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陆斌海等任职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陆斌海等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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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干[2014]38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02

【实施日期】2014.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陆斌海等任职的通知

(舟政干〔2014〕38号)

市政府决定:

陆斌海任舟山市海洋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发布时间:2006-12-11 来源: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舟山城市的合理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制定《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舟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定海区、普陀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舟山本岛及其周围主要岛屿,包括金塘、册子、盘峙、大小五奎山、长峙、岙山、马峙、小干、鲁家峙、朱家尖、普陀山、洛迦山等为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总面积721.4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4.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舟山市域的城镇体系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期限: 近期2000~2005年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第五条本规划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六条近中期实现更加宽裕的小康水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远期争取提前基 本实现现代化。 第七条舟山市市域总人口规划近期(2005年)104万人,中期(2010年)106万人,2020年110万人。 第八条舟山市主要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00亿元左右(以2000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20000元左右;中期(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左右,人均26000元左右;远期(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500亿元左右,人均45000元左右。预测2005年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为22.5∶39.5∶38.0。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推进对策:加快舟山的区位优势和“渔、港、景”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统缆全局,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抓住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市化、陆岛一体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海洋经济大市,创海洋文化名城。

舟山市人民政府任命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徐萌等任职的通知 舟政干(2011)15号 服务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省委组织部决定从2011年开始,三年内分两批选派100名干部和专业人才(简称“百人计划”)到我市挂职服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市政府决定(以下均为“百人计划”中的挂职人员): 徐萌任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丁峥嵘任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莫红民任舟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翟任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管理中心和舟山市科技创意研发园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兼); 叶红任舟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 沈政任舟山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洪喜任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建平任舟山市旅游委员会副主任; 潘玉友任舟山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国军任舟山市口岸海防管理和打击走私办公室副主任、舟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筹)副主任(兼); 阮建雄任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管理中心和舟山市科技创意研发园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邵蕙蕙任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徐晓坚任舟山市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蒋志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舟政干(2010)47号 市政府决定: 蒋志伟任舟山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局长(兼); 干松章任舟山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贺永定任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蔡志军、李友国、史伟忠、李永明、康专任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成、谢海君、张伟、邬扬全、徐炜波任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志齐、余淳舟任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林伟国任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舟山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兼); 林云雷任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兼);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发[2008]3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1 【实施日期】2008.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舟政发(200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主力军。近几年来,我市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仍严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事不分、体制不顺、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随着我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企业改革以及其它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已势在必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结合舟山实际,现就深化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有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发展事业单位,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事分开原则。理顺政事关系,合理界定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原则上应收归行政机关。暂时收归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收归,最终实现政事分开。改变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简政放权,理顺关系,使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二)分类指导原则。按照承担的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确定相应的改革目标和改革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市场导向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凡是能面向市场的事业单位,都要积极面向市场;能由市场承担的职能,都要交给市场,改变国家包办事业的格局。 (四)因地制宜原则。事业单位改革在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下,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成熟一家改革一家,不搞“一刀切”。 二、改革的目标 事业单位改革,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其生存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推进事业单位适应市场、走向市场,激发其潜在活力,促进其走上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道路,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2]93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14 【实施日期】2012.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全面推进舟山群岛新区

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项目推进攻坚战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项目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在保障民生改善的支撑作用,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以“拔钉破难、项目攻坚”为着力点,全力促进项目建设,努力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保持投资有效增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推进攻坚战,确保2012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增长20%;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有新突破。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克难攻坚,全力破解我市当前存在的投资增长乏力、项目开工率低、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前期滞后、项目储备少的状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有效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其中:舟山经济开发区(含综保区)争取完成65亿元,增长 58.9%,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4%以上。新城争取完成90亿元,增长20%,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3%以上。定海区争取完成175亿元,增长14.5%,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0%以上;其中金塘21亿元。普陀区争取完成155亿元,增长22.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9%以上;其中六横60亿元。岱山县争取完成80亿元,基本持平。嵊泗县争取完成35亿元,增长39.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0%以上。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工业性投资提升,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有关管委会、市级有关职能部门) (二)重点建设加快推进专项行动。按照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全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发[2011]63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15 【实施日期】2011.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实施意见 (舟政发(2011)63号)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战略定位和省政府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而建设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建设,大力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有利于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港航物流创新发展和转变港航经济发展方式。为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等国家战略,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港口转型升级”主线,按照全省“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体系建设总体思路,立足宁波-舟山港区位优势和现实基础,在加快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基地和物流园区的同时,建设定位合理、要素完善、功能健全、服务先进、管理规范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府主导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营造特色,错位发展。发挥宁波-舟山大宗散货枢纽港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准确定位,完善商品交易、公共信息、口岸通关、金融配套、航运综合、行政审批等六大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核心优势。 3.政策扶持,完善功能。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吸引贸易商、会员企业等交易主体参与大宗商品交易、交割活动,吸引物流、航运、金融、保险、担保、信息等服务商入驻交易平台,完善服务功能。 4.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交易中心管理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政府对交易行为、交易风险的全方位监管,把好准入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石油化工品、铁矿石、煤炭、有色金属、纸浆、钢材、粮食等为主要上市品种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集聚、培育一批规模以上的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和现代物流企业,交易额达2000亿元以上,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到

舟山市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舟财建[2014]24号文

舟山市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成本,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防范政府投资债务风险,依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建[2013]2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政府性资金的范围依照国家、浙江省有关规定确定。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五)利用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的资金; (六)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由政府按规定授权举债融资取得的建设资金,比照政府性资金管理。 自筹资金的范围依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确定。包括:各类投资者投入资金(除政府性资金外)、事业单位提取的修购基金、企业自有资金、各类借款以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预算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分两级和六大类。 两级包括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和本级政府资金安排给下级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预算分类包括:(一)农业、

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三)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项目;(四)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五)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六)其它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控制风险、绩效优先的原则,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政府投资预算与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应充分衔接。 (一)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发改部门研究下一年度本级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的相关工作,提出政府投资预算的编制原则、主要方向和重点投入领域等意见。 (二)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及时就下一年度的政府投资预算草案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沟通衔接,具体包括项目数、年度项目投资安排、年度政府投资预算安排及其他事项等。 (三)财政部门配合发改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将具备条件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按照轻重缓急编入年度政府投资预算。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应以批准的概算内容为基础,不得任意突破项目概算。财政部门应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负责对政府性资金安排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第六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市本级政府年度投资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结合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1]179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04 【实施日期】2011.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1】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舟委办〔2010〕97号),设立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增加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职责,组织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负责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3.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强化劳动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1]116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12 【实施日期】2011.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舟委办〔2010〕97号),设立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2.根据国家、省投资核准目录的修订调减,相应提高核准项目的限额标准,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3.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全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循环经济发展的职责; 2.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 3.负责牵头央企对接工作; 4.承担“长三角”地区合作工作; 5.负责对口援建工作。 二、主要职责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舟政发[2011]35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1 【实施日期】2011.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舟政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活动,保护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需要对集体土地房屋进行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合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 第五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单位(非营利机构,以下同)受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以作为具体实施单位承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的相关工作。 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委托

舟山市情简介

舟山市情简介 东海明珠——舟山,座落于长江口东南侧,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洋面上,是我国的第一大群岛,也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立的地级市,素以“海天佛国、渔都港城”而闻名海内外。如果把长江比作一条龙、上海比作龙头的话,舟山就是一个璀璨夺目的龙珠。全市区域总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2.08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全市共有大小岛屿1390个,其中住人岛屿103个,舟山本岛面积502平方公里,是我国第四大岛。辖两县两区(岱山县、嵊泗县、定海区、普陀区),人口近100万。舟山群岛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远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舟山的自然条件和资源特点可以概括为“港、景、渔”三个字。 得天独厚的港口岸线资源。舟山背靠长三角,面向太平洋,处于中国东部海岸线的中心,区位优势突出,是江海洋联运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舟山有着世界罕见的建港条件,深水岸线资源丰富,全市岸线总长度2444公里,其中水深15米以上岸线长200.7公里,水深20米以上的岸线103.7公里,港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而且大多港池宽阔,岸线坡陡,不於不冻,穿越港区的国际航道能通行30万吨以上巨轮。目前,舟山港己发展成为以水运中转为主,集大宗物资中转储备和大型船舶服务于一身的深水良港,货物吞吐量在全国沿海港口中排第九位。 得景独秀的海岛旅游资源。舟山旅游资源极其丰富,集海洋佛教文化、海鲜美食文化、海洋民俗文化、海洋历史文化等于一身,自然风光秀丽、风情独特,万顷东海波涛滚滚,海鸥翱翔,潮音声声,风帆激扬,岛屿、礁石、沙滩、星罗密布,独具英姿,令人赞绝,是休闲旅游度假圣地。舟山市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制定了“佛教文化、滨海休闲、海鲜美食”三条发展主线,推动海洋旅游产业逐步由支柱产业向主导产业迈进。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开发旅游景观1000余处,有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海天佛国”普陀山、南方北戴河美誉的“列岛晴沙”嵊泗列岛两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有“东海蓬莱”岱山、“金庸笔下”桃花岛两个省级重点风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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