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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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

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图纸等

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

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

总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2.1.3 城市公司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并组织审批。

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于单项设计变更W 10万元,可由设计部负责人与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

参与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2.1.4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判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反馈给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现场实施的可行性及施工方案。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编号。

负责建立、管理设计变更台账。

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执行。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

2.1.5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费用预估。负责计算设计变更的工程量。

负责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核、谈判及确认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设计变更的PVO 、VO ,并录入动态成本。

2.1.6 城市公司营销部

负责将客户提出的变更反馈给设计部。

对与销售承诺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2.2.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V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

负责审批。

2.2.2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w 10万元的审批。总经理可酌情授权工程负责人

及甲方代表,但应征得主管运营总监C00 同意。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负责材料批价的最终审批。

2.2.3城市公司工程部

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含费用预估)的审批。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授权。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编号,并抄送成本合约部。

负责建立、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账。

负责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执行

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负责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工程量、技术标准的核实。

2.2.4 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预估。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价格审核。

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的谈判。负责审核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并组织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PVO、V0,并录入动态成本。

注释:

1、总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若设有副总或总监, 则副总或总监为该部门的负责人。副总或总监的

责任及权力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的授权必须取得COO 的批准。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副总或总监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能,但对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发出。总经理不在时由COO 签字发出。

2、为了加快审批,超出甲方授权代表的授权范围, 但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之内的事宜, 可由甲方

授权代表报工程副总或总监批准后,以甲方授权代表的名义发出给施工单

位。

3、若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范围内, 副总和总监的签字可签在总经理一栏内, 其它则签在工程部

一栏中。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3.1 力求杜绝原则

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3.2 权力限制原则

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3.3 一事一单原则

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 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3.4 完工确认原则

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完工后,现场工程部必须在完工后3 日内组织验收,在《变更/签证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3.5 原件结算原则

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有效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验收单》及相关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3.6 标准表格原则

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

/ 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 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变更/签证验收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3.7 合同依据原则

3.7.1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必

须在发包方有效签字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方有效;变更、签证实施后,《变更/签证验收单》须具备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

3.7.2合同中应约定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及零星工日综合单价等常规项目的价格。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见设计变更流程图)

4.1.1设计、施工、监理、客户等外部单位提出的变更由相应内部部门对接,报送

设计部。如下表:

4.1.2设计部提出初步方案(包含变更费用及对在施工程的影响),判断变更的必要性及可

行性:w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5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1.3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附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及

相应变更图纸,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审核签字,其中:

若属交房标准的变更,应详细说明,并报C00审批。

涉及对交房标准发生变化的变更及影响对客户的销售承诺的变更,设计部应征求

销售部意见,并在设计部意见中说明。

设计变更费用估计由设计部负责,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工程部应判断变更是否对工期造成影响、是否牵涉返工,并负责与设计部协商减

少影响、确保变更所引起的各专业连锁变更一次性完成。

工程部若对设计变更有意见,应与设计部协商解决。

设计部负责审查变更图纸。

4.1.4工程部在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内容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

见“附表二”)、编号,并随《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同上报总经理。由城市公司总

经理签发、加盖公司公章。

4.1.5 由工程部将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设计单位编制的有效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分发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并建立设计变更台帐(见“附表十一” )。

4.1.6成本合约部进行估价,形成PVO。若主合同对变更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

则应提前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

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变更价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

4.1.7《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在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设计变更,可以先实施,再在开始实施后5 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4.1.8设计变更更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并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见“附表六”)。成本合约部应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预算(PVO)。

4.1.9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变更工作内容后填写《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见“附表六”)并申报验收,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

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复核验收设计变更实施情况,并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申报变更结算:

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完整结算资料。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

单》以及与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

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相关的图纸

等。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相关费用并申报结算。

工程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工程量(图纸可计算出的)和价格不作审核。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完成变更结算核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单价的,应保留询价计录。

成本合约部应在与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与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编制

《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0 (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成本合约部填报《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见“附表七”)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的内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下发并作为结算依据。

文件存档:《设计变更申请单》原件一式二份,由设计部、工程部各存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其附件应一式5 份,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4 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应一式4 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审批单》作为内部流转文件,只在成本合约部留存。

成本合约部须建立动态成本台帐,及时录入设计变更信息,并且每月月底与工程部

进行核对

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流程图)

4.2.1由工程部对现场客观发生的需签证事项或工程变更事项进行判断,执行工程变更/现

场签证办理流程。其中:

所有涉及交工标准变更的必须以设计变更的形式发出;若涉及设计修改,由工程部协调设计部。

4.2.2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三”)、《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见“附表四”),详细说明原因、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工程部授权范围内也需要填写)。

4.2.3工程部负责估计工程变更/ 签证费用,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4.2.4工程部同时填写《工作联系单》(见“附表五”)、统一编号,并随《工程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三”)、《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见“附表四”)一同上报审批。建立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帐(见“附表十一” )。

4.2.5由工程部组织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在项目工程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项目工程经理签发《工作联系单》;超出其权限的由总经理签发并加盖公司公章。发送监理、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

4.2.6成本合约部对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进行估价,形成PVO 。若主合同对签证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

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签证价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

4.2.7《工作联系单》在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即可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

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现场签证,可以先实施再在开始实施后5 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4.2.8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并由工程部、

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成本合约部应在发出工作联系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对工作联系单的预算(PVO)。

4.2.9施工单位按《工作联系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申报验收。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复核验收现场实施情况,并对工程量进行核对,必要时应通知成本合约部工程师到现场共同复核、确认。工程部、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结算申报:

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工作联系单》、《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以及与签证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相关的图纸等(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相关费用并申报结算。

工程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工程部主要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

实性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成本合约部负责核定费用成本合约部应在与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后,编制《变更费用/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0 (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成本合约部填报《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审批单》(见“附表七”)组织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费用的内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加盖公司公章下发并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变更申请单》、《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作为内部资料在工程部留存,《工作联

系单》、《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各一式 4 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由于工作联系单的范围很广泛,只需抄送与变更签证有关的内容给成本合约部。《变更费用/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应一式 4 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财务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变更/签证费用确认审批单》作为内部流转文件,只在成本合约部留存。

成本合约部须建立动态成本台帐,及时录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信息,并且每月月底与工程部进行核对。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见材料批价流程图):

4.3.1施工单位在材料使用前至少提前30 天填报《材料批价单》(见“附表十”),注

明材料技术标准及要求、当期用量。

4.3.2工程部填写《材料批价申请单》(见“附表九”),重点审核材料技术标准及要

求、当期材料用量并签字确认,同时将《材料批价申请单》、施工单位填报的《材料批价单》转交成本合约部。

4.3.3须设计选型的材料由设计部参与签认。

4.3.4成本合约部及时进行市场询价并保留询价计录,在征得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

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435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成本合约部组织审批,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公司公章。

436成本合约部对签章完毕的《材料批价单》进行统一编号。转交工程部发放施

工单位,并作为结算依据。

437文件存档:《材料批价单》原件一式3份,工程部、成本合约部、施工单位各

一份。《材料批价申请单》原件一式二份,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各存一份。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1.1设计部负责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所有的设计变更文件均需要设计单位的认可及签章,且必须在征求设计部意见后方可在

设计变更文件上签章。

设计单位签章完毕的设计变更文件应直接交给设计部,不得未经设计部同意直

接将设计变更文件交付施工单位(在设计合同中应予以明确)。

设计部应对变更图纸进行审核。

5.1.2设计部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

发相关知会,同期办理。确保因变更所引起的连锁变更一次性完成,避免变更不同步、

反复变更及返工。

5.1.3设计部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时,设计变更内容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需取得相关

部门的同意;如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取得营销部门的同意、。

5.1.4对于不涉及经济的设计变更应在申请单上注明。

5.1.5《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和设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同步下发,设

计单位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仅作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必要附件

5.1.6一般来说,工程部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

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

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工程部及监理应直接在《变更/ 签证验收

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5.1.7工程部应确保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变更的全部工作内容,如的确有困难不能全部完成,

应及时向设计部、城市公司总经理反馈。

5.1.8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部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量,并与

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2.1合同以外的零星工程及施工图纸上没有而实际发生的少量工程:属于非隐蔽部位的,

由施工单位报工程部核实,工程部对签证单上直接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属隐蔽

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报工程部

和成本合约部共同核实。

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工程部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

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合约部按照图纸核算

工程量。

5.2.2所有零星工程或图纸外工程的造价均须经成本合约部认可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工程

部、监理无权确认有关单价和总价。

5.2.3监理及工程部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

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

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5.2.4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内容,不允许以签证形式出现。

5.2.5已在投标报价方案中明确的或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内容,不能做签证处理。

5.2.6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部、监理单位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

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

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

5.2.7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若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应另行商定计价原则:工作内容及

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

包含税金),但该原则必须经成本合约部最终审定。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5.3.1所有材料批价必须严格按《材料批价单》、《材料批价申请单》标准表格及公司审

批程序进行审批,严禁采用《材料批价单》、《材料批价申请单》以外的其他书面单据

进行审批。

5.3.2材料批价前应依据市场询价,所批价格应在成本指标控制范围之内且符合当期同类

产品的市场低价。

5.3.3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中应明确:甲方保留对乙方报价(纳入总包范围的项目)偏

离正常市场价较多、不配合甲方工作、质量不能保证的工程内容进行甲供、甲分包的权

利;由于批价过程中乙方的不配合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章档案管理

6.1变更、签证文件的存档、查阅等需严格遵循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的建档、归档、保存、借阅、使用等方面管理制度。

6.2所有变更、签证文件应具有可复查性,一经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编号留档,以备后

期查询。

设计变更流程

提出设计变更

10万元(含)以下的由设计

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10万

元以上的经总经理同意

设计部委托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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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图一

工程部、成本P 合约部、监理、、施「单位共同现场核实工程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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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结算资

----- 工程部进行初步审核 ---

成本合约部审核设计变更结算

工程部、成本合约部与施工单位洽商设计变------- M 谈判前征得总经理同意

成本合约部起草设计变更费用确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成本合约部组织费用审批甲方签字、盖章、发出,作

最新变更管理制度(年修订)资料

注 精品文档 Q/JXQF.GL.AQ-26-2018 Q/JXQF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奇峰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导则》 4 定义 4.1 变更:是指工艺、设备、环境和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4.2 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ing 英文简写MOC):指对化学品、工艺技术、设备、程序以及操作过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避免因变更风险失控导致事故的过程。 4.3 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 4.4 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4.5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5 职责 5.1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5.2 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帐,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管理过程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帐及记录并向公司档案室存档。 5.3 生产处:负责组织生产工艺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生产工艺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生产作业区域等变更管理,每半年将生产工艺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4 设备处: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审批工作,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并建立完善统计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变更台帐,负责项目工程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的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5 综合管理处:负责各级组织机构、劳动组织和岗位人员的变更管理;负责识别法律、法规的变更并及时更新,针对法律、法规的变更开展符合性评价;组织进行变更管理的有关知识培训,促使岗位人员及时得到有关变更的生产安全信息,每半年将负责管理的变更台帐及记录向安全环保处备案。 5.6 各车间:负责与本车间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进行变更风险分析与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单位的变更管理台帐及变更有关记录表。 6 变更类型、级别 6.1 变更类型:分为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作业过程变更等。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更换同类型设备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6.1.1 工艺技术变更:如工艺技术的改进、新项目的实施、原料及介质改变、操作条件或步骤变化等。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 规范我司与承包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及对已建、在建工程、后续工程预(结)算的管理,结合我司建安工程造价特点,有效地控制建安工程造价,提高项目工程的利润,促进我司的快速发展。 1.施工签证范围: 凡工程承包合同内、外需要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在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和价等,下同)的工程内容,以及设计修改、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等工程内容的实施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施工签证管理,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工程修改(技术变更)办理程序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院和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单;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洽商)。 2.1由设计院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应加盖设计院公章; 2.2 由公司开发部、营销部、工程部出具的设计修改,必须经相关专业工程师和技术主管(或负责人)签字。 2.3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技术变更核定(洽商):由承包商、监理单位提出,经工程部工程师确认,工程部经理审核。 2.4其办理流程预决算部工程师估价→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咨询单位→工程部经理→〔0.5万元-2万元(含)〕预决算部经理→(大于2-5万元)总经理→〔5-10万元(含)〕执行总裁→〔大于10万元(含)〕董事长→工程部内业→咨询单位→预决算部和施工单位执行→工程管理部备案;所有的设计修改(变更)、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审批完成后,不盖章但由工程部内业登记发放实施。 所有的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和设计变更均应到公司和现场工程部备案,并在变更实施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现场工程师组织预决算部工程师、(咨询单位)、公司临时指派工程相关人员、承包人现场工程师对实施结果进行核查。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将工程量直接填写在附表1的实施结果核查记录中;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应进行现场收方,并按规定办理收方签证手续,并将收方单编号填写在相应附表中。实施结果核查完毕后,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将审批完毕的技术变更或设计变更以及核查的结果加盖公章后发给施工单位。 2.5 对于同一施工部位,相同的工作内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工程修改,应在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洽商)单上注明更改原因,并由预决算部计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持续壮大的活力,不断创新、完善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缺陷,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变更管理,使各项管理绩效得以进一步提升,以顺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技术革新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能满足于现状的安全要求所给予的及时必要的更新管理。 3.内容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给予综合监督管理实施。 3.2各部门在本职范围内对各自存在的不足项进行汇总,然后提出申请给予适时修订完善。 3.3相关规定 (1)“三同时”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1)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商利益而变更。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2)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设计变更申请人 ②记时计变更原因

③记时计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延误或提前) ④公司批复意见 3)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申请人、公司主管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一份。 4)设计变更的程序。 ①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主管部门确认后下发。 ②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的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公司的意见并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③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公司主管部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④承包商或监理人员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公司审批,公司审批后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设计单位根据变更申请报告的要求,合理作出变更,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公司确认后下发。 ⑤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基建办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以会议集体研究批准后,书面通知设计单位作出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指:1涉及结构安全。2影响使用功能。3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经济签证额大于3万元或工期延误大于5天。4改变了原平面布置或外观效

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变更的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要求,根据北方华锦变更管理制度,特编制适合公司的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方面存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更。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生产运行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 (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分成永久变动和临时性变动,其中永久变动即调转包括调离、调入、转岗;临时性变动即临时承担有关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替岗。 (五)变更管理:是指对生产运行、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场所、三剂化学品及原材料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二章变更的类型 第四条生产运行变更,主要包括: (一)产品的变更; (二)生产负荷的变更; (三)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汽、风等的变更。 第五条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一)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二)工艺操作规程的变更; (三)工艺参数的变更; (四)工艺技术改造的变更。 第六条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仪表、电气、设备设施的变更; (二)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变更;(三)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四)仪表、电气、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七条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一)安全、环保设施的变更; (二)安全、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的变更。 第八条管理的变更,主要包括: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制度编号:110W902201制度页数:共7页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编制人:盛亚杰审核人:李家东批准人:兰国军 主办单位:设备处发布日期:2008年5月9日生效日期:2008年5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保证变更及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避免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 第三条现场签证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原因,出现了与合同约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事件,需要明确并作为继续工程其他有关程序的依据和前提条件时,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零星工程。 第二章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项目(即新增工程)。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的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报项目部和设备处审核、编号并加盖项目

部和设备处公章后下发。(其中分部工程变更大于50000元的需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方可实施) (1)设计变更必须以“设计变更通知单”为标题,并且载明变更的原因、工程部位、施工要求、日期等。 2、在合同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取消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施工项目或外委其他单位施工的项目可做工程变更。 3、施工条件的变更按现场签证处理。新增工程另签补充协议。 第六条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的审批 施工员填写工程变更单→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员复核→设备处主管领导审批→返项目部或设备处存档、编号、下发。 第七条发生工程变更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见附件一),内容要求必须用电脑打印。 第八条工程变更必须在签字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返到设备处预算室,否则不予结算。 第九条工程变更归档 1、工程变更份数和发放方法,同图纸的份数和发放方法。 2、项目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变更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交由行政管理处档案室存档。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1、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可做现场签证。 2、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在合同中无明确规定时,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 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 4.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 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 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 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 5.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 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 第六章档案管理 流程图 《设计变更流程图》 《工程签证/现场签证流程图》 《材料批价流程图》 附表 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

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 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表五《工作联系单》 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单》 附表七《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 附表八《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1.1.1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 1.2.1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 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 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 第二章职责、权限 2.1 设计变更 2.1.1 主管运营总监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10万元v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 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 3.1 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 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 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 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 4.1 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 4.1.1 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 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 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 4.2.1 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

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 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 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 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 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 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 NG 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OK 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 OK 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 OK NG 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 NG 验证、测试 OK 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 OK 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 6.1 变更通知单.xls 编制审核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站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站经营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站长的变更审核。 4.3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2)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3) 操作规程的变更; 4) 工艺参数的变更; 5)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站长签字认可。 5.3 变更实施前,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4 安全管理员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变更的程序 6.1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的程序, 6.1.1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站长提交变更申请。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明 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与其分包商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3.1设计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协商一致须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 计文件资料,由设计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设计文件。 3.2工程洽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经协商一致调整原施工合同中的非 设计文件事项,在无需另签订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根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前述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 备忘文件。 3.3现场签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图纸完 成了施工内容,且工程质量合格,但建设单位又发生了设计变更,

导致实际施工现场已完工程拆除,根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的书面指示,由施工单位发出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实现场后共同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 3.4提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劳务单位必须填报《工作联系单》,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重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附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是办理有关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依据之一。 3.5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艺、材料、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3.6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必须依据合同约定、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节约能源、提高工程质量、方便施工、节约造价、加快工程进度的原则,依据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办理。 第二章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建设部:专业工程师初审,项目技术负责人复审,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 技术部:分析签证、洽商的技术可行性,审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 计划部:评审费用的合理性,对签证、洽商编制估算费用,调控预算; 采购部:审查工程量,确定施工单价和总价; 风控法务部:监督全过程; 主管副总:主管工程、采购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管理程序和方法 专业分包队的变更、签证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业主经济签证为依据,根据工程现场情况,专业分包编制、提交经济技术签证单先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 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 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 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 -1-JZ-1-1 ),并与后附的设 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以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宗旨,对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有效控制,更好的满足市场、顾客的需求。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技术、采购、生产、检验、包装、仓储等各阶段和部门。 3.职责3.1相关部门完成有关产品更改信息的收集并向总经办传递。 3.2技术部组织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更改,并形成文件,保持记录。 3.3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 3.4技术部项目责任人负责推进变更进度及归档、保存更改的文件。 4.程序4.1设计和开发更改时机4.1.1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经过评审和批准的阶段输出要求更改。 4.1.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纠正预防措施要求更改。 4.1.3顾客要求更改或产品功能、性能要求更改。 4.1.4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更改。 4.2设计和开发更改过程4.2.1设计初期方案设计、评审更改,包含功能布置、外观尺寸等细节修改和调整更改。 4.2.2结构设计、评审及相关意见更改。 4.2.3模具厂家对开模数据及相关处理工序及工艺的意见更改。 4.2.4试制、装配及生产流程、生产工艺产生的问题及意见更改。 4.2.5规格及标准的更改,因顾客特殊需求或因技术、市场趋势,对现有产品或正在开发产品的规格及标准提出更改。 4.2.6其他产品相关的问题更改。 5.变更流程权责单位流程图简要说明使用表单各单位/部门NG变更提出①效果图细节更改②结构设计更改③生产工艺更改等《变更通知单》技术部OKNG 初步核实接受相关单位变更并对提出的变更进行初步确认和核实《变更通知单》总经办审核OK对更改过程、需要费用及结果确认《变更通知单》技术部发放①对无法更改的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②确认可以更改的内部联络单通知变更并跟踪相关实施进展③按项目进行相关变更汇总《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变更资料归档对更改资料进行分类、留档《变更通知单》相关部门OKNG执行对确认后的变更申请单进行实质性的操作,并执行到位《变更通知单》技术部NG验证、测试OK相关部门执行变更后的产品进行实际检测,判定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关检测报告》总经办OK验收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最终的验收审核《变更通知单》结束 6.使用表单6.1变更通知单.xls编制审核 1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完整版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1)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3.2条执行。 (3)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5、无效变更、签证不予结算,工期不予顺延。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变更管理制度

ZDZD-06-10-01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规范变更管理,有效地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的变更。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和负责修订。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变更;生产调度部负责工艺变更;技术部负责技术变更;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基建处负责基建设施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内容 第五条人员变更包括新入厂员工的培训、人员调动等。 第六条工艺变更包括工艺指标、操作规程的变动等。 第七条技术变更包括设计过程中图纸、工艺线路的更改等。 第八条设备变更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配件材质或型号的变更、安全设施的变更、临时用电设备的变更等。 第九条基建设施变更包括新、改、扩建涉及厂房、设备基础、基建设施(厂区公路、给排水设施)的更改等。 第十条管理变更包括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及职责、公司内部管理标准等的变更。 第四章变更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的变更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人员变更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变更。 第十三条工艺变更程序 1、工艺指标的调整由所在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并报生产调度部,生产调度部上报公司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经批准后下发到车间; 2、操作规程的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技术变更执行《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设备的变更程序 1、设备的更新改造按照《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及购置管理制度》执行; 1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二0一一年一月 目录 1.总则 (2) 2.工程签证内容 (3)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 3.1承包单位职责 (4) 3.2监理单位职责 (4)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 6.附表及附图 (12)

1总则 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

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 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 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2.1.2承包单位已按原施工图纸施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返工、修改的工程(作)量,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原施工情况的工作内容。对设计变更中属于新增且又能在竣工图中反映的项目,则不属于签证范围。 2.1.3指挥部指令承包单位实施且属于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临时工程(作)量。 2.1.4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及条件限制,或指挥部施工总体部署要求等原因,其他承包单位在严格按照经指挥部、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行政部。适时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响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 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4.1.1 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4.1.2 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 4.1.3 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

4.1.4 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5 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4.2 管理变更时,由生技科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 4.3 人员变更管理 4.3.1 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 4.3.2 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3.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4 工艺变更管理 4.4.1 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4.5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4.5.1 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 4.5.2 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

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程序 文件 文件编号: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版号:初版 拟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3.2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 4.1.1工艺、技术变更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原料介质变更; c.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d.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e.操作规程的变更; f.工艺参数的改变; g.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2变更程序 4.2.1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4.2.3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2.4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5所有变更的记录应填写在“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记录”上。 2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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