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2018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2018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2018

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制度山西柳林武家山煤业有限公司

运输管理制度

一、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1、在斜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即安设“一坡三挡”装置。

2、在斜巷的上部水平车场(斜巷口)必须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阻碍阻车器自动复位的煤和矸石等杂物及时清除干净。在阻车器附近还可增设横挡和地撅,只有矿车与矿车,矿车与提升钢丝绳挂接好而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横挡或地撅,并打开阻车器。

3、在上部水平车场变坡点下方20 m处,设挡车栏或挡车器。挡车栏或挡车器由上把钩工控制,矿车下放前方可打开,矿车上提通过后及时放下。

4、阻车器和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准打开。

5、斜巷一侧,必须设专用人行道,人行道必须符合规

程要求;人行道的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不得大于25m,躲避硐的净高不得低于 1.8m,净宽不得小于1.4m,净深不得小于1.4m。各躲避硐口应设信号装置.

6、斜巷串车提升,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停止运输时经把钩工允许后方可上下人,但禁止沿轨滑行.

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都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7、斜巷中,严禁堆集、存放能够沿斜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必须随时回放,以防物料滚落伤人或损坏设施。

8、斜巷内,应设置矿车掉道自动报警或紧急停车装置。

9、斜巷串车提升信号联系不得越级发出。

10、斜巷串车提升或下放时严禁任何人员乘坐矿车,一经发现报公司领导予以开除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二、皮带巷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下皮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职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有多年井下生产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2、非皮带巷人员严禁走皮带巷。

3、在皮带机的机头和机尾必须装设防止人员与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机头20m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4、皮带机上必须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特别是运输转载处必须进行喷雾洒水,装载点应保护负载装在皮带正中,决不允许在较大高度内向皮带直接卸载,以防砸坏皮带和引起皮带跑偏。

5、工作中禁止取掉液力联轴器的护罩,液力偶合器不准使用燃性传动介质。

6、皮带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皮带机巷道内要有充分的照明,皮带机上禁止爬人、乘人,皮带司机必须在有支架掩护的安全地点工作。

7、皮带运输机检修人员上、下地点应设有梯子、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平台的长度不得不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光信号;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8、皮带巷工作人员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7m,工作中不准靠近皮带运输机;若有特殊情况需靠近皮带进行检修时,必须停止皮带运输.

9、倾斜井巷中使用的皮带运输机,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

或制动装置.

10、严禁跨越皮带,过皮带时必须经过桥.

11、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三、刮板输送机巷运输管理制度: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老工人担任,并持证上岗。

2、非刮板输送机巷道人员严禁走刮板输送机巷。

3、严禁站溜进行攉煤工作;禁止任何人在运输的输送机上站立或行走。

4、放炮后要经有关人员详细检查顶板及输送机,是否有冒顶及有崩倒输送机里的柱、梁,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开溜。

5、溜子在开启进必须有信号系统,无信号或者信号不清楚绝对不得擅自开动,过负荷或声音异常时不得开溜,杜绝溜子带病运行。溜则运行时,任何人不得坐在机头对面,以防大块煤砸伤人员。开溜应先点动,确认一切正常后,再开溜。

6、开溜应有专有进行,不得兼职或顶开。开溜工必须在顶板完整,有支架掩护巷道畅通的安全地点进行,开溜应做到先开溜后放炮。

7、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送除煤以外的任何物料。

8、输送机飘链出槽时,不准用脚蹬,接链时人员不准站在机头前面。

9、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禁止往输送机内装煤。

10、机尾及机头要打上牢固的压柱。

11、如果输送机要设成丁字形搭接时,搭接时的机关要垫高,彼此最小间距0.3m,防止被煤矸刮走.同时司机要站在顺槽下帮错开机头的地点。

12、机头喷雾洒水装置要完全齐全,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关水”保证洒水正常,保持机头机尾清洁卫生。

13、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执行。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 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 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 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 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 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 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 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 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 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30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 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 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 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 、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

特种车辆管理规定

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为保证特种车辆安全运行,消除运行安全隐患,防范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特种车辆类型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 铲运车、WC — 3 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 WC- 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二、特种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

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 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 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三、特种车辆维护保养及使用规定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 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 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 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_2

公司煤炭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运输单位煤炭运输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煤炭调运范围适合中煤内部化工企业之间煤炭调运。 第二章煤炭运输费用的确定 第一条综合运输距离、运输路段、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车、绕路、紧急调运、运输市场、油价等因素确定运输价格。 第二条运输价格参照社会吨公里运价来确定。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程序为: 销售部进行社会调研→销售部填写运输价格审批单→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确定运输价格 第三章运费支付办法 第一条长期发生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正常情况下每月初1—5日与公司进行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待公司财务月底挂账后,于次月财务部征求销售部意见作出资金计划后,由销售部负责办理付款申请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支付。 第二条短期倒运、间断性调运的业务,根据情况可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公司挂账后销售部书面告知财务部做出资金计划后即可支付。 第三条支付运费时,由销售部填写付款审批单,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支付。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第三项中各条款的物流公司,可暂停支付运费,待公司研究处理后,方可支付。 第四章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条派车证在规定时间,规定运输线路内方可使用。车辆如提供假派车证,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条派车证“存根”丢失一份,扣押金1000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200元,退还押金;派车证“发货单位联”丢失一份,扣押金1万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5000元,上述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磅单“需方联”丢失一份罚款200元,“承运单位联”丢失一份扣除该车运费的30%。 第四条各运输单位派车证每月5日前结清一次,丢失票据后的罚款待公司从押金中扣除。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运输巷道安全管理制度 3.1.1负责运输巷道的安全总体管理及审查。 3.1.2定期对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 3.2.1 根据采矿设计要求决定运输巷道的维护方式,解决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2.2 根据生产需要和采场的实际情况对须报废的运输巷道进行认定并报审。 3.3 生产工区 3.3.1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对运输巷道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2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督处等,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3.3.3 对运输巷道的维护质量进行检查并负责废弃运输巷道的安全防范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运输巷道的安全管理 4.1.1现场管理人员定期对运输巷道进行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向工区汇报,工区上报安全监督处,安全监督处根据运输巷道破坏形式决定支护形式。支护形式确定后由安全监督处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支护。 4.1.2 安全监督处管理人员督察支护材料的质量,确保质量达到要求;同时工区现场管理人员应对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如果质量达不到预定要求时,由安全监督处下令通知施工单位返工。 4.1.3 对所有支护的运输巷道,均应进行定期检查。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4.1.4 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作工器具;

4.1.5 轨道维修、处理安全、巷道支护时,应禁止车辆通行,并设明显的警戒标志; 4.1.6 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 5 相关文件 5.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5.2《采矿手册》。 6 相关记录 6.1《运输巷道日常检查台账》。 6.2运输巷道维护质量记录。

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编岗位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井机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矿井的机电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使设备的三率达到标准要求。 5、负责组织机电战线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定期召开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机电方面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坚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监督机电职能部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8、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消灭机电重大事故,抓好机电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推广和使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安装调试工作。 10、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质量验收及审批手续。 11、按上述职责,每年制定机电矿长的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和办法。 3、协助机电副矿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定期召开机电技术人员会议,分析研究机电技术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转。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制订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验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严禁防爆等级不够的产品进入井下使用。 3、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期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有权停止生产。 4、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5、负责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矿井及主管部门。

井下铲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钻孔施工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井下柴油铲运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铲运机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车辆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铲运机司机上岗前,必须佩戴齐全的劳保用品,经过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铲运机司机在开动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灯光、喇叭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确认车辆周围没有行人及其它车辆后,方可开动车辆,在开动前,必须鸣笛警示,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三、铲运机在井下行驶期间,在经过岔口,转弯,遇见行人或其他车辆时必须提前鸣笛警示,并慢速行驶。 四、铲运机在井下作业时,司机必须在关键路口放置警示牌,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警示牌位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挪动时,必须提前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移动,工作完毕后,挪动人员负责将警示牌恢复原来位置。 五、当铲运机在井下运输巷道运行时(包括在溜井联巷),行人遇见铲运机时,必须提前避让到就近进路或溜井联巷内,运输巷道严禁站人,严禁靠近运行中的铲运机。 六、当铲运机在进路内铲矿时,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该进路,若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等待铲车出来或停车后,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双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出矿进路。 七、负责现场监护铲运机人员必须与运行中的铲运机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 八、当同一中段有两台或多台铲运机运行时,每台铲运机之间始终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距离;当两台铲运机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保持相互联系,保证铲运机之间的安全距离。 九、在不同作业中段,两台铲车使用同一条溜井时,作业铲运机之间必须错开班次,严禁在同一时间段,使用同一条溜井。 十、当进路内有人员观察采场或进行其他作业时,铲车严禁进入该进路作业,必须通过发出声、光信号,与进路内人员取得联系,人员离 页脚内容1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目录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动 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皮带机运输管理制度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 小绞车及下,上山管理制度 钢丝绳管理制度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矿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巷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3天须经科长同意。 3、无假不到者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卸料点用车情况,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队部保持联系,作好各处轨道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机电运输科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机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掉道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浮煤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井下运输专用车辆使用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井下运输车辆的使用,提高矿井运输水平,根据蒋庄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专用车辆使用范围: (一)砂石散料车:石子、黄砂等散料使用砂石散料专用车。 (二)材料专用车:木材、钢管、皮带穿管、钢轨、单体支柱、工字钢等长型规则性材料使用材料专用车。 (三)开关车:80开关、400馈电开关、照明综保等中小型开关使用开关专用车。 (四)油桶专用车:运输尺寸为Φ(550-600)mm、长度不大于900mm的桶装液态物品使用油桶专用车。 二、专用车辆装车标准: (一)砂石散料车:装车高度低于车沿以下100mm。 (二)材料专用车:物料必须排列码放整齐,车辆宽度方向不得有物料超出车体,重心不得偏斜,物料上表面码放成弧状,按照要求使用封车器锁紧,封车器不少于2套。为保证封车质量,凡装车后存在棱角容易硌伤封车装置的铁制材料要在材料与封车器或圆环链之间垫旧皮子等隔离材料。锁紧后封车器加力手柄必须使用铁丝与封车链牢固捆绑在一起防止闭锁敞开。封车器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如发生扭曲或断裂现象,禁止使用。封车链不使用时,必须将材料车上的4根固定封车链使用铁丝或其它工具连接固定在一起,不得使链条超出或拖拉至车外; (三)开关车装车标准:装车时必须将开关平整摆放,根据开关选择合适的固定滑孔与压板,使用M16及以上规格螺栓将开关的底盘固定牢靠,固定压板使用不少于2个。 (四)油桶专用车装车标准:油桶装车必须采用油桶专用车(每车最多4桶);装车后活动挡板必须插接牢固,油桶配合木楔垫实,运输时起落架必须使用链条固定牢固,防止运输途中起落架松下。 (五)任何车辆(包括空车、重车)不得将铁丝、封车器等物突出车身之外。 三、车辆的管理: (一) 专用车辆的使用严格执行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挂牌交接。 (二)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蒋庄煤矿2015年1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集中定向定时下料的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在运输的各个环节由接车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三)专用车辆在现场交接的过程中交接人员必须认真查看车辆的状况,现场交接时查出的问题由交车单位负责处理并进行签字确认,不落实处理的接车单位可以不接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交车单位负责。凡未现场交接或检查不负责任“严格按照在谁的范围内发现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责任。

煤矿运输规章制度汇编

-盘县石桥镇鸿辉煤矿 运 输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鸿辉煤矿机运科

目录 1.验收制度 (4) 2.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奖惩办 (7) 3.轨道运输治理制度 (8) 4.轨道治理制度 (9) 5.运输设备治理制度 (10) 6.运输队治理制度 (11) 7.事故分析制度 (12) 8.隐患排查制度 (13) 9.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13) 10.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14) 11.行车不行人制度 (14) 12.手动挡车栏使用治理制度 (15) 13.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15) 14.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6) 15.运输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6) 16.运输设备包机治理制度 (17) 17.运输轨道分段包片制度 (19)

18.架空乘人装置包机制度 (20) 19.斜巷运输治理制度 (21) 20.上、下山治理制度 (22) 21.小绞车治理制度 (24) 22.大型物料运送治理方法 (25) 23.车辆复轨规定 (26) 24.停送电治理制度 (27) 25.零星施工治理制度 (28) 26.捆绑封车综合治理规定 (28) 27.交接班制度 (32) 28. 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治理方法 (33) 29.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35) 30 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治理制度 (36) 31 运输设备检修制度 (39) 32 机电运输设备检测制度 (41) 33.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治理制度 (42)

1.验收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轨道运输安全治理,完善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方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运输治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明确运输职能治理部门,不断完善斜巷运输治理制度,动态监督检查运输系统安全环境、运输设备的安全状况,主动治理,超前治理,精细治理;对运输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先治理、后使用,治理不留死角;对运输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先整改、后使用,现场不留隐患。 3、积极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治理进步、技术创新、装备更新,逐步构建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 二、成立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田伦 副组长:邓永书

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同煤集团北辛窑煤矿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矿相关部门、各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井防爆车辆的管理,保证井下辅助运输的安全。根据我矿入井防爆车辆的车容车况和行车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成立车辆管理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管理组成员职责:XXX 一、监察管理制度 1、每个月10日和25日,由XXX组织管理组成员,对本矿所有入井防爆车辆统一进行车检; 2、实行“一车一卡、一车一档”制。对每次车检后存在的问题都要登记在册,并有成员签字; 3、每次检车时成员要统一更换工装,认真检车; 4、原则上管理组成员不得更改。 5、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6、安全监察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必须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责令停止无轨胶轮车运输作业,并上报安全监察部门。 7、对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无轨胶

轮车运输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矿井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输。 8、每月进行一次“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二、车辆准入制度 1、此办法中的入井防爆车辆包括井下装载机。 2、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有生产厂家资质,三证一标齐全,且经矿车辆管理组认可,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3、车辆管理组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入井车辆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车况、使用年限、平时发生故障等因素,由车辆管理组对车辆进行综合评价,该停运的停运,该报废的报废。 4、所有入井车辆必须达到防爆的有关规定要求,凡不符合准入管理规定的车辆一律不准入井。 5、车辆的结构设计、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性能要求等应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车辆所用防爆柴油机应符合MT990 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MT220 的关规定。 7、车辆所用电气部件,应符合GB3836 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8、车辆下井配备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等报警值符合MT/T989 的有关规定。 9、不应擅自对车辆进行改动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三、驾驶员准入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

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矿辅助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凡申请使用调度、双速和回柱绞车的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进行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经矿机电科审核、批准并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器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第三章一般规定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治理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届时通知。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3、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 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要紧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负责人。 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事情; ②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情;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事情; 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 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事情、事故事情、质量标准化事情、“三违”事情、当前存在咨询题、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咨询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事情,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降实、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觉的隐患事情,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完毕后,各矿马上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降实处理。 3、公司第二巡进行井上、下安全隐患大检查时,必须对各矿上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若发觉上次隐患未进行处理排除,必须追究各矿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4、公司在第二次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各矿应再次组织现场办公会议,总结上次检查和处理事情,并降实好新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处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将每次检查及整改的隐患做好登记复查工作。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处罚。 6、各矿严格执行治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发觉咨询题当班现场整改,并仔细做好记录,如当时别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晰进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针对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完成降实的咨询题,及时检查整改事情,逐月分重大隐患、普通隐患做好台帐,并分类存档。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是经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各矿向安全挺进的一种形式。 一、制**全目标 结合环境因素、历史和现实,公司制定一具经过各矿努力能够实现的安全总目标。那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公司的特点。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依照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舞各矿的热情,又能经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思考各矿、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难的威胁。所以,在制**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便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 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 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 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石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

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一、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制度

* 煤 矿 运 输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机车司机和押车工职责 四、绞车操作工职责 五、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六、井口推车工职责 七、井下推车工职责 八、信号工职责

九、振动筛操作工职责十、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十^一、轨道工职责 操作规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作规程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 3 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一、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在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3、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4、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5、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二、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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