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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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修改

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M 002—2007

备案号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SM 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

本标准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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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热处理

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

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外购进厂的大型、重要锻件经粗加工后进行探伤,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产品常用锻件探伤质量见表1。

4.5 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4.5.1 一般要求

4.5.1.1 使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他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4.5.1.2 凡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允许偏差有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5.1.3 规定的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凡采用钢锭锻造时,其余量与公差可增加15%。

4.5.1.4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时,均不应大于所规定的公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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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台阶轴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图1及表2的规定。 适用于圆形截面的台阶轴类自由锻件。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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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圆盘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图2及表3的规定。

适用于零件尺寸为0.1D ≤H ≤1.5D 的圆盘类自由锻件。

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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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带孔圆盘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图3及表4的规定。

适用于零件尺寸为0.1D ≤H ≤1.5D ;d ≤0.3D 的带孔圆盘自由锻件。

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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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圆环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图4及表5的规定。 适用于零件尺寸为0.1D ≤H ≤D ;0.3D <d ≤0.9D 的圆环类自由锻件。

图 4

表 5 圆环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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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圆形、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和矩形截面B/H ≤5的自由锻件。

注:光轴类自由锻件中的扁棒,厚度的机械加工余量及公差应根据下列公式求得厚度关系值: B(扁钢宽度)+H (扁钢厚度)

厚度关系值=————————————— 2

求得的厚度关系值再查余量与公差表中相应的值,此值即为厚度的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值。

图 5

A.圆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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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光轴类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mm

表 6 (续) mm

4.5.7.1 适用于锤上钢质自由锻件的非加工面。

4.5.7.2 黑皮锻件公差可分为两种,其公差值分别符合表7(二级精度)、表8(三级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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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黑皮锻件直径与高度公差 mm

表8 黑皮锻件长度公差 mm

5 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分析

5.1.1 成品分析

进厂锻件需化学成分分析时,可在锻件上取样进行成品分析。圆盘件或其他实心件取自二分之一半径至外径之间的任一点,空心件或环件取自内、外表面之间的二分之一处,也可以取自力学性能试样上。对于规定元素的成品分析允许偏差按表9或表10。

5.1.2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223.

5.2 力学性能试验

5.2.1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进厂锻件需进行力学性能复验时,应在签订合同前与供方商确并在合同中注明。锻件的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按选定的锻件组别确定。见表11。

5.2.2 取样位置

锻件在相当于钢锭冒口端有足够的加长、加高或加大部位取样,取样位置见图6。

5.2.2.1实心轴类锻件的试样取在离表面三分之一半径处,对方形和长方形的锻件,取自截面对角线距角顶点六分之一处。见图6a)。

5.2.2.2 空心锻件的试样应取在二分之一壁厚上。见图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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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优质碳钢和合金结构钢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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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 圆盘锻件当在外径加大部位取样时,试样应取在加大部位的二分之一高度上;当在加高部位取样时,试样取自距外缘三分之一半径处。见图6c)。

5.2.2.4 环形锻件在加大部位取样时,应取在二分之一高度上;在加高部位取样,应取在二分之一壁厚处。见图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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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向

加长部分

切向试样

加长部分

B 向

(6a) 轴或方形、长方形锻件

(6b) 空心锻件

切向试样

加大部分

(6c) 圆盘锻件

加高部分

加大部分

加高部分图6 各类锻件的取样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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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取样方向

5.2.3.1 轴类、筒形和以拔长变形为主的锻件,其拉伸、冲击试样取轴向(纵向)。当取横向或切向时,其力学性能指标应按表12规定的百分数降低。

5.2.3.2 环类、盘类和以镦粗变形为主的锻件,其拉伸、冲击试样取切向。

5.2.4 试验方法

5.2.4.1 常温拉伸试验按GB228规定。

5.2.4.2 常温Aku、常温Akv冲击试验按229规定。

5.2.4.3 布氏硬度试验按GB231规定。当用里氏硬度计检测时,每件应检测3处(头、尾和中间),每处至少测三点。

5.2.4.4 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方法按GB/T6402、JB/T5000.15和GB443或GB444的规定。

6 验收、复验和重新热处理

6.1 锻件不允许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折叠和其他影响使用的外观缺陷。局部缺陷可以清除,但清理深度不得超过加工余量的75%,锻件非加工面上的缺陷应清理干净并圆滑过渡,清理深度不得超过锻件尺寸偏差。对超过加工余量和锻件尺寸偏差的缺陷,在征得需方同意后方可清除并补焊。

6.2 锻件不允许存在白点、内部裂纹和残余缩孔。

6.3 在力学性能试验时,如果试验的试样有缺陷,只要不是因裂纹和白点而使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就允许重新取样试验,作为初次试验结果。

6.4 当某项力学性能初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在靠近不合格试样的相邻位置取双倍试样进行该项的复试,复试结果应全部满足要求。复试后任何一项结果仍不合格时,锻件可以进行重新热处理,并重新取样试验。重新热处理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回火次数不限。

7 质量合格证书

质量合格证书内容包括:锻件名称、钢号、重量、数量;合同号、图号、熔炼号、锻件号;合同和图样中规定的各种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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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M 002—2007 备案号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2007-09-12发布 2007-09-20实施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Q/SM 002—200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内锻造技术和本公司开发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立忠××× 本标准首次发布 1

Q/SM 002—2007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件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压机和锻锤自由锻造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订货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GB/T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 JB/T5000.1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图样上写明锻件采用的标准,锻件组别、钢号、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项目,以及其他附加说明。 3.2 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 技术要求 4.1 热处理 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样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4.2 化学成分 锻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订货合同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 4.3 力学性能 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标准或图样的规定。 4.4 探伤与其他补充要求 4.4.1 必要时,可向供方提出探伤、高温强度、低温韧性、金相组织要求,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2 外购进厂的大型、重要锻件经粗加工后进行探伤,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图样指定标准的规定。产品常用锻件探伤质量见表1。 4.5 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4.5.1 一般要求 4.5.1.1 使用于锤上锻造含碳量不超过0.9%或其他合金成分总含量不超过4%的碳素钢和合金钢的自由锻件。 4.5.1.2 凡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由锻件,其余量与允许偏差有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5.1.3 规定的余量与公差,适用于以钢坯锻造的自由锻件。凡采用钢锭锻造时,其余量与公差可增加15%。 4.5.1.4 自由锻件的形状与位置公差如无特殊要求时,均不应大于所规定的公差值。 2

锻件检验标准

陕西博菲特流体控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作 业 规 定 文件名称:锻造检验作业规定 文件编号: 版次: 发行日期: 受控状态:分发号: 核准:审查:编制: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二、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三、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大晶粒 大晶粒通常是由于始锻温度过高和变形程度不足、或终锻温度过高、或变形程度落人临界变形区引起的。铝合金变形程度过大,形成织构;高温合金变形温度过低,形成混合变形组织时也可能引起粗大晶粒,晶粒粗大将使锻件的塑性和韧性降低,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4、晶粒不均匀 晶粒不均匀是指锻件某些部位的晶粒特别粗大,某些部位却较小。晶粒不均匀将使锻件的持久性能、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5、冷硬现象 变形时由于温度偏低或变形速度太快,以及锻后冷却过快,均可能使再结晶引起的软化跟不上变形引起的强化(硬化),从而使热锻后锻件内部仍部分保留冷变形组织。这种组织的存在提高了锻件的强度和硬度,但降低了塑性和韧性。严重的冷硬现象可能引起锻裂。 6、龟裂 龟裂是在锻件表面呈现较浅的龟状裂纹。在锻件成形中受拉应力的表面(例如,未充满的凸出部分或受弯曲的部分)最容易产生这种缺陷。 7、飞边裂纹 飞边裂纹是模锻及切边时在分模面处产生的裂纹。 8、分模面裂纹 分模面裂纹是指沿锻件分模面产生的裂纹。原材料非金属夹杂多,模锻时向分模面流动与集中或缩管残余在模锻时挤人飞边后常形成分模面裂纹。 9、穿流 穿流是流线分布不当的一种形式。在穿流区,原先成一定角度分布的流线汇合在一起形成穿流,并可能使穿流区内、外的晶粒大小相差较为悬殊。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1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7-86)

2 、铸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5-86) (铸件技术要求) : 铸件尺寸公差要求CT

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3-86) 1. 焊接结构件的长度尺寸公差见1-245c 尺寸和形位公差数值.plb, 适用于焊接零件和焊接组件的长度尺寸. 焊接件 的直线度. 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见1-245c 尺寸和形位公差数.plb, 焊接结构件的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等级选用见 1-245b 尺寸和形位公差等级.plb 2. 标注和未标注角度的偏差见1-246a 角度偏差.plb, 角度偏差的公称尺寸以短边为基准边, 其长度从图样标明的基准点算起. 3. 喷丸处理的焊接件, 为了防止钢丸钻入焊缝, 必须焊接内焊缝, 并尽量避免内室和内腔. 如果结构上必须有内室和内腔, 则必须进行酸洗, 以便达到表面除锈质量等级Be(见JB/ZQ4000.10-86 附录A). 对此图样需作标注. 4. 由平炉钢制造的低碳钢结构件, 可在任何温度下进行焊接. 但为了避免焊接过程产生裂纹及脆性断裂, 厚度较大的焊 接件, 焊削必须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和缓冷. 板厚超过30mm的重要焊接结构,焊后应立 即消除内应力, 消除内应力 采用550- 600℃ 回火, 或200℃局部低温回火. 5. 普通低合金结构钢制造的焊接件, 必须按照焊接零件的碳当量和合金元素含量、零件的厚度、钢结构件的用途和要求 进行焊前预热和焊后处理, 见表 1 .

4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10-88) 1. 涂装前对物体的表面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除锈后的金属表面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大于6h, 酸洗处理表面与第一次涂底漆时间不少于48h, 但无论间隔时间多少, 涂漆前表面不得有锈蚀或污染. 3. 铆接件相互接触的表面, 在联接前必须涂厚度30-40 μm防锈漆. 由于加工或焊接损坏的底漆, 要重新涂装. 4. 不封闭的箱形结构内表面, 在组焊前必须涂厚度60-80 μ m防锈漆, 封闭的箱体结构件内表面 不涂漆. 5. 溜槽、漏斗、裙板内表面、平衡的重箱内表面、安全罩内表面、封闭箱且在运输过程中是敞开 的内表面等, 必须涂厚度60-80 μ m防锈漆. 6. 涂层的检查项目及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锻件检验标准

陕西博菲特流体控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锻造检验作业规定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核准: 审查: 编 制: 作 业 规 定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一、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二、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三、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大晶粒? 大晶粒通常是由于始锻温度过高和变形程度不足、或终锻温度过高、或变形程度落人临界变形区引起的。铝合金变形程度过大,形成织构;高温合金变形温度过低,形成混合变形组织时也可能引起粗大晶粒,晶粒粗大将使锻件的塑性和韧性降低,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4、晶粒不均匀? 晶粒不均匀是指锻件某些部位的晶粒特别粗大,某些部位却较小。晶粒不均匀将使锻件的持久性能、疲劳性能明显下降。 5、冷硬现象 变形时由于温度偏低或变形速度太快,以及锻后冷却过快,均可能使再结晶引起的软化跟不上变形引起的强化(硬化),从而使热锻后锻件内部仍部分保留冷变形组织。这种组织的存在提高了锻件的强度和硬度,但降低了塑性和韧性。严重的冷硬现象可能引起锻裂。 6、龟裂? 龟裂是在锻件表面呈现较浅的龟状裂纹。在锻件成形中受拉应力的表面(例如,未充满的凸出部分或受弯曲的部分)最容易产生这种缺陷。 7、飞边裂纹 飞边裂纹是模锻及切边时在分模面处产生的裂纹。 8、分模面裂纹 分模面裂纹是指沿锻件分模面产生的裂纹。原材料非金属夹杂多,模锻时向分模面流动与集中或缩管残余在模锻时挤人飞边后常形成分模面裂纹。 9、穿流?

锻钢通用技术要求.

日本工业标准(JIS G 0306) 1.适用范围 这份日本工业标准详细拟定了应用于生产制造、试验、检验的锻钢件的通用技术要求。注:在本标准中,{}中所给出的单位和数值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制,这里仅做说明。标准中的传统单位和数值应该被换算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实行的国际标准制单位。 2.定义及分类 标准中主要条款的定义分类如下: (1)钢锻件:钢锭以及通过锻造、轧制或锻压等方法生产出来的钢材,采用冲压、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进行加工之后,通常再进行热处理以获取 特定的机械性能。 (2)轴类件:这类物体可以被加工成轴,比如直轴、台阶轴、法兰轴以及带轴的齿轮等,这些都有着圆形的截面,并且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 (3)筒形件:这类物体都是圆筒状,轴向长度大于其外径。筒状锻件都是中空的,但是这种中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4)环形件:这类锻件都是环形,并且轴向长度小于或等于其外径。环状锻件都需要经过锻造扩孔工艺,不是由冲孔和机加工工艺做出。 (5)饼状件:这类锻件包括规则形状和不规则形状板件,并且轴向长度不大于其外径。这种板状锻件的最后工序都是墩粗,不是由剪切轴类材料的工艺做出。3.加工方法 3.1 钢锭 钢锭是由充分消除了内部缩孔和成分偏析的镇静钢加工而成。 3.2 锻造 采用压力、锤击、锻轧、环形轧制等热加工工艺对钢锭进行加工的方法。经过锻造、轧制或锻轧的钢材可以代替钢锭使用。 热加工工艺和锻造比的选定标准如下: (1)热加工 热加工应该作用到锻件的每一部分,并且逐渐均匀过渡到材料的芯部。通过热加工获得最终的形状和尺寸,并获得尽可能与锻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应力相适应的金属流线方向。(2)锻造比(1) 锻件锻造比的确定应该遵照以下标准: (a)对于轴类和筒状锻件,当只采用锻造加工时,主体截面部分大于3S,其它部分大于1.5S,当采用锻轧时,主体截面部分应该大于5S,其它部分大于3S。

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一)锻件质量检验的内容 锻件缺陷的存在,有的会影响后续工序处理质量或加工质量,有的则严重影响锻件的性能及使用,甚至极大地降低所制成品件的使用寿命,危及安全。因此为了保证或提高锻件的质量,除在工艺上加强质量控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锻件缺陷的产生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验,防止带有对后续工序(如热处理、表面处理、冷加工)及使用性能有恶劣影响的缺陷的锻件流人后续工序。经质量检验后,还可以根据缺陷的性质及影响使用的程度对已制锻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符合技术标准或使用的要求。 因此,锻件质量检验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方面是对已制锻件的质量把关,另一方面则是给锻造工艺指出改进方向,从而保证锻件质量符合锻件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满足设计、加工、使用上的要求。 锻件质量的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及内部质量的检验。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指锻件的几何尺寸、形状、表面状况等项目的检验;内部质量的检验则主要是指锻件化学成分、宏观组织、显微组织及力学性能等各项目的检验。 具体说来,锻件的外观质量检验也就是检查锻件的形状、几何尺寸是否符合图样的规定,锻件的表面是否有缺陷,是什么性质的缺陷,它们的形态特征是什么。表面状态的检验内容一般是检查锻件表面是否有表面裂纹、折叠、折皱、压坑、桔皮、起泡、斑疤、腐蚀坑、碰伤、外来物、未充满、凹坑、缺肉、划痕等缺陷。而内部质量的检验就是检查锻件本身的内在质量,是外观质量检查无法发现的质量状况,它既包含检查锻件的内部缺陷,也包含检查锻件的力学性能,而对重要件、关键件或大型锻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

分析。对于内部缺陷我们将通过低倍检查、断口检查、高倍检查的方法来检验锻件是否存在诸如内裂、缩孔、疏松、粗晶、白点、树枝状结晶、流线不符合外形、流线紊乱、穿流、粗晶环、氧化膜、分层、过热、过烧组织等缺陷。而对于力学性能主要是检查常温抗拉强度、塑性、韧性、硬度、疲劳强度、高温瞬时断裂强度、高温持久强度、持久塑性及高温蠕变强度等。 由于锻件制成零件后,在使用过程中其受力情况、重要程度、工作条件不同,其所用材料和冶金工艺也不同,因此不同的部位依据上述情况并按照本部门的要求将锻件分出类别,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标准对锻件的分类也是不同的。但不管怎么,对于锻件质量检验的整体来说都离不开两大类检验,即外观质量和内部质量的检验,只不过锻件的类别不同,其具体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和检验要求不同罢了。例如,有的工业部门将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锻件分成Ⅳ类进行检验,有的部门将铝合金锻件与模锻件按其使用情况分成Ⅲ类进行检验,还有的部门将铝合金、铜合金锻件分成Ⅳ类进行检验。表1-1是结构钢、不锈钢、耐热钢锻件分成Ⅳ类的检验要求,表1-2是铝合金锻件和模锻件质量检验要求。

锻件质量检验规范

XXXXX 【文件编号:XXXX】 锻件质量检验规范 受控状态: 分发编号: 版本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时间:X 实施时间: XXX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锻造工艺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通用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锻造车间的锻造工艺质量控制。 二引用标准: GB 12361-2016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2362-2016 钢质模锻件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GB 13318 锻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12363-2005 锻件功能分类

JB 4249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JB 4385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6052 钢质自由锻件加热通用技术要求 JB/T 6055 锻造车间环境保护导则 GB/T7232金属热处理工艺 GB/T231-2009金属材料布氏硬度 GB/T13320-2007钢制模锻件金相组织评定图及评定方法 三.锻件分类本标准质量控制所涉及的锻件分类按GB/T 12363 执行。 四环境的控制: 锻造厂的工作环境包括厂房地面、天窗、温度、通风、照明、噪声、通道、管道以及坯料、锻件和工夹模具的存放等均应按GB 13318 第3 章和JB/T 6055 第3、4 章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法律

制订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要求。 五设备、仪表与工装的控制: 5. 1 设备、仪表 5. 1. 1 各类设备必须完好,并有操作规程和维修、检定制度。5. 1. 2 各类在用主要设备必须挂有完好设备标牌,并有检验有效期 及下次检定日期。不合格设备及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的设备 必须挂“停用”标牌。 5. 1. 3 设备的控制系统及检测显示仪表应定期检查,确保仪表和其精度的显示数值准确。 5. 1. 4 加热设备的温度显示及测点布置应正确反应加热区炉温及炉温均匀性。 5. 1. 5 所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其具体内容包括: a. 设备使用说明书 b.台时记录 c.故障记录 d.修理记录

锻件图的绘制

锻件图的绘制 圆角半径 (一)圆角半径的确定 锻件上的凸角圆角半径为外圆角半径r,凹角圆角半径为内圆角半径R(见图14)。外圆角作用是避免锻模的相应部分因产生应力集中造成开裂;内圆角作用是使金属易于流动充满模膛,避免产生折叠,防止模膛压塌变形。 为保证锻件凸角处的最小余量,按下式计算: r1=余量+零件的倒角值 若零件无倒角,按: r2=余量 圆角半径(r、R)的数值根据锻件各部分的高度与宽度比值H/B(见图14),查表16确定。

表16 圆角半径计算表(JB3835-85) 为了简化制造模具所用刀具的规格,圆角半径应按以下系列选用: 1 1.5 2 2.5 3 4 5 6 8 10 12 15mm。圆角半径大于15mm时,逢5递增。 (二)圆角半径公差 一般情况下内外圆角半径公差不要求检查,需要时可按表15查得。 示例 某一齿轮零件的外径为171.8mm,全高48mm,计算其锻件重量为4.63kg,包容体重量为10.18kg,形状复杂系数为S3级;材料牌号18CrMnTi,材质系数为M1级;精度等级为普通级。由表1、表2、表3、表5、表8查得锻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及公差绘制出锻件图(见图20)。由于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其技术要求按一般锻件质量要求列于锻件图下方。 图20 齿轮锻件图 技术要求 1.未注明模锻斜度7° 2.未注明圆角半径R3mm

3.错差可达1mm 4.残留飞边可达1mm 5.平面度可达0.8mm 6.表面缺陷深度在加工表面不大于实际加工余量的1/2;不加工面不大于厚度公差的1/3。7.热处理硬度d B≥4.2~4.8(HB156~207) 8.清除氧化铁皮 冲孔连皮及肓孔 当孔径d≥25mm,冲孔深度h不大于冲头直径d时,此类锻件可在模锻过程中进行冲孔,然后在切边压力机上冲去连皮,获得带透孔的锻件。冲孔连皮肓孔可分为如下四类:(一)平底连皮 按照锻件的孔径和高度尺寸由图15查出平底连皮的厚度尺寸。 图15 平底连皮图16 斜底连皮(二)斜底连皮 当锻件的孔径较大(d>60mm),平底连皮较薄,阻碍金属外流,易使锻件内孔产生折叠和造成冲头号压塌。采用斜底连皮(见图16),连皮斜度增加了连皮和内孔接触处的连皮厚度,促进金属往外流动,避免产生折叠,冲头不易损坏,斜底连皮的尺寸如下: S max=1.35S S min=0.65S

模锻件的技术要求

模锻件的技术要求 作者: 关键词:模锻件,技术,要求 文献摘要: 凡有关锻件的质量及其检验等问题,在图样中无法表示或不便表示时,均应在锻件图的技术要求中用文字说明,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未注模锻斜度; 2)未注圆角半径; 3)表面缺陷深度的允许值,必要时应分别注明锻件在加工表面和不加工表面的表面缺陷深度允许值; 4)分模面错差的允许值; 5)残留飞边与切入深度的允许值。根据锻件形状特点及不同工艺方法,必要时应分别注明周边、内孔、叉口、纵向、横向等不同部位残余飞边和切入深度的允许值; 6)热处理方法及硬度值; 7)表面氧化皮的清理方法及要求; 8)锻件杆部局部变粗的允许值; 9)对未注明的锻件尺寸公差,应注明其公差标准代号及尺寸精度级别或具体公差数值; 10)其他要求:如探伤、低倍组织、纤维组织、力学性能、过热和脱炭、质量公差、特殊标记、防腐及包装发运要求等。 锻件技术要求的允许值,除特殊要求外均按JB3835-85和JB3834-85的规定确定。技术要求的顺序,原则上应按锻件生产过程中检验的先后进行排列。 模具选材的三个原则 关键词:模具,锻造 文献摘要:在给模具选材是,必须考虑经济性这一原则,尽可能地降低制造成本。因此,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首先选用价格较低的,能用碳钢就不用合金钢,能用国产材料就不用进口材料。另外,在选材时还应考虑市场的生产和供应情况,所选钢种应尽量少而集中,易购买。 (一)模具满足工作条件要求 1、耐磨性 坯料在模具型腔中塑性变性时,沿型腔表面既流动又滑动,使型腔表面与坯料间产生剧烈的摩擦,从而导致模具因磨损而失效。所以材料的耐磨性是模具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能之一。 硬度是影响耐磨性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模具零件的硬度越高,磨损量越小,耐磨性也越好。另外,耐磨性还与材料中碳化物的种类、数量、形态、大小及分布有关。 2、强韧性 模具的工作条件大多十分恶劣,有些常承受较大的冲击负荷,从而导致脆性断裂。为防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规范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要求 规范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对机加工产品质量控制,以确保满足公司的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机械加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 2.范围 适用所有机加工产品,和对供应商机加工产品的要求及产品的检验。 3.定义 A级表面:产品非常重要的装饰表面,即产品使用时始终可以看到的表面。 B级表面:产品的内表面或产品不翻动时客户偶尔能看到的表面。 C级表面:仅在产品翻动时才可见的表面,或产品的内部零件。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97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45-2001 中心孔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03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轮廓法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182-200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568-2008 键技术条件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49-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公差原则 GB/T 梯形螺纹第4部分:公差 Q/JS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JS 机柜半成品钣金件下料技术要求 5.术语和定义 GB/T 1182-2008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切削加工 用切削工具(包括刀具、磨具和磨料)把坯料或上多余的材料层切去成为切屑,使工件获得规定的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加工方法。包括车削、铣削、刨削、磨削、拉削、钻孔、扩孔、铰孔、研磨、珩磨、抛光、超精加工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技术、数控技术、成组技术、组合机床、流水线、自动线。 特种加工 特种加工亦称“非传统加工”或“现代加工方法”,泛指用电能、热能、光能、电化学能、化学能、声能及特殊机械能等能量达到去除或增加材料的加工方法,从而实现材料被去除、变形、改变性能或被镀覆等。公司现有的特殊加工方法有线切割加工、激光加工、水切割加工。 公差带 有一个或几个理想的几何线或面所限定的、由线性公差值表示其大小的区域。 6.技术要求 加工原则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机械加工件检验标准 1. 目的 规范机械加工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件的检验, 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如与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冲突时,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为mm 。 JB/T 5000.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 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1800.4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3 《普通螺纹收尾、肩距、退刀槽和倒角》 GB/T 197 《普通螺纹公差》 GB/T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5277 《紧固件螺栓和螺钉通孔》 4. 原材料检验 机械加工件所用板料, 棒料的材质, 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按图加工所需。详细做好原材料入库记录。不合格材料办理好退货手续。 5. 工序质量检验 5.1 零件加工后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及JB/T 5000.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规定。 5.2 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5.3 铸钢件、铸铁件、有色金属铸件、锻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纹等缺陷时, 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 允许按照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补,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5.4 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有毛刺,除产品图样有要求外,不允许有尖棱、尖角。

5.5 精加工后的零件不允许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采取必要的支撑、保护措施。加工面不允 许有锈蚀和影响性能、寿命或外观的磕碰、划伤等缺陷。 5.6 精加工后的配合面、摩擦面和定位面等工作表面不允许打印标记。 5.7 最终工序为热处理的零件,热处理后表面不应有氧化皮。精加工后的配合面、齿面不应有退火、发蓝、变色的现象。 5.8 对于生产图样中要求电镀锌或热镀锌的零件,图中要求的配合面尺寸为含镀层后的尺寸。 5.9 表面电镀锌涂层的质量要求: 1)镀层外观光滑细致、无起泡、起层、剥落、烧焦及海绵状沉淀; 2)经铬酸钝化后,应具有绿黄略带有红色的彩虹色; 3)镀层表面允许有不严重的流痕及轻微的刮痕印,允许工件边缘色彩稍淡; 4)钝化膜有一定的光泽,不到呈暗褐无光的泥巴色; 5)钝化膜应牢固,用布揩擦不掉;在50℃~60℃的热水中煮1小时,颜色无显著减退。

锻件技术规格书

1 范围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设计温度不低于-20℃、设计压力小于100MPa的承压设备用碳钢锻件。适用产品:NB/T 47008 20。 2 标准NB/T 47008-2010 3 交货状态正火或正火加回火(≥620℃)。 4 制造要求采用钢锭或钢坯锻造时,锻件主截面部分的总锻造比不小于3。采用轧材锻造时,锻件主截面部分的总锻造比不小于1.6。外观质量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5.7节的要求。锻件应保证不存在白点。制造I级锻件仅适用于公称厚度≤100mm。 5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5.2节的要求,见表1。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Cr Ni Cu P S 20 0.17~0.23 0.15~0.40 0.60~1.00 ≤0. 25 ≤0. 25 ≤0. 25 ≤0. 030 ≤0. 020 6 机械性能机械性能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5.6节的要求,见表2。表2 机械性能公称厚度mm 室温拉伸试验0℃冲击试验KV2, J 硬度HBW RP0.2, MPa Rm, MPa A, % 平均值单个最小值20 ≤100 ≥235 410~560 ≥24 ≥31 ≥22 110~160 >100~200 ≥225 400~550 / >200~300 ≥205 380~530 / I级锻件仅逐件进行硬度试验。II、III、IV级锻件不进行硬度试验。II、III级锻件每批抽1件进行室温拉伸试验与0℃冲击试验。IV级锻件逐件进行室温拉伸试验与0℃冲击试验。取样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7.3节的要求。 7 无损检测III和IV级锻件应逐件按JB/T 4730.3-2005进行超声检测,超声检测质量等级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5.8.2节的要求。 8 复验用于第III类压力容器的IV级锻件,或有特殊要求时,应随锻件提供同批试料,试料尺寸应足够保证进行成品分析与机械性能试验。 9 标识和包装锻件(如果有,包括试料)的标识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8.1节、8.2节的要求,至少包括: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标准号、牌号、锻件级别、批号。字号大小应以清晰为度。包装箱应采用木质包装以确保运输安全。若锻件加工有密封面或螺纹,应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护,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损伤。10 质量证明书钢板的质量证明书应符合NB/T 47008-2010第8.3节的要求。至少包括:制造厂的名称、合同号、标准号、牌号、锻件级别、批号、数量、标准及合同所要求的全部试验结果、热处理曲线图。质量证明书应盖有制造厂的质量检验章。当材料从非材料制造厂获得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材料供应商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11 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NB/T 47008-2010的要求执行。

锻件检验指导书修订版

锻件检验指导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锻件检验指导书 一、目的:为确保锻件毛坯进厂检验时有据可依,规范锻件检验流程,提高对锻件的检 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 所有的锻打件产品(含毛坯、半成品、成品) 三、权责 (一)本标准由技术部制订、更改、规范 (二)质检部负责本标准的实施,供应部、生产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四、内容 (一)外观及常见缺陷检验项目 1、裂纹 裂纹通常是锻造时存在较大的拉应力、切应力或附加拉应力引起的。裂纹发生的部位通常是在坯料应力最大、厚度最薄的部位。 2、折叠 折叠是金属变形过程中已氧化过的表层金属汇合到一起而形成的。它可以是由两股(或多股)金属对流汇合而形成;也可以是由一股金属的急速大量流动将邻近部分

的表层金属带着流动,两者汇合而形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变形金属发生弯曲、回流而形成;还可以是部分金属局部变形,被压人另一部分金属内而形成。 3、局部充填不足? 局部充填不足主要发生在筋肋、凸角、转角、圆角部位,尺寸不符合图样要求。 4、欠压? 欠压指垂直于分模面方向的尺寸普遍增大 5、错移? 错移是锻件沿分模面的上半部相对于下半部产生位移。 6、轴线弯曲? 锻件轴线弯曲,与平面的几何位置有误差。 7、其它缺陷: 表面麻坑、锈蚀、表面气泡、缩孔、疏松、白点、异金属夹杂等 (二)材料及性能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附表一、锻件用碳素结构钢与合金结构钢牌号及化学成分(摘自GB/T17017-1997) 表1

表2

(三)尺寸及公差要求: 1、关键性尺寸(产品中心距、角度以及其它影响产品装配的尺寸,机加工时用到 的装夹面尺寸等)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 2、机加工表面加工余量: (1)厚度方向一般为单面1.5mm,最小不得低于1mm (2)直径上为最终成品尺寸+2mm,最小不得低于1mm (3)长度方向尺寸可加1.5-3mm 3、未注非机加工尺寸: (1)图纸有公差标示的,按图纸尺寸 (2)图纸无公差的,按下表规定(QC/T270): 孔类尺寸未注公差

锻件质量检验全

锻件质量检验

属表 属表

表2 分类名称: 锻件几何形状与尺寸的检验 内容描述:1.锻件长度尺寸检验 可用直尺、卡钳、卡尺或游标卡尺等通用量具进行测量。 2.锻件高度(或横向尺寸)与直径检验一般情况用卡钳或游标卡尺测 量,如批量大,可用专用极限卡板测量。 3.锻件厚度检验通常用卡钳或游标卡尺测量,若生产批量大,可用带有扇形刻度的外卡钳来测量。 4.锻件圆柱形与圆角半径检验可用半径样板或 外半径、内半径极限样板测量。 5.锻件上角度的检验锻件上的倾斜角 度,可用测角器来测量。 6.锻件孔径检测 (1)如果孔没有斜度,则用游标尺测量,也可用卡钳来测量。 (2)如果孔有斜度,生产批量又大,则可用极限塞规测量。 (3)如果孔径很大,则可用大刻度的游标卡尺,或用样板检验。 7.锻件错位检验 (1)如果锻件上端面高出分模面且有 7-10 度的出模斜度,或者分模面的位置在锻件本体中间,即可在切边前观察到锻件是否有错位。 (2)如错位不易观察到,则可将锻件下半部固定,对上半部进行划线检验,或者用专用样板检验。 (3)横截面为圆形的锻件,可用游标卡尺测量分模线的直径误差。 8.锻件挠度直径检验 (1)对于等截面的长轴类锻件,在平板上,慢漫地反复旋转锻件。即可测出轴线的最大挠度。 (2)将锻件两端支放在专门数据的V形块或滚棒上,旋转锻件,通过仪表即可测出锻件两支点间的最大挠度值。

9.锻件平面垂直度检验如果要检验锻件上某个端面(如突缘)与锻件中心线的垂直度,则可将锻件放

置在两个V型块上,通过测量仪表测量该端面的跳动值。 10.锻件平面平行度检验可选定锻件某一端面作为基准,借助测量仪表即可测出平行面间平行度的误差。

锻件质量的检验方法

锻件质量的检验方法锻件质量的检验分为外观质量的检验和内部质量的检验。外观质量的检验一般来讲是属于非破坏性的检验,通过肉眼或低倍放大镜就可以进行检查,必要时也采用无损探伤的方法。而内部质量的检验,由于其检查内容的要求,有些必须采用破坏性检验,也就是通常所讲的解剖试验,如低倍检验、断口检验、高倍组织检验、化学成分分析和力学性能测试等,有些则也可以采用无损检测的方法,而为了更准确地评价锻件质量,应将破坏性试验方法与无损检测方法互相结合起来进行使用。而为了从深层次上分析锻件质量问题,进行机理性的研究工作还要籍助于透射型或扫描型的电子显微镜、电子探针等。 通常锻件内部质量的检验方法可归结为:宏观组织检验法、微观组织检验法、力学性能检验、化学成分分析法及无损检测法。 宏观组织检验就是采用目视或者低倍放大镜(一般倍数在30×以下)来观察分析锻的低倍组织特征的一种检验。对于锻件的宏观组织检验常用的方法有低倍腐蚀法(包括热蚀法、冷蚀法及电解腐蚀法)、断口试验法和硫印法。 低倍腐蚀法用以检查结构钢、不锈钢、高温合金、铝及铝合金、镁及镁合金、铜合金、钛合金等材料锻件的裂纹、折叠、缩孔、气孔偏析、白点、疏松、非金属夹杂、偏析集聚、流线的分布形式、晶粒大小及分布等。只不过对于不同的材料显现低倍组织时采用的浸蚀剂和浸蚀的规范不同。 断口试验法用以检查结构钢、不锈钢(奥氏体型除外)的白点、层状、内裂等缺陷、检查弹簧钢锻件的石墨碳及上述各钢种的过热、过烧等,对于铝、镁、铜等合金用来检查其晶粒是否细致均匀,是否有氧化膜、氧化物夹杂等缺陷。 而硫印法主要应用于某些结构钢的大型锻件,用以检查其硫的分布是否均匀及硫含量的多少。

通用技术要求

一 通用技术要求 1 设备制造、验收、包装技术要求 1.1 焊接件 1.1.1 焊接结构件尺寸公差符合JB/ZQ4000.3-86中表6和表7的B级,形位公差相应按F级检验。 1.1.2 施焊焊工必须进行考核合格,并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1.1.3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JB/ZQ400.3-86中Gs级和Bk级,焊接结构件表面。不允许有明显锤疤,伤痕,其表面飞溅物,焊渣,切割边缘,棱边,毛刺等必须打磨和清理。 1.1.4 焊缝不允许有裂纹、未焊透和任何缺陷,如达不到标准要求,允许通过碳弧气刨等方法,铲除清理干净后重焊或修磨。 1.1.5 焊接结构件(含热处理后),必须经过打磨清理,合格后涂上底漆,方可发送加工或装配,(涂漆前表面预处理质量要求见本要求第5.3.11项油漆要求)。 1.1.6 散件发货的型材数量应考虑留有一定的损耗余量。 1.2 铸件 1.2.1 铸件尺寸公差、壁厚公差值应符合GB6414-86的规定,公差等级为CT14。 1.2.2 铸钢件表面粗糙度等级Ra50(GB6060.1-85)。 1.2.3 铸铁件表面粗糙度等级Ra25(GB6060.1-85)。 1.2.4 铸钢件应符合《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5-86)和《铸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1.2.5 铸铁件应符合《铸铁件通用技术》(JB/ZQ4000.5-86)和《铸铁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1.2.6 毛坯铸件必须经过喷砂,喷丸和打磨清理,合格后涂上底漆(见第5.3.11条油漆要求)。 1.3 锻件 1.3.1 锻件应符合《锻件通用技术要求》(Q/ZB71-73)。 1.4 加工件 1.4.1、加工件未注尺寸公差为CT12级 1.4.2 符合《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Q/ZB75-73)的要求。 1.5 气动系统 1.5.1 所有关键的气动元器件如电磁换向阀、气缸、气动三联件、压力开关、真空发生器、真空吸盘、真空压力开关、真空减压阀、真空气阀以及气动附件必须采用国际知名供应商的产品。可供选择的供应商有FESTO、SMC。 1.5.2 所有压缩空气管路应刷特定颜色油漆以区别于其他管路,色标甲方提供。

锻件采购技术规范

目录 1 范围 (3) 2 引用标准及名词解释 (3) 3 采购要求 (4) 3.1 对供方的要求 (4) 3.2 对原材料的要求 (4) 3.3 交货状态 (4) 3.4 质量合格证(质保书)的要求 (4) 4 锻件验收方法和要求 (5) 4.1 验收依据 (5) 4.2 验收要求、方法和程序 (5) 4.3复查项目 (5) 4.3.1 表面缺陷复查 (5) 4.3.2尺寸、外形复查 (5) 4.3.3力学性能 (7) 4.3.4化学成分 (10) 4.3.5低倍组织 (10) 4.3.6体积检测 (10) 5 标记 (10) 6清洁、包装和运输 (11) 7质量证明文件 (11) 第 1 类45钢锻件 (12) 第 2 类35CrMo锻件 (14) 第 3 类42CrMo锻件 (16)

核级管道液压阻尼器锻件采购及验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核级管道液压阻尼器用锻件的采购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核级管道液压阻尼器用锻件的验收技术规范。 2 引用标准及名词解释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件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2007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 12361-2003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1469-2008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一般要求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第一部分:试验方法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GB 12361-2003 钢质模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107-1997 锻件用结构钢牌号和力学性能 RCC-M(2000 版+2002 补遗) 压水堆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和建造规则

常见零件的技术要求

常见零件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冲压件) 1.锐边去毛刺,冲压切口粗糙度6.3. 2.冲件表面氧化处理:H.Y.或(表面镀锌钝彩:D.Zn8.DC.). 3.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92 m级. 技术要求(铸件) 1.铸件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缺陷. 2.未注明铸造斜度为1~2.5%%d. 3.铸造公差按GB6414-86 CT6. 4.未注明铸造圆角为R1~R2. 5. 5.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92 m级. 6.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96 H级. 7.去毛刺,未注倒角0.5x45%%D. 技术要求(锻件) 1.未注锻造圆角半径为R1~R 2. 2.未注锻造斜度为1~1.5%%D,锻造公差为IT15级. 3.锻件组织应致密,不得有折叠、裂纹等缺陷,并去飞边. 4.去锐边毛刺,直角处倒钝. 5.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92 m级. 6.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96 H级. 技术要求(活塞件) 1.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92 m级. 2.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96 H级. 3.去毛刺,未注倒角0.5x45%%D. 4.表面磷化处理. 技术要求(橡胶件) 1.零件表面应光洁.(模具表面粗糙度应在Ra0.4以上) 且不允许有气泡.杂技级凸凹等缺陷. 2.合模缝不允许错位,合模飞边的凸起级厚度不得大于0.02mm. 3.邵氏A型硬度65%%P5. 4.去净飞边. 技术要求(塑料件) 1.成形前材料应预热干燥. 2.成形后制件应光整不得有扭曲变形现象. 3.未注圆角为R0.5. 4.外表面应光滑,其粗糙度不大于Ra0.4. 且不得有划伤,刻痕等缺陷. 5.未注尺寸公差按GB/T 1804-92 m级. 技术要求(弹簧件) 1.旋向:左旋. 2.总圈数:no=12 3.工作圈数:no=10

外观质量验收规范

温州瑞锦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手册编号: 版本/修订状态: 外观质量验收规范(机加工件、发动机配件) 发放号: 受控状态: 编制: 批准: 发布日期:2011-7-24 实施日期:2011-7-25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进入公司的外购零部件和自制件的外观质量要求、等级划分、验收标准和判定原则。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职责 由质量部监督,各部门执行检验 3.检验方法 目视检查外观质量,以通用量具检测其它要求 4 检验规定准则 产品逐批检验,本厂以每次入库为一批。若其中一项有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不合格,当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下表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数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对合格批次应整批接收,对不合格批由所需部门或外协返工或重新送样后重新检测,抽样方案按下表规定加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若修复后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表1 抽验方案 表2 机加工件质量等级 注:A: 致命(不可接收) B:重(不可接收) C:轻(可接收)

表3 表面处理件外观质量验收标准 表4 冲压件质量等级 注:A: 致命(不可接收) B:重(不可接收) C:轻(可接收)

5 验收标准和判定原则 5.1关键项目:外螺纹件100%目视螺纹牙尖是否磕碰,螺纹通止规无问题,有规定的按照要求实行全检制,没有规定的按照表1抽验方案。 在等级表中没有尺寸要求的缺陷项目均使用目视; 5.2 一般零部件采用C级精度,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如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超出C级精度要求的零部件均判定为不合格; 5.3 影响到零部件安全、性能的部位,其外观质量采用C级精度验收。如果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超出规定级精度要求的零部件均判定为不合格; 5.4 对于“A”“B”级精度,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所有项目一般都不采用; 5.5 公司所有零部件,若无特殊要求说明,全部按照表1,表2……表5,执行100%目视检验;

JB1265-85汽轮机转子和主轴真空处理的碳钢和合金钢锻件技术条件

JB 1265-85汽轮机转子和主轴真空处理的碳钢和合 金钢锻件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蒸汽参数不超过565C,用经真空处理的钢锻制的电站汽轮机主轴和整体转子锻件。 1订货条件 1. 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中规定锻件的级别、要求的试验项目、补充要求(附录A)和任选项目。 1. 2需方应提供标明机械性能试验试样位置、锻件和中心孔尺寸的粗加工图、和最终的精加工图。 2制造 2. 1冶炼和浇注 2. 1. 1锻件用钢应在碱性电弧炉中冶炼,并需真空处理。 2. 1. 2经需方同意,也承诺采纳其它冶炼工艺。 2. 1. 3钢水应在浇注前或浇注中进行真空处理,以去除有害气体,专门是氢。在真空处理过程中真空系 统的能力,必须大到足以便开浇时的两分钟内就能将初始增高的压强降至低值。 2. 2切头切尾 每个钢锭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成品锻件无缩孔,无严峻的偏析及有害的缺陷。 2. 3锻造 必须尽可能使整个锻件得到平均的组织。锻件在锻压时应使整个截面金属充分锻透,专门是保持锻 件与钢锭的轴线大致重合。钢锭较好的一端应为联轴器端。 2. 4热处理 2. 4. 1锻件锻后热处理,必须至少进行一次相当高于相变温度的正火处

理。随后,锻件应进行回火处 理。 2. 4. 2性能热处理,应在锻件第一次粗加工后进行。关于1、2、3、 4、9和10级钢应为正大和回火。关于 5、6、7和8级钢应为淬火和回火。正火处理时,供方可选择使锻件在静止空气或鼓风中冷却,征得需方 同意,1、2、3、4、9和10级钢可采纳较快的冷却速度。可采纳液体淬火、喷水或喷雾冷却得到较快的冷却 速度。 2. 4. 2. 1正火或淬火处理应高于相变温度,但要低于锻后热处理的正火温度。 2 ? 4. 2. 2回火温度尽量高些,以满足机械性能要求。1?7和10级钢回火温度不得低于580 °C ,8级钢 不得低于565C, 9级钢不得低于650C。 2. 4. 3在性能热处理,及随后的粗加工和打中心孔后,锻件应在最终回火温度以下不低于55C的温度 范畴内排除应力,但不得低于550 C o 2 ? 4. 3. 1征得需方预先同意,排除应力温度能够是接近、等于或稍超过最终回火温度,以便调整最终强 度或韧性,如排除应力温度在最终回火温度的15C范畴内或稍高一些, 则必须作附加抗拉试验。 2. 5机械加工 2. 5. 1锻件性能热处理前,所有表面应进行第一次粗加工。 2. 5. 2锻件在性能热处理后,排除应力和热稳固性试验之前,应进行第二次粗加工。 2. 5. 3供方可在排除应力处理往常对锻件打中心孔。需方另有要求时按附录A.A.2执行 2 ? 5 ? 3. 1按需方订货图规定的尺寸和公差打中心孔。为了去除由超声波检测出来的不承诺的中心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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