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四川鼎和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

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修改稿)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的签证管理,严格工程投资控制,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目的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签署,形成书面文件。为办理工程的补充预算、付款、结算提供书面依据,为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留下第一手资料。

二、适用范围

1、经工程参建单位确认的工作联系单(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含图纸会审、洽商资料)、设计变更(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无图纸、或者有图纸无法计算工程量而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2、按照设计图施工完毕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变更修改,从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所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3、经建设单位同意,需要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的其他情况。

4、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到费用的,不做签证处理,由施工单位单独列出清单,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涉及费用增减事项是否实施。

三、实施程序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内容,提出审查意见。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核定,之后按照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监理、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发《工程变更单》。

2、由设计单位直接发出的设计变更,视同于设计图纸,项目监理机构按图实施监理工作。

3、其他情况

⑴、不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工程变更内容;

⑵、根据工程需要,额外增减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工作台班;

⑶、其他需要增减的工作内容等等;

以上均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之后,书面上报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复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每完成一笔上述工作,项目监理部必须当场保留一份原件备查。并且如实的、及时的登记在公司制定的技术经济签证台帐本中。之后由公司工程部定期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

五、实施细则

1、凡发生工程变更,技术签证,及技术、经济签证,均需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

2、施工单位报审:

⑴、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或者确认的、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报签证的表单;

⑵、填写内容要求依据充分,工程量准确唯一,字体工整,简图详尽,如有需要应有计算书,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⑶、加盖公章或单位技术章后报项目监理部。

3、项目监理部签认:

⑴、监理人员接到相应的签证表单后,当天报请总监理工程师;

⑵、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或者指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审核验收;

⑶、不合格的签证表单退回施工单位重新填写报审;

⑷、合格的签证表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复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⑸、交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认;

⑹、当增减的数量(包括材料、构配件、设备、工作台班)折算人民币达到3万元及以上的,或者直接增减人民币费用3万元及以上的,或者数量变化对于该数量对应的工作量费用的直接影响超过1%及以上的,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其变更或者增减的文件方为有效;

此类文件,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明确意见后,交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由施工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公司的公章使用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到公司工程部加盖公章。

4、公司加盖公章

⑴、公司工程部对项目部报来的签证表单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并要求施工单位经办人员填表留底;

⑵、工程部对签证表单进行审查,有异议的进行现场核验,项目监理部应积极配合;审查无误的盖章确认,并要求施工单位经办人员填表留底。

六、罚则

1、项目监理部未留原件备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责任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签证金额总共1%-5%的罚款;

2、项目监理部未将相应的工程变更及签证登记进入台帐备查的,对责任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至三个月的绩效工资;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复查后,未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至三个月的绩效工资;

4、签认金额达到3万及以上,数量变化对于该数量对应的工作量费用的直接影响超过1%及以上而未到公司加盖公章的,处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该签证费用5%-10%的罚款。

5、监理人员恶意签证,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给公司带来恶劣影响的,将给予相应签证金额10%-50%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并上报省监理协会建议取消其执业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七、执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四川鼎和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2)施工图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非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 5)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增减。 2.2工程签证内容应当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虚假、夸大或者误导性的内容。 2.3工程签证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量计价,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3.1承包单位职责 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工程签证申请材料,确保工程签证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3.2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工程签证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工程签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积极配合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签证申请、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4.1工程签证申请流程 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变更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报送工程签证申请材料。 4.2工程签证审批流程 监理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工程签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积极配合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签证申请、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5.1工程签证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签证申请书; 2)工程签证支持材料;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我们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现场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参加签证。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现场签证单需真实、合理、准确。填写时需注明签证的内容、签证的原因、签证的依据、签证的费用及签证的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规定了所有工程量必须经过现场测量后填写,并且到场人员必须在现场签证单上或原始数据上签字。对于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书面资料,符合XXX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要求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并且必要时要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照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有影像资料,并且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四川鼎和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 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修改稿)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的签证管理,严格工程投资控制,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目的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签署,形成书面文件。为办理工程的补充预算、付款、结算提供书面依据,为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留下第一手资料。 二、适用范围 1、经工程参建单位确认的工作联系单(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含图纸会审、洽商资料)、设计变更(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无图纸、或者有图纸无法计算工程量而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2、按照设计图施工完毕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变更修改,从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所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3、经建设单位同意,需要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的其他情况。 4、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到费用的,不做签证处理,由施工单位单独列出清单,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涉及费用增减事项是否实施。 三、实施程序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内容,提出审查意见。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核定,之后按照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监理、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发《工程变更单》。 2、由设计单位直接发出的设计变更,视同于设计图纸,项目监理机构按图实施监理工作。 3、其他情况 ⑴、不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工程变更内容; ⑵、根据工程需要,额外增减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工作台班; ⑶、其他需要增减的工作内容等等; 以上均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之后,书面上报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复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每完成一笔上述工作,项目监理部必须当场保留一份原件备查。并且如实的、及时的登记在公司制定的技术经济签证台帐本中。之后由公司工程部定期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 五、实施细则 1、凡发生工程变更,技术签证,及技术、经济签证,均需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 2、施工单位报审: ⑴、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或者确认的、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报签证的表单;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签证原则 第一条本规定针对因业主需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工作指令、工程洽商等引发的工程签证。 第二条工程签证必须请示公司同意后方实施现场施工。 第二章签证条件 第一条相关工程经验收合格,经项目部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效期内提出申报。申报资料应包括: (一)原始、过程及终结状态资料; (二)附图附表附照片说明(涉及尺寸的,需附上测量工具的照片); (三)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文件、各方工作联系单、指令单(涉及投资变化的监理联系单、通知单须经公司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指令下达任务的,需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第三章签证流程和时效 第一条项目部应提前1天上报工程运营中心。对于一般小型签证(如临时用工、小型局部处理等)由项目部按正常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重大工程签证(如公司营销策划要求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等),工程运营中心必须派员参加现场会签。 对重大工程变更签证,项目部应提出几项可选方案,由工程运营中心、技术部、物资中心做出相应的经济分析比较,报公司领导决策,最终由领导决定方案。 第二条项目部与劳务施工方查验工程原始状态,并对施工原始、过程及终

结状态进行相关影相资料留存。办理签证的工程完成后,劳务施工方须在24小时内提请项目部共同测定现场工程相关数据并附图,共同对原始数据及附图会签确认。 第三条各方共同现场测定相关数据后48小时内,由劳务施工方按一式三份正式向项目部提请工程签证,项目部需在48小时内审签并加盖项目部印章后内部流转至工程运营中心。 第四条工程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及时审签后,转至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用印手续后生效。 第五条生效的签证由工程运营中心项目文员负责统一编号,编号后由档案室存档一份原件,项目部存档一份原件,24小时内发放施工单位一份原件。 第六条整个签证过程应在2周内完成。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签证手续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因劳务施工方疏忽,未能及时提请现场测定工程量导致无法测定的,由劳务施工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超出工程签证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劳务施工方仍未向项目部报送签证资料的,视作劳务施工方放弃该项签证,相应的责任和损失由劳务施工方承担。 第四章签证内容和形式要求 第一条劳务施工方提供的工程签证资料必须表述具体、清楚且依据充分,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部有权退回重做。签证呈报时间及审签时间须如实填报。 对签证资料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参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项目部签证时要有明确意见,对事实清楚而劳务施工方无法提交确切依据的工程签证,需与公司共同商定核定相关数据。 第二条签证资料一律用签字笔书写并复印或打印三份,再按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劳务方负责人书面签字并加盖相关印章后方可生效,要求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并对已核实工程量签字确认,签字前必须写明“以上工程数量属实,单价另行协商”字样。 第五条项目部、工程运营中心需建立签证台帐,工程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应及时对签证造价进行估算,以便对工程成本实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作为决算依据的签证须为原件(红色印章),凡签证不符合手续(即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由于变更、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变更等进行修改和调整的情况,由相关方面审核同意后进行的一系列管理程序。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签证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工程签证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签证的目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变更、调整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1. 签证申请 (1)项目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发现需要进行签证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附上签证相关材料。 (2)签证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签证申请表、工程变更方案、设计变更图纸、技术文件等。

2. 签证审批 (1)主管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变更、调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是否通过审批。 (3)如果签证审批需经过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主管部门应召集相关专家和相关方面参与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进行签证审批决定。 三、签证管理的主要内容 1. 签证变更管理 (1)经签证审批通过的变更内容,需要更新相关施工图纸、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批准的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变更操作的准确性和质量。 2. 签证记录管理

(1)主管部门应建立工程签证的档案,记录签证申请、审批 决定、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阅和审计。 (2)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签证的记录,包括签证申请的时间、签证变更的具体内容、签证工作的完成情况等,以备工程验收和 管理部门的查验。 3. 签证费用管理 (1)签证费用应根据签证内容和工程规模合理确定,并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2)签证费用的支付应在签证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确保施 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处理和监管机制 1. 违规处理 (1)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如有违反签证管理办法的行为,主 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暂停 施工等。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单 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一)为了加强及规范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任务单及现场签证收方的管理,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风险,使其透明、可控和真实,减少重复计费的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任务单及现场签证收方的管理,包括实施前审批及通知、实施中跟踪及实施后确认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职责 (一)成本控制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指导及检查。 (二)工程技术部、成本控制部等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原则 (一)分级授权:实行严格的权限,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无授权人签字的一律无效。 (二)时间限制: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原则上事项实施完毕后14天内确定金额。 (三)事前审批:正常情况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任务单实施前应按授权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方能实施。 (四)一单一算:实施完成后每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任务单均应确认发生金额(计入重计量或并入施工图预算的除外)。确认应按要求采用现场签证单形式,需收方的应附现场收方单(含原始收方记录)。

(五)一月一清:每月25日前,工程技术部、施工单位应就截止日前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任务单和签证收方单,按授权签字确认金额。 (六)原件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结算办理的依据,内部审批以流程为准,牵涉外单位的经济资料原件以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项目章为准,签字盖章前可复印。 (七)标准表格:所有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收方的办理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内部审批以附件提供表格为准,工程竣工档案需要资料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五、定义 (一)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的对已经交付给我公司的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设计变更单的格式由设计院自行规范,应有设计院加盖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公章或专用章。 (二)技术核定单:由非设计单位(即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图纸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应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格式,应加盖各单位授权的项目章或公章。涉及基础、挡墙、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及会改变原节能审查、消防审批、规划报建等的变更,不应办理技术核定单,必须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单。 (三)内部设计变更单:由工程技术部出具的变更单。仅适用于下列情况:无设计单位(如临时设施)、非正式工程(如临时设施、临时办公室内部装修等)、无法由设计院书面确认的变更、无需设计院确认的细小变动(如局部材料颜色质感的变更、装饰配件五金配件选型的变更、装饰景观收口收边部位的变更等)。此类变更单应由工程技术部严格管控,凡是属于设计院合同职责范围的、凡是能够由设计院书面确认的,均不应办理此类变更单。尤其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庞大。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以确保各项工程签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能够科学有序地进行。本文将介绍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签证的定义和作用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技术改进等原因,需要对原有的施工方案、合同约定进行修改的一项程序。工程签证的主要作用包括:确保项目质量;满足工程建设变更需求;提高工程效率;确保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风险等。 二、签证的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 施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需向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提交签证申请。申请应包含:签证说明;施工过程相关文件;设计变更或施工调整的必要证明材料等。 2. 权限审批 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在收到签证申请后,首先进行权限审批。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将签证申请分级处理,属于基本变更的可由项目经理审批,较大变更则需由主管部门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审批。 3. 技术评审

审批通过的签证将交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签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签证对工程设计、施工 和进度的影响程度;签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等。 4. 签证决策 评审结束后,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将召开签证决策会议。会议将就签 证的批准或驳回进行评议,并逐一审核评审小组的评估报告。 5. 签证批准 决策会议通过的签证将由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发布签证批准文件,明 确签证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和责任单位等。 三、签证管理的要点 1. 签证的合理性评估 在进行签证申请时,施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应对签证的合理性进行 评估。评估的要点包括:变更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变更是 否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施工进度是否可控等。 2. 变更管理的规范性 签证管理部门应建立规范的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的评审标准和 流程。同时,签证申请和批准文件应详细记录签证的原因、程度和实 施措施,以便今后进行回溯和借鉴。 3. 监督和检查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建设方提出的变更请求进行审批和管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对建设方的需求进行合理调整,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签证的定义和种类 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请求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对该变更请求进行审批并发放的书面文件。 根据签证的审核内容和性质,可以将签证分为五类:设计变更签证、技术变更签证、工程变更签证、进度变更签证和资金变更签证。 二、签证的程序和要求 在签证的审批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程序如下: 1. 建设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请求,并编制签证申请书。 2. 监理单位收到签证申请书后,进行初步审查,判断申 请书是否符合要求。

3. 监理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签证申请书送交建设单位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签证意见书。 4. 建设单位审核签证申请书,并逐级报批,最终由建设 单位签发变更通知书。 5. 施工单位根据签证通知书进行变更施工,并提供相应 的技术资料和验收报告。 6. 监理单位对签证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并记录相 关文件和资料。 在签证的审批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签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能违反规 定及影响安全和工程品质。 2. 签证必须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不能影 响工程进度和保质保量。 3. 签证必须得到所有相关方的同意和认可,不能损害他 人合法权益。 三、签证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签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 保证工程质量:签证管理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建设方提出的变更请求进行合理调整和管理,避免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的流程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二、定义 (一)工程签证: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变更的施工内容,或设计方案与施工实际情况不符,经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查后,确认同意修改的文件。 (二)建设单位:指投资人或承建者。对于由政府统一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为政府投资方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 (三)监理单位:指监督指导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过程,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计划、定额等的合规性。 三、工程签证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签证。 四、工程签证的内容及程序

(一)发现工程变更 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方的工程负责人发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或者发现需要变更的施工内容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 (二)启动审核流程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按照程序对工程签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影响、经济性及其他重要问题等。 (三)批准工程签证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工程签证后,应当在签证申请书上签字、盖章,并通知施工方执行。 (四)实施工程签证 施工方收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签证批准书后,应当按照批准书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五、工程签证的认定 工程签证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并签发批准书后,即为有效工程签证。 六、工程签证管理的制度

(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工程签证档案,保存工程签证的申请书、批准书、施工报告、审核意见等有关文件。 (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签证及时通知施工方,严格按照批准书执行工程签证。 (三)工程签证的经济性应得到评估,在签证批准书上注明经济效益的变化情况。 (四)工程签证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承担,但如因施工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应由施工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违规处罚 (一)对于未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的行为,应当责令施工方恢复原状,直至合法的工程签证批准书签发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对于故意隐瞒需要变更的施工内容,或提供虚假材料,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 八、附则 (一)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执行。 (三)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工程签证管理实施办法

制度编号: **市**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实施 办法 编制:2019年10月

**市**集团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签证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关于调整**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厦翔政[2016]5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区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审查的通知》(厦发改[2017]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市**集团工程签证实施办法》(厦**72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及施工签证(这里简称工程签证,下同)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签证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凡**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项目(含设计、勘察、监理、试验、检验等)的工程签证,都必须遵循本实施办法。本制度所称的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含下属成员企业含业主)委托开发、自营或代建的财政投融资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价款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合同条款、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程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工程变更由各主体单位(业主、代建单位)负责并实施,集团总工办、建设管理部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担负集团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能参与审核。集团(含各子公司)自营的建设项目、参照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由自营项目发起公司(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承担业主职责,委托代建公司承担代建单位职责,集团总工办、工程管理部承担发改、财审及其他技术经济审批部门的职责。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乎着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实施,我国制定了《工程签证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质量达标。 一、工程签证的定义和意义 工程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勘察验证或施工调 整等原因,需要对原始工程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它对于改善 工程质量、提高效率以及确保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签证管理的具体意义有如下几点: 1. 保障设计、施工的合理性:通过工程签证,可以对原始设计进行 及时的调整和补充,确保施工的合理性,进而避免因设计缺陷而引发 的施工问题。 2. 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签证可以对原始设计进行优化,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修复和改进,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使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 确保施工进度:有时,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对 原始设计进行调整,工程签证可以及时响应变更需求,确保施工进度 不受影响。 4. 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过工程签证管理,可以及时识别施工环 境中的安全隐患,并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预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二、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是我国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它的主 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工程签证范围的确定:明确哪些工程需要进行签证管理,以及签 证范围的界定。 2. 工程签证的程序:规定了工程签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签证申请、初审、复审、审核等环节,确保签证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3. 工程签证的评估标准: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在签证 过程中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综合考虑,确保签 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 工程签证文件的管理:规定了签证文件的保存和归档方式,确保 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审查性。 5. 工程签证费用的收取管理:明确了签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防止不正当收费和浪费行为的发生。 三、工程签证管理的实施效果 自《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 的成效。 1. 签证过程透明化: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明确的操作规范,工程签证 的整个过程变得透明,使参与各方都可以及时了解签证的进展和结果。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 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1.2 依据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节适用范围 2.1 适用对象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的签证管理工作。 2.2 适用内容 本工程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合同解 除等签证管理场景。

第二章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第一节定义 3.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履行方、建设单位或监理等原因,对原工程计划、工程范围、工程材料等内容进行调整的行为。 3.2 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是指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包括变更内容、理由和影响等相关信息。 第二节签证流程 4.1 签证申请 4.1.1 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签证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据。 4.1.2 建设单位接受签证申请,并进行初步评估。 4.2 签证评估 4.2.1 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签证申请进行评估,包括变更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4.2.2 建设单位按照评估结果与合同履行方进行协商,确定签 证变更方案。 4.3 签证审核 4.3.1 建设单位将签证变更方案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4.3.2 主管部门对签证变更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4.4 签证批准 4.4.1 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变更签证。 4.4.2 建设单位将签证批准文件进行备案,并通知合同履行方 执行。 第三章工程索赔管理 第一节定义 5.1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合同履行方因合同变更、工期延误、材料供应问 题等原因,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索赔的行为。 5.2 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是指合同履行方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包括索赔 事由、索赔金额和相关证据等信息。 第二节索赔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方法 目录 第一章签证定义1 第二章签证种类2 第三章签证格式3 第四章签证审批4 第五章签证归档6 第六章考核要求7 第七章附则8 为加强工程建立精细化管理,严格按设计施工,不任意增加工程量,从严控制建立资金的使用,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全市工程建立的投入产出比,同时充分调开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做到通信工程建立签证的规法、合法化,特制订本方法。 第一章签证定义 第一条工程签证是合同双方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工期顺延、经济索赔等所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也是建立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主要组成局部。

第二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赋予建立方代表进展现场签证的权力,是保证建立方代表顺利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最终实现的重要条件。 第三条在建立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加上目前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异常剧烈,承包商随意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盲目采用垫资、压低报价、串标、围标等方式谋取中标,待工程中标后,通过采用假变更、假签证、假协议的方式弥补投标压低价的损失,使建立方陷入投资资金无法掌控的境地。 第二章签证种类 第四条工程技术签证的管理。 〔一〕工程技术签证是建立方与承包商对*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展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 〔二〕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无视。 第五条工程经济签证管理。 〔一〕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建立方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建立方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二〕因其涉及面广,工程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工程定额、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围,确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的定义与作用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获得核准设计或施工图的工程项目进行变更,从而形成新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方案等一系列变更文件的过程。在工程建设中,常常会发生需求变更、设计修改或施工调整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与可行性;二是处理施工现场的实际问题,适应工程建设的变化需求;三是合理调整工程进度和资源利用,实现工期目标和成本控制。 二、工程签证管理的主要原则 1. 变更合理性原则:工程签证的变更必须具备合理性,即变更内容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可行的。变更不能单纯为了解决当下问题而做出,必须经过综合论证和评估。 2. 变更申请原则:工程签证需要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必须清晰明了,包含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相关信息,并附上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3. 审批程序原则:工程签证的审批程序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审批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 变更费用原则:工程签证的变更费用应由变更申请人承担。变更 费用的计算方式应按照合同规定或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变更费用的合 理性和公平性。 5. 变更控制原则:工程签证的变更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控制。必须 避免频繁变更或无限制变更,以免对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三、工程签证管理的具体步骤 1. 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在发现工程建设需要变更时,应填写工程签 证申请表,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等相关情况,并附上所需的技 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 变更审批:签证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交给相关部门, 由其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估。审查过程中,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 行评审,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符合相关规定,则进行审批并发 布签证文件。 3. 变更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签证文件后,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或 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实施,严格按照签证文件执行。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变更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 4. 变更验收:在变更实施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变更 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评估变更工程对原工程的影响和变更 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需要,对原工程合同进行变更、调整的一种管理方式。工程签证的管理十分重要,既需要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又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背景介绍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避免工程签证滥用、无序变更的问题。工程签证的目的在于满足实际需要,但必须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下进行。 二、工程签证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变更内容和程度,工程签证可以分为技术类签证、设计类签证、施工类签证等。技术类签证是指因技术调整需要而进行的变更,如材料规格的修改、施工方法的调整等;设计类签证是指因设计方案的变动而进行的变更,如平面布置的调整、结构设计的改变等;施工类签证是指因施工工艺或施工进度的需要而进行的变更,如施工图修改、工期延长等。 三、工程签证的审批流程 1. 提交工程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并提交工程签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签证内容、变动影响分析、技术方案等。

2. 审查与评估:工程主管部门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查,对签证的必要性、安全性、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与设计方、施工单位进行讨论与沟通。 3. 决策与批准: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签证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决策与批准。审批结论应当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 变更履约:一旦签证获得批准,施工单位应根据变更内容进行相关调整与履约,包括技术方案的调整、材料的更换等。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原则 1. 理性与合理性原则:签证必须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能因为主观意愿而变更,必须符合技术、质量、安全要求等。 2. 公开与公正原则:工程签证的审批过程应当公开、公正,相关材料和评审意见应及时公布。 3. 保证工期与成本原则:工程签证的变更不得对工期和成本造成过大影响,必须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4. 安全与质量原则:签证的变更内容必须对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无损害,必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五、工程签证管理的重点 1. 签证的透明化管理:所有的签证申请和审批过程必须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公布。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签证审批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权限,结合新能源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及日常检维修项目或工程。 3.管理职责 3.1设计院、设备部、技术中心按程序负责工程变更单(修改图)、工作联系单下发。 3.2施工承包单位依据下发的变更单或工程联系单,负责签证的申报。 3.3监理单位负责对签证内容的时间、地点、原因、实施过程和工程量进行确认。 3.4设备部、技术中心负责对申报工程签证审批及签证内容实际完成情况的确认。 3.5风险控制与审计部负责对签证内容的进行监督和审核,预算工程师按规定履职签字,但不作为费用结算依据;具体工程费用地确定,应以签署的合同及国家定额站发布的文件为准。 4.工作程序 4.1 签证的内容、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要求 4.1.1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内容 4.1.1.1因建设单位原因,致使依据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工程内容。 4.1.1.2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修改)单与实际发生工程量有增减的工程内容。 4.1.1.3 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措施等。 4.1.1.4 按照施工图施工完毕后又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工程内容 4.1.1.5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承包方增加的临时或零星工作内容。 4.1.1.6 大型土石方工程挖、运、填的方量和运距等。 4.1.1.7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应办理签证的内容。 4.1.1.8 工程施工过程中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工程内容。 4.1.2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级别 4.1.2.1 施工承包单位应对签证工程内容在施工前进行费用预估(规定不需费用预估的除外),并经监理审核后根据预估费(含直接工程费)的大小,报建设单位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审批权限具体为: 4.1.2.1.1对4.1.1.3款内容进行费用预估,预估费≤2万元,由设备部、技术中心领导审批;预估费>2万元,由设备部、技术中心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1.2.1.2对 5.1.3款以外内容进行费用预估,预估费用≤2万元,由设备部、技术中心领导

工程施工监理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监理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工程各类签证的管理,防止各种可能错误发生。 二、技术签证: 1、所有的分部公项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监理部至少 二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并由验收的这二名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2、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会同其它有关单位进行,由总 监或总监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三、经济签证: 1、合同内经济技术签证,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组织单位验收, 并根据合同等文件签署验收意见; 2、合同外经济技术签证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验收, 总监或总监代表参加验收,并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四、监理工程师签证时注意事项 1、签证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3、每月3日前,监理机构将《签证汇总表》报业主、公司,发送 承包商。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4、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 约定; 5、签证语言和签章准确、规范;

6、所有经济技术签证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7、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证无效; 8、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9、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10、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统一用表常用签字语言 A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施工方案报审表:经审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的施工规范及本方案条款施工,本监理组将按施工规范及本方案条款强制监督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以建议的形式另附文)。 附加建议围绕下列四方面考虑: 1、是否导致投资增加,应按合同及相关组成文件执行; 2、质量、工期目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3、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方案、工序、工艺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 要。 A2:经审查,资质符合分包要求,同意承担此项施工任务。 A3:同意进/退场。 A4: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同意按拟制日期进场。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施 一、背景说明 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因需要对原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的情况。工程签证的管理办法对于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签证的范围和要求 1. 工程签证的范围 工程签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或不合理的施工方案需进行变更的情况; (2) 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项目调整或变更的情况; (3)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2. 工程签证的要求 (1) 工程签证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并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审核; (2) 工程签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不影响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质量;

(3) 工程签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在工程记录中进行详细备案,以便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查阅。 三、工程签证管理的程序和流程 1. 工程签证的程序 (1) 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签证的情况后,需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审批和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审批; (3) 批准和备案:经审核通过后,项目主管部门将工程签证申请进行批准,并在工程记录中进行详细备案; (4) 实施和验收: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签证方案进行实施,并在完成后向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5) 结算和支付: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签证的实际变更量进行结算,并按约定支付施工款项。 2. 工程签证管理的流程 申请提出→审批审核→批准备案→实施验收→结算支付 四、工程签证管理的责任和监督 1. 建设单位的责任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l、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减变更 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

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 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九、生效后的工程签证返还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工程部一份。工程部设专人进行工程签证的签收、登记、发放、存档。 十、工程经济签证的时效性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第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在14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工程部和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在7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并完成签证的93存档及发放。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有权按照其单方面意见认定签证工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8888888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建设工程签证的行为,根据沣东新城管委会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陕西沣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水务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发生签证事件前,要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应遵循“施工前做好预防,施工中据实办理,竣工后补签无效"的原则,有以下情况的可考虑工程签证。 (一)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起工程量变化和零星工程的增加或减少。 1

(二)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障碍及工程费用增加,且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要求的。 (三)建设单位因工作或工程建设需要,安排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零星工程施工或借用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依据水务公司确认的“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应办理工程签证。如需转成合同,参照合同管理办法. 第五条如“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内容为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应按照设计文件计量,不再办理工程签证。 第六条如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前施工单位已按原图完成施工,且不在变更范围内或需要返工处理的,应办理工程签证. 第七条上述范围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在签证之列。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签审权限 第八条工程签证事件发生当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原始记录。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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