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

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

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违法案件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或者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记录在案。

四、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受送达人

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字。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由负责案件调查部门送达,送达告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并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填写《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七、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撤消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对个人罚款为1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八、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书》、《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

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或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应当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发出《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

格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组织听证,作好《听证笔录》。

十、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

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十一、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文书,应当采取以下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向当事人宣告,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7日内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1、送达必须有《文书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

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受送达人是个人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

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以挂号邮寄

送达,也可以委托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达,代为送达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

6、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

或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处或者收发部门。

7、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十、《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监督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履行。

十四、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十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应填写《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可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十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承办人员催缴通知,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2.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报单位负责人签发。承办人员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

一、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二、案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执行的;

(三)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案件,应当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一)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

(二)跨行政区域移送的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行政复议的案件;

(五)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

(六)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七)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消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四、案件办理完毕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

归档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编号。案件承办人员应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表、视听资料等编目分类,并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集中管理。归档要求:

(一)案卷必须一案一卷;

(二)填写案卷首页

(三)填写案卷卷内目录

(四)各类文书、资料齐全完整;

(五)案卷应当按顺序装订。

二、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 1、监督检查: 2、整改复查: 4、立案: 3、受理: 5、调查取证: 6、核审: 7、审批: 9、告知听证权利: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到期复查并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对仍未落实整改的或仍存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 有违法行为的初步证据,属于本部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经主管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立案。 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有违法嫌疑的,或者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直接立案查处。 案件承办人组织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有关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等。 现场检查,使用《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拍照、录音、录像 现场勘验,使用《现场勘验笔录》。 登记保存证据,主要是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封存或扣押相关物品或设备,使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询问取证,使用《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 抽样取证,使用《抽样取证凭证》。 检验检测,主要是委托其它部门协助调查取证,使用《鉴定委托书》; 案件调查结束,承办人员制作《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 料提交局案审办进行复核。提出案 件适用法律法规和处理意见。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交案审办成员审核无误后,分别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呈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 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制作《听证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10、听证 8、告知 11、案审会审理: 12、送达: 14、催缴 : 13、执行 : 15、分期缴纳 16、申请强制执行: 17、结案: 18、文书归档 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三天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的,由综合法规科组织听证。 召开听证会七天前,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 召开听证会,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写出《听证会报告书》。 对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由案件承办人进行笔录,使用《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听证程序结束后,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处罚意见,由局长在《案件处理呈批表》签名批准执行。 当事人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应当采纳的,该案件交由案审会集体研究确定。 案件承办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市罚款缴款通知书》和《行政 处罚送达回执》,送达当事人执行。 对行政处罚没有异议的,可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交回案审办重新核审,如无采纳意见的,按原审批意见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十五天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予以结案。 逾期不履行的,发出《罚款催缴通知书》。 对数额较大的罚款,当事人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案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发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本局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批准结案。 按一案一档的原则由承办人立卷归档。 当事人不提出听证要求的,提交案审会讨论

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 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 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违法案件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或者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 版) 安监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随着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颁发,各级安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较大幅度地提升。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言代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本文就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干预。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匆匆上马,甚至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仍然生产或营业。由于受到政府的干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应给予的处罚无法执行,致使许多单位出现安全隐患时直接去寻求政府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在安监行政执法中主要表现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考虑,利用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处罚时故意抬高处罚的额度,事后又无原则的降低处罚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处罚畸轻畸重,造成违法情节轻重与行政处罚力度不相当。另一种行为是将执法行为与经济指标挂钩,个别安监部门内部制定罚款指标,将罚款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分配挂钩,严重损害安监执法部门的形象。 (三)消极执法。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一部分安监执法人员应作为而不作为,或者是有作为但没有完全作为,没有合理作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检查方法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完全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

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因此,对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要求较高。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具。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

公司安监部职责

公司安监部职责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公司安监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和各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司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2)拟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公司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其他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协调政府和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操作证。 (5)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综合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6)负责公司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7)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拟写事故报告。 (8)组织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参与公司其他部门应急救援演练。 (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等大型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的“三同时”审查,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标准。 (10)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按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负责对新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进行检验。 (11)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负责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与消防档案,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认定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公司现场动火作业的审批。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听证流程图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检查流程图 发现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现场检 查,当事人在场 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和执 法人员签字 未发现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流程图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 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予以没收依法予以销毁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依法解除强 制措施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 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基层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县级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主体地位的最基层组织,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诸多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也影响了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本人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平时工作实践中,总体感觉到我们的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缺乏权威性,执法工作步履维艰。一言以蔽之,执法“难”。而这种执法“难”几乎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中。 一、执法“难”的具体表现 1、调查取证难。查处违法行为需要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要求调查结果必须要形成规范科学的证据链。但在实际调查取证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采集证据困难;另一方面我们安监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取证设备和取证手段,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取证程序。 2、组织案审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都要经过案审委讨论,但实际中由于案审委成员任职于各个不同的部门,召集开会较难,再加上有些领导觉得讨论过于繁琐,所以案审会大多

流于形式。 3、依法量罚难。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罚的额度都很高,而我们处罚的对象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的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在查处时还要考虑就业、招商引资以及社会稳定等一些非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因素,因此处理较为棘手。 4、规范执法难。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要统一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文书档案,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就执法程序和文书档案而言,安监总局与省法制办的要求不一致,而后者每年都会对我们的案卷进行评查,这让我们无所适从。今年,省法制办要求我们案件法律文书必须要说理性,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基层对于什么是说理性文书都不甚理解,就更谈不上如何进行说理性了。 5、法规宣贯难。涉及安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我们的安全宣传月也搞的轰轰烈烈。但实际的效果尚难评估,另我们很多规范的出台条文较为笼统,且没有制定相应的细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自己都难以理解,导致宣贯工作难以开展,也引起了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处罚不能理解。 6、检查问题难。安全执法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但我们很多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查隐患找问题的难度大。

安监部“三定方案”及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定方案”及工作职责 按照集团发展需要及部门工作实际,现拟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岗位框架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三定方案 1.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5人,其中领导2人。 2.岗位:部长1人,副部长1人,安全监察员2人,安全文职员1人。 3.定员: (1)部长:赵林 (2)副部长:(空) (3)安全监察员:于建章(空) (4)安全文职员:(空)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各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部门(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 2.拟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组织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其他部门

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组织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消防等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安全综合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7.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子公司)制定防范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相关领导。 8.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按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子公司)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负责对新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进行检验。 9.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督促各部门、子公司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与消防档案,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认定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10.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安委会决议的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岗位职责 1.部长工作职责:主持当前安监部的全面工作。 (1)负责统筹安排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执法风险规避

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如何认识和规避这些风险,已经成为执法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所谓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是指在安监执法领域,安监部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不作为、作为不当、执法不到位等损害了国家或服务对象利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安监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风险客观存在,不以安监人员的意志为转移;执法活动中自始至终存在着风险;风险具有潜在性;需控制的执法风险是安监人员的非故意行为;执法风险可以控制。执法责任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使得安监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及不良影响。而风险规避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工作方法的改进,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做的是尽量

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职能范围较广,监管任务繁重。然而,监管职能越宽,行政职权越大,承担责任越重,执法风险一定存在,切不可忽视。 二、安监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责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再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给安监执法带来不作为风险。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 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怕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怕减少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

安监部职责及工作流程.doc

精选 安监部工作职责 1、作为公司安全专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专业部门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组织公司整体安全工作,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监督责任。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组织定期不定期 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措施和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重大安全施工项目的施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遇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积极提出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作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安全工作能持续改进发展。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统计分析安全事故状况,探索公司安全施工的规律使公司安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管理轨道。 5、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品采 购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验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检查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执行情况。 6、负责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资质的审定,负责专业操作人员资质考核审定,负责指导工程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劳务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管 理工作。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流程 分管领导发起 安监部实施资料准备培训学习考试考核建账入档 三措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流程 部门审核 : 安监部 /安根据安全风险指南、工作任务、现场勘查等 全措施、工程部 /组织项目部编制项目部内审措施、生技部 /技术措项目部执行建设单位审批报监理审核总工审批 安全策划书编制审批流程 根据项目总体策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部编制项目部内审安监部审核总工批准 项目部实施报外部审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示范文本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监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安全管理职责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 业规章制度。 2、负责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 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施工责任, 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3、组织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检验和安全 管理工作。 4、参加工程建设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季 节性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工程建设有关人员伤亡事故和其他有关重大事

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 6、协助基层搞好安监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2019最新范文-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4〕93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4年8月28日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监督,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内部对执法 行为的监督,包括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 的监督。 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达

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责任制度,明确 工作内容,加强制度约束。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 及专(兼)职人员。设立有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配备不少 于2名专职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第六条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并具备3年以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经历。 第二章执法监督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执法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 (一)监察执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执法主体是否具有执法活动的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权限,违法决定、处理安全监察职权范围以外事项的情况; (三)执法人员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闭合,查出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 者整改不合格的,是否依法处理; (五)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正确使用执法 文书,项目是否按要求填写,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文书中事实描述 是否客观、清楚,表达是否准确、清晰,是否使用专业术语,适用的 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否适当,是否存在畸轻畸重、显失公 正的情况;

安监部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

部门职能 部门名称:安全监督部 直接上级: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监督部 岗位设置:安全员 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企业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使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制度人人知晓。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到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劝说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4、参加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负责安全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和参加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归纳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讨论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8、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参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设工作。 10、参加上级领导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 11、负责项目部安全相关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员工作职责 安全员应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要求拟定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参与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编制、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4)督促分包队或项目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5)会同设备物资部等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设施进行使用前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6)经常对电瓶车、龙门吊、注浆机、搅拌站的重要系统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改进措施; (7)负责对分包队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 (8)负责针对全体员工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包括分包队作业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种安全防护技能; (9)监督班组班前班后会的开展情况; (10)协助工程部完成工程周报的填报工作。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11)组织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检查。对各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根据项目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整改通知。整改后要组织复查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1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日检工作,做好“五边”(即边走、边看、边检查、边教育、边处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填写安全日检工作记录; (13)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4)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4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 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

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或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指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行为(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

安监部各级工作职责

安监部各级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安监部 二、各级职责: 安监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安全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的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公司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计划的执行。 7、会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8、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

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向公司汇报。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部监察组工作职责 1、在安监部领导下,遵守并执行《安监部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本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监察工作。 2、负责起草并参与修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制度,参与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等;并监督其在全公司的落实执行情况。 3、负责执行公司年、季、月度安全标准化检查计划,做好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检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组织厂级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参加厂级安全标准化大检查,积极配合集团公司等上级单位对我公司进行的安全检查活动。 5、负责各生产车间、部门的安全标准化目标考核工作的现场部分。 6、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现场核实与监督。 7、负责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8、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9、会同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10、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11、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的建立,并负责其登记工作;做好负责工作业务的其它记录、汇总、分析、总结等工作。 12、参加安监部组织的相关会议。 13、认真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向安监部汇报相关工作。 14、完成安监部部署的其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密切配合安监部其他部门工作。

安监执法心得体会

安监执法心得体会 【篇一: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监管工作者心得体会】 【篇二:在市安监局学习心得】 在学习中锻炼,在锻炼中提升 ——在市安监局学习体会 真诚感谢局党组为我搭建的这个学习、锻炼平台。在安监局八个月 的学习经历,对我触动很大,收获很大。通过学习,熟悉了“大安全”监管模式,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了解了安监部门 的工作方式、人员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更新了观念、启迪了 思维;通过学习,跳出质监看质监,认识到了我们的差距和不足, 增强了补课、赶路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提升了思想、工作、学习能力。 现将学习锻炼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为了做好工作,不至于在工作上说外行话、做外 行事,我自加压力,加强学习,特别注重学习安监部门的监管理念 和管理方法。坚持多听、多看、多学、多记、多想,在做业务工作时,注意将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对照自己以往的工作思路和 工作方法,结合特监工作实际,做到在“做”中学、在看中思,边看 边做,边学边思,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借鉴安监部门优良的管理 经验,力求兼收并蓄,以便以后工作。 (二)勤勉工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 度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负责起 草安监工作文件。先后执笔起草了《关于印发xx市2013年安全社 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关 于整合安全社区相关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县(区)长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 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等36份文件。二是负责编写安全工作标准。先后执笔编写了《xx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试行)》、《xx市安全社区评定细则(试行)》 标准细则。三是认真撰写工作调研。撰写了写了《安全社区创建的 思考与实践》、《加快xx市安全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调研论文,受到领导和同志们肯定。

安监部工作流程图

安 全 监 察 部 工 作 流 程 ↑ 消防管理 1、根据相关规定中关于消防器材的配备要求的种类、数量配备。 2、每年定期对我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宿舍楼、办公楼的消防器材进行年度复审。 3、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4、对于损坏的消防器材及时维修或更换。 5、各车间、部门、班组要积极参加安监部组织的年度消防知识培训。 6、定期完成消防户籍管理中的相关工作任务。 隐患排查 车间发现隐患后,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并对隐患进行预评估,填写完成后传 递至安监部。 生产部根据评估等级组织相关部门限期进行治理,安监部对整个治理过程进行监督。 隐患按期消除 隐患未按期 消除 由安监部负责人进行评估后传递至生产部。 验收通过 安监部参与对隐患治理的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未通过 超过一个治理周期 未超过一个治理周期 销 号 教育培训 认真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分析。 每年的十二月份起草下一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将年度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月,按月考核,使年度培训计划在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得以按 进度逐月完成。 事故应急抢修 中型应急处理由主管部室批准。 竣 工 验 收 大型应急处理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对竣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安全的技术情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程监督,如有安全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 小型应急处理由车间主任批准。 审批人在现场的,现场签名,不在现场可通过电话审批,电话同意的,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并注明电话批准。 大中型应急处理安监部派员现场监督,小型应急处理车间指派安全员到现场。 主体设备小规模检修报公司审批。 生产部门负责检修计划的制定,安监部门监督检修计划的可行性。 检修计划的审批 检修计划的制定 施工、检修 正常施工、检修 各车间附属设备检修由车间主任 审批。 主体设备大规模检修由集团公司审批。 1、计划检修任务每月审批一次,审批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临时检修提前3天上报,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3、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实施检修。 安监部成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大型工作由总经理 下达开工令,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安监部主任、生产部主任到现场。 中型工作由主管副总经理下达开工令,主管副总经理、安监部主任、生产部主任到现场。 小型工作由主管部室领导下达开工令,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到现场,必要时安监部派员到现场。 施 工 建 设 安全考核和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计划 的制定、落实及执行。 1、负责每年制定“两措”计划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旨在安全防范,减少不安全问题发生率。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树立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技能,有效的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安监部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组织、部署和安排各种安全大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 2、负责各类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各类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情况等安全隐患的安全监督工作。 3、负责对各类事故及时组织、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4、负责开展“反违章”活动,及时曝光各类违章行为。 5、负责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常务工作。 安 全 检 查。 安监部除常规检查外,还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我公司所属单位进行安全 检查,各部门予于配合,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1、制定出安全考核细则。 2、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责任部门进行完善。 3、对在管理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违章提出考核意见。 4、安监部应对我公司的安全工作经常认真总结,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整改。 安全监察部 工器具管理 1、统一负责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编制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并实施。 4、编制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5、监督各基层单位建立工器具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6、对车间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常识培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7、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 8、监督购置安全工器具应遵守有关规定。 9、监督安全工器 具的定期试验。 标准化建设 根据企业班组建设基本标准,做好以下系列的标准化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考评。 1、安全管理组织标准。 2、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3、岗位安全操作标准。 4、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5、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6、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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