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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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外〔2014〕108号)文件精神,制定《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生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农产品经营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经统计部门核定,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蔬菜、水果、猪肉、水产品、禽蛋)在500万元以上(其中销售我市生产的农产品不低于50%);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关系,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设立本地农产品专销区(柜)。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经评审合格并按销售额排序,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3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村日用品直营连锁建设规范》,在崇州城区社区或农村镇(乡)、村、新型社区建成的日用品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分别给予3万元/店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或改建

1.支持对象及条件

(1)乡镇农贸市场的运营企业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试行)》建成或改建完成并投入营运。

(2)对于2014年1月1日前由中央、省、成都市、崇州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修建的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工程建设款项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新建乡镇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营运补贴;对于验收合格改建的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

(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体系建设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新购置冷藏车从事生鲜农产品运输。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于新购置的冷藏车给予每台不超过3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鼓励我市企业参加市内外展览展示活动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参加由崇州市商投局组织引导的各种展会活动(没有享受省、市相关补贴支持),对展位租金等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展会结束后,按每个标准展位不高于1万元进行补贴。

(二)鼓励大型商场和连锁企业推进信息化改造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税收解缴在崇州市;品牌连锁经营企业需为成都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税收解缴在成都市。商贸流通企业所经营商场面积需在3000平米以上,连锁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需在200万元以上且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开设WIFI免费对顾客服务(大型商场WIFI覆盖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于大型商场开通WIFI服务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贴(年总费用的30%),连锁企业门店按崇州本地开通WIFI服务每个店给予不超过2000元补贴(年总费用的30%)。

(三)支持社区便利店叠加服务功能项目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在崇州本地的便利店新增家庭服务(快递包裹代存代取、非处方药)、公共服务(水电气缴费、电费充值、公交卡充值)、交通罚款、票务服务(售卖飞机票、扩车票、汽车票)、金融创新服务(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银行ATM机)、便民服务(复印、传真)、餐饮服务(方便盒饭)等。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在崇州市域覆盖门店5个以上的,对每个企业的每个新增单项服务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四)鼓励本地餐饮企业开设连锁店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餐饮企业;拥有门店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之间新开设分店,新店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新开设分店每店不超过5万元补贴。

(五)鼓励餐饮企业加大宣传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餐饮企业;拥有门店总面积500平方米以上;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之间在国家、省、成都市及崇州市级媒体上宣传。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于宣传费用给予不超过30%补贴,其中国家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5万元;省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3万元;成都市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2万元;崇州市级媒体宣传补贴不超过1万元。单个企业总补贴全年不超过10万元。

(六)鼓励餐饮业协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以崇州市餐饮业协会名义邀请具有专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单次培训人员超过100人。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年度专门用于培训费用(不包括餐饮、住宿费用)的30%给予补贴,总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七)支持数据统计、市场监测

1.支持对象及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由个体工商户转公司后新加入社零总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名录库企业,以及现有社零总限额以上企业名录库企业。

企业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监测工作,财务报表规范。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根据统计局提供名单,对今年通过个体户转公司后新加入名录库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于2014年新加入名录库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营业额年增长率超过10%、20%的限上企业,年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鼓励小微电商企业发展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网站或从事互联网专业服务,年线上线下总销售额50万元以上或专业服务费收入5万元以上。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给予每家电商企业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费用的30%进行补贴,总补贴不超过3万元。

(二)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自建平台或运用第三方平台(崇州本地设立,结算中心在崇州市,销售数据体现在崇州市),实现电子商务销售100万元以上。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按照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满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企业每家企业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贴。

(三)鼓励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崇州

1.支持对象及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在崇州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主营业务包含电子商务或服务外包,结算中心设在崇州市,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到位率超过50%)。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在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后,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人民币奖励。

(四)鼓励企业应用云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成都市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在2014

年1月1日——2014年12月20日期间应用崇州产业云平台。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崇州产业云平台年服务费用的50%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五)支持国家级服务业会议会展在我市召开

1.支持对象及条件

鼓励以国家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在我市召开相关会议,会议需报崇州市商投局审查并报崇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会议人数超过100人。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对会议组织方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服务业规划编制

1.支持对象和条件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经崇州市商投局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邀请专业机构,编制崇州市服务业类各项发展规划。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全额补贴

支持标准:给予规划编制单位补贴,总编制费用控制在50万元以内,按协议支付。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职责。对所获得的支持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提交

相应汇报材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提交资金使用的绩效报告;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市级财政其他类似扶持资金所扶持的项目重复。

(二)申报材料

共性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2.项目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

3.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请表(附件3);

4.项目申报单位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

6.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照片、相关费用票据等)。

个性材料:

1.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项目: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统计部门出具的意见、购销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项目: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3.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其中新建市场需提供立项、规划等建设手续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改建的农贸市场市场需提供改建前后的对比照片。

4.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建设项目:采购合同、费用票据、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鼓励大型商场和连锁企业推进信息化改造项目:场地证明、使用合同、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6.支持社区便利店叠加服务功能项目:场地证明、使用合同、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7.鼓励本地餐饮企业开设连锁店项目:场地证明、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8、鼓励餐饮企业加大宣传项目:广告合同、费用票据、报纸原件或视频宣传光盘等相关证明材料。

9.鼓励餐饮协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培训照片、总结、费用票据、人员清单、专业培训机构资质等证明材料。

10.鼓励小微电商企业发展项目:资产负债表、服务合同、费用票据、后台销售数据截图及其他能证明销售额、服务收入的材料。

11.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项目: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后台销售数据截图及其他能证明销售额、服务收入的材料(加盖平台企业公章证明销售额);销售额或服务收入同比增长证明材料。

12.鼓励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企业入驻崇州项目:行业资质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投资协议附件。

13.鼓励企业应用云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协议、票据、平台使用截图。

14.支持国家级服务业会议会展在我市召开项目:活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同意举行的批示、活动总结、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一式4份,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页码,编制目录,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制作封面要标明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鲜红印章,所附票据须为申报项目建设期内正式发票。申报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页数较多的资料在首页、末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六、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于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期间向崇州市商务局进行项目申报。

(二)崇州市商投局会同崇州市财政局邀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三)经评审合格的补贴名单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所属商务局网站、财政局网站公示。

(四)崇州市商务局会同崇州市财政局将审查合格的项目分别报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备案。

七、资金监管

(一)使用方式。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重复申请,且各级财政资金不重复享受。

(二)拨付方式。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将由崇州市财政局统一将资金划拨给项目承办企业。

(三)监督管理。申报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弄虚作假,否则所奖励补贴资金将全额收回,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奖励补贴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专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商投局要积极配合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给奖补对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用于服务业发展。

附:1.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封面);

2.企业申请报告文本应包含的内容概要;

3.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资金申请表;

4.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5.绩效自评报告。

2014年9月28日

附件1:

崇州市2014年度服务业发展项目支持资金

申请材料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一、XX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提出经济发展方式“两个转变”即: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促进经济增长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港口引领、陆海联动、多极发展、全面跨越”总战略,围绕建设“台州北部服务业中心”和“宜居城市”目标,做到“三突出、三加快”和“四注重、四推动”: 1、“三突出,三加快”: 突出头门港建设,加快港口服务业形成。发展港口服务业,有利于提高港口运作效率,提升港口竞争力,发挥“一港带全局”的放大效应,带动我市经济发展。谋划长远、着手眼前,着重围绕“产业港、物流港、贸易港”的功能,突出头门港的龙头作用,加强与央企、国企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选资工作,大力发展物流、大宗商品交易、集装箱运输、储运等港口服务业。 突出“三圈两岸”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服务业集聚平台,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和功能集成,提高服务业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区域和产业目标定位和发展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三圈两岸”平台。加强项目推介和招商选资工作,瞄准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综合体、楼宇经济和金融创新等新型业态。 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业结构优化。生产性服务业是我市服务业中的短板,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加速阶段,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来保障。重点扶持培育现代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另一方面,要继续抓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鼓励企业做强主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主体培育,推进服务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 2、“四注重,四推动”: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外〔2014〕108号)文件精神,制定《崇州市2014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生类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支持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扩大本地鲜活农产品经营 1.支持对象及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正常经营三年以上,从事农产品经营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经统计部门核定,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蔬菜、水果、猪肉、水产品、禽蛋)在500万元以上(其中销售我市生产的农产品不低于50%);与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关系,签订有效期1年以上的长期采购合同;设立本地农产品专销区(柜)。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标准:经评审合格并按销售额排序,购进本地鲜活农产品500万以上、1000万以上、3000万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支持社区便利店和乡镇直营店建设。 1.支持对象及条件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品牌连锁经营企业。承办企业的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配送中心和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村日用品直营连锁建设规范》,在崇州城区社区或农村镇(乡)、村、新型社区建成的日用品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贴;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便利店或直营连锁店分别给予3万元/店的资金补助。 (三)支持乡镇农贸市场新建或改建 1.支持对象及条件 (1)乡镇农贸市场的运营企业在崇州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市,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试行)》建成或改建完成并投入营运。 (2)对于2014年1月1日前由中央、省、成都市、崇州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修建的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工程建设款项给予补贴。 2.支持方式及标准 支持方式:补助; 支持标准:经验收合格的新建乡镇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营运补贴;对于验收合格改建的农贸市场,每个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贴。 (四)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冷链配送体系建设

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设计经费使用计划党建经费使用计划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开支社区经费的计划 篇一:2014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宏达煤矿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4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13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14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

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2)防治水方面9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探放水钻机及钻杆及地面物探报告、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8.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5.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二、专项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X”服务业发展规划》《X市“X”规划纲要》,牢牢抓住“X”服务业发展良好机遇,不断挖掘服务业发展潜能,有效解决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市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但还存在发展整体规模不大、内部结构不优、有效供给不足、投资效益不高、体制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在破解各种因素制约中加快发展,使服务业在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同时,支撑全市追赶超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三个X”建设。充分发挥X区位交通、环境资源、产业基础、历史人文等优

势,增容扩量生产性服务业,拓展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坚持集聚发展、项目带动、品牌引领、产城融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进服务业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在打造经济升级版中实现服务业提档升级,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二)目标任务。扩大总量。“X”时期服务业年均增长13%以上,到X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60亿元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优化结构。到X年,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程度显著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商贸流通、住宿餐饮、全域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显著提高。集聚发展。培育建设一批具备较强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创建品牌。切实发挥优势,着力将X建设成为全省一流、国内知名的全域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养生胜地,打造X 休闲之都品牌。 三、突出重点,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X”期间,服务业发展要牢牢把握住良好的发展机遇,挖掘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专项经费实施方案 更多0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x〕5号)、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48号)、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湘文社〔201x〕129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x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x]208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及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费来源 (一)中央财政下拨的相关经费。 (二)省、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二、经费管理 以上经费(省市集中采购下拨的物资除外)均由县文体广新局根据《xx县乡镇、村文化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及总体文化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提出具体分配划拨额度,经县财政局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审批,按程序拨付到乡镇。 三、经费使用范围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站舍维护、设备采购、群文活动开展、图书服务、科普宣传、文化培训及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方面。 (二)村级文化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应用于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的日常服务与管理、业务培训和其它群文活动的开展。 四、考核类别确定 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化活动进行“千分制”考核,按得分情况分成四类:一类(900—1000分)、二类(800—899分)、三类(700—799分)、四类(699分以下)。 五、经费拨付比例 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对乡镇进行经费拨付:一类乡镇 100% ;二类乡镇85% ;三类乡镇70% ;四类乡镇55% 。剩余专项经费由文体广新局按奖优扶强的原则,根据全县文化建设需要,再提出分配意见,按程序审批后,拨付到有关乡镇。 六、奖励标准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案(最新)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案 为推动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与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理论、“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商贸活区”发展战略,以规划为先导,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为着力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资源整合、要素重组、规模集聚和产业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高效、优质发展,使现代服务业成为我区经济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到“x”末,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由x年的26%增加到28%;生产性服务业、新型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8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以上;建成5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安居房和12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60%以上。 二、总体思路 (三)根据我区总体规划及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对大别山片区扶贫开发的政策机遇,统筹规划工业与服务业、城市发展与配套服务业,合理规划区域布局和功能布局,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服务

业四大区域板块,即以传统专业市场、饮食、大型超市为主的老城商业板块;以金融服务、交通服务、房地产开发、宾馆会所为主的北部新城板块;以现代家具展示、商务服务、旅游休闲为主的园区与城区结合部新型功能板块;以火车站为中心的仓储物流板块。 三、主要任务 (四)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与现代物流业。整合现有零散的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培育商贸龙头企业,壮大物流企业实力和规模,建成区域性的物流中心。 (五)稳步发展房地产产业。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建设一批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精品项目,提高我区房地产业水平。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 (六)加快金融和保险服务业发展步伐。重点引进金融业法人机构,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服务内容,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业,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业,不断提高金融业服务水平。 (七)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引进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商务服务体系,搭建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库及相应的网络平台,提升我区商务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八)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移动通讯网、数字有线电视网、无线宽带网络为载体的新型服务业。广泛开发和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扶贫办关于新村扶贫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我办事处将邹祠村等18个非贫困村的39户、54人纳入202__ 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专题研究,村两委深入调查与分析论证,针对村域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造血式、参与式扶贫的要求,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和一路二水三产业四增收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产业发展为主线,挖掘潜力,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人居环境改善与自然生态修复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配套建设相结合,精心组织、统筹规划,通过路、水、产业、村民素质、能力提升的全面治理,促进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切合实际、量力而行、力而为的原则。坚持办事处主导、群众参与、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贫困户摘帽脱贫的原则,坚持扶贫工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走综合治理,开发致富的新路子,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统筹兼顾,搞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全办事处的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社会发育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升,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产业,带动社员增产增收。 2、坚持整合资源全办事处推进与个体扶贫相结合的原则。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以贫困户为主,着眼与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以2014年度确认的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优先考虑。针对各类贫困户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一户一措施,精准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予以重点扶持,以种养业及劳务培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项目予以扶持,使其尽快脱贫。 3、坚持群众参与和办事处指导相结合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

关于设立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建议

关于设立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建议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关于设立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建议 为促进我县各重点产业的有序发展,精准支持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步伐,推进县域经济提质增量,在全市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建议设立通化县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扶持引导各产业发展。 一、扶持目标 围绕实施医药健康、矿产、食品、精细化工四大支柱产业振兴,“互联网+”、装备制造、新材料、特色旅游四大优势产业发展,服务业壮大提升“三大工程”,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民营经济对县域经济振兴推动能力,增强我县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通过促进各产业转型升级与企业扩能改造项目和自

主创新建设成果的集中释放,努力使通化县经济再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扶持范 ………… 的企业进行奖补。 无偿补助。主要用于企业以自筹资金为主进行项目建设时,给予的财政资金无偿补助。主要针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科技进步等方面进行补助。 发展补助。由企业自行制定发展目标,通过评审后,签订目标责任状,拨付发展补助资金。下一年完成后,根据企业上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已拨付的奖补资金。主要针对新注册企业及新入规企业的发展进行补助及引导。 四、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通化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积极尽社会

义务和责任; 企业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偷、逃、欠税款和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资格; 当年欠缴社会保险以及参保面不足的按比例扣减奖金; 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工业经济运行各项指标;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项目要按要求完成前期工作程序; 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申报引导资金的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根据申报项目类别还要具备相应条件: 申报经济运行提质增量鼓励资金项目: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 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 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 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 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 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 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 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 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现代服务业发展调研方案

(请办事处通知各有关调研企业,并于今天上午11点前将办事处联系人及电话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电话:2671792) 关于德城区 发展现代服务业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 为了在区第二次常委会上审议好区政府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情况的报告,特进行本次调研活动。调研拟采取听取有关单位书面汇报和对服务业企业现场调研及座谈等方式,了解我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出我们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向常委会提出一份比较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查好政府的有关工作报告,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2年4月23日 下午3:00 从德城区区委综合楼集合准时出发 3:15 到达第一个调研点银座商城; 3:45 到达第二个调研点国际商贸城; 4:15 到达第三个调研点运达物流园; 4:45 到达第四个调研点天虹广场,并在此调研点进行座谈; 6:00 调研结束。 二、参加人员: 魏皎然张杰王海滨朱国强

尹世凯孙瑞生高银平 三、考察的具体内容: 1、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思路、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 2、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现状、规划,制定规划的依据,政府是如何围绕规划进行工作的; 3、在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过程中是如何处理好政府规划和市场调节关系、确保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健康发展的; 4、我区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需要处理好那些关系,工作中有那些经验和教训; 5、企业在发展中有什么问题,希望政府做什么; 6、有关部门和企业希望人大就监督和支持政府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做那些工作,人大代表在发展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中能够如何发挥作用,欢迎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宝贵意见。 四、有关事宜: 1、区商务局就以上有关内容准备一份书面汇报,调研时交调研组; 2、区商务局负责三个调研点的确定和联系; 3、区人大财经工委制定考察的实施方案和做好考察前的准备工作,并负责起草调研报告; 4、调研组的具体服务工作由孙瑞生负责。 2012年4月16日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精神,省级财政设立“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为加强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导资金是由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自2006年起至2010年,省财政按上年度全省GDP的万分之零点五安排引导资金。 第三条 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四条 引导资金应重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主要用于扶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流通、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新兴行业和薄弱环节,支持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和品牌建设,落实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奖励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同时,用于

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 第五条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引导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制订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研究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和金额,对支持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批复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和金额,由省财政厅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审核拨付项目资金。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引导资金的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企业按隶属关系向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引导资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4月底前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006年的项目安排另行规定。省级项目由省属企业或省直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第七条申请使用引导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方案 篇一:专项资金申报技巧 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及计划项目的申报技巧 国家每年扶持的资金种类高达几十种,每年每一个扶持资金都会有成百上千个企业去申报争取,可以说企业申报国家扶持资金可谓是干军万马过独木桥,会有很多企业被淘汰。分析其项目失败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项目本身 没有竞争性;二是好项目选错扶持资金;三是好项目没有被 识别;四是没有充分地理解扶持资金的申报关键点,项目闪 光点没有体现凸现出来。如果企业要想避免非项目自身原因导致的失败,提高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的成功率,尽可能多的争取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企业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对国家支持专项计划、政策与配套资金的申请办法、时间、申报材料的编写、注意事项、申报流程及申报要领等有一个较全面的宏观了解。这些可以通过政府各部委的网站、或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或通

过专家、专业人士以及中介机构等去了解和把握。 第二,做好前期必要地准备工作。一要全面详细了解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优劣势和发展潜力,分析企业的财务发展状况,把企业内在价值展示出来; 二是注重公司无形资产的累积,譬如专利证书、商标、著作权;查新报告;产品的测试和鉴定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 申请科技进步奖;良好企业信用等级;用户使用报告;出口创 汇企业评选情况;Is09000质量体系认定证书;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等,这些报告或证书都可以作为申报项目的旁证材料,有的甚至是项目要求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三,需要有高质量地申报材料。根据申报的基金或者国家政策扶持计划项目的要求,准备真实、准确、严谨、高质量的申报材料,使其能展示出公司的技术、实力等方面的优势,使评委们能在较短时间内抓住其关注点,并能充分的理解、正确把握企业的申报材料所提供的信息点。 第四,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后,开始进入审核程序。企业需要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接触、沟通,让他们对企业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做到上面几点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国家扶持资金所涉及到的工作不是简单的工作,而是要有专业知识和背景。因此企业在申报国 家扶持资金过程中,一般都需要得到专家的指导、专业

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计划编号:YT-FS-6585-47 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XX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提出经济发展方式“两个转变”即: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促进经济增长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港口引领、陆海联动、多极发展、全面跨越”总战略,围绕建设“台州北部服务业中心”和“宜居城市”目标,做到“三突出、三加快”和“四注重、四推动”: 1、“三突出,三加快”: 突出头门港建设,加快港口服务业形成。发展港口服务业,有利于提高港口运作效率,提升港口竞争力,发挥“一港带全局”的放大效应,带动我市经济发展。谋划长远、着手眼前,着重围绕“产业港、物

流港、贸易港”的功能,突出头门港的龙头作用,加强与央企、国企开展项目推介和招商选资工作,大力发展物流、大宗商品交易、集装箱运输、储运等港口服务业。 突出“三圈两岸”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服务业集聚平台,有利于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和功能集成,提高服务业投资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区域和产业目标定位和发展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三圈两岸”平台。加强项目推介和招商选资工作,瞄准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突出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综合体、楼宇经济和金融创新等新型业态。 突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业结构优化。生产性服务业是我市服务业中的短板,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加速阶段,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来保障。重点扶持培育现代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另一方面,要继续抓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2021年) 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43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完整版)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20210206155752)

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接受委托,组建审前调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初步核实。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调查期间收集有针对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颁发且与被审计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实施前先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召开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进点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审计目的、程序、内容、方式,就审计配合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或作出具体安排。 审计人员采用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财务审计项目的特点收集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并履行本公司三 级复核程序 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配合主审所的工作。 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必要的电子文档。撰写工作总结,登记归档。 1、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计工作。 2、一旦中标,一切以完成审计任务为重,不以收费多少作为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3、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如果委托审计的项目要求超出了本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力量和 专业胜任能力,应实事求是向委托单位表达无法接受委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适应或不胜任所委托的审计工作,要及时调换或加强力量,决不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江苏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2010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纺织产业集聚区(盛泽)公共安全服务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申请单位:江苏东方英塔安防保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实施期限:2010.01—2010.12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申请报告 (4) 本报告内容摘要: (7) 一、项目需求分析和必要性分析 (8) 1.1 项目概述 (8) 1.2 项目建设的现状 (8) 1.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0) 1.4 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10) 二、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1) 2.1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 (11) 2.2 项目建设的原则 (11) 三、项目建设的目标 (12) 2.1 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12) 2.2 项目建设阶段目标 (13) 四、总体技术路线 (13) 五、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独特优势 (15) 5.1 有效的运营基础 (15) 5.2 忠实的客户资源基础 (15) 5.3丰富的人力资源基础 (15) 5.4专业的维护保障基础 (16) 5.5良好的资金保障基础 (16)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 (16) 6.1项目投资估算 (16) 6.2 资金筹措方案 (17) 七、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18) 7.1 项目准备期 (18) 7.2 土建基础施工期 (18) 7.3 设备订货采购期 (18) 7.4 设备安装调试期 (18) 7.5 系统试运行期 (18) 7.6 系统竣工验收,正式运行 (18) 7.7 项目二期规划阶段 (18) 八、项目资金申请 (18) 第二部分项目租赁用房租赁合同及承租方土地证明 (19) 第三部分项目批复文件 (20) 第四部分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1) 第五部分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第六部分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3)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

附件2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2021年) 一、关于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聚焦服务功能、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环境,全方位推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和辐射带动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本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为: 1、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9〕160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支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2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4〕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19〕43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3、支持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国家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4、支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二、关于申报资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1、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4、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6、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8、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9、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10、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1、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工作计划】 本文是(工作计划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第一篇 宏达煤矿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4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13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14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2)防治水方面9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探放水钻机及钻杆及地面物探报告、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二、专项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2018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018年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尺寸为A4,平装,胶钉,并加盖骑缝章。(重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申报材料不需要胶钉,简单装订即可)。 (二)项目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且须是Excel原格式。 (三)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请“新经济发展重大落地项目支持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引导资金”的企业需提供: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国家高新或中关村高新); 4、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附件3中项目撰写要点撰写); 5、201 6、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6、产品销售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

7、自主知识产权等技术创新方面的证明材料; 8、其他能够证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项目投入等方面的材料。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企业需提供: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国家高新); 4、企业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协议)复印件及原件、审计费发票复印件及原件。 (三)申请“重点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等产业平台支持资金”需提供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国家高新或中关村高新); 4、2016、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5、物业管理机构上年度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 6、重点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等项目简介及产业规划; 7、为企业服务承诺书(战略合作协议); 8、入驻企业信息表(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工商注册地、纳税地等)。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0)

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0) 为全面提升产业能级,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高商务载体品质和商业品牌集聚度,全面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有效发挥政策效应,依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发〔2018〕5号)、《上海市鼓励跨国公 《上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 《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海市鼓励企业设立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贸易型总部若干意见》、 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宝山区关于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服务业引导资金)4800万元(原文件:5000万元),专项用于引导和促进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年度执行情况,可适当调整下年度预算额度。 第三条使用范围 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宝山区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17版)明确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信息服务、科技研发服务、专业服务、健康服务、电子商务及各类商务商业服务等领域的新兴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型新兴服务业企业引入,着力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 第四条支持对象 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对象原则上为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征纳税关系落户的企业。且这些企业应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第五条支持方式和条件 (一)支持申请国家、本市相关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申请国家和本市各类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和本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相关政策配套要求由服务业引导资金予以配套。 (二)支持服务业载体建设积极鼓励服务业载体吸引具有品牌价值、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优势的企业落户,吸引总部型、集团型、功能性企业落户,鼓励服务业载体创新服务、丰富功能、提升品质,推进专业化、主题化、品牌化招商运营服务,根据运营绩效给予运营主体一定的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用于载体招商和功能打造。每个服务业载体年度原则上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优质重点企业1、支持引进带动性、功能性明显的优质商务商业企业 加快引进带动性、功能性明显的优质商务商业企业,集聚总部经济,对列入《上海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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