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第八条核对无误后经各部、系(院)审批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材料需谨慎负责、认真对待。

第十条学校根据上级批准的学生获奖名单,及时将奖金发放给学生。颁发证书,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附则

第十一条同一学年内,每名同学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中的一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由学生分会监管委进行监督,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签订获得奖学金的承诺书,保证奖学金不用于学习以外的其他消费。

第十四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完成30个小时的公益服务。(放入承诺书里)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总则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第二条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注:因我院情况较为特殊,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我院在校四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特别优秀。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评选和发放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七条每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部、系(院)提出申请,各班候选人在学工办与监管委成员的统一监督下,按要求计算自己的分数,要求如下: (一)学习成绩:本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0分,第三名加35分,第四名加30分,第五名加25分,第六名加20分,第七名加15分,第八名加10分,第九名加5分,第十名不加分,两学期累加求平均分。 (二)综合能力:校学生会职务、护理学院学生分会职务、班级职务等每项加5分,同级别的不可累加。 (三)各项荣誉:本学年所获得的校级荣誉、系级荣誉每项加5分,省级及其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可累加。(注:荣誉不包括各种活动得奖情况以及各种奖学金,本处荣誉是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十佳大学生、军训先进个人、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奖项)。 (四)若候选人计算的总成绩相同,相同分数的候选人则以同样的办法计算上一学年的总成绩,以此类推。 (五)若各学年总成绩均相同,则投票推选。 (六)参加评选的各年级候选人总成绩第一者获得国家奖学金,四年级总成绩第二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七)获得奖学金的候选人在本日向监管委上交个人证明材料,包括年级成绩单(注:成绩单需要两位班委的签字,以及五名本班同学的签字,班委和签字同学均不能是自己宿舍成员以及相同宿舍成员不超过三人)和各项荣誉证书。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doc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海大研字〔2014〕21 号 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科研能力和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学校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名额,统筹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四条学校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在充分考虑各院(系)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对于优势重点学科、基础学科等予以适度倾斜。 第五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到中国海洋大学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均有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第六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并能将知识内化为创新潜能; (五)创新思维活跃,发展潜力突出。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或有明确创新点的已接收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其他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2.获得具有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活动,成绩优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并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明确创新点的论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在专业和职业领域研究或实践中,创新成果优秀,并有经过规范程序认定的相应成果。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沪电机院学[2008]110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学校2008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 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 单表》 上海电机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 上海电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激励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申请人上学年应获校一等以上综合奖学金或两次校二等综合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或志愿者服务或创新能力或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程序: 我校按照上级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申请评审工作: 1.每学年开学后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二级学院(系)递交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每年截止9月30日,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上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上报前名单需公示3个工作日,并填写本学院《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填写完毕后将此表连同学院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表》交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3.校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面试,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4.校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5.院长办公会备案,审议通过后将名单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学校布告栏,公示

国家奖学金审批表模板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1994年10月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民族汉族入学时间2017年9月基层单位自动化学院专业自动化攻读学位博士学制3年 学习阶 段 □硕士 学号1753097 √博士 身份证号 申请理由 本人XX,是17级自动化的博士,读博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科研活动,不断进取,待人诚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上,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纪律性;积极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思想觉悟;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学校活动、维护学院荣誉;坚持严谨认真的作风,坚决摒弃弄虚作假的行为。 学习和科研方面,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科研水平,积极投入精力,刻苦钻研。发表SCI论文3篇。 个人表现方面,积极参与院里的日常活动,按时完成导师分配的任务,勇于创新,不断超越自己;和大家真诚相处,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生活中,性格开朗、朴素节俭、懂得感恩、孝敬父母。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自己在读博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思想积极上进,在思想品德、科研创新、学习成绩以及个人表现等诸方面均取得较大进步。因此,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月日 评审 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月日 基层单位意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月日 培 养单位意见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月日

国家奖学金 导师评语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年月日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等任何处分。 4.已获得专项奖学金学生不再获得此奖学金。 5.导师同意参评。3. 评选办法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并公布评奖细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3.1 博士研究生评选: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是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学术论文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和汇款凭据为依据。 2、发明专利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包括已经获得申请号的学生发明人。 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追求学术,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首次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以博士阶段科研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以增量科研成果参评。 3.2 硕士研究生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优先考虑:1、研二年级已申请硕博连读学生。 2、研二、研三年级有意愿毕业后以自筹身份继续攻读自动化工程学院博士学位。 3、研二、三年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方面极其优秀者。

3.3 国家奖学金评定具体流程: 1、属于 3.2 第 2 种情况的硕士研究生由本人向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推荐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表》纸质档,《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并提交至学院,并且在奖学金小组评审进行时,到现场陈述推荐学生理由。 2、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其他情况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档、《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并提交学院。 3、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公示。 4、学院提交最终审核结果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审核并给予表彰。4. 本细则从 2012 年 12 月开始试行,解释权归自动化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第一篇: 国家奖学金导师评语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当年无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 15 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我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校学生工作部当年下达的任务执行。 三、参评资格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博士和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研究生、休学期间的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2、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参与一项导师的科研课题;(5)硕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课程,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 80 分以上,无课程补考;博士研究生无课程补考; 3、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

奖学金答辩稿

奖学金答辩稿(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系XX班的XX。非常荣幸能够参加XX奖学金的终审答辩。我今天答辩的题目是“坚韧不拔、追梦不息”。 自三年前进入XX大学的一刻起,我就立志,我将秉承“XX”的校训,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做可堪时代大任的XX人。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自己: 一、思想品德: 进入大学后,我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锤炼思想、追求进步。现在我已经由刚入学的团员发展成了一名优秀的预备党员。我希望能在未来的生活中不断进取,以国家大事为己,担负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二、学习情况: 知识是支撑一切梦想和信念的力量,过去的三年里,我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脚踏实地,勤勤恳恳,适应大学里的自主学习方式,并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一次国家奖学金、两次一等奖学金,两次校优秀学生,一次院优秀学生等。今年10月,我以专业排名X名的成绩报送至XX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科研实践: 在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前提下,我积极参与科研实践工作,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为自己将来进一步的发展打下基础。 XX年X月:我参加了XX,获得XX 奖。XX年X月:我参加XX,获得较好成绩。XX年X月:我在多项课程设计中均取得优秀成绩。XX年X月:我参加XX,获得一等奖。XX年X月:我在XX进行实习,提高了编程能力,扩充了知识。 四、学生工作: 大学期间,我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作为校区广播站的播音员,我每周坚持播音,为同学们带来新鲜资讯。作为学生会的一员,不论是大一大二时身为干事的我,还是大三作为院团委副书记的我,都从未停止过为同学服务。我组织过大合唱、团体操、通信之星选拔大赛、迎新晚会等大型活动,亲身参与过团体操表演、担任过大赛主持人,并连续获得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 以上我取得的这些小小的成果,并非基于我一人之力所得。所以,借这个机会,我想感谢XX学院对我们的培养,也感谢老师们对我们的教诲。 未来,我会铭记“XX”的校训,以“堪时代大任”为梦想为指南,愿:厚积分秒之功,始得一鸣惊人。

1国家奖学金奖评选细则

新师校字〔2014〕70号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细则(修订) (经2014年3月21日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下达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我校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时,要统筹兼顾,做到公开公正,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人每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人每年。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基本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爱国爱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同等条件下,发表核心期刊、出版著作、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者优先考虑; 五、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根据入学前三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奖励以及入学、复试成绩等综合条件予以推荐; 六、评审实行赋分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予以推荐。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分+科研成绩+获奖成绩+社会实践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附件1); 七、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答辩稿

2017年国家奖学金答辩稿 ——让青春在奋斗和责任中继续前进 黄XX(信息技术系xx物联网应用技术x班) 思想上(爱党爱国与时俱进)、学习上(热爱学习自强不息) 工作上(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实践上(勇于实践全面发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信息技术系xx物联网应用技术x班的黄xx,很荣幸在我大学最后一年有机会参加这次“国家奖学金”的答辩。我此次答辩的主题是“让青春在奋斗和责任中继续前进”,接下来我将从个人风采(思想上和学习上),工作风采(工作上),实践活动风采(实践上)三个方面进行此次答辩。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知道,精神信仰的重要性,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响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的号召。我一心向党组织靠拢,入学以来就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到现在已经成为我支部第20期的发展对象。诸葛亮曾说:“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在大学的三年里,我给自己确立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并以高效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在以学习好本专业为大学最后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好每一门的日常文化课,上学年文化课均为90分以上,专业课优秀率高达96%。获得过2016-2017学年度广州xx 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获得过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学生会先进个人,通过高职英语考证,通过微软MOS大师级专业认证。不断进步的成绩和这些证书就是对自己最好的肯定。青春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奋斗,而这

种动力让我从大一学业成绩第8,综合测评成绩第五,到大二学业成绩第2,综合测评成绩第二。“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从不骄傲自满,而是踏实努力,奋斗一直在路上。 学习文化课只是我大学的一个方面,进入大学以后我很荣幸地竞选成为我们班级的学习委员。带着认真负责,为同学服务的责任感走过了大学二个学年,迎来第三个学年,这种经历使我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活力与收获。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我和班长的共同努力下,带领班干完善了班级的考勤制度,收支明细透明制度,班委换届制度等;同时,我努力带领同学们创建课后学习小组,为班级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职务上积极分担团支书的工作,带领我们团支部与上级团学组织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每次班级团日活动,并组织团支部参与过学院的团支部PK大赛,荣获了2015年度广州xx学院优秀共青团支部称号。除此之外,我还积极主动组织其余各项活动,增强了班级凝聚力。正是这种凝聚力使我们班在2016年上年度和下年度的优秀文明班级评比中均荣获文明班级三等奖。 除此之外,我还担任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学生会秘书部部长一职,组织和策划过信息技术系迎新和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学生招新等一系列活动,担任16级新生班导及总负责人,我个人也获得新生优秀班导的称号。“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大学后期,我会继续努力,积极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我实习的同时也将继续为学校和同学们服务。让自己的青春在责任中更加绚丽前行。 我认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辩论赛,羽毛球赛,兵兵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

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缓解在校生活困难而设立的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财教[2007]91号)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取得我校的本科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 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活俭朴,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4.学习刻苦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 于80分,且学年内无重修、重考课程;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定资格: 1)无故经常不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会 议、各项集体活动; 2)经常缺席早操、晚自习,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校外租房住宿; 4)不遵守作息规定,经常通宵上网; 5)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 6)不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 7)有吸烟、酗酒和其他不良消费情况; 8)有其它违纪行为,受过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 分。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依据甘肃省 教育厅每年下拨人数具体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 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 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

汕大医学院国家奖学金〔2014〕17号

关于印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汕大医〔2014〕17号 学院各单位: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执行。 汕头大学医学院 2014年4月16日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评选对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读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三年)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五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考核合格;包括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实践、中期考核等; (五)科研能力强,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且以汕头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六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在课程考试中作弊、本年度内学习成绩考核有不合格者; (四)本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定按照《汕头大学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计分办法,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名额从优秀

国家奖学金答辩稿(最终版)

国家奖学金答辩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信息技术系xx物联网x班的xx,很荣幸今天能够作为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站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的校园生活情况。 下面我将从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这个方面来进行答辩。 在思想上,从2015年10月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我不断地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团内的各项活动,加入了学院第十届中国化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班。连续两年被学院评为“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因学习、工作表现优秀,于今年的六月,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学生”及“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在学习上,作为学生,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尤其是在这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也要开拓视野,全方位的提升自己。在2015-2016学年度,我获得了学院一等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2017年度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老师同学的肯定和认可,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班级排名第一。 在工作上,作为信息技术系团总支学生会副书记,班级班长,xx 物联网x班班导,我深知责任重大。任职系团总支副书记,我组织策划app大赛、微电影大赛、元旦晚会等各种活动,所在系团总支曾被授予“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称号。任职班长期间,我带领着班级参加过校园心理剧大赛、三走活动、羽翼杯、篮球赛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团支部pk大赛,班级的同学同心协力,利用课余时

间加班加点排练磨合,最终我们夺得了“学院先进团支部”的称号。任职班导期间,我引领新生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最终被评为“优秀班导”。 在生活中,我勤俭节约,在校勤工俭学,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所在宿舍获得过学院“文明宿舍”的称号。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公益活动。2016年7月,在系党总支书记xx和系团总支书记xx的带领下,我们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活动中虽然有着许多艰辛,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们的作品荣获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我的中国梦”主题大赛二等奖。 我所获得的每一个奖项和荣誉,都是用辛勤的汗水浇灌的。世上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的成功,每个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坎坷磨难之后,才化茧成蝶,脱颖而出。 感谢每一个支持我鼓励我的人,是你们让我的校园生活变得如此美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面向各位领导,老师。明天,我将站在更大的舞台,面向世界。谢谢大家!

2017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说明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暂行办法》,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基本条件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根据《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从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等方面对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 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 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6篇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6篇 高校国家奖学金制度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和内涵,这是思想政治教育育人功能在高等教育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要申请国家奖学金怎么写申请呢?*是小编整理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系***专业***级博士生/硕士生****,现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申请理由如下: 该生热爱科研,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刻苦,学风端正。已圆满完成20xx~20xx学年博士阶段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异,学位课平均分在80分以上。入学前已通过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20xx年11月份顺利通过学校举行的博士生综合考试与专业外语考试。平时大量阅读国内外优秀论文,注重锻炼自己的论文撰写能力,已发表论文1篇,另有论文正在撰写之中。此外,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之余,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在技术上多方寻

求支持力量,并协助导师进行实验室日常管理,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已被评为20xx~20xx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 在科研过程中,善于总结、发现问题,并通过咨询导师、查阅文献、与同学进行讨论等方法积极寻找问题的答案。同时不畏困难,敢于进行新实验的探索,探寻未知的领域,提高创新能力。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现担任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博11党支部副书记,为同学们服务。自觉参加党员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支部及学校活动,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20xx 年12月16日,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参观复兴之路展览主题活动,重温中华民族的荣辱历史,激发爱国主义热情。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乐于奉献、尊敬师长,积极向上,乐观开朗。 综上所述,我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希望能够作为对自己过去成绩的一种肯定。这个奖项必会激励我再接再厉,以更饱满的斗志投入到后面的学习中,为国家、为母校的繁荣贡献更大的力量。望能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红头文件

西安交通大学院处函件 西交学〔2016〕63 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82号)的要求,结合《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西交学[2007]28号),现将2015-201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金额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或本专业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位于前10%。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未进入本年级或本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并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本年级或本专业前4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及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按照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家庭经济状况评定。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根据年级或专业按比例分配,不可调剂。 4.国家励志奖学金向核工程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适当倾斜。 5.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由国家颁发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为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有序进行,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国家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07]24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财教[2007]1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办、纪委、学工、计财、教务、后勤、保卫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参加。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具体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综合排名为本专业前10%,无补考; 5.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专业一等奖学金一次; 6.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任一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有哪些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有哪些 大学里的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是多少?评选条件有哪些要求?下文小 编给大家整理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供参考!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申请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根据市教委 分配名额及各学院(院区)可参评学生人数比重(60%)和中西部生源数比重(40%),等额分配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 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 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必须在参评学年中获得过学校综合奖学金);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7.具有自我解困的 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与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 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2. 每年10月,校、院、班三级面向所有学生发布当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具体评审时间根据当年国家的有关通知而定。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 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1)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院区)对该生主要事迹的陈述材料:须能说明优点、特点,1000字左右;(3)参评学年成绩单;(4)附实证材料:要求选报材料务必真实、详尽、实证 和有较充分的信服力,能证明其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范本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年版)学校:院系:学号: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d813897.html,)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9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8-2019学年”,以此类推。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规定为年级专业排名。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表格中“院系意见”栏需填写30字左右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三条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第四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等因素,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后,联合下达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并组织实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数等因素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

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评审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成立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评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下设若干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章评审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组织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评审结果按照程序分别报送省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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