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北京地铁)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北京地铁)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北京地铁)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五章事故责任判定与处理

第六章事故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八章附则

附件l《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内容解释

附件2《地铁运营谐凳鹿时ǜ妗?nbsp;地安监统一4 附件3《地铁运营事故报告》地安监统一表5

附件4《地铁运营事故处理报告》地安监统一表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正确处理地铁运营事故,使事故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据可依,特制定《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2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抓小防人,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消灭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及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子。

第3条本规则结合北京地铁运营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严而有度,切实可行的原则,强调科学性和适用性及可操作性,以调动广人干部职工防止运营事故的积极性。

第4条凡在运行线和车场线范围内由于地铁自身原冈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中断行车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均构成运营事故。但在地铁对外营业区域范围内,由于乘客自身原因或发生治安案情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均不列入地铁运营事故统计范围。

第5条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或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单位应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快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分析处理结果—上报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6条地铁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工要严格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原则。对于因违反或未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

因单位内部管理缺陷、失效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生产的问题,视情节按事故及事故苗子论处。

第7条良好的车辆、设备是保证安全运营的物质基础,因车辆、设备漏检漏修维修不到位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的严重质量问题,按事故论处。

第8条地铁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下,均有尽快处理故障或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发生各类故障或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相互配合、积极处理、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对于因失职或推委扯皮而贻误时机造成后果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9条对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汲取教训、制定对策,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条对事故要定性准确,对事故责任者以责论处。根据事故性质、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1条地铁公司运营事故调查处理的裁定工作由安全监察室负责。各单位安全机构是其所辖

区域运营事故、事故苗子、安全隐患问题调查处理的上管部门。

第12条运营公司安全监察室依据本规则组织相关部室对所辖区域发生的运营重大、大事故及涉及有两个(含)以上单位责任的险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苗子的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并向运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事故定性、定责及事故处理建议。

第二章事故分类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竹:应急组织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地铁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事故损失及对运营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轨道交通运营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人事故、险性事故、—般事故利事故苗子。

第13条特别重大事故

1.乘客人身死亡30人及以上;

2.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3.经济损失特别重人,直接经济损火1000万元及以上。

第14第重人事故

1.轨道交通发生爆炸、化学恐怖袭击等人为破坏事件;

2.发生二级以上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上)事件;

3.乘客人身死亡10—29入,或死伤50人以上;

4.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小时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第15条大事故

1.轨道交通发生二级火灾(被困人数500人以下);

2.死亡3—9人,或死伤10--49人;

3.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6小时:

4.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

第16条险性事故

在地铁运营工作中,凡事故性质严重,但未造成损害后果或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1.运营线列车冲突;

2.运营线列车脱轨;3.运营线列车分离;4.列车冒进禁行信号;5.未经允许列车载客进入非运营线;6.列车反方向运行未经引导自行进站;7.列午擅自退行;8.列车、车辆溜走;9.列车运行中擅自切除车载安全防护装置;10.列车错开车门;11.列车未关闭车门行车;12.列车运行中开启车门;13.列车夹人行车;14.列车运行中,齿轮箱吊挂装置、关节轴承销轴、空压机、牵引电机等车辆重要部件脱落;15.电话闭塞出站信号故障时无凭证发车;16.擅自向未具备封锁条件的区间接发列车或擅自向封锁区间接发列车;17.未办或错办闭塞接发列车;18.行车或电力指挥通讯联络系统中断;19.信号升级显示;20.供电系统操作中发生错送电、漏停电;21.运营中车站照明全部熄灭;22.给水干管位移侵限、爆裂跑水;23.排水不畅,积水漫过道床;24.地铁排雨泵站设备故障,雨水不能排出中断列车运行。25.运营中走行轨由轨头到轨底贯通断裂;26.运营线路几何尺寸超限;27.轨道线路发生胀轨跑道影响运营;28.擅自触动、位移站台电视监视车门设备,影响正常使用;29.未按规定撤除接地

保护装置:30.漏检、漏修或维修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运营安全;

31.其它(性质严重的运营故障、安全隐患,经地铁公司运营安全委员会认定,列入本项)。

第17条一般事故在地铁运营工作中,造成下列后果之一,但损害后果不够大事故、险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条件时:1.非运营线列车冲突;2.非运营线列车脱轨;3.非运营线列车分离;4.凋车冒进信号;5.应停列车全列越过显示绿色灯光的出站信号机;6.应停列车在站通过;7.列车擅自在不具备条件的车站停车开启客室车门;8.漏乘造成列车车长未上车发车;9.列车车辆未撤除防溜铁鞋或止轮器开车;10.列午客室内或车站的设施、设备、器材松动脱落等异常情况,造成乘客受伤;11.运营线列车车辆空气系统(空压机、风缸)安全装置失去作用造成破损爆裂;12.车辆或车辆载物超出车辆轮廓限界;13.中断运营正线行车每满20分钟时;14.直接经济损火在1万元及以上;15.出站信号在中心和车站同时失控或紧急关闭信号失控;16.运营车站正常照明全部熄灭或侧式站台—侧正常照明全部熄灭;17.各类设施、设备、器材、物资等侵入车辆接近限界;18.线路检查维修不当,造成列车临时限速运行:19.无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特种设备、车辆;20.漏报、误报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运营安全;21.其它(经地铁公司运营安全委员会认定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列入本项)。

第18条事故苗子

在地铁运营工作中,发生或存在安全隐患,但其性质或损害后果不够事故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1.列车救援;

2.在站应停列午部分冒进进行信号机;

3.通过列车在站停车进行乘降作业;

4.列车夹物走车:5,运行中列车超过规定的限制速度运行;6.列车在终点站未经允许进行带人折返作业;7.因对车辆故障隐患未查出、未彻底治理,造成盲目出库上线运行影响运营;8.电动客车乘客报警装置作用不良;9.列车司机与车长通话和指令装置同时失去作用;10.车长或副司机在列车关门后起动时,未进行站车了望;11,执乘中未按规定要求执行呼唤制度;12.列车信号、通讯设备故障,未及时报活,修理;13.车辆、设备人为责任破损,经济损失2千元以上;14.车内行车备品不齐全;15.错发、错收、错传或漏发、漏收、漏传行车命令;16.因错办、漏办进路造成列车变更交路;17.擅自变更作业计划或安排;18.调度电话或电台无录音或录音丢失;19.行车计算机系统监测功能无记录或记录丢失;20.私自听取或打印行车记录资料;21.漏开有关运营的技术设备;22.各类机柜门、检查孔盖未按规定锁闭或设施固定不牢;23.站台电视监控车门设备故障超过30分钟;24.列车、车辆、设施、设备、机房、班组或隧道内、车站内的站厅、站台、办公用房等处所(含非运营区域)发生初期起火冒烟的险情;25.设施、设备发生异常脱落,影响运营;26.施工、检修、清扫设备影响运营;27.电器、设备接线不符合安全规定;28.手摇道岔超过30分钟;29.轨道线路发生非正常临时更换钢轨;30.供电系统操作中发生漏送电、错停电;31.供电系统发生非正常单边供电;32.车站或区间的主通风设备发生运行故障,造成功能失效;33.车站出入通道的台阶或地面破损,影响乘客安全通行:34.车站大门破损,致使失去防护作用;36.非吸烟区域吸烟;

37.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8.站厅、车厢乘客须知及安全标志不齐全;39.作业现场安全标志不齐全或不规范;40.未经审批许可擅自进行施工作业;41.进入地铁施工未登记或作业完毕未注销;42.在地铁线路上施工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现场无甲方安全负责人;

43.应撤除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材料、物品、备品、标志等未及时撤除;44.应急抢险救援预案不健全或不落实;45.应急抢险救援器材、备品、工具不完善、状态不良或不能正确使用;46.应急抢险救援演练不落实;47.防火预案乃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工具、备品未配置或状态不良;48.经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能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治或整治不符合要求;49.对安全隐患未落实监控措施或责任人;50.单位安全稳患统计、分析、记

录系统不健全;51.安全重点(要害)部位、处所、设备未落实相关制度,没有检查记录;没有故障记录;没有维修记录;没有交接记录;52.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发生严重违章、违纪、违制、失职、脱岗、当班饮酒、岗位打牌等;53.安全运营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台帐不健全或不完善;54.安全运营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或制定不完善或不落实。55.其它(经地铁公司运营安全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安全问题和隐患,列入本项)。第三章事故报告第19条发生各类事故时,有关人员按下列规定报告:1.在区间发生时,由司机(车长)或相关人员立即向行车调度员或通过车站行车值班员向行车调度员报告。2.在车站或车场发生时,由车站行车值班员或运转值班员立即向行车调度员报告。3.供电系统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由变电站值班员立即向电力调度员报告,电力调度员接到报告后向行车调度员通报,并向总调度室报告。4.在分公司、厂、段发生未直接影响接发列车的事故,现场人员须立即报告分公司、厂、段生产调度员。

第20条行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分公司(厂、段)生产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晌运营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21条运营事故的报告内容:

1.报告人姓名、单位。

2.发生时间(时、分)。

3.发生地点(分公司、厂、站、区间、百米标、股道)。

4.事故概况、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对运营的影响。

5.请求救援的内容。

6,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22条在事故报告时,报告人应认真检查确认现场情况,及时提供信息。对一时难以判断清穷的现场情况,可先简报而后继续了解确认,随时续报。如发现内容有误,应立即更正报告内容。

第23条总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向有关部室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24条发生重大、大事故时,总调度室或有关部室应根据运营公司领导的指示,向市有关部I、·报告。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25条发生重大、大事故由地铁公司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26条根据事故性质、损失、影响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总队主持调查分析工作时,地铁公司主动积极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第27条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地铁公司事故现场调查组自然成立,由公司安全监察室主任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第28条当公司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前,列车司机、车长、行车值班员、车站站区长要保护现场、挽留事故见证人、保存可疑物证、查找事故线索及原因,做好记录,积极协助地铁公司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29条接到重大、大事故的报告后,地铁公司现场事故调查组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做好以下工作:

1.由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认真勘查现场,详细检查车辆、线路及有关设备,进行拍摄(使用胶片

的摄影器材),并做成文字记录、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必要时设置警戒线。当技术设备破损时,应保存其实物。

2.听取事故现场人员的汇报,收集现场负责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物证。

3.对重大、大事故的直接当事人进行隔离保护,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材料。

4.若事故发生地点的线路遭到破坏,无法检查测量线路质量时,则应对事故地点前后适当距离

门00M以内)进行测量,以作为衡量事故地点线路质量的参考依据。

5.对事故关系人、现场见证人调查询问,并详细记录。

6.检查有关技术文件、表报的编制填写情况,必要时将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附在调查记录内。

7.提高警惕,注意是否有人为破坏的迹象。

8,必要时召开现场分析会。

9.根据调杳结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及时向地铁公司安全委员会汇报。当事故责

任人涉嫌犯罪时,通知公安公交总队按有关法律条文处理。如事故不涉及犯罪,公安公交总队向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移交有关资料。

第30条发生有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重大、大事故单位,或有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应于事故后4小时内将《北京市重大伤亡事故快报表》(京办发字[2002)15号)报地铁公司。未发生人员伤亡的重大、大事故的单位,应于事故后48小时内将书面事故报告报地铁公司。事故报告要一式三份:事故调查组一份,主管业务部室一份,安全监察室一份。

第31条事故调查组接到书面事故报告后,召开事故分析会。安全监察室根据事故分析会的有关情况起草重大、大事故调查报告,于七日内报地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32条发生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主管业务部室负责调查,公司安全监察室派员参加。由事故责任单位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结果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向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三份。

第33条当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责任时,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主管业务部室应共同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由公司安全监察室组织调查分析工作,事故涉及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写出事故经过及事故相关证据、证言、材料等,积极协助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第五章运营事故责任的判定和处理第34条由地铁公司主持调查的重大、大事故的定性、定责由地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第35条地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到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后,立即呈报地铁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安全生产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处理会议,审议事故调查组的报告,认定事故性质及责任,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

和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写出事故处理通报,通报全公司,并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第36条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及事故苗子的定性定责,由事故责任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规定,向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呈报事故情况报告、事故责任分析认定及其处理意见报告、职工接受事故教训与制定防范措施的报告,经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审查、批复生效。并在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备案。

第37条事故责任判定的依据是:执行中的地铁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及规定等。第38条事故的责任划分:

1.全部责任:负有事故损失及其不良影响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负有事故损失及其不良影响60%至70%的责任;

3.次要责任:负有事故损失及其不良影响30%至40%的责任;

4.同等责任:各方均负有事故损失及其不良影响的相同分成的责任;

5.一定责任:负有事故损失及其不良影响10%至20%的责任。

6.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为地铁公司外部单位或人员,则地铁公司相关部门或单位定为无责任,该件事故统计为其他事故。

第39条事故全部由一方原因造成,则承担全部责任;当事故由两方原因造成,但双方推诿扯皮,造成责任难以分清时,地铁公司可裁定双方均承担全部责任;

对擅自清理、改变、破坏事故现场的单位或个人,由地铁公司裁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第40条事故由两方原因造成,主要原因一方则承担主要责任,非主要原因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

第41条事故由两方或多方原因造成,当各方责任等同时,则各方分担同等责任;第42条当事故由三方以上原因造成,则视各方责任而依次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或具有非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与事故发生有着一定的关系时,则负有一定责任。

第43条因材质(含零配件)原因,致使车辆、设备质量不良而造成的运营事故或运营秩序紊乱不良影响,由设备订货方承担责任。重复发生时,由设备订货方和使用方共同负责任。

第44条因施工、维修、设备安装问题造成运营事故,由工程主管单位或监理部门承担责任。重复发生时,由工程主管方和使用方共同负责任。

第45条由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事故,按地铁公司其他事故作记录,不计事故指标。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次生事故,将依据上述条款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46条当一起事故具有多种定性条件时,按事故性质等级高的定性。

第六章运营事故的统计、分析、总结报告

第47条各单位应备有运营事故登记簿和报表,:详细记载各类运营事故的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报表和月安全情况分析于每月3日前报运营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48条任何单位在发生各类运营事故后,均应立即召开由领导主持的事故分析会,认真分

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分析会应详细记录,会议纪要迅速报运营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49条各单位在年末后五日内,向运营公司安全监察室报交全年安全情况分析及《安全情况统计表》,安全监察室对其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填写<<年度事故统计表》,并送交档案部门存档。

第50条全公司责任运营事故的统计,以安全部门记载为依据。

第51条运营公司统计事故时按实际发生的责任事故件数统计,责任事故件数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

第52条责任运营事故系数折算的统计规定:

1.一起责任一般事故系数为1件;

2.一起重大事故折算22件一般事故;

3.一起大事故折算11件一般事故;

4.一起险性事故折算3.5件一般事故;5.一起事故苗子折算0·l件一般事故。第七章罚则第53条为教育广大于部、职工,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凡造成各类运营事故的责任单位、部门及其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主管、直接、相关的领导和事故直接、主要责任人,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第54条造成责任重大、大事故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构成犯罪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55条造成运营险性或一般事故的责任人,由责任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56条凡涉及地铁运营的施工、作业、活动必须遵守地铁运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地铁运营公司规章制度的施工、作业、活动给运营工作造成危害的外单位和个人,运营公司除要求施工单位或个人停工整顿外,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57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运营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

4.说谎、故意隐瞒事故真像或做伪证。

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8条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调查中有失职行为,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或索贿、受贿,借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有犯罪嫌疑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59条运营安全委员会或安全监察室做出赔偿事故费用的决定后,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拒付。第八章附则

第60条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及其内容解释,是处理事故、事故苗子的依据,由地铁运营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61条本规则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原《北京市地下铁道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同时废止,其它与本规则有抵触的规定,按本规则执行。

第62条对事故的定性和处理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向地铁公司安全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力,地铁公司安全委员会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裁定机构。

第63条在安全运营生产中遇有本规则未尽事宜,经运营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安全监察室进行补充、修订运营事故处理规则。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北京地铁)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五章事故责任判定与处理 第六章事故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八章附则 附件l 《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内容解释 附件2 《地铁运营谐凳鹿时ǜ妗?nbsp; 地安监统一4 附件3 《地铁运营事故报告》地安监统一表5 附件4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报告》地安监统一表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正确处理地铁运营事故,使事故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据可依,特制定《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2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抓小防人,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消灭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及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子。 第3条本规则结合北京地铁运营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严而有度,切实可行的原则,强调科学性和适用性及可操作性,以调动广人干部职工防止运营事故的积极性。 第4条凡在运行线和车场线范围内由于地铁自身原冈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中断行车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均构成运营事故。但在地铁对外营业区域范围内,由于乘客自身原因或发生治安案情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均不列入地铁运营事故统计范围。 第5条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或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单位应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快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分析处理结果—上报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6条地铁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工要严格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原则。对于因违反或未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因单位内部管理缺陷、失效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生产的问题,视情节按事故及事故苗子论处。 第7条良好的车辆、设备是保证安全运营的物质基础,因车辆、设备漏检漏修维修不到位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的严重质量问题,按事故论处。 第8条地铁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下,均有尽快处理故障或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发生各类故障或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相互配合、积极处理、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对于因失职或推委扯皮而贻误时机造成后果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要点

地铁运营安全管理要点 近年来,各大城市都加大地铁建设以解决日益紧张的交通压力。随着地铁网络化运营,客流的急剧增加,地铁运营的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地铁运营的根本任务就是将旅客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目的地。地铁运营的目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地铁运营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与运营安全有关的因素可以划分为四类:人、机器、环境及管理。以管理作为控制、协调手段,协调人、机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反馈作用将系统状态的信息反馈给管理系统,从而改进安全管理方法,最终得到更为安全的系统。 运营的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按照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对运输系统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进行危险控制的一切活动。该定义包括五个方面的含义: 1. 运营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消灭和减少运营事故及其损失。 2. 运营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各级管理人员。 3. 运营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基层作业人员)、财(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等)、物(运输基础设备和运输安全技术设备等)、信息(安全信息)等。

4. 运营安全管理的方式是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5. 运营安全管理的本质是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各种矛盾向有利于运营安全方面转化。 安全系统管理的基本内容可包括:总体管理、重点管理及事后管理 一、总体安全管理 在运营管理工作中,一切服务于安全生产的各管理部门,为确保运输安全所做的工作都应纳入总体安全管理的范畴。 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信息、安全资金等。 运营安全总体管理 1.安全组织管理 是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平衡、监督检查工作,使安全管理体制有效地正常运转,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2.安全法规管理 任务是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轨道运营安全的法律、法规等条文规定,对各种运输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进行研究、制定、修改、完善、贯彻和落实,使运营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

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

序言 安全是地铁科学发展之本,是地铁和谐发展之基,是地铁运营效益之道,是地铁员工幸福之源,是地铁的生命线,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认真总结研究地铁典型事故案例,是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重要措施,从中可以汲取经验教训,发人深思、令人警醒,进一步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营造地铁安全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本次地铁事故汇报收集了地铁运营发生的14起典型事故案例。每个案例都详细记载了事故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内容具体,资料翔实,能够客观全面反映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特别是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能够让全体员工结合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遵章守纪,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 这些事故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人和事,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而每一起事故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或者不同程度的伤害,教训之深刻,后果之惨重,令人久久难以释怀。 希望全体员工在阅读和学习典型地铁事故案例汇编的每一个事故案例,不仅要搞清每一起事故的来龙去脉,还要将自己置身于事故的背景之中,换位思考:当处在当事者的情形下,会怎么做,是否会

犯同样的错误。要努力从每一起事故中吸取教训,纠正自己的一些不良工作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地遵章守纪,并且主动关心他人的安全,形成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为建设“平安型地铁”努力奋斗,为畅通北京提速。

目录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9.22”西单电梯事故 案例二:“1.17”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三:“1.18”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四:“2.3”机场线列车救援 案例五:“2.17”房山线列车救援 案例六:“3.5”5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七:“3.15”1号线列车救援 案例八:“5.18”公主坟道岔故障 二、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九:“2.29”知春路站电梯冒烟事故 案例十:“10.14”四惠站线路管理用房起火事件三、工伤事故案例 案例十一“6.23”四惠车辆段坠车工伤事故四、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十二:“2.27”10号线接触轨断电事故 案例十三:“1.4”房山线接地线未拆除事故 案例十四:“4.8”苹果园站列车剐蹭光缆事故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修订稿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西单电梯事故 发生时间:2011年9月22日18时11分 发生地点:三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 事故类型:违章违纪 事故影响:导致乘客在电梯上头部拥堵、挤伤 事故经过 2011年9月22日11时55分,西单站带班值班站长在站台巡视时发现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故障,有异响,立即停梯,关闭电梯上下围栏,并挂故障牌;同时报机电人员维修,写报修记录。12时00分机电第二项目部电

梯维修中心主任唐某某、维修员南某某接到西单站客运人员报修电话,于12时20分到达西单站。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车站工作人员的描述,对地铁故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电梯头部疏齿板处有3个小锣钉,进行了清除处理,开启扶梯试运转,看到扶梯运转正常,便向车站工作人员报告修复完成。此时机电工作人员在未打开该电梯上方护栏门的情况下,打开了该电梯下方的护栏门,且该电梯处于运行状态。恰好有列车进站,乘客乘坐3#扶梯,由于该扶梯上头部护拦门未完全打开,形成拥堵,发生乘客挤伤。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对现场勘查、现场人员问询,并查看录像,调查判断,得出结论如下: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电梯上头部护栏门没有打开是造成乘客拥堵、挤伤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机电维修人员对扶梯故障处理后,没有按照电梯维修规定进行全面运转检查,也没有按照电梯运行规定与客运人员进行交接;同

时也反应出机电公司在人员管理、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缺失以及维修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教育培训力度,尤其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掌握和执行落实。 2.加强运营分公司与设备分公司故障处理应急演练,优化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 3.立即对各线扶梯进出口护拦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汇总单向门位置数量,制定双向开启方案后,全面进行整改。 4.将所有运行扶梯护拦门置于开启状态,进行临时邦固。 5.将此次事件制作成案例,对全员进行一次教育,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举一反三查隐患”活动。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

2014年坠轨事故 事故一 2014年11月6号,18时57分,北京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南口站,一名33岁女性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卡在屏蔽门和车门之间,列车启动后掉下站台,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事故二 11月19日晚10时58分一名女子从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的站台上掉入轨道中,所幸她很快被拉上站台,地铁也随即恢复运行。 事故三 11月20日地铁1号线复兴门站上行(向东方向)进站处,一名男乘客进入运营轨道正线,工作人员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列车未与乘客发生接触,同时车站采取接触轨停电措施,14:22该乘客被带上站台,接触轨恢复送电,运营秩序逐步恢复。 华盛顿地铁突冒浓烟事故致1死2重伤 美国首都华盛顿一个地铁站的隧道内12日下午出现来源不明的浓烟,导致一列受困列车内1名女乘客死亡、2人重伤,另有数十人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华盛顿邮报》援引当地消防部门和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官员的话报道,事故发生在当地时间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一列载着数十名乘客、开往弗吉尼亚州方向的黄线地铁列车刚刚驶离市中心地带的地铁儿童广场站,在开进隧道大约250米后突然停了下来,车厢内照明设备失灵,浓密的烟雾开始进入车厢。 按照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的初步调查,隧道内距离列车330米处发生了一起“电路火花事故”,可能由为地铁提供电力的线路发生短路引起,并产生浓烟,但没有引起火灾。 据悉,这是2009年以来,华盛顿地铁发生的首起致命事故。除一人死亡外,这起事故还造成至少2人重伤,80多人入院治疗。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已经对事故展开调查。对于地铁运营方是否在这一事故中存在过错或疏漏,华盛顿地铁首席执行官理查德·萨尔斯称,地铁方面在出现紧急状况时有规章可循,“至于这些规章是否得到遵守,将在调查后做出认定”。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9、22”西单电梯事故 发生时间:2011年9月22日18时11分 发生地点:三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 事故类型:违章违纪 事故影响:导致乘客在电梯上头部拥堵、挤伤 事故经过 2011年9月22日11时55分,西单站带班值班站长在站台巡视时发现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故障,有异响,立即停梯,关闭电梯上下围栏,并挂故障牌;同时报机电人员维修,写报修记录。12时00分机电第二项目部电梯维修中心主任唐某某、维修员南某某接到西单站客运人员报修电话,于12时20分到达西单站。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车站工作人员的描述,对地铁故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电梯头部疏齿板处有3个小锣钉,进行了清除处理,开启扶梯试运转,瞧到扶梯运转正常,便向车站工作人员报告修复完成。此时机电工作人员在未打开该电梯上方护栏门的情况下,打开了该电梯下方的护栏门,且该电梯处于运行状态。恰好有列车进站,乘客乘坐3#扶梯,由于该扶梯上头部护拦门未完全打开,形成拥堵,发生乘客挤伤。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对现场勘查、现场人员问询,并查瞧录像,调查判断,得出结论如下: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电梯上头部护栏门没有打开就是造成乘客拥堵、挤伤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机电维修人员对扶梯故障处理后,没有按照电梯维修规定进行全面运转检查,也没有按照电梯运行规定与客运人员进行交接;同时也反应出机电公司在人员管理、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缺失以及维修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教育培训力度,尤其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掌握与执行落实。 2、加强运营分公司与设备分公司故障处理应急演练,优化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 3、立即对各线扶梯进出口护拦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汇总单向门位置数量,制定双向开启方案后,全面进行整改。 4、将所有运行扶梯护拦门置于开启状态,进行临时邦固。 5、将此次事件制作成案例,对全员进行一次教育,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举一反三查隐患”活动。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北京地铁)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五章事故责任判定与处理 第六章事故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 第七章罚则 第八章附则 附件l《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内容解释 附件2《地铁运营谐凳鹿时ǜ妗?nbsp;地安监统一4 附件3《地铁运营事故报告》地安监统一表5 附件4《地铁运营事故处理报告》地安监统一表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正确处理地铁运营事故,使事故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据可依,特制定《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2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抓小防人,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消灭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及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子。 第3条本规则结合北京地铁运营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严而有度,切实可行的原则,强调科学性和适用性及可操作性,以调动广人干部职工防止运营事故的积极性。 第4条凡在运行线和车场线范围内由于地铁自身原冈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中断行车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均构成运营事故。但在地铁对外营业区域范围内,由于乘客自身原因或发生治安案情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均不列入地铁运营事故统计范围。 第5条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或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单位应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快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分析处理结果—上报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6条地铁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工要严格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原则。对于因违反或未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不仅是为乘客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更能在发生火灾以及故障时做好调控工作,将损失降至最小。现阶段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管理水平不高,造成影响的不仅仅是地铁运行管理企业,民众的切身利益也将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来加强对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的提升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 标签:地铁;环境控制;运行管理;操作管理;维护保养管理 前言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这也是保证地铁环境控制系统运行可靠性、安全性的关键。文章主要从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组成、作用、布置以及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操作管理和维修保养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 1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概述 1.1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组成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主要是对地铁运行的环境进行控制,为乘客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1]。地铁环境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隧道通风机、站台上下排热风机、空调新风机、中央空调组、分体空调器、多联机VRV、送排风管、空调风柜、全新风机、回风机、冷水机组、消声器、防火排烟阀门等组成。各个区域的各项配置都有着一些的差异,同时也会根据实际的地铁环境情况来对设备的型号以及运行参数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作用。 1.2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作用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是通过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监控技术等,如,ISCS 系统、FAS系统、BAS系统等[2]。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对全线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进行记录、监视和控制等,能够在计算机显示器上将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详细的显示出来,而且,能够实现对环境控制系统的控制和操作。 1.3 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布置 一般情况下,一个地铁车站至少有两个空调系统组成,都是分别设置在地铁车站的两端,环境控制系统主要根据地铁空调系统的设置而布置,主要是实现对车站新风井、活塞风井、排风井等进行控制,是保证地铁空调系统正常运营的关键所在[3]。

最新整理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docx

最新整理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正确处理地铁运营事故,使事故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据可依,特制定《xx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2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抓小防人,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消灭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及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子。 第3条本规则结合xx地铁运营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严而有度,切实可行的原则,强调科学性和适用性及可操作性,以调动广人干部职工防止运营事故的积极性。 第4条凡在运行线和车场线范围内于地铁自身原冈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中断行车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均构成运营事故。但在地铁对外营业区域范围内,于乘客自身原因或发生治安案情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均不列入地铁运营事故统计范围。 第5条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或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单位应积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快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分析处理结果-上报地铁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6条地铁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工要严格贯彻执行“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原则。对于因违反或未贯彻落实国家和xx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因单位内部管理缺陷、失效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生产的问题,视情节按事故及事故苗子论处。 第7条良好的车辆、设备是保证安全运营的物质基础,因车辆、设备漏检漏修维修不到位而造成威协安全运营的严重质量问题,按事故论处。 第8条地铁系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下,均有尽快处理故障或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发生各类故障或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相互配合、积极处理、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管理

一、名词解释 1. 线路能力:在采用一定的车辆类型、信号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条件下,城市轨道交通 系统线路的各项固定设备在单位时间内(通常是高峰小时)所能通过的列车数。 二、填空题 1.从运营功能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大体可分为、 、。 列车运行系统、客运服务系统、检修保障系统 三、简答题 1、请简述城市轨道运营特性。 参考答案:1)系统联动性。2)时空关联性。3)调度指挥集中性。4)管理的严格性。5)服务的安全可靠性。 四、材料分析题(25分)灵活出题及作答 阅读下列两则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材料一:某城市,地铁线路为政府所有,交由政府股份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经营。政 府在审批地铁规划时,将周边部分土地开发权按照地铁建设前价格交给该地铁公司负责开发。 哪些特点? 2. 试参考外部性理论,分析该城市地铁的盈利模式。 答案:1. 官办半民营模式。线路为政府所有,交由政府股份占主导地位的上市公司经 营。 2. 地铁建设促进沿线房地产业发展是地铁行业的正外部性之一。外部效益内部化是解决 外部性问题的一个思路,通过将沿线土地开发权和地铁建设经营权绑定,实现了外部效益的 内部化。从所给数据可以看出,物业发展(房地产)贡献了相当一部分利润,是该城市地铁 运营公司的重要盈利来源。沿线土地开发,带来了更多的客流,进一步促进了地铁主业的盈利。 3.2 典型例题及答案 1. 面对大客流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疏散客流。试列举一些常用的措施。 大客流组织的主要措施包括:1)增加列车运能。2)增加售、检票能力。3)采取临时 疏导措施。4)关闭出入口或进行进出分流。 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列车折返方式可根据折返线位置布置情况分为站前折返和站后 折返两种。试从运营的角度分别分析两种折返方式的特点。 站前折返时,列车折返的过程中会占用区间线路,从而影响了后续列车的闭塞,并且对 行车安全保障要求较高。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中较少采用这种折返模式,特别是当行车密 度高、列车运行间隔短的条件下,一般不会采用。站前折返的优点在于渡线设置在站前,可 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建设的投资,缩短列车走行的距离。国内外的城市轨道交通通常采 用站后折返的方式。站后折返时,列车在中间站、终点站利用站后渡线进行折返作业。这种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实用版

YF-ED-J779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正确处理地铁运营事故,使事故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据可依,特制定《北京地铁运营事故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2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抓小防人,安全关前移”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消灭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及大事故,努力控

制和减少险性事故;一般事故和事故苗子。 第3条本规则结合北京地铁运营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严而有度,切实可行的原则,强调科学性和适用性及可操作性,以调动广人干部职工防止运营事故的积极性。 第4条凡在运行线和车场线范围内由于地铁自身原冈造成乘客伤亡、车辆和设备损坏、中断行车或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均构成运营事故。但在地铁对外营业区域范围内,由于乘客自身原因或发生治安案情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均不列入地铁运营事故统计范围。 第5条发生影响运营的故障或事故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立即上报。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单位应积极认真组织开

香港地铁运营管理模式

香港地铁运营管理模式 香港地铁开通运营22年来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享有良好的声誉,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香港地铁有严密的组织结构,有科学的管理方法,有不断追求向上的进取精神。 它的成功经验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为我们提供了搞好地铁运营管理的良好范例,值得学习和借鉴。 运营模式 香港地铁由地铁公司运营。地铁公司是香港政府全资拥有的一家公用事业企业,但并不由政府直接经营,由港府委任有关人员组成董事局,按“商业原则”进行地铁的修建、运营和管理。在投资、筹资体制方面,香港政府对官办企业的投资力求“花小钱、办大事”。地铁公司建立20多年来,港府只是在建地铁之初,通过认购地下铁路公司的发行股权的方式给予部分财政支持,其建设费用,政府的投资不足1/3,主要资金由各项融资筹集,包括债券、财团贷款和浮息票据等。 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采取两权分离、自主经营模式。在香港,地铁公司是一家“官办民营”的企业,既接受政府和市民多方面监管,又在不受行政干预的环境下运行。公司除了名义上属政府兴办之外,营运方面与别的企业没有什么差别,均按市场规律运作。 在资本运作方面,随着地铁公司的日益发展和壮大,2000年香港政府对地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让高层主管及员工持股,该公司23%的股份通过上市私有化,套现120亿港元。 这一资本运作,一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地铁公司的产权结构、规范了企业制度,在国际上、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政府也通过出售少量股权,回收了可观的增值资金。 (一)、列车运行计划的编制 香港地铁是世界上使用量最大、利用率最好的铁路之一,特别是列车准时率,高达

99."71%;但他们不满足于现状,积极地寻求改善,不断与其它国家同行相互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始终保持强劲的竞争能力,成为全世界服务最佳及最安全的市区轨道运输系统之 一。" (二)、列车运行调度工作 香港地铁的调度指挥中心是中央控制室(a∞),负责5条地铁线路日常行车的统一指挥工作,维持列车按时刻表的要求正常运作以及在非运营时间内进行施工维修安排。 中央控制室人员的招聘非常严格。控制室总主任(CC)、行车控制主任(TC)是从具备五年以上现场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招聘,所有申请应聘人员都要经过严格考查、测试和面试等综合考评后,从中挑选出最佳人选。对初入中央控制室工作的员工,首先要进行心理素质的测验。 选择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具有清晰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能即时处理各种事故或突发事件、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和综合素质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挑选出来的员工到培训中心进行理论学习和到现场观摩学习,以便对地铁有关设备的性能、原理、功用、操作程序以及全线环境有充分了解,最后到中央控制室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实习,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才能正式成为中央控制室的一员。 香港地铁每公里的载客量在世界地铁界名列前茅。在每天繁忙的交通中,荃湾线运营列车间隔时间是120秒,港岛线和观塘线运营列车间隔时间是128秒,因此,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差错。为了确保列车能按时刻表运行,中央控制室的员工在紧张的环境下有条不紊地工作,果断地发出各种有效指令,调度指挥电动客车、工程车、物料车、试验车的运行。在非运营时间,还要进行施工安排,施工完毕后执行线路出清程序,送电前还要做好道岔开通试验,确保安全。当运营线上的列车、行车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致使列车服务受到干扰时,行车控制主任(TC)要果断地采取各种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地做出调整,恢复未受影响区段的行车,将列车服务受到的干扰减至最低;通信联络主任(coc)立即通知相应的故障报告中心,派出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抢修。环控调度员(ESC)、

地铁运营事故统计分析

地铁运营事故统计分析 一、运营事故分类 地铁事故多种多样,地铁领域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学科领域并以专业、复杂而著称。不同的划分也会产生不同的事故类型。 以事故的自身特点来划分,事故一般有以下几类: (1)根据国家标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GB/T 50438-2007)我国事故伤害的评 定依据是:是否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伤害,是否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是否在运行时发生。按照这三个依据由轻到重分为一般事故、险性事故、大事故等五个层级。 (2)按事故类型划分地铁事故的种类不同,但失事的原因主要有不可抗拒力、人为过 失、管理不善、设备出现问题等。而地基塌陷、地铁车辆本身的原因、线路偏移、城市建设、停电等都会导致设备出现问题从而出现事故。这些原因是笔者在研究国内外的事故情况和基 于地铁自身特性和事故特性得出的. 二、基础数据调查与统计 近一个世纪以来发生在美国纽约、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等地的地铁事故和21世纪初以来我国北上广等地的1825 起铁路事故都成了笔者的研究对象,其中近95%的研究案例都是中国的案例。研究后发现,国外和国内的地铁事故引发的原因是不同的。 国外的地铁事故多是由外因导致的,像投放炸药等恐怖活动、失火、乘客不小心掉出车外等常见的导致地铁事故的原因占到了总的事故原因的80%以上。与此不同,中国国内的 事故多是由地铁车辆自身的原因、地铁部门的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这些原因都是属于地铁管理的内部原因,在总的事故原因中所占的比率偏大,竟然占了70%以上。 笔者主要运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调查了我国国内的地铁事故: (1)实地调研。 (2)参考文献及研究报告。 (3)网络搜索途径。 三、运营事故发生规律 3.1事故类型分布 1.国外运营事故类型统计分析通过总结资料整理得到的一百多起国外地铁事故,得出了发生地铁事故的12 种不同的原因,包括:火灾;毒气;爆炸;异物入侵;地震等。其中,因脱 轨导致的事故比例高达20.95%,总共21 起,是所有因素中发生事故最多的;恐怖事件及 供电发生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次数排在第二位,各有17 次,占了16.67%;由于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了12 次,相撞导致的事故有11 起,火灾10起,跳下站台导致的9 次,其余剩余的均只发生了一次。 2.国内事故统计分析 依据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于发生故障的原因统计,同时针对资料上我国1723 次事故,得出以下分类:贻误运营时间超过五分钟的被称为运营事故,在以上一千多起事故中,运营事故占了510 次。总的来说,这510 次中还分了9 个大的方面,53 个小的方面。从大方向来看,靠前的事故原因有车辆、乘客、通号等,各有142、97、145 次,这些事故原因导致的事故在总事故中占了将近70%。 将国内、国外的事故原因进行对照研究发现:在国外,发生事故的原因有供电发生问题、恐 怖袭击、列车脱轨,在所有事故中占了一大半;而在中国,发生事故的原因有很多,但多为 如信号、车辆、车门等发生问题或者乘客跳下站台等这类质量或意识上的原因,这类原因导致的事故在所有事故中占了49.61%的比重,导致这些原因存在区别的主要因素是: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

地铁运营事故案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一、运营事故案例 案例一:“”西单电梯事故 ?? 发生时间:2011年9月22日18时11分 发生地点:三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 事故类型:违章违纪 事故影响:导致乘客在电梯上头部拥堵、挤伤 事故经过 2011年9月22日11时55分,西单站带班值班站长在站台巡视时发现西单站站台3号电梯故障,有异响,立即停梯,关闭电梯上下围栏,并挂故障牌;同时报机电人员维修,写报修记录。12时00分机电第二项目部电梯维修中心主任唐某某、维修员南某某接到西单站客运人员报修电话,于12时20分到达西单站。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车站工作人员的描述,对地铁故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电梯头部疏齿板处有3个小锣钉,进行了清除处理,开启扶梯试运转,看到扶梯运转正常,便向车站工作人员报告修复完成。此时机电工作人员在未打开该电梯上方护栏门的情

况下,打开了该电梯下方的护栏门,且该电梯处于运行状态。恰好有列车进站,乘客乘坐3#扶梯,由于该扶梯上头部护拦门未完全打开,形成拥堵,发生乘客挤伤。 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对现场勘查、现场人员问询,并查看录像,调查判断,得出结论如下: (一)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电梯上头部护栏门没有打开是造成乘客拥堵、挤伤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机电维修人员对扶梯故障处理后,没有按照电梯维修规定进行全面运转检查,也没有按照电梯运行规定与客运人员进行交接;同时也反应出机电公司在人员管理、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缺失以及维修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全体员工教育培训力度,尤其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掌握和执行落实。 2.加强运营分公司与设备分公司故障处理应急演练,优化并做好应急处置

AQ02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管理规则

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管理规则 GDY/QW-AZ-AQ-02 1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地铁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毅雄、周小南、张剑、刘书春。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1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2009年10月28日发布。 本标准从2009年11月2日起实施。 本标准2010年4月1日根据标准修改通知单2010-05进行第1次修订,修订后的内容2010年4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铁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铁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铁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市地铁有限公司外部人员伤亡事故的定义、报告程序、现场处理、证据收集、应急基金管理、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和地铁外部人员伤害事故的有关处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广州地铁有限公司应急信息报告程序》 《车站票务管理手册》 《广州地铁有限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则》 《广州地铁有限公司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地铁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4 定义 4.1 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 在地铁运营服务场所,由于在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列车撞轧人员、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地铁外部人员或非当班地铁人员伤残死亡,列为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为地外伤亡事故)。

5总则 5.1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地铁员工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乘客安全管理,防止地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进行处理,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开通线路和地铁正常运行。 5.2凡发生地外伤亡事故,地铁员工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抢救伤员、尽量减少损失、尽力获取证据、迅速恢复运营。如属列车或调车碰轧所致,司机必须紧急停车,其他有关人员要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资料Word 5.3由于地铁员工失职造成的地外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个人或者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预防地外伤亡事故是关系乘客生命和地铁行车安全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应当经常对乘客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5.5对在预防、制止地外伤亡事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奖励。 5.6地外伤亡事故按照属地负责制和责任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善后处理。 5.7 车务中心负责地铁运营服务场所范围内的地外伤亡事故的日常处理,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并可根据本中心的特点细化本规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地铁车站内资源经营事业总部和房产事业总部职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地外伤亡事故由相应总部负责处理)。安全技术部乘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参与影响较大的地外伤亡事故处理;企业管理部提供涉及地外伤亡事故处理相关事务的法律咨询;公司办公室负责涉及地外伤亡事故处理相关信访事务;党群工作部负责涉及地外伤亡事故处理相关媒体宣传事务。 6事故报告程序 6.1 发生地外伤亡事故,由以下人员负责立即按程序报告: a) 在线路区间内,由司机立即报告行调,由行调通知相关车站及公安。 b) 在车站内,由值班站长或值班员报告行调及公安分局驻站公安警务站。 c) 在车厂内,司机向车厂调度报告,由车厂调度员报告行调及公安。 6.2 具体报告程序,按照《广州地铁有限公司应急信息报告程序》要求执行。 6.3 事故报告内容 6.3.1 发生事故时,应报告如下内容: a)发生时间(月、日、时、分); b)发生地点(车站名;上、下行线;区间公里标、百米标或车厂等); c)事故概况及原因:列车车次、列车号;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受伤情况、所采取的抢救措施、送往的医院、陪同人姓名、部门、职务(工种)等。 d)报告人姓名、所在部门(工种) e)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6.3.2 若情况紧急可先报告上述部分内容,受理报告部门的人员,应详细记录、迅速上报。6.4 地铁员工发现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告就近的列车司机、车站值班员、车厂调度或OCC。 6.5 车务中心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将上月地铁乘客受伤事件处理情况汇总交安全技术部备案。7事故现场的处理

地铁外文翻译---地铁运营前的事故预防措施

Subway operation prior accident prevention measures Security involves not only the people of subway operation - vehicle - track and other system factors, but also by the social environment and train-related equipment (signal system, power supply system) and other factors. Metro home and abroad in recent years, the analysis of accident statistics show that: people, vehicles, track, power supply, signals and social disasters is a major factor in subway accident. Metro in the event of an accident, will become the focus of public opinion, not only adverse political impact of casualties, damage to vehicles, the economic losses would be very seriou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MTR, to improve the safety of subway operation, reduce accidents and reduce accidents, accident analysis based on the above, I propose the following preventive measures in advance and post-processing measures. 1, the establishment of automatic monitoring and alarm system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subway operation, each should have a subway system monitoring and automatic alarm system (Fire Alarm System, FAS). FA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subway and normal operation,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as the MTR system, an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component.Protected by the FAS system, the specific targets across the board the station, the main substation, depot and communication signal building. Metro FAS system must be a highly reliable system, the wiring is simple, flexible networking, easy maintenance and expansion. Control Center (OCC) should be across the board schematic, to monitor the full range of alarm condition. Authorities in all 115 London Underground stations are installed underground calLED "fast track" of the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s. The device consists of a broad range of analog detection addressable smoke and heat detection systems, as well as other issues such as remote door closers, emergency cable broadcasting system, the damper control, fire safety facilities such as ticket gates. Now, each station on the function of the computer section of the rapid fire-fighting facilities shall be within the monitoring and control. Through pre-programmed, it can on each station to scan all the fire safety, search seizure, carried out continuous basis in the category, the characteristics

两起事故案例(伦敦和南京地铁)

[图文]近期国内外地铁事故情况汇总 [日期: 2007-07-09]来源:安全技术部作者:collin 7月5日伦敦地铁脱轨基本情况 一、发生时间:当地时间7月5日上午9时4分(北京时间16时4分) 二、发生地点:东西向中轴线(红线)地铁城东Mile End与Bethnal Green (伯斯纳尔格林)车站之间 三、事故概况:一列车的6节车厢脱轨 四、对乘客的影响: 1、37名乘客受轻伤,其中11人被送往医院,事发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疏散了大约700名乘客,有数百名乘客前后两个小时被困在隧道中。 2、除出轨地铁外,还有一班地铁被堵在隧道中,数以百计的乘客被迫下车徒步沿铁轨走到下一站站台,才得以逃脱困境。 五、乘客表现: 一位脱险的乘客表示,人们最初以为地铁遭到了恐怖袭击或者发生了爆炸,因此很多人非常紧张;也有一些乘客在惊恐中开始哭泣,甚至变得有点行为失控。 多亏当时也在车厢内的一位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出来解释,认为好像是发生了出轨事故,才让惊慌不定的乘客镇静了下来。 六、事故初步原因: 伦敦交通管理当局TFL说,有初期证据显示,铁轨上可能有障碍物。 七、事故造成的影响:

横贯伦敦大市区东西向的中轴线地铁目前大段瘫痪,从城东金融中心的利物浦街站(Liverpool Street)到东郊雷顿斯顿(Leytonstone)一段已经完全关闭。Mile End,Bethnal Green,Bow Road等车站部分或全部关闭。 八、救援情况: 伦敦消防大队共调动十四台各类大型器械前往事发现场,包括四台特别市政救援车辆。 1[字体:大中小]9月7日南京地铁供电设施被雷击基本情况 一、发生时间:9月7日上午8时32分(北京时间16时4分) 二、发生地点:地铁小行站附近地面段的供电设备 三、事故概况:强雷电击中位于地铁小行站附近地面段的供电设备,造成了中胜至安德门区间接触网断电。 四、事故造成的影响: 1、中断运营1小时37分钟,于10:09′恢复运营。 2、对受影响的乘客,根据乘客需要,为521人办理了免费退票。 五、乘客表现: 大多数乘客急着赶时间,耐不住长久等待,在大厅退票窗口处排起了长长的退票队伍。 由于地铁站外雨横风狂,一些乘客不愿再冒风雨前往公交站台,只好站在刷卡口,耐心等待地铁方面临时抽调的20分钟一班的应急列车。而伴随应急列车呼啸声中进站,刷卡口的众乘客也一起涌上。 六、事故初步原因: 雷击造成该故障区段接触网补偿磁瓶破裂、坠砣补偿绳断裂,致使维持运营的接触网短路而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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