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和操作人员掌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在甲方发出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48小时内,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及排除故障。

2.1.7 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并负责乙方自身财产安全及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施工安全规范,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2.1.8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若因乙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

2.1.8.5 乙方的广告内容不得有违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涉及黄赌毒以及低俗的内容。

2.1.9甲方只有需要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搬迁使用场所,且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及搬迁后的调试工作,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1.10因乙方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质量存在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及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正式开始接受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并提供设备安装场地。在协议期内负责该设备的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预防设备人为的破坏和可能事故的发生处理。

2.2.2 甲方需指定专人配合乙方施工现场的安装和其他相关工作。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享的原则,为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调试能顺利进行,在改造工程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等工作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将电缆线安排到充电桩安装位置,并安排好水泥地基。配合乙方工作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及现场维护工作,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负责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验收。

2.2.3 在合作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电动汽车充电桩转卖、转让、出租、抵押或将其投资给第三方。

2.2.4 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自行拆除或要求乙方拆除充电桩,否则按照合同的2倍进行赔偿。

第三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归属

3.1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享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所有权,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使用权。

3.2 风险转移:电动汽车充电桩一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电动汽车充电桩损害、灭失风险同时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如电动汽车充电桩发生人为损害,双方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桩损害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方式确定赔偿价格,按价赔偿给乙方。(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10000元/套)。

第四条收益分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EV640,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10000元(台/套)。充电服务费为 0.9元/度,乙方有权按照市场情况与甲方协商调整充电服务费。在不违反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范围内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双方协定收益分配如下:

(1)乙方每月收取的充电费在每月月底与甲方结算,扣除掉6%的手续费电汇到甲方的公司账户。

(2)电价确定方式:以甲方指定电价为准:

(3)广告费及其他增值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月底或者月初去更换相应的广告内容,甲方要给予配合。

第五条协议变更

5.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经双方授权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3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协议时,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为保证本协议的连续性,除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行为及乙方违约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甲方均构成违约。

6.2、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设备,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相关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3甲方若在验收合格前提出终止协议,则电动汽车充电桩由乙方无条件收回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相关损失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争议及解决办法

7.1 本协议之成立、效力、解释与履行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定义见下文)均适用中国法律。

7.2 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之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种协商应在一方向其他方递交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如该种争议未能通过协商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种争议提交仲裁并就此书面通知其他方。

7.3 上述仲裁应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上海依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指定一名,第三名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并担任首席仲裁员。

7.4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庭另行裁决。

第八条附则

8.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履行本协议。

8.2 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8.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双方的授权人员共同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如下,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印刷体)(印刷体)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电动车充电桩合同

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铺放合作协议 甲方: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合同号: 乙方:西安凯莱勒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为甲方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在西安市曲江新区区曲江风景线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 充电设备(型号 CDZ-W210D-G20 ),用于便民服务,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提供设备安装、维修、维护、终端客户服务等运营服务,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二、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沟通,终止或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电费缴纳周期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以内

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结清,甲方开具收据(节假日顺延)。 四、合作模式 □模式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按1元/度收取。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合作前,甲方对引入充电站设备进行管理的决策应充分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到与之相关的管理规划,如有必要须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 2、甲方根据物业管理情况提供安装场地、安装现场电源到位、并协调三大运营商(电信、联通、移动)进行信号覆盖。安装设备前通知乙方,双方就设备布线及选址进行规划。 3、甲方不得购买、引进等以其她一切方式让同类产品或替代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不得私自拆除充电设备或自行设置充电插座等其她方式影响乙方设备的运营。 4、甲方可根据使用情况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充设备的投放数量,以匹配用户使用需求。 5、甲方有义务在充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提醒用户爱护设备;当发现私自加装分线盒、转接板进行每路多车充电或在充电设备上涂写、张贴、遮盖的行为时应予以制止与宣传教育。 6、若充电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应协助乙方或警方调查,但不承担乙方充电设备的丢失、损坏风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选择收款方式(□刷卡、□手机支付)。 2、因乙方电动车充电设备原因造成电动车充电器或电动车本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与损失方共同协商解决。 3、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电表读数1元/度的电价向甲方支付电费。 4、乙方负责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安装及定期保养与维修,充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维修完毕,否则及时更换充电设备,不得因此影响用户的正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概要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较上年增加1.8万个,同比增速58%。 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 2015年12月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在京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等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有何亮点? 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 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 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电接口型式及结构与原有标准兼容,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但新旧插头插座能够相互配合,直流充电接口增加的电子锁止装置,不影响新旧产品间的电气连接,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实现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并为今后交流充电的数字通信预留拓展空间。 新标准有何意义?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直流接口、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与美国、欧洲、日本并列为世界4大直流充电接口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DB11∕T 880-202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运营服务要求 (2) 6 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 (4) 7 人员管理 (5) 8 消防安全管理 (6) 9 信息安全 (6) 10 投诉与评价改进 (6) 参考文献 (7)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运营服务要求、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投诉与评价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的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以及全部由交流充电设备组成的或充电设备数量三台以下的公共运营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中文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569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电能计量 GB/Z 28828 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术语 GB/T 293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31525 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GB/T 3465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 GB/T 3465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JJG 1148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JJG 114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NB/T 33017 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网络运营监控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29781、GB/T 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车充电项目合作协议书

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并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双方在甲方受托管理的内合作建设、经营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有权与乙方在该小区内合作建设、经营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 2、甲方为前述电动车充电服务项目提供场地以及充电系统所需的电源。乙方将充电系统安装完毕后,如甲方认为需改动的,需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并由甲方承担拆装费用400元/套。充电系统最终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明确标注有项目所涉设备位置、数量,并经双方盖章确认的小区地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充电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确保电源可以正常使用,甲方不能无故单方停电,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不能自行经营或与第三方合作此类充电项日。 4、甲方要配合乙方的宣传工作,扩大乙方提供的充电设备的认知度

(包括但不限于允许乙方在项目实施小区中张贴宣传材料、发布宣传册等)。 5、甲方如果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或公安部门追回损失;发现故障或业主反应设备故障(需要确认)时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设备。 6、甲方对乙方已设置的充电点有日常巡检维护义务,如发现充电点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甲方应做排查,如系乙方设备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维修;如非乙方设备问题的,甲方应当及时排除。 7、甲方在巡检中,应当核实充电点上附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是否为乙方确认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如被损坏、覆盖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8、乙方负责在充电现场张贴《操作说明》。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乙方出资在合作地块内建设电动车充电设备,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建设的投资界面及产权分界点为:充电桩接公共线路的接电点处,乙方对由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拥有所有权,若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合作,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设备。 2、乙方负责设备的维护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安全,除人为破坏、不按要求操作及甲方未能及时报修处理外,由于设备质量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能单方无故拆走设备,如需拆走闲置设备应以书面告知甲方。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 1.2 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 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电动车充电站合作协议 需求方:(以下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内容 1、由“”管理的“”小区位于,目前还没有电动车充电站,为了给业户提供安全的电动车充电场所,创建一个安全、和谐、宜居的生活小区,甲方委托乙方在该小区内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乙方应提出系统配置、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合理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电动车充电站供甲方小区内业主使用,甲方可指派专人协调配合。 第二条收费标准 合同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电费单价按元/度缴纳,甲方电价随供电部门电价调整而调整。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议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充电站建设场地,以不影响业主出行为宜,供乙方安装充电站设备。 2、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提供最近距离电源接入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有效的杜绝人为破坏设备的行为,如充电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充电站充值卡的推广宣传工作,规范小区居民充电行为,提高充电站设备的利用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建设电动车充电站。 2、乙方负责充电站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时,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确保业主能够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充电站使用过程中电动车的安全充电的管理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费用支付及利润分成: 1、乙方电费支付方式为预缴纳方式,乙方应提前预存电费,电费不足应及时缴纳,以免造成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 2、甲方可为乙方代销充值卡,每次可抽取充值金额的 5%作为业务佣金。

小区电动车充电合作协议

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合作协议 甲方:汉中易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汉中仁和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南郑县大河坎镇蜀汉美郡小区 3、合作时间:从2015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____日止。首次合作协议(叁)年。约定先 在蜀汉美郡小区做试点试看效果,如达到预初效果,其他乙方管辖小区按需求分期安装。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40路智能电动车充电管理站,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单套 设备价格为 1.98 万元。(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 2、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首批(见进度安排表)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 位、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修。接到报修24小时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客户在使用该设备时,如因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和车棚搭建,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接入和电表计量器。 2、乙方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 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工程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费

个人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安装流程完整版

个人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安装流程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个人申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流程 2017-10-20 21:13:51 广顺安 5425 随着电动汽车技术越来越成熟,大城市汽车限购政策越来越严格,电动汽车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按照目前的电动汽车政策,购买电动汽车可以送充电桩,充电桩的安装流程是什么呢? 第一步:联系物业公司,确定小区充电桩安装政策。 目前对于安装充电桩,一般的规定是要求自有产权的车位。另外,有些物业由于建设比较早,不太适宜安装充电桩,如果安装充电桩需要额外的技术设备投入,一定要和物业提前沟通好。 第二步:考察自己的车位。 这种考察是指业主自己去实地考察,这个步骤对于节省成本来说非常重要。一般小区都会有很多配电室,业主要自己选择一个距离车位最近的,这样在安装的时候可以省很多费用。 第三步:提供相关材料。 将身份证复印件、车位产权证明(可以由物业出具)、物业同意安装说明交给工作人员,目前北京市的电力公司只接受充电桩公司的申请,业主是不能自己去申请的。 第四步:实地考察。 电力公司的工程师会通知充电桩公司一个时间,届时物业电工、充电桩公司、电力公司和业主都要在现场,确定最终施工方案。 第五步:安装。 确定施工方案后,就到了安装施工的步骤,根据各小区条件和车库位置的不同,施工时间也不同,有的只需要2小时就搞定,有的可能需要一整天才能施工完成。 第六步:验收。 施工完成后由充电桩公司会去电力公司报备,由电力公司去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会给电表施加封志,然后电力公司会制作对应的电卡,并由充电桩公司领取转交业主,或者业主自己去供电具领取。 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叶

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合同范本

工 程 合 同 书工程名称:充电站及广告架的土建、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市沂水县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对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就分享走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 1、工程地点:市沂水县 2、工程任务与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实施,达到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标准的要求。 二、工作围: 按照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要求,对位于分享走电动汽车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站点建设工程施工。 三、工程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工期为天(以甲方通知 开工日开始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材料单价一次性包底,如发生图纸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材料单价按中标单价)。若工程追加量不足中标总价的2%,不予追

加。 2、结算方法:本工程上述价格针对于甲方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标书中 的工程量单项。若工程量出现变化,甲乙双方参照相应单价签字确认工程 量(材料价格按照工程中标单价),并签署洽商文件确认。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产品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报告》, 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所提供产品终验收合格并提交双方签署的《终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额的全额17%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自《终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后2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每次付款前,甲方必须先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六、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事项 1、甲方指派代表,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电桩运输、监工验收、质量技术 问题对接等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进行返工或改正,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 5、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甲方则通知物业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 全事项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基于WebGIS的分布式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发电技术 电力建设 第35卷第1期2014年1月 98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Vol.35,No.1,Jan.,2014 基于WebGIS 的分布式电动汽车充电桩 运营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胡勇,刘奇峰 (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公司,广东省深圳市518057) 摘 要:为了对分布式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有效运营管理,根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特点和用户需求,提出分布式电动汽 车充电桩运营管理模式。结合当前通信技术、 数据采集技术、GIS 技术、Web 技术,提出了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方案。运营管理系统包括数据采集系统、 发卡充值系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Web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WebGIS )。介绍了运营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电动汽车;运营管理系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WebGIS );充电桩;发卡终端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Distributed EV Charging Pile Based on WebGIS HU Yong ,LIU Qifeng (1.Shenzhen Golden Highway Technology Co.,Ltd.,Shenzhen 518057,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 ABSTRACT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distributed electric vehicle's (EV )charging pile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V charging facility and the requirement of users ,the operation management mode of distributed EV charging pile was put forward.In combination with the current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data acquisition technology ,GIS technology and Web technology ,this paper proposed the construction scheme for the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EV charging pile ,which include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card management system and web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Finally ,the application situation and futur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were introduced.KEYWORDS :electric vehicle (EV );ope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Web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WebGIS );charging pile ;card issuing terminal 中图分类号:TM 9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7229(2014)01-0098-06 DOI :10.3969/j.issn .1000-7229.2014.01.019 0引言 电动汽车全部(或部分)以电代油,具有“零排 放”和明显降低交通噪声等优点,是解决交通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问题,缓解石油危机的有效手段之一。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发展,电动汽车在性能和经济性方面已经接近甚至优于传统燃油汽车,并开 始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推广应用 [1-2] 。目前,电动汽车在北美、欧洲地区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初步形成规模市场。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我国提出到2020年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保有量应达到500万辆的发展规划。 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设施是电动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其建设模式与电动汽车的发展密切相关。 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设施主要包括交流充电桩、充电 站、电池更换站3种类型[3] 。国家电网公司等能源供给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在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设施关键技术研究、标准体系制定、示范工程建设、运行服务模式探索等方面已取得了一批成果。 随着电动汽车广泛应用,其充电设备技术必然伴随着发展。由于电动汽车能源基础服务设施的构成设备数量多、地点分散,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GIS )能把所有与空间地理位置有关的信息收集起来,建成多源空间信息数据库,综合分析利用,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地图和表格生动直观地表达出来,供用户有效地管理这些信息,更有 效地做出决策。随着Internet 的快速发展,GIS 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产生了网络地理信息系统 (Web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WebGIS ),使得

充电桩合同 -最新模版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 年 X月 XX日 xxx项目 充电桩合同 编制:__ 审核:__ 批准:__ 编制日期: 编制单位: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站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充值卡及后期维护。 1、乙方提供场地或车棚设备,电源及日常管理人员,并负责充值卡发放。 2、安装地址:焦作市征云悦城 3、合作时间:2019-08-01至2029年-08-01.期限为10年。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安装设备,每套十路智能车充电管理站。提供双方合作经营(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整套设备为9000。使用中,所需数量可按实际需要配置。 2、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智能电动车充电站的设备运达安装就位。双方验收交付时。并负责后期设备保养和维护。接到报修,24小时之内必须修复。如因未及时修复,造成使用人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充电设施设备,甲方定期维护保养。 4、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或报废,由

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电动车充电场地。并接好充电站主电源线。和电量计量表。 2、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各类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域内主动宣传,扩大影响,逐步提高广大业主的认识并使用,逐步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3、乙方在设备安装期间安排人员。配合设备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 4、乙方需维护车辆正常充电行为,拒绝业主私拉充电线路。 5、乙方有责任监管设备,如无故被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智能充电卡设备充值卡的使用方法。甲乙双方按每月出售充值卡的营业额扣除实际消耗的电费后的数额,定为运营净收入,营业电费执行当年现行价按每度一元计算。 7、乙方已充电设备运营净收入额20%提取用于乙方场地,车棚使用费,日常人员管理费用等。 四、违约责任 1、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按设备三倍价格赔偿对方。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信息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电动汽车充电桩合作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目的:满足小区内住户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发展。 1.3 项目范围:本协议对___________________ 的室内停车场以及露天停车场进行汽车充电桩系统 的安装。 1.4 项目期限: 1.4.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 并在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即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如期将本批设备有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有管理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 乙方负责工程设计、产品提供、产品安装和产品调试,并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收。 2.1.3 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产品正常稳定地运行。 2.1.4 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 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 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___________小时内,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则甲方可

电瓶车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XX充电”充电桩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 小区铺设xx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 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安装、支付及后期软件及设备维护。 2、乙方系______ 小区________ 单位,具有在小区内部提供充电场地或 车棚、设备电源的权限。 3、安装地址:______________ 。 4、安装数量:________ 套,设备单价:__________ 元。 5、合作时间:从2019年—月—日起至2024年___________ 月 ___ 日止。 6、充电服务模式:客户预先储值。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小区内部安装【】套XX充电”电动车智能充电设备,每套设备包含【】路充电接口,供双方合作经营,充电设备的所有权和维护责任归甲方所有;并为乙方提供管控和数据监控后台。 2、在签订协议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充电设备安装完成,并可供投入使用。 3、甲方提供的充电设备,如因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或使用过程中设备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定期维护保养充电设施设备。 5、若设施设备自身缺陷原因或者使过程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权在充电桩周边张贴使用说明、促销、支付方式等相关宣传的画面。 7、甲方在室外安装的设备,由甲方自行做好防水处理,乙方应提供必要配合工作。 8、甲方进场维修前,若设备故障可能造成进一步安全威胁,甲方应尽到必要的安全维护义务,避免故障设备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危险。 9、合作期满、不再继续合作或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应撤出所有设备,逾期不予拆除,所有设备归乙方所有,乙方自由处置。 1 0 、甲方与使用客户之间因充值产生的所有争议,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退场,应将未使用完毕款项返还客户,由此引发的所有争议,均由甲方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制度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 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 3、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4、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规程与技能的培训,巩固和提高员工 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6、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7、充电设施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露天充电设施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天气的充电安全。 9、配电房地面须保持干净,绝缘垫上无灰尘。 10、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带进配电房。 11、配电房应做好“防雷、防雨、防鼠、防小动物”等四防工作,注意随手关好门 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是否完好有效。 运营管理制度 1、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 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服务热线、站点地图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

2、根据公示的电价核算收费金额,计价应准确,收费应向顾客明示。 3、充电站须对交流与直流充电区域进行标识引导。 4、充电站24小时服务热线应保持接线畅通,为顾客提供充电预约服务、充电 业务咨询、投诉、其它增值服务等。 5、充电站宜在明显位置显示已预约的充电桩,便于顾客选择可用的充电桩进行 充电。 6、车辆驶入充电站时,须询问顾客是否有预约,如有预约,充电作业人员应核 对预约人的信息。 7、充电服务宜由工作人员为顾客提供,如采用自助服务方式,应在操作区设置 明显的操作指南,顾客应按规定充电流程进行充电。 8、充电站设立客户意见蒲,供客户对站场服务及配套设施提出意见。电站管理 员须每周对意见蒲内容进行整理及上报公司。 9、充电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 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充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检修管理制度 1、定期对充电设施外壳进行清洁,对内部进行除尘。保证充电设施无明显破 损、锈蚀。 2、定期按《充电桩例行检查项目表》对充电设施进行点检、维护和保养,并在 《充电桩例行检查登记表》做好记录。 3、充电设施故障后应停止运行并放置警示牌并及时维修。并按《充电桩技术维护规范》进行维修操作。 4、充电设施维修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应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 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麻涌镇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停车场35个充电桩位所需场地(包括变压器增容所需场地),以有偿使用形式提供给乙方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确认为准。本项目建设35个电动车充电桩,分两期建设,一期20个,于2018年 8月 25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期15个,于2020年6月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或按甲方要求提前实施)。本项目的充电桩可采用直流式或交流式。直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个,交流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14KW/个。 同时,乙方将积极响应和落实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参与甲方辖区内的电动公交、电动物流车、电动出租网约车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投资和建设运营,甲方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在用地规划、项目备案、用电报装、消防审批和项目验收等各环节给予乙方深度支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共20年。 第三条:合作模式 1、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用于电动车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变压器增容),项目建成后用于甲方内部和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服务。 2、本项目的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变压器的增容)由乙方

负责出资和建设,并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3、乙方负责办理本充电桩项目的发改备案、供电报装、大工业用电申请报批、变压器增容申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方现有的变压器进行增容。在甲方变压器有足够余量且不影响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前期甲方提供现有部分变压器余量(具体容量以双方确认为准)给乙方使用,充电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续根据实际充电需求,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再进行变压器新增容。 5、乙方向充电客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照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租金支付:合同期前5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第6年起,乙方按元/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年1月31日前完成当年的租金支付。 2、电费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电单价为____元/度(不含税价,如遇电网价格上下浮动则做相应调整);乙方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财政票据后天内通过转款的方式支付电费给甲方。(只在乙方使用甲方余电才需要支付) 3、每月日前乙方整理上一个月电表读数、损耗、充电服务费等情况,制作简易报表提交给甲方。 第五条:其它事项 1、关于场地的交付,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该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配合乙方申请政府充电桩专用电(大工业用电“分时收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合作协议

充电桩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CBN-WY-20171115 签订地:南宁市 甲方:云鸟(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满足广大电动车用户安全、便捷、实惠的充电服务,甲方作为专业的充电 桩产品生产及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本着与乙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充电桩事宜合作协议条款: 一、合作内容 电动车充电桩的投 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业务拓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甲方投资的充电桩数以保证能满足用户需求为准,不限套数。 3.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新 换代,确保充电服务的质量。 5.甲方保证合法经营,按实际充电量收取费用,根据市场行情,与乙方协商,合理 定价。 6.甲方要根据场地勘查情况,设计好相关图纸,交乙方审核通过后方能正式施工。 7.甲方在小区的相关运营工作和活动,必须服从乙方的规范管理。 8.甲方要确保安全运营充电业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的,由甲 方承担相关责任。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和甲方客户之间的一切纠纷与乙方无关。 10.甲方要按要求安装电计量设备,按时足额交纳电费。 11.若乙方后期针对该项目地增设新能源汽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后续充

电设备,不得使用其他品牌充电设备;增设项目必须由甲方承建。若乙方违反此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甲方项目投入总额。 12.甲方投资建设的充电桩运营除充电利润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如广告收益 等)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合甲方对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和业务拓展。 2.乙方为甲方提供合适的充电桩安装位置及电源接入点,保证建设及运营的顺利进 行。 3.乙方配合甲方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 4.乙方负责对充电桩设备进行有效监管,以免被人为损坏或被偷盗。 5.乙方配合甲方为后期的客户发展做适当的宣传或引导。 6.乙方与甲方共同分享充电桩业务产生的收益。 7.乙方保证除了本合同约定收益外,不收甲方任何额外的费用。 8.乙方不能与其它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 四、电价及电费的结算 甲方与乙方的结算电价为元/度,结算周期为,经双方核对确认,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合法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充电桩运营,按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电费后产生的充电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成,按结算,其中甲方占,乙方占。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协议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协 议。 2.若乙方中途退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3.甲方在本小区投入的充电桩为基础性民生项目,投入运营后不受协议有效期制 约,如有用户需求,可终身运营。 4.因不可抗因数造成协议无法执行的,本协议解除。 六、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信息及本合同合作条款负有保密责任。 七、违约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制度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2、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 3、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4、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规程与技能的培训,巩固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6、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7、充电设施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露天充电设施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天气的充电安全。 9、配电房地面须保持干净,绝缘垫上无灰尘。 10、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带进配电房。 11、配电房应做好“防雷、防雨、防鼠、防小动物”等四防工作,注意随手关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是否完好有效。 运营管理制度

1、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服务热线、站点地图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 2、根据公示的电价核算收费金额,计价应准确,收费应向顾客明示。 3、充电站须对交流与直流充电区域进行标识引导。 4、充电站24小时服务热线应保持接线畅通,为顾客提供充电预约服务、充电业务咨询、投诉、其它增值服务等。 5、充电站宜在明显位置显示已预约的充电桩,便于顾客选择可用的充电桩进行充电。 6、车辆驶入充电站时,须询问顾客是否有预约,如有预约,充电作业人员应核对预约人的信息。 7、充电服务宜由工作人员为顾客提供,如采用自助服务方式,应在操作区设置明显的操作指南,顾客应按规定充电流程进行充电。 8、充电站设立客户意见蒲,供客户对站场服务及配套设施提出意见。电站管理员须每周对意见蒲内容进行整理及上报公司。 9、充电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充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检修管理制度 1、定期对充电设施外壳进行清洁,对内部进行除尘。保证充电设施无明显破损、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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