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2008年9月26日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区域逐年加大,建筑物大量增加,其造型、外观无不体现了这个城市的形象和内涵。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功能的逐步完善,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违法行为与日剧增,这不仅损害了建筑物本身的形象、降低了安全性能等,又严重影响和降低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味。因此,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予严肃查处。

外立面,指的是物体和物体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建筑物外立面即是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部分。

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一般表现为在建筑物外立面上开门、开窗、窗改门、改变原有外立面设计等。这种违法行为的产生不外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利益驱使、贪图个人方便、追求时尚美观等内在因素。

建筑物外立面对一个建筑来说是直观形象和美化程度的集中体现,其不仅是建筑物的“皮肤”,更是建筑物最基本的骨架,因此,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具有相当大的危害:

1、降低了建筑的安全性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物外立面作为建筑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设计上有严格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将会降低原有设计标准和质量等级,对建筑物的使用产生了安全隐患。

2、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建筑物在规划审批时应报送相应的设计图纸,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建筑物的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四个立面,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建筑作出规划许可。因此,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观立面就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3、损坏了建筑的外观形象

建筑物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应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所以在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

同时也损坏了一个城市的容貌。对建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中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4、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一般来讲,一个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为业主共有,这在《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作为建筑物的外立面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对多个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商住楼等建筑物擅自改变外立面,无疑是损害了其它共有人或其它业主的合法权利。

然而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也是一波三折。2008年1月1日前,城管执法部门对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因此,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相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因此,在2008年1月1日前,对此种违法行为以“擅自改建建筑物”处理。

但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被废止,导致无法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来对此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与此同时,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全面推行,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而建筑业监察和房地产监察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体制和法律的变化,使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改变建筑物外立面违法行为时法律依据不足。城管执法部门作为行使城乡规划方面和市容环卫方面行政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对于临街擅自改变外立面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海宁市城市容貌标准》进行查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均规定: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因而,对照《城市容貌标准》和《海宁市城市容貌标准》,“临街建(构)筑物不得擅自开门、开窗、堵窗、破墙开店。”的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分别明确规定了处罚:“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5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擅自改变临街建筑物外立面的违法行为,可以采用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本人认为,在浙江省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采用这种查处方式是合法,合理,相对可行的。(海宁市城管执法局倪华杰)

关于对改变建筑物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执法范围请示的复函

【字体:大中小】【2010-11-10】【编辑:办公室】【关闭】

皖府法函[2010]251号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拆改房屋承重非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范围的请示》(黄城管执法[2010]33)号,下称《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政[2010]22号)第一条第一项以及《关于同意黄山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经省政府同意,皖府法[2004]40号)第二条的规定,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以在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全部和部分行政处罚权。《请求》中提及的相关违法行为,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此类违法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市容环境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集中行使原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外墙立面改造施工组织方案

外墙立面改造施工组织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第一节施工依据 一、设计任务书?答疑文件?现场勘查 二、设计图纸 三、主要标准?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四、主要材料及环保标准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 室内精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精装修单板贴面人造板GB/T15104-1994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第二节编制说明 一、本施工组织是在认真研究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原建筑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作为以后各专项施工方案的基础,为现场组织配合、施工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本施组织对现场准备、施工部署、项目管理、施工配合、施工方法、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期进度、成品保护、成本节约、检查验收、保修回访等各方面进行了阐述,确定了本工程的总体管理方式和施工流程。 三、本施组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了人、机、物、料的管理措施,并对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之间各阶段工程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四、本施组织协调施工过程在各工种交叉作业,各种资源供应提出了合理方案。 五、我公司将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科学规范管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完成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 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业主要求,我公司计划期为135天。施工进度计划是根据本工的实际操作难易程度、现场实际情况以及以往的施工经验为依据进行编制的。该施组织中开工日期是按照现场具备正式施工条件的日期设定,实际开工日期应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七、依据对整个工程的分析和现场实际情况,我公司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的勘查,在本施组织对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及其保证措施、主要材料供应计划、安装人员配置调配计划、施工机械配置及调配方案、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与总承包方及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及相互保护措施,环保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售后服务措施及2年保修期内维修保养方案等进行阐述,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满足业主的各方面要求,承诺保证优质、高效、环保、低耗的完成本工程。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质量、工期、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一、质量目标

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安新能源外墙改造 工程工程地点:空港工业园 施工范围:搭设道全封闭脚手架;拆除外墙砖;外墙摸灰,外墙上腻子,外墙漆。 保修期:本工程项目全面保质期为一年。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2.1 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赵云为主管,专职安全员林金凤为具体负责,施工负责人郑重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 2.2 安全管理制度 ①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班组工人,均应签定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机械员以及各工种劳务作业人员,均按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自己岗位职责,随时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③安全方案审批制度: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比如脚手架施工、安全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

全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工种作业条件、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本工种作业危险源的识别和必须的安全防护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⑤建立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工种作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粘贴上墙。各工种工人施工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JGJ59-2011》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的原则,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定检查验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3安全管理 2.3.1 安全防护用器具 现场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均按照国家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购置,并进行试验合格后入库发放,杜绝“三无”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用品发放台账。 2.3.2 施工用电 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执行三相五线制。电源线架空设置,严禁随地拖设。 ②电气设备均按一机一闸一漏设置,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保护。分电箱、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均按标准制作,统一编号,刷红色危险标志,分配电箱周围0.8m 严禁堆物。 所有分配电箱必须设总开关、总隔离罩、电磁、分隔离罩、电磁、电保护器分级设置。

外墙立面刷新整治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一、概述 2 二、编制依据 2 三、钢管扣件外脚手架方案 2 (一)基本要求 2 (二)搭设要求 3 (三)外墙外挑脚手架(封闭脚手架) 4 四、脚手架构造及施工控制参数表 4 附:钢管扣件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5 五、 6 六、脚手架拆除方案7 七、脚手架的安全使用要求8 八、文明施工措施9 10

一、概述 本工程为外墙立面刷新整治工程,总共16幢,4至6层。高度最高为17.6m,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现场采用双排钢管外脚手架,该架体需承受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垂直和水平荷载,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其在各种荷载作用下不发生失稳、倒塌以及超过容许要求的变形、倾斜、摇晃等现象,以确保安全施工。 二、编制依据 (一)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二)该工程现场实际具体情况; (三)公司脚手架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四)所有脚手架均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板采用木质架板。 三、钢管扣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一)基本要求 1、搭设脚手架内外力杆落地时,其场地必须分层夯实平 整,为避免或减少架子不均匀沉降在立杆底部加设扫 地杆。 2、外墙封闭脚手架在一层结构标高处外挑脚手架方案搭 设,搭设中重点控制外挑主横杆间距、外挑长度及稳 固端的固定点牢固。

3、大横杆与立杆的交点处必须设置小横杆与大横杆卡 牢,整个架子设置支撑或连墙点以保证脚手架成为一 个稳固的整体结构。 4、脚手架的搭设应沿建筑物周围连续封闭搭设。 (二)搭设要求 5、搭设参数:结构施工用架子的立杆纵距为1.5m;步距 为1.8m;立杆横距为1.55m;横向水平杆间距1.45m; 外挑主横杆间距为1.5m,外挑长度1.3m,根部保证不小 于2.8m。 6、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该工程施工用的脚手架与 主体的连接可采用刚性连接或一顶一拉的柔性连接, 连接点设置在横向间距为3-45倍立杆纵距,竖向间 距一般为2-4倍纵向水平步距。 7、剪刀撑的设置:该建筑物脚手架应在其外侧设置纵向 支撑(剪刀撑),沿高度由上而下连续设置,每15m宽 设置一道,且在转角或两端头必须设置,纵向支撑宽 度为3-5个立杆纵距,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o-60o范 围。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跨或≤15应设剪刀 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的角,连 墙杆按每隔三步五跨设置一根;扫地杆离地面0.15通 长搭设。

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浅析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查处 2008年9月26日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区域逐年加大,建筑物大量增加,其造型、外观无不体现了这个城市的形象和内涵。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功能的逐步完善,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违法行为与日剧增,这不仅损害了建筑物本身的形象、降低了安全性能等,又严重影响和降低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味。因此,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应予严肃查处。 外立面,指的是物体和物体的外部空间直接接触的界面,以及其展现出来的形象和构成的方式。建筑物外立面即是除屋顶外建筑所有外围护部分。 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一般表现为在建筑物外立面上开门、开窗、窗改门、改变原有外立面设计等。这种违法行为的产生不外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利益驱使、贪图个人方便、追求时尚美观等内在因素。 建筑物外立面对一个建筑来说是直观形象和美化程度的集中体现,其不仅是建筑物的“皮肤”,更是建筑物最基本的骨架,因此,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立面具有相当大的危害: 1、降低了建筑的安全性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物外立面作为建筑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设计上有严格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将会降低原有设计标准和质量等级,对建筑物的使用产生了安全隐患。 2、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建筑物在规划审批时应报送相应的设计图纸,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建筑物的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四个立面,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建筑作出规划许可。因此,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外观立面就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规划。 3、损坏了建筑的外观形象 建筑物作为城市的一部分,应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所以在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的

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概况

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概况: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震后立面改造项目。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与玉林东街相交处。东区房产管理局住宅楼,地上5层,高

度15.3米,原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原外立面装饰材料为蓝灰色涂料,顶部有白色欧式压顶线脚,底层临人民南路有单层违建商铺;省环保科研所住宅楼为底层商业住宅楼,地上7层,高度22.8米,原建筑结构形式为底层框架砖混结构,本次改造工程新增部分主题为砖混结构 第二节改造说明 东区房产管理局改造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外立面部分为满足造型需要增加了单层外廊,并将其外立面装饰材料为蓝灰色涂料替换为咖啡色面砖。局部设明框玻璃幕墙; 2、用规律穿孔板空调机位取代原建筑凌乱放置的空调室外机,使立面显得更干净; 3、将原有的底层商铺进行改造取缔,使其不具备经营条件,墙体部位以米黄色花岗石替换原有材料; 4、对门窗分隔进行优化设计,整合面向人民南路的阳

台,用玻璃幕墙对其进行包裹,使立面公建化; 5、取消屋顶的欧式线脚,让立面更加现代;局部女儿墙重新处理,为不破环屋顶防水,新作防水应和原有防水很好的搭接。 省环保科研所住宅楼改造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外立面部分为满足造型需要增加了壁柱、雨棚等构筑物,并将其外立面装饰材料为白色面砖替换为咖啡色面砖。局部以净凹缝式蜂窝铝板替换原有外墙瓷砖; 2、去掉建筑主体上所有雨篷,并将空调室外机位置调整至阳台旁,形成贯穿整个建筑的竖向百叶; 3、对门窗分隔进行优化设计; 4、沿街主要立面结合原有功能对门窗进行处理,墙体部位以黑色花岗石替换原有材料,对商业广告重新组织,使之有序; 5局部女儿墙重新处理,为不破坏屋顶防水,新作防水应和原有防水很好的搭接。

建筑外立面分析知识讲解

一、城市建筑物外墙立面效果的重要性 近来,各种报刊、电视等传媒对城市亮化的相关报道越来越多,城市规划设计越来越注重环境,并且将某些规划设计方案放置在公共广场,向广大市民公示以征集合理化建议。同时政府又成立了相应的城市亮化与环境改造整治专门职能机构。通过对老城改造、环境整治,将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具有历史文化代表性的个体建筑物,用色彩、灯光进行特殊的亮化处理,再现“通古达今”的近代与现代优秀建筑的历史风采。 我们知道,一个城市给人印象最深的是矗立于主干道两侧高耸的风格色彩多样的建筑物,有高层商务楼、多层住宅、中高层企事业单位的自有建筑物,它们构成都市美丽的风景,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常说,城市的外衣是建筑物,而建筑物的外衣是装饰色彩各异的外墙。说到建筑物外墙,它不但对建筑物内部结构起到保护作用,而且在外墙上采用不同的覆盖表层,还起到美观、装饰建筑物外观的效果。 建筑立面效果与城市亮化的关系 城市亮化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城市内的街道进行整治,安装各式灯具,种植花木、草皮,设置喷泉水幕,开辟新的风景区、风光带,在个体建筑物上涂饰新色彩等等。运用色彩、灯光对上述内容进行特殊处理,达到亮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和提升城市形象的作用。其中对建筑物的外墙色彩出新,是城市亮化不可缺少的一个内容。如果忽视建筑物外墙这一重要的质量影响因素,那么,城市亮化将会美中不足。所以说做好建筑物外墙涂饰质量通病防治,是做好城市亮化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我们城市亮化实施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 夜景照明是建筑外立面清洗,粉饰工程的组成部分,应同时加以考虑,否则费时,费力,对清洗,粉饰,对照明都不利。清洗、粉饰一新的建筑物在夜景灯光的照射下将变得更加亮丽和壮观。因此建筑物外立面的颜色应考虑晚上灯光照射后的效果。总的说是大面积基色的彩度不能太高,否则灯光一照,不仅刺眼,而且照明效果不好。 从夜景照明效果考虑,不同建筑,如办公楼、居民楼和商业楼的涂色应区别对待。办公楼的色调数要少,彩度低,明度高,体现简洁庄重的建筑风格;居民楼则以浅灰的中性色调为基色,透露其安静祥和的气氛;商业楼的色彩相对可以丰富一些,造成热闹、繁华、活跃的感觉。各类建筑的色彩搭配,应和谐协调。这样在夜景灯光的照射下,才能得到较好总体夜景效果。 二、影响建筑立面优劣的因素分析 建筑外立面是建筑物与外界接触的平台,是建筑物的外衣,是直接反映建筑物内在品质的。所以,外衣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着建筑物本身的好坏优劣,基于建筑立面的重要性,在此对影响建筑立面优劣的一些因素进行分析: 1、外挂空调机 在发达城市早期的一些住宅及写字楼上都可以看到楼盘外立面上密密麻麻的外挂空调机,经长时间风吹雨淋日晒,都变成一个个小黑点,就如在一块完整的皮肤上附着一个个小苍蝇,给人的视角冲击留下极其难受的感觉,给楼盘整体形象的提升带来难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一些高档住宅、写字楼都配备了中央空调,全面解决了外挂式空调机给楼盘整体形象产生的影响。

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施工总体部署 二、交叉作业与协调措施 三、对工人素质的控制策略 第三章分项工程工艺流程及技术措施 第一节外墙立面装修 一、立面块料拆除 二、构件安装 第二节消防及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安装工程第三节景观及绿化工程 第一部分电气工程 一、配电箱安装 二、电缆安装工艺 三、控制电缆安装工艺 四、电气配管安装工艺 五、接线盒安装工艺 六、穿刺线夹安装工艺 七、灯具安装 八、背景音乐安装内容 第二部分给排水工程

一、测量放线 二、给水管施工工艺 三、给水管施工工艺 第三部分绿化工程 一、起挖乔木、种植 二、养护管理的技术操作方法 第四部分园建工程 一、拆除部分 二、铺装部分 三、花池施工 四、大门施工 五、景墙工程 六、树池 第四章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施工质量管理 二、施工质量管理组织 三、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四、施工计划的质量控制 五、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 六、施工操作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七、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八、工程质量总控制图

第五章确保工程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及保证体系 一、安全目标 二、安全保证体系 三、物质保证体系 四、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则 六、项目经理部安全保护体系基本职责 七、安全教育 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九、安全用电部分 十、突发事件处理 十一、悬空作业 十二、校园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工程进度计划、措施及保证体系 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二、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三、工期保证体系 第七章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与措施 一、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二、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三、文明施工现场规定 四、安全文明守则 五、工地卫生保洁制度

城区建筑外立面改造管理办法

城区建筑外立面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塑造城区良好的建筑外立面景观,提升城市形象,防止 擅自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破坏城市景观的行为,加强建筑外立面改造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市容和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外立面改造,是指对建筑外立面使用装 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 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外立面改造。 第四条建筑外立面改造应遵循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符合片 区风貌控制规划,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改造要求 第五条建筑外立面改造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市城市 风貌控制性规划》、《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市历史 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物保护区还须符合文物保护专项保 护规划的规定。 第六条建筑外立面改造有以下行为的一律不批: (一)不符合该片区风貌控制规划,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的; (二)增加建筑使用面积的; (三)侵占公共空间的; (四)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 (五)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擅自超出申请人房屋所有权部位的; (六)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的; (七)空调外机临街裸露的; (八)对临街阳台进行不符合城市规划改造的;

(九)外墙使用涂料的; (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 第七条建筑外立面改造确需超出申请人房屋使用权、所有权部位时,须征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城乡 规划局申请改造设计方案审批。对经市政府确定实施成片区改造的项目,由组织实施单位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申请;其余改造项目,由房 屋产权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房屋产权人委托房屋使用者 提出申请。 第九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历史建筑进行外 立面维修不得改变其原有风貌,其设计方案须征得市文物保护局同意。 第十条组织实施成片区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先编 制街景改造设计方案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实施,涉及城市市容市貌 的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查,各单幢建筑不再单独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审批建筑外立面改 造规划设计方案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受委托提出申请的,还应有委托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原件核对);如果房屋属租 赁的,还应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人同意改造的书面材料; (三)改造前建筑外立面照片; (四)有光彩工程的建筑外立面改造,需到市城管执法局递交恢 复光彩工程的承诺书; (五)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 变更的,须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办理调整方案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市城乡规划局在批准建筑外立面改造后应及时将相关批 准资料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管执法局。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或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申请人应持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

外立面改造施工工艺

第一章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依据设计的外立面改造施工图 2、编制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技术规范、施工规程和质量评定与验收标准;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与实事求是相结合。 第二章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简介: 本工程为外立面改造工程。 (1)项目组织机构

2、劳动力组织(劳动力计划表) 合理而科学的劳动组织,是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调配劳动力。我们将指定最优秀的劳动队伍进现场,并分级签订劳动合同,进场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认真组织技术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施工用电: 由业主委托电管部门引入现场,现场设2个配电箱,3个分电箱,线路的铺设及使用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程。 第三章脚手架工程 根据本工程特点,采用全高搭设双排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 搭设高度:根据各个部分不同高度进行搭设。 搭设要求: 脚手架立杆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连接,相邻两立杆接头应错位,不小于500 mm,且应不在同一步内。 脚手架立面设连续剪刀支撑,支撑宽度宜为5-7根立杆间距,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0-600之间。

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满挂安全网围护,随层设水平兜网,并每隔四层设水平兜网。 脚手架应设避雷措施,设在脚手架四角立杆上,高度不小于1 m,接地线连接应保证接触可靠。 脚手架拆除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同时作业。 第四章外墙面拆除 一、拆除顺序: 1、先拆除墙面中任何表面装饰物、配件、护栏、空调外挂机等,然后再进行墙面拆除 2、垃圾分类:每个工作面拆除完毕后,立即垃圾进行合理分类堆放。 3、垃圾搬运:垃圾分类后运至电梯口采用电梯运输的方式到达地面后按指定的位置归类堆放。 二、技术措施: 1、防坠落:施工前靠外墙窗户必须进行防护,施工至窗户部位时应用夹板临时防止窗户玻璃击碎和其他杂物坠落。 2、防粉尘:在拆除墙体或吊顶面层时难免出现较多粉尘,施工时应及时用洒水的方式以尽量减少灰尘扩散。 3、噪音:拆除工程噪音是在所难免,而该工程在拆除的同时,业主也在照常上班,因此在拆除的过程必须做到,把所有窗户关闭,拆除物轻拿、轻放。 4、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人专线临时用电规范进行配备,进场施工的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及配备完整的劳何设施,施工的工人严禁在现场吸烟,使用明火作业时应运离易燃、易曝物品等防火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5、文明:工人进场严禁到非施工面乱窜,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野

外墙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测量规范》(GBJ50026-9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统一》(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82-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82-2001)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B33-86)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二、总体概述 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苏仙区街景改造工程苏园路标段 建设单位: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园路 工程内容:外墙涂料;更换正、侧立面铝合金窗;防盗网;空调架;空调罩;落水管;广告招牌等。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郴州市苏仙区苏园路两侧建筑组成,全长约500米,

高度参差不齐,最高六层。大部分原有外墙立面以贴墙面砖,干渣石为主,安装有铝合金窗和铁质防盗网。本工程主要是按图纸设计要求对原有住宅正立面和侧立面进行改造,增加落水管、空调架、空调罩、广告招牌等设施,重新安装铝合金窗和防盗网,外墙面统一采用黄、红褐色氟碳漆刷新,彻底改变原来杂乱无章的建筑外观,使苏园路得到美化提升。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程施工特点 优点:场地处于郴州市苏园路,交通便利,施工设备及材料可直接运入施工场地。 难点:场地周围建筑物密集,道路狭窄;场内空地面积小,人员稠密;改造和非改造项目相邻紧密。 (1)、本工程处于苏园路,行人及车辆较多,施工现场场地狭小,材 料机具不易安排,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以保证行人车辆等的安全。 (2)周边居民影响。本工程周边有居民楼,施工时需特别注意环保降 噪,防止发生扰民现象。 (3) 业主对工程工期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竣工。对总承包商的 管理、协调、组织能力要求较高。合理的安排和组织及质量控制是项目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4)施工工期要求:工程合同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因此,阶段时间内资源投入大,对工程的管理、协调、组织能力要求较高。 三、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场地布置原则

外墙整治专项施工方案

中山路(江东段)综合整治项目建筑立面整 治工程 外 立 面 整 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 日

外立面整治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山路(江东段)综合整治项目建筑立面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中山路江东段(江东北路—世纪大道)。 3、建设单位:宁波市江东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4、代建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审图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监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建设规模:东起江东北路,西至世纪大道,全长约4.5公里。沿中山路江东段的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的立面综合整治及商业办公建筑的立面清洗工程。其中有16个项目总计39幢单体为立面综合改造工程;有18个项目总计30幢单体为整体立面清洗工程。 10、工程总投资:约7729.8872万元。 11、质量等级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2、安全等级要求:合格。 13、计划工期要求: 220日历天。 第二章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8、《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 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

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持城市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和完好,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营造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助推老城市焕发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容貌规范》(DBJ440100/T 126-2012)等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街、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和其它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应当按照本办法保持整洁。 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物外立面”,是指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外侧立面。如专指建(构)筑物,则称“建(构)筑物”。 本办法所称“保持整洁”,是指对建筑物外立面的日常保洁和定期清洗等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广电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和完好,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工作,并有权对损害建筑物整洁、美观和完好的行为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和广播电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的意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工作开展,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六条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和公共设施的经营或管理单位是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责任人。 建(构)筑物所有权人与管理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公共设施的经营或管理单位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不能确定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落实责任人。

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江子头村立面改造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单位:金光道集团经纬建筑工程 二0一二年一月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依据 1.1编制说明 1.1.1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及合理的施工程序,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和操作规程。 1.1.2根据本工程特点,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选择先进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达到均衡施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 1.1.3本工程将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的要求组织项目经理部,按项目法进行全面管理。 1.2编制依据 1.2.1本工程建设情况说明。 1.2.2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 1.2.3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1.2.5现行相关的验收规和操作规程。 1.2.6相关定型图集和标准图集。 1.2.7现场踏勘的地形、环境、道路、场地情况、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1.2.8本企业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和技术装备情况等。 1.3编制容 1.3.1本施工方案主要从外墙漆面施工的工作容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阐述。 1.3.2制订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特点

2.1、工程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庐陵文化生态园西侧。 2.1.2、改造重点容: 建筑色彩与周围环境的不协调:建筑物地处江子头村沿井冈山大道(朱北线),建筑物地处重要的区域,而建筑物现状建筑立面为外墙面砖,由于年代已久,受日晒雨淋,墙面颜色已变色,这样的色调与周边环境,色彩要求极为不协调。现改造为外墙涂料墙面及重新贴外墙砖,通过对墙面不同色彩的搭配,让建筑物充满的现代建筑物的立体感。 建筑屋面、门窗需要整改:现有建筑门窗为木门窗以及铝合金窗,全部窗需更换,外墙面安装了各式不同的防盗网及颜色各异的雨棚,导致建筑立面杂乱无序。缺乏空调机位:在原有设计中,没对空调室外机位统一考虑,致使用户安装空调室外机的位置较为散乱,极大的破坏了整体的建筑立面效果。 市政设施破坏严重:该区域建筑修建于九十年代,排水沟大部分以损坏,污染严重,空气污浊,严重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 建筑外立面防盗网、雨棚安装不统一协调,需改造为统一的雨棚和防盗网,以保证建筑物外观的统一性。 2.2、工程特点: 2.2.1、该工程的工程量较大,工序容看似简单,但需要多工种人员配合施工,且个体工程地理位置较分散,施工材料、工具及施工人员的调配运输及组织较困难,特别与居民协调工作是工程进展的最大瓶颈。 2.2.2、该工程工期相当短,而且完成时间已确定,没有任何退路。 第三章施工部署 我们将以“一流管理、一流速度、一流质量、一流服务”的指导思想,将本工程作为我司重中之重的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

外立面整改方案

印江县城主干道街道综合整治及县城印江河中段和东、北出口 景观打造工程 外 立 面 整 改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年月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 1 - 1.1 工程概况................................................................................................................ - 1 - 1.2 编制依据................................................................................................................ - 1 - 2.施工部署........................................................................................................................ - 1 - 2.1 工程施工管理目标................................................................................................ - 1 - 2.2 施工管理体系........................................................................................................ - 2 - 2.3 施工准备................................................................................................................ - 2 - 2.4 施工部署................................................................................................................ - 4 - 2.5 施工程序................................................................................................................ - 4 - 2.6 施工进度准备........................................................................................................ - 4 - 3.施工方案及管理措施................................................................................................ - 7 - 3.1施工方案................................................................................................................. - 7 - 3.2施工主要劳动力计划............................................................................................. - 9 - 4工程质量控制及主要措施..................................................................................... - 16 - 4.1 工程质量目标...................................................................................................... - 16 - 4.2 工程质量的管理.................................................................................................. - 16 - 4.3 工程的质量控制.................................................................................................. - 17 - 4.4 质量保证措施...................................................................................................... - 18 - 4.5 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 21 - 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21 - 5.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21 - 5.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23 - 5.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 24 - 5.4 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 28 - 6. 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 - 28 - 6.1文明施工的目标................................................................................................... - 28 - 6.2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 29 - 6.3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 29 - 6.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 29 - 6.5 环境保护措施...................................................................................................... - 30 - 7.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 31 - 7.1 组织保证.............................................................................................................. - 31 - 7.2机械保证............................................................................................................... - 31 - 7.3材料的供应保证................................................................................................... - 31 - 7.4后勤保证............................................................................................................... - 32 - 7.5后期的技术措施保证........................................................................................... - 32 - 8.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 33 - 8.1设立项目核算管理机构....................................................................................... - 33 - 8.2专款专用............................................................................................................... - 33 - 8.3成本管理措施....................................................................................................... - 33 - 9.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 34 - 10.工程施工配合措施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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