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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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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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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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 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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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

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综合资质、水利、农林行业工程设计、水利工程

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二)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任务的土地

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齐全,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4人。

第七条招标代理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丙级(含丙级)以上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应包括下列之一,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农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第九条施工单位:

(一)申请单位须是甘肃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3级以上(含3级)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农林工程、市政公用等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和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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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承包资质等级;

(三) 企业年检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

第十条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证书>。

(二)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任务的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水土保持、环境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第三章登记备案的程序

第十一条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备案公告。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登记备案公告。

(二)备案申请。申请备案单位按备案时限要求,向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提交备案申请。

(三)备案受理。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和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备案资料齐全、合格的予以受理。

(四)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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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审查结果提交厅长办公会审定。

(五)备案公示

审查结束后,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从业单位予以登记备案,并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登记备案工作2年开展一次。在备案期间内,备案单位变更名称的,从备案名单中剔除;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提出备案申请。

第十三条被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和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的,2年内不予受理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对登记备案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从备案名单中剔除。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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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等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经过招标方式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机构实行省级准入备案和年度考核制。在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经过年度考核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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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项目招投标活动;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及其它要求。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省国土资源厅举报、投诉。

第二章招标、投标

第六条项目招标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按程序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标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批准单位同意可进行邀请招标:

(一)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二)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潜在投标人数量达不到公开招标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八条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等合同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委托确定。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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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她人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三)不得从事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四)不得向她人透露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五)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

她人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招投标法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的其它规定。

第九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已下达;

(二)招标方案经项目承担单位批准;

(三)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齐备;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招标公告须在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建设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资料;

(五)报名期限不少于5天;

(六)开标的时间、地点;

(七)其它须知事项。

第十三条招标人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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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

(二)不得以各种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不得向她人透露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五)不得要挟或者暗示投标人中标后分包工程;

(六)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内容谈判;

(七)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招投标的其它规定。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不得租借她人资质证书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三)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四)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者分包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

招标人应当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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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开标必须采用公开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相关纪检、监督、公证部门参加,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印鉴的;

(四)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填写字迹模糊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一)未经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

(二)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

代表人的;

(四)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者

参股的;

(五)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六)投标人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七)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八)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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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问题的;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纪检监察部门代表与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为7人或7人以上的单数,受聘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由招标人在纪检监察、公证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监督下,从政府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并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满足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并按顺序排名。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人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并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7日内,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二)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

(三)招标、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投标人签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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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七)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

(八)开标、评标纪录及评标报告;

(九)中标通知书;

(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进场交易情况说明。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当在订立书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中标人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招标人应当在合同完全执行后2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中标价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

(一)国家认可的地方政策性价格调整;

(二)经批准设计变更引起预算调整的;

(三)需使用不可预见费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甘肃省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甘国土资发〔〕2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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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批准文件、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监理,履行监理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监理机构实行省级准入备案和年度考核制。经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并经过年度考核的单位方可从事相关业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监理单位提出年度考核建议。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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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依照合同约定组

建工作机构。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应满足项目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监理人员不得兼职。施工期内监理人员必须驻场,监理工作机构与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二章监理职责和监理人员

第八条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一)组建监理工作机构;

(二)组织图纸会审,提供施工技术服务与决策支持;

(三)编制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四)参与设计交底,组织工地会议,负责会议纪要;

(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批准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划分,监督施工方案实施;

(六)核查批准开、复、停工,按照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行业施工规范、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七)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设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控制,负责工程计量,参与工程款支付审核,进行原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进行见证取样与送检;

(八)定期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监理月报、季报、半年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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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报告、年度监理总结,报送相关信息;

(九)协调参建单位各方关系,衔接与协调标段之间的工作与进度,协助省、市、县落实建设监管任务;

(十)受理审查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或审签需上报批准的设计变更材料,下达设计变更指令;

(十一)协助分部、单位、单项工程验收;

(十二)其它有关办法中要求的工作。

第九条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指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持证上岗,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或相关工程经验,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由监理单位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并征得同意。

第十一条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代其行使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二条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之间、设备供应安装单位之间的争议。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施工与设备供应安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参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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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工程的有关文件和款项凭证。

第三章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工作机构应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指导监理工作开展。

第十六条监理工作机构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设计达不到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收到设计文件15日内完成。

第十八条监理工作机构应做好开工核查工作,及时签发开、复、停工令,审核签认施工方案,对施工与设计不符或需要优化设计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第十九条监理工作机构应按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令下达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分解,质量评定严格按分解的单元进行,工程项目分解按<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监理工作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前拍摄原始影像资料,记录原始状况并保留归档。对于土地平整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1: 地形图精度,按单元工程测量原始地形高程,测量结果报项目监理工作机构复测后审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等工程内容,应于开工前记录原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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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的,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第二十二条监理工作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材料合格证明等随<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对于需要进行复试的进场原材料,应由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督促施工单位运离现场。不得由施工人员单独进行取样。

对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应参加交货验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施工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交货验收合格、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关键工程实施重点跟踪检查。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作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作机构应及时进行工程计量,确认计量结果。应严格按工程量进行工程款控制。对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报验资料不齐全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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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监理工作机构按照<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变更管理职责,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二十七条监理工作机构应严格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款支付审核,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单元工程报验评定、工程量复核和工程款支付签认。

第二十八条监理工作机构应建立月变更工程量、完成工程量和进度工作量统计,按月向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监理月报,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和监理大事记。

第二十九条监理工作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或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问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各阶段的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并对已报验工程量和资金量负责。

第四章监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

(一)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上报各种报表、总结、资料、备案

材料累计超过三次的;

(二)监理人员未按规定进驻施工现场或应进行旁站而没有进

行旁站的;

(三)监理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应在现场而不在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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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治理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届时通知。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3、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 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要紧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负责人。 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事情; ②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情;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事情; 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 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事情、事故事情、质量标准化事情、“三违”事情、当前存在咨询题、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咨询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事情,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降实、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觉的隐患事情,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完毕后,各矿马上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降实处理。 3、公司第二巡进行井上、下安全隐患大检查时,必须对各矿上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若发觉上次隐患未进行处理排除,必须追究各矿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4、公司在第二次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各矿应再次组织现场办公会议,总结上次检查和处理事情,并降实好新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处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将每次检查及整改的隐患做好登记复查工作。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处罚。 6、各矿严格执行治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发觉咨询题当班现场整改,并仔细做好记录,如当时别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晰进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针对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完成降实的咨询题,及时检查整改事情,逐月分重大隐患、普通隐患做好台帐,并分类存档。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是经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各矿向安全挺进的一种形式。 一、制**全目标 结合环境因素、历史和现实,公司制定一具经过各矿努力能够实现的安全总目标。那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公司的特点。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依照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舞各矿的热情,又能经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思考各矿、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难的威胁。所以,在制**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便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 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2

2020年(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 汇编

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编号:SDGH5—01 版本:A版第0次修改 标题: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页码:第2页共9页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实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减少或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项目开发监视的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可行性研究就是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前,对与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拟定的各种可能建设方案或技术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和论证;对项目的综合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由此确定该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和如何投资等结论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2可行性研究的步骤 2.1筹备。可行性研究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开发设想,组建研究小组,制定研究计划和工作大纲等。 2.2调查。主要从市场调查和资源调查两方面进行。市场调查应查明和预测市场的供给和需求量、价格、竞争能力等,以便确定项目的经济规模和项目构成。资源调查包括建设地点调查、开发项目用地现状、交通运输条件、外围基础设施、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调查,为下一步规划方案设计、技术经济分析提供准确的资料。 2.3方案的选择和优化。在收集到的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若干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反复比较和论证,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经济分析的方法,评选出合理方案。 2.4财务评价与不确定性分析。对经上述分析后所确定的最佳方案,在估算项目投资、成本、价格、收入等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财务评价和不确定性分析。研究论证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和盈利能力。由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筹措建议和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5编写报告书。经上述分析与评价,即可编写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一个以上的可行方案和实施计划,提出结论性意见、措施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3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不同,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各有侧重。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3.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 3.1.1项目名称; 3.1.2项目的地理位置。包括项目所在地城市、区和街道,项目周围主要建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汇编

16、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公司酒精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项目建设工程中施工用水用电(包含临时生活用水用电)的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中,参与单位及个人(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厂家等单位和参加施工的临时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建设单位 4.1.1工程项目部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 4.1.2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落实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的各项考核。 4.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管理和监督。 4.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技

术管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5.1.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方可正式搭接水电管线。 (1)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用水/用电申请表(见附件二/附件三)并向项目监理单位提交。 (2)用水用电申请的内容包括用水用电方案、容量、地点及时间。 (3)提供施工用水支路布置图、380V动力回路及照明回路系统图。 (4)施工单位指定1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系工作。 5.1.2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批准方可施工。 (1)供水母管由主干网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架接,供水支管由用水单位自行安装,供水支管费用包括材料费、安装费由用水单位自行负责。施工用水可使用钢管、塑料管、PVC管等;生活用水供水支管应使用镀锌管、PVC管。 (2)施工用水管道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路径,以保证取水点的合理布置和供水母管的压力。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水源接入点处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应选用容积式水表并配有合格证,口径≤50mm使用流量≤16m3/h的水表,口径超过50mm 使用流量超过16m3/h的水表。 (4)用水设施的管辖范围: a.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运行维护的用水设施包括:水泵、供水管线及管线内设备、过滤器、阀门、厂区内供水主干网等,施工用水变频柜、断路器、

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

主要管理制度 项目日常管理规范 (1) 成本管理制度 (2) 材料管理制度 (9) 机械管理制度 (10) 绩效考核制度 (11) 考勤规定 (12) 请销假、休假管理制度 (13)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4) 值班制度 (16) 收、发文管理制度 (17)

项目日常管理规范 1、项目所属人员必须紧密团结在以项目经理核心的领导团周围, 服从项目部工作分配及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项目人员要以整洁的仪表出现在施工现场,维护企业的形象, 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项目人员要以本企业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和争取企业利益,个 人服从项目,项目服从公司,同心同德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以适应 当前施工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5、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执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决定,顾全大局,不违章违纪。 6、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又要搞好协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杜绝推诿、扯皮,一切行为以施工大局为重。 7、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潮的侵蚀,严禁参加 违法活动。 8、树立廉洁奉公思想,不以权谋私,严禁找各合作方(架子队、分包、供应商等)“吃”“拿”“卡”“要”,收取回扣和接受贿赂,不接受合作方 的请吃,不接受合作方送的礼物。 9、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单位的工作沟通交流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自觉维护项目利益和集团公司的利益。 10、要按项目经理部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 执行项目经理部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外出办私事。 11、遵守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12、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正义,树立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49)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5)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甘肃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修订说明 公司此次颁布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是在2006版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同时新增加了《项目经理部月度自检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定》、《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制度》、《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项目部统一规范使用企业标志和口号的管理办法》、《项目部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项目部交工暂行规定》等内容。 这次《汇编》的修订和补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基层公司和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有序,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地保证公司项目管理工作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成本,发挥项目管理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的综合效益。 此次《汇编》的修订是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规范、严谨、适用、易于操作”的原则进行的。希望基层公司、项目部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公司,以便对《汇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更加适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继续提高公司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使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项目管理中得到真实体现,为公司的总体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O一二年七月

目录 一项目管理大纲.........................................................6—31 二项目承包暂行管理办法...............32—100 三项目部组建授权委托书 (101) 四项目经理部组建申报表 (102) 五项目检查评分表………………………103—114 六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116—121 七项目经理考核制………………………123—125 八项目经理部月度自检制度126—128 九项目生产管理制度…………………………………………129—134 十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办法………………………135—137 十一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38—148 十二项目土建与安装施工配合管理办法…………………149—151 十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管理办法……………………………152—154 十四工程回访保修管理办法………………………155—157 十五项目交工管理办法…………………………………………158—159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1、工程项目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考勤时间为:8:30-18:00 2、工作人员外出需要向项目管理人员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管理人员外出需向分管经理汇报。 4、事假要提前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及时安排好自己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5、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公司相关加班制度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考勤由安全员每日统计并报公司办公室登记考勤。 奖惩设置: 1、每月全勤者发放全勤奖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 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并通报批评。 3、加班人员根据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加班工资及调休安排。 4、夏季高温时期工作时应避开日最高温时段,以防中暑。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7-8月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高温工作补贴100元/每月。 二、施工现场记录管理 1、施工现场每日例会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记录归档,并报送经理。 2、工程施工安全员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档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及每日施工日志。 3、各类档案资料施工日志等需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每日报送经理。 奖惩设置: 1、每日施工日志记录完整,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交者奖励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无故缺席例会或没有及时报送施工日志第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四、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管理人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项目部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人员考勤治理,规范项目全体职工的出勤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公司职代会文件精神,本着人性化治理的思想,原则上每月每个职工能够享受四天假期。关于因专门缘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因在请假时予以讲明,并得到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二、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线技术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副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开,在离开这段时刻内副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人顶替离职人员的岗位,保证工作的正常的进行。请假人员需将签字的请假条交办公室治理。项目副职请假应由项目经理同意,项目经理因故离开工地应向业主单位请假,并向副职交代好工作。 三、所有请假人员返回工地后应第一时刻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关于超过假期的将予以扣除超过天数的出勤补助,天数原则上不超过四天,但最终以请假条批准天数操纵。

项目部分包及劳务治理制度 为规范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分包及劳务治理特制定本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均应参照执行。 一、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要紧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二、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操纵”的原则,由项目部打算,托付公司进行择优选择,实行合同化治理。 三、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治理。劳动力动态治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

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打算。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酬劳和兑现奖罚。 3、发觉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峻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四、劳务队伍治理 1、劳务队伍是指在工程项目上招用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的外协施工企业。 2、实行分包队伍资格施工准入制度。 3、杜绝违法、违规分包、坚决取缔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 4、经选定施工队伍,按照“先签合同后施工”和“谁施工、谁治理”的原则,项目经理在施工前与其签订规范合法的《工程分包合同》,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内容、包价、建设工期、质量、材料物资和设备的供应方式、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 5、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不拨工程预付款,但应每月保证其正常的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两篇 篇一: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根据《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方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使用中央或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等省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入库、实施、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所属土地整理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受委托进行项目踏勘复核、入库材料和规划设计初审、项目实施监督及成果初验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项目踏勘、材料初审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所属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是项目实施的承担单位。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设施管护、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拟上报的基本农田面积、灌溉水田面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省级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按不超过当年国家和省级项目投资预算的2%安排,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 第五条项目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 (四)、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内容 第六条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整理的项目。建设期1-3年,建设规模和新增耕地率要求如下: 土地开发:丘陵山地100-600公顷(1500-9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新增耕地率60%以上; 土地整理:丘陵山地100-1000公顷(1500-15000亩),坝区平地400-20XX公顷(6000-30000亩),耕地率3%以上; 土地复垦:丘陵土地60-400公顷(900-6000亩),坝区平地200-1000公顷(3000-15000亩),新增耕地率40%以上。 第七条省级投资项目是指以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或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

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编制项目管理手册,是为了使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更加有序、高效,是各项目办现场日常管理的工作指引。为达到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打造精品工程,使参建各方获得相应利益的目标而服务。为了项目总目标的达成,我们必须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首先从项目办内部管理做起,加强对建筑规范的系统学习和研究,养成学规范、用规范的良好习惯,按规范行使职责,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整合后再落实到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中,这种管理模式可称为一体化项目管理模式。就是以建设单位为主导,整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同时有效保证各参建方的利益,使各方的施工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达到共赢的结果。这就要求参建各方为了共同的目标,统一思想、团结一致,一起努力。 管理制度,最重要的是参建各方坚持不懈的严格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听取各方建议,进行分析、总结、修正与完善。 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作为制度执行的主体,应严格按照管理手册进行管理,共同为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努力。

1、项目办部门职责 1.1 项目前期: (1)、项目现场踏勘,考察选定勘察单位及组织勘察单位进场。 (2)、考察施工单位,给出意见。并参与施工合同起草编制。 (3)、负责编制项目前期施工进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4)、组织编制项目前期管理方案,并负责落实。 (5)、配合项目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 1.2 项目质量管理: (1)、针对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办人员岗位职责。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 (3)、负责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检验与见证取样、送检。 (4)、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检查,控制工序质量。 (5)、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发砼浇筑令。 (6)、负责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消除。 (7)、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分析、总结。 (8)、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1.3 项目现场技术管理: (1)、熟悉掌握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 理办法

整。土地使用权调整包括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使用权的调整。土地她项权利调整包括土地整治过程中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调整而产生的她项权利的调整。 第四条权属调整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权属现状调查; (二)土地权属现状调整意愿调查;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地籍测量; (五)土地质量评价; (六)权属调整方案编制; (七)方案公告和异议处理; (八)分配土地; (九)地籍档案整理。 第五条权属调整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 (二)参与土地整治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 (三)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权属调整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土地权属现状确认应该与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整治土地面积、地

类、地力等级、耕作状况、耕地质量及整治潜力等相结合; (二)土地权属调整应该注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管理,确保权属调整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土地权属调整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告、检查和指导到位,确保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整方式 第七条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为使整治后的田块连片规则,应在原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边界不规则处,按等量或等价、并使调整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 (二)土地整治过程中,新建主干道路、主干沟渠建设用地应经过土地征收的方式将集体土地调整为国有土地。 第八条集体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村界两侧,可按等量或等价原则进行调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响螺湾月亮岛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责任状 (7) 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项目安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项目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项目责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6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9)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0)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 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2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28)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制度 (2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CI) .4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CI) (46)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7)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4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56)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0) 消防安全责任制 (6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61) 消防干部(消防责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 (62) 生产班组长防火安全岗位责任 (6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64) 职工防火职责 (65)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样本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汇编

目录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1)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4)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5)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16)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17)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8)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封闭料仓以及地下室、地窖、井、坑(池)、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等)的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三条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各单位主任(科长)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主体,对

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副主任(副科长)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负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公司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单位负责领取《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填写基本内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填写隔绝安全措施等内容后,签字确认。《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办理完毕后,安全科、设备科要对作业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安全科和设备科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各单位定期组织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电力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大全

2015年XX电力工程 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XX公司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 2 -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 7 -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0 - 5.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处理制度.........................................- 13 - 6.安全奖惩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8 -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防尘防毒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8 - 13.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35 - 16.生活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加班加点控制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39 -

大理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

云府登331号 大政办发〔2007〕29号 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等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云府规登准〔2007〕30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工作,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州级(含州本级)以下所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用地单位和个人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或土地复垦义务以及社会投资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的活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 (一)重点项目: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耕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二)补助项目:指对特定地区耕地开发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论证、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州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年度开发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定、年度项目计划与项目投资编制、项目实施监督及项目初验。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实施、自查等工作。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集中申报。新建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和审定,续建项目实行年度核定。 第六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已列入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 (二)以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复垦损毁耕地为主;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五)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县乡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后续利用措施可行; (六)项目投资标准不超过该类工程国土资源行业预算定额标准。 第七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所在区位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所必需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经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村庄改造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或正在实施。 (二)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在20~200公顷之间,可不集中连片,单片面积不少于3公顷,片块不超过10片。 (三)项目净增耕地面积比例: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60%;土地复垦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项目区总面积的40%。 (四)建设期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不得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程序: (一)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于每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报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二)州级国土资源部门从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家库中组织部分专家现场踏勘、论证和审查,根据项目条件进行筛选入库(占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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