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实防治措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当分析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标明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说明其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等。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对矿山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居)民自行建房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对场址进行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六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应当对评估对象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建设中或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项目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结论。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和技术规范开展评估业务,按规定备案,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建设业主单位或矿山企业应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防灾避险措施

和建议,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有关防灾措施。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四章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建立雨情、水情、灾情会商制度和临灾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基础台账,组织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警预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五章地质灾害应急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六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区域地质灾害分布及特点;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三)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

(四)监测、预防与预警;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六)信息管理;

(七)应急保障;

(八)善后恢复等。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隐患点和易发区所在地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简称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应在相关村(居)公布。

群众转移预案应当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群众转移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三)应急响应;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预警信号、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及自然灾害避灾点或者临时避灾场所;

(五)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保卫等;

(六)其他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案 金世胜 安徽师范大学GIS实验室 二○○二年八月 第一章用户需求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科学化、信息化、公开化,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预防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合理利用地质环境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是进行地质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是在广泛收集和整理研究区已有的地质环境调查、勘查、灾害防治信息,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统计信息等资料的基础上,开发出的一种集信息查询、浏览、决策支持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系统。 根据用户的需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将发挥GIS可视化的优点,能迅速向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发生地质灾害所在地的地质环境资料和其它相关资料,实时显示地质灾害的现场情况,及时对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预测,为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系统的重点放在信息处理、查询、图形显示、统计和简单的分析上。 一、需求概述 1、基础信息管理需求

数据管理是整个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一项中心工作就是如何管好数据,进一步进行分析利用,提高数据的附加价值。 对于数据管理的需求,首先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数据分析利用是建立在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之上的高级应用。用户普遍反映,需要对地质环境数据进行深度加工,需要一个相对灵活的分析工具,能够通过使用该工具来实现自己的一些分析思路,并打印出相应的数据报表。只有实现了数据分析,才能充分挖掘出基础信息管理的功效,真正产生效益。 2、地理信息系统需求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所涉及的大量地质环境信息,除具有时间性和动态性特点外,还具有空间分布的特点。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可以完成统计报表处理、属性数据查询等工作,但无法处理具有空间分布特征的信息,从而不能进行空间数据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主要需求是把各种环境信息同地理位置结合起来提供给用户,从而把各种环境信息与反映地理位置的图形信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可根据用户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把结果提交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 通过调查、交流,用户对GIS在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应用非常重视,希望结合当前地质环境管理重点工作将GIS用于地质环境管理和决策中,结合GIS技术网上发布地质环境信息。 3、信息共享和发布需求 用户迫切地需要有一个灵活的数据查询环境,将各种数据源集成到一起。因此构建一个地质环境信息共享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将是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中心任务之一。 此外,为适应网络化的发展,建议开发WEBGIS,以便于普通用户用浏览器界面进行数据查询。浏览器界面具有美观、灵活、易用的特性,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大多数只具有一般的计算机应用知识,而互联网上的浏览器应用正好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与设计培训考试题目第8期

1、工程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6钟灾种的概况: 答:工程地质条件:是指工程建筑物所在地区地质环境各项因素的综合。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雨水浸泡、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崩塌: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 地裂缝:是地表岩层、土体在自然因素(地壳活动、水的作用等)或人为因素(抽水、灌溉、开挖等)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宏观地表破坏现象。地面沉降: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2、每一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影响因素、评价方法、治理措施、监测方法 答:见培训教材“地质灾害成因机理及特点41页” 3、岩土体力学参数确定方法; 答:1、岩体力学参数的确定方法:岩体力学参数包括岩体变形参数、强度参数、 动力学参数及水力学参数。 ①、岩体变形参数: 采用静力法原理在选定的岩体表面、槽壁或钻孔壁面上施加法向荷载,并测定其岩体的变形值;然后绘制出压力-变形关系曲线,计算出岩体的变形参数。 采用动力法原理用人工方法对岩体发射(或激发)弹性波(声波或地震波),并测定其在岩体中的传播速度,然后根据波动理论求岩体的变形参数。 根据室内完整岩块实验参数,结合野外工程岩体结构特点进行计算机数值模拟实验,从而确定工程岩体力学参数。 ②、岩体强度参数: 采用原位岩体剪切试验确定抗剪强度、采用原位单轴压缩和三轴压缩试验来确定压缩强度,采用室内岩石时间确定抗剪、抗压、及抗拉试验结合岩体结构面特征综合分析确定。③、动力学参数: 通过声波测试确定动力变形参数(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及动剪切模量等)。 ④、岩体水力学参数: 通过注水试验、抽水试验、压水试验确定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解决方案(简短介绍)

1系统简介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对地质灾害险情发现、险情鉴别、险情处置业务流程、数据流程进行调查分析,按区域、移民新城区、单体地质灾害分别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及应急指挥逻辑模型;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实现了对地质灾害及防灾、救灾各类信息的快速检索查询;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系统、卫星系统、单兵系统、通信指挥车系统、GPS定位系统等通过综合组网,快速搭建技术会商和应急指挥通信平台,创造了可视化程度高的、信息畅通的、可辅助决策并适应快速响应的条件和环境,充分调用了数据仓库、滑坡稳定性评价、预测预报、数据采集、治理工程等子系统建设的各项成果,有效地支持地质灾害预警决策及应急指挥。

2 系统业务流程 险情处置 图2-1系统业务流程图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对一个地质灾害的生命周期(险情发现、险情鉴定、险情处置)进行管理和流程监控,同时建立技术会商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有效地支持了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 3 系统构成 地质灾害预警决策支持与应急指挥系统由险情上报、技术会商、应急指挥、配置管理四大模块组成。 )

险情上报模块包含的功能有险情分布、险情信息标注、险情报警、报警信息管理、险情核查、险情报告、险情报告处理。实现对发生的险情进行报警录入,核查险情的真实性,对核查后的险情进行处理及生成核查报告上报上级部门。显示险情的分布图,并在分布图中对险情地点进行标注等针对险情的管理操作。 技术会商模块实现针对某次险情发起会商,制定会商计划。对会商计划、会商执行、会商结果进行管理。提供辅助编制报告与建议功能,对专家会商全过程进行追踪、记录、存储、管理,并将会商中得出的建议与报告发送到相应单位,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 应急指挥包括应急指挥平台、GPS系统接口、应急预案库管理以及应急预案辅助编制、信息交流,接收会商文件并对灾情进行应急响应、追踪,对灾情进行评估,最终形成案例归档。 配置管理模块主要是针对需要配置的模块进行管理,主要包括灾害点信息配置、专家信息管理、信息服务注册、多维展现模型库管理、应急通讯平台模式管理、会商内容模式管理、审批流程管理、用户个性化设置。

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地质灾害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地质灾害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防治水科、生技科、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市场科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 主任:防治水科长 成员:调度室、生技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市场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地质灾害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科职责 1、履行矿井地质灾害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地质灾害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地质灾害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等有关地质灾害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地质灾害标准化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报工作,提供矿井地质灾害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灾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地质灾害方案,参与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5、掌握地质灾害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地质灾害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6、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7、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8、负责开展地质灾害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地质灾害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地质灾害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地质灾害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地质灾害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福建电网常见地质灾害分析及防治

福建电网常见地质灾害分析及防治 发表时间:2014-12-08T10:08:06.04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4年第11期供稿作者:江丰陈美洛 [导读] 地貌属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境内地层岩性复杂,构造断裂发育。 江丰陈美洛(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建福州 350003) 摘要:本文针对福建电网的特征,通过系统的全省电网调研,分析总结出电网常见地质灾害类型及原因分析,并提出在设计施工中对电网地灾预防和整治措施。 关键词:电网地灾预防整治 1.前言福建省地处欧亚大陆的东南角,东临太平洋,地跨中、南亚热带。 地貌属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境内地层岩性复杂,构造断裂发育。省内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加之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加剧,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质灾害呈现愈来愈严重之态势。福建省作为全国地质灾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电力设施因地质灾害原因遭受破坏的情况较严重。正确认识全省电网地质灾害现状,研究其成因及规律,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危害,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福建电网地灾的常见类型电网中常见的地灾形式有崩塌、滑坡、填土地面沉降、内涝等。 其中,崩塌和滑坡属前述省内的主要地灾形式之一,其规模一般较小,诱因以不恰当的工程活动为主,后果为边坡失稳;填土地面沉降主要由施工碾压的密实度不够引起,与传统地灾种类中的地面塌陷或沉降有本质区别;内涝指大雨或洪水造成的电力设施基面被地表水淹没。 此外,地灾和环境地质问题还有:变电站周围地貌环境改变造成的排水沟易被泥沙堵塞;施工弃土堆放不当造成的边坡土体流失;挡墙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墙体垮塌等。为方便实际工程应用,有必要从不同的角度对电网地灾进行分类。 2.1 按诱发地灾的因子分类第一类:因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诱发的地灾;第二类:以人为因素为主要原因造成的各类地灾。 调研发现,纯粹的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地灾很少见,绝大多数地灾是人为因素已构成了地灾的隐患,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然因子,如经历连续降雨等,地灾就有可能发生,这样的地灾实质上是人为因素占主导,自然因子为诱因。 2.2.1 自然因子自然因子主要有:降雨、地下水、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构造等。 在自然因子中,破坏性最大的属地质构造运动,如地震;影响最直接最广泛的为水的作用,如降雨、地下水;地形地貌和岩土体类型的影响也很重要。 1)地震:地震对地上建筑物的破坏包括:地震动直接引起结构破坏;地震引起地表错动与地裂;地震引起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滑坡以及砂类土液化等。断层两盘的差异性运动、地壳的差异性隆起等也会诱发滑坡、海岸线变迁等。 2)水的作用:调研发现,存在地灾隐患的地段多位于山坡。在山坡上,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降雨和坡面流水的下渗。山坡上的雨水及上方流过坡面的地表水都会影响到边坡的稳定性。 在福建山区,山坡坡体普遍为土质边坡,部分为岩、土混合边坡,纯粹的岩质边坡很少见。闽北山区坡体土层厚度普遍大于闽南山区,土层厚度最薄一般2~3 米,最厚超过30 米。 降雨是诱发滑坡、崩塌和造成坡面土体流失的最主要因素,降雨对边坡的影响包括冲击、冲刷、侵蚀、潜蚀、浸润软化以及转化为地下水后产生的地下水动、静水压力作用等。 坡上流水除易使坡体土层的含水量增大外,水流对坡面的冲刷、侵蚀、潜蚀作用还易造成坡面冲沟,破坏坡面植被,冲蚀坡脚,对边坡的危害更大。 根据福建全省多年的年降雨量分布图分析,省内雨水较多的地区有:福州至宁德西部地区一带;闽北邵武至武夷山一带;闽中德化一带;闽西龙岩中部至漳浦一带等。在这些地区,更易因连续降雨造成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土体流失等。 3)地形地貌和岩土体类型在自然状态下,易产生滑坡、崩塌的山区为25°以上的斜坡段;易形成泥石流的地段地形地貌为三面环山、一面突出,呈漏斗状,地势比较开阔,周围山高坡陡。对于上述地段,在电网建设的前期,电力设施的布置一般能避开或提前采取整治、预防措施。 2.2.2 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构成电网地灾的主要原因。人为因素主要有:线路塔基排、截水系统不完善;人工边坡放坡坡率不当或边坡支护不当;人为不当取土;坡顶弃土堆放不合理;人为植被破坏;填土碾压施工控制不利;挡墙施工质量不合格;周边工程活动导致的地貌环境改变;设计的塔基基面标高不合理;已有的护坡、挡墙及截、排水沟等设施出现损毁等。 坡上良好的植被覆盖可有效防止雨水的破坏和因雨水下渗造成的水土流失,维系坡体的稳定。近年来,在福建山区,普遍存在利用山坡大面积种植桉树林的行为,从种植到成材砍伐一般要经历3~4年。在种植前,要毁掉坡上原有的树林、灌木、草丛,由于桉树具有吸收土壤营养快、生长快、长得高、树叶密集、树枝横向扩展面积大等特点,在其种植及生长过程中,其它的树木很难生存。待桉树林砍伐完毕,山坡的植被覆盖率变得很低,由于大量的营养已被吸走,土壤变得很贫瘠,其它树木很难再生长、成活,所以,水土的流失速度加快,山坡的似荒漠化趋势发展较为迅速。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内,福建山区将出现更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区的线路塔基的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 3. 地灾形成的人为原因分析综上所述,构成福建电网地灾隐患的诱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出现这些诱因的原因有:①在勘测设计阶段,相关人员对未来可能成为地灾诱因的一些因素缺少足够的前瞻性;②在电力建设施工期间,有关方面对施工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施工质量存在问题;③在电力设施运行期间,附近的其他建设施工破坏了原有地形,从而构成地灾隐患。 3.1 勘测、设计原因分析在电力建设的勘测设计阶段,对于一些已存在的地灾隐患点和在自然状态下可能发展为隐患点的地段,一般都能事先探明并加以避让或事先整治,但是,对于电力设施在建成后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有时缺少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为:1)对一些人工原因造成的边坡的稳定性评价不足,对构成边坡的岩土性质、地质构造、岩土结构、水的作用、地震作用、地应力和残余应力、工程荷载条件、振动、斜坡形态以及风化作用、临空条件、气候条件等因子缺少足够的论证,从而导致设计坡率不当。 2)线路跨越城区周围非规划区或经济发展较快的城镇与农村结合地段时,线路塔基基面标高有时只考虑了周边目前状态下的地形地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 (1993年10月6日地质矿产部地发〔1993〕2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维护勘查——设计单位的正当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专业单位均按 本办法实行资格管理。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象是指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及地下工程岩体变形、坍塌、突水、突泥等。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专业范围包括防治工程前期勘查、监测预报方案的制定、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防治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是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的资历、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等,勘查——设计单位资格,按多项灾种防治或单项灾种防治,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的管理部门。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乙级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批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丙级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的审批和管理。 第二章勘查——设计单位资格 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甲级勘查——设计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资历:单位成立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一项(含)大型或两项(含)以上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项目,质量良好,效益显著。 二、技术力量: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齐全,有承担一项大型或同时承担二项地质条件复杂、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的技术力量,且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勘查——设计新技术的能力。 技术力量配备详见附表一。 三、技术水平:具有本专业技术专长,至少有两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查、设计奖;参加过国家、部门、地方勘查、设计标准编制。 四、技术装备:有比较先进、配套并与勘查、设计能力相适应的勘查、设计、测试、电算和文整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甲级勘查——设计单位技术装备。 五、管理水平: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 第六条乙级勘查——设计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资历:单位成立五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一项中型或两项(含)以上小型地质灾害防治的勘查——设计项目,质量良好,效益显著,社会信誉好。 二、技术力量: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套齐全,有承担一项中型或同时承担两项小型地质条件复杂、难度较大的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勘查、设计新技术的能力。 技术力量配备详见附表一。 三、技术水平:具有本专业技术专长,至少有一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获得过省、部级或国家级优秀工程勘查、设计奖。 四、技术装备:有比较先进、配套并与勘查、设计能力相适应的勘查、设计、测试、电算和文整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乙级单位技术装备。 五、管理水平:有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 第七条丙级勘查——设计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资历: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独立承担一项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项目,质量良好,效益较显著,社会信誉好。 二、技术力量: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套齐全,有承担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难度一般的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的技术力量。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 成员:由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中心、生产指挥中心、机电设备科、安全培训部、一通三防科、综合管理科正职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防治水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①汛期每月对全矿区地质灾害巡查3次,其余每月对全矿区地质灾害巡查2次;每月对回采工作面地面沉降观测点观测3次。 ②地面设置的岩移观测站每月观测3次。 ③地面边坡位移观测站每月观测3次,并对边坡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巡查并设置观测站,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三、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防治水中心划定的危险区,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综合办公室要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地测防治水中心按照《煤矿地质规定》、《煤矿测量规程》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四、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高效有序地做好省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主动权。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5 适用范围 处置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 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 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 2 机构和职责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省人民政府协助、指导应急和救灾工作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由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需要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派出专家组的,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上报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省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培训内容 (1)

国道219线康措段16标 汛期地质灾害培训材料 一、地质灾害、各种地质灾害的定义及其组成要素 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什么是滑坡 滑坡是斜坡上的岩体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面(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叫滑坡,滑坡多发生在坡度小于50度的斜坡上。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 滑坡的主要要素有:滑坡体(滑体)、滑坡壁、滑动面(滑面)、滑动带(滑带)、滑坡床(滑床)、滑舌、滑坡台阶、滑坡周界、滑坡洼地、滑坡鼓丘和滑坡裂缝(包括拉张裂缝、羽毛状裂缝、鼓张裂缝、及扇状裂缝)。 以上滑坡要素只有发育完全的新生滑坡才同时具备,并

非任一滑坡都齐全具有。 2、什么是崩塌(崩落、垮塌或塌方) 崩塌是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一般发生在地形坡度大于50度,高度大于30米的高陡坡上。产生在土体中的称土崩,产生在岩体中的称岩崩。规模巨大、涉及山体者称山崩。大小不等、零乱无序的岩块(土块)呈锥庄堆积在坡脚的堆积物,称崩积物,也可称为岩堆或倒石堆。 3、什么是泥石流 泥石流(也称蛟龙)是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地质现象,是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水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按物质组成划分为泥石流、泥流、水石流三类;按流体性质可分为粘性和稀性泥石流;此外还有按水源类型划分的;降雨、冰川、溃坝型;按地形形态划分的沟谷型、坡面型等。水既是泥石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泥石流的激发条件和搬运介质。降雨、冰雪融水和水库溃决溢水等都可成为泥石流的水源。 4、什么是地裂缝 地裂缝是指由于采矿及地基不稳固引发的房屋开裂(开口),地面开口等现象。 5、什么是地面塌陷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政办[2006]6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23 【实施日期】2006.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6]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要“整治、规划、警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切实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科学规划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规范、科学、有序的根本保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于今年4月底前公布实施。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

患,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及时登记造册,并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城市,要结合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对城市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项目建设,以及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状况尚不清晰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实施项目建设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预防为主,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及时通报地质灾害调查区划与规划成果,做好防灾知识等的宣传普及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要求,加强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对危险点和隐患点要及时登记造册,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特别是对居

最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试题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试 题

2008-2009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考试试卷 一,选择题 1.山区发生地震后,需要防范由其引起的下列次生自然灾害是 () ①山体崩塌②泥石流③水土流失④滑坡⑤水库决堤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⑤ C.①③④⑤ D.②③④⑤ 2.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啸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据报道,在海啸来临 前的某海滩上,一个英国小女孩根据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发现了海啸前兆,劝父母和其他人离开了海滩,使数百人免于灾难。海啸是一种巨大的波浪,其波长可达数百千米,浪高达数十米。海啸来临时,必然伴随的现象是 () ①海面突然上升和下降②海水变浑浊,发出异味和异常声音③狂风④大雨或暴雨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下图示意某地区的地貌类型。读图,完成3~4题。 3.适宜发展海水养殖业的地区是 ( ) A.① B.② C.③ D.④

4.若在甲、乙两地新建居民点,则甲地应特别注意防范 ( ) A.地震破坏 B.滑坡 C.海潮侵袭 D.暴雨 下图是北半球易形成台风海区分布示意图。读下图,完成5~7题。 5.日界线附近,易形成台风海区的北界可达北纬() A.35° B.25° C.20° D.15° 6.影响美国的飓风(台风)多形成于() A.① B.② C.③ D.④ 7.图示四个区域中() A.①主要受风海流影响 B.②主要受寒流影响 C.③是世界著名大渔场 D.④主要受密度流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防灾减灾的任务既十分重要,也十分艰巨。读“我国自然灾害区划图”(图3),回答11~14题。 8.下列灾害中属于气象灾害的有 ①干旱②滑坡③台 风 ④风暴潮⑤寒潮 A.①②③ B.②③④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5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

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2017)

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2017) 《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7年9月15日 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灾害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第四条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应当在党委领导下,遵循以防为主、防抗救并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群众自救、社会帮扶的原则。 第五条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县级以上减灾委员会为本级人民政府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承担本级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开展自然灾害自救互救活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并将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质灾害培训资料

乡镇干部国土资源培训之地质灾害培训资料同志们,今天我主要讲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中的一个重要类型,我县地质环境复杂,特别近年来,气候变化极端反常,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的加大,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次数增多,分布面积不断扩大,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体现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一、基本概念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6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在我县境内,由于自然地理条件较差,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条件十分脆弱,加之在资源开发和经济活动中忽视了对地质环境的保护,造成我县境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我县境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我县发生的多起地质灾害,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13人死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约1678.2万元)。更重要的是,还存在大量具有潜在危害的地质灾害点(199处,对建筑有威胁的190处),威胁人数约10788人,潜在经济损失评估约26424.55万元。 地质灾害类型:

1、按诱发因素划分: ①自然地质灾害:是指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自然地质灾害。比如城关镇水坡村垮山组垮山的崩塌滑坡区。 ②人为地质灾害:是指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比如妈姑铅锌矿地面塌陷区。 2、按发生、发展进程划分: ①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不可预料的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引发的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可预见性差,防治工作经常是被动式地应急进行。 ②渐变性地质灾害:主要是指地面沉降。渐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可预见地进行。 3、按规模划分: (1)特大型: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受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者预估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大型: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受威胁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中型: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预估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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