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及职工的利益,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生产过程中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并给公司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凡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凡利用职权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公司安检、劳资、工会可申诉上级法律部门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事项和类别是参照“矿山安全条例”及“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的,在执行中需根据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进行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部分通风管理

第六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矿井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且无正当原因的)。

2、人均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漏风率超过规程规定的。

4、局部扇风机不按规定安装的。

5、风筒不按规程规定管理,存在破损、漏风、脱节、落后、倒接、乱接、悬挂不平直的。

6、采掘工作面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下行风、串联风的。

8、通风断面低于规程规定的。

9、风机、风门无专人看管的。

10、不经专题会议研究改变风流方向、风量的。

11、堆积杂物堵塞通风断面1/3以上的。

12、过盲巷、穿老塘无通风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的。

13、当班修理浮煤不清、堵塞风路的。

14、测风站、采掘工作面无测风板牌或不按时填写的。

15、局扇无悬挂管理制度的。

16、主扇运行记录填写不及时、不准确、不认真、不齐全的。

17、“一通三防”会议记录不齐全的。

第七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风走短路的。

2、损坏通风设施的。

3、随意掐开、摘掉、堵塞、损坏风筒的。

4、局扇打循环风的。

5、无风、微风区域强行作业的。

6、停电停风不撤出人员的。

7、局扇、风门看管人员脱岗串岗的。

8、随意停关风机的。

9、敞开风门不关的。

10、随意拆除安全设施进入盲巷的。

11、废弃的巷道没有及时密闭的。

12、临时停工的工作面未执行停工不停风规定的。

1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旬对全矿井进行全面测风的。

第三部分瓦斯管理

第八条:违犯瓦斯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给予20—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瓦斯报表的。

2、不按规定携带、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

3、井下使用无“MA”安全标志的仪器、仪表的。

4、应装甲烷断电仪而无装或探头悬挂位置不符合要求、探头数目不够的。

5、安全日报、瓦斯日报没按规程规定签阅下发的。

6、采掘工作面无悬挂瓦斯检查牌或不认真填写的。

第九条:违犯瓦斯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给予20—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瓦斯超限继续作业或不服从瓦检员、安监员指挥的。

2、不按规程规定排放瓦斯的。

3、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20米时无下达贯通安全措施的。

4、盲巷盲洞无安全设施(警标、支木垛或打密闭)的。

5、无风高空无安全措施作业的。

6、放炮作业“一炮三检”制不落实的。

7、私意拆除栅栏、木垛,毁坏密闭的。

8、瓦检、安检人员空班漏检的。

9、井下检修电器设备前,不进行瓦斯检查的。

10、冒顶区域(巷道不通风)、无风区域不撤人停电的。

第四部分防灭火

第十条:凡在防灭火方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给予20—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危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有明火的。

2、井口20米范围内或在木料厂、仓库、主扇房吸烟的。

3、携带烟火入井的。

4、井下机电硐室、皮带机头、地面要害场所(木料厂、变电所、仓库、绞车房、主扇房等)无配备灭火设施或灭火设施不齐全的。

5、木料厂消防管路不通、水池无水或水量不足的。

6、公共场所的消防拴,消防管被损坏或隐埋挤压的。

7、灭火器不及时检修、失效的。

8、井下机电硐室及皮带机头前后20米范围内无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下主变机电硐室无安装防火门的。

9、无特殊措施将录相机、照相机、闪光灯带入井下拍照录相的。

10、无措施随便在井口、井下割焊的。

11、使用不阻燃的风筒、电缆、皮带的。

12、爆破作业时放明炮、糊炮的。

13、工地、生活区围墙外靠墙堆放有易燃秸杆的。

14、木料厂围墙外20米内有烟火的。

第五部分防尘

第十一条:凡在防尘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单位或

人员给予20——5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1、产尘点无有防尘设施的(喷头、水幕、注水器等)。

2、有防尘设施不使用的。

3、防尘设施坏后不及时修理的。

4、损坏消尘设施的。

5、煤尘堆积飞扬不冲涮清扫的。

6、不按规程规定测尘的。

7、空气中煤尘的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8、矿车装煤过满洒煤、掉煤的。

9、主要进回风巷每隔100米、运输巷每隔50米防尘管路上不设三通的。

10、私自拆掉、扭转洒水喷头方向位置的。

11、岩巷掘进使用风动设备,无采用湿式打眼的。

12、防尘设施应拆迁而无拆迁的。

13、测尘记录不齐全的。

14、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无悬挂隔爆水槽或悬挂位置不当、数量不足、槽内无水的。

15、私意摘掉、损坏隔爆水槽的。

第六部分防治水

第十二条:凡在防治水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单位或

个人给予20—5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1、施工中发现有透水象征不停止作业的。

2、探水人员不经培训,上岗作业的。

3、探放水工作面无专用电话的。

4、探放水工作面不挖水沟,不打闭子,或水沟不畅通,闭子无打牢,巷道高度不够,杂物堆积,退路不畅而进行探水作业的。

5、探水孔的深度不够,方向、角度、位置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6、超前距小于作业规程规定而进行采掘作业的。

7、探水工作面无悬挂探水牌,有牌无填写或填写有虚假、不清楚的。

8、无探水报表或探水报表上报不及时,报送无按要求有遗漏,或报表填写有虚假、不清楚的。

9、排水泵、排水管路不及时检修影响排水的。

10、水仓淤积无及时清挖的。

11、无按规定进行雨季群泵排水试验的,雨季前无进行水泵联合试验的。

第七部分采煤

第十三条:采煤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或单位20—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无作业规程采煤的或地质情况变化作业规程无随时补充措施的。

2、作业规程不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的。

3、无按规程采煤作业的。

4、上、下安全出口杂物堆积,主要进、回风巷道失修率高于

7%,严重失修率高于3%的。

5、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出口的中高、断面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

6、采面上、下安全出口的上下20米内不打超前支护或长度不够或不合格的。

7、采面的上、下端头无执行4对8根一梁三柱的。

8、空帮空顶或支护歪旋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

9、采面支护出现大棚距、分架房的,支架歪旋的;

10、椽子脱节或断折起不到护顶作用的。

11、使用失效支柱、弯梁支护的。

12、帮顶无打严或帮顶不打实背牢,使用腐朽椽子打帮打顶的。

13、支柱无站在实处又无用木鞋的。

14、采面机尾不打点柱(点杆)的。

15、开帮时下活煤的。(采放混合)

16、不按《规程》规定的位置、部位下活煤的。

17、无备用支架和备用材料的。

18、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多回柱的。

19、采面支架不齐全的。

20、采面支柱不使用防倒链的,防倒绳的。

第八部分巷道掘进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或单位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1、作业规程不向职工传达贯彻的。

2、支护材料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巷道高度、断面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3、不按中腰线、施工或支护歪旋、迎山不照的。

4、超空顶距作业或不敲帮问顶,坐、爬、跪式作业的。

5、帮顶打无打紧背牢或支架架设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6、棚梁不坐中或梁柱接口不严的。

7、支架架设不牢或支架歪斜的。

8、巷道内浮煤杂物堆积、不卫生的。

9、道轨铺设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第九部分巷道管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或单位10—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1、巷道支护材料不符合矿定规格标准的。

2、不按线施工的,或支护歪旋、迎山不照的。

3、超空顶距作业或不敲帮问顶,坐、爬、跪式作业的。

4、背帮背顶不合格或棚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棚梁不坐中或梁柱接口不严的。

6、支架帮顶空、支架架设不牢或歪斜的。

7、作业时措施不力造成片帮冒顶堵塞巷道危及安全的。

8、非独头巷道安排两个以上维修工作面的。

9、独头巷道无执行由外向里或里掘外不修的。

10、班采维修工作面无接顶封帮的。

11、巷道修后浮煤、碴石、废木当班无清理,中高、断面达不到规程规定的。

12、维修工作面对电缆、信号、设备,无采用保护措施的。

13、巷道内长期积水或堆积杂物影响行人、通风、运输,达不到高宽平直净和“五无”标准的。

第十部分井下爆破

第十六条:凡在放炮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或单位20—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药库的雷管、炸药不按规定分库保管的。

2、雷管不打号分不清使用单位的。

3、失效的炸药、雷管不经保卫、安监部门批准私意处理的。

4、雷管、炸药混装混运的。

5、雷管、炸药乱扔乱放造成丢失的。

6、炸药箱无锁或不按规定上锁的。

7、班后把药、管存放在工具室或工作面,不交回炸药库的。

8、放炮员不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制度或执行不严格的。

9、放炮员不背药箱的。

10、放炮员携药箱在人多的地方停留的。

11、放炮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12、放炮器不完好或放炮器不合格,不及时修理放炮的。

13、放炮母线长度不够的。

14、放炮器的钥匙不随身携带的。

15、放炮员药箱、管箱无放在支架完整没有电器设备地方的。

16、放炮员坐在炸药箱上做引药的。

17、放炮员做引药时不用竹签或木棍而用雷管或金属棍在药卷上扎孔的。

18、雷管脚线不扭结的。

19、炮眼不使用黄土炮泥或水炮泥封孔的。

20、雷管脚线缠在金属支柱上的。

21、放炮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制”的。

22、无执行装药、连线、放炮一人作业的。

23、放炮员一次装药分次放炮的。

24、上班给下班留炮的。

25、放炮员不执行三次吹哨制放炮的。

26、放炮员无执行监测瓦斯的。

27、装药放炮不撤人或不按规定距离撤退的。

28、放炮时对各个入口不安排人员站岗放哨的。

29、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瞎炮的。

30、停风、停电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放炮的。

31、无风、微风瓦斯超限放炮的。

32、药量过大崩垮支护的。

33、煤质松、压力大、帮顶空、支架歪旋放炮的。

34、超空顶距放炮的。

35、煤仓或溜煤眼被堵无安全措施放炮的。

36、采面前端头大档放炮的或后端头3米内放炮的。

37、不使用放炮器放炮的。

第十一部分提升运输

第十七条:凡在提升运输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单位或人员给予10—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信号工不坚守岗位脱岗的;

2、非信号工传送信号的;

3、井口工、井底信号工不执行验身制的;

4、绞车司机无信号、不听信号或信号听不清楚、弄不准确开车的;

5、绞车司机无持证上岗或无经培训开车的;

6、绞车提升超高或过卷的,绞车司机开车无执行“两慢一稳”的;

7、斜巷提升不执行“三固定、四保险”或“四保险”不完好、不起作用的;

8、斜巷提升托绳辊不按规定设置或托绳辊不转不及时修复的。

9、斜巷提升上下平台工及其他职工无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之规定的;

10、斜巷提升矿车掉道处理不当(硬拉)的;

11、斜巷提升超载或超挂矿车的;

12、上下平台工无联好矿车或无停放好矿车造成跑车的;

13、绞车无安装牢固(打底基、打点柱、戗柱等)的,或无安装好造成滚筒盘绳上垛的;

14、小绞车缺护身板的;

15、绞车缺压绳板或坐底绳圈数不够(不少于3圈)的;

16、钢丝绳不按规程规定进行检查的;

17、联车销钉不合格(使用椽子、镢头、钎子、托辊轴等)的;

18、使用非联车环或坏联车环联车的;

19、提升钢丝绳断丝、磨损或挤压变形超过规程规定而继续提升的;

20、使用坏矿车提升的或绞车不完好使其运行的;

21、斜巷掘进、维修保险杠应移不移(保险杠距工作面不得超过5米)的;

22、乘罐无放安全链或无信号工(或乘务员)无监督的;

23、乘罐(或乘车)人员超员及信号工(或乘务员)无监督的;

24、信号传出后,乘罐(车)人员强行进出罐的;

25、信号传出后乘罐(车)人员强行进罐(车)信号工无阻止的;

26、不听信号工指挥,人、物混装的;

27、不听指挥,人、物混合升降的;

28、入罐物料超长无实行立装的及信号工对其无进行监督的或监督不听不进行更改强行提升的;

29、立井底过往的人员不通过罐笼或不给信号工打招呼从罐笼中通过的及不听信号工警告强行过往的;

30、乘车人员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露出车外的;

31、乘罐(车)人员不听从信号工(或乘务员)指挥的;

32、罐笼(或人车)无停稳就进行上下的;

33、扒车、跳车和搭乘非人车的;

34、人力推车一人一次超过1辆的;

35、同向推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间相距小于10米的;坡度大于5‰时,车间相距小于30米的;

36、巷道坡度大于7‰时,仍采用人力推车的;

37、推车放飞车的或推车搭车的;

38、推车人员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推车接近弯巷、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无发出警号的;

39、不停机或不打通信号检修处理机械设备故障的;

40、非岗位人员开机的或开设备司机在开设备前无点试而直接开起的;

41、皮带运输机托辊不按规定设置或托辊不转不及时修复的。

42、搭乘刮板运输机和皮带运输机的或跨钢丝绳行走的;

43、随意拆除或损坏皮带过桥的;

44、不停机在运输设备间隙内钻来钻去的;

45、通过运输设备转载点不安全时不给司机打招呼强行通过的;

46、运输设备转载点司机在正常情况下不给打招呼过往人员停机为其过往创造安全条件的。

47、吊装设备时使用的吊装工具、吊装梁或吊装绳套安全系数不足的。

48、利用刮板运输机或皮带运输机运送物料或机电设备的。

49、刮板机无加机头、机尾点柱强行开机的;

50、使用中,电动机被埋在煤里或造成散热不畅的;

51、皮带机无停机或司机无发信号强行清理机尾的。

第十二部分井下供电

第十八条:凡在井下供电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单位或人员20—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井下拆装敲打矿灯的或矿灯不完好发给工人使用的;

2、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

3、非电修人员拆装电气设备(包括按钮)的;

4、电修人员安装电气设备不装接地线的或接地线不合格的;

5、拆除电气设备接地线的;

6、用钢、铝、铁、铜丝(线)代替保险丝的;

7、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8、停电检修电气设备不在电源开关上悬挂警示牌或不设专人

看管的;

9、检修电气设备期间不经检修人员同意私自送电的。

10、对需用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不验电不放电进行检修的;

11、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的;

12、高压电气设备无设绝缘台、绝缘板及防护栏的;

13、不经培训无证操作电气设备的;

14、非操作人员操作电器设备的;

15、电气设备失爆的或失爆无及时处理的;

16、供电电缆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的;

17、割破电缆利用明线相碰发送信号或放炮的;

18、不悬挂电缆使电缆拖地的(巷修工作面除外);

19、巷修工作面不摘下悬挂电缆或摘下悬挂电缆无采取防护措施进行维修作业的;

20、电缆因挤、压、砸造成漏电或短路的;

21、巷修工作面修后电缆无及时悬挂的;

22、有漏电继电器、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而不使用的;

23、电钳工不带便携仪或检修前不做现场瓦斯检查的;

24、私自停送电而未向调度室汇报的;

25、漏电保护、瓦斯闭锁、风电闭锁不定期试验的或无试验记录的。

第十三部分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100—200元罚款,给予责任单位领导(或班组长)50—100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新工人入矿不经安全培训上岗的;

2、不坚持调度值班制度的;

3、不按要求设置通信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管路的;

4、安全报表(含大检查)提出的问题不按时落实解决的;

5、对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处理,措施不落实的;

6、不按调度部署随意变动作业地点的;

7、井下通讯设施及监测仪器出现故障而不及时修复的;

第二十条:事故处罚标准

1、单位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上报,轻伤不超过八小时,重伤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后果自负。

2、凡是工程、人身、机械事故分析由正队长带队,知情及有关人员参加,由安全、调度、跟班有关人员参加分析。

3、工程事故:调度室组织分析,人身事故安监部门组织分析,机电事故:机电科组织分析,事故分析时,安监科负责人必须在场参加,分析后事故报告由安监部存档,并呈报公司有关领导。

4、发生事故单位、队长、跟班副队长、班长、跟班安全员、技术员按责任轻重进行处罚。

5、发生轻伤事故,罚责任单位500元,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

50元,跟班付队长、班长、责任人50元—100元,跟班安全员、技术员20—50元。

6、发生重伤事故,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跟班付队长、班长、责任人100—200元,跟班安全员、技术员50—100元。

7、私自盗窃火工产品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罚100元,班组长200元,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8、单位发生工程事故,局部影响每次罚单位200元,影响全局每次罚单位5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跟班付队长、班长各100元,责任人100—200元,跟班安全员、技术员各20—50元。

9、单位发生机电事故,每次罚单位200元,单位负责人50元,跟班付队长、组长各100元,责任人100—200元,跟班管理人员20—50元。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事人30—100元的罚款。

1、“三违”人员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

2、不戴安全帽或矿灯、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穿化纤衣服入井的;

3、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的或入井前喝酒的;

4、在井下睡觉或不带自救器的;

5、在井下打架斗殴的或偷摘支护材料及盗窃物品的;

6、在井下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而咒骂或欧打他人的;

7、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按规定进行班中汇报且汇报次数不够的;

8、井下安全生产出现问题,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及时发现及时汇报的;

9、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不细且巡回检查次数不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无查出的;

10、破坏通讯设备及监测仪器的;

11、地面供电线路每月不按规定进行四次以上巡回检查的;

12、不在危险时刻私意打开自救器或灭火器的;

13、跟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坚持8小时工作制的。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执行中,如有不妥需要修订的,由生产系统相关部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报总办会研究后,方可实施。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399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 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 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 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 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 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

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安全控制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金墅花园北区编号:

注:本表相关单位各存一份 金墅花园北区工程 安 全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施工单位:台安县荣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单位:台安县荣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注:1、对于一般常规性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可由分公司审批,但危险性大,技术复杂的由总、分公司审批。 2、按建设部标准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龙门架等其它垂直运输 设备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使项目在管理方针中的承诺得到充分体现,针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现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淮,对危险源进行了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为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因素,特制定的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安全的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技术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3、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子作业、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4、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5、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应加强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 9、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常用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机械化施工越来越多,机械设备对人员的伤害越来越突出,如冲撞、卷进、夹住、挤压、触电、割伤、砸伤、倾翻、击穿、场外行走交通事故等。 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基本措施: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法制观念和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荣乌高速第SDHFJ-3合同段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 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 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 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 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 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及职工的利益,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生产过程中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并给公司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凡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凡利用职权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公司安检、劳资、工会可申诉上级法律部门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事项和类别是参照“矿山安全条例”及“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的,在执行中需根据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进行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部分通风管理

第六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矿井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且无正当原因的)。 2、人均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漏风率超过规程规定的。 4、局部扇风机不按规定安装的。 5、风筒不按规程规定管理,存在破损、漏风、脱节、落后、倒接、乱接、悬挂不平直的。 6、采掘工作面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下行风、串联风的。 8、通风断面低于规程规定的。 9、风机、风门无专人看管的。 10、不经专题会议研究改变风流方向、风量的。 11、堆积杂物堵塞通风断面1/3以上的。 12、过盲巷、穿老塘无通风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的。 13、当班修理浮煤不清、堵塞风路的。 14、测风站、采掘工作面无测风板牌或不按时填写的。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 细则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兰州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敦煌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2014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战略部署,建设规范、系统、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的要求,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施工作业全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项目安全风险评价 第三条项目部对管段内所有施工作业工点,依据施组设计和施工计划安排,按照适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则,分别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风险梳理和分类,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进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实施风险识别的分析、评估和卡控的闭环管理。 第五条年公布

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从人员素质、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现场操作等多方面分别对安全、质量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对其产生的可能性、危害性进行综合分析、判别,找准关键风险点,并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编号、汇总,制定出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并对参建当金山隧道的分部进行风险公告。 第六条月梳理 1、根据《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所列的安全风险事件,进行每月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对上月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分析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风险点,编制下月《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 2、项目部监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现场竖牌明示的《展开表》,《展开表》要根据工程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要点进行动态展示。分部要将明示的相关内容纳入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的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将根据《展开表》进行强化人员和设备等的资源配置,加强现场技术保障,逐项落实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过程控制标准化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切实开展好风险应对工作。 4、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日卡控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

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立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立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名称: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格式

涪陵新城区站前大道二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目录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二、..........................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3 三、................................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4 (一)........................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4 (二)............................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 6 (四).................................. 起重吊装安装拆卸7 1、................................... 安装安全管理措施7 2、............................... 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8 3、................................... 拆除安全管理措施8 (五)........................................ 脚手架工程9 1、............................. 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9 2、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10) 3、................................... 脚手架使用和管理11 (六)...................................... 人工挖孔桩工程12

(七)预应力工程..................................... 13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编制了本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设安全办公室执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排除,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及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从项目经理到一线作业人员的责任制纵向到底。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2、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奖惩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是进行人的安全行为提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 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 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 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 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 (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 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 94页)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 94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巢湖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 则 (讨论稿)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发布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管理总目标 (3)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 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 (4) 第五章安全责任 (5)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 (7)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7)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7) 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1) 第七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18) 第八章会议制度 (20) 第九章安全生产资金 (20) 第十章工程保险 (20) 第十一章公务车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21) 第十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 第十三章项目部雇用民工的安全管理 (23) 第十四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23) 第十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24) 第十六章安全检查 (25) 第十七章安全管理台帐和报表 (26) 第十八章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 (26) 第十九章应急救援预案 (28) 第二十章考核与奖惩 (28) 第二十一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30)

第二十二章附则 (30) 合肥市公路与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合肥市公路与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和高效完成的目标,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项目部(养护公司可参照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无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项目部必须完成和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并按相关条款对公司负责。 二、施工现场应杜绝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应控制在6‰以内。 三、公务车、机械设备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方案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52-30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使项目在管理方针中的承诺得到充分体现,针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现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淮,对危险源进行了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为消除危险源或降低风险因素,特制定的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安全的一般规定 1、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技术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3、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子作业、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4、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建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5、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应加强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 9、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常用施工机械安全要求 机械化施工越来越多,机械设备对人员的伤害越

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巢湖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发布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管理总目标 (3) 第三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 第四章安全管理体系 (4) 第五章安全责任 (5)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 (7)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7)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7) 三、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1) 第七章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18) 第八章会议制度 (20) 第九章安全生产资金 (20) 第十章工程保险 (20) 第十一章公务车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21) 第十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 第十三章项目部雇用民工的安全管理 (23) 第十四章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23) 第十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24) 第十六章安全检查 (25) 第十七章安全管理台帐和报表 (26) 第十八章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 (26) 第十九章应急救援预案 (28) 第二十章考核与奖惩 (28) 第二十一章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30) 第二十二章附则 (30)

合肥市公路与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合肥市公路与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和高效完成的目标,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各项目部(养护公司可参照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总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无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项目部必须完成和实现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并按相关条款对公司负责。 二、施工现场应杜绝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年负伤频率应控制在6‰以内。 三、公务车、机械设备无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达到100%,杜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32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technical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整个施工全过程,施工期间要坚持执行《建设部JGJ59~88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江苏省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科学地管理和组织施工。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地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各班级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一个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及控制。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二、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安全事故隐患控制

事故隐患的评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违章记录、事故档案。 2、动火作业管理 建立动火审批制度。运用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3、教育和培训 新进场人员的教育、交换工种安全教育、节前节后的教育、各工种规程的学习、定期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记录。 4、安全资料的记录 (1)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须知; (2)管理职责: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图、职能、职责要素分解。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类管理制度: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保证计划审核记录。 (4)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商资格评定、业绩评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安全用品的合格证、质保书、不合格品评审的记录通知书。

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三公司G351,S355 四座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信誉,达到提高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过程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架子队队长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各级技术主管对安全施工负技术责任;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施工管理负责。 第三条安全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要以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工地为载体,积极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基础和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项目部、施工队必须强化过程控制、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措施规范化,作业行为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一局西商高速公路项目部经理部施工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第五条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安全目标:消灭因工重大伤亡事故;消灭因违章施工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重大、大事故和险性事故;消灭因项目部责任造成重大交通亡人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事故;杜绝外部劳务重大伤亡事故;杜绝因工亡人事故,努力减少施工人员一般伤亡事故。 第七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具体指标为: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5‰、3‰以下。

第八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原则,把安全管理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架子队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施工作业队、劳务队,直至每个工人,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制定有效措施,建立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体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第十条建立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工作领导,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陈伟为负责人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支部书记张国杰、项目总工程师邹森、安全负责人胡志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项目部设安质部,配备符合资格及数量(2人)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工区根据项目部规划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部所属各级安检人员必须具备与本机构所管辖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架子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名单报项目安质部备案,并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架子队遵循“安全重于泰山、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指导思想,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83920

马鞍山宜源电力设计院贵池项目部 XX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施工单位(章): 2018年01月 批准:日期:安全审核:日期:技术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目录 1概述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工程概况 (1) 2安全目标 (1) 2.1安全目标 (1) 3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2) 3.1管理机构 (2) 3.2安全职责 (2) 4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 4.1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 4.2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5) 4.3施工安全方案管理 (6) 4.4 施工机械管理 (7) 4.5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 (7) 4.6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7)

4.7 应急管理措施 (8) 5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8) 5.1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8) 5.2 施工重大风险及预控措施 (8)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 6.1施工准备阶段 (11) 6.2施工阶段 (11) 7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4) 7.1 防止大气污染 (14) 7.2防止水土污染 (14) 7.3 防止噪声污染 (14)

1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风险过程管控,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参建人员安全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要求,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细致的策划,预判重大作业风险,制定风险预控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实现工程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1.1 贵池供电公司工作委托单; 1.1.2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738-2012); 1.1.3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开关站典型设计(2016版)》; 1.1.4 贵池供电公司提供的负荷数据、相关运行参数、资料; 1.1.5 国家其他相关的规程规范。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5764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 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实施细 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要以预防为主,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必须制止并令其整顿改正,对拒不执行规范和规程,按有关程序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组织体系及分工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

管理控制负责。 3、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执行。 4、控制图及控制内容: 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1、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内容的检查 1.1对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 1.2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作人员证件的审核。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27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 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兰州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敦煌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20xx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战略部署,建设规范、系统、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的要求,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施工作业全过程。通过风险识

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项目安全风险评价 第三条项目部对管段内所有施工作业工点,依据施组设计和施工计划安排,按照适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则,分别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风险梳理和分类,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进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实施风险识别的分析、评估和卡控的闭环管理。 第五条年公布 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从人员素

工程安全控制措施方案

施工项目安全控制措施有: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

责。 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4【精编版】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4【精编版】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道部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项目所涉及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本细则所称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照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Ⅰ级、Ⅱ级、Ⅲ级)和维修两类。 本细则所称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按照影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按照铁路营业线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照高速铁路管理。具体范围见《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2016〕302号)第3条。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照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长期慢行施工的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和申报,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服从运输、减少干扰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七条施工项目。 (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