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

一、远视眼

1.≤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3.00D,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3.00D,部分矫正。

2.4-10岁,相应视力下限:

4-5岁:0.6;6-7岁:0.7;8岁或以上:0.9;

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

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

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

3.10岁-30岁

中低度远视,裸眼视力正常,无任何视疲劳或调节紧张症状的,可暂不配镜;

凡出现视物不清或视疲劳症状的,要进行适当的配镜;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如配镜后仍有视近不清或视疲劳症状,应增加度数配镜直至足矫;

中高度远视,可分次配镜;

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

4.30岁以上:

中低度远视开始出现症状,如有症状予以适当配镜,并倾向足矫;如病人度数较高,或较难适应,可分次配镜;

5.远视合并调节性内斜视,不管远视度数如何,予以足矫配镜;若远视度数(或等效球镜度)大于

+6.00D,初次配镜,可先配+6.00D,以后再增加度数至足矫;

6.凡远视眼或远视散光的小儿配镜,须向家长解释开始戴镜时可能会比较模糊,一定要坚持戴镜,适

应后就能看清楚。

7.远视眼应如何戴镜:

I10岁之前,远视配镜后应经常戴镜;

II10岁之后和成人,若为低度远视,只在视近有疲劳症状,可只在看近时戴;中,高度远视建议经常戴镜;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二、近视眼

1.≤2岁的小儿,中低度近视,可先观察;高度近视,进行部分矫正;

2.3-6岁,学龄前期,以防治弱视为主。一般单纯的中低度近视不会导致弱视,≤-1.50D的近视可先观

察;大于-1.50D的近视予以部分矫正;

3.7-18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以配镜;配镜度

数≤-0.50D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4.19-40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需谨慎;

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

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验光度数高

-0.25~-0.50D;

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

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

9.如旧镜过矫:

I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充分解释;

II如成人过矫≤0.75D,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1.00D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

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

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

-2.50D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

-2.50D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镜;

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三、散光眼

(一)柱镜度及轴位的处方原则

1.≤3岁的小儿,≤

2.00D的散光可暂不配镜;>2.00D应部分矫正;

2.4-10岁的小儿:

I散光≤1.00D,视力在正常范围内的,可不配;若视力低于正常值,需要配镜的,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II散光大于1.00D,都应配镜,防止弱视发生;

III中低度散光,配镜时应倾向足矫;

IV高度散光,可分次矫正,初次配镜度数不应少于柱镜度的2/3;

3.10岁-40岁:

I散光≤1.00D,没有模糊和疲劳症状的,可不配镜;如有症状,需要配镜的,散光应尽量予以足矫;

II散光>1.00D,应尽量足矫,尤其是有视疲劳症状的病人;如散光较高,可分次矫正;

4.>40岁:此年龄段散光可能经常发生变化,应充分考虑病人的适应情况,可予以适当欠矫;

5.凡柱镜度降低,应根据等效球镜度的原则调整球镜度;

【参考例子】

验光度数为:-1.00/-4.00×180,

如配镜时将柱镜降低至-3.00D,球镜度应增加至-1.50D,即:-1.50/-3.00×180;

6.逆归散光和斜轴散光:根据适应情况尽量予以足矫;

7.散光轴位可稍作调整,原则上不要大于15°;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二)球柱镜的处方原则

如果散光的等效球柱镜度为正,类似远视眼,可考虑适当降低正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以下内容仅涉及球镜度的调整,柱镜的处方原则请参见之前所述。

1.单纯远视散光/复性远视散光

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应以等效球镜度作为依据: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等效球镜度,但一般不宜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

【参考例子】

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2.00×90;

等效球镜度为+1.0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1.00D,但一般不宜超过+0.50D.

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

球镜度足矫: +2.00×90

球镜度降低+0.25D:-0.25/+2.00×90;

球镜度降低+0.50D:-0.50/+2.00×90;

也可通过降低正柱镜的形式保留生理性调节,但不建议单纯为保留生理性调节而降低柱镜度,柱镜度是否调整应参照之前所述的处方原则考虑。

2.单纯近视散光/复性近视散光

等效球镜度为负,不考虑保留生理性调节的问题;

3.混合性散光

此类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时要区别对待:

等效球镜度为负:不可降低正镜度;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可降低正镜度;

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正镜度;

【参考例子】

①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0.75/-2.00×180

等效球镜度为-0.25D,不能降低任何正球镜度。

假设柱镜足矫,正确处方为:

+0.75/-2.00×180

②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1.00/-2.00×180

等效球镜度为零,不能降低任何正球镜度。

假设柱镜足矫,正确处方为:

+1.00/-2.00×180

③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0.50/+2.00×90

等效球镜度为+0.5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0.50D,但一般不

宜超过+0.25D。

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

球镜度足矫: -0.50/+2.00×90

球镜度降低+0.25D:-0.75/+2.00×90

(三)散光眼应如何戴镜

1.10岁或以下小儿,为防治弱视,应经常戴镜;

2.10岁以上,﹥1.50D的散光,应经常戴镜;

3.≤1.50D的散光,无疲劳症状的,应结合球镜度而定,可参见远视眼和近视眼的戴镜方式;

4.有视疲劳的散光病人,应经常戴镜;

四、屈光参差

1.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小于

2.50D的,尽可能足矫;

2.双眼等效球镜度相差大于2.50D的,也有可能适应足矫;

如果屈光参差是眼球长差异引起的,戴框架眼镜好;如果是眼球屈光力差异引起的,戴隐形眼镜好;在未知屈光参差性质的时候,可先给足矫或接近足矫的度数进行试戴;

3.如果双眼矫正视力理想,但不接受框架眼镜足矫的,诊屈光专科决定配隐形眼镜,做激光手术还是

高度数欠矫配框架眼镜;

4.小儿屈光参差性弱视,应尽量予以足矫,转屈光科进行遮盖和弱视治疗;

5.眼镜在垂直方向屈光差异大的,应建议病人尽量通过镜片中心区域视物;

6.屈光参差太大或矫正视力相差太远,不可能获得双眼视的,按好眼进行配镜;如果差眼的屈光状态

与好眼相同,配接近好眼的度数;如屈光状态相反,配平光;

【参考例子】

①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同

配镜:OD-2.00;OS:-2.00

②OD:-2.00→1.2;OS:+10.00→0.05 屈光状态相反

配镜:OD-2.00;OS:PL

7.屈光参差如何戴镜:

①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的,戴镜方式参照相关屈光不正的戴镜方法;

②屈光参差的等效球镜度>1.00D,建议经常戴镜;

③屈光参差太大导致差眼废用的,戴镜方法参照好眼的屈光状态而定。

8.有屈光科或眼肌科配镜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验光工作补充说明

1.裸眼视力一定要测;

2.检查视力不要使用单个视标,如果确实需要,必须注明;

3.建议将电脑验光单附在验光结果上;

4.对于散瞳验光,一下情况可以不复光:

1)小儿不会看视力表或不能配合主观验光,直接给处方;

2)远视+调节性内斜,直接处方,并转屈光或眼肌科;

3)阿托品散瞳的远视或远视散光,需要配镜的直接给处方;

4)准分子术前验光,转准分子;

5)病人强烈要求,在处方单上进行相应记录;

5.原则上其他散瞳验光的病人都要复光,开具处方时要注明配戴处方度数的矫正视力,如在散瞳时直

接开具处方的,不写矫正视力,并在备注中注明;

6.遇到斜视的转眼肌科,弱视的转屈光科,不要直接建议病人遮眼或买弱视治疗仪;

7.在配镜处方上要注明眼镜什么时候戴;

8.复查时间:医生有医嘱的,按医嘱,没有医嘱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9.遇到小瞳验光或快速散瞳结果不理想的,也要进行验光,并出具此状态下的验光结果,注明不理想

情况(度数与上次验光差异大,度数不稳定,瞳孔散不开等),转门诊医生决定是否需要更改用其他方式重新验光。

配镜处方原则

配镜处方原则 一、远视眼 1.≤3岁的小儿,如远视度数≤3.00D,无明显散光和屈光参差,可先不配镜;>3.00D, 部分矫正。 2.4-10岁,相应视力下限: 4-5岁:0.6;6-7岁:0.7;8岁或以上:0.9; 中低度远视,视力正常,可不配镜; 凡视力未达到上述视力下限,都应予以配镜,初次配镜度数不宜低于散瞳验光度数的1/2; 高度远视,可进行分次配镜; 中, 3.7-18岁,属学龄期和青春期,有学习的需求。如近视影响到学习,即使浅度数也予 以配镜;配镜度数≤-0.50D的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4.19-40岁,近视度数趋于稳定,根据用眼需求和适应情况进行配镜,更改配镜处方 需谨慎; 5.>40岁,近视度数会趋于变化,应定期复查; 6.近视眼的配镜度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散瞳验光度数基础上稍作调整,允许比散瞳 验光度数高-0.25~-0.50D; 7.假性近视不要配镜,转门诊医生处理调节紧张; 8.中高度近视,如有试戴不适的,可分次配镜; 9.如旧镜过矫:

I如为青少年,处于近视发展阶段,不宜过矫;配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并向病人及家长充分解释; II如成人过矫≤0.75D,无任何疲劳症状者,可暂不换镜或按旧镜度数配镜;过矫≥1.00D或有疲劳症状者,应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次降到验光度数; III调节紧张明显的转屈光科; 10.近视眼应如何戴镜; -2.50D以下的低度近视,可在视远时戴,视近不用戴; -2.50D以上的近视,建议经常戴镜; 11.有屈光科或眼肌科意见的,按专科意见进行配镜。 三、散光眼 如果散光的等效球柱镜度为正,类似远视眼,可考虑适当降低正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以下内容仅涉及球镜度的调整,柱镜的处方原则请参见之前所述。 1.单纯远视散光/复性远视散光 等效球镜度为正,可考虑降低球镜度,保留生理性调节;应以等效球镜度作为依据: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等效球镜度,但一般不宜超过等效球镜度的一半; 【参考例子】 8岁小儿,验光度数为+2.00×90; 等效球镜度为+1.00D,可保留生理性调节,可降低的最大正镜度为+1.00D,但一般 不宜超过+0.50D. 假设柱镜足矫,以下处方都是正确的:

医学验光配镜的流程

医学验光配镜的流程 眼镜是用来矫正视力的医疗器械,不单是一件普通的商品,它就像药物一样,用的恰当可以起到治疗的作用,用的不恰当就会起副作用。众所周知,验光是配镜的前提,从医学的角度讲,医学验光优于普通验光,医学验光包括测裸眼视力、测原眼镜度数和戴原眼镜的矫正视力、电脑验光、检影验光、综合验光仪验光,最后综合上述检查情况出具适合近视患者的验光处方。 医学验光是一个多程序的诊断过程,是对近视患者眼睛的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的一个过程,需要配验机构有先进、高精密的综合验光仪,有高级验光师资格证且熟知临床眼科和眼视光学知识的验光师,使近视患者达到戴镜清晰、舒适、美观、保健的目的。而普通验光目的仅是让近视患者看清物体,验光的操作方法和步骤都相对简单。 医学验光流程 1、问诊 验光前,验光师首先对近视患者以往的戴镜情况、戴镜习惯、工作环境、用眼习惯以及之前眼病史进行问诊。 2、医学验光 电脑验光是通过验光设备对近视患者眼睛屈光状态做初步的估计。 主要包括:眼位检查、裂隙灯、眼底镜检查。青岛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宫教授强调,这是出具配镜处方的主要参考依据。

1)眼位检查:判断眼睛是否有隐斜视或是斜视。 2)裂隙灯检查:了解眼部的基本情况。 3)眼底检查:了解有无眼底疾病。 3、主视眼检查 每个人在视物的时候主要用左眼或是右眼,我们把主要使用的这只眼叫主导眼。通过综合验光仪检查出的光度能使双眼更加协调、平衡、舒适。 主要检查项目包括:红绿测试、交叉圆柱镜检查、双眼平衡。 4、调节检查 眼睛看不同的距离是需要变化度数才能看的清,这种能力就叫做调节。 5、瞳距测量 每个人的瞳距是不一样的,就算同一个人左右眼的瞳距都不一定相等,只有镜片的光学中心与眼睛的瞳距相匹配,戴镜者才会视物清晰、持久、舒适。 6、开具配镜处方 根据戴镜者眼位、职业、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等因素对配镜处方进行调整,进行插片试戴后,如戴镜者视物清晰、无不良情况即可出具相应的配镜处方。

插片验光的步骤.doc

客观:电脑,检影 验光 主观:插片 一、雾视眼光法; 雾视验光法是一种缓解被检眼的调节张力的方法。适用于青少年屈光不正患者及远视、远视散光、混合散光的成年患者。 1、操作步骤; ⑴、用客观验光法(检影或电脑验光)测出被检验基本屈光度,并在双眼前加上这一屈光度的镜片。 ⑵、先检查右眼,将左眼加黑片遮盖。 ⑶、在右眼基本屈光度的基础上,加减球镜度数,使右眼达到较佳的视力,此时,大部分的被检眼视力可达0.8以上。然后逐渐加上正镜片,使该眼雾视。每次+0.25D,直至视力下降到0.1---0.2,如是近视眼,也可以每次减少-0.25D直至视力下降到 0.1---0.2为止。此时右眼基本雾视。 ⑷、右眼黑片遮盖,用同样方法将左眼雾视。 ⑸、左、右眼完成单眼雾视后,再作双眼雾视。方法是去除黑片,要求双眼注视才大致看清0.2视标3——10分钟。 ⑹、若在雾视过程中被检眼能逐渐清晰分辨视标

0.2,则可对双眼酌情递增+0.25D或+0.50D镜片,以使双眼始终处于大致看清0.2视标的状态。 二、注意事项 ⑴、雾视过度 ⑵、左右眼轮换雾视,使双眼充分放松消除调节 ⑶、按“先加后换”原则换片 ⑷、散光对雾视效果有影响 三、在验光,结果就是真性屈光不正度数,不雾视的验光结果与其之差为假性屈光不正度数 举例:雾视-1.00DS;不雾视-1.50DS;则处方应为 -1.00DS,假性近视为-0.50DS 第二章节 一、散光表和裂隙片验光法 二、散光表与裂隙片检查散光 1、散光表:主要用于粗略判断散光轴位几镜度。 ⑴、使用条件:应在矫正视力达到小数视力0.5后。才能用散光表检查散光。 ⑵、检查方法:①看散光表,若轴线不均匀,则有散光,其中散光轴与最浓而清晰的线条方向相垂直。例如:浓而清晰线条位于90°方向,则散光轴位为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Microsoft Word 文档

第六章验光配镜处方原则 第一节近视眼镜处方准则 一、近视眼及处方特点:近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之前的一种情况。这段差距是不可能通过眼自身的调节作用来弥补的。因此配镜的目的就是用镜片的屈光能力来弥补这段差距。 二、在近视镜处方时,要充分注意睫状肌调节痉挛的存在。要知道调节痉挛不仅见于青少年也见于成年人,不仅见于轻度近视,也见于高度近视,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度数偏高。 三、从未戴过眼镜或一次增加度数较多者要注意睫状肌调节力不足。要注意查近视力,防止看近困难。 四、青少年学生根据不同情况配0.8—1.0的视力的最低度数。 五、为了减轻调节负担,减轻近视度数发展,青少年学生在不同距离,宜配戴不同度数的眼镜,或者配戴渐进镜。 六、成年人配近视镜,若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人,度数应略低一点。 七、高度近视配镜应强调主觉验光,如果视力出入不大,应尽量取低一点,或者先按近视力选择度数。 八、、-8.0D以上的高度近视一般都有较明显的眼底病变存在,常常不能矫正到正常视力(加小孔镜可鉴别) 九、高度近视可以取由低到高逐步到位的方法。 十、青少年学生裸眼视力不到0.6者最好经常配戴。 十一、外隐斜的近视度数可以略高一点。如果是显性外斜视可以试行超强度矫正,一般可增加1D-5D 平均2.5D。 十二、近视镜矫正的一般原则 1.浅度近视(AC/A偏低)完全矫正。 2.近视十集合过强(AC/A偏高)低度矫正。 3.近视十集合不足(AC/A偏低)完全矫正。 4.近视十外隐斜(AC/A偏低)强度矫正 5.近视十外斜视(AC/A偏低)超强度矫正。 十三、青少年学生近视配镜处方应过5关。 1.一减:减-0.25D 2.二加:加-1.5D 3.三平:平衡双眼视力 4.四问:“问”眼胀否,能否看近。 5.五走:走路时有无不适。 第二节远视眼镜处方准则 一、远视眼及处方特点 远视眼是外界平行光线进入眼球后焦点落在视网膜后面的一种情况。它的特点是可以动用眼自身的调节功能把焦点向前移位。配镜的目的并不是完全依靠镜片把焦点移到视网膜上来,而只是弥补调节的不足或者是改善调节与辐辏的紊乱关系。 二、远视成分分析

浅述验光配镜处方应注意的方面及几项原则

浅述验光配镜处方应注意的方面及几项原则 俞铭元 验光配镜是矫正眼屈光不正的主要方法之一,为使患者配上一副合适的眼镜,验光师必须懂得与验光有关的眼屈光学、眼科学、眼镜光学和隐形眼镜学等知识,还必须掌握验光配镜处方的技巧,在实际的工作中,使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我们在验光过程中,切不能将验光试镜结果作为唯一的验光配镜处方,应根据各患者对远、近视力的试镜效果和行动感受及配镜用途等因综合考虑,对球镜、柱镜的增减,使患者配镜后感觉舒适视觉清晰。 一、我们在开写验光配镜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了解患者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从年龄上我们可以基本判断有否老视现象,从职业上可知其工作学习环境和用眼程度,从健康状况上可以了解影响视功能的疾病(如糖屎病、高血压、眼疾史等),以估计其所需的调节范围和影响视力的发病因素。 2·注意了解患者验光配镜的真实目的与要求、心理状况、生活中用眼习惯,针对患者的配镜目的,是以看远为主,还是以看近为主又有因工作学习之需远近兼顾,还是需配隐形眼镜等,对个别患者担心屈光度增加后,戴镜会越来越深的心理因素,应给予准确的解释与疏导,提出合理建议。 3.注意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和眼位,检影度数和试镜时矫正视力最佳的屈光度之间的关系,同时进行比较分析,以判别其调节紧张度的强弱及睫状肌的张力,估计出所能接受并能长期戴用的屈光度,以免出现配镜后不适现象。 4·注意了解患者的戴镜史和旧镜处方及测量旧镜度数,对原有的眼镜进行比较,如清晰度,满意度,舒适度等,对球柱镜、轴向差异较大的需反复比

较,在矫正视力或舒适程度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处方时一定要向患者交待清楚,戴镜后可能出现的一些症状,使之配合克服,患者同意后方能处方。 5·注意和掌握患者屈光不正的性质和配镜目的后,我们在处方时要尊重患者的主观要求,不要把验光师的主观意向强加于患者。因眼疾或其它疾病影响验光原因的,在不明了病因的情况下,不要草率下结论(可请医生帮助检查),以免患者产生心理上的情绪障碍,影响配镜效果。 6·注意患者所需配何种类的镜架、镜片,要交待清楚配镜的使用方法,特别是配制双光镜,渐变多焦镜,要准确测量瞳距及瞳高(个别患者需测量单眼瞳距及单眼瞳高),使眼镜的有效光域区处在最佳的范围之内,达到验光配镜的预期效果。 7·注意试镜片和角膜顶点的距离,不要把试镜架距眼睛太近或太远,尤其是高度近视和高度远视,凹镜片距眼愈近,其光学实效就愈大,凸镜片则相反,正常的情况眼镜片与角膜顶点的距离(镜眼距)为10mm~12皿m,真实反映所需矫正的眼屈光度。 二、验光配镜处方的几项原则。 1.近视眼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眼的配镜原则,一般是以保持最佳矫正视力,最低的屈光度为原则,由于近视眼看近物是不用或少用调节,所以调节小于集合,在戴矫正眼镜后,在看近物和远物时都需使用调节,使调节与集合的运用恢复正常和接近正常,这对于近视患者,在戴了矫正眼镜后,而眼的调节又启用了,集合与调节互相协调了反而有感到不适应的现象,甚至出现视疲劳等症状。 我们在验光时往往会遇见此种情况,例如一1.50D、一1.75D、一2.OOD均可保持矫正视力1.0,而患者感觉屈光度深的镜片比屈光度浅的镜片,远视力表“E”字显得清楚,实质是眼的调节产生作用,使近视眼造成人为的远视眼,尤其在看近物时,使调节大于集合,引起视疲劳,促使近视眼的发展。

验光步骤

验光步骤 一常规医学验光。 注意点: a度数要足矫b确定阅读距离c记录远用曈距 A完整的验光过程包括三个阶段:初始阶段、精确阶段和终结阶段。 1、第一个阶段(初始阶段),验光师收集有关患者眼部屈光状况的基本资料。根据这些 资料,预测验光的可能结果。具体内容有: ①病史、常规眼部检查、全身一般情况; ②角膜曲率计的检查; ③检影验光或电脑验光; ④镜片测度仪检测。 ⑤检影验光是此阶段的关键。 2、第二个阶段(精确阶段,主觉验光),对起始阶段所获得的预测资料进行检验,该阶 段主要使用综合验光仪,让患者对验光的每一微小变化做出反应,此阶段特别强调患者主观反应的作用,一般称之为主观验光。 3、第三个阶段(终结阶段),包括双眼平衡和试镜架测试。 B 客观验光法 1、电脑验光:又称自动验光仪,它是根据眼球本身的屈光原理及人眼的视觉特性来进行 屈光不正的测定。 2、操作步骤: ①打开电源 ②令被检者头部放在颌托支架上,将外眦部对准黑线。 ③嘱其注视视标,调整使被测者的右眼能在屏幕上看到。 ④观察荧光屏,将虹膜与环行标志对准。若虹膜明显,前后摆动调节操纵杆进行调 焦;若未对准,可转动高度调节环调整高度,调节操纵杆调整左右。 ⑤按下测量按纽,结果将被显示在屏幕上。 ⑥重复上述步骤,检测左眼。 ⑦重复三次,打印显示测量结果。 3、注意事项 (1)被检者头必须放正,少眨眼,眼调节尽量松弛。 (2)每眼测量次数一般不小于三次。 (3)电脑验光仪给出的数据仅供参数,不宜直接用做处方。 (4)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程序进行操作,因为每个厂家生产的有差异。 (5)保持仪器的清洁、防震,现故障或错误,立刻进行维修。 (6)在测量过程中,显示屏上出现“E”或“ERROR”的字样,说明所显示的测量数据的置信度小于70%,经常由被检眼的不规则散光,白内障或眨眼造成;显示“AAA” 即因被检眼移动眼位或瞳孔过小而无法测定;显示“OOO”或“OUT”则说明被 检眼屈光度超出检测范围。 4、检影验光:检影是一种客观测量眼球屈光状态的方法。我们利用检影镜将眼球内部照 亮,光线从视网膜反射回来,通过检查反射光线的变化可以判断眼球的屈光状态。从被检眼内反射出来的光线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 (1)正视眼在无调节的状态下,平行光线进入眼内聚焦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像。

第七章 第一节 近视的处方原则精编资料

第七章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

第七章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 验光的主要目的是给患者提供一个配镜处方,该处方为戴镜者提供良好的矫正视力,使之拥有舒适的视觉,并能够进行持久的阅读,而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损害。任何配镜的处方原则,都必须紧紧围绕这四个配镜目标展开。 经过规范的验光获得了患者准确的验光度数后,跟着就是开具配镜处方。由于个体对视力的需求和感觉差异很大,准确的验光度数并不一定是患者最合适的配镜处方。验光师在给予配镜处方时,并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公式可以遵循:有了准确验光度数,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职业特点、戴镜情况等因素,还要结合患者的病史、眼部健康情况、双眼视觉情况。以患者准确的主客观验光结果为基础,结合各个因素进行分析和平衡,按照其配镜目的和要求,给每一个患者一个个体化、个性化的配镜处方。 换言之,验光度数(屈光不正度数)完全相同的患者,综合各个因素以后,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分别给出能够满足配镜目的、合乎个体需求,不尽相同度数的眼镜处方。合格的验光师应当熟悉各个年龄阶段屈光不正的特点,掌握不同屈光状态矫正的侧重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配镜的影响。只有充分掌握上述的知识点,才能够为患者提供理想的配镜处方。 在开具配镜处方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和要求?本章将按近视、远视、散光和老视的大类,讨论各类的配镜处方原则,最后讨论一些特殊情况的配镜处方原则。 近视的处方原则 青少年近视眼发病率的攀升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而发病率最高的国家在亚洲。很多青少年由于近视眼而影响到学习和生活,所以掌握好如何为近视眼患者开出正确、合理、科学的配镜处方甚为重要。近视眼的配镜处方的基本原则是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矫正近视眼的常用方法是配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选择适当度数的负透镜(凹透镜),使镜片的后焦点位置与眼的远点位置一致,这样当平行光线经过凹透镜的折射后,会正好聚焦在视网膜黄斑区,达到矫正近视的目的。但不同年龄阶段的近视患者,配镜处方的原则有所不同: 1.婴幼儿时期(0~2岁) 如果发现2岁以前的婴幼儿近视,一般建议先使用强力的睫状肌麻痹剂进行详细的屈光检查。由于婴幼儿的眼球正视化发育还处在较强的活动期,确诊近视以后,通常的处理方法是观察一段时间,特别是小于6个月的婴儿。文献报道其屈光度会发生很大的正视化趋势,即婴儿自身可能有一定能力降低其近视的度数(多数认为是通过角膜曲率的改变);另外,由于近视的患儿其看近视力较好,通常不影响其视觉系统发育,因此,如果不存在斜视,无高度近视,一般不建议在这一阶段为中、低度近视患儿开具配镜处方;如果是高度近视的患儿,则可采取部分矫正的配镜处方。 2.学龄前儿童(3~6岁) 一般学龄前儿童近视发病率较低,眼球正视化过程也趋向结束,如发现患儿近视则很可能是由婴幼儿时期延续过来,在这一阶段,由于儿童对视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处方的原则是在应用睫状肌麻痹剂验光后给予适当的矫正,对于<-1.50 D的低度近视,仍可以观察为主。这一阶段患儿配镜处方的目的是预防和治疗弱视。 3.学龄期、青春期(6~18岁) 这一年龄段是近视最高发、屈光变化最快速的时期。大多数患者的近视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始,而且其度数随着年龄的增长也不断地加深。文献报道一般近视度数加深的过程要延续到青春期结束后才终止。不少基础研究提示过矫或欠矫,均会导致近视进展,但尚无确凿的临床研究依据证实。公认的处方的标准最低度数的负镜片,达到正常或(最好)的视力,不过矫。特别注意这一年龄段的学生调节力相当强,所以验光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调节的影响,防止近视过矫。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完全矫正、避免过矫,定期(一般半年一次)复诊、排除眼病(如青光眼)的可能。通常患者的近视度数会有0.50 D~0.75 D/年的增加,如果加深的幅度或速度过快,则可以考虑配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RGP )镜片或OK镜,以控制近视的加深。有些验光师认为近视的发展规律必然是从假性近视过渡到真性近视,但最近的一些科学研究结果并不支持这种观点。实际上近视度数低的患者并不都是假性近视,验光师一定要通过规范的验光和/或使用睫状

验光及问诊流程

旧镜视力验光流程教程 验光流程图 1 问诊 2 客观式验光(他觉式验光) 3 主眼的检查 4 旧镜视力的测定 5 瞳距的测定 6 主观式验光(自觉式验光) 7 试戴 8 给出生活处方 问诊(问诊要穿插于验光的整个过程中) ·问诊的重要性:问诊是验光的重要一环,是下处方的重要依据。问诊主要是要了解顾客的生活习惯、戴镜历史、身体状况和年纪、以及特殊要求等。以关心和关爱的态度进行,面对受测者要适时的加入用眼知识:如营养要平衡等(见6.6爱眼日发的通知) ·用眼习惯是指:是否常戴,是否经常远距离用眼还是近距离用眼,以及一个工作环境的情况。 ·戴镜历史是指;旧镜的配戴时间长短,以及对旧镜感觉的好坏。 问诊2 ·身体状况的好坏,特别是一些老年人是否有较重的血糖病,高血压等在下处方时都是要特别考量的。 ?年纪过大或过小时,询问其年龄。 ?对顾客特殊要求的考虑。如:考驾照、体检。 爱眼护眼知识 ?营养以补充VA为主,同时补充VC,VD和VE。可以多吃水果,动物性肝脏,真菌类(如香菇,木耳等),还有绿茶。 ?用眼二小时之后要休息,向远处看或眼睛顺时针转动,以5-8次/分钟为宜。 ?屈光参差者每天闭上(或蒙上)好眼,让差眼单独看30分钟左右。有利于差眼保持光度。客观式验光 ?双手给顾客拉凳子请顾客做稳(老年人要特别注意),请顾客固定好下巴和额头,调整好眼角位置与刻度一致. ?告诉顾客:这是电脑验光,对眼睛没有伤害的,这个只是作为我们验光的一个参考. ?暗示顾客:眼睛睁开自然平视,放松一点,尽量控制眨眼. ?先测右眼再测左眼. 利(主)眼的检查 ?利眼就是主导眼,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起主导作用的那一只眼睛. ?检查的方法(如有戴过眼镜的则戴眼镜检查):请你跟我一起做,双眼注视点视标并保持头部不动,双手四指并拢并手臂伸直,双手慢慢靠拢,虎口成一三角形,此时用遮挡板分别遮挡左眼和右眼,可看到视标眼为主导眼.

最新医学验光的处方原则

医学验光的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原则(一) 1、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 2、真性近视眼:应及时想镜纠正视网膜离焦 3、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 4、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原则(二) 1、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应对远近视力进行矫正 2、近视矫正为远视力矫正,若用于长期看近,会造成看近时眼睛调节负荷的增加,因此,超过3D的近视矫正应考虑适当降低近视时的负担。可以使用双光镜、渐进多焦点镜或棱镜组合式透镜 二、远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1、考虑年龄因素,生理性远视不应配镜,为眼球正视化发育留下空间 2、最佳矫正视力的最高正度数(MPMVA) 3、有视觉疲劳症状的轻度远视也要矫正 4、内斜视者足矫配镜 5、弱视者足矫配镜 6、注意假性近视,调节明显者应充分麻痹睫状肌 7、远视眼镜应常戴

三、散光眼的配镜原则(一) 1、轻度顺规模散光,如不影响视力、无视觉疲劳或视觉干扰症状可不矫正:伴有其中一种情况原则上应全矫正 2、-1.00~-3.0D散光,尽量全矫正,以患者能接受的多少来确定 3、高度散光,可根据球柱等值规则减低散光度数:将原柱镜度数的1/4加在球镜上作为新的球镜,原柱镜度数的1/2作为新的柱镜轴向不变 原则(二) 1、逆规或斜轴散光,对视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一般均需全矫正 2、不规则散光最好采用硬性角膜接触镜(RGP)来矫正 3、更换眼镜时,注意原有眼镜的散光轴位和度数:患者已习惯原有的错误的轴位和度数;新的正确的度数可带来明显的不适;采用折中的办法分期逐步改正 四、屈光参数的配镜原则 1、应兼顾视力、双眼视和双眼物像不等所带来的不适三方面的因素 2、有双眼视的,应尽量全矫正;无双眼视的,只需平衡以扩大视野 3、屈光参差较高时,高度数眼的全矫正,可能引起视觉干拢,应先降低度数,分明增加,并昼保证双眼视 4、屈光参差较高,单眼视力差:

医学验光规范流程及说明

康明眼科配镜中心医学验光规范流程

医学验光重要步骤作用和目的说明 1、初步问诊: 2、视力需求的问卷调查: 3、眼部健康检查(裂隙灯·眼底检查·眼压):检查是否有眼科疾病 4、★验光初查(电脑验光·角膜曲率检查):粗略检查顾客屈光度 5、旧眼镜参数的评估 6、主导眼的测定:使戴镜前后视力保持一致平衡 7、★★综合验光仪屈光测定:精细检查顾客眼屈光度数,使顾客眼屈光状态定性及定量更 加准确无误 8、★双眼视功能检查及评估:对顾客的视力发展进行有效的预测 9、★★★视光相关检查(角膜地形图·眼轴测量):区分轴性近视与曲率性近视,对散光的 诊断更加准确 10、★★★散瞳验光:辨别顾客真假性近视最有效的检查方法,特别是孩子及第一次配镜者,关系眼睛近视程度加深问题及长期视力问题。 11、视光诊断与分析: 12、★个性化屈光矫正定制方案:根据每位顾客眼屈光的个体差异制定适合每位 顾客的矫正方案,更有效的控制顾客眼屈光度 数的加深,摆脱眼的亚健康状态,使眼睛看的 更持久更清晰。 本验光配镜流程与商业眼镜店效果的区别: 一、未成年人配镜效果区别: 及时确定孩子真假近视,确定正确的治疗及矫正方法,科学健康配镜或不配镜,及时保护孩子视力! 二、成年人配镜效果区别: 舒适配镜、延长用眼时间,减少眼镜佩戴不合适造成的近视加深、眼疲劳等状况。 三、在这里验光一次,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眼睛体检: 康明眼科医院是一家眼科专科医院,对各种近视防御、治疗、矫正及各种复杂眼病的诊断治疗专业、深入,在这里验光一次,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眼睛体检,验光、矫正、配镜、低弱视治疗、飞秒激光摘镜、角膜塑形镜定制、老花镜配镜、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疾的及时发现,为各年龄段、各种需求顾客提供最佳诊疗组合方案。

处方原则

近视的处方原则 最低负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视力 近视眼看近物是不用或少用调节的,所以调节少于集合,当戴矫正眼镜后,无论看近物和远物都要使用调节,而且调节与集合之间的关系由分开运用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联合运用。 正视眼的调节和辐辏存在着相互平行的关系,即视近物时调节增加。辐辏也相应增加。但伴有屈光不正时,调节与辐辏间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平衡的协调关系。远视者,视近时需加强调节,就会产生过量的辐辏,过量的辐辏,就可能导致内斜;近视者由于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调节,就会产生辐辏不足,从而可能导致外斜。那么,青少年配镜有哪些原则?具体介绍如下: 青少年初次配戴眼镜者 -2.50DS的不要完全矫正,应在半年内分次矫正。 青少年中、高度近视患者,除配有近用眼镜外,最好是再配一副度数较低的眼镜专作近用,这样可以减轻眼睛的调节负担。 高度近视患者,一般不必全部矫正,要根据患者的舒适程度,可以适当降低- 1.00DS至- 2.50DS屈光度。特别是老年高度患者,能满足生活需要用眼视力就可以了。 1、0-2岁,一定要用强力睫状肌麻痹,处中底一般不建议配镜,若高度,则部分矫 正 2、3-6岁,小于-1.50D要观察,此阶段配镜处方目的是预防和治疗弱视 3、6-18岁,不过矫基本原则 4、19-40岁,突然加深要注意应激,病症等 5、40-60岁,出现视近困难,看远屈光力若患者感觉良好且没有太大变化基本不变,患者眼晶状体皮质开始出现明显老化和浑浊,糖尿病,血糖浓度在,心脏病等都要注意

近视眼的配镜应是以最小的度数达到最好的矫正视力,这是很重要的原则。比如戴150度或戴200度同样矫正视力达到1.0,则应选择150度。验光时矫正视力达到1.0即可,不要为追求矫正视力非达到1.5而无限制增加度数。 远视的处方原则 最高正镜度数的最佳矫正远视力效果 远视患者的配镜原则: 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 可分阶段配镜。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付眼镜。 有眼球内斜者,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 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明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1、0-3岁,与近视一样,有斜弱视,足度矫正为优先 2、3-6岁,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3、6-18岁,若出现视疲劳症状,开具有矫正显性远视的近用处方,要求视近时需要佩戴,看远低度则不要求,若有内斜视,尽量足度矫正 4、19-40岁,当调节够用的时候,欠矫即可,使其快速适应,若出现视近眼酸,头痛等症状需要足矫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弱视的配镜原则 大部分弱视儿童均为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即使在斜视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中,亦有不少患儿存在屈光异常。因此矫正屈光,予以一个比较清晰的聚焦视网膜成像以改善黄斑区的功能,实是治疗儿童弱视的首要步骤。它可以矫正屈光不正以促进视功能发育,还可以减轻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间频率的敏感度。 弱视儿童的配镜种治疗性配镜和一般的光矫性配境完全不同。它必须以阿托品散瞳验光的屈光度数为基础(应以检影为主、电脑验光的数据为参考),参照弱视儿童的相关年龄和弱视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围,考虑双眼平衡,再结合原瞳孔的实际试戴效果,才可设定配境度数。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治疗效果的进退,每半年或一年应作阿托品散瞳验光复查屈光度的改变,适时的更换相应的镜片。 配戴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一、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1、??远视 根据患儿年龄,扣除其生理性远视度数配镜。 例如: (1)年龄4~5岁验光+5.0DS 配镜+3.0DS或+3.50DS (2)年龄 6 岁验光+5.0DS 配镜+4.0DS (3)年龄 5 岁验光+5.0DS^+1.25DC*90 配镜+3.50DS^+1.0DC*90 (4)年龄5岁验光+5.0DS 三周复验+3.50DS→0.2、+2.0DS→0.5,仍应配镜+3.50DS。 (5)若年龄< 4岁,阿托品散瞳验光,其远视度数<+2.50DS者,一般不予配 镜,可随访观察。 2、高度远视 最好配两副眼镜,足矫镜用以训练时戴和近用;平时戴镜度数则以扣除相关年龄的生理远视度数来配。如:验光+8.0DS,配镜:训练或近用取+8.00DS,平时戴+6.50DS。若矫正视力< 0.1,首次配镜应予足矫,配镜+8.0DS,每1~2个月复查,6个月根据视力的进步,另配一副扣除生理屈光度(如减去2.0D)平时戴用。高度远视戴镜者在眼球转动测试或上下视时,视线会偏离镜片光学中心而产生三棱镜效应,易致视疲劳和不适应。因此,两眼镜片光学中心距离最好取看远和看近时的平均值。 3、屈光参差 两眼眼球相差在3.0DS以上,或者散光相差> 2.0DC,则应认为有屈光参差。儿童的参数为球镜≥1.5D、柱镜为≥1.0D。 配镜时原则上两眼度数不能相差3.0DS以上,否则易因双眼像差明显而不适应。 如: (1)验光:右眼+2.0DS 左眼+5.50DS^+0.75*90

电脑验光仪使用流程

电脑验光仪使用流程 1.将电脑验光仪的额托和下颌托进行消毒; 2.嘱病人做到电脑验光仪前、调整座椅高度; 3.嘱病人把下颌放到下颌托上,额头靠紧额托; 4.先检查病人右眼,嘱病人右眼注视视标(并放松); 5.测量光圈对准患者瞳孔中央,电脑验光仪将自动测量病人屈光度,共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6.以相同方法测量左眼; 7.打印测量结果。

非接触电脑眼压测量仪使用流程 1.将非接触电脑眼压测量仪的额托和下颌托进行消毒; 2.嘱病人做到非接触电脑眼压测量仪前、调整座椅高度; 3.嘱病人把下颌放到下颌托上,额头靠紧额托; 4.先检查病人右眼,嘱病人右眼注视视标(并放松); 5.测量光圈对准患者瞳孔中央,非接触电脑眼压测量仪将自动测量病人眼压,共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6.以相同方法测量左眼; 7 .打印测量结果。

眼A超常规操作流程 1.让患者仰卧在检查床上; 2.检查者坐在患者头侧; 3.向被检眼滴入表面麻醉眼药水,嘱被检者闭眼数分钟,用75%酒精消毒超声探头,待探头酒精挥发干燥; 3.让被检者睁开双眼,并注视正上方某一固定目标; 4.检查者一手持探头,从一侧逐渐移近被检眼; 5. 探头接近角膜表面时,垂直轻轻接触角膜表面; 6.检查者另一手可辅助轻轻撑开被检眼眼睑; 7.在同一点上重复测量多次,取平均值; 8.打印测量结果; 9.完成测量后,向被检眼滴入抗生素眼药水。

眼B超常规操作流程 1. 让患者仰卧在检查床上; 2. 检查者坐在患者头侧; 3.超检查前需将超声耦合剂涂于患者眼睑部位; 4.检查时先对眼球及眼眶作纵切面及横切面扫描,发现病变后,可让患者转动眼球,从多个位置和角度进行动态观察,了解病变性质、位置和范围; 5.打印检查结果; 6.完成测量后,擦去患者皮肤上的超声耦合剂。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儿童眼睛弱视的配镜原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弱视的配镜原则 大部分弱视儿童均为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即使在斜视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中,亦有不少患儿存在屈光异常。因此矫正屈光,予以一个比较清晰的聚焦视网膜成像以改善黄斑区的功能,实是治疗儿童弱视的首要步骤。它可以矫正屈光不正以促进视功能发育,还可以减轻或消除眼位的偏斜,改善空间频率的敏感度。 弱视儿童的配镜种治疗性配镜和一般的光矫性配境完全不同。它必须以阿托品散瞳验光的屈光度数为基础(应以检影为主、电脑验光的数据为参考),参照弱视儿童的相关年龄和弱视的程度,扣除其生理性屈光范围,考虑双眼平衡,再结合原瞳孔的实际试戴效果,才可设定配境度数。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和治疗效果的进退,每半年或一年应作阿托品散瞳验光复查屈光度的改变,适时的更换相应的镜片。 配戴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一、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最佳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最佳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选,远视眼中可选其中较高屈光度镜片,近视眼选较低屈光底镜片。 1、远视 根据患儿年龄,扣除其生理性远视度数配镜。 例如: (1)年龄 4~5岁验光 + 配镜 +或+ (2)年龄 6 岁验光 + 配镜 + (3)年龄 5 岁验光 +^+*90 配镜 +^+*90 (4)年龄 5岁验光 + 三周复验 +→、+→,仍应配镜+。 (5)若年龄< 4岁,阿托品散瞳验光,其远视度数<+者,一般不予配 镜,可随访观察。 2、高度远视 最好配两副眼镜,足矫镜用以训练时戴和近用;平时戴镜度数则以扣除相关年龄的生理远视度数来配。如:验光+,配镜:训练或近用取+,平时戴+。若矫正视力< ,首次配镜应予足矫,配镜+,每1~2个月复查,6个月根据视力的进步,另配一副扣除生理屈光度(如减去)平时戴用。高度远视戴镜者在眼球转动测试或上下视时,视线会偏离镜片光学中心而产生三棱镜效应,易致视疲劳和不适应。因此,两眼镜片光学中心距离最好取看远和看近时的平均值。 3、屈光参差 两眼眼球相差在以上,或者散光相差> ,则应认为有屈光参差。儿童的参数为球镜≥、柱镜为≥。 配镜时原则上两眼度数不能相差以上,否则易因双眼像差明显而不适应。 如: (1)验光:右眼 + 左眼 +^+*90

配镜处方原则讲稿

验光的主要目的是为患者提供一个配镜处方,该处方为戴镜者提供良好的矫正视力,使之有舒适的视觉,并能满足持久的阅读等日常生活工作需求,而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损害。任何配镜的处方原则,都应紧紧围绕这个配镜目标展开。 规范的验光获得的是患者准确的验光度数,但由于个体对视力的要求和感觉的差异很大,因此准确的验光度数并不一定是患者最合适的配镜处方。验光师在给予配镜处方时,并没有一个完全固定的公式可以遵循:有了准确验光度数后,还要考虑患者的年龄、视力需求、职业特点、戴镜情况、戴镜目的、双眼视功能及眼位情况等,结合患者的各个因素分析和平衡,有时甚至是牺牲患者的最佳矫正视力,而最终是根据其配镜目的和要求,给每一位患者提供一个个体化、个性化的配镜处方。 换言之,验光度数(屈光不正度数)完全相同的不同患者,结合各个因素之后,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分别给出能够满足配镜目的、合乎个体需求、不尽相同度数的眼镜处方。合格的验光师应当能够熟悉不同年龄阶段屈光不正的特点,掌握不同屈光状态矫正的侧重点,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对配镜的影响。只有充分掌握上述的知识点,才能够为患者提供理想的配镜处方。 以下章节中讲述处方原则,大家学习的重点是其总体的基本原则特点、注意事项及对特殊患者应该注意到的问题,从而根据每个个体的实际病情和需求开具处方。 第一节近视的处方原则 一、近视处方的基本原则 选用最低度数的负透镜使患者获得最佳的矫正视力。 一般情况下遵循的原则是: ①轻度近视,一次性完全矫正; ②中度近视,可酌情分二次矫正; ③一般采用最低度数达到最好矫正视力为标准; ④成人初次戴镜,以适应,无症状为主。清晰、舒适、持久为主; ⑤高度近视患者视远可以戴全矫正眼镜,视近用的眼镜度数应减去1/3全矫眼镜度数;应根据病人的年龄、职业、用眼习惯及以前的处方,决定最后处方; ⑥ 45岁以上老视者,视近时眼镜度数应减去老视的度数。 二、不同的年龄阶段配镜处方不同: ㈠婴幼儿时期(0~3岁) 1.强力的睫状肌麻痹剂进行屈光检查; 2.≤6个月或中、低度近视先观察一段时间; 3.高度近视,部分矫正。 ㈡学龄前儿童(3~6岁) 1.睫状肌麻痹验光后给予适当矫正; 2.<-1.50D的近视,可观察为主。 3.配镜目的:预防和治疗弱视。 ㈢学龄期、青春期(6~18岁) 1.近视最高发、屈光变化最快速的时期; 2.完全矫正、避免过矫、定期(半年)复诊、排除眼病; 3.一般增加0.50D~0.75D/年,如加深过快,可考虑配RGP或

医学验光十个步骤

1.视力检查 用视力表检查患者的裸眼视力,已经配戴眼镜的患者还要戴上原来的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2.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是为了了解患者眼睛前部的基本情况以及泪膜的性状,检查患者是否患有睑内翻、倒睫、结膜炎、角膜炎、干眼症、白内障等眼部疾病。 3.眼压检查 医生用非接触式眼压计检查患者眼压,以筛查青光眼、视网膜脱落或视网膜色素膜炎等眼部疾病。 4.眼底检查 用直接眼底镜或眼底照相机检查眼底,了解玻璃体和视网膜的基本情况,了解患者是否患有玻璃体混浊、视网膜动脉硬化、视神经病变、视网膜炎,是否有高度近视性、糖尿病性、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老年性黄斑病变等。 如果在上述几项检查中发现患者眼部出现异常,医生将进一步作眼科详细检查,进行相应的治疗,然后再考虑配镜。 5.电脑验光和角膜曲率测定 第五步,进行电脑验光和角膜曲率测定。通过这两项检查,可以了解双眼屈光状态的基本情况,测出眼睛的近视、远视屈光度、散光度、散光轴向等屈光度指标,以及角膜两条相交径线的曲率半径、角膜散光值、散光轴向。在必要时,医生要对患者进行散瞳验光。 6.同视机、角膜映光及立体视检查 第六步,根据需要,进行角膜映光、立体视检查或同视机检查。一般情况下,有斜视、弱视问题以及双眼视功能异常的患者,特别是儿童首诊患者,需要作此项检查。 7.验光检查 第七步,验光检查。先测定患者双眼瞳孔距离,然后通过检影和综合验光仪,进一步精确测定双眼屈光度及双眼视功能状态,例如辐辏功能、有无隐斜以及双眼视觉平衡等。如果是老视患者,还要进行调节力的测量,确定老花的度数。 8.色觉检查 第八步,根据患者情况,进行色觉检查。色觉检查是用色觉检查图检查患者有无色盲、色弱,对色觉异常做定性和半定量分析。 9.试戴眼镜 第九步,试戴眼镜。医生根据患者双眼瞳孔距离,选择相应的试戴镜架;再根据对上述检查结果的分析,选择适当的镜片插在试镜架上,让患者进行30分钟左右的试戴。若视力达到最佳状态,患者没有不适的感觉,就可以此数据作为配镜处方。 10.挑选镜架镜片及检测 最后,是挑选镜架及镜片。由专业人员协助挑选镜架与镜片,既能满足患者对款式设计、材料、价位的愿望,又能符合处方及加工的要求,配制好的眼镜还需用下边的仪器进行检测与核实,从而使患者得到验配合格的眼镜。 验光配镜是一个严谨的医疗化、程序化的过程,而不能仅仅靠电脑验光或插几个镜片,简单查一下视力数分钟即解决问题。一套科学规范的医学验光所需的时间至少是20-30分钟。选择医学验光,是配镜准确的前提。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电脑验光因为容易“过矫”,很可能会使“假性近视”演变为“真性近视”。18

验光处方原则

验光处方原则 近视眼配镜处方 原则(一) 1、假性近视眼:解除调节痉挛,不需要配镜 2、真性近视眼:应及时想镜纠正视网膜离焦 3、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负镜度进行矫正(MPMVA) 4、高度近视眼初次配镜常不能接受全部矫正,可分期分批矫正 原则(二) 1、对于-3.00D以上近视合并老视的患者,应对远近视力进行矫正 2、近视矫正为远视力矫正,若用于长期看近,会造成看近时眼睛调节负荷的增加,因此,超过3D的近视矫正应考虑适当降低近视时的负担。可以使用双光镜、渐进多焦点镜或棱镜组合式透镜 二、远视眼配镜处方原则 1、考虑年龄因素,生理性远视不应配镜,为眼球正视化发育留下空间 2、最佳矫正视力的最高正度数(MPMVA) 3、有视觉疲劳症状的轻度远视也要矫正 4、内斜视者足矫配镜 5、弱视者足矫配镜 6、注意假性近视,调节明显者应充分麻痹睫状肌 7、远视眼镜应常戴 三、散光眼的配镜

原则(一) 1、轻度顺规模散光,如不影响视力、无视觉疲劳或视觉干扰症状可不矫正:伴有其中一种情况原则上应全矫正 2、-1.00~-3.0D散光,尽量全矫正,以患者能接受的多少来确定 3、高度散光,可根据球柱等值规则减低散光度数:将原柱镜度数的1/4加在球镜上作为新的球镜,原柱镜度数的1/2作为新的柱镜轴向不变 原则(二) 1、逆规或斜轴散光,对视力的影响较为明显,一般均需全矫正 2、不规则散光最好采用硬性角膜接触镜(RGP)来矫正 3、更换眼镜时,注意原有眼镜的散光轴位和度数:患者已习惯原有的错误的轴位和度数;新的正确的度数可带来明显的不适;采用折中的办法分期逐步改正 四、屈光参数的配镜原则 1、应兼顾视力、双眼视和双眼物像不等所带来的不适三方面的因素 2、有双眼视的,应尽量全矫正;无双眼视的,只需平衡以扩大视野 3、屈光参差较高时,高度数眼的全矫正,可能引起视觉干拢,应先降低度数,分次增加,并昼保证双眼视 4、屈光参差较高,单眼视力差: ---年龄小于10岁,应全矫正,并遮盖好眼(每天4小时):也可考虑激光手术后再配镜矫正 ---年龄大于10岁,可完全矫正好眼,差眼只作平衡 5、特殊情况可进行单眼视觉(monovision)验配 五、斜视(隐视)的配镜

儿童配镜处方原则

儿童配镜处方原则 发表:《中国眼镜科技杂志》2011年第11期P113 涡阳县人民医院王清/文儿童眼镜处方归纳来说可以分为三种;近视、远视、散光。 近视、 对近视眼同时伴有内斜视者儿童,应在原扩瞳验光基础上,适当减少负球镜片,以最低度数达到最佳视力为原则处方配镜。 近视伴外斜视者,在尽量提高视力的情况下配足度数或适当过矫,以促进调节和辐辏功能的加强,从而有利于眼位的恢复。 如条件许可,15度以内的外斜视还可通过过矫加正位视训练来矫正眼位,往往可收到较理想效果,斜视角过大者则以手术治疗为主。 对那些真假混合性近视的儿童,应在睫状肌充分麻痹检影后矫正其真性部分,配镜后以远用为主,对其假性部分仍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疗。经准确验光后,应以能达到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为原则,予以处方配镜,处方时切记不能过矫,否则将造成调节痉挛而引起眼胀、头痛,同时也可促使近视进一步加深

远视 对有远视伴有内斜视的患儿,眼镜处方时应首先从矫正眼位考虑,其次才是患儿的视力。如以较低的度数既能矫正眼位又能保持较好的视力,可以适当减去一些正镜片的度数。一般情况下是按验光结果给足配镜的度数。对少数调节功能过强的患儿,甚至可以过矫+1.00屈光度左右。尽管患儿因戴过矫镜片,感觉远视力明显降低而不乐意接受,为了矫正眼位应鼓励他们坚持戴下去,如果戴镜3月-6个月,眼位完全矫正,说明内斜视就是调节性的。 若眼位部分矫正,则为部分调节性的。剩余的内斜视应辅以其它方法进行治疗,如双光眼镜、手术矫正等戴镜6个月以上,眼位毫无变化者,说明这种内斜视不是调节因素引起的,应建议患儿尽早用手术方法矫正眼位,如若手术、必须等视力上升后进行。内斜视患儿远视屈光度完全矫正或过度矫正的目的,是为了放松调节、恢复眼位。内斜视一旦全部矫正或大部分控制,就应根据眼位及视力情况,逐渐减少正球镜片度数,否则,将可能因矫正过度引起调节麻痹而形成外斜视。另一方面,长期戴用全矫镜片也会影响生理性远视的消退等。 学龄前儿童眼球前后轴度稍短,有轻度远视(一般在+2.00---2.50屈光度以内)属正常的生理现象,一般不要配镜。随着年龄的增长、眼轴的伸长生理性远视可逐渐减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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