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问题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问题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其上的建筑物及其他

附着物的所有权的处理分以下情况:、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在这种情况下,其1

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依旧由原所有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继承使 2如果该续用土地,应当至迟在该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否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不发期申请获得批准,除非另有约定,生变动,仍由原所有权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 3

除非另有约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该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否则其上的建筑物也归国家无偿所有或者国家适当的补偿后归国定,家所有,原所有人丧失对该建筑物的所有权。有关这个问题还没有出现,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政策时间不久,专家已提出,国家要研究土地使用权年限满后的房产问题。相关法律依据:《物权法》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1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收回该土地的,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无论是自动续期,还是经批准续期,都应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他附着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并依照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需要续期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第四十一条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让金,并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

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 2

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偿收回。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关于预申请须知所载出让合同信息中:”相关内容说明的通知》法根据《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书,以批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租赁等有偿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因社会公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

并依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

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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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本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用权注销登记,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不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施,恢复场地平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第三条第(二)款第9项“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二十八条的内容,明确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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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建筑物归属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其上的建筑物及其他 附着物的所有权的处理分以下情况:、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在这种情况下,其1 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依旧由原所有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如果需要继承使 2如果该续用土地,应当至迟在该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否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不发期申请获得批准,除非另有约定,生变动,仍由原所有权人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 3 除非另有约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该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否则其上的建筑物也归国家无偿所有或者国家适当的补偿后归国定,家所有,原所有人丧失对该建筑物的所有权。有关这个问题还没有出现,由于我国实行商品房政策时间不久,专家已提出,国家要研究土地使用权年限满后的房产问题。相关法律依据:《物权法》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1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收回该土地的,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无论是自动续期,还是经批准续期,都应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他附着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并依照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需要续期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第四十一条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让金,并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

我国当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题目:分析并评述我国当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两种方式。 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租或者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有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又称土地批租,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期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执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时有偿的,土地使用者需支付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四种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符合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主体要合法,以书面形式签订,内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地址。2.出让地块的现状、包括该地块的位置、范围和面积等。3.出让地块的用途和使用条件。4.土地的使用年限。5.出让金的数额、支付期限和方式。 6.提供土地和移交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方式。 7.受让方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8.定金和违约责任。9其他条款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在转让的同时,转让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2016

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建筑工人考勤数据接口标准

目录 一、引言 (1) 1.1编写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简称和术语 (1) 二、开发规范 (2) 2.1通信协议 (2) 2.2通信安全 (2) 2.3注意事项 (2) 三、接口说明 (4) 3.1批量上报工人考勤 (4) 3.2实时上报工人考勤 (5) 四、附录 (5) 4.1 测试环境 (5) 4.2 结果码对照表 (5)

一、引言 1.1编写目的 为实现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对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考虑到部分项目已经在使用一些商业化实名制管理系统,为避免数据重复登记、减少系统改造成本,特编写本接口文档以供施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对接。 1.2适用范围 本文档的适用对象为接入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的施工企业技术开发人员、日常维护人员。 1.3简称和术语 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施工企业:指依法取得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在本市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开发规范 2.1通信协议 ●采用HTTP(或HTTPS)协议进行请求和响应的处理。接口请求采用GET/POST方式。 接口响应返回JSON格式的数据。 ●由“信息平台”提供接口地址,企业实名制或考勤系统调用。 ●接口请求URL地址:详见接口说明。 ●接口未注明处均使用UTF-8编码。 ●通信过程中涉及的中文或特殊符号的传输,需进行urlencode处理。 ●HTTP(或HTTPS)请求参数均为字符串。 ●接口请求需进行签名,详见2.2通信安全一节。 2.2通信安全 为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数据真实性,我们需要对数据进行数字签名,在接收签名数据之后进行签名校验。 “信息平台”会为施工企业的每个工程分配唯一的接入编号和接入密钥。签名机制如下: ●对全部有长度限制的传输字段(不包括NL类型的字段)进行签名,将参数名(区 分大小写)和参数值(需进行urlencode处理)用“=”连接,参数值为空的参数 不参与签名,参数之间用“&”连接,格式是:param1=val1¶m2=val2…。 ●参数组装顺序规则:参数名的字典顺序。 ●密钥拼接方式为传输参数直接连接密钥,如只有param1和param2两参数,值分 别为val1和val2,密钥为key,拼接结果为:param1=val1¶m2=val2key。 ●使用“信息平台”分配的密钥进行MD5加密(密钥直接跟在组装好的参数后即可), 将值赋给sign参数。 ●敏感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需要加密传输,使用DES加密,加密key等于接入密 钥,加密后的字节码转为16进制编码的字符串,并在密文字符串的前面加“des:” 前缀。算法:密文=”des:” + HEX(DES(idcard, key)),如:身份证号: 5113011990010181111,接入密钥:8c2da4c769828fcfa77aedb690999cf9,密文: des:80cfe03525bb2b8d43d62ff369e95334cd1facfe4bbb800c 2.3注意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广州市公开交易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易方式) 第一条订立合冋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2.1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岀让合同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抵押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3.1公开交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 么办 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城市当中随处可见的商业写字楼的用途,一般都是出租给其他公司作为办公楼的,这些公司等于实际上也是租用的该片写字楼的开发商的房子,所以土地使用证自然也在写字楼真正所有者的人的手中,可是作为办公楼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年限肯定有到期的那一天的。那么,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在我国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首先,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1、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 2、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 3、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二、期限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讲的。是根据你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的。规定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篇一: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 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转贴) 70年 使用权不可能达到——— 前,李先生在购买方庄芳城园的尾房时被告知该房屋的使用年限仅剩余59年。按照《城镇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因此,李先生打电话向 本报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他所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是否值得这种情况在北京是否 很普遍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其实,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是李先生所关心的,这些问题也 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要面对的。 房时你会问使用年限吗 土地使用权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买房人。发现绝大多数人在买房时不关心这个问题,有 的买房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买的房产还存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知道的人也对此漠然置之,“对 于大多数买房人来说,70年之后我们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先住着再说,想那么远干什 么”“相信政府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等等都是现在的买房人对此的看法。 者在了解目前的售楼人员在卖房时,是否会主动向买房人告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时发现,售楼 人员基本上都不会向买房人主动告知相关情况。有些售房人员是由于业务水平有限,自己都没 有搞清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有经验的售房人员则对此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在买房人自己 不主动提该问题的情况下,自己绝对不会主动提及。即使在买房人主动问及该问题的情况下, 他们会采取偷换概念的方法来将这一问题敷衍过去。比如,当买房人问及“这套房子的土地使 用年限是多久”时,售楼人员会告诉他“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没错,按照《城镇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买房人要注意的是:不等 于你所要买的房也有70年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合法的方式是允许转让的,促进土地的转让流转,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进行了相关规定。接下来,的小编将综合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为大家进行了全面的归纳,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至于何谓“其他合法方式”,该法

没有细说。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必然导致其权利的主体发生变更这一特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归纳如下: 一、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 二、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三、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四、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说它类似买卖,是因为将土地使用权用来作价,所作之价如同买卖之价金;说它类似交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以房地产作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开交 易方式)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广州市国有土 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第一条订立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 》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 房地产交易中 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 并经_______ 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 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 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___ 平方米,住宅________ 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 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 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 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 平方米,非 住宅_______ 平方米,回迁日期为 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每月应支 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 _________ 元。 9 .抵押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 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区别

关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传统人事管理的区别 -------------------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笔记之一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与传统人事管理相比较: A更强调人本管理 一、管理观念的区别 书中提出,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将人视为“工具”,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将人视作“资源”,注重产生和开发。注意这里,资源有两种状态,一种是产生,这应该是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所包含的重要内容,而另一种开发,则是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所没有或者不具备的职能。而这才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我们说什么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人。只有人才才具有无可替代的、不能复制的优势。可是,人才不能用拿来主义,虽然我们也可以空投,不可那只是对极个别的高管或者尖端技术人才而言,我们不可能将所有的企业人才都空投吧,我们也不可能只靠个别尖端人才或者高管来创造我们的企业价值,所以,我们说企业人才必须靠自身培养和发现,因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开发。这在许多的外资企业中,我们可以发现,外企的人力资源管理才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他们对于职工的培养、职业前景的规划可谓用心,正是如此,才有众多的人才汇聚到外企中去,我们想,外企吸引人的绝不仅仅是依靠高薪,事实上,我们个别私企,甚至国企的薪金水平也不会与有些外企差。关键还在于两种企业下的文化氛围,归结到根本原因了就在于企业的人力开发水平。 二、管理重心的转移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以“事”和“物”为核心,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以“人”为核心。这里我们要讨论一下什么是“事”、“物”和“人”,我以为“事”和“物”,应该是可以归结为相关的制度、奖惩措施等,这些是可以物化的东西,同时,这也是过去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点的管理手段。而“人”呢,我以为应该是指人力部门对职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培训计划等提升人力资源能力的一些措施。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即便在今天提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仍然不能不要一套严格的“事”和“物”来限制,否则,我们虽然称以人为核心,但很可能会形成因人设事,因人而异的情况。我以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就是要打破过去存在于企业中的各种关系网,形成一种公平、公正的激励和分配机制,如果不能打破这些关系网,没有一个严格、公平、公正的制度,是不可能做到“以人为本”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和“人”是同等重要的,或者说是互为基础的。

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分析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法律条文推测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房屋产权不同是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因此可以看出40年产权多为商业地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就4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暂无具体的细则标准。 目前执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 2、交换; 3、赠与; 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6、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以房地产抵债的; 8、其他(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广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知识产权枢纽城市,把知识产权打造成广州最叫得响的品牌,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南沙设立区域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广州仲裁委)。 (二)加强国家相关机构落户广州的建设和服务工作。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全力做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商标局驻广州办事处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越秀区政府)。 (三)加强科技创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在科技计划和新兴产业财政扶持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指标审核;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推荐承担国家、省、市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建立市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对评议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引导市场主体开展评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重要人才引进项目等的评议工作(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产品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创新主体“贯标”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贯标”。同时,对“贯标”辅导机构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穗府[1989]46号 【发布日期】1989-05-03 【生效日期】1989-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穗府(1989)46号一九八九年五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加强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广州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有限期、有偿地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期间,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 第三条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广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市区内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限期、有偿地转移给受让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继承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地下埋藏的各类自然资源、埋藏物、隐藏物等属于国家所有,不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范围内。 第四条第四条市政府对广州市市区内国有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授权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作为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事务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出让主管机关),会同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以

下简称市房地局)组织实施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和转让人可以是中国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或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商务代表机构的国 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成为受让人。 第六条第六条有偿出让和出售、出租或交换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双方应鉴订合同。 第七条第七条本办法规定应交纳的有关价款或税费,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按当 日人民币牌价汇率折合外汇结算。 第八条第八条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权益登记,由市房地局负责。经审核后,由 市房地局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他项权证,登记资料允许公开查阅。 第九条第九条受让人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各项经营活动,应依法向广州市有关部 门办理申请报批手续。 第十条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由出让主管机关(出让人)与受让人鉴订,受让人须按合同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价款和有关税费,并向市房地局办理 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后,始得行使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出让使用权的地块,必须是权属明确的国有土地;有明确的用途、使 用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

人力资源与人力的区别和联系

人力资源与人力的区别和联系 人力资源与人力的区别和联系 所谓人力,可分为三个层次: 中层:包括一般技术人员、监工人员、助理人员等; 基层:包括领班、普通工人等。 以上三种人员,高层人员的需求相对较少,但人员的培养最为困难。而中层及基层的人力需求较多。人力资源管理的责任是要设法 培养或管理发展等方式,将中层人员培养为高级人员。因此,人力 资源规划常常与发展是相提并论的。 (一)预测未来的组织结构 一个组织或企业经常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全球市场的变化,跨国境应的需要,生产技术的突破,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 程序的变更,新产品的问世等。这些变化都将影响整个组织结构, 即组织结构必须去适应企业经营策略的变化。而经营策略的变化又 因环境变化而产生。而组织结构的变化必然牵涉到人力资源的配置。因此,对未来组织结构的预测评估应列为第一步。 (二)制定人力供求平衡计划 该计划应考虑以下三点: (1)因业务发展、转变或技术装备更新所需增加的人员数量及其 层次。 (2)因员工变动所需补充的人员数量及其层次,这种变化包括退休、辞职、伤残、调职、解雇等。 (3)因内部成员升迁而发生的人力结构变化。 (三)制定人力资源征聘补充计划

征聘原则包括: (1)内部提升或向外征聘以何者为先? (2)外聘选用何种方式? (3)外聘所选用的人力来源如何?有无困难?如何解决? (4)如果是内部提升或调动,其方向与层次如何? (四)制定人员培训计划 人员培训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它包括两方面:对内遴选现有员工,加强对员工进行产品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培训;对外应积 极猎取社会上少量的且未来极需的人才,以避免企业中这种人才的 缺乏。至于人员的培训内容,可包括: (1)第二专长培训:以利于企业弹性运用人力。 (2)提高素质培训:以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观念及提高办事能力,使之能担当更重要的工作任务。 (3)在职培训:适应社会进步要求,以增进现有工作效率。 (4)高层主管培训:进行管理能力、管理技术、分析方法、逻辑 观念及决策判断能力方面的培训。 (五)人力使用计划 人力规划不仅要满足未来人力的需要,更应该对现有人力做充分的运用。人力运用涵盖的范围很广,而其关键在于“人”与“事” 的圆满配合,使事得其人,人尽其才。人力使用包括下面几项: (1)职位功能及职位重组; (2)工作指派及调整; (3)升职及选调; (4)职务丰富化; (5)人力检查及调节。

浅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期后土地续期评估

浅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期后土地续期评估 发表时间:2017-11-20T16:33:35.64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作者:李之高1 李森2 赵明遥3 [导读] 摘要:未来国有出让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将会密集到期,为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土地续期定义、续期条件、续期方式、如何续期评估进行了研究,为国土部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土地使用权人处置土地到期后续期提供了思路。 1,2.为费县国土资源局山东临沂 273400; 3.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101 摘要:未来国有出让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将会密集到期,为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对土地续期定义、续期条件、续期方式、如何续期评估进行了研究,为国土部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土地使用权人处置土地到期后续期提供了思路。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评估引言: 随着国有土地市场形态发展,早期各地城市中心商业、住宅房地产物业开始面临重新规划建设状况,未来商业、住宅土地使用权将会密集到期,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续期的土地如何补交出让金将会成为国土部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土地使用权人关心的热点,也会是社会热点。本文对土地续期定义、续期条件、续期方式、土地续期市场预测、如何评估、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一、土地续期概念土地续期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的土地,土地使用者对其进行申请继续使用的土地。 二、土地续期的条件土地使用权人合同约定的出让土地到期后,若继续使用,则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未改变土地用途,未被列入政府征收公告范围,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等限制权利的情形,土地未欠缴出让价款,未构成闲置土地,土地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其他有关规定,才能申请继续使用土地。出让到期前,有司法裁定、拍卖等行为已交易的,应依法办理完成有关手续,补缴完成有关税费,才能进行办理续期。 三、申请土地续期方式受让人选择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时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出让方式、租赁方式。受让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续期方式,其中,我国目前的有偿供地形式大多数为出让方式,很少有地区进行租赁,同时这也说明了租赁的时间对土地的应用有一定的限制,以及国土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管理。若受让人选择出让方式进行土地续期,出让地价按照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地价的100%执行。若为工业用地,则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当地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 四、土地续期未来发展预测改革开放以后,为符合城市发展要求,各地开始对城市进行总体规划,一些开发商开始拿地开发各类物业,土地供应量逐渐上升,城市中心商住物业开始崛起,城市发展不断扩大,城中心居民搬进现在住宅小区物业居住。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迅速的发展,这些早期的商住物业建筑形式已过时,建筑结构也较普通,耐用年限相对较短,同时与现在城市经济、城市整体容貌的发展出现不协调,因此很多物业面临拆迁,重新规划建设,但是这些重新规划或重建后的物业使用年限非常的低,开发完成的物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会出现续期的密集期。土地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若申请土地续期,则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土地市场价格,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可以看出未来土地市场续期状况会较多。 五、土地续期评估评估续期土地使用权价值时,首先要有评估思路、然后评估依据、最后评估方法,评估思路不明确,评估方向就会错误,目前我国土地续期评估的案例较少,相关文件的出台也较少,且未来土地续期评估市场较大,现就续期评估方法进行讨论:临沂市人民政府2013年出台了《关于印发临沂市出让到期土地处置若干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13〕31 号)第十二条:“对本规定实施前,已逾期使用的出让到期土地,使用者保持原土地用途不变申请继续使用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条件下,可以按照本规定办理出让手续。出让地价为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到期日至规划批准日的地价与规划批准日以后出让期间的地价之和。出让年期始点自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到期日起算。” 评估思路:从临沂市出台文件中可以看出,土地虽然是届满前一年提出的续期申请,但相关部门对土地规划文件的批复时间却是在土地到期后的时间,这是符合政府政策的,但规划批复时间却不是与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日直接续上,中间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的土地仍然由土地原使用权人进行使用、收益。规划批复后,使用权人与国土部门进行签订新的出让合同,出让年限为某类用途的最高出让年限。因此,评估价值时,我们可以参照现有城市(如临沂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报告两部分,分别为合同约定的到期日至规划批准日的地价和规划批准日以后出让期间的地价。评估注意事项:收集原出让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到期日)、原规划条件(注意核对本次续期是否改变用途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使用权人信息(企业则收集营业执照、个人则收集身份证)、现场勘查(确定现状用途是否与规划一致等)。评估方法:就目前来说,土地续期评估方法与土地出让评估方法一样,根据宗地用途选择方法,且根据规程,方法不少于两种。常用土地评估方法分为五种,分别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以上评估思路会遇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土地估价报告需要进行上传至土地估价系统进行电子备案,但是此类评估思路会出现两个估价时点,由于土地续期评估案例较少,备案系统未单独列项,备案系统内估价时点只能填写一个时间,因此,上传报告时会有影响。解决方法:随着未来续期的密集到来,此类评估也会越来越多,根据目前我国土地发展形态的变化,提前完善估价备案系统非常有必要,这也有利于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监管。 六、结语因此可以看出,未来土地市场土地续期的比重将会大幅增高,对于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来说,这将会是很大的市场机遇,因此,做好土地续期评估的研究,对国土部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来说,都是福音。参考文献:

2021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2021年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正式版

2021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 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 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20xx年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 法定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帐号:_____ 电子信箱: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 法定住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人: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帐号:_____

电子信箱: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市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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