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与义务政治知识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政治知识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现代社会,民事权利与义务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与民事权利与义务相关的政治知识点的参考内容。

1.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法律。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尊重程度的表现,是公民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法治观念是公民对于法律地位和作用的正确认识,是公民树立法治信仰和依法行事的核心。

2. 自由权利与义务

自由权利是公民依法自由行动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等。同时,公民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不侵犯他人自由、不扰乱社会秩序等。

3. 财产权利与义务

财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财产享有支配权的权利,包括财产的获取、使用、挪用和处分权。同时,公民也需要承担保护财产的义务,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不得进行偷盗、抢夺等侵占行为。

4. 合同自由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自由是公民依法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约定合同内容的权利。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公民在合同履行中必须保持诚实信用,遵守约定的义务,不得欺诈、瞒报等损害交易对象利益的行为。

5. 民事责任与法律救济

公民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同时,民事法律也规定了公民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保障公民的权益。

6.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公民在进行创造性工作时,享有知识产权;同时,公民也有义务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7.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政策。公民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知情权、安全权等消费者权益。公民也需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遵守市场规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以上是民事权利与义务相关的政治知识点的参考内容。民事权利与义务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民事权利与义务政治知识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政治知识点 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现代社会,民事权利与义务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与民事权利与义务相关的政治知识点的参考内容。 1. 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民事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法律。法律意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尊重程度的表现,是公民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法治观念是公民对于法律地位和作用的正确认识,是公民树立法治信仰和依法行事的核心。 2. 自由权利与义务 自由权利是公民依法自由行动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等。同时,公民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不侵犯他人自由、不扰乱社会秩序等。 3. 财产权利与义务 财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财产享有支配权的权利,包括财产的获取、使用、挪用和处分权。同时,公民也需要承担保护财产的义务,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不得进行偷盗、抢夺等侵占行为。 4. 合同自由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自由是公民依法自主选择交易对象、约定合同内容的权利。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公民在合同履行中必须保持诚实信用,遵守约定的义务,不得欺诈、瞒报等损害交易对象利益的行为。 5. 民事责任与法律救济 公民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同时,民事法律也规定了公民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保障公民的权益。 6.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公民在进行创造性工作时,享有知识产权;同时,公民也有义务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7.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政策。公民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知情权、安全权等消费者权益。公民也需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遵守市场规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以上是民事权利与义务相关的政治知识点的参考内容。民事权利与义务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高中政治《民事权利和义务》知识梳理

《民事权利和义务》知识梳理 【考点展示】 【知识结构】 【知识梳理】 第一框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正确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1)民事主体是____________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温馨提示:并非所有的公民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能力实际上是所有公民均具备的,是他们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为能力则因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未成年人就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的_______。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比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_______,债权关系的客体是_______,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___________________,人身权的客体是____________。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____________的,也是____________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所以作为民事主体,一方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二、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1.如何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____________以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________ _______。人们必须自觉____________来协调和解决冲突,所有社会成员既要___________________,又要___________________,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另外,民事权利主体还应该增强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2.违反义务,有什么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为了切实保障民事权利,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义务须承担_____________。 (2)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_____________,排除妨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_____________,也可以_____________。 二、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对_____________的规定。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_____________为________,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当事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当________提出相关请求。在__________ ________期间后再来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 民事权利包括__________和__________。人身权包括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其中人格权又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等。 1、生命健康权(★★★) (1)地位及重要性: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________________。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侵权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公明享受_____________,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高中政治“生活中法律常识”——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知识点总结归纳汇总

《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专题二民事权益和义务 考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因素(a) (1)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富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公民法公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公民法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富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益,肩负民事义务。 (2)组成因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益、肩负民事义务的公民( 自然人 ) 、 法人或许其余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权益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详细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一样。比方:全部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 就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品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益和肩负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益和义务 既是互相对峙的,也是互相联系的。常常一方的权益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 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益,两者往常是等价有偿和平等互利的。考点2:实现 民事权益和肩负民事责任 (c) (1)实现民事权益: 民事权益的实现,除了一定具备法律依照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

际行动。 (2)肩负民事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各种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富权,要求人们尊敬别人的权益,自觉执行义务。为了确实保障民事权益,法律对于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规定了 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公则规定,肩负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伤害,清除妨碍,除去危险,返还财富,恢还原状,维修、重作、改换,补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除去影响、恢复声誉,赔罪致歉。这些肩负民事责任的方式,能够独自合用,也能够归并合用。 考点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a) 民法公则规定,向人民法院恳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时期为三年,法 律还有规定的除外。超出诉讼时效时期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益 的主张。 考点 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b)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身体和健康是每一个人从事全部活动必不行缺的前提条件。 (2)伤害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例定了入侵这些权益的民事法律责任,此中包含补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协助具费、残疾补偿金、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 考点 5:姓名权、肖像权、声誉权、隐私权(b) (1)姓名权:①重要性: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差别于别人的符号;在很 大程度上表现 了个人在人品上的基本特点。

高三政治民事权利和义务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实例]我国民法调整( ) A.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B.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损害赔偿关系D.婚姻家庭关系 [答案]A、B。 解析: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是由国家《赔偿法》调整的,D是由《婚姻法》调整的。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物;债权行为;知识产权-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权-价格利益) 民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刻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实例]小将村的张某今年21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8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6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1)张某向李某买旧彩电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解析:要判断上述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要看李某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民事主体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一个必要条件。 答案:(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车祸死亡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父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二)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必备的法律依据+实际行动。(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冲突: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三)违反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物权);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合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人身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既要维护自己,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 2、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 3、姓名权与肖像权:

高中政治新教材选修2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课时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时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课标要求]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2.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 3.了解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树立法治意识。 [素养目标] 1.科学精神:正确认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2.法治意识:通过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探究,使学生正确认识侵权责任、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做个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探究点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原因 (1)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 (1)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1)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改错: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皆为三年。 改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议题1:明确侵权责任正确维护权利 民间艺术家洪某创作完成画作《和谐共生十二》,并发表在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远蜡染艺术》一书中。该作品借鉴了传统蜡染艺术的特征,融合了作者自己的独创构思,描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案-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课时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学习素养目标 学业质量要求核心素养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2.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3.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4.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二、重点难点 重点: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难点: 理解我国民法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 三、知识梳理 知识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为什么要学习民法?) (1)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今后走向更广阔的社会,我们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________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________________,增强________________,遵守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________的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之间的________和________。”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________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民事法律关系(关系+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________和________。它包含三个要素: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1)主体:A.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_____、承担_______。 B.民事主体包括 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________________能力,依法享有

2023高考政治《法律与生活》主干知识

2.民事权利的界限: (1)要求: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 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 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 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 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③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 定许可使用。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 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 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家和万事兴 1.育小责任大: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和合理惩戒。 2.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和睦是基石: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选修2《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实用!)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选修2《法律与生活》必背考点提纲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民法: ⒈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⑴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成年人);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为主要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判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⒉特点: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⒊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通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二)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高考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梳理

高考政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梳理高考政治考试涉及的知识点繁多,其中《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考生们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之一。在这篇文章中,将对该知识点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便考生们更好地复习和应对高考。 一、公民的权利 作为一名公民,享有一定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公民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权利 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的参与、表达和监督的权利。例如,公民有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2.人身权利和自由 公民享有诸如生命权、身体权、人格尊严等人身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被视作公民的最基本的价值,并由法律予以保护。 3.经济权利 公民享有参与经济活动和分享经济成果的权利。工作、发展经济和获取合法财产的权利是公民的经济权利之一。 4.社会权利

公民享有参与社会活动和分享社会资源的权利。例如,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利、医疗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等。 二、公民的义务 除了权利,公民还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公民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包括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负的义务和责任。 2.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公民应当积极维护国家的利益和荣誉,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自己的努力。 3.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义务 公民有义务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4.保护他人权益的义务 公民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正当权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三、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存 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1.权利与义务的相互制约 公民行使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公民享有言论 自由的权利,但在行使自由言论的同时,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权利与义务的互动影响 公民对权利的行使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履行义务,可以获得更 多并更充分地发挥权利的机会。例如,只有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活动, 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权利与义务的与社会责任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公民的社会责任的体现。履行公民的义务是对 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负责,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行动。 总结起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公民应当在行使权利 的同时,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作出贡献。只有公民们共同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 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作为即将参加高考的考生,在复习政治 知识时,务必重点掌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这一知识点,以确保在 考试中能够准确、全面地回答相关问题。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权利与义务 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权利与义务 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我国的公民权利?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公民权利是宪法 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享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 障;3)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 权利;4)公民权利最重要的,最有效的是法律保护.我国有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 积极维护权利的要求? 答:公民积极维护权利,要做到: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行使 公民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基本要求? 答: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我们做的,我们必 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答: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每个公民既是享 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知道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法律维护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1)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 2)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要实现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

3)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受教育权的涵义是什么? 答: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义务教育的涵义? 答:(1)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 答:可采用非诉讼或诉讼的方式维护。(1)非诉讼方式:如向学校、社区、教育行政部门、妇联、政府等寻求帮助。(2)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何履行自己受教育的义务? 知道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的.权利? 答:(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 (2)生命健康权属于物质性人格权,是最根本的人身权,居于人格权的首要地位。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组成。 (3)人身自由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并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答:1)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高中政治 专题一 民事权利和义务专题总结讲义 新人教版选修5

专题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人身权 1.人身权的内涵:公民的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以实现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二、物权 1.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物权与债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财产权,二者体现了商品交换过程中互为因果的两个法律现象,即商品的归属与流转。 2.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自物权即所有权,又称完全物权。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这是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的进一步分类。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它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取得、消灭或者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2)一物一权原则 它是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 (3)公示和公信原则 它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的原则。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有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 三、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将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依法公开而享有的全面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独占性权利。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新颖性,即被授予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是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系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3.专利申请的原则 (1)书面原则 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2)优先权原则 依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申请人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 (3)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高中政治】高中政治知识点: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高中政治】高中政治知识点: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A主体:公民即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它因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 是人格利益等。 C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积极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①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②违反义务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③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民事主体要求保护权利的 主张。 相关 高中政治 知识点:积极维护人身权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二者明显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 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享有,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人身权:

(1)人身权的内涵公民的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以实现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3)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身权的类别及其内容可见下表: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法律保护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公民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自己肖像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公民的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隐私权,保障公民私人生活的安宁 法律禁止 法律禁止侵害公民的身体,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要赔偿和支付相关的费用 法律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禁止干扰公民正常生活,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相关高中政治知识点: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著作权含义: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2021-2022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必背核心知识总结(统编版选择性必修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知识清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特点 ①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②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③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3)意义: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目的 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3.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体系构建] [要点提炼] 1.两对关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3.三个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4.六个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考点复习提纲(全面,必备!)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期末考点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判断:①个体户张某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他可以通过民法解决纠纷。 ②个体户张某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索要门窗修理费,他可以通过民法解决纠纷。】 二、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 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行为有效,其余效力待定,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②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一切行为都无效】(2)法人。(3)非法人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常见客体: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内容:就是民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B.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4、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注意: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5、民法典对人身权的保护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权利,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姓名权 ①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权。 ④具有一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高中政治选修二《法律与生活》易混易错知识汇总

高中政治《法律与生活》 易混易错知识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解析: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4.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解析: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解析: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3.与他人同名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解析: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表现是干涉、盗用、假冒等。与他人同名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姓名权。 4.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5.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打包是指质押。

高中政治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第1框权利保障于法有据教案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2

第一框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学习任务核心素养 1. .描述与分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2.解析与论证:构成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3.预测与选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合理合法确定侵权责任。 4.辨析与评价:正确认识无过错责任,特别是涉及饲养动物侵权问题。1.政治认同:把法律的权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统一起来。 2.科学精神:结合具体的交通事故案例、医疗纠纷案例或人身伤害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 3.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崇尚法律权威。 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社会安定。 议题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020年5月23日,商人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大富豪”酒店住宿。当晚,李某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成重伤,警方事后从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上下电梯,但酒店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嫌疑人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但只有财产5 000元可供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等30万元,遭到酒店拒绝。 探究 1 (描述与分类·法治意识)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一种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提示:甲承担侵权责任,甲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 探究2 (预测与选择·公共参与)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提示: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两种可能,一是违约责任,没有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致人伤害,二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保安的不作为引起)。鉴于甲财产只有5 000元,酒店需要承担余下的部分(295 000元),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向甲追偿。 1.侵权责任 (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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