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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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出招”整治“交易乱象”

广东药品交易中心对交易规则的市场反应更快捷,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广东对探索药品招标交易新方式的积极态度。

粗略估计:基药的实际配送率应该在60-70%之间,原因有地方医院托款、配送公司没有及时收到货款而拒绝配送。有地方配送商选择医院或医院故意选择配送商的问题。

对中标品种的配送率考核,始终悬在配送商和厂家头上的“长剑”,交易各方遵循“契约”是广东省药品交易制度能顺利推行的“基础”。

9月28日,交易系统修改了部分功能,主要有:

1.增加卖方会员“变更与暂停配送协议”功能模块

卖方会员可对配送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暂停操作。

对于某些没有及时送货的配送商,厂家可以直接发起暂停“配送协议”,医院在做合同委托时,也就无法把手头的订单错误下给服务差的配送公司,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失效交易。此举能倒逼流通环节按市场原则分化

2.增加配送会员账号查看【协议日志列表】权限,

配送会员可在【协议日志列表】中查看该会员的配送协议操作日志。

被处罚时配送公司起码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免得扯皮、耍赖。

3. 增加“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增加【逾期未响应列表】功能。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系统中超过48小时未被配送会员响应的订单,会实时同步到【逾期未响应列表】当中。

若配送会员在逾期后又响应了订单,则该订单从【逾期未响应列表】中撤出。

4. 增加“自动发送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结果”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将在每周定时将【逾期未响应列表】的统计结果自动发送给各地市的相关监管部门。

按照采购与配送办法规则,严厉的处罚将在不久后发出,请交易中心在处罚时反问自己一句:钱到位了吗?。

否则,被处罚企业难免“吞唔落啖气”。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切实保证药品GMP的有效实施,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以下简称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本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的企业实施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本办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受权人应树立药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受权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和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并

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作。 (三)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行使决定权: 1.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2.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3.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4.物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5.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6.产品召回的批准。 (四)参与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下列活动,行使否决权:1.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 2.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 3.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4.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五)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受权人应主动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具体为: 1.在企业接受药品GMP认证或药品GMP跟踪检查的现场检查期间,受权人应作为企业的陪同人员,协助检查组开展检查;在现场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促企业将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每年至少一次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企业的药品GMP 实施情况和产品的年度质量回顾分析情况;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各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交易中心)网址汇总(最新版) 安徽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北京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index/index.aspx 福建http://218.85.72.86/ 甘肃http://61.178.83.52/CMSweb/HomePage 广东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bpportal/ 广西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贵州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海南http://218.77.180.92/ 河北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HomePage/Default.aspx 河南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HomePage/Default_new.aspx 黑龙江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湖北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CMS/HomePage/Default.aspx 湖南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吉林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江苏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江西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8889/ 辽宁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内蒙古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HomePage/Default.aspx 宁夏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青海http://125.72.14.22:8001/Default.aspx 山东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Website/index.aspx 山西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陕西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上海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四川https://www.360docs.net/doc/0415852425.html,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议价管理和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买方(医疗机构)

药品合同管理 ——买方会员操作指引 一、药品议价管理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方会员与卖方会员之间相互商议药品价格。 药品议价由买方新建并且发送给卖方,卖方收到议价后可以同意议价,议价“生效”。或是拒绝议价,议价“失效”。也可以对药品再次出价回复给买方。对于卖方出价的议价,买方也可以进行同意、拒绝或是出价的操作。 买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买方可以对所有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里挂牌的药品发起议价。 1.1 查询药品议价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输入卖方会员、药品编码、药品名、药品类别、生产企业、议价状态、创建时间,点击“查询”对议价进行组合查询。 1.2 新建药品议价 1、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议价管理】进入议价列表界面,点击“新建议价”按钮新建议价。

2、在新建议价界面,点“添加药品”添加议价药品,输入药品的议价价格和卖方回复期限,然后 点击“保存草稿”按钮,新建议价成功,议价状态为“新建”。 1.3 发送药品议价 1、新建议价后可以点击议价列表操作列里的“修改”按钮,对议价进行修改,或是点击“发送” 按钮发送议价,议价状态变为“买方发出”。

2、新建议价时也可以直接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议价,议价状态也是“买方发出”。 1.4 买方响应药品议价 议价发送给卖方后,如果卖方对药品价格不满意,可以重新出价回复给买方,议价状态变为“卖方 回复”。同样的,买方收到回复后也可以对议价做出“同意”、“拒绝”、“出价”的响应。

1、买方“同意”议价后,议价状态会变为“生效”; 2、买方“拒绝”议价后,议价状态会变为“失效”; 3、买方“出价”议价,需要重新填写议价价格,点击“确定”回复给卖方,议价状态会变为“买 方回复”。 买方点击议价列表操作列里的“日志”按钮,可以查看这条议价的所有议价日志。

广东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

附件: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 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透明、有序、规范、廉洁的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粤卫〔2007〕12号)和《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粤纠医药办〔200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遴选机构设置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牵头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 由医疗机

构药学、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每个医疗机构需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药品遴选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第三章药品遴选规则 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遴选药品必须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挂网采购品种目录中选择,包括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竞价议价入围品种、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根据各类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如生产企业、质量层次、采购价、疗效、不良反应及药物经济学等因素)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品种。 第八条药品遴选专家组应在医疗机构组建的药品遴选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临时产生,按药品类别分为不同的专业组分别遴选。三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参与药品遴选的专家总人数必须在75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专科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一、总体目标 (2) 二、指导原则 (2) 三、采购模式 (3) 四、组织形式 (3) 五、采购主体 (3) 六、采购范围 (3) 七、采购周期 (4) 八、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5) 九、组织机构及职责 (5) 十、适用范围 (6) 第二章网上竞价限价流程 (6) 第三章配送与采购 (15) 第四章监督管理 (20)

为规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做好我区2009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号)、《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08〕3号)和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一)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用药安全。 (二)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节约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三)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长效机制。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按照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促进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科学化、合理化、信息化。 三、采购模式 以自治区为单位,全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实行“全区统一、竞价限价、网上采购、全程监管”模式。 四、组织形式 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自治区为单位的药品网上竞价限价集中采购。将全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整合,区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和新农合基本用药采购目录,在上一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上适度扩大《自行采购目录》规模,增设《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全区使用统一网上竞价限价平台,实行产品统一审核,统一报价,分步骤通过网上竞价限价产生入围品种,统一零售价格。医疗机构通过统一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不同配送办法。 五、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为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采购范围

广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119-00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 连锁企业总部) 时间:2013-9-23 作者: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二、行政许可内容:核发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认证管理办法; 4.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5.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许可条件: (一)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单位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2.非专营药品的企业法人下属的药品经营企业; 3.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无上级主管单位承担质量管理责任的药品经营实体。 (二)具有依法领取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三)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基本符合GSP规定的条件要求。 (四)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1.因违法经营已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 3. 企业申请认证前连续6个月或1年内累计9个月未经营药品。 六、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资料编号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GSP证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资料编号3. 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自查报告; 资料编号4. 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资料编号5. 企业办公场所、储运设施设备情况表; 资料编号6.批发企业有所属药品经营单位的,应提交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则提交《企业所属门店目录表》; 资料编号7. 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资料编号8.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图; 资料编号9. 企业办公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资料编号10. 企业近五年药品经营情况表; 资料编号11.特殊管理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有关情况表; 资料编号12:冷链药品有关情况表; 资料编号13: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表; 资料编号14: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应提交企业对所属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编号1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编号16. 在申请认证前12个月内,无经销假劣药品的自我保证声明;如企业存在因非违规经营造成经销假劣药品问题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和立案、结案的有效证明文件。 资料编号17. 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GSP认证申报资料初审表。 七、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一般要求: 1. 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完整; 2. 所有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 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应用数字证书先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 (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方可到受理大厅办理后续工作。(预受理号仅用于正式受理时查找企业申报的电子材料,不作为受理凭证;预受理有效时限为30天,逾期未正式申报,系统将自动清空该电子材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出招”整治“交易乱象” 广东药品交易中心对交易规则的市场反应更快捷,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广东对探索药品招标交易新方式的积极态度。 粗略估计:基药的实际配送率应该在60-70%之间,原因有地方医院托款、配送公司没有及时收到货款而拒绝配送。有地方配送商选择医院或医院故意选择配送商的问题。 对中标品种的配送率考核,始终悬在配送商和厂家头上的“长剑”,交易各方遵循“契约”是广东省药品交易制度能顺利推行的“基础”。 9月28日,交易系统修改了部分功能,主要有: 1.增加卖方会员“变更与暂停配送协议”功能模块 卖方会员可对配送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暂停操作。 对于某些没有及时送货的配送商,厂家可以直接发起暂停“配送协议”,医院在做合同委托时,也就无法把手头的订单错误下给服务差的配送公司,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失效交易。此举能倒逼流通环节按市场原则分化 2.增加配送会员账号查看【协议日志列表】权限, 配送会员可在【协议日志列表】中查看该会员的配送协议操作日志。 被处罚时配送公司起码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免得扯皮、耍赖。 3. 增加“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增加【逾期未响应列表】功能。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系统中超过48小时未被配送会员响应的订单,会实时同步到【逾期未响应列表】当中。 若配送会员在逾期后又响应了订单,则该订单从【逾期未响应列表】中撤出。 4. 增加“自动发送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结果”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将在每周定时将【逾期未响应列表】的统计结果自动发送给各地市的相关监管部门。 按照采购与配送办法规则,严厉的处罚将在不久后发出,请交易中心在处罚时反问自己一句:钱到位了吗?。 否则,被处罚企业难免“吞唔落啖气”。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10月 目录 欢迎使用吉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使用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产品快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常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系统无法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忘记账号和密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如何提交对系统的改进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遇到问题如何获得服务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5使用系统时, 浏览器应如何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完善医疗机构的基本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制定采购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新建采购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采购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验收入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销售出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 退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登录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省中标库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采购目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 生产商用户手册 (V2008-5)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08年6月25日

目录 目录.................................................................................. i i 版本历史.......................................................................... i iiiii 第1章说明 (11) 1.1范围 (11) 1.2项目的阶段 (11) 1.3域名 (11) 1.4导航条 (11) 第2章系统需求 (22) 第3章数字证书与登录 (44) 3.1安装驱动程序 (44) 3.2数字证书查验 (55) 3.3登录 (66) 3.4相关的特殊问题 (77) 第4章安全表单控件的安装和检查 (77) 第5章用户与授权管理 (88) 5.1服务中心进行用户管理 (88) 5.2被授权人进行授权管理 (88) 第6章核对产品库信息 (99) 6.1国内生产商查看产品信息 (99) 6.2进口药品总代理查看产品信息 (1111) 第7章进口药品总代理维护代理产品库 (1212) 7.1添加代理产品 (1212) 7.2移除代理产品 (1414) 第8章产品网上报名 (1414) 8.1产品报名操作 (1515) 8.2查看已报名产品 (1616) 8.3取消报名 (1717) 第9章资审阶段: (1717) 9.1查看有效报名产品 (1818) 9.2查看被取消的报名产品 (1818) 9.3查看未报名的产品 (1919) 第10章报价和竞价 (2020) 10.1报价前的准备工作 (2020) 10.2不竞价议价品种报价 (11) 10.2.1报价操作 (11) 10.2.2在报价期间查看报价状态 (22) 10.3竞价议价产品报价 (33) 10.3.1历史报价信息查看 (33) 10.3.2查看竞价分组及限价 (44) 10.3.3初始报价(预报价) (66) 10.3.4第一次竞价报价 (99) 10.3.5第二次竞价报价 (99) 10.3.6第三次竞价报价 (1010) 10.3.7在报价期间查看报价状态 (1010)

山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企业网上申报资质及审核操作说明 一、网上申报资质材料流程 二、企业网上报名 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企业管理”,如下图: 选择右上采购项目中相对应的子项目名称后,点击右边工具栏中的“企业报名”,当前企业就会加入到申报企业列表,即表示报名成功。显示如下: 如果取消报名,选中列表中的企业,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企业取消报名”。 特别提示:企业只有报名后,才能申报产品。 三、申报(增加)、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在平台中增加产品信息、修改产品信息、维护企业及代理企业的信息,请查阅平台内“公告栏”最新发布的《药品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维护说明》。 注意:企业只有按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申报维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四、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如下:

“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有三个功能: 1.申报资质总览:显示当前申报企业申报产品及企业的个数。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当前资质的审核情况,即审核通过的产品及企业个数。 2.企业信息管理:显示申报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当前申报企业是代理企业,也会出现此列表中)。从此窗口可以查看企业的审核情况。 3.产品信息管理:完成产品信息的管理(增加、删除申报产品)。从此窗口可以查看各个产品的审核情况。 ㈠申报产品管理 选择左边树形目录中的“药品挂网系统”—“申报信息管理及打印”—“产品信息管理”,如下图: 1、增加申报药品 在“产品信息管理”界面中,点击“增加申报药品”,如下图: 在当前列表中,选中要申报的产品(即点击“业务处理”栏中的选择框),然后,点击工具栏中的“加入申报列表中”,所选择的产品可加入到申报列表中。 2、删除申报产品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药品合同管理操作指引-配送方

药品合同管理 ——配送会员操作指引 一、合同列表 该功能模块主要用于买卖配三方对药品合同的管理和响应。 配送方会员登录系统,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即可对该功能模块进行操作。 1.1 查询药品合同 打开【药品合同管理】->【药品合同】进入药品合同列表界面,输入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状态、买方会员、卖方会员,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点击“查询”对药品合同进行组合查询。 2.2 药品合同的状态 合同列表里的合同一共有6种状态:新建,待确认,待配送方确认、待卖方确认,有效,无效。 1、“新建”状态:买方新建未发出的合同状态就为新建。在该界面配送方不会查询到新建状态的合同; 2、“待确认”状态:买方发送出去的合同状态就为待确认,对于待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签名同意或是签名拒绝; 3、“待配送方确认”状态:卖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配送方确认,对于待配送方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签名同意或是签名拒绝; 4、“待卖方确认”状态:配送方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待卖方确认,对于待卖方确认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解除合同;

5、“有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都同意确认后的合同状态变为有效,对于有效状态的合同,配送方可以解除合同; 6、“无效”状态:配送方和卖方只要有一方拒绝了合同,合同状态就变为无效了。 注:配送方还可以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对合同进行“签名同意”、“拒绝”、“作废”的操作。 2.3 合同签章 配送方已经签名同意的合同,点击合同编码进入合同明细详情页面,在合同卖方操作栏会有一个签章按钮,这个签章按钮的作用是防止合同数据被更改。点击使用后,在按钮位置会出现一个公司的印章,如果合同数据被更改了,印章就会出现错误提示。

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

附件1 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药品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除基本药物外的其余药品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第四条交易药品分为医保目录品种、非医保目录品种、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三类,分别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 第五条药品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六条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报名。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政府定价品种必须按国家和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备出厂(口岸)价格。 (三)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及其管理办法由省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除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目录)以外取得国家生产批件的药品均可报名。进口品种由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药品可随时报名。 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资料: 属于国产药品的,企业应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剂型GMP认证证书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总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欢迎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用户手册包含了所有您在使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软件时所用到的信息。 用户手册的编排方式 用户手册是由下面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医疗机构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本章节说明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配送企业在药品采购中的使用权限。 ?第四章:配送企业操作指南 本章节具体描述了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用户端的每一项功能,章节安排遵循常规的采购流程。对功能模块逐一描述,力求使您在使用中没有疑惑。

目录 第一章: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4) 1.1 制定自身采购目录 (4) 1.2 制定采购单 (4) 1.3 修改采购单 (4) 1.4 撤单操作 (4) 1.5 等待配送企业确认订单 (5) 1.6 等待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5) 1.7 验收货物 (5) 1.8 医疗机构退货操作 (5) 第二章: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6) 2.1 用户登录 (6) 2.2药品库管理 (7) 2.3 采购目录 (7) 2.3 采购管理 (11) 2.3.1 新建采购单 (11) 2.3.2 采购单管理 (13) 2.3.3 采购药品明细 (15) 2.3.4 采购药品汇总 (16) 2.4 入库管理 (18) 2.5 退货管理 (19) 2.6 信息反馈 (22) 2.6.1 新建反馈 (22) 2.6.2 消息列表 (23) 2.7 系统管理 (24) 2.7.1 医院信息管理 (24) 2.7.2 子用户管理 (24) 2.8 快捷图标 (27) 第三章:交易系统配送企业操作流程 (28) 3.1 配送关系确认 (28) 3.2 企业确认采购单 (28) 3.3 企业配送采购单 (28) 3.4 订单查询 (29) 3.5 退货管理 (29) 第四章:企业操作指南 (29) 4.1 用户登录 (29) 4.2 本企业可配送药品 (31) 4.2.1我的配送药品 (31) 4.2.2 医院选中的药品 (33) 4.3 订单管理 (33) 4.3.1 订单确认 (33) 4.3.2订单配送 (35)

湖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关于新交易系统登录账号的说明: 2013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将由注册报价系统直接导入。 企业凭原注册报价系统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新交易系统后,可再修改新交易系统的密码(注册报价系统和新交易系统为各自独立的两个系统,两个系统的密码互不相干)。为保证平台信息安全,密码设置建议采用多位混合设置(数字、字母均可,字母区分大小写)。

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子用户管理】和【企业信息修改】如下图 1.1子用户管理 点击【子用户管理】进入子用户管理页面。 说明:为了方便用户需要,每个主帐号增加多个子用户,主用户可以给不同子用户分配不同权限。 添加子用户: 点击添加子用户打开子用户添加页面(如下图:) 填写子用户内容点后,点击添加按钮完成子用户添加。

权限设置 可单独对每个子用户设置权限(即可操作内容。)如下图: 子用户登录后只能看到对应权限的页面 2配送关系管理 配送企业可对生产企业提交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同意或者拒绝)。 注:国内总代为自己代理的药品设置配送企业,请参考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2.1配送关系确认 如上图,企业可以实现批量同意或者拒绝配送关系。 说明:配送企业同意之后需要经过生产企业再次确定才能正式建立配送关系。 配送状态说明: 1.未提交:说明生产企业已经选好配送企业,但还没有提交给配送企业 确认; 2.未确定:生产企业已选好配送企业并提交给配送企业确认,此时需要 配送企业同意或者拒绝配送关系; 3.已同意:指配送企业同意配送生产企业的该药品,在生产企业还没有 再次确认时可修改状态; 4.已拒绝:指配送企业拒绝配送生产企业的该药品;

广东省药品交易服务常见问题答疑

广东省药品交易服务常见问题答疑 01、产品材料当中,企业已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交的相关文件有:1.使用数字证书进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打印招标品种信息的网页截图,并盖企业公章;2.提交入网的承诺书,并盖企业公章;3.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申请反馈通知复印件,并盖公章。 02、数字证书升级是何含义? 答:原“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用户所持有的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即“网证通”)颁发的数字证书,若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办理“升级”,升级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使用的“业务数字证书”。收费标准和办理手续参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03、什么是业务证书? 答: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一个单位能够办理多张业务证书,由本单位的具体操作人员持有。业务证书在系统中的权限由本单位的“管理员”授予。 04、什么是机构证书? 答: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一个单位只能办理一张机构证书,由被授权人持有。在系统中是本单位的“管理员”,代表整个单位,具有分配权限的权力。

05、什么是电子密匙? 答:电子密匙是储存数字证书的载体,是一种提供公钥算法计算,可生成密钥对,并对私钥进行保护的密码设备。通常使用USB接口与电脑连接,并设有密码。 06、什么是数字证书? 答:数字证书是企业的网上电子执照和通行证,存储在电子密匙中。使用合法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具有与传统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企业办理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业务时,可以快速便捷地显示企业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企业信息,可以进行网上签名、盖章、数据加密、产品交易及网上付款。 07、电子密匙怎么取得? 答:注册成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会员,待身份通过审核后,按照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官网公布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 08、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答: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丢失,需要补办的,请按照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官网公布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要求,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连同相关申请资料一起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电子密匙在补办之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丢失后决定不再使用,应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电子密匙在注销之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09.交易平台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广东省药品购销合同实用版

YF-ED-J472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广东省药品购销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广东省药品购销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 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

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20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透明、有序、规范、廉洁的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粤卫〔2007〕12号)和《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粤纠医药办〔200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遴选机构设置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牵头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 由医疗机构药学、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每个医疗机构需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药品遴选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第三章药品遴选规则

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遴选药品必须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挂网采购品种目录中选择,包括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竞价议价入围品种、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根据各类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如生产企业、质量层次、采购价、疗效、不良反应及药物经济学等因素)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品种。 第八条药品遴选专家组应在医疗机构组建的药品遴选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临时产生,按药品类别分为不同的专业组分别遴选。三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参与药品遴选的专家总人数必须在75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能少于21人(参与药品遴选的专家总人数必须在60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一级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其他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15人。每组专家的投票时间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合理错开。 第九条药品遴选采用实名制投票。对于采用投票软件进行药品遴选的医疗机构,参与投票的专家领取密码的同时除必须在密码条上签字备案外,还须在最后结果光盘上签字确认;对于暂时不具备电子投票条件,需使用纸质投票的医疗机构,参与投票的专家应在纸质投票材料上逐页签字确认(包括结果材料,有改动的内容由相应的专家签字确认),以便备案核查。不允许采用举手表决等其他投票方式。 第十条被抽中的药品遴选专家必须按照组别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投票,不得分散进行。投票过程药品遴选专家不能交流与具体品种有关的任何内容。 第十一条凡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目录的品种,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能采购,如临床上确需使用,每个品规首次采购前必须报属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后的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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