供述、被害人D的陈述以及证人刘增的证言,可以证明以上事实。也就是说该不法侵害现实存在,而且是被害人D纠集他人先行随意殴打被告人引起的(被告人对起因无过错)。纠集可以是事先预谋,也可以是临时起意,但不妨碍三人一同围堵并殴打被害人的事实。 第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根据被告人A的供述、被害人D的陈述以及证人刘增的证言,可以证明以上事实。本案

故意伤害案审辩护词

故意伤害案审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 本案中,被告被指控对原告实施故意伤害,本辩护词旨在为被告辩护,阐述其无罪的理由: 一、证人证言不足以认定被告有罪 本案中,唯一的证据是原告的证言,然而其证言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1.首先,原告的证言存在大量矛盾。在原告的两份陈述中,其所叙述的 事情存在较大出入。在第一份陈述中,原告称被告在其未作出任何攻击的情况下,突然袭击了他。而在第二份陈述中,原告表示是被告先向其挥出拳头,自己才反击的。这两份陈述中的矛盾,说明原告的证言存在不可信之处。 2.其次,原告的证言存在难以解释的疑点。在原告的证言中,其叙述了 被告在实施伤害时使用了一把刀子。然而,该证言却与现场勘验的结果不符。 在现场勘验中,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刀子或其他尖锐物品。同时,也没有发现被告的手部受伤的痕迹。这表明原告的证言存在重大的矛盾和遗漏。 因此,仅仅凭借原告的证言,无法认定被告有罪。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起被告的罪责。 二、被害人在实施投诉前曾向被告发出威胁 本案中,被告实施伤害的直接原因是被害人的威胁和挑衅。事实上,被害人曾多次向被告发出威胁,要对其进行报复。这些威胁的内容包括对被告进行打击、伤害等。在此情况下,被告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不采取行动。 因此,被告实施伤害的行为是在被害人的挑衅和威胁之下,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采取的正当手段。 三、被告在实施伤害时仅在必要情况下采取了防卫手段 在本案中,被告实施伤害的行为,是在被害人的威胁和挑衅之下,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采取的。并且,被告在实施伤害时,仅在必要情况下采取了防卫手段。其使用的拳头和脚进行防卫,同时在对方对其实施攻击时,使用了一定程度的反击。 而且,在现场勘验中,并没有发现被告使用过任何的刀子或其他尖锐物品。这也说明了,被告并没有采取过度防卫的行为。 因此,被告实施伤害时的行为,是在必要情况下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Don't be so sensitive, and don't be so soft-hearted. People who are too sensitive and too soft-hearted will definitely have an unhappy life. You will have to think about it all day if someone else says anything.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要写一被告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伤情没有因果关系。二、从造成轻伤的原因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辩护词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并指派律师蒋有才为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现辩护人根据公诉人的公诉意见以及客观事实与法律,针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处罚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本人首先对在这起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本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深深的悔疚!

1、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36 号)第三项“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7条“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之规定,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从犯,请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整个事件中,被告人并不是组织者和主谋,只是参与者,而且是后来才参与的打架。被告人并不是蓄意的伤害别人,也不是寻衅滋事挑起事端,而是因为朋友张阳给其打电话说“有人要弄死我”的话语后,心怀里怀着护朋友生命安全、阻止他人施暴行为之目的赶来案发现场,到场后,##等人正在和受害人祁志才打架,被告人于是冲上前去,加入打架队伍。从打架过程可以看出,被告人是被误导参加打架的,其目的并不是要故意伤害受害人。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明真相,故作出了伤害被害人的行为,该行为固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部分“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第三条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

故意伤害罪(无罪) 辩 护 词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XXX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张X的申请,指派河南天盈律师事务所承办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所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我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了张X,其同意我为其辩护,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现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从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进行分析,被告人张X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的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被告人张X自述其不具有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张X与同事吴XX因小事发生口角,以致于两人撕扯在一起,张X本意没有伤害同事吴XX的主观故意。 2、客观上,案发时两人发生矛盾后,为免矛盾继续扩大,张X让吴XX报警,等警察到来处理双方纠纷。张X如果想伤害吴XX,不会选择让其报警。张X自己也被吴XX打伤,但觉得双方是同事,并不想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连伤情鉴定都没有申请做,其没想到吴XX的伤情会构成轻伤一级,这并不是张X希望发生的后果。知道结果后,张X倾尽所有,不惜举债也对吴XX进行了赔偿,现已经取得受害人谅解。 二、本案关键证据(濮)公(刑)鉴(伤检)字[2018]1004号鉴定书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 1、该鉴定结论不具有合法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第二十二条规定:“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体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范文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范文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本,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矫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矫某本人同意,指派李瑞庆律师担任被告人矫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矫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矫某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矫某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具体辩护理由如下: 一、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院依法查明、认定, 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案发当日,本案被告人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之规定,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依法判处缓刑。 二、被告人及家属已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请求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案发后,被告人明确表示愿意给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对被告人勇于承担责任的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虽然被告人及家属经济十分困难,但仍向受害人支付了赔偿款,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受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之规定,对此,辩护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三、本案被告人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偶犯,情节较轻微,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请求法院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 案发时,被告人处于醉酒后意识不清醒的状态,完全没有预谋行为,纯属酒后一时的冲动而犯错,情节较为轻微。同时,本案被告人在案发前并无案底,也无前科劣迹;案发后,被告人也表现出极大的惭愧和内疚,并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改表现,表明其主观恶性并不 深,容易改造,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 四、被害人存在过错等情节,应减轻被告人责任。 事发时,被害人刘某说是出来拉架,却携带棒球棒冲向被告人,被告人处于醉酒状态,下意识对恶意被害人进行反抗,才将被害人摔倒在地,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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