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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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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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见附录二)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为了强化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监察机构在现场监督作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部门和安监专责专职人员必须本着抓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现场的原则,依据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安监专责专职工程师和其他部门安全监督员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代表公司和部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对分管专业实行专项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对所需监督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因监督不到位产生的过失负责任。各级安监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违纪者教育、处罚并勒令整改,有权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提出质疑,有权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并监督现场人员认真执行,有权参加重大工程的安全交底工作。 二、职能与分工 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专责提出,由公司主管领导或安监专责签发。 2、《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负责管理。 三、通知书使用程序 1、安监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交有关部门整改。 第 2 页共 4 页

2、有关部门在接到安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3、有关部门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也没有任何返回信息,安监部门应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通知书使用要求 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监督内容: ◆涉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 ◆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2、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使用人员是指安监人员。 3、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可直接下达至部门、分公司或班组。 4、通知书中第号的编号从001至999,按一年自然中断编号使用。 5、填写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应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监专责保存,第二联第三联下达至整改部门,整改完成后第二联再返回安监专责,第三联整改部门留存。 6、部门接到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后,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包括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报安监专责。 7、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对造成后果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保存二年,由安监专责负责。 第 3 页共 4 页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新版)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新版) Establish a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Implement specific work safety divisions, clearly distinguish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and assign responsibilities to individual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04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新版) 1、乙方进入施工(检修、劳务)现场前应先熟知现场作业环境,并结合现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方案,同时根据员工不同岗位要求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穿戴。劳保防护用品要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乙方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的整改反馈单,检查制度和记录要存档。 3、乙方员工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三无”人员进入甲方生产、检修、施工区域,施工(检修、劳务)人员必须按在甲方登记备案的名册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含登高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准用证,方准现场使用。使用甲方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经管区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属违章操作。 4、乙方人员凡高空作业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不得一人单独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绳、安全带(搞挂低用),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或因作业场所环境限制无法系安全带时,乙方必须采用安全行走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护绳等和在作业面下部增加安全防护网,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和作业;否则,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5、为防止发生高处坠落及天车挤伤、撞伤事故,严禁乙方人员站在天车轨道梁上作业和在天车轨道梁上行走。确因施工(检修、劳务吧)需要高处作业,乙方应搭脚手架操作,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绳和安全带(高挂低用),现场须有专人监护。交叉作业时,应提前与甲方区域负责人或安管人员协商好,操作时必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发生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 (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孝感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一: 你单位建设的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书面告知。 欢迎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监督人员:,联 系电话:。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签收人:(安监机构公章) 年月曰年月曰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17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

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跨年度工程复工和新开工工程安全管理,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跨年度工程复工前检查工作 全市在建的跨年度工程在今春恢复施工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共同组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程深基坑支护的稳定情况; (二)脚手架基础、架体拉接点及悬挑梁固定情况; (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扶墙装置设置情况及塔身结构及动力系统安全情况; (四)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安全状况; (五)四口、临边防护及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六)职工宿舍、食堂、娱乐室、及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及防火管理情况; (七)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八)作业岗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及安全网清洗、安全标语悬挂情况等。 经检查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跨年度工程复工申报表》, 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复工,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未申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监理项目部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书

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武汉硚口区操场角旧城改造一期工程(C地块) 建设单位:武汉华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北天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底时间: 一、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项目监理规划确定 二、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重要程序、使用表格和安全记录资料。(一)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主要内容: ①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界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②有施工分包和平行发包时,协助建设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其安 管责任。 ③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现场移交手续。 2、安全记录资料: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②施工场地移交签认表。 (二)核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内容形成的安全记录资料是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主要内容: 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项目专职安管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巡视员 配备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等。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部、总包企业对分包企业、项目 经理部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班组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 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安全事故报告、专职安管人员管理、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安技措施和施工方案管理、施工机械与安

全设施租购、验收、检测、保养、报废,消防安全责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 ④总包企业对分包单位安保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2、使用表格: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参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单位分单位工程填报,由总监组织进行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签认。 3、安全记录资料: 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②项目专职安管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巡员配备表及其资料证件。 ③项目安管小组名单。 ④重要安管制度等。 (四)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雇用具备安全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此内容所形成的安全记录资料有: ①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资格证。 ②高危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体检合格证。 ③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1、主要内容: ①拟分包项目的分包合法性。 ②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文件。 ③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经营手册)。 ④分包单位专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其资格。 ⑤分包合同、分包安全协议等。 2、审查程序: ①总包单位选择分包单位。 ②总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③总监组织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签认。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监理安全技术交底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监理标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哈尔滨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监理标 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避免施工作业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如下交底: 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符合《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情况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报监理部。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等高加设人员、安装拆卸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联络方式,各部门、岗位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安全事故通告和报告的方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监督交底书

小区项目经理部 安 全 监 督 交 底 书

: 根据总公司向你项目部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特向你项目部作如下交底: 一、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①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网络上墙;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较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井字架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不得仅有分工种交底,还要有分部(项)交底。④项目部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⑤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项目经理、安全干部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①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②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③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④按规定架设剪刀撑;⑤脚手笆满铺;⑥外侧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杆,密目式安全网满封;⑦脚手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均漆成黄色;剪刀撑、扶手栏杆、挡脚杆漆成红白间色;⑧卸料平台搭设牢固,并有扶手栏杆和挡脚杆; ⑨严禁使用毛竹脚手。 3、三宝四口临边:①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②建筑物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③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网;④“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施工用电: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②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机五线制;③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开关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④所用电缆、电线必须整齐架设,并使用绝缘子;⑤宿舍内照明线路必须统一架设,不得私拉乱接;⑥漏电开关试跳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齐全。 5、井字架:①粗眼网三面围封,进料口搭设防护棚;②安全门、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有效;③缆网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有拖桩,夹头不少于三只;④卷扬机地锚牢固,有绳筒保护,搭设防护棚;⑤井字架必须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切割脚手架; ⑥要有验收记录;⑦30米以上工程或创建文明工地均不得使用老式井字架。 6、小型机具:①安装要有验收记录;②防护装置齐全;③手持电动工具有绝缘装置;④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⑤塔吊必须经市安监站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卫生状况: 1、宿舍卫生:①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②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③睡铺必须使用正规的单人床;④床上用具、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⑤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及其他加热器具。 2、食堂卫生:①食堂选址应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米以上的距离;②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③灶台及周围要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④地面要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为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建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基坑、二层结构、主体(高层每四层一阶段)装饰等阶段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安全资料》中。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分配合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建设工程未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监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设起重机械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吊蓝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必须具备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证书应按

规定进行复审 四、建设、施工单位应明确约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和支付计划,不得取消或低于规定取费费率。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汇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措施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 五、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前报安监站备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单跨18 米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桥梁面板吊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要按定要求组成5 人以上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出明确的结论,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动。 六、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理或巡视监理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按照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上,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服从的,应及时向安监站报告。 七、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附表五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附表五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项目编号:黔( )建安[ ]第号 工程名称:市民健身中心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章)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章)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章) 遵义市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建设厅监制

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 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仔细阅读。 2、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审。 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遵义市市民健身中心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 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5.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教育证书; 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四)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五)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及计划;(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八)《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 (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十)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附建筑施工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正立面图审查完后退回)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施工进度计划 (4)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安全生产告知书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 (参考样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 3、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 4、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应完善企业内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5、应完善企业安全投入制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6、企业的在用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7、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8、应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9、应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0、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 年月日 (部门盖章) 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参考样本) 安监站: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已收到。为了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特向你办郑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严格执行《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监理部向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和避免施工作业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如下交底: 1、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 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应符合《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情况及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报监理部。 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等高加设人员、安装拆卸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 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 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的专业人员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根据《危险性较 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 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 救援预案和本工程特点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 评价;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联络方式,各部门、岗位和有关 人员的职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安全事故通告和报告 的方式、程序、限时和内容;保证应急救援人员、设施与设备、 救援医院等应急救援资源及时到位措施;安全事故的评价、救援 响应、信息发布、事故恢复等程序;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评审与修订。 7、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及时报审、组织实施,必须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置电箱,做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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