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重点笔记《第一章》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和发展

(一)警察最初含义:都市统治方法,都市行政;现在含义:国家行政力量,武装性质;

三个职能: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②惩治犯罪;③保卫国家安全;

本质:阶级统治工具、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

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条件:①经济条件;②阶级条件;③社会条件;④政治条件;

①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②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不可调和性;

③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客观需要;

④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行程;

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①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②对抗冲突;③社会秩序问题;

(二)警察的发展

警察发展:①萌芽期;②古代警察;③近代警察;

萌芽期警察:①监禁行为;②审判行为;

古代警察:①军警不分;②警政合一;

近代警察: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的需要而建立的;①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

②社会分工日益细化;

效早建立近代警察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美国仿英国,即地方自治制;日本仿英国,即中央集权制)

法国近代警察三个标志:①1789年,建立“保安官制度”,在每个县设置了保安官负责辖区治安秩序,警察于军队和审判机关有了区别;②1790年市政警察建立;③1801年拿破仑执政建立巴黎警察总局;

英国近代警察建立过程:①中世纪治安法官制度建立;②1829年英国首相威宁顿公爵首都警察厅建立,罗伯特皮尔建立警察法;

中国近代警察建立过程:①试办警政;②湖南保卫局;③巡警部;④巡捕;⑤内政部警政司;⑥内政部警察总署;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①职能上的特点;(近代警察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古代警察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专门机关,而是由行政官史、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的;)②组织上的特点;(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多层次专门工作系统”,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③执法上的特点;④服装上的特点;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

中央特科: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最早保卫组织;

中央特科主要三个任务:①保卫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的安全;②搜集情报、掌握敌情;惩办特务、叛徒、内奸;③建立秘密交通联络和秘密电台;

我国最早人民政权公安保卫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

我国第一支比较正规人民警察:边警;

社会部: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中央警卫团;

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建立:1946年4月哈尔滨公安局建立,建立了各级人民公安机关,1949年东北各省设立公安厅,1948年建立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1949年建立中央军委公安部,随着解放战争胜利和新中国成立而逐步建立起来;

(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公安机关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一公安部长“罗瑞卿”,副部长“杨奇清”。1949年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

第二节公安机关性质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的性质:(1)治安行政力量(2)刑事司法力量

专政: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组成部分。警察和军队、法庭、监狱一样,是国家的暴力工具。

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

我国机关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包括:国防行政、外交行政、内务行政、治安行政、经济行政、教育行政。

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重要组成部分。专门掌管社会治安、行驶国家治安管理权专门机关。

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

(三)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武装性质表现: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在执行任务中,根据情况可以采取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装押解方式和手段。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

公安机关基本职能: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

专政的目的: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专政对象: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专政手段: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

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

民主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人民意志,依法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社会作用与效能。

民主职能反映的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的关系。专政职能反映的是公安机关与敌人的关系。

公安机关民主职能内容包括:1、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2、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

3、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4、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关系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区别:(一)对象不同,(二)方法不同。(专政对敌,民主对人民)。专政是民主基本保障,民主是专政的社会基础。

第四节公安机关的宗旨

一、公安机关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公安机关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内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人民和服务人民。

实现方式:通过完成法律赋予光荣任务和履行法律赋予神圣职责。

宗旨要做到:(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2)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3)认真履行职责(4)提高服务质量(5)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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