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1-5级有)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十、康复费

、受害人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需的费用,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部门鉴定意见

十一、适当的整容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 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 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因事故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及因处理事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单据。

十三、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受害人死亡的

十四、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十五、丧葬费

1、受害人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

十六、办理丧葬事宜费

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的相关证据。

十七、超标准费用

1、受害人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而确定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十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确定

十九、死亡补偿费

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例减,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收入及支出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714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95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19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49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51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49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51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3、《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3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备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备证据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伤者住院病历 3、住院结算发票 4、每日用药清单 5、伤者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劳动合同(一般没有,但不影响判决) 6、伤者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7、护理人员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伤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劳动合同(一般没有,但不影响判决)、护理人员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8、包含伤残等级、误工时间、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后续治疗费用的司法鉴定书 10、司法鉴定发票 11、价格鉴定中心出具的受损物品(如:受损车辆)鉴定书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2年河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2012年河南人身损害十三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事实上病历、出院小节和医生的处方笺主要是针对损害程度及医疗情况的证据,医疗发票才是最直接指向医疗费用的证据。但是病历、出院小节和处方笺的内容是对受害人采取何种医疗措施的反映,他们将提示医疗费用的花费是否合理。特别要提出的是处方笺的证据保存,尤其在门诊医疗中,病人的用药医生必须在处方笺上列明,这对查验用药是否合理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用×住院天数 因根据受诉地法院所处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用计算,故不需提供特别证据,但住院的天数则要结合病历、出院小节等医疗资料确定。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若要营养费诉求获得支持必须有相关医嘱,因此可以要求主治医师提供相关证明。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1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对于工资收入的证明一般而言仅凭单位证明是不充足的,如果有工资单还要提供工资单,如果月收入较高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还要提供完税凭证。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23650元] 护理费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人护理一种是聘请专门的护工。前一种护理方式的护理费计算就是护理者的误工损失,证据的形式如前述“误工费的证据”。对于后一种的护理方式的护理费计算一般按照雇佣双方的合同确定,因此一般将雇用合同以及付费收据作为证据。需要说明的是护工的费用一般不应超过各省的标准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些车票凭证。提交车票作为证据要注意车票的时间及区间以及交通工具的使用,根据交通费的计算法则,在交通费的使用上要经济合理,除非情势需要,否则不应随意选择高档的交通工具。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证据类型主要是住宿发票收据等 8、残疾赔偿金 《法医鉴定书》是证明伤残及伤残等级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要想残疾赔偿金获赔,必须持有该项证据。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194.8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医疗费计算方法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受害人有固定收 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能证明最近 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且不能证明 最近三年的平均 收入状况的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 入或者雇佣护工 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 X误工时间(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 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备注其他指后续治疗、整容、康复费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 /天)X误工时间(天)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 X护理期限(天)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 护理期限(天)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在工伤事故中, 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 差标准报销在工伤事故中, 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 宿时间 住院伙食 补助费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60周岁以 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伤残系数×20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 残疾赔偿 金60周岁 —75周岁 之间 75周岁以上1年残疾辅助 器具费 丧葬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 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 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

201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新标准)

山东省2018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一、山东省2017年统计数字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270元(暂未公布最新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072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8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为36396元x20年=727920元) 二、山东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一级(100%) 二级 (90%) 三级 (80%) 四级 (70%) 五级 (60%) 六级 (50%) 七级 (40%) 八级 (30%) 九级 (20%) 十级 (10%) 残疾赔偿金城 镇 735780 元 662202 元 588624 元 515046 元 441468 元 367890 元 294312 元 220734 元 147156 元 73578 元农 民 302360 元 272124 元 241888 元 211652 元 181416 元 151180 元 120944 元 90708 元 60472 元 30236 元 死亡赔偿金城 镇 36789元×20年=73578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36798元; 75岁以上的36798元×5年=183945元 农 民 15118元×20年=30236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5118元; 75岁以上的15118×5年=75590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 镇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3072元×20年=46144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23072元; 75岁以上的23072元×5年=115360元 农 民 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10342元×20年=206840元 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0342元; 75岁以上的10342×5年= 51710元 住院伙 食补助 省内30元/天; 省外50元/天 丧葬费57270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28635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的赔偿标准为1000-10000元,赔偿义务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赔偿标准为5000-100000元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达到重伤、伤残、死亡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证据一览表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一般为住院病历)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的合理部分的单据。 3、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七、交通费 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八、伤残评定赔偿证据、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的赔偿证据、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4、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九、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所必然发生的费用

2018-2019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 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2406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40346 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24240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810 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 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 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 月/ 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 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 元÷12 月÷30 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 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40 元/ 天×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 年) 6. 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60 元/ 天×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 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62406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240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 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62406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240 元×[20 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岁)] ×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 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62406元× 5 年×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5单元6楼中门。电话:9。 被告:谢某,男,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街48号。电话:7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具体金额待伤残鉴定后核准。)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平自2014年4月起,一直在被告谢某处打工,2105年8月17日,李思平在被告承包的工地环亚山城A区绿化时,不慎左手被割草机割伤,经延边医院救治后,左手小指缺失1、2指关节;环指1、2指关节功能丧失;中指大面积损伤。 原告认为,被告在对机器进行工作过程中也从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更从未及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从而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被告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原告家属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其支付后续的部分医药费及赔偿损失,但被告均以种种借口推诿。鉴于此,原告为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年3月13日

附:赔偿明细 赔偿明细 1、残疾赔偿金:7440×20年×(40%+3%+3%)=68448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5870×20年×(40%+3%+3%)=54004元。 2、残疾精神损害赔偿金:40000元。 3、医药费:2979元。 4、住院伙食费:30元/天* 54天= 1620元。 5、营养费:(住院54天+1年×365天)*30元/天= 8380元。 6、护理费:31488(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布的2011年其他服务业年 平均工资)÷12个月÷×122天+9693÷×30天=28088元。 7、交通费:1500元。 8、误工费:35914(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布的2011年制造业平均工 资标准)÷12 ÷×365天(计算至2013年3月22日)=元。

十八类案件提交证据目录 参考

1、婚姻纠纷案件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理智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7)一方因犯罪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点的证明; (8)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9)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14)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 (15)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7)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单独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房情况(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的证明; (19)其他证据。 2、继承遗产纠纷案件 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 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 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10)其他证据。 3、抚育费案件 (1)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工资、收入状况的证明; (3)子女身体状况的证明; (4)子女医疗费用票据; (5)子女学习费用的票据及有关证明; (6)其他证据。 4、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3)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4)10 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5)其他证据。 5、赡养纠纷案件 (1)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2)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3)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4)其他证据。 6、债务纠纷案件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

2018-2019年度广东省深圳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广东省深圳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2938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3832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578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320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4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省深圳市标准)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293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29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78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清单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条件改善,家家都要小汽车代步用,道路是每天车来车往的。而现代社会的车祸发生频率也高,每年有大量的车祸事故发生,而车祸造成他人人身损伤是要赔偿的,那么车祸诉讼赔偿清单是什么呢? 一、车祸诉讼赔偿清单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

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清单 医疗费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另诉,必花并赔。 误工费(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计算)因伤残持续误工,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予以确定。(外地治疗确难住院,住院伙食应赔偿)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工的按同等级护理报酬计算。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能力时为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级别、人数应有证明) 残疾赔偿金据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0年*相应等级系数a% 残疾者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该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12个月*6个月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0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均消费支出*(-18-20周岁)*承担份额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按实际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出差到当地的标准 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财产直接损失全部财产直接损失。能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残疾鉴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注:

案件移送办法

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移送 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局案件移送和接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应由其他行政机关管辖,需要将案件或者案件线索移送给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我局需要接收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或案件线索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案件移送和接收中遵循同级移送和接收原则。 第四条局法规科负责案件移送和接收工作,办案机构负责案件具体承办工作。 第五条局法规科应对移送(接收)案件、案件线索所附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签收,材料不全的不予移送(接收)。 (一)移送(接收)案件应附下列材料: 1.案件移送函;

2.案件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 4.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照片、询问笔录等; 5.其他证据材料。 (二)移送(接收)案件线索应附下列材料: 1.案件移送函; 2.案件线索的来源情况(举报、检查、交办材料等); 3.已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六条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行政案件,应当立即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第七条我局对外移送案件,应由办案机构指定2名或2名以上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填写《案件移送函》、《移送案件审批表》,并与案卷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接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行政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批准移送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八条对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案件,应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予以销案;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时应将相关案件材料复印留存。 第九条对我局移送的行政案件,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在案件移送函上签收。 经审查予以立案的,应书面形式通知我局,并及时与我局办理涉案物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交接手续;案件处理完毕应将案件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 认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或决定不予立案的,应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局。 第十条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自接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 经审查认为有违法行为存在,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受理,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移送机关,及时与移送机关办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的交接手续,案件处理完毕后3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移送机关。 认为违法行为不存在,或者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不予立案,但须说明理由,并自不予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模板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状范本 原告:姓名:____,性别:___,____族,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性别:___,____族,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_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年___月____日,被告___驾驶_____,从________驶往 _______方向。___时___分许,被告___途经______路段,因______车速过快___转弯撞伤了________的原告。事故发生后,被告立即送原告到_______医院抢救治疗。原告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用_______元。经 __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______字(_____)第____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综上,因被告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定,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_____元,误工费__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元,护理费______元,住宿费______元,住院伙食费______元,请求精神赔偿费_______元,;合计赔偿_______元。故具状起诉,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交通事故证据一览表

交通事故证据一览表 题要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就必须得拿出相关证据来佐证,那么,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证据有哪些种类呢?下面,我们小编马上为大家具体介绍。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一、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三、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应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四、误工日期证明、误工费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5、还需开具 ▲五、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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