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547-2013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DB32T 2547-2013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DB32T 2547-2013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ICS13.110

C 99

备案号:40511-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 T 2547—2013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

技术要求

Safety devices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petrochemical wharf and warehouse

area

2013-11-20发布2013-12-20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安全设施划分 (2)

4 码头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2)

4.1 系船安全设施 (2)

4.2 防冲安全设施 (3)

4.3 导、助航安全设施 (3)

4.4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3)

4.5 装卸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5)

4.6 装卸设备安全设施 (5)

4.7 防风装置 (7)

4.8 防雷防静电装置 (7)

4.9 通信设施 (7)

4.10 安全防护措施 (8)

4.11 溢油应急设备 (8)

5 库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8)

5.1 库区封闭及应急通道安全设施 (8)

5.2 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9)

5.3 库区安全设施 (10)

5.4 管道安全设施 (12)

5.5 报警及警示装置 (13)

5.6 阀门 (14)

5.7 泄压、泄爆安全设施 (15)

5.8 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 (15)

5.9 密封安全设施 (16)

5.10 油气处理安全设施 (16)

5.11 通气、通风、排烟安全设施 (17)

5.12 防火、降温安全设施 (17)

5.13 防护、隔离安全设施 (18)

6 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18)

6.1 供配电系统安全设施 (18)

6.2 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设备设施 (20)

6.3 通信设备设施 (21)

6.4 通风装置 (21)

7 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21)

7.1 固定式消防设施 (21)

7.2 移动式消防设施 (25)

7.3 水上消防设施 (26)

7.4 消防供水安全设施 (26)

7.5 火灾报警装置 (27)

7.6 其他消防安全设施 (28)

8 安全标志配备要求 (29)

8.1 禁止标志 (29)

8.2 警告标志 (31)

8.3 指令标志 (32)

8.4 提示标志 (33)

8.5 警示标志 (34)

8.6 设备、管道及电缆标志 (35)

8.7 交通标志、标线 (35)

8.8 人员配戴标志 (36)

8.9 信号及警示灯 (36)

9 个体防护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36)

9.1 头部护具类 (36)

9.2 呼吸护具类 (36)

9.3 眼(面)护具类 (37)

9.4 耳朵防护类 (37)

9.5 手部防护类 (38)

9.6 脚部防护类 (38)

9.7 防护服类 (39)

9.8 防坠落护具类 (40)

9.9 其他防护类 (41)

索引 (42)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瑞兵、巫天明、谢天生、朱家宝、蔡靖、吴帆、应后强、殷鑫奋、陈俊、俞维纫、赵秉源、何雪宏、管新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安全设施划分、码头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库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配备要求、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安全标志配备要求及个体防护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境内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的安全设施配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7633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25200 干粉枪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19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JTS 165-5-2009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TS 165-8 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

JTJ 237-19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 297-2001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T 451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TSG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

TSG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安全设施划分

以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的功能区域为主进行分类,同时将在各功能区通用的安全设施单独列出,与各功能区域安全设施并列,将安全设施划分为如下六类:

a)码头安全设施;

b)库区安全设施;

c)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

d)消防安全设施;

e)安全标志;

f)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4 码头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4.1 系船安全设施

4.1.1 普通系船柱

4.1.1.1 普通系船柱的布置应结合泊位功能、码头结构型式及结构分段等综合考虑,并符合下列规定:

a)系船柱布置间距应满足船舶系泊作业需要,可按JTJ 297-2001中2.2.2.1表2.2.2要求确定;

b)系船柱中心至码头前沿线的距离宜为500mm~1200mm。对于独立系缆墩,系船柱可根据受力和

使用要求布置;

c)船舶首、尾缆水平投影与船舶纵轴所成的夹角宜为30°~45°,但不得小于25°;

d)内河直立式码头应根据水位变幅和船型大小分层设置系船柱,层高宜取3m~4m。

4.1.1.2 系船柱底盘的上表面宜与码头面齐平。

4.1.2 风暴系船柱

风暴条件下有系船要求时,应设置风暴系船柱。风暴系船柱宜设在泊位两端距码头前沿线较远处,且不应影响码头正常装卸作业。

4.1.3 系船环

4.1.3.1 直立式码头采用系船环时,系缆力不宜大于150kN。斜坡式码头和其他专设系船地牛的码头采用系船环时,系缆力应按使用要求确定。

4.1.3.2 停靠小型船舶的直立式岸壁码头,设置带缆和移船用的系船环时,根据使用要求,可在码头顶面两个系船柱间设置系船环,亦可在码头岸壁的直立面上设一排或多排系船环。当码头岸壁的直立面上设系船环时,上排宜设在码头顶面高程以下1m~2m处,上、下排竖向间距宜取1.5m~2.0m。系船环水平间距宜取10m~15m,上下两排可交错或同列布置。

4.1.3.3 系船环宜卧入码头顶面、直立墙面或坡面内。

4.1.4 快速脱缆钩

4.1.4.1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满足系泊要求的快速脱缆钩。

4.1.4.2 大、中型危险品码头、开敞式码头以及装卸甲乙类油品一级码头宜采用快速脱缆钩。

4.1.4.3 快速脱缆钩的型式和数量,应根据设计船型、系缆力大小和缆绳数量确定,满足系泊要求。

4.1.4.4 快速脱缆钩可采用遥控或手工操作。遥控操作的快速脱缆钩,运动部分应装设适当的安全防护装置。快速脱缆钩宜设置测力装置。

4.1.5 绞缆机

4.1.

5.1 大、中型石油化工码头可根据需要设置绞缆机。

4.1.

5.2 绞缆机具体位置应根据码头上部结构和安全使用要求确定。石油化工码头绞缆机应布置在输油口水平距离15m外。

4.1.

5.3 绞缆机的型式应根据设计船型、码头型式等选定,宜选用2~3倍拖缆力的变速绞缆机。4.1.5.4 绞缆机的电器开关应具有与所在地区的危险额定值相适应的保护措施。

4.2 防冲安全设施

4.2.1 护舷

4.2.1.1 橡胶护舷可用于任何型式、任何吨级的码头。橡胶护舷的布置、设置、安装以及附属配件的设置应符合JTJ 297的规定。

4.2.1.2 轮胎护舷可用于3000吨级以下的中、小型码头。轮胎护舷的制作、配置应符合JTJ 297的规定。

4.2.1.3 木护舷可用于1000吨级以下的小型码头。

4.2.1.4 不应使用钢护舷。

4.2.2 防撞设施

船舶撞击危险性较大的码头和引桥应设置防撞设施,如防撞墩(柱)。

4.3 导、助航安全设施

4.3.1 视觉航标

码头宜设置完善的视觉航标系统,航标的配布和选型,应充分发挥其助航效能,满足航行安全的要求。

4.3.2 靠泊辅助系统/靠泊仪/靠岸测速仪

4.3.2.1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靠泊辅助系统、缆绳张力监测系统和环境条件监测系统。

4.3.2.2 开敞式装卸油品一级码头宜设置靠岸测速仪。

4.3.2.3 大型石油化工码头宜配置靠泊仪等监控设施。

4.4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4.4.1 爬梯

4.4.1.1 根据需要在码头两端和中间设置爬梯。

4.4.1.2 爬梯宜设置在码头前沿临水面的凹槽内或端部的侧面,凹槽深度可取300mm~400 mm,宽度不宜小于600mm。当爬梯突出码头前沿临水面时,爬梯与岸壁间距宜取150mm~200mm。

4.4.1.3 爬梯可采用钢质或橡胶材料。爬梯宽度不应小于500mm,横杆间距宜取250mm~300 mm。爬梯下端不应高于设计低水位0.5m。

4.4.1.4 爬梯应在码头面上设置扶手,并不应影响系、带缆作业。

4.4.1.5 中、小型码头的爬梯可采用链式爬梯。

4.4.1.6 内河水位变幅大的码头,各层系靠船平台间应设置斜爬梯。爬梯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不宜大于50°。爬梯的宽度不应小于700mm,两侧应设护栏,护栏高度可取700mm~1000 mm。爬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00mm。爬梯人孔宽度宜取900mm~1200mm,长度宜取1500mm~2200mm,人孔宜设栏杆。

4.4.2 护轮槛

4.4.2.1 码头边缘宜设置护轮槛。

4.4.2.2 护轮槛可采用连续式或非连续式,需要时亦可采用活动式,其断面形状可采用直角形、外坡形和内坡形等,边角应修圆。

4.4.2.3 护轮槛应在码头结构伸缩缝处分缝。

4.4.2.4 系船柱底盘与码头面齐平时,护轮槛应在系船柱附近断开,断开的长度应根据设计船型及系缆角度确定,可取1500mm~4000mm。系船柱底盘与护轮槛的顶面齐平时,护轮槛可连续布置。

4.4.2.5 护轮槛高度可取150mm~300mm,底部宽度可取300mm~400mm。

4.4.2.6 护轮槛的底部应设置坡向临水侧的排水孔,间距宜为5000mm~10000mm,直径宜为50mm~80mm。根据需要可在码头前沿护轮槛顶面设置旗杆孔,间距宜为10000mm~20000mm,直径宜为50mm。

4.4.2.7 护轮槛应涂刷醒目的标志。

4.4.2.8 护轮槛可采用钢板护角,断开端部可采用圆弧形钢板全包保护。

4.4.3 护栏

4.4.3.1 码头引桥、操作平台、靠船墩、系船墩和码头其他需要防护的地方,宜设置固定式或活动式护栏,且不应影响装卸作业。登船梯两侧应有安全护栏且护栏高度不低于1.1m。

4.4.3.2 护栏可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宜取1000mm~1200mm。开敞式油码头作业平台前沿设置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宜大于500mm。护栏的立柱间距宜为1500mm~2000 mm。

4.4.3.3 当采用钢结构护栏时,扶手横栏和立柱钢管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宜小于48mm。下横栏钢管的直径不宜小于30mm,采用拉链时,链径不宜小于8mm。

4.4.4 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

石油化工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通道并应采用不燃性或阻燃性材料。

4.4.5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4.4.

5.1 石油化工码头装卸设备、取样口和输油管道阀门等部位水平距离15m范围内,宜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也可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代替固定式检测报警仪。

4.4.

5.2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同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在检测到的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值的25%时,报警仪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

4.4.

5.3 采用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探头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测密度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探头安装高度宜高出地面0.3m~0.6m;

b)检测密度小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探头安装高度宜高出气体释放源0.5m~2.0m;

c)安装探头的地点与周边管道或设备之间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净空和出入通道。

4.4.6 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装卸含有有毒气体或物品,当泄漏时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报警值的设置应执行GB 50493有关规定。

4.4.7 安全网

登船梯应防滑防冻,并设置安全网。

4.5 装卸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4.5.1 视频监控系统

4.5.1.1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监控电视等监控设施。

4.5.1.2 设有固定式遥控灭火装置的石油化工码头宜设置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4.5.1.3 摄像机设置于接闪器有效保护范围内,摄像机的视频线、信号线采用光缆传输,电源采用UPS 供电。各类电缆两端加装浪涌保护器,摄像机有良好的接地。

4.5.2 紧急切断阀

4.5.2.1 石油化工码头工艺管道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设置应满足JTS 165-5、JTS 165-8的相关要求。

4.5.2.2 紧急切断阀宜设在岸边陆侧适当位置,距码头前沿线不应小于20m。紧急切断阀应采取自动、遥控和手动等组合设计,应具备可靠的遥控和就地操作功能。

4.5.2.3 有货物输出作业的液化气码头,装货管道应设有应急切断装置,其关闭时间不应超过30s。

4.5.3 切断阀

工艺管道除根据工艺需要设置切断阀门外,在通向水域引桥、引堤的根部和装卸油平台靠近装卸设备的管道上,尚应设置便于操作的切断阀,当采用电动、液动或气动控制方式时,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4.5.4 启停联锁装置

码头装船系统与装船泵房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或设置启停联锁装置。

4.5.5 船岸紧急切断系统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船岸紧急切断系统。

4.5.6 污水收集槽

石油化工码头作业面应设计污水收集槽,收集码头面污水及码头面冲洗水。

4.5.7 围堰

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围堰。

4.6 装卸设备安全设施

4.6.1 管道排空系统

4.6.1.1 连接液化气体船舶的货物装卸管路应采用装卸臂或软管,并应设置安全排空装置。

4.6.1.2 液化气码头宜设置供连接管路置换用的惰性气体系统,液化石油气装卸设备和管道,作业后宜采用惰性气体封存。

4.6.1.3 输送甲、乙类油品的管道,当采用气体介质吹扫放空工艺时,应使用含氧量不大于5%的惰性气体。油品管道自流排空时,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残液。

4.6.2 防摩擦措施

采用金属软管装卸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阻止软管与码头面之间的摩擦碰撞产生火花。

4.6.3 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装载臂应设置移动超限报警装置。

4.6.4 快速联接器

装载臂与油船连接口处,宜配置快速联接器。

4.6.5 紧急脱离系统

输送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甲A类和极度危害物料的装载臂,应配置紧急脱离装置。

4.6.6 国际通岸法兰

4.6.6.1 石油化工码头消防供水管上宜设置国际通岸法兰。

4.6.6.2 液化天然气码头消防供水管上应设置国际通岸法兰。

4.6.7 管托

保温管道应设管托,膨胀补偿处应设置固定支架。

4.6.8 管道补偿器

码头管道宜采用自然补偿,当利用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金属波纹补偿器、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4.6.9 涵洞/套管/其他防护措施

石油化工品管道穿越道路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横穿道路时、在液化石油气罐或卸车泵的进口管道等处应采取涵洞或套管或其他防护措施。

4.6.10 盲板

石油化工品管道停用时,管道端部应设盲板。

4.6.11 消焰器

设有油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码头,气相管道接头应有明显标志,并应在码头前沿紧靠着气相接头处装设消焰器,以防止火焰从船上转移传播到岸上或者从岸上转移传播到船上。气相连接管应与船舶保持电绝缘。

4.6.12 防凝措施

4.6.12.1 输送易凝液体的石油化工品管道,应采取电伴热/蒸汽伴热/保温层等防凝措施。

4.6.12.2 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良好的防水层。

4.6.12.3 管道保温层、保护层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或难燃性材料。

4.6.13 防腐蚀设施

4.6.13.1 石油化工品储罐和管道应采取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措施。

4.6.13.2 钢管及其附件的外表面应涂刷防腐涂层。

4.6.14 防渗漏措施

石油化工品管道与管沟、电线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4.7 防风装置

4.7.1 有防风抗台要求时,码头上的装卸运输机械,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风抗台系拉装置,并根据所配置装卸机械设备的台数设置检修场地和装置。

4.7.2 系拉装置应与装卸机械配套进行设计与安装。

4.8 防雷防静电装置

4.8.1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

4.8.1.1 石油化工码头的输油管道、装载臂和钢引桥等装卸设备及金属构件进行电气连接并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地上架空明敷或管沟敷设的输油管道的始末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隔200m~300m 处应设置防雷、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点宜设在管道固定点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4.8.1.2 当石油化工码头采用装载臂装卸油品时,应在装载臂安装绝缘法兰,采用软管装卸油品时,应在每条软管管道上安装一根不导电短管,绝缘片和不导电短管的电阻值均应大于1MΩ。石油化工码头亦可采用其它有效的防静电和防杂散电流的装置。

4.8.1.3 当石油化工码头采用船岸间跨接电缆防止静电及杂散电流时,码头应设置为油船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在码头设置与地通连的防爆开关。此接地装置应与码头上装卸油品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相连接。

4.8.1.4 石油化工码头每根金属管道均应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其连接应采用接地连接件。多根金属管道可相互连接后,应再与已接地的管架做等电位连接。金属管道在始端、末端、分支处应设置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4.8.1.5 石油化工码头防雷设计应符合GB 50057和GB 15599的有关规定。

4.8.2 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石油化工码头的入口处及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4.8.3 绝缘法兰

装卸臂应设绝缘法兰。

4.9 通信设施

4.9.1 有线电话

4.9.1.1 对外开放码头应配置满足港口设施保安要求的通信设施。

4.9.1.2 石油化工码头应设置直通报警的有线电话。

4.9.1.3 码头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通信设施应采用防爆型,报警系统的配置应适应其所在区域的类别和组别。液化气码头及液化天然气码头的通讯设备应为本质安全型。

4.9.2 无线电通信器材

4.9.2.1 石油化工码头应设置必要的无线电通信器材。

4.9.2.2 船岸工作人员之间宜使用VHF/UHF无线电设备作为通信方式。在作业中使用该类设备时,应将其发射功率设置为低功率(小于或等于1W)。

4.9.2.3 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甚高频无线电话。

4.9.3 应急广播对讲系统

液化天然气码头宜设置具备报警、广播和对讲通话等功能的应急广播对讲系统。

4.10 安全防护措施

4.10.1 防滑措施

码头带缆作业区、登船梯等易滑倒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4.10.2 防冻措施

登船梯、在寒冷地区设置的消防炮、水幕喷头和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备应采取防冻措施。

4.10.3 防水和排水措施

电缆沟、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4.11 溢油应急设备

4.11.1 围油栏

4.11.1.1 码头同时装卸油品和其它货种时,按要求高的数量配备。同一码头有多个泊位时,除永久布放型围油栏和溢油监视报警装置外,其它设备可按要求高的数量配备。

4.11.1.2 石油化工码头宜设置阻燃型围油栏。

4.11.2 溢油监视报警装置

当油码头在50000 吨级以上时,应配备溢油监视报警装置。

4.11.3 浮油回收船、围油栏布放艇

4.11.3.1 油码头在50000 吨级以上时,应配备专业的浮油回收船和专门的围油栏布放艇。浮油回收船舱容超出100m3时,超出部分可由油轮油舱替代。

4.11.3.2 油码头在5000 吨级~50000 吨级(含)时,可使用经改造后符合JT/T 451规定的船舶作为浮油回收船和围油栏布放艇。浮油回收船具有围油栏布放功能时,可不配备围油栏布放艇。

4.11.3.3 油码头在1000吨级~5000吨级(含)时,其它码头在1000吨级以上时,可使用经改造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兼用或专用围油栏布放艇。

4.11.4 油拖网

当油码头经营油品的粘度大于6000cSt 或库区水域的水温可能低于油品的凝点时应配备油拖网。

4.11.5 收油机、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及储存装置

石油化工码头应配备收油机、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及储存装置。

5 库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5.1 库区封闭及应急通道安全设施

5.1.1 围墙/围栏/栅栏

5.1.1.1 石油化工品库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汽车装卸设施、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危险货物仓库、液化天然气站场内的35kV及以上的交配电站、库区变配电所内变压器等区域的四周应设置围墙或栅栏进行封闭。

5.1.1.2 石油化工品库区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化工品库区,可设置镀锌铁丝网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化工品库区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不宜低于

1.8m。

5.1.1.3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材料围栏或围墙,站场内的35kV及以上的交配电站应设置高度为1.5m的围栏或围墙。

5.1.1.4 库区内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7m高的固定围栏或围墙。

5.1.1.5 行政管理区宜设围墙或围栏与其它各区隔开。

5.1.2 安全出口

5.1.2.1 地上、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应设置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其数量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5.1.2.2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且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300m2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5.1.2.3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二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100 m2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5.1.2.4 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当建筑面积≤100m2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5.1.3 应急疏散口/应急通道

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停车场等应设置应急疏散口和应急通道。

5.1.4 消防通道

5.1.4.1 石油化工品库区应设环行消防道路,消防通道应保障消防车行驶畅通。一级石油化工品库区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其它级别石油化工品库区的储罐区和装卸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四、五级石油化工品库区、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化工品库区亦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

5.1.4.2 石油化工品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货物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5.1.4.3 石油化工品库区汽车罐车或火车槽罐车装卸设施和石油化工品桶灌装设施,应设置能保证消防车辆顺利接近火灾场地的消防道路。

5.1.4.4 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其布置方式应满足使用要求。

5.2 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5.2.1 液位计

5.2.1.1 石油化工品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液化天然气(以下缩略为LNG)储罐应配备两套独立的液位计。

5.2.1.2 石油化工品储罐宜优先采用雷达等非接触式液位计及磁致伸缩、光纤液位计。

5.2.2 流量计

石油化工品管道宜设置管道流量计,确保管道内物料流速满足要求。

5.2.3 温度计

5.2.3.1 石油化工品储罐应设置温度计,低温储罐应设置温度指示仪。对于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还应设置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装置,并应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5.2.3.2 球形储罐本体应设置就地和远传温度计,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而且便于观测和维护。

5.2.4 压力表/压力监测系统

5.2.4.1 石油化工品储罐、液化石油气蒸发器的气相部分应设置压力表。

5.2.4.2 石油化工品球形储罐本体上部应设置就地和远传压力表,并单独设压力高限报警装置。压力表与球形储罐之间不得连接其它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石油化工品球形储罐上的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高液位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观测和维护。

5.2.4.3 压力管道压力表的安装应符合TSGD0001-2009的要求,包括:

a)装设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应避免受到辐射热、冻结或者震动的不利影响;

b)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

和锁紧装置,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

c)用于水蒸气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有存水弯管;

d)用于具有腐蚀性或者高粘度介质的压力表,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能隔离介质的缓

冲装置。

5.2.5 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

5.2.5.1 可燃液体的油品或化工品储罐可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

5.2.5.2 频繁操作的油品或化工品储罐宜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

5.2.5.3 大于等于50000m3的油品或化工品储罐应设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装置。

5.2.6 定量装车控制设施

汽车罐车、火车槽罐车的石油化工品灌装宜设置定量装车控制设施。

5.3 库区安全设施

5.3.1 防火堤

5.3.1.1 石油化工品库区应设置防火堤,储罐区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GB 50351、GB50074和GB 50160的规定。

5.3.1.2 防火堤的选用应根据储存液态介质的性质确定。

5.3.1.3 防火堤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应密实、闭合。

5.3.1.4 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道、电缆宜从防火堤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也可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5.3.1.5 沿无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沿土堤或内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土堤内侧或培土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0.8m,且沟内应有防渗漏的措施。

5.3.1.6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置在不同方位上。防火堤内侧高度大于等于1.5m时,应在两个人行踏步或坡道之间增设踏步或逃逸爬梯。隔堤、隔墙亦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5.3.1.7 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内侧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5.3.2 隔堤

5.3.2.1 石油化工品储罐罐组应设置隔堤, 隔堤的设置应符合GB 50351、GB 50074和GB 50160的规定。

5.3.2.2 多品种的液体罐组内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隔堤:

a)甲B、乙A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b)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c)相互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d)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5.3.2.3 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石油化工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

5.3.2.4 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5.3.2.5 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m~0.3m。

5.3.2.6 液化烃隔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全压力式储罐组的总容积大于8000m3时,罐组内应设隔堤,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宜大于

8000 m3,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 m3时应每一个一隔。

b)全冷冻式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00000m3,单防罐应每一个一隔,隔堤应低于防火堤0.2m;

c)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组的总容积不宜大于60000m3;隔堤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

宜大于8000 m3,单罐容积等于或大于5000 m3时应每一个一隔。

d)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的压力储罐,当其与液化烃压力储罐同组布置时,隔堤的高度应

满足液化烃压力储罐组的要求,且二者之间应设隔堤;

e)全压力式、半冷冻式液氨储罐的隔堤的设置同液化烃储罐的要求。

5.3.3 隔断墙

管沟在进、出易燃和可燃液体泵房、灌桶间和储罐组防火堤处应设置密封隔断墙。

5.3.4 围堰

在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5.3.5 防火墙

5.3.5.1 对于甲、乙类油品或液体化工品,泵与灌油(液体化工品)栓之间应设置防火墙。

5.3.5.2 甲、乙类或液体化工品的灌桶间与重桶库房之间应设置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

5.3.5.3 当甲、乙类油品(液体化工品)重桶与丙类油品(液体化工品)重桶储存在同一栋库房内时,两者之间应设置防火墙。

5.3.5.4 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的防火净距若小于5m 时,应设置防火墙。

5.3.6 事故存液池

5.3.

6.1 石油化工品库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艺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汽车槽车装车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码头作业区等处应设置容纳泄漏可燃液体的事故存液池。

5.3.

6.2 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应设导液管(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5.3.

6.3 事故存液池距防火堤的距离不应小于7m。

5.3.

6.4 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

5.3.

6.5 事故存液池应有排水设施。

5.3.7 阻火器

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的固定顶石油化工品储罐,储存甲、乙类石油化工品的卧式储罐,储存丙A 类石油化工品的地上卧式油罐的通气管上必须装设阻火器。

5.3.8 自动脱水器

有脱水操作要求的石油化工品储罐宜装设自动脱水器。

5.3.9 二次脱水系统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

5.3.10 注水设施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应设注水设施,注水管道宜采用半固定连接方式。

5.3.11 绝热层

液化天然气内罐和外罐之间应设置绝热层,绝热层应与LNG和天然气相适应,并为不可燃材料。绝热层不能因熔融、塌陷等而使绝热层的导热性明显变差。

5.4 管道安全设施

5.4.1 管托

保温管道应设管托。

5.4.2 管道补偿器

码头管道宜采用自然补偿,当利用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金属波纹补偿器、方形补偿器等管道补偿器。

5.4.3 涵洞、套管、其他防护措施

石油化工品管道穿越道路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横穿道路时、在液化石油气罐或卸车泵的进口管道等处应采取涵洞或套管或其他防护措施。

5.4.4 过滤器

在液化石油气罐或卸车泵的进口管道上应设过滤器。过滤器滤网的流通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的5倍,且能阻止粒度大于0.2mm的固体杂质通过。

5.4.5 挠性或柔性连接装置

5.4.5.1 石油化工品储罐主要进出口管道宜采用挠性或柔性连接方式。

5.4.5.2 当储罐的出液管设置在罐体底部时,充装泵的管路系统,泵的进、出口宜安装长度不小于0.3m 挠性管或采取其它防震措施。

5.4.5.3 接在液化烃球形储罐上的管道应考虑支撑的措施,考虑到大型球形储罐可能存在地基的不均匀沉降,与其相接的管道应有一定的挠性。

5.4.6 盲板

5.4.

6.1 石油化工品管道停用时,管道端部应设盲板。

5.4.

6.2 储存设施的低位放尽口,在日常工作情况下应加装盲板。

5.4.

6.3 设备和管道在检修过程中,应加装“8字盲板”进行隔断。

5.4.7 防凝措施

5.4.7.1 输送易凝液体的石油化工品管道,应采取电伴热、蒸汽伴热或保温层等防凝措施。

5.4.7.2 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良好的防水层。

5.4.8 防腐蚀设施

5.4.8.1 石油化工品储罐和管道应采取阴极保护、防腐涂层等防腐蚀措施。

5.4.8.2 钢管及其附件的外表面须涂刷防腐涂层。

5.4.9 防渗漏措施

石油化工品管道与管沟、电线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5.4.10 排水阻油措施

石油化工品库区内的雨水沟穿越防火堤处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

5.5 报警及警示装置

5.5.1 高低液位报警器

5.5.1.1 石油化工品汽车装卸设施、火车装卸站台的鹤位处宜设定量高液位报警系统。

5.5.1.2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连锁,必要时应加设低液位报警器。

5.5.2 可燃及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报警装置

5.5.2.1 石油化工品库区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工艺系统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和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且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和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的设置应满足GB 50493的要求。

5.5.2.2 设有甲、乙类石油化工品设备的房间内,具有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浓度自动检测仪。

5.5.2.3 当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小于空气的比重时,监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泄漏源0.5m以上;被监测气体的比重大于空气的比重时,安装位置应在泄漏源下方,但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3 m,检测仪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内不宜大于7.5m;室外不宜大于15m。

5.5.2.4 报警控制器应有其对应检测仪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仪的分布图。

5.5.2.5 根据石油化工品库区的工艺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应配备便携式可燃和/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5.5.3 声光报警装置

可燃气体检测仪报警装置应设置声光报警,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员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

5.5.4 氧气检测仪/二氧化碳检测仪

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的储罐等场所可采用便携式氧气检测仪和二氧化碳检测仪进行检测。

5.5.5 入侵报警系统

5.5.5.1 石油化工品库区等库区周界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5.5.5.2 入侵报警系统应包括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和控制/显示/处理/记录设备。

5.5.6 视频监控系统

石油化工品库区等应设置可靠的视频监控系统。

5.6 阀门

5.6.1 呼吸阀

5.6.1.1 储存甲、乙类石油化工品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的通气管上应装设呼吸阀。

5.6.1.2 甲B、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呼吸阀。

5.6.2 紧急切断阀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石油化工品储罐物料进出管道靠近罐根处、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装车站内无缓冲罐时)等处应设紧急切断阀。

5.6.3 安全阀

5.6.3.1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a)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b)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设备本身已有安全

阀者除外);

c)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鼓

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的出口;

d)可燃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等。

5.6.3.2 单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

5.6.3.3 一台设备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定压)不应大于设备的设计压力,其他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以提高,但不应大于设备设计压力的1.05倍。

5.6.3.4 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液体化工品球形储罐应设置全启式安全阀。安全阀的规格应符合TSGR0004-2009的规定。

5.6.4 排液阀

连续操作的可燃气体管道的低点应设两道排液阀,排出的液体应排放至密闭系统。

5.6.5 拉断阀

加气站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和气相管道上应设拉断阀。

5.6.6 止回阀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的进料管、液相回流管和气相回流管上可设止回阀。

5.6.7 排气阀

液化烃球形储罐项上应设置排气阀。

5.7 泄压、泄爆安全设施

5.7.1 泄压装置/泄压措施

不放空、不保温的地上输油管道,无隔热层的液体物料管道,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等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措施。

5.7.2 泄爆管道

封闭区域内部的设备设施,如需泄爆时应设直通室外的泄爆管道。

5.8 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

5.8.1 避雷针(带、网)

5.8.1.1 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 mm时,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 mm的钢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网)。避雷针(网)应保护整个油罐。

5.8.1.2 装卸易燃石油化工品的鹤管和装卸栈桥(站台),在棚内进行装卸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

5.8.1.3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40d/a的地区,油泵房(棚)宜装设避雷带(网)防直击雷。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少于2根,其间距不应大于18m。

5.8.2 防雷接地装置

5.8.2.1 石油化工品库区、监控系统等应设置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5.8.2.2 根据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按有关标准规定设置防雷电设施,并定期检测,特别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接地。

5.8.2.3 钢储罐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钢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5.8.2.4 监控系统防雷接地装置应能防感应雷电。

5.8.3 防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装置

5.8.3.1 储存甲、乙、丙A类石油化工品的钢储罐,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送管道,甲、乙、丙A类石油化工品的汽车槽罐车或桶灌装设施、油罐车、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均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装置,装卸车静电接地与装卸实现连锁。

5.8.3.2 钢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

5.8.3.3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输送管道的始端、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

5.8.3.4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石油化工品管道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合用,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接地点宜设在固定管墩(架)处。

5.8.3.5 甲、乙、丙A类石油化工品的汽车罐车或桶灌装设施,应设置与罐车或桶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5.8.3.6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Ω。

5.8.3.7 石油化工品库区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8.3.8 进出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泵房(棚)外侧应做1处接地,接地装置宜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

5.8.4 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甲、乙、丙A类石油化工品库区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a)泵房的门外;

b)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c)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5.8.5 防静电地板

中控室应铺设防静电地板。

5.8.6 电气连接装置

石油化工品储罐上安装的信息系统装置,其金属的外壳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

5.8.7 金属线(跨接)

5.8.7.1 输液(气)的石油化工品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8.7.2 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5.9 密封安全设施

5.9.1 二次密封装置

浮顶石油化工品储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5.9.2 氮封系统

储罐在储存易氧化、易聚合不稳定的货种时应采取氮封或气体覆盖隔绝空气的措施。

5.10 油气处理安全设施

5.10.1 油气回收系统

5.10.1.1 汽油等石油化工品槽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GB 50156相关规定。

5.10.1.2 汽油等石油化工品总装车量大于20万吨/年的库区宜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DB32T 2547-2013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ICS13.110 C 99 备案号:40511-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 32/ T 2547—2013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 技术要求 Safety devices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petrochemical wharf and warehouse area 2013-11-20发布2013-12-20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安全设施划分 (2) 4 码头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2) 4.1 系船安全设施 (2) 4.2 防冲安全设施 (3) 4.3 导、助航安全设施 (3) 4.4 码头附属安全设施 (3) 4.5 装卸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5) 4.6 装卸设备安全设施 (5) 4.7 防风装置 (7) 4.8 防雷防静电装置 (7) 4.9 通信设施 (7) 4.10 安全防护措施 (8) 4.11 溢油应急设备 (8) 5 库区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8) 5.1 库区封闭及应急通道安全设施 (8) 5.2 工艺系统安全设施 (9) 5.3 库区安全设施 (10) 5.4 管道安全设施 (12) 5.5 报警及警示装置 (13) 5.6 阀门 (14) 5.7 泄压、泄爆安全设施 (15) 5.8 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 (15) 5.9 密封安全设施 (16) 5.10 油气处理安全设施 (16) 5.11 通气、通风、排烟安全设施 (17) 5.12 防火、降温安全设施 (17) 5.13 防护、隔离安全设施 (18) 6 辅助生产系统安全设施配备要求 (18) 6.1 供配电系统安全设施 (18) 6.2 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设备设施 (20) 6.3 通信设备设施 (21) 6.4 通风装置 (21)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 全技术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023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全技术措 施 Explosion-proof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in petrochemical proces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石油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在防爆方面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这主要由其生产特点决定的。 a、石油化工行业爆炸源多,如原料、中间体、成品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同时,生产过程中的点火源很多,如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都可能成为爆炸的点火源。易燃、易爆物质或其蒸汽和氧气等助燃性气体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形成的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时,其破坏程度不亚于烈性炸药的威力,这一特点,决定了石油化工行业的防火防爆工作的艰巨性。 b、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冻的特点,并且多数介质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加上温度应力,交变应力等的作用,受压容器、设备常常因此而遭到破坏,从而引起泄漏,

造成大面积火灾和爆炸事故。 c、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度自动化、密闭化、连续化的特点。生产工艺条件日趋苛刻,操作要求严格,加之新老设备并存,多数设备已运行多年,可靠性下降,容易发生恶性爆炸事故。 d、石油化工工业发展迅速,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加上对新工艺、新技术的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防爆设计不完善等,运行中发生爆炸事故损失将十分严重。 氧化、还原 1、氧化反应 氧化反应需要加热,反应过程又会放热,特别是催化气相氧化反应一般都是在250~600℃的高温下进行。有的物质的氧化,如氨在空气中的氧化和甲醇蒸气在空气中的氧化,其物料配比接近于爆炸下限,倘若配比失调,温度控制不当,极易爆炸起火。 某些氧化过程中还可能生成危险性较大的过氧化物,如乙醛氧化生产醋酸的过程中有过醋酸生成,性质极不稳定,受高温、摩擦或撞击便会分解或燃烧。

石油化工码头防雷检测方案

石油化工码头防雷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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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检测方案 一、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 5、《天津港中化石化码头工程设计施工图》 二、检定周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我公司防雷装置检测周期定为每年4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其中3月和9月由天津市防雷中心进行强制检测,5月和7月由工程技术部和安监部进行联合检测。 三、内部检测范围 公司内所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等位连接。 四、内部检测方法 1、进行外观检查,无断裂、脱焊、锈蚀,安装牢靠。 2、用接地电阻检测仪进行阻值检测。 五、内部检测标准 1、管线及金属桥架等电位连接线安装牢靠,无明显锈蚀、断裂、脱落现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应立即整改。 2、其他设施当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且无明显锈蚀、断裂、脱焊

现象时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应立即整改。 六、附件 1、各区域防雷设施位置示意图 序号名称 1 综合办公楼屋顶示意图 2 综合办公楼四楼机房示意图 3 综合办公楼弱电间示意图 4 辅助用房屋顶示意图 5 前方作业楼高低压变电室低压侧示意图 6 前方作业楼楼顶示意图 7 前方作业楼消控室示意图 8 前方作业楼机房示意图 9 码头前沿示意图 2、检测记录 序号名称 1 辅建区接闪器 2 辅建区引下线、接地装置(1) 3 辅建区引下线、接地装置(2) 4 辅建区等电位连接阻值测试记录 5 码头前沿接闪器 6 码头前沿引下线、接地装置(1) 7 码头前沿引下线、接地装置(2) 8 码头前沿等电位连接阻值测试记录 9 码头前沿等电位连接外观检查记录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规范 Code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Petrochemical Terminal Enterprises

目次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JTJ 237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 297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 556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3.2 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 elements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3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4 隐患potential accidents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5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接地端子排板。?4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3。4.4 专用金属接地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接地板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2 金属接地板的材质,应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材质相同。?3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最小有效长度对小型设备宜为60mm,大型设备宜为110mm。如设备有保温层,该板应伸出保温层外。 接地用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10。? 4 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体时,应选择适当部位预埋200×200×6(mm)钢板,在钢板上再焊专用的金属接地板。预埋钢板的锚筋应与基础主钢筋(或通过一段钢筋)相焊接。 3.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3.5.1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规格按表3。5。1选用.?表3。5。1静电接地支线、连接线的最小规格 3。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6.1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1有利于设备、管道及需要在现场作静电接3.6.2 静电接地干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的移动物体的接地;? 2 静电接地干线在装置内宜闭合环形布置,不同标高的接地干线之间至少应有两处连接。 3.6.3 下列接地干线或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 1 照明回路的工作零线和三相四线制系统中的中性线; 2 整流所各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 3 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 4 防雷引下线(兼有引流作用的金属设备本体除外)。 3.6.4 静电接地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静电接地干线与保护接地干线在建构筑物内有两点相连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2 应充分利用自燃接地体以及其它用途的接地体;? 3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材质宜选用耐腐蚀材料,当选用镀锌钢材时,钢材规格可按表3.6.4选用。 表3.6。4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最小规格

安全技术在石油化工生产中的重要性

安全技术在石油化工生产中的重要性 一、安全技术 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安全或危险的因素,危害着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会造成生产被动或发生各种事故。为了预防或消除对工人健康的有害影响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这些措施的综合叫做安全技术。 二、安全技术的重要性 安全技术是劳动保护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的边缘性学科。 安全技术是生产技术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分支,它与生产技术水平紧密相关。随着石油化工生产的不断发展,石油化工安全技术也随之不断充实和提高。 安全技术的作用在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采取以防止工伤事故和其他各类生产事故为目的的技术措施,其内容包括: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即使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化;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如采用安全保护和保险装置等; (3)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如使用警报信号装置、安全标志等; (4)特殊安全措施,如限制自由接触的技术设备等; (5)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如预防性实验,作业场所的合理布局,个体防护设备等。

从上述情况看,安全技术所阐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以技术为主,是借安全技术来达到劳动保护的目的,同时也要涉及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安全技术对于实现石油化工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安全技术的内容 安全技术是劳动保护科学中的一个学科,它可以分为“产业(部门)劳动保护学”,如煤矿安全技术、冶金安全技术、机械制造安全技术、建筑工程安全技术等等;“专门劳动保护学”,如电气安全技术、工业锅炉安全技术、起重安全技术等等。 本书中,安全技术的内容主要有: (1)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2)电气安全技术; (3)压力容器与工业管道安全技术; (4)锅炉安全技术; (5)工业卫生和防尘防毒安全技术; (6)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检修安全技术; (7)石油化工操作安全技术; (8)安全控制和检测安全技术; (9)地震和抗震安全技术; (10)安全管理等。 安全技术是一门科学,所以必须努力学习并尽快掌握它,否则要想做

最新整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docx

最新整理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xxx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JTJ 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 55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 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3.2 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 elements 或状态。 管理上的缺陷。 果。 人。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3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 隐患potential accidents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5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 .6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企业外的团体或个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自2000-10-1 起执行 、八—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 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 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 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 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 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目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静电接地的范围 3.2 静电接地方式 3.3 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4 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3.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7 静电接地的连接 4 具体规定 4.1 固定设备 4.2 储罐 4.3 管道系统 4.4 铁路栈台与罐车 4.5 汽车站台与罐车 4.6 码头

港口石油化工码头安全监控系统研究

本文得到国家863计划项目(编号:2006AA040107)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编号:2006BAK01B03)资助。 港口石油化工码头安全监控系统研究 桑海泉刘骥魏利军康荣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100029 霭”n霉露一麓簪蛰强曩譬筵萋黪《黪,§蘩囊爨本吏提出T港口石油化工码岳鲁奎监控秉统的设计原划厦乐统总体架构.井时油库、危化品仓库,油品收发厦危他品装卸作业、危化品运输车辆、输油管道等监控对务的安奎特性进行,分析.开分别提出j’喜监控时曩的监控而案厦软件功能模块设计。 獭鳞簸臻鬻瑟鬃麓麓蠹蕤馨慧黧豢鬟石油化工码妊;重大虎险源;窖奎特性;精油管道灞黼§鬻l熬鬟l囊;獬嚣g鬟餮甏{ntfl虹|oRl3Br,曲e曲培n刚fⅪp|昭删w№b#rM似|e吖g&fetymonil;oringsyste,|q1f”rtht}瓣tPocheⅧ似15docKofhVeilam”es∞咖T1)esafet3,口m世t”目t|c乌cf糯f31tnwil;gf『_omtomBwge{s.m脚ag011i曲眦.dango.m№c№mfc出wa"house,10&a口蜒a耐b㈣,aerngODerationsof训&删dj唱eromcherIt;cals,da丌ger0∞chem::3|s:ranop3nVCP;ClOS∞d洲p堆e№es、a?eanalyzedT旭prespec'aw,sch肼es&tillsoftwarem0划*¨la,g。ft№*I;)Of/itoli噌L&rset,safe舢t协waⅢ 莓掣一群嚷≈i^、;-÷,尊嚣蠢j踅《餮、、女繇建势游嫠g簪盏口e,7--nclp+。rrlcakdock,}._a"fna!a旧2:saletyctmracterfstics,oilpipelil_|es.emergencyplan 1引言 石油化工码头危险化学品的装卸、油品收发作业及库区储罐,危他品仓库、输油管道等重大危险源都涉及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一旦发生事艘,币但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石油化工码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中,明确提出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预警的要求。石油化J=码头的安全生产工作茹须遵循“科技兴安”的战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安全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带动码头化学品装卸作业及库区、危险化学品仓库、输油管道、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作业场所安全监控的现代 化,以信息化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水平。 本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控制.消除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为目 标,提出对码头油库、危化品仓库、油 品收发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输油管 道、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监控预警 的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集3G(GIS、 GPS、C-PRS)、数据库、参数与多媒 体监控及联动、事故模拟评估、安垒分 析与预警技术干一身的“石油化工码头 安全监控系统”。 2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建设坚持安全监控信息化与标准 化的原则,按照“数据采集~数据筛选 -数据挖掘”的信息处理思路进行设计 和开发,面向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的实际需要,兼顾重大危险源监管.实 时监控及应急救援等多方面的工作{一 旦发生重特大安垒生产事故,系统自动 调出事先制定的救援预案,并在GIS地图 上显示出事故现场环境信息,周边应急 救援设施、消防救护等应急救援力量及 最佳救援路径;同时,根据危险品运输 车辆、危险品性质、周边环境等信息对 事故后果进行模拟分析,确定疏散范 围,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提供辅助决策 支持。 系统采用一体化 建设方案,使企业和 政府两级监控体系成 为一个整体,确保监 测数据的连续性、可 靠性和准确性,根据 不同类型危险源的安 全特性采取针对性的 技术措施,同时面向 不同使用者分别提供 企业现场人员:及时、准确、令面 地掌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各种安全生 产信息,并通过数据处理,直观地反映出 安全生产临界值或与临界状态以及各种异 常情况,发现高风险的事故苗头,适时提 请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采取及时、合理的、 科学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和进行有效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防止事故的发生。 企业管理人员:随时在线查看生产 现场的参数、视频和各种统计信息及历 史纪录,分析生产设备和工艺的运行状 态,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和文档,了解现 场安全监控设备的工作情况,对操作人 员及其安垒作业情况进行监管,及时接 收和处理各种报警信号,迅速做出判 断,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实时远程查看生 产现场的各种安垒动态和历史信息;通过 对各地事故和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 r解淀时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其典型 事故的类型,频率、特征及应急处理的经 验教训,确定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 安全保障设备和技术措施。对企业管理机 构及其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管;在重大事 故发生时.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提供应急 救援的辅助决策支持。 相应的功能设计: 图1码头安全监控流程示意图

典型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新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典型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 爆安全技术(新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典型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 (新版) 摘要介绍了典型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产生爆炸的原因,提出了石油化工安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杜绝爆炸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艺过程安全生产防爆措施 1前言 石油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在防爆方面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这主要由其生产特点决定的。 a.石油化工行业爆炸源多,如原料、中间体、成品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同时,生产过程中的点火源很多,如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都可能成为爆炸的点火源。易燃、易爆物质或其蒸汽和氧气等助燃性气体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形成的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时,其破坏程度不亚于烈性炸药的威力,这一特点,决定

了石油化工行业的防火防爆工作的艰巨性。 b.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冻的特点,并且多数介质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加上温度应力,交变应力等的作用,受压容器、设备常常因此而遭到破坏,从而引起泄漏,造成大面积火灾和爆炸事故。 c.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度自动化、密闭化、连续化的特点。生产工艺条件日趋苛刻,操作要求严格,加之新老设备并存,多数设备已运行多年,可靠性下降,容易发生恶性爆炸事故。 d.石油化工工业发展迅速,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加上对新工艺、新技术的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防爆设计不完善等,运行中发生爆炸事故损失将十分严重。 2氧化还原 2.1氧化反应 氧化反应需要加热,反应过程又会放热,特别是催化气相氧化反应一般都是在250~600℃的高温下进行。有的物质的氧化,如氨在空气中的氧化和甲醇蒸气在空气中的氧化,其物料配比接近于爆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2018.12)

化工危化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及法律法规依据 一、电气安全(含防雷、防静电) 1、保护接地、静电接地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3.0.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2)《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5.1.1“固定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 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5.1.1.b)“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静电接地专用线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3.6.1“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布置。可利用保护接地干线防雷电感应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否则应专门设置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材质要求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17)3.5.1“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6mm2铜芯软纹线或软铜编织线)”。 4、防雷接地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 5、防爆区域进线口密闭 “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

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第11卷第11期中国水运V ol.11 N o.11 2011年11月Chi na W at er Trans port N ovem ber 2011 收稿日期:作者简介:陈永全(5),男,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南沙管理所副所长,工程师。 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陈永全 (广州港务局,广东广州511462) 摘 要:通过分析传统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管理的不足之处,并根据石油化工码头事故特点及其危险性和危 害性,提出了加强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就如何加强一线应急管理,提出了对策和落实方案。 关键词: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中图分类号:F426.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1)11-0030-02 一、前言 众所周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危险性高,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国内外的石油化工码头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出现,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给石油化工码头的安全管理敲响警钟。石油化工码头危险级别高,应急要 求也高,一旦出现险情,前期应急主要依靠码头本身的应急 设备设施和应急力量来进行,处置不当就会造成泄漏、火灾,甚至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后期救援难度大。本文根据石油化工码头的特点,结合多年的石油化工码头安全管理经验,重点对如何加强一线应急管理进行了探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二、现有一线应急管理的不足之处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一般都能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然而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对作业一线应急虽有所规定,但具体的指引相对不足,导致部分码头预案中对一线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规定较少,也不够具体,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得一线作业人员,得不到正确的应急教育培训,从而在紧急情况下,不清楚自己应按什么应急程序,实施什么应急措施,从而大大地降低了码头整体应急能力,一线应急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相对薄弱环节。 三、加强石油化工码头一线应急迫切性与必要性由于石油化工码头管线较多,码头通道、引桥相对狭窄,一般情况下,如码头发生火灾事故后,陆地上的消防车难以进入救援,而现有的水上消防力量又相对不足。因些,码头一线应急是整个应急系统最为关键的环节,前期应急主要依靠码头本身的应急设备设施和应急力量,一线人员能否在第一时间做好有效的应急反应,是前期处置的关键,一线应急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码头企业整体事故应急能力的高低,强化一线应急,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1.做好一线应急,可预防事故的发生 加强一线应急管理,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应急能力,可更好地防止和减少危急情况的发生,一旦危急情况发生时,能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真正做到预防事故的发生。 2.做好一线应急,可尽快消灭初发事故如危急情况发生后,事态比较严重,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那抢救扑灭关键就在最初几分钟,甚至是最初几秒钟,如处置得到,措施到位,就能将事故消灭于初发状态。从而避免事故进一步发展,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3.做好一线应急,可减少事故损失 事故发生后,一线作业人员应急得当,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及时停止了作业,关闭了阀门等,并通知了船方、库方共同做好应急,抢救了物质,组织了人员疏散,因客观原因,不能消灭初发事故,也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4.做好一线应急,可争取时间 危机出现,事故发生,只有一线人员在现场,如一线作业人员训练有素,应急能力强,能有效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为后方增援争取了时间,从而为更快更好地消灭事故创造顾了条件。 四、加强一线应急的管理对策 既然做好一线应急如此迫切与必要,那么科学制定一线各岗位人员的应急程序、措施就成为了关键。因而,石油化工码头应结合码头泊位特点、作业货类、工艺流程、操作规程、一线岗位设置、现有应急设备设施等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确定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一线应急处置方案,确定应急对策,并按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不同要求,细化分解到各岗位、各环节,从而确定出每个岗位人员的应急程序、应急措施,做到简洁、明了、科学、合理。各岗位人员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确定后,应针对不同的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考核,并在日常作业中,加强反复现场抽查,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各自的应急要求、应急程序和内容,最终转化为一种应急习惯,从而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培养应急技能、提高应急技能。 五、对策落实 1.成立一线应急措施编制工作组 为做好一线应措施的编制工作,以保障对策的制定和落实,石油化工码头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公司领导、安全部、技术部、生产部等人员组成的一线应急措施编制工作组,成员中应包括一线作业人员代表。编制工作组 2011-08-20 197-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全技术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 全技术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69-11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防爆安全技术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石油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在防爆方面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这主要由其生产特点决定的。 a、石油化工行业爆炸源多,如原料、中间体、成品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同时,生产过程中的点火源很多,如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都可能成为爆炸的点火源。易燃、易爆物质或其蒸汽和氧气等助燃性气体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形成的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时,其破坏程度不亚于烈性炸药的威力,这一特点,决定了石油化工行业的防火防爆工作的艰巨性。 b、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冻的特点,并且多数介质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加上温度应力,交变应力等的作用,受压容器、设备常常因此而遭到破坏,从而引起泄漏,造成大面积火灾和爆炸事故。

[整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 强制条款 3通用规定 3.1 现场管理 3.1.2 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作业资格证。 3.1.7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 3.2 施工环境保护 3.2.8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2.12 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回天或掩埋。 3.2.25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和身体检查,并进行剂量监测。 3.2.2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使用场所应有防止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3.4 受限空间作业 3.4.4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作业,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3.5 高处作业 3.5.7高处铺设钢格板时,必须边铺设边固定。 3.6 焊接作业 3.6.11 在容器内进行气刨作业时,必须对作业人员采取听力保护措施。

3.8 酸碱作业 3.8.5 酸碱及其溶液应专库存放,严禁与有机物、氧化剂和脱脂剂等接触。 4 临时用电 4.1 用电管理 4.1.12 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和开关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二级漏电保护。严禁将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漏电开关退出运行。 4.2 变配电及自备电源 4.2.5 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当电源来自电网的不同电源回路时,严禁变压器以下的配电线路并列运行。 4.2.13临时用电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3 配电线路 4.3.3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芯线。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采用五芯电缆。 4.3.6电缆直埋时,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3m;高压电缆和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的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沙土,厚度不得小于100m,并应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规范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9501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Standardizat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standards for chemical terminal enterpri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JTJ237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29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556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30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不断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3097-2000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06-30批准 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静电伤害,保障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在石油化工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防静电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静电接地设计。 1.0.3 静电接地是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之一。石油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储运、通风、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实用版

YF-ED-J82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规范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开展安全 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 务和评审;其他码头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 准。 GB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JTJ 237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 297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 JT 556 港口防雷与接地技术 AQ 301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术语和定义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术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85069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 术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石油化工工艺过程中的防爆安全技 术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石油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相比,在防爆方面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这主要由其生产特点决定的. a,石油化工行业爆炸源多,如原料,中间体,成品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同时,生产过程中的点火源很多,如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都可能成为爆炸的点火源.易燃,易爆物质或其蒸汽和氧气等助燃性气体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形成的混合气体遇点火源发生爆炸时,其破坏程度不亚于烈性炸药的威力, 这一特点,决定了石油化工行业的防火防爆工作的艰巨性. b,石油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冻的特点,并且多数介质具有较强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static electricity grounding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自2000-10-1起执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主编的。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两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静电接地的范围、静电接地方式与静电接地系统接 地电阻的要求:静电接地端了、接地板、接地支线、连接线、接地干线、接地体以及具体连接的一般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存在静电危害场所的具体规定。 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来石油化工有关静电接地设计(施 工)经验,吸取了国外先进标准(日本的《静电安全指南》1988年版、美国《静电作业规范》NFPA77-93、《对静电、闪点和杂散电流引燃的预防》APIRP2003-91、英国《防静电通用规范》BS5958 1983年 版等)有关静电接地范围、非导体带电性指标、物质分类及具体作法等内容。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的地址是:北京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邮编:100101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油天然集团石化安全技术研究所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金山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洁谭凤贵于长一朱耀祥 目次 1总则 2名词术语 3 一般规定 3. 1静电接地的范围 3. 2静电接地方式 3. 3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3. 4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3. 5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3. 6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 7静电接地的连接 4具体规定 4. 1固定设备 4. 2储罐 4. 3管道系统 4. 4铁路栈台与罐车 4. 5汽车站台与罐车 4. 6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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