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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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央1号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金融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很多问题,如金融支农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特别是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比起来,最具体的表现还是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那么造成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尤其是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深入剖析这些现象,其实质是资金、人员和科技手段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一)资金供给能力不足,涉农资金投入受限。

一是农业为弱质产业,投入多、产出少,导致农村资金先天性匮乏。二是金融机构商业化取向和乡镇财政的普遍困难,导致农村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由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赢利能力低于城镇,尤其是小额农贷管理成本较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不在乡村,导致资金背农化倾向较为明显,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投入。四是由于结算功能、行业品牌的影响,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

(二)服务人员力量薄弱,金融覆盖明显缺失。

由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经营成本偏高,银行企业本质决定了其将服务的重心向城镇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城镇转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也在不断整合,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呈下降趋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服务人群不断减少。农村合作机构虽然人熟、地熟、情况熟,但员工平均服务农户数太多,加之农村金融服务额小、面广,服务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其服务常常陷入疲于应付的状态,妨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

(三)科技服务手段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产品创新重视不够,加之科技力量薄弱,导致服务手段落后,产品更新滞后,服务功能残缺。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把市场研发的力量倾注于城市,对农村最基层客户需求关注不多,甚至不愿意把科技人才和新的硬件设施配置到农村网点,进而导致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适应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金融先天供给不足,

加之长期以来存在金融依赖,客户对金融的需求呈现一种非正常的被动包容状态,需求基点不高,挑剔程度不够,从另一方面也无助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改进和提高。

二、构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新体系的建议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稳

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强化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体系,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金融是经济的命脉。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责无旁贷。针对农村金融在资金、人员和科技等方面存在阻滞造成供给不足的实际,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新体系,增强对农资金供给能力,配置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服务力量,创新科技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催化和助推功能至关重要。

(一)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引导错位充分竞争。

一是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适度竞争、分工合理、竞争充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二是新兴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科学规范,不可盲目冒进,以致酿成不应有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进行。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尤其要注意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市场定位,努力避免产品服务同质化、客户群体同一化倾向。

(二)培养专业人才,切实增强服务力量。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专业对口大学生员工,优化职工队伍素质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社区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将熟悉本地情况、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安心农村金融工作的本地人才最大可能地吸收到员工队伍中来。二是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其网络及与农民联系密切的优势,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巩固客户基础。三是新型金融机构应当大胆创新人才引进和竞争机制,从其他银行引进成熟的金融专业人才,并利用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员工提升服务素质。

(三)引入竞争合作机制,扩大农村资金供给。

一是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信贷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牢固确立支农观念,不断扩大资金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自身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地位。三是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协议存款业务,最大可能地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经济相对发达的乡村,

条件成熟时要大胆尝试合作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经营,共同致力于解决农村资金投入的问题。

(四)加快科技手段更新,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重视产品创新,加快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与邮政储蓄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横向合作,最大可能地吸收科技成果,尽快扭转科技力量薄弱、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残缺、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横向合作,更多地吸收外部信息,尤其是客户软信息,逐步解决信息不对称、客户面不广的问题,努力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

尽管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已基本确定,然而在一些具体的政策法规方面还欠缺,有些政策制度仍应调整完善。有些政策法规随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进行调整修改,有些仍在探索中,还有些虽受到重视并予以制定,但实践贯彻上还有很大的距离,执行力差。

农民和微小企业贷款难仍未有效缓解。我国农民和微小企业贷款难是多数人的共识,但确切的数字,人们的判断差异较大。据银监会的统计,2007年来,我国有农户约2.3亿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有1.2亿户,其中获得农信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7800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这两年来这一比例似乎变化不大。据调查,全国只有27%的农户能获得正规渠道贷款,在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中,仍有40%以上不能获得正规信贷支持。至2010年3月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为95900亿元,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2201亿元,在全部涉农贷款比重不到20%,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5.1%。这个数字几乎20年没有变化。

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和人员质量偏差,风险偏高。我国目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近13万个,比2004年减少了约9400个。由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县域经济获得金融服务力度不足,近年来县域金融覆盖水平虽有提高,而且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也在设法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问题,但截至2009年,仍有2792个乡镇没有金融网点,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其中云、贵、川占了45%。只有一个网点的约8000多个乡镇,总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度均不足,但不排除低水平和恶性竞争现象。另外,农村金融机构和人员质量偏差,风险偏高。

农村贷款投放不足,“三农”金融服务较弱,农村资金外流仍然严重。据人民银行的统计,2007年全国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1.2万亿元。银监会的统计表明,2008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3.6%,而城市地区存贷比为65.2%。2009年农信社系统存贷比为68%,农行县域网点存贷比为39.33%,较全行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邮储行和其他商行则

更明显。从金融资金流出渠道看,主要是农村金融机构购买债券、拆借和上存资金等方式所造成的流出。一般说农村贷款交易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农户和微小企业经济主体缺乏抵押担保品,一些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够完善,借贷双方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借贷者“贷款难”和金融机构“难贷款”的两难现象并存,促成了农村资金的外流。

扶贫贷款等政策性金融有所改进,但改革仍需深化,效果仍有待改善。当前农村金融带有明显的“扶强”特性,对中低收入农户,对欠发达地区支持不足。金融机构“贷大不贷小”、“贷富不贷贫”、“进城不下乡”倾向明显,对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和中低收入及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存在诸多障碍和困难。近年来,中央政府在支持扶贫贷款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缓解了重点扶贫开发县中低收入和贫困农户的贷款难和资金渗漏、效率低下的问题,最突出的事例之一是从2006年至今已在近万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项目。中央财政为每个村投入15万元,由农户自愿组成互助组织,开展资金互助。不过从近期较大规模对该项目的调研情况看,项目较普遍地存在内外部管理不力、财务不健全、农户受益不均、可持续发展前途堪忧的问题。此外,公益性扶贫小额信贷组织仍未得到实质性的鼓励和支持,它们面临无适宜的合法身份,无制度性的融资渠道,无机构人员能力建设支持的“三无”发展瓶颈的制约。

其他问题还包括: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农业保险仍处于初级阶段成效不显著;监管体系不适应金融需求和机构多层次的要求等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新农村的建设也为金融业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利用市场手段配置资金的能力相对于较发达的城市而言明显缺乏竞争力。因此,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更加需要金融的有效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金融机构摆脱困境和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所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银行向城市收缩,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大大减少,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正在改革和调整,邮政储蓄又吸收了部分农村资金,使得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比较脆弱,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一.我国新农村金融体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市场方面的问题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垄断特征。

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但其经营活动存在着明显的地域限制,历史包袱沉重,实力薄弱,导致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其他的多种金融组织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的存在,形成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不受国家法律和政策保护,游离于正常的金融市场之外。长期以来,由于正规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和农户的需求,民间金融获得快速发展空间。但是,民间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的运行依赖于非正式规范。一旦非正规金融大规模化,失去对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依赖时容易失控。一旦失控,不仅导致其自身的系统崩溃,而且还可能波及到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的整体稳定。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三农”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薄弱的矛盾。目前,我国农村银行机构主要有四类六种,分别是商业银行中的农业银行、策性银行中的农业发展银行、村合作金融机构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邮政储蓄机构。从信贷支农情况看,对“三农”发放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2005年末,这三类机构涉农贷款余

额达到4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20.7万亿元的19%,比“十五”初

期增加了1.6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1.7%,但大大低于全国的总体增长水平[1]。(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十五”初期增加11.5万亿元,年均增长24%。)这说明我国城乡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也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时期,涉农贷款仍低于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究其原因是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不够充分、不够系统、不够完善。

2.农村金融资金和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要求。近年来,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投向“三农”的信贷资金占其全部贷款的比例逐年下降,业务品种单一,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大部分农村地区仅用农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两家金融机构。城市居民能够做的保险业务、基金业务、股票业务等在农村的大部分地区还不能实现。

3.农村贷款风险补偿、分担和转移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兴起。由于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新农村建设中所需的大量资金,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以外,有一部分是要农民自己出的,这样就得需要贷款,但是没有完善的对农村贷款进行贴息、补贴、税收减免、税收返回等杠杆机制,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担保机制不健全,加大了贷款的难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商业性农业保险连年萎缩,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资金投入。

(二)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从微观层面上看,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①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②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③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

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④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⑤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⑥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2]。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缺乏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3]。正如曾建中(2006)研究所认为的,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4]。

(三)农村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现阶段发展中,农村金融业务存在资金利用效率低、信贷投入减少并且结构不合理、金融品种单一,硬件基础薄弱、业务创新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存款流出过多。商业银行每年在农村吸储余额约为2000亿到3000

亿元,每年有数百亿资金通过信用社净流出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存款约有2/3来自农村,每年约有近千亿元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入城市,用于农村、农业的资金比例减少。

2.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单一,代理业务存在较多弊病。农村金融网点主要以存贷业务为主,有少量的代理收费业务,其他中间业务缺失,理财工具较少;信用社业务系统尚未全部纵向联网,存款业务普遍缺乏通存通兑功能,竞争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步骤,农业银行顺利实现了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的分离,并明确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仍由农行代理,但从当前一些基层农业银行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农业银行由于受利益机制和责任心的驱使,办理代理业务不像自身业务一样认真负责地监督把关,给代理业务运营带来几种病症,巫待诊治。

3.农村金融业务创新相对滞后。许多金融创新产品不适应农村的新需求,新兴的中间业务在农村难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尤其是对各类经济主体的信息、技术、市场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的需要。

(四)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还存在许多缺陷,尚不能有效监控农村金融风险。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风险控制主体缺位,使监管难以全面有效。一个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体系应由三个系统构成:市场约束条件下的外部银行、证券、保险风险监控系统,被监督金融机构自身内控系统与社会监督体系。但目前这三个体系均存在问题。首先,外部监管系统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由于机构、人员、素质有限难以有效监管。同时由于历史遗留下的原因,农村金融机构并不在三会有效监管范围之内,由于缺少了必要的约束机构,农村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强。其次,被监管农村金融机构,如具有国有商业银行和准集体性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得内控机制难以有效建立,内部资产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高,流动性资产比重低,给农村信用合作社运作带来了很大的风险。第三,社会监督体系发展滞后,外部审计服务机构行为不规范、不诚信,舆论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也是农村金融机构监管不足的因素之一。

2.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集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多重职能于一身,在缺乏存款保险制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前提下,监管部门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的时候,只得以牺牲监管效率、降低监管要求或与监管对象某种程度的妥协来维护社会、金融稳定;同时由于复杂的内外部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的影响,监管权力与责任不对称,给监管带来了难度;再加上农村金融机构具有很大的扶农性、政策性的特征,与商业银行的特性有很大的差异,使得三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时就显得不足,金融监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5]。

3.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高效监管合力。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信息难以共享,监管的政策措施相互重叠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或退出市场等救助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由于中央银行救助过度,导致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能力风险”和“道德风险”,或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监管套利的可能性[6]。

二.完善我国新农村金融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改革农村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首先需要对农信合作社进行改革,明确其合作性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在此基础上促进其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激励相容,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者。其次,要放宽政策使一部分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同时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限制其业务范围,规范其经营行为。再次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或者商业取向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如建立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投资基金、农业发展风险基金,培育民营银行,建立社区性金融机构等等。最后,允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开展金融服务,尽量通过发展多元化的正式或准正式金融机构来挤出部分非正规金融活动,尤其是较大规模的、脱离人缘、地缘和血缘纽带约束的非正规金融活动。

(二)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

农村特别是农业生产不仅面临着市场风险,而且面临着自然风险,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稳定和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起着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农业保险不仅可以由国有的保险公司开展,也可以由保险合作社、相互保险公司进行,而且,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和金融的一体化,金融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农业银行、小额信贷金融机构等可以凭借其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开展农村保险业务,拓展农村市场,通过业务的多元化来化解和分散风险,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良好的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首先,需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定位。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被视为准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了支持三农的重任。并且,从农村信用社试点方案中中央银行承担信用社一半的历史包袱看,中央政府已经默认了信用社长期承担政策性金融支农重任的事实,而且通过一次性给予相当可观的补偿和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进一步强化了农村信用社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定位。

其次,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以改革产权、明晰产权关系为重要内容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只是在制度设计上解决了产权的形式问题,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的归属权问题。国家作为最大的出资人,其出资部分并没有以股权形式加以确认。因此,认为应将农村信用社可以计量的出资股权化,以明晰农村信用社的归属权;可以让省财政作为政府出资人的代表,行使其所有者的职能;并完善农村信用社的股权机制,科学设定价格,允许股价浮动,允许股权流动与退股,让所有者能够自由选择用手或者用脚投票。

再次,因地制宜,分类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按股份制原则将其改造为标准的商业银行,并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在兼顾中国国情,考虑地方具体情况的同时,合作制改革必须坚持标准的合作制原则,即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区化服务。要按“农民入股,由入股社员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民服务”的要求,体现合作制的特性,信用社所有权归广大入股农民。

最后,积极完善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具体可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在税收上得到比商业银行更优惠的待遇;在利率确定方面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建立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人民银行可以采取一次性补助到位的办法,既能使其轻装上阵,又能防止其将自身的经营损失继续转移到政府头上。

(四)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监管框架

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正常运转的基础和保障,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监管框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改进监管理念,

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人员力量。其次要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确保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按照合作原则建立的新的合作金融组织、民间金融共同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再次,健全完善金融同业公会,加强行业自律。最后要建立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提高农村金融监管效率。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三元架构”模式研究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三元架构”模式研究大量的研究和事实经验告诉我们,良好而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积极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反,自身存在诸多缺陷且并不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但不会拉动经济发展,还将会对农村经济产生负面的作用。面对“三农”问题已然成为当前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所要面对的重点和难点的客观事实,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无疑将为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找到一个突破口。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机构观”来看具有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的农村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三元架构”的完整体系,但从“功能观”来看却没有发挥出相应的功效,对我国特有的这一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总结,正是我们对农村金融体系完善的主体和现实出发点。文章首先对相关的概念和文献进行梳理回顾,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呈现出的“三元架构”模式进行了界定并总结了这一模式的特点,逐一分析了构成这一模式的三要素——农村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发展历程与功能特点,同时认为“三元架构”模式形成的原因理论上源自金融服务需要分工,农业供给本身的公共产品特性和农村金融服务中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践中源自一方面“三元架构”体系中三种元素具有各自不可弥补的缺陷,需要相互协调补充;另一方面是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三种要素的功能有不同的需求。 在对“三元架构”模式进行了理论剖析之后,我们又对这一模式的各组成部分的现实情况进行了定性的分析。政策性金融当前业务覆盖面低,基本的金融资源配置功能都不能很好发挥的情况下,没有起到诱导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增加对农业投入的作用;农村商业性金融离农现象明显,自身也存在不良贷款率高、资本结构不合理的可持续发展困境;农村合作性金融在三者中支农业务覆盖面是最高的,但效率极低,目前存在商业化趋势,对农村业务不积极,自身扭曲的治理结构阻碍其发展,同时,较高的不良贷款率使得自身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三元架构”体系整体效率低下,功能发挥不全,重视单个金融机构改革,忽视了整体的协调配合,重视组织形式改革,忽视了功能的提升。同时,为了用数据更直观的反映这一体系的运行效率现状,文章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三元架构”模式的总体效率和区域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总体效率分析中的格兰杰因果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在服务“三农”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但面对快节奏的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无论是内在管理还是服务手段,都相对滞后于其它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开展“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更无与伦比。服务观念难转,创新意识不强,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最主要障碍,一线基层行社背负沉重压力。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无论监管部门,还是行业管理部门——省联社及其办事处,都在围绕加强和改进基层行社文明规范服务方面着力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方面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县级统一法人改造力度,加快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步伐,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目标和实现科学管理,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流程;另一方面,加快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结算“瓶颈”障碍,逐步实现了全省、全国范围通存通兑,极大提高了与同行业竞争能力,服务上得到社会认知。 从2008年开始,安徽省联社以合规建设为抓手,在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了“标准基层行、社”创建工作,推动基层行社在组织管理、文明服务、会计基础、信贷基础和

安全保卫方面有了规范可依。通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形象得到树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无不折射出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效应,发挥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广大员工适应社会、参与竞争、促进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面临现状与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历经50多年风雨历程,历史积淀和传统 观念影响疾固深深,其劣根性造就了服务意识上与其他金融机构服务上的差距。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层行社服务面临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服务意识淡薄。受长期以来传统观念和“重业务,轻服务”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行、社服务观念转变一定程度滞后于业务发展观念上的转变,导致一些基层网点对服务认识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在这些因素作用下,也导致一些员工只图索取,不求奉献,养成等客上门的“官商衙门”作风严重。对客 户的需求漠不关心,岗位服务优劣不闻不问,主动性和最基本服务意识缺乏。 2、服务态度冷漠。一些基层行、社临柜人员不能坚守岗位,尽职服务,经常串位脱岗,相互聊天,看与业务无关报刊杂志,甚至在营业间用餐或吃零食等,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视而不见,动作迟缓,接待顾客不主动热情,对开展“三声、四问”和使用文明服务“十字”用语不适应,从而在临柜服务用

农村金融体系

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央1号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金融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很多问题,如金融支农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特别是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比起来,最具体的表现还是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那么造成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尤其是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深入剖析这些现象,其实质是资金、人员和科技手段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一)资金供给能力不足,涉农资金投入受限。 一是农业为弱质产业,投入多、产出少,导致农村资金先天性匮乏。二是金融机构商业化取向和乡镇财政的普遍困难,导致农村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由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赢利能力低于城镇,尤其是小额农贷管理成本较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不在乡村,导致资金背农化倾向较为明显,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投入。四是由于结算功能、行业品牌的影响,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 (二)服务人员力量薄弱,金融覆盖明显缺失。 由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经营成本偏高,银行企业本质决定了其将服务的重心向城镇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城镇转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也在不断整合,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呈下降趋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服务人群不断减少。农村合作机构虽然人熟、地熟、情况熟,但员工平均服务农户数太多,加之农村金融服务额小、面广,服务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其服务常常陷入疲于应付的状态,妨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 (三)科技服务手段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产品创新重视不够,加之科技力量薄弱,导致服务手段落后,产品更新滞后,服务功能残缺。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把市场研发的力量倾注于城市,对农村最基层客户需求关注不多,甚至不愿意把科技人才和新的硬件设施配置到农村网点,进而导致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适应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金融先天供给不足,

最新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资金短缺以及政府金融机构控制的条件下动员农村储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发展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自1978年起逐步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背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体制背景,二是金融资金逐步有缺转余。但是,在农村经济固有特征的影响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也非常缓慢,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我们有必要深入的了解制约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并采取多种途径,多管齐下,从而达到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乡发展;基本体制 自1979年以来,我国进行了长达30年之久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建设,在这几十年时间里,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以资金由缺转余的基本情况为依据,以政府主导的金融发展的基本体制为背景,系统的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一、资金短缺情况下的储蓄动员机器 1996年以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1996年正处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的金融安排通常偏向于城市,也就是重工业型的发展策略,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1978年以后。[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步确立了起来,而此时也正是我国资金短缺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作为金融中介的

各种金融组织,不得不延续传统的储蓄动员功能。笔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认为,在该时期,我国的绝大多数资金都集中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下,不仅如此,这些资金也在逐步的转移到国有工业部门,以期能够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政府的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扮演起第二财政的角色,也就是说,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储蓄,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2] 二、资金形势的方向性转变 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资金短缺以及政府金融机构控制的条件下动员农村储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正因如此,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成为了城市向农村吸取资金的管子,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与农村的存款余额相比,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相对较少,且有持续减少的趋势。不仅如此,自1995年开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差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为了保留成本,提高自身效益,逐步退出农村市场,在这一时期只有农村信用社还在苦苦支撑。此时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唯一一家金融机构,它的贷款额还是远远低于农村信用社存款的数额。[3] 三、资金充足下的政策调整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发展资金非常充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也得到了不断的增强,在这一时期,资金空转的现象普遍存在,并引发了一定的争议。虽然,该时期,我国并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陷入到流动性危机当中,但我国资金供求失衡现状却愈演愈烈。不仅如此,这一时期,我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过剩和农村流动性危机的现象并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一、安全性非信贷资产 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依照账面价值法直接认定为正 常类。 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专项央行票据 根据风险分类法,确定“专项央行票据”风险类别为: 1、在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2、在延长兑付期内的专项央行票据直接认定为关注类 (二)同业债权 “同业债权”包括:拆放同业(含拆放银行业、拆放金融性公司和调出调剂资金)、存放同业款项(含存放联社款项)和买入返售资产等。其均采用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GAGGAGAGGAFFFFAFAF

1、“拆放同业” (1)正常类是指拆借人(或交易对手,下同)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拆借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拆借人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能正常足额偿还所负债务。 ②拆借未到期。 ③本笔拆借能按期支付利息。 ④如有担保,担保应合法、有效、足值。 (2)关注类是指尽管拆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拆借本息,但存在影响债务偿还的不利因素。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拆借人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②拆借人改制(如合并、分立等)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③拆借人还款意愿差,不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合作。 GAGGAGAGGAFFFFAFAF

④拆借人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但担保合法、有效、足值,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债务。 ⑤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债务归还。 ⑥拆借款项逾期不超过90天(含)。 ⑦欠息不超过90天(含)。 (3)次级类是指拆借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拆借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②拆借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 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足额收回债权。 ③因拆借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拆借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④拆借款项逾期90天以上至180天(含)。 ⑤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4) GAGGAGAGGAFFFFAFAF

农村金融体系

年级:08级系别:国际工商管理系班级:工商0801 姓名:周梨梨学号:08201141 国际企业管理作业-----农村金融体系 一、阅读文章 1、《农村金融体系》 2、《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重组》 3、《重塑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考》 二、文章简述 (一)、《农村金融体系》 这篇文章将简要介绍下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特点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以及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对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启示。 (1)、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1、美国农村金融体系 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各国金融体系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为了适应本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欧美国家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了自己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有“4+1”需求功能型的美国模式、“4+1”国家控制型的法国模式、“5+1”分类对口型的墨西哥模式等。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农村金融组织是从需求的角度来构建的。该模式由“4+1”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贷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组成。美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属于一种复合信用型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的机构中,既有专业的农村金融机构,也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二是在金融组织体系上,一般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并存。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 A、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构成 经过近30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位一体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即通常所说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此外,还有自然发育成长

的民间借贷组织,即所说的非正规金融组织,构筑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存的局面。 B、现行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缺陷: ○1基层金融网点数量较少,覆盖率较低 ○2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 ○3农业保险难以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C、对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启示 ○1构筑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 ○2政府要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 ○3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 ○4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 ○5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开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 (二)、《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重组》 这篇文章首先讲述了“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至关重要的问题。而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能否为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则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的一个关键,当前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的持续稳定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提出了我过现阶段城乡差距大的现实问题,强调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今天,必须以创新的观念和方法重构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1、文章从a.农村金融组织体系b.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c. 农村金融监管体系这三个方面描述了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概况 2、文章列述了a.农村金融组织体系b.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c. 农村金融监管体系这三个体系的不足与问题 A、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不足之处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四种策略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四种策略 发展经济学理论证明:金融是经济的命脉,资金是经济的血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的核心作用。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性——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失灵和非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缺失,导致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农村资金外流严重以及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失衡。新农村需要新金融,创新的根本路径在于打破传统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体制密码,重塑农村金融服务体制的核心“DNA”,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全面“再造”。 “再造”就是创造具有创新惯性和质量持续改进的体制,而不必靠外力驱使,因此也叫自我更新的机制。 完善机构体系 组织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载体,有效的组织设计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高效的重要机构保障。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其它金融组织的作用,形成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相得益彰的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必须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 腹有诗书气自华

创新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安排。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和约 束机制。有效率的产权应该是竞争性的,政府应因势利导地逐步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内在需要的多元化产权结构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在金融创新的方式上需要从过去政府供给主导型方式逐步过渡到需求诱发型方式,即鼓励农民群众和农村金融组织自发进行制度创新,以求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相一致,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重新定位农村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政策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要适应新形势,转换经营机制,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支持农产品专业化、现代化、产业化生产,并延伸到相关农产品的加工与进出口业务;商业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业银行应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重点支持优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型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突出支持龙头企业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农村逐步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合作性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要在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服务产品。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面对农村金融供需的巨大缺口,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应该是弥补缺口的途径之一。因此,组织再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重新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重新定位政府角 色与市场力量,形成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组织协同共振的效应。 腹有诗书气自华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目录 摘要 ..................................................... 错误!未定义书签。关键字 . (1) Abstract (1) Keywords (1)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义 (2)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2) 1、村镇银行发展状况 (2) 2、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状况 (3) 3、小型贷款公司的发展状况 (3)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障碍 (4) 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障碍 (4) (1)农村信用环境差 (4)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4) (3)政府监管不到位,监管难度大 (5)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部障碍 (5) (1)资金来源有限 (5) (2)金融产品单一 (5) (3)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5) (4)盈利能力相对较差 (6) (5)多种风险问题突出 (6) 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相应策略 (6) 1、解决外部障碍的相应对策 (6) (1)完善信用体系,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6) (2)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7) (3)加强政府监管 (8) 2、解决内部障碍的相应对策 (8)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8) (2)注重金融服务创新 (8) (3)引进与培养金融人才 (9) (4)制定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提升盈利水平 (9) (5)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10) 结语 (10) 参考文献 (10)

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经济系公理(1)班学生:师少楠 指导老师:刘放 摘要:自2006年国家鼓励设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进行增量改革以来,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后续资金不足、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的困扰,面临着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难题,政策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发展规划难以落实。随着我国农村新政策的推广不断加深,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有的甚至已经找到了适合的生存土壤,缓解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并逐步实现了规模的扩大。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仍然存在着资金规模有限、缺乏技术支撑、风险隐患突出、监管力度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本文将在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扶持对策和方向。 关键字: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 Abstract:Since 2006, the State encourages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typ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incremental reform,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obtain the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but met follow-up insufficient funds, low social recognition of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facing the problem of how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policy is expected to realize the goal, development planning difficult to implement. With the promotion of China's new rural policy unceasing deepening,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en a corresponding development in the vast rural areas of China, and some even have found a suitable for the survival of the soil, to alleviate the inadequate supply of rural finance, and gradually realize scale expansion. But in some economically underdeveloped areas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re still limited capital scale, the problem of the lack of technical support, risk, supervision and lack of prominent, seriously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ased on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light of the problems put forward the supporting strategy and direction. Keywords: the new type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sustainable development,problem

银监合[2004]6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 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合[2004]61号 各银监局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精神,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银监会合作部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供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开展组建工作和银行监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时参考。 对组建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你们统一归纳整理,及时与银监会合作部反馈沟通。 请将此文转发辖内银监分局及组建单位。 2004年11月5日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现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组建工作及申报程序 (一)申请筹建的各项工作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的,经银监局同意后即可着手筹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组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3.履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程序。召开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农村信用社合并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决议,以及通过必要的授权决议。已经统一法人的地方,只需要县联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不需要再通过与合并内容相关的决议。 4.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县联社或筹备工作小组(受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委托)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筹备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复查。筹备工作小组、县联社、中介机构三方按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净资产。在此基础上,筹备工作小组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5.验收整改。经银监会授权,银监局组织对组建阶段各项工作,重点是法律程序、清产核资、净资产分配工作进行验收,向筹备工作小组出具《验收意见书》。筹备工作小组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出具整改报告,银监局复查。银监局根据对组建工作检查验收和复查结果,出具《组建工作验收报告》,对组建工作法律程序有效性、清产核资结

【最新】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农村金融提供连续持久的支持。在目前的新形势下,重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发挥农村金融在农业经济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正规金融为核心,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 这种体系初步改变了我国县域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存在的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功能混淆不清、机构单一的局面。但是,我国农村融资难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问题反而更加突出。集中表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流向城市趋势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采取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农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薄弱环节”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和风险的能力不强,农业综合生产效益低下,农村金融环境总体上看仍然比较差。主要表现: 信用缺失。其一法制环境不完善,金融债权缺乏保护。农村与城市法律环境相比,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普遍存在着“法律行政化”的问题,“胜诉率高、执行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农民可担保资产不足,没有一部《合作金融法》来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欠缺完善的法制环境,必然挫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其二农村信用管理滞后,征信体系不健全。诚信环境的缺失是导致农村金融环境恶化的直接原因。其三信息披露失真,银企关系变异。农村企业和个人

依赖金融部门贷款较为普遍,但私营个体企业财务制度极不健全,做假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上报政府产值高、上报税务销售少、上报银行效益好、上报法人是实效”的现象普遍,金融机构难以掌握企业执行国家会计和审计准则的真实情况和企业运行的真实质态,信息不对称、贷前调查难的问题客观存在,给信贷留下了风险隐患。特别是由于金融同业竞争日益加剧,金融机构为谋求资金使用出路竞相降低贷款门槛甚至违规操作,给金融行业自律和合规经营带来了致命伤害。其四经济金融错位,诱发金融风险。中央一再强调支持“三农”发展,但一些银行却竞相在农村争抢存款份额,支农信贷投放逐步缩减,直接导致农村发展资金被不断抽调,加之金融部门之间发展极不均衡,非正规金融活动极不规范,不仅给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带来障碍,而且造成信贷投放与农村发展资金需求不相称,为农村发展带来阻碍。 保障体系滞后,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农村经济受自然条件、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的影响较大,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客观上导致银行投入的信贷资金的风险较大。面对存在的风险,却在风险的控制上缺乏必要的手段。目前我国尚未开办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而农村种养业商业保险业务因多重因素的影响发展仍非常滞后。 缺乏有效的贷款担保手段。农民的资产主要是房产和一些生产资料。农村的房产一方面变现难,另一面属生活必需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不具备抵押担保的条件。农民的生产资料比较复杂、难定价,也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物。 金融秩序不容乐观。农村是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加之农民缺乏金融常识,法律意识淡薄,这就给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的产生有可乘之机。

农村金融的意义、模式

农村金融的意义、模式 农村金融就是农村中以农业为主,包括农村中小企业等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在内的领域,组织和调剂资金的活动。农村金融即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指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农村金融的含义主要由如下几点:第一,金融活动是在农村这个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的。第二,采用的手段是信用。第三,作用的实体是资金。第四,表现的形态是货币。 农村金融区别于普通金融的特点有:具有较强的关联风险;户均贷款和储蓄规模均很小;缺乏传统的抵押物品;分散分割的市场;较强的季节性;补贴性的信贷支持;基础设施很差。由此,农村金融涉及面广(涉及农业、工商业、涉及城乡),风险较高(涉及自然灾害、经济风险、资金周转慢,流通速度慢),政策性强(政策性补贴多),管理较难(农业生产不稳定和资金需求不平衡,金融管理困难)。 意义: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调配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形势下,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首要任务和着力点就是深化改革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县域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最基本的运行单元,对带动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业增效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从总体上看,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矛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金融供给不足与金融需求旺盛之间的内在矛盾。如何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重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以实现县域经济与县域金融的协调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要建立农村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首先要完善金融法律体系,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县域金融相关法律,明确各类县域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监管责任和监管办法,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司法效率。明确界定县域金融的概念,对县域金融体系、县域金融机构支农义务、县域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扶持、农业保险与再保险等建立明确的制度。 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在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法律允许和保护农户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情况下适度扩大农户抵押品范围;大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对发展初期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充资本金等支持,以便将农民闲散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更大程度上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 要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通过进行引导和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涉农保险力度,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发展“小额参与、联合投保”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同时防范金融风险。 要重新构建信贷管理机制,在贷款方式、抵押担保要求、风险控制、风险定价、还款方式等方面要有所突破,特别是要建立对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机制,要制定对县域信贷业务,特别是中小企业贷款鼓励、促进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鼓励其充分发挥贷前调查和贷后监督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县域信贷业务。 要建立规范的金融退出和准入机制。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发展区域性小额贷款公司和小型商业银行,并将其作为连接大银行和农户的纽带,发挥其提供融资服务的比较优势,以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报告总结 受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的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十分重视发挥金融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下功夫解决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失衡,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少、服务品种单一,金融服务总量和结构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我市金融服务“三农”工作总体情况 在全市各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止末,全市农业存款余额为亿元,占全省余额的10%,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增加额占全省的%;农业贷款余额亿元,占全省总额的8%,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新增金额占全省的%。全年累计投

放粮食购销贷款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72638万公斤,圆满完成粮食收购预期目标。累计支持企业销售粮食79468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全年为万农户和12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较为优质的金融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为全市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市金融服务“三农”的主要做法 加快建设满足我市农业农村经济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着眼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重点加大了三个方面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农村信用社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支农实力。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营业税返还、专项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促进农村信用社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为目标推进改革。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有效化解,资金实力显著增强。该社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要求,积极推进“支农惠民工程”,截止末,各项贷款余额亿元,累计发放支农贷款656116万元,为474319户农户提供了金融服务;支持基地24个,规模经营户1342户,农业龙头企业16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7个,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完善 【摘要】农村金融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概念,是一国处于二元经济时期所特有的金融现象。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既是整个金融体系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金融机构摆脱困境和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不到满足。本文在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并对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构建,提出了具体的构建措施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 ABSTRACT:The rural finance is a specific historical concept;it is a peculiar financial phenomenon of dual economy period in one country.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ial system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whole financial system reform,but also objective choice of extricating oneself from a predicament in th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especially being key point of fasting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of our country,and building the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dition and reasons of rural financial system, this article proposes the target and principles of rebuilding a 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 also reconstructs the new rural financial system and gives political suggestions on it。 Key words:Rural financial system Rural financial resources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我国是农业大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时隔十几年,全国又开始再次关注“三农”问题,这表明当前“三农”问题十分严峻,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归根结底表现为资金的优化配置,聚集资本的能力、速度和数量客观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经济发展速度。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大量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适度的集约化经营、以及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仅仅依靠农村各经济主体自身蜗牛爬行式的内部积累无法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需要完善的农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为我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在“三农”问题倍受关注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认真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创新发展模式,牢固树立了“以农为本,服务城乡”的经营理念,持续扩大服务范围、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成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一、支持“三农”工作总结 (一)机构网点设置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乡机构,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市场营业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二)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多年努力,我社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存、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显示了其资金充裕、信贷规模扩张,支持我区企业、个人的生产及消费,有效保证了当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平稳的发展。 (三)不断加大支农资金,充分体现支农主力军地位 农村信用社作为当地支农资金的主要投入者,近年来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在全区金融机构总体农业贷款中的占比已由年的.%提高到年的.%,真正成为当地支农工作的“主力军”。 二、农村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我社在支持“三农”发展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但随着“三农”快速发展及自身经营存在的缺陷。主要有: (一)可用资金短缺 由于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现象严重,造成我社支农资金供给不足。农村经济主体一方面需要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又将大部分资金存入其他商业银行,造成我社后续资金补给不足,且难以满足当地“三农”发展的信贷需求。 (二)信贷服务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我社支持“三农”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民的简单生产信贷需求,但随着当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信贷服务机制跟不上,导致新时期下当地“三农”发展的新需求未能得到满足。 三、完善服务机制的建议 (一)立足服务“三农”,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 我社市场定位为服务“三农”、服务县域、服务中小企业,并把支持“三农”工作作为强社之基、固社之本,常抓不懈;积极创新服务“三农”的业务品种,探索服务“三农”新模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1、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丰富业务品种等措施,有效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目前我社业务种类已达多个,如小额扶贫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抗震安居工程贷款、农村妇女自主创业和林果业、畜牧业贷款等等。并按照自治区产业结构规划和市场需求研制开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供给分析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供给分析 对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供给进行理论和数据上进行了定性分析。在供给分析中主要考虑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来分析。在涉农贷款的供给方面,首先分析涉农贷款供给的结构,包括农户资金供给结构和农村企业资金供给结构。然后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包括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供给。最后分析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 标签: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供给;需求;均衡 根据国际通用标准,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指标主要有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贷款数量。那么作为对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供求分析的供给方面的分析,笔者选择从涉农贷款的供给和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的供给两个角度来分析。 1 涉农贷款的供给分析 要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作用,需要大量储蓄和贷款支撑。所以说关于农业的资金的供给是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供给当中相当重要的一环。提供涉农贷款的机构总的来说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两类。在中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中,除了农村信用社、原来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后的仍带有一定政策倾向性的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发挥的作用不大,一般只涉及少数较大农村企业的融资。但是,进行股份制化的原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对涉农贷款的供给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是指以民间借贷和民间集资为主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它存在于农村且未得到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正式形式认可或直接认可。它的组织形式包括自由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等其他民间借贷组织。 1.1 涉农贷款供给结构 从涉农贷款供给结构的角度来分析,涉农贷款的供给结构可以分为农户的资金供给结构和农村企业的资金供给结构两个角度,来看一下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来源。通过参阅文献表明,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大约能够满足这些贷款需求的1/3,剩余部分的资金需求是通过非正规的民间金融渠道供给的。但是,我国也致力于改善涉农贷款的结构情况。 (1)农户资金供给结构。 农户金融的特点是大部分仍处于以血缘为纽带的、自发的、散发着淳朴乡土气息的无组织状态。这种状态也决定了农户的资金供给结构:由于其无组织性和习惯性以血缘纽带作为资金来源主要渠道,而正规的金融机构门槛较高,所以其需求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满足,相对的从非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融资的概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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