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公[2002]48号文附件一)

一、社区警务室的设置

每个社区设置一个警务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的应有单独办公用房。

二、警务室室外设施

1、警务室标志牌。统一在警务室大门口上方安装标志牌,可用防雨材料制作,设置为灯箱或用射灯照明。规格为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左边印制警徽图案,右边印制“社区警务室”(上方为宋体中文,下方为英文字样)。房屋结构特殊的,可灵活这支警务室标志牌。

2、标识牌。统一安排在警务室大门口的侧面,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上面印制“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XX社区警务室”;中间设置可更换的社区民警姓名、警衔、彩色登记照片、联系方式和可移动(或插入)的去向牌(内容为“在社区、在所、外出、休息”等);下面印制每周民警具体接待时间。

3、警民联系、举报箱。统一安装在警务室大门口一侧,供居民群众投递举报信、联系信函。

三、警务室室内设施

1、办公设施。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办公使用的桌椅、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话、电脑。

2、便民设施。设置接待群众的座椅及有关事须知、指南

等便民资料。

3、留言记事板。可张贴留言条和书写警务工作记事,便于办事群众与民警联系,以及社区民警、治保成员、安保队员相互之间工作联系,并告示有关警务工作事项。

4、警务公开栏。(1)、社区平面示意图;(2)警务室工作职责(内容附后);(3)社区治保群防组织,内容为:治保主任、委员名单,安保队员名单,暂口协管员名单;(4)办证办照规定及收费标准(科选择主要项目上墙)。另社区警务室有二间或较大用房的,可将治保会、安保队工作职责上墙。

四、警务室资料台帐

1、报警登记簿。

2、群总来访(求助、申请)登记簿。

3、社区民警工作日志。

4、治保会工作台帐。

5、安保队工作台帐。

6、出租户、暂住人口工作台帐。

7、其他工作台帐(由各社区确定)。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汉市社区警务室建设规范 (武公[2002]48号文附件一) 一、社区警务室的设置 每个社区设置一个警务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的应有单独办公用房。 二、警务室室外设施 1、警务室标志牌。统一在警务室大门口上方安装标志牌,可用防雨材料制作,设置为灯箱或用射灯照明。规格为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字,左边印制警徽图案,右边印制“社区警务室”(上方为宋体中文,下方为英文字样)。房屋结构特殊的,可灵活这支警务室标志牌。 2、标识牌。统一安排在警务室大门口的侧面,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上面印制“XX区公安分局XX派出所XX社区警务室”;中间设置可更换的社区民警姓名、警衔、彩色登记照片、联系方式和可移动(或插入)的去向牌(内容为“在社区、在所、外出、休息”等);下面印制每周民警具体接待时间。 3、警民联系、举报箱。统一安装在警务室大门口一侧,供居民群众投递举报信、联系信函。 三、警务室室内设施 1、办公设施。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办公使用的桌椅、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话、电脑。 2、便民设施。设置接待群众的座椅及有关事须知、指南

等便民资料。 3、留言记事板。可张贴留言条和书写警务工作记事,便于办事群众与民警联系,以及社区民警、治保成员、安保队员相互之间工作联系,并告示有关警务工作事项。 4、警务公开栏。(1)、社区平面示意图;(2)警务室工作职责(内容附后);(3)社区治保群防组织,内容为:治保主任、委员名单,安保队员名单,暂口协管员名单;(4)办证办照规定及收费标准(科选择主要项目上墙)。另社区警务室有二间或较大用房的,可将治保会、安保队工作职责上墙。 四、警务室资料台帐 1、报警登记簿。 2、群总来访(求助、申请)登记簿。 3、社区民警工作日志。 4、治保会工作台帐。 5、安保队工作台帐。 6、出租户、暂住人口工作台帐。 7、其他工作台帐(由各社区确定)。

《社区警务》练习题

《社区警务》练习题 一套 一、判断题 1、社区警务既是一种警务工作模式和方法,更是一种警务哲学,一种全新的社会思想体系() 2、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扼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 3、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对于警察而言是义务,对公众双方而言是权利() 4、搞好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中警察获得社区公众支持的唯一途径() 5、警务与社区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二、单项选择题 1、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基本理念之一是() A、科学的运行机制 B、良好的制度建设 C、预防为主 D、打防结合 2、关于派出所说法不正确的是() A、派出所是xx系统的基层组织 B、派出所是县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C、派出所实行等级评定制度 D、派出所实行值班备勤制度

3、有关社区警务说法正确的是() A、社区警务是一种新型警务理念 B、社区警务是社区和警务的相加 C、社区警务是一种被动的警务工作方式 D、社区警务是在社区进行的警务活动 4、第四次警务改革最早发端于() A、xx B、xx C、xx D、xx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家即为一户 B、第四次警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先发型警务 C、社区是一个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D、入室盗窃不属于可防范案件 6、第四次警务改革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是() A、镇压警务 B、被动警务 C、社区警务 D、先发性警务 7、关于治安耳目说法错误的是()

A、治安耳目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 B、治安耳目是公安机关内部专业用语 C、治安耳目不可以发生横向联系 D、女性耳目,不可以由男性物建和使用 8、不属于重点人口的是() A、吸食毒品的 B、有抢劫嫌疑的 C、因过失犯罪被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 D、因矛盾纠纷激化,可能有行凶报复苗头的 9、有关治安防范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 B、女性更容易受到到侵害 C、面对侵害时不应简单从事体力反抗 D、当回家发现大门敞开时,应尽快进入看个究竟 10、根据公安部的精神,城市社区警力的配置应以一名社区民警负责管理实有人口__人左右为标准() A.1000 B.1500 C.3000 D.5000 三、多项选择题 1、西方社区警务的内容()部分组成。 A、立足社区,开展社区预防工作 B、改革警务巡逻方式,密切警民关系

活动方案之社区警务室建设方案

活动方案之社区警务室建设方案 1

社区警务室建设方案 【篇一: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城市社区建设,推进城市网格化建设,强力推动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区社会面治安整体管控水平,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建设要求,制定城市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建设思路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合理布局城市警务室,加大建设投入,确保警务室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布局、同步建设;进一步强化警务室警力、协勤力量配备,将有限的警力充实到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社区警务“警民联防、警居联管、警种联动”三联机制,将公安机关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确保公安机关的触角伸入到最基层,使社会治安打防管控一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到最基层,实现我市城市社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促进社区和谐,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体系

为切实加强全市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市社区工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市城工办、市综治办、 1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城区三办一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警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研究决策、指挥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街道(区)确定一名联系人组成,具体负责城区社区警务室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城市社区警务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警务室建设标准 (一)警务室布局要求。城市警务室建设要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状况、警力数量等因素,科学划分警务区,规范警务室建设,原则上每个社区都要建设一个警务室,社区规模较少的(少于1000户),能够由临近2个社区共同建设一个警务室。警务室要求建在治安状况复杂、刑事案件高发、矛盾纠纷较多的地点,并尽可能与居委会相邻。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在对社区进行规划的同时,确定警务室的位置和办公用房,对于老旧的社区,由三办一区党委政府会同住建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警务室办公场所。

武汉市建委第68号文

武建规[2009]68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暂行规定》(武建…2007?142号)同时废止。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计划、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既有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在城市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原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市政府确定的应急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或市政府会议纪要,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应当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各类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及基价表、费用标准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含)前,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按单项工程向社会公布工程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不具备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三、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19修正)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2012年11月28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 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综合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湖泊保护等实施的规划、服务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综合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科学高效、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建立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办事处(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下同)、社区为基础,部门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和调度机制,研究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管理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是各自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考核细则..doc

LOGO 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考核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警务室民警的管理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理顺工作机制,根据《区社区警务室民警管理办法》,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第二条警务室民警实行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与派出所双重领导。警务室民警以社区为主阵地,在社区工作期间,主要接受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领导。派出所以业务指导为主,协助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做好警务室民警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考核主体为社区,各社区要成立5人以上“群众代表督考组”,专门负责检查警务室民警在岗情况,每周至少检查2次,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警务室民警在岗在位考核表(附表一)。 月底社区要召开评议会,至少组织10位居民代表填写居民考评表(附表六),对警务室民警工作实绩做出考评。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填写社区民警考评表(附表四)。 社区每月3日前(逢双休日提前)将相关考核表报街道综治办。 考核细则

第四条警务室民警必须按照社区的作息时间进行早、晚签到,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当月街道补助金的5%,未签到的每次扣发当月街道补助金的10%。当月迟到、早退达5次,或未签到达3次者,全额扣除当月街道补助金。因社区原因未及时签到的,经核实后不在统计之列。 第五条警务室在工作日及双休日早9时至晚5时必须保证至少1人在岗工作。警务室民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离开警务室办公,但必须在相应社区内开展工作,同时确保有居民办事或迎检时能于10分钟内赶回警务室。发现警务室锁门或民警不在岗且未在10分钟内赶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街道补助金的50%;第二次全额扣除当月街道补助金;第三次扣除本季度街道补助金。 第六条警务室民警病、事假必须由本人或派出所领导向社区申请,得到批准后要告知相关领导,否则按不在岗处理。派出所每月20日将警务室民警值班、换休和病、事假情况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分局社区警务大队进行报备。未进行报备的按不在岗处理。警务室民警病、事假每月超过2天的,以每天5%的比例,按天数扣除当月实发街道补助金。病、事假超过15天的,全额扣除当月的街道补助金(工伤及婚、丧等特殊情况

当前社区警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公安部党委在总结中外警务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2002年3月在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全国大中城市和县城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逐步建立起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2002年6月14日,公安部作出《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公安派出所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改革警务机制,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社区警务作为一种警务模式和理念被正式提出后,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部署,积极推行社区警务。但从目前社区警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来看,公安部的改革思路和要求没有得到全面、有力的贯彻落实,社区警务的组织建设、管理体制、警力配置、工作措施等仍然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要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实现社会治安工作的良性循环,必须加快公安机构改革,完善警务机制,改善社区警务的主客观环境。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社区警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深化社区警务改革谈点肤浅的看法。 一、当前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警务开展以来,已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认可,公安机关在稳步推进社区警务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在推进社区警务方面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1.理论研究滞后,影响了社区警务的深入开展。“社区警务”是西方发达国家最先提出来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警察机关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犯罪形势,采取增加警力、提高警察装备现代化水平等办法,增强警察的战斗力,但在遏制犯罪方面并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在总结这次警务革命失败的教训中,警察机关发现,忽视民众及犯罪预防工作是警务工作缺乏民众支持和犯罪“打不胜打”的根本原因。为改变这种被动状况,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起,西方发达国家警察机关提出了社区警务理念。经过多年实践,社区警务在维护社会治安和预防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社区警务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相比,我国的社区警务理论和实践都处于起步阶段。特别与社区警务的现实迫切需要相比,社区警务方面的理论研究滞后状况十分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社区警务的正确认识和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 (1)对社区警务客观要求的认识不够清晰。社区警务要求公安机关在派出所和刑侦工作改革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从“以打为主”调整为“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单位对社区警务的客观要求认识不清,简单地把社区警务理解为“社区+警务”,或把传统警务移植到社区内;在推进社区警务中,只注重社区警务形式方面的要求,热衷于建社区警务室、制作社区警务标识和台账,而在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管理模式等实质性内容方面未进行配套改革,结果是社区警务与原先的责任区警务“换汤不换药”。 (2)对社区警务发展方向不明确。有相当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对推进社区警务的战略背景了解不深,对社区警务的发展方向不明确,在实施社区警务过程中没有结合公安改革和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安管理体制及其工作运行机制的要求进行,“坐而论道”,工作不推不动,上面怎么部署下面怎么做;或者“原地起跳”,工作不讲求创新,实践中既反映不出问题,又总结不出经验,工作平平淡淡,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 2.社会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警务的实施。

2020年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总结 XX年,市建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战略,努力抓好城乡灾后住房重建、城乡体系建设、城乡基础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四大建设”任务,积极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全力 推进灾后住房重建,农村住房重建全面完成 (一)农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市农村住房重建总户数(含维修加固)为451633户,其中,314989户维修加固房屋已于XX年全面完成;截至XX年6月底,新建的136644户已建成136048户、占总量的99.56%;已入住105672户、占总量的77.33%。314989户、8.7亿元的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新建补助资金24.013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城镇住房重建实现预期目标。截至XX年6月5日,全市城镇维修加固141512套、1537万平方米,已全面完工。全市城镇住房重建42958套、383万平方米,已竣工38769套,建成比例 90.25%。全市城镇住房重建有序推进,进展较好,已建成了幸福家园二期、鱼凫新村、慧民苑、水乡人家、子龙安居房等项目。

(三)农村重建“三清一还耕”工作取得初步成绩。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已到最后决胜阶段,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办和各灾区县(市)抓住“三清一还耕”(清理拆除板房和自建过渡安置房、清理废墟、清理环境,宅基地还耕)这个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全市共还耕宅基地51752亩,完成任务总量的78.15%;共拆除板房9771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64.34%;拆除自建过渡房24276套,完成任务总量的81.64%。 (四)城镇重建突出重点,着力打造特色场镇。目前,龙池、虹口、街子、泰安、西岭、花水湾、三郎等场镇重建已基本完成。突出龙门山脉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山地特色旅游恢复较快,龙池、虹口等场镇已接待大量游客。其余场镇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预计9月底可基本完成15个特色场镇的打造。 二、构建科学的城镇体系结构,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组团式城市群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一)加快中心城区城市重大项目建设。XX年,中心城区以打通断头路、重要出入城通道及地铁建设为主,完善路网结构和优化道

社区警务室先进汇报材料

社区警务室先进汇报材料 社区警务室先进汇报材料 社区警务室先进汇报材料:2011-2-18 17:38:02 福源社区警务室先进汇报材料福源中心警务室,位于福源社区居委会。管辖福源社区居委会(2152户、6458人)及颖秀园民警工作站、金鹤民警工作站。颖秀苑工作站下辖2个居委会,即:颖秀园居委会(1130户、2418人)、锦绣园居委会(1570户、4720人);金鹤民警工作站下辖2个居委会、2个村改居,即:金鹤社区居委会(1080户、3300人)、胜隆社区居委会(650户、2000人)、祥苑社区居委会(棘针庄150户、450人)、郭庄村(398户、1200人)。一、抓基础规范建设创一流警务室福源社区警务室创建于20XX年12月。在市局、金山派出所及社区的大力支持下,给警务室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桌、电脑、打印机等,警务室基本达到了“六有四统一”。警务室悬挂了统一的外观标识牌、公示牌,方便群众报警求助,把警务室建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公安局”。同时建立了一套完施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警务机制改革的成果,不出警务室就能办理证件、手续。福源警务室积极响应,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一是福源警务室对辖区内常住人口、暂(寄)住人口等的信息进行核实、采集,及时绘制社区警务图,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来人口以及他们相关的记录,实现了实有人口的分类管理。二是福源警务室,将有关办理户口、证件等户籍手续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推行“不出警务室办理户口、证件”等服务。三是福源警务室民警下社区为群众发放防范宣传单1000多份,发放警民联系卡300多张,积极加强警务室民警与辖区群众的鱼水关系,服务群众。四、积极开展”两述、两评两反馈”、接受群众评议活动通进开展“贴进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活动,组织警务室民警向辖区群众述职述廉,按“一人一档原则”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评议。20XX年2月14日,福源社区警务室邀请辖区群众代表走进警务室,向群众代表汇报工作部署和规划,分析社区治安工作,并征求人民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金山派出所副所长王淑华、福源警务室民警李雪明主持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办),市建管有关站(办),外地驻(省)汉建管站(办事处),有关外来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现将该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五日 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登记备案范围 凡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营业执照不在武汉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进入武汉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建筑企业,应当到市城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登记备案程序及规定 (一)外地建筑企业进汉进行经营活动,应携带相关资料在武汉市城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市城建委建管办具体负责外地企业进汉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武汉市工程建筑交易中心设立受理办事窗口(以下简称办事窗口),统一受理外地企业进汉备案申请。 (二)外地建筑企业备案登记分为单项登记备案(主要针对单项工程的施工的建筑企业)和年度登记备案。 (三)申请登记备案外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单项登记备案 (1)执行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各项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诚信建设等相关情况; (2)《外地施工企业进汉单项备案登记申请(审查)表》(含诚信经营承诺书); (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4)《企业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级提供)出具的介绍信及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证明; (6)企业法人对进汉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委托)文件、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拟派进汉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在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上要加盖“执业印章”); (8)单位为进汉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 (9)在湖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参与投标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可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上述资料在武汉市办理进汉备案手续。 2、首次申请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除应提供上述单项备案(1)、(4)、(5)、(6)、(8)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地施工企业进汉年度备案登记申请(审查)表》(含诚信经营承诺书); (2)近两年已办理的进汉单项备案证明,并在汉承接的两项已完工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验收证明); (3)拟派驻在汉的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五大员(施工、材料、安全、质监、预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为构建和谐西安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相关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谎报、瞒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建筑安全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武建…2007?144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2000份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称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

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三)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市政府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是指: (一)28层以上(不含28层)的高层建筑、设有2层以上(含2层)地下室的深基坑工程、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中型公共建筑、单跨跨度36米以上(不含36米)或檐高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单层工业建筑、檐高50米以上(不含50米)的多层工业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高架路、城市快速路、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暗挖式隧道、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适用的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报招标投标监管

社区警务室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先进的警务运行机制,并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警力资源、推行目标管理,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延伸,使派出所真正成为集合防范、管理、打击和服务的综合战斗实体,推进公安工作的整体发展。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社区警务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建立健全派出所管理机制和社会服务机制为核心,立足社区,依靠社区,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建立科学的警务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警力下沉,配齐配强责任区民警。 (二)创新警务机制,启动新的警务模式和勤务方式。 (三)夯实基础工作,转变、延伸、拓展社区警务工作职能,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把减少犯罪、服务群众作为社区民警职能定位和努力方向。 三、工作内容

(一)警务室建设。 1、按每个社区必须设置一个警务室的要求建设警务室,并做到社区警务室有明显的统一标识牌。 2、警务室内设置有民警警民联系牌(去向牌),警务公开栏(其内有社区平面示意图,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图),法律法规宣传栏及办公桌椅、资料柜(有条件的应配电话、电脑),各项职责制度上墙。 3、警务室配置有社区民警入户调查表、服务群众连心卡、社区民警工作日誌本、征求意见书、警民联系箱及其他工作台帐。 (二)警力配置。 派出所应根据社区规划、人口数量及治安情况,实行一区一警、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配置模式。社区民警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或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报请分局审批。 (三)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人口管理。对社区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调查、登记和经常性管理教育,掌握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准确及时,并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2、治安管理。督促社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

(完整版)互联网+社区警务技术方案

1项目建设背景及现状 1.1项目建设背景 2017年是我省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的开局之年,由于社区警务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做实做强社区警务是决胜的前提,因此拟在我区试点“互联网+社区警务平台”,主要功能是在管理服务对象的移动终端安装APP,服务管理对象在该APP的管理下采集提报信息,开展巡防巡查,与社区民警通过语音文字图像视频进行互动交流,社区民警利用后台对所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查看、提报,获取管理服务对象的轨迹点位信息,对管理服务对象的信息、求助、咨询、报警等纳入公安网相应后台进行流程处理,从而实现互联网+社区警务。 1.2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社区民警的专职化需求 在我区全面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推行“1+2+N”的城区社区警务模式,这里面的“N”包括警务助理、社会化巡防人员、安保人员、网格员、信息员、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等,如不采用信息化管理,将导致社区民警无法对人员的轨迹行踪进行管控,不利于建立社区民警工作长效机制。 (二)社区警务工作复杂性需求

社区工作的巡逻防范,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管理,收集情报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对治安热点进行管理,开展便民服务和接处警等工作,如离开信息化支撑,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维持。 (三)警种部门支援社区警务工作并获取社区警务支持的需求 如没有信息化平台,警种部门无法对社区民警进行信息支持,也无法通过社区发送搜集重点。总之,互联网+社区警务工作增强社区警务工作的基础科技支撑力,为社区警务工作提供重要的支持。 1.3项目建设目标 1、实现基于位置的管理服务对象管理体系。警务助理、信息员、巡防安保人员等安装手机APP,从而实现与社区民警的互动交流,社区民警对所管理服务对象的位置一目了然,从而实现社区警务工作的信息化。 2、实现信息的社会化源头采集。维稳信息、人员信息等通过社会人员直接从源头采集入库,社区民警得到了进一步解放,也杜绝了“治安云”中数据造假现象。 3、加强对重点管理单位的安保。通过系统的排班、巡防、执勤等勤务报备,社区民警对重点安防单位安防从业人员的状态一目了然,并能直接发起对讲,加强企业自身安防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汇编 技术质量部 2014年12月

目录 关于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 通知 京建法〔2014〕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分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确保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设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在设计文件上加盖注册章。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制定包括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所需费用。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资质的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第三方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的要求。 四、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施工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五、深基坑工程设计等应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DB11/489)。深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应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当出现《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条情况时,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高监测频率;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并实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当出现《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条情况时,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立即对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六、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第三方监测数据和报告负责。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资料、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监测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等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第三方监测分析报告应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 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含监测专篇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当专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v1.0 可编辑可修改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办事指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

一、工程报建 (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 (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 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 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 (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 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 (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 (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

社区警务建设经验问题及对策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069824853.html,)/总结报告/调查报告社区警务建设经验问题及对策 派出所民警: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社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格局日趋完善,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和谐、蓬勃发展。 我所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中,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巩固社区警务平台为手段,通过建立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狠抓警务室软硬件建设,以规范工作制度,整合防控资源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社区警务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发挥了社区警务室在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的前沿阵地作用,为公安机关牢牢掌握驾驭治安主动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社区警务情况及成效 我所现有民警8人,管理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共15个村委会,户,人,建立了2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室落实了1名专职社区民警,警务室在建设上做到了四个统一:一是警务室外观标志标识规范统一;二是警务室警务公开内容规范统一;三是警务室各项规章制度、职责规范统一;四是警务室各种软硬件基础设施和标准统一。警务室投入运作以来,很快便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得到了村委会的拥护,村干部普遍反映有有民警在一起配合工作,底气足了,腰杆壮了;二是得到了社区群众的赞扬,群众纷纷说警察常在身边转,我们办事方便了,安全感增强了;三是得到了社区单位、行业的肯定,警察巡逻、防范、检查、管理的密度增加,使社区矛盾纠纷少了,案件降了,治安秩序好了。 二、我所抓社区警务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区公安局和村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我所认真制定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方案、措施、专题向分局党委、乡党委、政府做了专题汇报。 二是按照“简明、规范、合理、实效”的原则狠抓社区警务室软硬件建设,使其真正为派出所的“前沿阵地”和“服务平台”。 三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区警务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项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量化指标,实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年终考相结合,严格与社区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促使其扎根社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 2018年9月

前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要求,以及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意见》(建村〔2014〕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和北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办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为保护北京市传统村落的风貌,规范传统村落中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和居住功能,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的历史和人文信息,避免对传统村落进行大面积建设开发,防止现代风格建筑对历史传统风貌造成破坏,统一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在总结北京市农宅综合改造技术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传统村落民居的调查研究成果及北京市传统村落的特点编制而成,可为北京市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提供技术指导。 本导则共分为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传统村落修缮保护与功能提升、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与节能改造、传统风貌建筑结构修缮、其他建筑修缮、建筑风貌改善。 本导则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所 参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 中国建筑设计院·城镇规划院 编制人员:刘辉陈俞范霄鹏侯兆年高朝暄赵晓敏刘珊鹿静静李小午单彦名冷涛刘震范磊徐立华王汉威邓啸骢王天时赵亮 丁彩虹王满生胡亮霞惠擎宇董硕刘歆一程鑫张志杰审查人员:高小旺朱立新杨旭东荣玥芳郭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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