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既是保证当前经济正常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当前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的现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X次党代会及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突出抓好治本建设。要着眼于从体制、机制、法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抓住法规规范制度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建设等主要环节,加大治本建设力度。同时,对损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造成重大社会经济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二)多管齐下,突出运用技术手段。要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建立“一处

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软、硬技术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各类技术标准,注重运用信息、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巩固和增强市场监管的效果。

(三)依法规范,突出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效加强对市场和市场主体的监管。同时,执法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信息推送和共享,形成市场执法监管的合力。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粮、面、肉、油、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组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把食品市场整改的重点向农村延伸,定位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区域的重点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和饮料等食品),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广大农村市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四无”食品(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活动为重点,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和医药器械市场。

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督盲区。

责任单位:食药监局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特别是种子、农药、兽药、肥料、农资坑农害农的案件查处力度,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健全完善农资打假目标责任制,将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市场动态巡查、联合执法、检测预警、建立诚信经营名录库等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确保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促进我县农资市场安全规范。

责任单位: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

(三)深入开展文化娱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超时经营违法行为和“黑网吧”现象,取缔无证经营和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特别加大对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盗版盗印出版物,非法复制音像制品,以及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假票证和非法广告上升的势头。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文化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和区关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辖区农贸市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区,践行“三严三实”,发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克难精神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提升中心城区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要求,对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更深层次、更富成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金宇街道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市场及市场周边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 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x区金融秩序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为x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x区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x〔x〕98号文件精神,并按照方案中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理论和“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健全和完善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融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x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紧防、严控、规范”为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为出发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x开展1-2次非法集资、融资风险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同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融资活动的发生,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反结合,规范信息披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民间借贷活动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统一口径、统一形式,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防止错误舆论引起公众的恐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散发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宣传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加强警示,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理性投资,从源头上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推动民间资本区场健康发展。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对可能出现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全面摸排,提前制定处置预案,抓源头、抓苗头,做到一旦事件发生,反应及时灵敏,处置程度清晰,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应对措施有力,坚决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当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开展民间借贷活动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对全区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民间借贷活动的规模和发展状况。建立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民间借贷规模和投向的监测,及时排查、掌握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案件或潜在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依法处置。 (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顿、规范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经营范围、业务运作进行全面检

区域市场管理办法

区域市场管理办法文案 名称区域市场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区域市场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区域市场的管理。 第2章市场单元划分及人员配备 第3条本公司区域管理实行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市)、县(包括县级市)三级管理。省级区域设区域市场部、市级区域设办事处、县级区域设业务主管。 第4条每一区域市场按照预测的市场容量安排业务人员,比例为每一百万销量配备一名业务人员(不足一百万按一百万计)。 第5条业务人员待遇 业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提成、差旅费标准如下所示。 业务人员薪资待遇标准表 所属区域基本工资提成电话费差旅费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 ××元 每销售一件商品 有××%的提成××元××元/天 省会城市××元××元/天 其他城市××元××元/天第3章业务人员管理 第6条业务员每月出差不得低于××天。 第7条出差前须提交出差申请,批准后方可出差,每抵达一个目的地需用当地固定电话向销售公司内勤汇报行踪并登记。 第8条每月××号以前提交一份所辖市场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为本月总结,下月预测,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 第4章经销商管理

第9条省会城市经销商三个月内必须达到四个直营终端,之后每3个月增加一个,一年内至少达到10家。年销售任务不少于××台 第10条地级市市区经销商开业三个月内必须达到不少于三家专卖店,一年内达到五家。年销售任务不少于××台 第11条地市级区域代理商在开业三个月内必须达到在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县级城镇开设专卖店。年销售任务不少于××台 第12条县级代理商首次提货不少于××台,地级代理商首次提货不少于××台。 第13条各级经销商的销售返利如下表所示。 各级经销商的销售返利表 销售额返利标准(每一万元返利额)备注 ××万元以上××元配件销售的金额不列入返利 范围内 ××万元~××万元××元 ××万元以下无返利 第14条售后配件管理,各级代理商给予单车配件费等额的售后配件铺底。 第5章广告投入 第15条门头、喷绘、写真、形象墙、荣誉标牌由公司提供,每店一套。 第16条区域市场广告投入由公司和经销商按照1:1的比例投入。 第17条所有区域市场投入应先提交申请,待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18条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而进行的广告投入费用一律由经销商自理。 第19条广告费用由经销商垫付,广告投放完毕后2个月内凭媒体发票、样片(带)、样报、播出证明、现场活动照片由公司报销。 第20条公司支持有制作费用但无发布费用的各类户外广告,此类广告一律由公司免费提供喷绘布,经销商自行安装发布。 第21条促销品管理 (1)低值促销品随商品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件商品××元以下。 (2)高值促销品配合重大节日或新店开业发放。首先由客户提出申请,待公司批准后随货同行。高价值礼品在终端发放时需填写领取顾客资料,并附顾客电话,以便公司核查。如有虚假,对代理商予以该次活动促销品总额双倍的罚款。 第6章市场保证金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建市[2007]9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和颁布。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册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 第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人员,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真实性的核查,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全不良行为事实的证据和资料,不良行为记录报表要真实、完整、及时报送。 第六条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自行或通过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司法、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建筑市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和动态核查,营造诚信和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针对我市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文化素质,以全面实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责任,依法行政”的要求,集 中力量,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为中心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不遵守法定建设秩序,不执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坚决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上有突破,确保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专项行动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查处不履行建筑施工合同、不依法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及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行为,查处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而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2、施工安全问题,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建筑施工企业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企业预防群死群伤等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方面的措施与落实情况;检查专职安全员在岗情况;检查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3、监理单位情况,检查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资料是否完善;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理企业被动态扣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落实情况;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旁站见证监理与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事关全局,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 四、专项行动安排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地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地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逐一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

金融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金融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金融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第 2 页共 8 页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 第 3 页共 8 页

某银行关于开展市场乱象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银行关于开展市场乱象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某银行关于开展市场乱象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银行实际,制定了银行关于开展市场乱象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成立组织为了保证本次市场乱象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我行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为副组长,各支行(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规管理部,负责市场乱象整治的具体排查整治工作。 二、高度重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是中国银监会和省联社的部署,是新形势下防控金融风险、稳健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市场乱象排查整治,深入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各支行(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新形势要求,以认真负责、深入细致的态度,持续做好市场乱象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内容排查具体内容依据我行x月x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所排查的内容开展,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一)股权和对外投资方面; (二)机构及高管方面; (三)规章制度方面; (四)业务方面; (五)产品方面; (六)人员行为方面; (七)行业廉洁风险方面; (八)内外勾结违法方面;(九)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方面。 四、排查方法根据《省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行(部)按条线对照《银行业市场乱象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银行业市场乱象排查问责情况统计表》开展排查,并建立相应的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做到问题分类准确、问题描述准确、数据统计准确,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按月反映进度,实行销号管理。 五、责任追究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行对应查未查、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整改不到位、隐瞒不报等情况,将严从重处理。 六、按时上报各支行(部)根据开展的市场乱象排查情况,认真填写《银行业市场乱象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银行为市场乱象排查问责情况统计表》,统计表经支行(部)负责人签名后,在每月x日之前报送至我行合规管理部汇总上报,对报送不

区域总部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为贯彻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保障组织有效运行,顺利完成各项经营目标;根据中国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区域总部、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以结果为导向,强化目标管理; (二)充分考虑各部门的业务特性,体现考核指标的差异化; (三)以数据、事实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 (四)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干部员工(含聘用劳动人员和劳务派遣员工)。 (二)考核期内岗位变动的人员,原则上在新岗位参加考核。在新岗位工作不足3个月的,可在原岗位参加考核。 (三)工作时间不满3个月的新引进员工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不应用。 (四)外派到项目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员工不参加考核。 三、考核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绩效管理制度制定; 2、负责牵头实施考评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员工申诉和评估总结等工作,并对各部门、省域总部制定的考核指标进行审核; 3、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办法,监控实施; 4、负责绩效文化建设。 (二)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的个性关键业绩指标,并组织实施初评。考评指标及初评结果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四、绩效目标分解 根据中国公司赋予公司的职能以及每年度下发的经营、管理、发展目标,逐层落实分解,确保每名干部员工在一个考核期内都有清晰明确的绩效目标。

公司战略目标分解流程图 五、考核周期 (一)执行年度考核。原则上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考核时间安排在次年1月至3月份对上一年度进行考核。 (二)具体考核时间按照中国公司要求安排,但原则上应在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前完成。 六、考核关系 考核层级分为初评、复核、终审三级;考核关系人包含被考核人,初评人,复核人和终审人;被考核人与初评人必须存在工作上的直接关系。原则上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进行初评、复核和终审;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初评,总经理复核和终审;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进行初评,分管领导复核和终审;部门员工由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初评,部门正职负责复核、 被考核人初评复核终审 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正职分管领导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副职部门正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 部门员工部门分管领导部门正职部门正职 七、考核指标 (一)考核指标的来源 1.区域总部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任务的分解; 2.本岗位在其职能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标准和完成的任务。 3.日常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等情况。 (二)考核指标的分类 考核指标共分为两大类,一是共性考核指标,权重为30%,二是部门个性考核指标,权重为70%。 1.共性指标是指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循的公司制度以及工作

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管理是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运用建筑行业信用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主动采集在本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行业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生成年度信用管理评价等级(以下简称年度评价等级)和管理提示,对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差别化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包括: (一)在宁夏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外省进宁施工、监理企业。 (二)在宁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试验检测人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评标

专家、安全员、质检员及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第四条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统一标准、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信用信息的录入、校对、确认制度,加强对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督查、考核,保证信用信息录入的合法性、时效性、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监管。 第七条履行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建设职能机构,依据《宁夏建筑行业信用体系评价标准》,确定建筑行业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有关信用体系评价标准的分值、不良行为或良好业绩的评价档次。 第八条建筑行业各方责任主体应及时申报信用信息(含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建设职能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信用信息,按照谁负责、谁录入;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理(罚)、谁录入,在业务办

中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的发展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1118655501.html, 中国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与建筑业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一直处于支柱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3年过渡期的结束,中国建筑业将面临新一轮的严峻挑战。 充满生机的建筑市场有力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大,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促进了建筑业产业规模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从1988年到2004年的16年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了10倍以上,2004年为70073亿元,比上年增长25.8%。其中建筑业产业

规模对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决定性作用。2004年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7745.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签订合同额43914.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2%。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53309家,实现利润621亿元,增长19.5%,上缴税金959亿元,增长26.4%。 2、建筑业的建造能力不断创新,有力的加强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在工程建设中,建筑业企业更加主动积极地追求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抓住高、大、难、新工程的机会,展开科技攻关,重视技术引进、吸收、创新,自主研发了一批工程建设管理软件和工程软件包,在远程控制、集中决策、项目平台、零距离管理等方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中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建造最顶尖建筑和工艺技术创新创造了一个舞台。一大批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工程相继落成或正在建设,如长江三峡二期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能源及能源调度工程,青藏铁路、润扬、苏通长江大桥、上海磁悬浮轨道等交通工程、国家大剧院、奥运场馆项目、上海金茂大厦等工程,标志着我国建筑业的建造能力达到了一个新的管理水平。 3、工程总承包市场扩大,建筑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得到进一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改措施与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汇编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改措施与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汇编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改措施 一、整治目标 1、整治市场脏、乱、差,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无占道经营。 2、整治市场乱堆乱放乱张贴,做到市场无乱贴广告、乱写乱画、乱拉遮阳布,乱堆乱放,文明经营。 3、加强和规范摊位管理,摊位的地面、墙面、柜台整洁干净,经营者无欺诈行为,无缺斤短两,无以次允好,讲究礼仪,依法经营。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培龙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并检查、督促将工作落到实处。 2、领导小组成员要依据值勤安排表负责当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完成组长、常务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促进整治工作常态化。 3、区城管局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

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4、市场物业管理处职责:市场物业管理处是农贸市场管理及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落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每年必须从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市场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证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工商、食药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培龙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持续性,街道成立了街道、社区、城管及相关路段的责任部门组成的巡查组,每日对市场及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跨区域经营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各区域市场管理,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协调跨区域经营单位间相互关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坚持各区域公司立足本区域,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经营活动,将属地区域公司做强、做精、做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第二条对具有跨区域经营管理能力,在不影响原属地区域公司经营的情况下,遵循责权利一致原则,明确责权利后,允许跨区域承揽工程项目。 第三条跨区域公司的管理要兼顾集团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各方责权利。应依照《内部单位承包经营协议》和《内部生产经营责任书》规定的权责,协商签订跨区域经营的具体协议。

第二章跨区域经营管理情况分类 第四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进行跨区承接项目(含专业承包,下同)。 第五条区域公司到集团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地区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六条集团总承包公司到各区域公司跨区域承接项目。 第三章跨区域经营管理工作流程 第七条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到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属地进行跨区域经营。 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送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项目部所属区域公司负责人与工程所在地区域公司负责人洽谈责权利等内容并签定协议→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及资产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区域公司到暂没有设立区域公司的市场经营

如果可以单项备案: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报公司市场管理部备案。 如需成立分公司: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详见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如需成立子公司:区域公司填写跨区域承接项目申请表→报集团公司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协同区域公司进行调研→如需成立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上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工程完工后,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证照(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投标交易卡等)、印章等由区域公司集中上交集团相关部门处理,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清算。 第四章跨区域经营管理责权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

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第二章信用信息采集和交换 第四条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五条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 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采 集工程项目信息并审核其真实性。 第七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推送机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今天,市政协在这里对我镇的建筑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这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必将有力地促进我们加大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全面推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下面就我们××镇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要的汇报。 我们××镇是 江苏省个中心镇之一,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今年月份,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亿元,其中建筑业万元,所占比例上升到,建筑行业在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针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目标,把握重点,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活动,全面推动建筑市场步入依法行政、长效管理的工作轨道。回顾前阶段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跟踪管理,了解建筑市场动态。我们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

变观念,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了解各企业的业务、经营状况、发展计划、施工水平以及对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时分析,总结提高。同时注重加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新的管理办法,形成从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企业队伍管理的完备体系,使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控制环节,让更多的业主了解建筑法规和办事程序,避免违法违规,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立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把必要的建设程序和办事指南提前告知,积极敦促业主遵章守法。 二、严肃法纪,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遵照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紧紧扣住“查”和“处”二字,树立“查而不处等于不查,处而不严等于不处”的观念,按照“标本兼治、由易入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纠正并查处那些想方设法规避招标、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以及恶意违约的严重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大对建筑市场的巡

全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追赶超越第一季度点评暨“三场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源头治理、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综合施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坚决打赢市场经济秩序综合整治攻坚战,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整治达到预期效果,县政府成立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督促检查、情况通报、资料汇总上报等各项有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汉山街道办事处依据各自职责,在县市监局牵头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市场主体资格监管,查处取缔无照(证)经营行为。 以集贸(专业)市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经营者

集中区域为重点,集中清理无照经营行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工作,对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及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予以重点清理。积极引导无照经营转变为有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深入开展亮照经营示范街、示范区建设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持照经营、亮照经营的比例。重点查处以下无照(证)经营行为: 1、按照X年1月1日起实施的《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 2、在居民楼里经营“私房菜”的无照经营行为; 3、涉及环境污染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4、紧邻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 5、供应的商品或服务可能危及使用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 6、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 7、查处取缔食品餐饮生产加工、销售无证经营行为; 8、其它无照(证)经营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整治规范餐饮服务行业,依法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X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办)落实学生校外托餐机构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对托餐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 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实施 方案 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X 政发〔2016〕10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达到金融市场秩序良好,金融风险可防可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经营做到“五严禁”,即:严禁通过虚假承诺续贷方式让企业从民间借贷偿还贷款;严禁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严禁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和其他服务;严禁采取先贷款再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或开具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存贷款,增加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与企业串通逃避资金监管,造成社会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东及高管个人情况,督促企业规范使用信贷资金,防止企业利用信贷资金

高息转贷(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 (二)规范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风险排查。严禁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任何形式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受托理财、合伙骗贷、暴力催债;严禁抽逃资本、虚假注资;严禁向客户直接发放贷款;严禁随意扣留客户保证金;严禁通过代客户理财、截留客户贷款等形式在账外变相收取客户保证金。对于有违规记录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银行合作禁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公司名称和宣传使用“融资担保”、“贷款担保”、“信贷担保”等字样(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公司评级和外部审计,建立惩戒与退出机制。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超规定利率放贷、抽逃注册资本金、账外经营、超范围超比例发放贷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工商局)。 (四)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对典当行的业务规范监管。严格典当行从事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严禁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严禁发放信用贷款;严禁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严禁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严禁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严禁对外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渠道管理办法修订8.26

区域市场渠道定点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前言 一、为适应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化,集团化的需求,集团市场部因此制定区域定点渠道管理办法。 二、渠道分类:1.线上渠道:广播电视电台,影院,户外LED,公交站,灯箱广告等。 2.线下渠道:展厅活动,外展活动等现场。 3.物料:DM单,车贴等展厅内广告物料。 二、办法目的:1.选择优秀媒体平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2.集中投放,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控制财务风险,降低冗余费用。 3.放大市场效果,提高广告效率。 4.明确职责,简化管理步骤,清晰责任划分。 三、此管理办法由各区域执行总经理负责指导执行。 第二章渠道定点流程 一、由4S店(含各级直营店、形象店、综合店)根据综合考虑向集团公司市场部提出投放需求。

二、集团市场部发掘渠道公司,选择符合条件的目标。 三、由集团市场部和审计部审核通过后作为待选合作对象。 四、召开招标会议,集团市场部、审计部共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待选渠道中择优选定合作对象。 五、定点后的所有渠道将在未来作为唯一指定合作对象,区域只能在指定合作对象中选择渠道进行投放。 第三章特殊及新渠道引入 根据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允许集团市场部及区域市场部门发觉新的渠道,进入方式根据第二章所述执行。 要求:1.在定点渠道之外有模式上创新的新媒体。 2.对公司形象宣传及销售有益的非常规渠道。 3.价格及质量优势于现有合作对象的渠道。 规则:1.区域市场部通过集团OA系统或者集团邮件提前向集团市场部上报新渠道资料。

2.集团市场部根据上报资料及时安排渠道审查。 第四章责任划分 以下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及责任划分互相监督。 一、集团市场部:1.负责渠道的发掘。 2.会同审计部组织不定期招标会议。 3.协同审计部审核渠道资质。 4.签订合作协议。 5.负责将全部定点渠道统计做表备案发放给区域执行。 6.市场行情及价格变化敏感,集团市场部每季度不定期对区域更新上报的定点渠道资料及价格进行审核,及时更新备案。 7.每年到区域对投放内容进行2次巡查,每半年1次。 二、集团审计部:1.会同集团市场部共同确定渠道及价格。 2.对数量、投放期限等广告投放真实性及合理性审查。 3.后期审查各个区域是否在定点渠道内,按照不高于定点价格进行投放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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