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这些特殊规定

2017-11-13

为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01-建筑服务

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02-销售不动产

一、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小规模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3金融服务

一、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发票开具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发票开具规定

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

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保险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一)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二)为自然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具体规定

(一)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三)主管国税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四)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04生活服务业

一、住宿业发票开具规定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二、旅游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教育辅助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发票开具: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05部分现代服务

一、不动产租赁业务发票开具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二、物业管理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劳务派遣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发票开具: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经纪代理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一)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发票开具: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鉴证咨询业发票开具规定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06交通运输服务

一、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铁路运输企业发票开具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0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一、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具体规定

(一)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开增值税发票:

1.“单价”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2.“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3.“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4.“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

5.“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6.备注栏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7.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二)国税机关发票代开办理流程

1.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①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2.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①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②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二、地税机关代开发票具体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地税机关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填开增值税发票:

(一)“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差额征税以及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 1.5%征收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二)“销售方名称”栏填写代开地税局名称;

(三)“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地税局代码;

(四)“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五)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六)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七)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代开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

(八)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九)其他项目按照增值税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十)代开发票部门应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地税代开发票专用章。

08其他开具规定

一、差额征税发票开具规定

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二、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规定

(一)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三)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四)“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五)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六)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七)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

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收购业务发票开具规定

纳税人通过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五、稀土企业发票开具规定

(一)从事稀土产品生产、商贸流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销售稀土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内容通过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库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三)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不得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开。

(四)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预付卡业务发票开具规定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简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3.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三)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新规定 备注栏的规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这些特殊规定 2017-11-13 为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01-建筑服务 一、建筑服务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票开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发票开具: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02-销售不动产 一、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票开具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条规定并无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限制。一般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议

网上办税是通过互联网以远程方式接收纳税户的涉税事务。网上办税方式符合信息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对纳税人而言,主要有以下优点: 1、方便:在任何能上网的地方都可远程完成有关纳税事宜;2、便捷:可24小时使用本系统,避免在办税服务厅的拥挤和较长的等候时间;3、高效:操作简单,实时性好,中间环节少;4、低廉:可减少往返于税务机关的时间和费用,且不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纳任何费用。目前,网上办税服务厅基本可以满足除发票领购以外的所有涉税事务,下面就目前网上办税服务厅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点问题提几点建议: 一、网上办税服务厅运行不够稳定,对于一个行政受理平台其设计需求第一应该是安全,第二就应该是稳定,只有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才可以谈方便,快捷,高效的为纳税人服务,但目前我们所使用的网上办税服务厅无论是纳税人端还是税务局端,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宕机情况的发生,对于纳税人端宕机的发生直接导致纳税人无法使用网上办税,纳税人会质疑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可行性,对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产生抵触情绪,并且对于已经习惯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无疑使其还得奔波往返税务机关。而对于税务局端的不稳定,将直接导致纳税人在其纳税人端所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无法接受,造成纳税人做无用功,增加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矛盾。再有现行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税务局端文书受理运行速度过慢,这将导致税务机关受理窗口排队时间变长,一个原本方便的办税方式反而变的复杂,也增大了纳税人与税务

机关的矛盾。 二、发票验旧与网络发票,现行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发票验旧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纳税人在家自行申报验旧后,到税务局发票发售窗口做一简单的导入,就可以直接领购新发票,但目前有部分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和大型超市,其发票用量巨大,防伪税控开具一机多票成本过高,并且这些企业还不具备自行研发自印衔头开票软件的能力,这就使得其验旧录入工作量巨大,造成不便。并且目前有个别外省、市单位不认同手写版的普通发票,有拒收现象,虽然经过帮助协调事情已经解决,但毕竟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建议尽快发票换版推行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推广网络发票对于纳税人有以下优点:1.省时节约,网络发票降低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成本和时间。传统发票使用时一般要开具三联、四联的纸制发票,网络发票只要一联,节约了需要支付的发票工本费成本。传统发票用户每个月都要拿数本发票去税务局核销。实现网络实时联结,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发票领购、配号、开具、查询等事项。2. 纳税人可省下税控机费用,以往企业至少需要购买一台税控机,每台2000元—3000元,维护费用每年200多元。如果该系统推广应用后,可省去这一笔费用。3.提高效率,开具验旧一次完成。而对税务机关来讲,网络发票试行以后有以下优点:1.网络发票的发票联与记账联产生于同一计算机网络系统,内容和金额绝对一致,通过电子网络发票自身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发票可能出现“大头小尾”等问题。遗失、损毁、伪造、假冒、藏匿发票同时隐瞒购进和销售情况、

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化建设调研题纲

XX市国家税务局信息化建设调研题纲 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XX国税局信息化建设紧跟税收信息化发展的前沿,做好“科技加管理”的文章,信息化建设及征管手段发生了质的飞跃,信息技术已涉及到国税工作的各个层面,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工作平台。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总局“三个三”要求,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工作,发现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发挥好信息化在税收工作中的依托作用。近期,XX国税局信息中心准备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调研组将采取座谈的形势听取各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存在问题、风险应对的策略及合理化建议。具体调研内容如下: 一、基本现状 1、人员情况 各基层单位信息中心现有人数、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人员特长等。 2、设备配备情况 各基层单位现有设备数量(使用五年以上计算机数量、自购数量)、分配使用情况、UPS不间断电源使用情况。 3、网络使用情况 各基层单位机房物理环境、网络机架、应用服务器、税务分

局(所)网络接入及网络节点使用情况、网络运行维护自查情况。 4、各类软件及运维管理情况 各基层单位各类软件涉及信息中心系统管理的使用情况,征管数据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CTAIS问题申报系统使用情况(含全局总户数、2013年和2014上报问题数量、2013年CTAIS问题申报系统归档情况)。 二、存在问题 1、信息中心人员和计算机配备存在的问题。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局协调处 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问题要单独说明)。 3、各类软件使用及运维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014绩效考核方案中,涉及信息中心部分,采取了那些措 施来落实各项指标,其中难以掌控的指标有哪些,难点在 哪。 三、风险应对的策略及合理化建议 1、在各类软件使用、运维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应对的。 2、各基层单位在数据分析及利用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及建议。 3、对信息化建设各基层单位有哪些好的做法及建议。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咋核算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争抢税源,对外来的施工企业在本地中标的工程,必须要求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让分公司进行施工纳税。这是一种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在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如果在工程所地政府的强烈要求下,为了能够开拓市场,承揽建筑工程业务,提升业绩,不得不成立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施工经营和管理。这就是出现了“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项目部”的管理体制。本文重点分析建筑企业“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项目部”的管理体制的财税管理体系。 (一)“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项目部”的管理体制与增值税抵扣相关规定不匹配 1、没有建筑资质的分公司承接工程业务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对外承接业务,签订合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建筑领域,分公司不是法人因而没有建筑资质,总公司有是独立法人而且具有建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第29第3款规定:“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是违法分包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建市[2014]118号)第四条规定:“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建市[2014]118号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行为”。基于以上政策规定,没有建筑资质的分公司显然不能参与工程招投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否则视为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江苏国税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人操作手册

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操作手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目录 1.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2) 2.系统初始化 (3) 3.填写申报表(按填报顺序) (4) 3.1增值税抵扣明细表 (4) 3.2 税控发票已抄报税明细表 (8) 3.3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8) 3.3.1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9) 3.3.2附表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10) 3.3.3附表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10) 3.3.4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11) 3.3.5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1) 3.3.6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 (13) 3.3.7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情况表 (13) 3.3.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14) 3.4代扣代缴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14) 3.5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 (15) 3.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5) 3.7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16) 4.正式提交申报 (17) 5.查看回执 (17) 6.自主发起扣款 (18)

2016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先报税、后申报”,即先完成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抄报税,再进行纳税申报,否则会影响申报正常完成。 网上申报流程:输入所属期并申报初始化→填写与保存相关申报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通过“接收申报回执”查看申报回执→打印各类申报表 1.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616138152.html,/)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网上办税”,点击“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右侧“网上办税服务厅”。 系统弹出如下页面: 再点击“进入网上办税系统”,进入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营改增后发票要注意“备注栏”

营改增后发票要注意“备注栏” 一、与位置地址相关的备注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 1.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开票首日测算很多税务部门在网上展示了发票首日秀,笔者发现了大量上述发票备注栏没有填写,纳税人需要注意。如果没按规定开具发票,从而被视为不合规发票将可能影响下游抵扣或扣除。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但没有规定转让土地也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但是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参照不动产开票进行详细地址备注没有规定,考虑到备注栏的性质,建议纳税人可以参照执行。 二、与入账金额相关的备注栏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12号)废止了广东省国地税联合公告2016年第8号第三条,规定:“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包括:保险单号、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车船税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报账凭证。” 比如纳税人接受的保险服务价税合计为700元,但委托支付车船税360元,则360元出现在发票的备注栏,纳税人入账金额是700+360=1060元,该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1060元支出的入账凭证。 纳税人请关注各省不同的规定。 三、与征税方式相关的备注栏

建筑服务篇工程服务开票示例

建筑服务篇 工程服务开票示例(税控盘版) 例1:某企业为通州区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16年6月为K2苹果湾项目提供工程服务,适用税率11%,取得工程款11万。 一、登陆开票软件 (一)将黑色带线税控盘(如图示)连接电脑USB接口,双击桌面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蓝色“税”字图标,打开开票软件,选择对应的操作员,如设置的有口令,输入口令,如未设置的话则直接点击登陆。 税控盘口令统一为:88888888,输入错误超过5次,将被锁定,需到办税服务厅解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及编码添加 (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添加 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左侧找到租赁服务下的相应的税收编码进行添加,或者在查询条件对应的名称处输入对应的编码信息,查找到对应的编码分类,点击右上角“增加”,输入商品名称、选择税率,点击确定即可。

(二)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初次进行发票开具之前需提前在商品和税收服务编码库中进行添加,操作参考第(一)步,或者在发票填开界面进行添加)。

(三)输入购货单位信息及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如果所要开具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没有在税收编码库中,则会出现如下提示: (四)点击确定之后自动跳转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进行手工添加,在左侧找到租赁服务下的相应的税收编码进行添加,或者在查询条件对应的名称处输入对应的编码信息,查找到对应的编码分类,点击右上角“增加”,输入商品名称、选择税率,点击确定即可。

(五)返回发票填开界面,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界面,直接输入之前添加的商品编码可自动读取,或者点击旁边的省略号标示,在编码库中选择。填写“收款”“复核”,核实纸质票号和当前开具的开票软件的发票号码无误后,不动产租赁需在发票开具界面的备注栏填写租赁地址,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开具成功。 注:在未点击“打印”之前票面信息都可以进行修改! 点击“打印”之后出现如下预览界面,代表此张发票开具成功,如票面信息错误则只能作废。

国税网上购买发票流程

一、网上提交发票领购验销、缴销申请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 2、点击“我要办税”中“我要申请”。看到“办税服务”的树形菜单,点击“发票”,可 以看到“领购发票”和“缴销发票”。 3、点击“领购发票”和“缴销发票”,可以看到右侧“网上申请”区域显示申请名称等等。 4、点击“下一步”,会生成批次号,申请表变成“未填写、申请”状态。 5、点击“申请”进入发票领购和发票缴销申请表单界面。 6、点击“新增至最后”,录入发票验销信息、发票领购信息和发票缴销信息。 发票领购申请中发票验销信息和发票领购信息至少填写一种,如果都填则验销和领购通过一份申请递交的国税局。如果只填一种就相当于一种申请。 发票验销信息必须选择“验旧结果”、“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和填写本数、份数、起号、止号。 发票领购信息必须选择“发票种类”和填写“数量”。 发票缴销申请必须选择“发票种类”、“发票代码”、“缴销对象”、“缴销类型”和填写本数、份数、发票起止号。 如果发票领购申请或者发票缴销申请中有些项目需要删除,那么就点击下方红圈标注出来的框,打钩表示保存该记录,把钩去掉表示删除该记录 7、点了“保存”后,返回到申请页面。这是可以看到申请单是“填写中、修改”状态。 8、点击“下一步”开始审核,没有错误就会显示审核通过,有错误会显示错误信息。 9、点“下一步”后,可看到状态变成“已审核”,该申请可以浏览和打印了。如果做错 了,还可以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如果没有问题了可以点击“下一步”。 10、来到“上传附件页面”,发票领购和发票缴销申请没有附件需要上传,所以为空。 11、如果在中途有事退出,下次登录后可以在网上办税厅主界面点击“办税进度查询”。 12、选择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点击“查询”可以看到以前做过的各种申请事项。 13、选择你想继续做的申请,请点击“查看明细”,如果申请不想做了,请点击“删除”。 14、点击“查看明细”。可以看到“查看申请进度”、“查看申请内容”和“查看附件内容”。 15、如果要继续做申请请点击“查看申请内容”。返回到申请页面,申请完成点击“正式 提交”。 16、网上办税厅的申请报送成功。可点击“浏览”检查,也可点击“打印”,直接打印, 准备到税务机关审理该申请。下方还有“提示信息”提示您携带相关资料。

发票备注栏的正确填写方法

发票备注栏的正确填写方法 一般我们开发票都知道发票的基本要填的内容,但在发票的备注栏方面,往往容易被我们疏忽,今天和深圳顶呱呱来了解下关于发票备注栏 1、货运发票——必须的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9号)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 ——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 ——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 ——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 2、提供建筑服务——必须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 ——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 ——仅限定于“提供建筑服务”有上述要求,如:购买建筑材料、接受设计服务没有上述要求 ——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 ——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 3、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必须的 销售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 ——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 ——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 ——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 4、差额开票——自动打印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上述要求仅仅是指“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差额纳税业务,比如劳务派遣、知识产权代理就有上述要求,建筑业简易计税差额纳税业务、提供水费简易差额纳税业务等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上述要求 ——自动打印: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5、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发票—自动打印 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6、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报销注意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代开要求 主管国税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述职报告2007-02-02 21:57:17 各位领导 上午好 我是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的年月组织上安排我担任信息中心主任。下面我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过去的一年为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这个总体目标在市局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和中心的全体同志一起下分局、进企业摸清基层的情况到省局信息中心请示汇报吃透上级的精神走访相关业务公司掌握技

术保障的要领。在此基础上我们拿出了全年工作思路和主攻重点报经局领导审定下发了《市国税局关于做好年计算机工作的意见》。从年初开始我们逐个阶段摘督导逐项工作抓落实始终突出四抓 一抓硬件建设。这是计算机推广应用的基础。我们挤出有限的资金争取省局的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给基层单位陆续配齐了微机但随着微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几乎所有的涉税活动都纳入进来单机操作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分局工作的需要全系统联网运行势在必行。为此我们立即动手进行调查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个分局的办税厅及办公室进行简易布线和对等网的安装又投资多万元将个分局由拨号上网改为专线联网配发各种设备多台套。这样一来形成了以市局标准机房为中心台高档服务器为数据处理核心、三级广域网和局域网为骨架的税收管理系

统。全局连接成为一个稳定、高效的微机网络系统分局的各个岗位运用单台微机各司其职资讯共享分局与市局、市局与省局的远程通信效率成倍提高。 二抓软件应用。我们与有关公司联手建成了全省国税部门第一个电子报税系统紧接着逐步推广省局统一开发的软件。截止到去年底已基本涵盖了整个税收业务流程应用效果日渐显露出来。去年我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办公自动化的应用、网页的制作、金税工程及的前期准备上。这是当时乃至今后一定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提前进入准备连续举办了期办公自动化的培训把所有相关人员都轮训一遍还会同办公室一起制定了《公文处理规程》。从硬件、软件、人员到规程都一一准备到位。按省局统一要求年月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开通实现了文件传输、电子邮件的收发、网上信息的发布和下载全市税收工作的各种资讯都能在网页上随时查

填写发票“备注”栏的注意事项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填写发票“备注”栏的注意事项 发票备注栏的作用发票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而发票中的备注栏则是对某一交易事项进行补充注解说明的信息。发票备注栏的设置发票备注栏下方有销货单位(章),发票专用章应该盖在此处,即备注栏。其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发票备注栏应如何填写运输事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差额征税开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省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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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省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机构 成员的通知 【标 签】调整,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员 【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鲁国税办发﹝2006﹞10号 【发文日期】2006-03-27 【实施时间】2006-03-2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根据省局机构人员变动情况,省局决定对省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员进行调整,并明确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李录温(副局长) 成员: 孟 军(办公室主任) 王志华(财务处处长) 刘业田(服务中心主任) 韩桂锦(信息中心主任) 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韩桂锦(信息中心主任) 副主任:谭 尚(办公室副主任) 胡 恒(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工作组 1、信息安全组 组长: 宋兴彬 成员: 王功胜(负责以省局和办公室名义在内部网站、外部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审查和监控) 宋兴彬(负责综合征管软件的技术安全管理) 王耀波(负责税收监控系统、反避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的技术安全管理) 李小峰(负责金税工程稽核系统和协查系统的技术安全管理) 钟 涛(兼)(负责公文处理系统、内部电子邮件系统的技术安全管理) 王利敏(负责省局防伪税控税务发行系统和数据传输的技术安全管理) 2、网络安全组 组长: 于开年 成员: 张好军(负责各类主机服务器和通信服务器设备的安全监控和维修维护) 李士波(负责局域网设备、安全设备、网络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王 伟 (负责广域网网络设备、通信线路的安全监控和维修维护) 曲鲁平(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内部和外部网站的安全管理) 3、综合协调组 组长: 赵伟 成员: 唐文康(负责电力、电话、空调、防火、防雷等基础设施的保障协调) 赵 伟(负责相关报告、汇报) 钟 涛(负责机房专用空调、UPS电源等机房设备、设施的安全监控和维护) 刘雪凝(负责网络安全建设中相关设备的采购协调)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天津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用户手册CA版

网上办税服务厅 CA版 使用说明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

目录 一、UKEY驱动安装及使用(正式版) (2) 二、系统登录 (4)

一、UKEY驱动安装及使用(正式版) 注意事项:安装前请关闭所有浏览器网页,再安装国税CA驱动。 1、将UKEY插入到电脑USB插口中。 2、点击驱动安装,进入页面如【图1.1】, 【图1.1】 点击按钮,开始安装,如【图1.2】, 【图1.2】 如电脑中安裝了360安全卫士等杀毒软件,安装过程中可能会有拦截提示,会显示下图【1.3】(如未有此提示,请直接继续后面步骤)

【1.3】 如弹出此拦截提示,请在下拉菜单里面选择“允许程序所有操作”即可。等待片刻,进入页面如【图1.4】, 【图1.4】 点击按钮,显示安装进度,如【图1.5】 【图1.5】

如果电脑中安裝了360安全卫士等杀毒软件,安装过程中会有拦截提示,会显示下图【1.6】(如未有此提示,请直接继续后面步骤) 【图1.6】 如弹出此拦截提示,请在下拉菜单里面选择“允许程序所有操作”即可。 稍等片刻,进入如【图1.7】, 【图1.7】 点击完成安装。 二、系统登录 在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之前,用户应确保将UKEY正常插入到电脑的USB 口中并且已经正确安装了UKEY的驱动。

●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建议用户使用IE8版本浏览器。 ●网上办税服务厅CA版访问地址是: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0616138152.html,/wsbsfwt 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页面,如【图2.1】, 【图2.1】 【系统登录】:在【图2.1】中,点击选择,进入CA登录页面,如【图2.2】, 【图2.2】 点击按钮,系统会自动检测当前用户使用的UKEY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则弹出UKEY密码输入页面,如【图2.3】,

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操作手册

单点登录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

目录前言 1.模块功能 1.1登录 1.2修改密码 1.3手机号维护 1.4用户切换 1.5国税网上申报 1.6国税网上办税 1.7财务报表 1.8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前言 为进一步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现推出“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该系统集成了国税网上申报系统、网上办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财务报表系统和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功能,充分整合国地税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信息高度聚合和服务共享、数据同步。该系统改变了原国地税各办税系统单兵作战的模式,升级为国地税联合办税统一登陆的新模式,系统用户可以通过使用“纳税识别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方式或纳税人专用CA证书进行登陆,实现了国地税所有网上系统用户入口的统一。系统充分考虑用户的操作习惯,老用户无需太多的培训即可上手,同时界面清晰实用,更具人性化,便于新用户入门。单点登录系统功能稳定可靠,符合纳税人办税需求,通过统一登陆安全性得到很大提高,做到网上办税“简单、安全、实用”的统一,为纳税人尤其是“营改增”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1.功能模块 1.1登录 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三种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方式1.纳税人可通过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0616138152.html,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 方式2. 纳税人可通过点击大连市国税局网站主页链接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

方式3. 纳税人可通过点击大连市地税局网站主页上的链接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 1.1.1用户登录 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后可以选择用户登录、证书登录、短信登录三种登录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录。

营改增发票“备注栏”新规

营改增发票“备注栏”新规 营改增后,发票的开具有很多新要求,其中关于发票的“备注栏”新规不断,比如刚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也有相关规定。 本文对营改增发票“备注栏”相关内容进行重新梳理,给读者分享一份“备注栏”的“备忘录”。 一、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备注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比如纳税人接受的保险服务价税合计为700元,但委托支付车船税360元,则360元出现在发票的备注栏,纳税人入账金额是700+360=1060元,该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1060元支出的入账凭证。 其实在此之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在4月28日就发

过49号便函,确定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应在开具的保费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里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部分地方也发过相关公告,比如《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也有相似规定。 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备注栏” 1.一般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国税机关为跨县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2.汇总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主管国税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3.建筑服务代开。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4.不动产代开。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三、与位置或地址相关的“备注栏” 上述涉及建筑服务、不动产出租或出售的代开发票时需要备注相关内容,自行开具发票也有同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docx

最新整理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 根据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国税局信息中心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发展需要,20xx年信息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四个服务:服务大局、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广大纳税人,确保各应用系统平稳运行,确保wang络及信息安全,积极参与税收业务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税务信息化治理能力,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建设 (一)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建立电子底账,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使新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不再对新办纳税人推行老税控系统。加强技术统筹,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做好税控装置发行、发放管理,确保升级版平稳、有序运行。 (二)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细致开展系统初始化工作,严把数据清理和迁移质量关,精心实施系统性能压力测试,全力做好上线运行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国税系统在三季度前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积极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是今年总局和省局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局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深入查找风险点,不断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防范新措施,持续改进内控机制。 (四)全面优化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优化和完善我市wang上办税系统,及时实现与“金税三期”的系统同步,并以wang上办税系统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其他新型电子远程办税渠道,实现xxxx移动终端APP和微信公众平台办税等方式,打造我市全新电子税务局办税新格局,以实现与实体办税厅等同功能、达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为长远建设目标。 (五)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绩效管理3.0版和个人绩效管理2.0版,实现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的全覆盖。配合做好综合办公、财务等行政管理类应用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优化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发票开具备注栏填写

发票错弊风险- 第一部分:备注栏 一、保险发票 保险发票国税总局公告2016第51号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二、运输发票 国税总局2015年第99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清单税控系统无法打印,自制后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即可生效。 三、建筑发票、不动产出售、出租发票 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的名称及项目名称)即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四)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的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不动产的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四、出口发票 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可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五、单用途卡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多用途卡发票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处理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处理 很多建筑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时,总会遇到一些问题,外管证是否还需要办理,增值税应如何预缴,发票备注栏有什么要求等等,本文今天来探讨一下设立项目部(不设分公司)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应如何处理? 一、跨区涉税事项报验 1、是否需要办理? 税总2017年103号文件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同时也明确了纳税人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管证”,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2、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同时也取消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为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 综上,根据税总103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在临时跨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机构所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跨区涉税事项报验;如遇合同延期,纳税人可自行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二、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处理 1、增值税如何预缴 (1)一般计税方法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简易计税方法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3)预缴地点 关于异地以项目形式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4)要不要开发票 建筑企业以设立项目部形式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在预缴增值时因为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但需要取得增值完税凭证,在增值税申报时进行抵扣。 (5)附加税费的预缴

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企业端)

网上办税服务大厅 操作手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目录 1.前言 (3) 1.1目的 (3) 1.2总述 (3) 1.3用户登录 (3) 1.4安装插件 (3) 1.3.1安装程序安装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其他设置 (5) 2.功能说明 (6) 2.1网上办税服务厅 (6) 2.2静态版办税大厅 (9) 2.3涉税审批备案中心 (10) 2.3.1涉税审批备案中心概述 (10) 2.3.2申请情况查询 (15) 3.业务申请流程说明 (17) 3.1 用户登录 (17) 3.2 资格确认 (18) 3.3 报表填写 (19) 3.4 报送附件资料 (22) 3.5 申请信息修改 (22) 3.6 提报申请 (23) 3.7 申请情况查询 (24) 3.7.1 办结 (25) 3.7.2 资料补正 (27) 3.7.3 不予受理 (27) 3.8 查看通知消息 (28)

1.前言 1.1 目的 本文档对网上办税大厅的操作方法进行说明,形成详细的操作手册,供使用该软件的纳税人使用。 1.2 总述 网上办税服务厅是综合性服务平台,将涉税应用及系统整合,纳税人只需登录一个平台,即可轻松办理涉税业务。 其中涉税审批备案中心提供涉税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延续纳税人对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操作习惯,通过安全身份验证后,纳税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使用电子信息方式提交相关申请表,税务干部审批后系统自动反馈纳税人审核结果。 1.3 用户登录 访问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616138152.html,/BSDTQD/。 未登录状态或非处于登录有效期内,点击相应的业务弹出登录窗口。除税务登记中的设立税务登记(单位)、设立税务登记(个人)业务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口令登录外,其余业务的办理及查询均为CFCA证书登录方式。 打开税务登记中的设立税务登记(单位)、设立税务登记(个人)业务时,弹出的弹出框如图所示,请输入注册临时用户时生成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通过该种方式登录,只能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单位)、设立税务登记(个人)业务,及进行申请情况查询。 1.4 安装插件 注:本系统目前只支持32位的IE、360浏览器,其它如谷歌、火狐、遨游等浏览器暂不支持。 1.登陆后系统自动进行插件检测,如您初次使用本系统请点击如下图中【安装程 序下载】

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的未来之路

浅谈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的未来之路 近年来,信息强国的战略国策日益深入人心,信息化应用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税务信息化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顺利推广,在各省税务系统都取得成效。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的职能和定位相应发生着转变。如何在新形势下适应税务发展趋势,跟上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做好税务大厦的“信息奠基石”,成为基层地税局信息中心未来发展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扮演的尴尬角色 在地税建设过去的近20多年里,信息中心一直扮演着既没有什 么实权,也没有太多可支配经费,却又要承担推动全局信息化的尴尬角色。且近年变得日益突出。由于税务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各项业务都与信息化紧密相关,同时兄弟单位或外单位类同的部门信息化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等诸多因素,信息中心改变在局里定位迫在眉捷。 信息化建设对信息中心的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软件规模越来越大,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也难以开发。由于信息中心的软件开发能力一般无法与专业软件公司相比。因此,很多部门的很多业务不得不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一些大型企业的信息中心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开发效率通常不高;而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规模小,开发能力弱,更无法担此重任。 现在,国际流行的趋势即为要求信息化建设从“信息中心主

导”转为“业务部门主导”,但不少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仅是普通技术部门,地位低于业务部门,其协调能力低,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阻力大。 在经历了金税工程、大征管软件上线运行等工作以后,加大了对税务干部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的培训力度,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应用水平显著提高,有些同志甚至能够进行简单的维护,计算机已成为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大家对税务信息化的认识逐渐由神秘到了解,对信息技术人员也由钦佩到坦然。他们不再害怕计算机,不再远离网络,以平常之心看待信息中心的工作和信息技术人员。面对这种变化,一些信息技术人员感到了困惑、忐忑和失落,产生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个别人甚至认为基层信息中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同时,信息中心人员流失特别严重,大家都认为信息中心是苦活、累活,属于不出成绩的部门,都不愿意从事信息中心的工作,以石嘴山市地税信息中心为例,行政编制为5人。但从成立至今,最多时人数为4个(只维持了6个月),平均为3人,从事技术工作 的主要为2人。 二、如何摆脱基层地税局的信息中心尴尬的角色 笔者根据自己工作经历,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尝试分析信息中心职能定位模糊产生的原因,思考基层信息中心的准确定位。由于受自身水平以及观察角度的限制和影响,论述观点可能有不恰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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