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租赁审批表

公务用车租赁审批表

租赁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租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满足工作需要,规范车辆租赁程序,控制经营成本,确保项目安全用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1.3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从外部租赁用于公务的车辆。 2 职责 2.1 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监督、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 (2)各单位租赁车辆情况备案; (3)建立公司租赁车辆台账。 2.2 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租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管理工作。 2.3公司财务部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合同的付款情况。 2.4各单位是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主责单位。 3 租车条件 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3.1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3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10公里的。 3.2项目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3公里。 3.3项目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10公里的。 3.4项目部管理2个以上的独立工程,项目间距超过3公里的,可以按照每10名项目部人员申请租赁1辆车。 3.5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4 租车标准 4.1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4.2 市政项目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4.3 项目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或城镇、村落超过50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4.4 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4.5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附件1)。 4.6 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车辆租赁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满足工作需要,规范车辆租赁程序,控制经营成本,确保项目安全用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车辆租赁应遵循安全、必要和实用的原则。 1.3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从外部租赁用于公务的车辆。 2 职责 2.1 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公务车租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监督、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情况; (2)各单位租赁车辆情况备案; (3)建立公司租赁车辆台账。 2.2 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租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管理工作。 2.3公司财务部检查各单位车辆租赁合同的付款情况。 2.4各单位是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主责单位。 3 租车条件 公司未配备相应车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租赁车辆。

3.1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3公里,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有公共交通工具,但驻地与工程现场距离超过10公里的。 3.2项目部驻地与各参建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距离超过3公里。 3.3项目部驻地距离城镇、村落超过10公里的。 3.4项目部管理2个以上的独立工程,项目间距超过3公里的,可以按照每10名项目部人员申请租赁1辆车。 3.5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情况。 4 租车标准 4.1沿线为山地、沙漠、戈壁地区,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一类车;丘陵、平原地区应当租赁二类车。 4.2 市政项目用车一般租赁三类车;郊区及乡村地域项目,可以租赁二类车。 4.3 项目部驻地距离工程现场或所辖项目或城镇、村落超过50公里,沿线道路崎岖的可以租赁二类车。 4.4 其余情况租赁车辆一律租赁三类车。 4.5各类车辆的推荐车型及最高租金限价参见《租车标准参照表》(附件1)。 4.6 超出上述标准的要由总经理批准。 5 租车程序及要求

(完整版)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合理调派公务用车,规范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消除安全隐患,节约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和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 二、范围 (一)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浙江XX公司有限公司总部、生产厂区的公务用车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四、术语与定义 (一)公务车:公务车是指公司或单位为了执行公务而专门配备的车辆。 (二)车辆管理部门:是指公司总经办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五、职责 (一)总经办 1.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 1. 负责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2. 负责公司车辆出入的监督检查。 (三)司机 1. 无条件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派。 2. 司机必须随时携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3.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

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六、公务车管理 (一)总经办负责公务用车归口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的配置和车辆数进行有效控制。由总经办负责牵头,组织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及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公务用车数量进行核定,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因工作需要需新增车辆的,应按规定填写好《新增公务车申请表》(附录3),说明新增公务用车理由,新增公车数量在核定范围内,经分管副总签字同意,报财务副总、总经理批准。 (二)杭州总部公务用车由总经办管理,生产厂区公务用车由生产厂区综合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 (三)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特殊情况下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经特殊批准,且该驾驶人应负相应责任。专职司机应每隔半月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体寿命,确保行车安全,并在《车辆履历本》上记录保养的情况。(四)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部门保管。 (五)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便于车辆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通过OA平台公务用车审批流程填妥《公务用车申请》(附件1)(特殊情况除外),无《公务用车申请》者,司机可拒绝出车。(六)杭州市范围外公务外出时,公司不安排车辆接送,特殊情况另定。享受车辆费用补助的员工,杭州市内因公办事原则上不再安排派车。(杭州市范围是指杭州市辖各区、县级市) (七)出车时若载有货物出公司的,同时还需填写《物资出门单》一式两联,经有效核准盖章后,一联留档备查,一联交于门卫或前台。 (八)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否则不得出车。 (九)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十)司机将《派车单》定期交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所载里程数原则上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明显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承担差数里程的汽油费。(十一)公务车油费按实际使用情况由公司打入至公务车油卡,原则上持卡

国有企业公务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务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自备公务用车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2条公务自备车,指车辆由个人购置,产权属个人,用于本人驾车上下班和公司需求的办事车辆,公司提供公务车 定额补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外勤,财务出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别申请。 第4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5条根据职位高低设立月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第6条本补贴标准除包含正常行车费用补贴以外,还包含了车体广告费、私车公用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车检费 等补贴。 第三章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第7条须提交材料: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驾驶证及复印

件、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第8条申请人携以上材料,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报总裁批准。 第9条签批后的“车辆补贴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车辆补贴申 请表”复印件交财务部备案。 第10条享受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的人员在职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办理申请程序,以次月起享受新的补贴标准。 第四章交通补贴发放程序 第11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按月发放,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造册,递交财务部审核,由财务部发放。 第12条享受补贴人员领取补贴时应向财务部递交同等金额的有效票据,如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抢修 拖车费等,且票面上开具客户名称应为本公司名称,个 人名称无效。 第五章长途出差管理程序 第13条长途出差是指到武汉市以外的周边城市出差,以上海、苏州、无锡、南京等地为参照区域。 第14条长途出差应以执行专项任务为必要条件,填写“自备车长途出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 字,报人力资源部核定补贴标准并备案,否则不予补 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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