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合议庭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申请不公开。

民事诉讼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判决结果一律公开宣告。

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一审生效。(选民资格案件、宣告死亡失踪、督促程序、公示催告和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和裁定)对二审的终审判决,不得再提起上诉。

7.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

a.公民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者失踪;被告进监狱被强制教育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按照经常居住地

特殊地域管辖原则:

a.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的的人民法院管辖

c.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e.与公司有关,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f.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交通工具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g.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损害事故,由碰撞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共同海损,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

a.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地点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8.诉讼时效期间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二)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

(三)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五)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9.行政复议范围

a.对政府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不服的

c.对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d.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e.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f.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g.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h.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i.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j.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k.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0.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a.当事人不服行政处分或者人事处理决定

b.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1.当事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12.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是免费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13.行政复议机关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14.行政复议决定

a.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b.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C.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谈不上开庭审理),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d.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2011年多选题)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e.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15.行政诉讼

【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处所称的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16.行政诉讼范围

a.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b.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7.行政诉讼管辖

a.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b.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

(1)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能否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经济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而非必须)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劳动仲裁应当进行调解。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3.判决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19.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20.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1. a.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并补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签,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c.满1年未订立合同, 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满1年的前一天,支付2倍;满1年的当天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此无需支付2倍工资.公司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订立合同

21.有下列情况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2008.1.1后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2. ★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4.劳动合同里面“试用期、服务期、保密期”为约定条款;其余为必备条款

25.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6.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7.年休假的标准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8.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2012年多选题)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0.加班费

(1)平时晚上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周末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补休则不给加班工资)(3)法定假日加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3.合同期限:小于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年~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及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3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5.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6.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7.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9.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0.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43.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a.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b.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最低工资标准.

c.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46.集体合同的订立

(1)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2)集体合同草案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休合同即行生效。

47.劳务派遣用工的适用范围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只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①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②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③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4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9.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50.劳动争议中,权利人申请调解,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调解不成之日起重新计算。

51.劳动仲裁的裁决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52.终局裁决的撤销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53.裁决的执行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4.职工养老保险,公司承担工资总额的20%,职工承担工资的8%

55.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这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按照300%为缴费基数

56. 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57.医疗保险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6%,其中30%划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缴纳个人工资的2%

58.2015.3.1起,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单位承担+个人承担)。

59.失业金享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

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领取失业金不得超过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领取失业金不得超过16个月

累计缴费满10年,领取失业金不得超过24个月

6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5.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6.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7.医疗期期间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68.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9.核准类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

【解释】核准类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并颁发开户许可证。

70.备案类账户

(1)一般存款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解释】开户银行应当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71.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2011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

(1)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2)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7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73.企业法人的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一般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借款合同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专用存款账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74.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2005年多选题、2007年判断题)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75.专用存款账户:

A.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B.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6.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77.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78.(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

(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79.银行卡的分类(2011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

(1)银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借记卡

(2)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不交)、准贷记卡(交)

(3)借记卡的主要功能包括消费、存取款、转账、代收付、外汇买卖、投资理财、网上支付等,按功能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4)银行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

(5)银行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个人卡

81.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1)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1.25%,其中房地产、汽车销售封顶为每笔80元;

(2)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一般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78%,其中批发类按照每笔26元;

(3)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民生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38%;

(4)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等公益类行业按照服务成本收取费用。

82.预付卡的限额

(1)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

(2)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

(3)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83. 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

84.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85. 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86.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

(1)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2)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3)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87.承付期(2008年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

(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解释1】(1)由于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仅为3天,因此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时应顺延;(2)由于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在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时无需顺延。

【解释2】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的,银行即视为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不论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遇法定休假日不得不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88.国内信用证

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89.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90.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和收款人。

91.单位或者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但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

(1)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票人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92.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2016年新增)

92.

93.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票据当事人(2009年多选题、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94.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国内信用证、托收承付、商业汇票:个人不能使用。(2010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

95.

96.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97.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2014年多选题、2015年多选题)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98.视同销售货物(2013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5年多选题)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解释】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售出代销货物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照全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解释】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业)、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解释】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对于第3~8条,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解释2】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第4~8条时,均视同销售货物。

【解释3】(1)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和赠送”时,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99.混合销售

(1)一般规定

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

(2)特殊规定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建筑业)的营业额,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核定后,还是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100.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解释】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权,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10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02.包装物押金

(1)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

(2)收取的1年以内的押金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逾期),单独核算的,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3)已收取的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4)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103.以旧换新

(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2)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

104.组成计税价格

(1)不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

(2)征收消费税的(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105.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除外),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6.一般增值税凭票抵扣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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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

精品文档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 A.自用工之日起 B.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 C.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D.自劳动合同备案之日起 【正确答案】A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及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甲企业于1月10 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 日”的下列填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 A.壹月壹拾日 B.零壹月壹拾日 C.壹月零壹拾日 D.零壹月零壹拾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出票日期”填写要求。(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2) 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3)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会计初级考试试题与答案 3、某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性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元。 A.8000 B.10000 C.12000 D.3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一次表演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50000×(1—20%)×30%一2000=10000(元)。 4、根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书面或口头形式 D.书面和口头形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初级会计考试试题及答案 5、2011年5月5 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 A.自2011年5月5 日至2012年5月5 日 B.自2011年5月5 日至2012年5月25 日 C.自2011年5月5 E1至2013年5月5 日 D.自2011年5月5 日至2013年5月25 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中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l年。本题中。乙出差遇险虽属不可抗力,但没有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仍为l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 6、下列各项中,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 B.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李某将商铺抵押 B.乙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王某继承商铺 D.甲商场出租摊位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向养老院捐赠房产的李某 B.承租住房的刘某 C.购买商品房的张某 D.出售商铺的林某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企业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3%=12(万元) ×3%=15(万元) ×3%=3(万元) D.(400+500)×3%=27(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3%=(万元) ÷(1-3%)×3%=3(万元)

C.×3%=(万元) ×3%=(万元)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1年)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4年)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0年)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3%=3(万元) B.(100+60)×3%=(万元) C.(100+70)×3%=(万元) D.(100+70+60)×3%=(万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车辆中,以每辆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是( )。 A.摩托车 B.客货两用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专用作业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车船税计税单位。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而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 均为个人的,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 人名称,在“出票金额”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 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 )。 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B: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 金功能;(2)选项C: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3)选项D: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4、下列有关单位人民币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B.单位人民币卡可以透支消费 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人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C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人存人单位卡账户;(2)选项B:单位卡不得透支。 5、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7年11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 经济损失。由于张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额,甲公司拟逐月从其工资额中扣收赔款。已知当地月最低 工资标准为1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100 B.320 C.1280 D.150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题中,每月如果从张某的工资中扣除20%,则张某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为128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1600-1500=100(元)。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中华考试网教育培训界的翘楚! 也许你会问,为啥要特别重视历年真题呢?以前都考过了,今年还会再考吗?今天,中华考试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充分利用初级会计师考试历年真题的重要性: ①把握重点,直接得分 从近五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来看,考试的重点内容基本是固定的,虽然每年都会有小幅度的变化,但涉及主要内容却是基本不变的。 ②准确率高,针对性强 从命题角度而言,真题的命题人是各学科专家,他们在征集题库的基础上,用专门时间,“封闭式”反复推敲而成,其提供的出题样式的示范性和命题质量非一般模拟题能比拟,其科学性、临场感远超一般的模拟题。 ③总结命题思路 真题都是命题专家根据考生的习惯思维和做题习惯出的,因此很多题目都非常容易做错,而且如果你总是按着自己的思路想的话,还会越想越觉得题目出得离谱。等隔一段时间再做一遍,你会发现,上次做正确的题还是正确的,上次做错的还是错的。这是因为出题人不是你,是那些优秀的专家们,而且他们的命题思路不是你能左右和改变的。所以你只有一条路了:改变自己的做题思路,而这个思路就需要在做真题的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和体会了。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初级会计师模拟题尽收其中,中华考试网团队导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初级会计师在线做题就选焚题库!考生可登录中华考试网-初级会计师焚题库页面在线体验。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单位罚款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对个人罚款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对单位罚款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对个人罚款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答案】B

2018初级会计基础学习经济法基础讲义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二) 知识点:商业汇票(★★★) (一)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3.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注意】只有单位才能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和商业汇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A.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B.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 C.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 D.银行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汇票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票据的付款人不是银行的是()。 A.支票 B.商业承兑汇票 C.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 『正确答案』B (二)出票 1.出票人的资格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与付款人(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注意1】签发电子商业汇票还应具备的条件 【注意2】电子商业汇票的强制使用 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原则上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办理。(2018年新增) 2.出票人的确定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 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A.1年 B.3个月 C.2年 D.6个月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通过馈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C.外购的固定资产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 ?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B.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B.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D.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 参考答案:A ?5[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各税率为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 A.18000平方米 B.24000平方米 C.36000平方米 D.12000平方米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免征增值税的是() A.粮油企业销售面粉 B.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C.木材加工厂销售原木 D.超市销售糖果 参考答案:B ?7[单选题]不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是()。 A.转让专利权 B.转让建筑xx使用权 C.转让网络虚拟道具 D.转让采矿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境内公司向乙境外公司支付1000万股息,境内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乙公司预提10%企业所得税,甲公司应代缴代购企业所得税计算正确的是() A.1000×10% B.1000×(1-25%)×10% C.1000×(1-25%)×50%×10% D.1000×25 参考答案:A ?9[单选题]下列在境内无住所的外藉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A.怀特2015.1.1入境境,12月31日离境、中间三次离境,每次20天 B.汤姆2015.2.1入境,次年3.1离境 C.海南维2015.1.1入境,12.31离境 D.麦克2015.1.1入境,12.31离境,中间离开25天 参考答案:B 对于在境内无住所的,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内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10[单选题]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设立账簿的期限()。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A卷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A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李某于2017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资为5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 5000 x0.5 =2500 (元) B. 5000 x2 = 10000 (元) C. 5000 x2 x2 =20000 (元)

D. 5000 x3 = 15000 (元)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 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B.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大型机床 B.已投入使用的厂房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载货汽车

初级会计经济法讲义全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本章为全书基础,分值大约在8-9分左右。本章共分三节,第二节为本章重点。 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体系。 这一意志的容由统治阶级的特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性文件;法律只是法的一种形式。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的总和。 2、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并不体现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意志; 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3、法的特征和分类 法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指外部表现形式,或渊源。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章、国际条约等。 2、法的分类 听一下即可,只要明白一些基本概念即可。 (1)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据法的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据法的容不同,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4)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不同,分为国际法和国法 (6)据法律运用的目的不同,分为公法和私法 二、法律规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规 1、法律规的概念 法律规,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并规定一定的法律义务。

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辆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免税项目的是() A.外国驻华使馆的自用小汽车 B.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C.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 D.个人购买的经营用小汽车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P280)。ABC均属于。 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 B.国有大中型企业 C.普通合伙企业 D.外商独资企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总会计师。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3.甲公司通过签订服务期协议,提供10万元专项培训费用将尚有4年劳动合同期限的职工刘某派出参加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刘某培训结束后须在甲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刘某培训结束工作2年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关于刘某服务期约定及劳动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双方不得在服务期协议中约定违约金 B.5年服务期的约定因超过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而无效。 C.刘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D.服务期约定限制了刘某的自主择业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劳动合同——服务期。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刘某培训结束工作2年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未满5年,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4.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已经获取被审计单位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时应发表的审计意见是() A.保留意见 B.无法表示意见 C.否定意见 D.先保留意见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会计法律制度——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P49、P50)。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时,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5.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机动驳船计税依据的是() A.船身长度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6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1.扣除范围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记忆提示:以原料生产的成品。 注意: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以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 B.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C.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 D.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 【答案】A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素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题及答案(六)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题及答案(六) 第1 题下列项目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扣除的是( )。 A.稿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B, 第2 题某单位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2010年8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人3000元,9月又取得一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500元。刘先生这两项收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60 B.1200 C.1340 D.1500 正确答案:A, 第3 题某设计师业余时间承接一项设计项目,一次性取得收入60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2200 B.12400 C.14400 D.16000 正确答案:B, 第4 题下列各项中,适用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D, 第5 题某作家写作的一本书稿出版,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3360 B.4200 C.4800 D.7000 正确答案:A, 第6 题李某在一次有奖购物抽奖中,购买了1000元商品,中奖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200 B.300 C.400 D.600 正确答案:D, 第7 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10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5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该企业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元。 A.30000 B.38080 C.1000

D.5000 正确答案:C, 第8 题下列应税项目中,不适用代扣代缴方式纳税的是( )。 A.工资薪金所得 B.稿酬所得 C.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正确答案:C, 第9 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各项中,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离退休人员从社保部门领取的养老金 B.个人取得的先进职工奖励 C.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D.个人提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 正确答案:B, 第10 题李女士在一次个人消费中,取得有奖发票奖金1000元,其税务处理的正确方法是( )。 A.不纳税 B.按照1000元乘税率纳税 C.按照100元乘税率纳税 D.按照200元乘税率纳税 正确答案:B, 第11 题(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题目分类: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29讲_增值税法律制度(2)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可分为传统的征税范围和营改增征税范围。 (一)传统征税范围(3类) 1.销售货物 (1)销售货物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3)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2.销售劳务 (1)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其中,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根据规定,只要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享受免税政策外,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二)营改增征税范围 1.销售服务(7项) 应税 服务 税率具体征税范围解释 ① 交通运输服务 9% 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 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 务。(陆海空管是交运) 注意: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 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 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区别: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现代服 务中的租赁服务(光杆(干)司令来租赁) 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9%概念: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涉及公式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涉及公式汇总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33%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 真题及答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车辆中,以每辆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是( )。 A.摩托车 B.客货两用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专用作业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以整备质量每吨为车船税计税单位。 2、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银行汇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而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出票金额”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3、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是( )。 A.贷记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B: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2)选项C: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3)选项D: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4、下列有关单位人民币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初级会计师考试试题 A.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B.单位人民币卡可以透支消费 C.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人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可以存入销货收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CD: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人存人单位卡账户;(2)选项B:单位卡不得透支。 5、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7年11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经济损失。由于张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额,甲公司拟逐月从其工资额中扣收赔款。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A.100 B.320 C.1280 D.150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在本题中,每月如果从张某的工资中扣除20%,则张某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为128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因此,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1600-1500=100(元)。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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