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1-9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表A-1-9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表A-1-9 特种作业人员一览表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单位:中铁二局东山国际项目经理部 序号姓名性 别 出生年 月 作业队 (组) 操作类别操作项目操作证编号发证日 期 有效期至证件是 否有效 备注 1 周小兵男1986.8.2 4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53 2012.12 2018.11 有效 2 陈明火男1973.12. 1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M022013000 336 2013.11 2019.11 有效 3 陈义男1972.2.2 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M022013000 337 2013.11 2019.11 有效 4 牟修奎男1974.10. 2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93 2012.10 2018.9 有效 5 孙洪贵男1977.12. 23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3 33 2011.5 2017.4 有效 6 张再冬男1972.10 .2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3 37 2012.5 2018.4 有效

7 牟长钦男1981.9.1 0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86 2012.10 2018.9 有效 8 李富均男1973.12. 19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川 00220120008 34 2012.5 2018.4 有效 9 胡希兰男1973.12. 11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1 22 2012.9 2018.8 有效 10 曾宗华男1973.9.1 5 外架安 装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T1112912730 9153015 2012.8.3 2018.8.3 有效 11 贺耀明男1974.2.2 3 外架安 装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T5111291974 02234215 2012.8.3 2018.8.3 有效 12 张朝波男1986.7.2 5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69 2012.12 2018.11 有效 13 李洪兵男1987.10. 8 外架安 装 建筑架子工建筑架子工A0420120012 17 2012.11 2018.10 有效 14 刘斌男1977.6.1 5 低压电工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 业 T5105211977 06155793 2012.05. 31 2018.05.3 1 有效 15 廖家伟男1989.04. 28 钢筋焊接焊接作业焊工10220010844 00330 2010.12. 02 有效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陈容女1972. 4.8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4000013 2012. 10.15 2016.10.15 2 肖世武男1966. 5.30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2000379 2012. 8.17 2016.8.17 3 袁仲萍女1968. 7.1 人货梯司机 2013. 11.05 2017.11.5 4 5 6 7 8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王凤兰女1974. 06.04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05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5.08 2015.05.08 2 李小兰女1988. 4.2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190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8.21 2015.08.21 3 陈容女1972. 04.0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1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0.15 2016.10.15 4 方德官男1964. 10.6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64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2.10 2016.12.10 5 肖世武男1966. 05.3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37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0. 08.17 2016.08.17 6 刘成云女1978. 05.1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22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4. 06.24 2016.06.24 7 董素贞 8 李作会 9 谢在华 10 宫清艳 11 程培培 彭善琼 填表人:卢继翔填表日期:2015 年 1 月15 日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工程名称: 杭政储蓄[2010]32号地块商业金融用房(中国人寿大厦)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有限集团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b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2017年最新版三类人员及特种配备表

附表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 求 企业类别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 冶金工程资质主要项目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等级负责人负责人 最低要求 特级2-41218 一级2-41216 二级2-41215 三级2-458 特级2-41521 一级2-41519 二级2-41518 三级2-4811 特级2-41521 一级2-41519 二级2-4811 三级2-436 特级2-41521 一级2-41519 二级2-4811 三级2-458 特级2-41521 一级2-41519 二级2-41518 三级2-4811 特级2-42026 一级2-41519 二级2-41013 三级2-458 特级2-42026 一级2-41519 二级2-41215 三级2-458 特级2-42026 一级2-41519 二级2-41215 三级2-4710 特种作业人员 配备数量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 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 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 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 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 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 2 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汇总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汇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使用管理细则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使用管理 (一)证书注册 1、初次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人员,在3个月的实习作业合格后,应持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所雇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证书注册手续。 属于换发证书的,无需经3个月的实习作业期,证书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注册在申报单位。2、企业收到注册申请后,登录《管理系统》选取申请人,打印《特种作业人员注册申请表》(附件14)、《操作资格证书注册汇总表》(附件15),向所属考核小组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作业人员注册申请表》; (2)《操作资格证书注册汇总表》; (3)申请人操作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 (4)企业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5)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3、符合条件的,考核小组应予以注册;不予注册的,应申明理由。 4、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外网将无法查询证书信息也无法办理延期手续。 5、《管理系统》将为企业和考核小组等提供打印有效证书名单信息。 (二)变更注册单位 1、持证人调换工作单位,调换后仍从事原作业工种的,应当由原雇(聘)佣企业登录《管理系统》填写变更数据,打印《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件16),签署意见。 原雇(聘)佣单位无故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经核实,所属考核小组应当予以办理。 2、调入企业与原企业不隶属于同一考核小组的,应携《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等资料赴原企业所属考核小组确认。 (1)同意调出的,考核小组应进行电子审批并在《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中签署意见。(2)不同意调出的,应书面申明事由,并在《管理系统》中审批为“不通过”,证书自动注册回原单位。 3、申请人,应携《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到调入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调入单位应进行电子审批并签署意见。电子审批为“不通过”,证书自动注册回原单位。 4、经原企业和调入企业审批后,申请人应携以下资料向调入企业所属考核小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2)《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原单位解聘合同原件、复印件; (5)经劳动部门认定的现企业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外省持证人员转(调)入我省行政区域建筑企业后仍从事原作业工种的,应参照换发证书建立基础数据。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模板【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 3.培训内容; ①电焊机注意事项; ②气焊注意事项; ③电弧焊注意事项; ④交流电焊机注意事项; ⑤临电(配电箱)注意事项; ⑥叉车,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4. 培训人员签到表。

一、培训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二、培训地点:荣成鑫邦船业有限公司 三、培训内容: 1.电焊机注意事项: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朵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不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5.焊接装好模板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6.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7.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证,方可施焊。21.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特种作业管理台账

特种作业管理台账 1.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电气焊工操作人员登记汇总表 4.电工操作人员登记汇总表 5.架子工操作人员登记汇总表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部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企业工人队伍的骨干力量,从事的工作大都要求技术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不安全操作,不只是造成本人的不安全,同时也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北京市和××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对进入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1.凡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在安全部备案。 2.凡从事特种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疾病,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 3.血压超过160/90mm汞柱,低于86/56mm汞柱。 4.精神病、癫病、耳全聋及发音不清者,色盲、双眼视力低于0.4矫正视力不足0.7,支气管哮喘等。 5.对特种作业人员发现上述疾病者应停止操作。 二、管理职责 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资格审查,人员进场教育,以及对特种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台帐。 三、管理内容与基本要求 1.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复审,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 2.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转场施工时,必须按规定重新进行进场教育及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施工作业时,必须由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 3.现场监督: (1)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北京市、集团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监督。(2)特种作业人员出现违章作业行为时,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合同

编号: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在甲方岗位(工种)工作。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 1、劳动条件: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 2、劳动保护: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合理配备必需的劳动工具并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义务。乙方必须增强风险控制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风险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且甲方不及时采取必要改善措施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10 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月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收入为 3500 元(大写:叁仟伍佰元人民币)。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六、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撤销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者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违约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八、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与填表说明

登记类别: 设备种类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产品名称 设备 设备代码型号(规格) 基本 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单位名称 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邮政编码 信用代码 设备 单位内编号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 投入使用日期年月日单位固定电话 情况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 联系电话 信用代码 检验机构名称 设备 检验类别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 检验日期检验结论 情况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 登记机关专用章 )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 )登记类别: 设备设备类别设备品种 基本 情况产品名称设备数量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 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情况 邮政编码 信用代码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 登记机关专用章 )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三 )登记类别: 设备设备类别设备品种 基本 情况产品名称设备数量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 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固定电话 使用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 情况邮政编码 信用代码 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 登记机关专用章 )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附件:1 曲靖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原证书编号工种名称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2 云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换证申请表 姓名性别文化 程度 照 片 身份证号码原证书编号 原证书名称发证日期 用人单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换证工种名称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用人单位意见 注:用人单位应当明确申请 人身体状况能否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换证材料 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 复印件1份;体检合格证明。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的 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实质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贴粘处 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特种作业人员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填报事项 申 请 人 信 息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性别年龄 文化 程度 工作 单位 从事工作 工种 本工种 工龄 证号发证日期 申 告 事 项 本人如实申告□具有□不具有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照片)□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 □眩晕□癔病□震颤麻痹 □精神病□痴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生产疾病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信赖性精神药品或瘾尚未戒 除 医 疗 机 构 填 写 事 项 身高(㎝)体重(㎏) (医疗机构章) 年月日血压脉搏次∕分 视力 左眼 是否 矫正 □是□否 右眼□是□否听力 左耳 上肢 左上肢 右耳右下肢 辩色力 下肢 左下肢 躯干和 颈部 右下肢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三)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设备基本情况 b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或者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表

附件2 特种作业人员最低要求及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主项资质等级人数人员配备 序 号 主项资质等级人数人员配备 一、施工总承包 1 房屋建筑工程特级67 电工10、焊工10、 架子工10、信号工 10、塔机司机10、 升降机司机8-9、 物料提升司机 8—9 2 电力工程特级66 高压电工11、高压试 验11、电工11、焊工 11、架子工11、起重 作业11 一级39 电工6、焊工6、 架子工6、信号工 6、塔机司机6、升 降司机4-5、物料 提升4-5 一级42 高压电工7、高压试 验7、电工7、焊工7、 架子工7、起重作业7 二级25 电工4、焊工4、 架子工4、信号工 4、塔机司机4、升 降机司机2-3、物 料提升机司机2-3 二级30 高压电工5、高压试 验5、电工5、焊工5、 架子工5、起重作业5 三级18 电工3、焊工3、 架子工3、信号工 3、塔机司机3、升 降机司机1-2、物 料提升机司机1-2 三级18 高压电工3、高压试 验3、电工3、焊工3、 架子工3、起重作业3 3 公路工程特级40 电工7、焊工13、 登高架设5、高处 安装、维护、拆除 作业5、起重作业 5、龙门吊操作工5 4 矿山工程特级78 信号把钩工10、井下 电钳工10、绞车司机 10、爆破员10、瓦斯 检验工10、电工6、 焊工6、架子工6、塔 机司机5、信号工5 一级30 电工6、焊工12、 登高架设4、高处 安装、维护、拆除 作业4、起重作业 2、龙门吊操作工2 一级48 信号把钩工6、井下 电钳工6、绞车司机 6、爆破员6、瓦斯检 验工6、电工4、焊工 4、架子工4、塔机司 机3、信号工3 二级20 电工5、焊工8、 登高架设3、高处 安装、维护、拆除 作业3、起重作业 1 二级33 信号把钩工4、井下 电钳工4、绞车司机 4、爆破员4、瓦斯检 验工4、电工3、焊工 3、架子工3、塔机司 机2、信号工2 三级10 电工3、焊工7 三级18 信号把钩工2、井下 电钳工2、绞车司机 2、爆破员2、瓦斯检 验工2、电工2、焊工 2、架子工2、塔机司 机1、信号工1 电工(安、质、建管局);焊工(安、质、建管局);登高架设(安、建管局架子工);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流动式起重作业(质);龙门吊操作工(质)。注:安:安监局;质:质监局;建管局:省建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共2页第1页

共2页第2页

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邮政编码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935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和作业范围 2.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2本公司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含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含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起重机械作业(含安装、维修); (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操作); (7)锅炉作业(含水处理作业); (8)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管道); (9)压力管道作业(含压力管道操作、压力管道在线检验); (10)特种设备管理(含锅炉安全管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1)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含危险工艺作业); 3 职责 3.1安全部职责

3.1.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的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 3.1.3负责对外来作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审查和入厂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工作。 3.2总经办职责 3.2.1负责编制在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需求调查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2.2负责对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证的保存和管理。 3.2.3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调动的变更管理。 3.2.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特种岗位、定员及在职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3.3生产车间的职责 3.3.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3.3.2配合安全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复审工作。 3.3.3负责对进入本车间的外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公司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除应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危险化学品特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表格大全

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 一、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主要从事工作 电气作业、爆破作业、井下安全监控、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煤矿提升机操作、采煤掘进机操作、矿下瓦斯抽采作业、井下防突作业、井下探放水作业等都是井下特殊工种,必须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发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煤矿十类特种作业人员具体职责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井下变配电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监测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放工)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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