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一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

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抚养人生活费

(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

二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

(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强制保险赔偿顺序

(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8000元;无责1600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0000元,无责1000元。

(二)死亡伤残赔偿顺序:

1、死亡赔偿计算顺序:第一丧葬费,第二死亡赔偿金,第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第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五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伤残赔偿计算顺序:第一残疾赔偿金,第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第三护理费,第四交通费,第五住宿费,第六误工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康复费,第九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5万元;无责人1万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1万元,无责万元。

四赔偿项目单证与计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供交通事故的伤、残者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须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医疗费发票原件

(2)医疗费的电脑汇总清单

(3)病历

(4)诊断证明

(5)出院小结

[适用提示]

(1)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应提供医疗费发票的原件。

(2)负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一方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终结处理机关的公章(才可视为真实有效的票据)。

(3)受害人转院的应提供转院证明。

2、赔偿计算

医疗费是根据冶疗医院出具的有效收款发票,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汇总清单等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核计算。

[适用提示]

(1)不属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将在保险赔偿中扣除。

(2)与本次事故无关的疾病医疗费用不予计算。

(3)擅自自购药品不予计算。

(4)住院期间到门诊开药的费用不予计算。

(5)对原有疾病难予区别的,医疗费在90%内核算。

(6)出具续疗证明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计算。

(二)续疗费

续疗费是指受害人对事故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医院续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原件

(2)病历

(3)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

[适用提示]

(1)提供的续疗证明必须加盖治疗医院或鉴定机构的公章。

(2)必要时须提供CT或X片

(3)以上(2)、(3)、(4)项与医疗费单证相同,不用重复提供。

2、赔偿计算

续疗费是根据医疗单位或鉴定结论进行审核计算

[适用提示]

(1)续疗费须经保险人医疗审核后确定。

(2)续疗费在医疗费的10—20%内(含二次手术费)给予计算。

(3)评残疾后不再支付后续治疗费,但取钢夹板、取髓内钉、颅骨修补手术等,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参考以往医院类似治疗的费用。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伤者、残者,或死者生前在医院抢救治疗期间因伤势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所需专门护理人员的人工费。

1、提供单证

住院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司法鉴定书

[适用提示]

特殊情况需要一人以上的护理人员应由治疗医院出具证明。

2、赔偿计算

护理费按照当地医院雇佣护工的劳务报酬的标准计算。

[适用提示]

(1)原则上只有住院期间才给护理费。

(2)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对其伙食费支出给予补助的费用。

1、提供单证

不用再单独提供单证。

2、赔偿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计算,每日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

[适用提示]

(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2)只能在住院期间给予补助,未住院者不给予补助此项费用。

(五)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因伤或致残不能参

加劳动,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的损失。

1、提供单证

(1)受害人受害前最近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完税证明文件,未达到缴税标准的提供工资表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来证实误工损失)。

(2)受害人停发工资证明(证实实际收入减少)。

[适用提示]

(1)出院后有误工的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且加盖医院章。

(2)工资收入超过国家征税标准的还应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证明。

2、赔偿计算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期间的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无收入减少的不予计算。

(1)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天数×日误工费

(2)误工时间的计算:

(A)受害人住院天数再加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休息证明天数。

(B)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持续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意拖延时间评残的除外)。

(3)受伤的相关误工天数依据公安部公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标准计算。

[适用提示]

(1)工资表或缴税证明中的总收入应扣除个人所得税等应扣除的部份,剩余的才能算是实际减少收入的部分即误工费。

(2)赔偿误工费应当以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和相关法律为依据,属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和不到18岁的末成年人的不计算误工费。

(3)受害人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按出险地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照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当年标准)计算。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按其户口性质和户籍所在地标准计算,即农村户籍按其所在的农民

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户籍按农林牧渔业标准计算,在城市务工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交证明,可按城市户籍农林牧渔业标准计算。

(4)住院前在观察室观察的治疗时间可以计算误工费。

(六)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影响劳动收入,而给残疾者的一种补偿性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司法伤残鉴定书

(2)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残疾者的有效户口复印件

[适用提示]

(1)在城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农村外来人员应提供暂住证或工作单位工资证明及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可按城镇居民给予计算残疾赔偿金。

(2)在城镇没有固定工作但居住在城镇连续满一年的农村外来人员,提供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可按城镇居民给予计算残疾赔偿金。

(3)在城镇连续就读的满一年的农村外来人员的子女,提供就读学校就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可按城镇居民给予计算残疾赔偿金。

(4)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按照残者的户籍性质(即农村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2、赔偿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不同的标准:第一类“城镇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第二类“农村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按下列规定计算:

A.1—60周岁的赔偿20年;

B.60岁周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

D.75周岁以上的一律按5年。

(2)残疾等级赔偿比例的计算(残疾等级分十级):

残疾等级赔偿比例附加级数比例

1级(Ⅰ)100%4%

2级(Ⅱ)90%4%

3级(Ⅲ)80%4%

4级(Ⅳ)70%4%

5级(Ⅴ)60%4%

6级(Ⅵ)50%2%

7级(Ⅶ)40%2%

8级(Ⅷ)30%2%

9级(Ⅸ)20%2%

10级(Ⅹ)10%1%

(3)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年×年限×残疾等级比例×责任比例(%)×免赔率(%)

[适用提示]

(1)无残疾证明或残疾证明无效的不予计算。

(2)残疾证明必须是国家认可有质资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

(3)残疾等级附加级数累加最高不超过上一级。

(七)残疾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残者购置生活所需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费用。

1、提供单证

(1)治疗医院证明

(2)第一次的残疾用具必须提供购置发票。

(3)残疾用具厂家的说明报告

2、赔偿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按照出险地国产普及型用具的市场价计算。

[适用提示]

(1)用进口器具差额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负。

(2)每五年可更换一次,最长20年为限。

(3)每次更换的第二年起可计算维修费10%

(八)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处理死者的善后费用,包括整容、尸体冷藏、火化、骨灰盒、运尸等费用。

1、提供单证

与死亡同一套单证。

2、赔偿计算

丧葬费按出险地和出险时间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九)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赔偿方式采用定型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

1、提供单证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

(2)死者的户口薄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须加盖处理机关的公章方为有效)。

[适用提示]

(1)在城镇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农村外来人员,提供暂住证或工作单位工资证明及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可按城镇居民给予计算死亡赔偿金。

(2)在城镇没有固定工作但居住在城镇连续满一年的农村外来人员提供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出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可按城镇居民给予计算死亡赔偿金。

(3)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按照死者的户籍性质(即农村居民)计算死亡赔偿金。

农村地区(包括市区城中村)人员,户籍所在地注明为农村的,如要求按城市标准赔偿,要求提供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下发的“村改居”文件,能证明其土地已被国家征用、所在村委会已改建为居委会的可以按城市标准计算。(适用于残疾赔偿金计算)

2、赔偿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不同的标准:第一类“城镇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第二类“农村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1)死亡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A.1—60岁的赔偿20年;

B.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

D.75岁以上的一律按5年。

[适用提示]

(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出险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

(2)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出险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十)抚养费

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被抚养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提供①与抚养人关系的户口证明,②户口薄的有效复印件。

(2)被抚养人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的在60周岁、女的在55周岁及以上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近亲属老人,应提供①与抚养人关系的户口证明,②相关人员户口薄的有效复印件,③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3)被抚养人为身体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应提供①当地县级民政局颁发的残疾证,②与抚养人关系的户口证明,②相关人员户口薄的有效复印件,③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4)被抚养人为为重大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应提供①以往病历和治疗医院的证明以及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②与抚养人关系的户口证明,②相关人员户口薄的有效复印件,③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适用提示]

(1)被抚养人不只一人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与抚养人关系的户籍证明(如父子、母子兄等关系证明)。

(2)抚养人为多人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与抚养人关系的户籍证明(如兄弟姐妹,夫妻等关系证明)。

(3)“近亲属”根据婚姻法第20条、第21条、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是指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夫妻等)。原则上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不给计算抚养费。

2、赔偿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3]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扶养费的计算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类不同的标准:第一类“城镇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第二类“农村居民”按出险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计算公式:

城镇=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扶养分摊比例×事故责任比例×免赔率。

农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分摊比例×事故责任比例×免赔率。

(2)年数计算

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

②19—60周岁的赔偿20年;

③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

④75周岁以上的一律按5年。

(3)多个被扶养人的计算:

每个被抚养人的年抚养费相加之和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年赔偿限额(换句话说每一个的抚养费相加之和不得超过抚养人的年收入),超过

部分不予计算,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

农村居民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多个抚养人的计算: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事故的责任方只要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即有几个抚养人就除以几(即分摊抚养)。

[适用提示]

(1)赔偿抚养费的条件是扶养人在交通事故死亡和扶养人已评残的受害人。

(2)抚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残疾等级)的比例计算。

(3)被抚养人是老人的,死者或残者的兄弟姐妹应按比例分摊。

(4)被抚养人是小孩的,夫妻双方应按比例承担。

(十一)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交通事故的伤、残者前往医院诊治而必须发生的费用。

1、提供单证

交通费票据。

[适用提示]

(1)有关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交通费票据可事先归类粘贴在A4纸上,以便提交索赔时减少交接时间。

2、赔偿计算

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是按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计算。

异地交通费以硬卧标准为限,超部分自负。

(十二)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必须发生的住缩费用。

1、提供单证

住宿票据。

2、赔偿计算

住宿费赔偿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计算。

[适用提示]

住宿费超出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的部分自负。

(十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指的是参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住宿和误工费用的总和。

1、提供单证

(1)住宿发票

(2)交通费票据

[适用提示]

交通费票据可事先归类粘贴在A4纸上,以便提交索赔时让您减少交接时间。

2、赔偿计算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包括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三项。

(1)交通费的计赔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标准计算,异地交通费以硬卧标准为限,超标的部分自负。

(2)住宿费的计赔标准按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标准计算,超标的部分自负。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按出险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人数以三人为限,每人不超过七天。

五重点提示

(一)五份基本单证资料一定要备齐(每个案子都必须要的)

1、《事故认定书》原件。

2、《经济赔偿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

3、《经济赔偿凭证》(非正规的是收条中加盖公章)原件。

(此凭证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和避免赔偿后再次发生纠纷的重要依据)。

4、行驶证正、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5、驾驶证正、副本的有效复印件(B证及以上的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回执,营运客车还要有资格证)。

(二)索赔单证资料一定要真实有效

为了保证单证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避免当事人再次发生纠纷,要求保险索赔时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都必须加盖处理机关的公章,请被保险人在处理侵权赔偿的过程中应重点注意,避免在合同赔偿时由于单证无效而得不到赔偿。

(三)注意事故责任和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交法的有关规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个级别。

事故终结处理机关对主、次责任按规定给予明确比例的,保险人按明确的责任比例给予计算赔付,没有明确责任比例的保险人按7:3比例给予计算赔付。

(四)注意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关系

凡涉及到第三者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首先要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限额有两个:一是有责限额,二是无责限额),剩余的部份再到商业险项下索赔。在此要特别提醒被保险人注意的是如果自已的

车负全责的情况下,如有车上人员伤亡一定要先找对方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无责限额的部份,此部份保险人在计算车上人员责任险赔款时是被扣除的,时常有些车主事前不注意,造成事后难以处理得不到赔偿。

车险人伤理赔基础

车险人伤理赔基础 一、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要点: 1、只承担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不是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有些受害者受伤后,单位并不扣发或者只是部分扣发收入,特别是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应到受害人单位调查取证。在受害人属于工伤、受害人是军人、公务员的情况之下,大多数受害人的工资不会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扣减。 2、受害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的,不予赔偿误工费。退休人员(男60岁,女55岁)无误工费。 3、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确定误工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4、受害人申报实际减少为固定收入的,不仅要求受害人提供工资领取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而且要

求受害人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 5、受害人未满16周岁的不予赔偿误工费、满16周岁不到18周岁,如果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可以赔付误工费。 理赔材料:收入实际减少证明、工资单(包括出险当月最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月收入超个税起征点的)。 二、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注意要点: 1、相关医疗费用按国家医保标准赔付 2、需提供正规医疗票据 3、赔付与病情有关的费用 理赔材料:门诊病历、门诊发票、住院病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增泉 郭逸群 发布时间:2010-09-19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中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的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往往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的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的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型和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和保险方面答惑解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较高的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构,仲裁诉讼案件需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理赔管理质量。保险公司为准确判断保险责任和确定合理赔偿金额,通常要花费大量精力进行调查、核实。三是理赔协调工作量大。人伤案件处理中的一些费用认定、程序具体操作等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相当部分规定目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伤残人员的残疾辅助器还没有一个竞争性市场和透明的价格机制,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是按照其实际收入还是当地护理人员一般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人伤治疗的费用标准,有的地方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有的地方在司法判决中不采纳该标准,对无名尸的死亡赔偿金、对胎儿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误工费鉴定依据不明确,涉及这些方面处理的争议多、核赔弹性大,必须反复沟通协调。 三、理赔风险管控难度大 一是骗赔猖獗,手段多样。如:提高伤残等级,套用或修改他人信息,骗取赔款;“搭车开药”、“搭车治病”;抬高后续治疗费,拉长误工时间,抬高营养费要求等,有的被保险人伙同他人与医院合作,提供虚假证明、构造虚假赔案。部分医院或医护人员对于“不正常行为”十分配合,实行“顺水人情”和“共享财路”。二是医疗道德风险不易监控。部分医院不规范,单纯强调经营效益,恶意给病人提高医疗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一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 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抚养人生活费 (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 二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 (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强制保险赔偿顺序 (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8000元;无责1600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0000元,无责1000元。 (二)死亡伤残赔偿顺序: 1、死亡赔偿计算顺序:第一丧葬费,第二死亡赔偿金,第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第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五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伤残赔偿计算顺序:第一残疾赔偿金,第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第三护理费,第四交通费,第五住宿费,第六误工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康复费,第九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5万元;无责人1万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1万元,无责万元。 四赔偿项目单证与计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供交通事故的伤、残者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须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医疗费发票原件 (2)医疗费的电脑汇总清单 (3)病历 (4)诊断证明 (5)出院小结 [适用提示] (1)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应提供医疗费发票的原件。 (2)负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一方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终结处理机关的公章(才可视为真实有效的票据)。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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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近几年以来,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上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 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沟通工作: 第一步沟通:回访客户,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有力的支持 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遇到人伤案件后往往比较担心,而且无所适从。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回访往往能够拉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信息,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客户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并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非保险责任的费用提前作出解释工。 第二步沟通:查勘伤者,了解伤者真实信息的同时缓解其抵触情绪 对伤者的查勘是人伤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步骤,此时获取到的伤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往往是最真实的。但是,伤者及其家属由于受伤之后情绪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存在的误解,往往会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和排斥。 第三步沟通:对话医生,明确伤者诊断并宣传保险原则 由于伤者和客户往往对其伤情仅能作出普通的说明,这就需要人伤查勘人员与医生及时沟通,明确伤者的诊断。由于明确诊断最终都会书写在伤者的病历中,这项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实结合事故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及伤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发现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时,现如今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沟通:跟踪指导,长期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调解工作 由于治疗周期一般较长,人伤案件的处理时效也较长,往往最终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踪指导,保持与客户和伤者的沟通顺畅,前期就能介入双方的调

汽车保险与理赔试卷及答案81585

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2018-2019第一学期 《汽车保险与理赔》期中考试卷 一、单选(每题2分,共20分) 1、在汽车刹车系统失灵酿成车祸而导致车毁人亡的事件中,属于风险因素的是(A )。( 易) A、刹车失灵 B、车祸 C、车辆毁坏 D、人员伤亡 2、按照风险性质分类,风险可分为( D )。( 中) A、静态风险与动态风险 B、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C、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D、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3、在社会信用中,投机风险大量存在如(C )等。( 中) A、买入的股票等财物有被盗的可能性 B、古董店可能遭受的火灾 C、期货市场上交易的原油的风险 D、农民的养鸡厂可能遭受的瘟疫 4、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正确的是(A )。( 难) A、风险识别—风险沽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B、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沽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C、风险评价—风险识别—风险沽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D、风险评价—风险沽测—风险识别—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5、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D )。( 中) A、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小的安全保障 B、以最大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C、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D、以最大的成本获得最小的安全保障

6、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称为(A )。( 易) A、保险利益 B、经济利益 C、法律权益 D、经济权益 7、权益转让原则适用的范围是(A )。( 中) A、财产保险合同 B、人身保险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 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8、保险损失的近因,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D )。( 难) A、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B、引起损失发生的第一个原因 C、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D、最直接、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原因 9、丁某投保了保险金额为80万元的房屋火灾保险,一场大火将该保险房屋全部焚毁,而火灾发生时该房屋的房价已跌至65万元,那么,丁某应得的保险金额为(C )。( 中) A、80万元 B、67.5万元 C、65万元 D、60万元 10、投保人将市价为150万元的财产同时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150万元,若一次保险事故造成实际损失为80万元,则按照比例责任分摊原则,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分别承担的赔款是(A )。(难) A、20万元和60万元B、30万元和50万元 C、40万元和40万元 D、60万元和20万元 21、由机动车辆本身所面临的风险而产生的险种是(A )。(易) A 机动车辆损失险 B 第三者责任险 C 附加险D特约险 2、由机动车本身所创造的风险产生的险种是(B )。(易) A 机动车辆损失险 B 第三者责任险

(完整版)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汽车保险与理赔》复习题 一、填空 1. 汽车保险的成熟地是() 2. 代位原则的内容包括是()。 3. 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分()、()。 4. 汽车保险的功能由保障功能、()、()三种功能构成。 5. 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可将风险分为()和基本风险。 6. 汽车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 7. 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分为()保险和()保险 8. 汽车保险费率模式有从车费率模式和()费率模式。 9. 风险的三要素包括风险因素、()和()。 10.保险的发源地是()。 11.在风险管理中损失通常是物质损失,并且是能够以()来计量的经济损失。 12.保险是人们处理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保险人承担的风险称为可保风险,保险一般只承担()。 13..简述保险的特征有经济性;商品性;互助性;法律性和() 14.汽车保险中,在同时投保()和(第)的基础上,才可以投保附加险的不计免赔特约险这一附加险。 15.汽车保险五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 16.在我国,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符合我国《保险法》、()的要求。 17.汽车保险中介人的主体形式,主要有保险代理人、汽车保险经纪人、()。 18.在汽车保险的实务中,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其生效的时间有()和()两种可能。 19.汽车保险从其保障的范围来看,它既属财产保险,又属()。 20.无论是被保险人本人,还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在使用保险车辆时都必须持有 (),并且所驾驶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 二、单选题 1.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正确的是() A. 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B.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估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C.风险评价—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D.风险评价—风险估测—风险识别—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2. 保险损失的近因,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 A.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B. 引起损失发生的第一个原因 C. 空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 D. 最直接、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原因 3. 投保人将市价为150万元的财产同时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150万元,若一次保险事故造成实际损失为80万元,则按照比例责任分摊原则,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分别承担的赔款是() A. 20万元和60万元 B. 30万元和50万元 C. 40万元和40万元 D. 60万元和20万元 4.2009年9月,赵某将其新购价值18万元的轿车向甲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约定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时间为1年,同年10月,该车被盗,具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操作要点

一、接报案与调度 95590专线人员接报案时应询问每起案件是否涉及人伤,涉及人伤的,应记录人伤情况,转调度。 凡是有人伤的案件,无论是否进行现场查勘,调度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人伤核损人员告知案件情况,安排了现场查勘的,并告知现场查勘的人员安排,以便人伤核损人员联系。 二、首次调查 人伤案件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必须进行首次调查,并填制《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作为立案 凭证。 保留了事故现场的,以现场查勘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已入院治疗的,以第一次医疗探视作为首次调查;未保留现场,伤者也未住院治疗的,可以电话了解作为首次调查。既保留了现场,伤者又入院治疗的,将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结合起来,作为首次调查报告内容。 现场查勘由查勘人员进行,医疗探视由人伤调查人员进行,电话了解由人伤核损人员进行。既安排现场查勘又进行医疗探视的,可由同一组人员操作。现场查勘和医疗探视人员应及时向人伤核损人员反馈 情况。 三、立案估损 首次调查后,应根据情况进行立案处理,属于保险责任的,在72小时内立案,确定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不予立案。 立案人员须依据《人伤案件首次调查报告》及时立案。对预估损失的录入,必须以首次调查报告载 明的金额为准,不得随意低估或高估。 禁止调度人员直接依据报案信息进行人伤案件的立案处理。 四、后续调查 首次调查后人伤案件有关情况尚未明了的,应该进行后续调查。后续调查包括事故调查、医疗探视、评残跟踪、收入调查、身份调查等。调查方式可以是现场调查、实地调查、询问当事人、走访有关部门、 复制有关资料、电话调查等。 无论首次调查还是后续调查,均应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1、事故调查要点 原则上,首次调查应查明事故情况。首次调查确实难以明了事故情况的,可以继续调查。 事故调查应围绕事故的真实性、事故责任和事故类型进行。 事故真实性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伤人所在位置、碰撞的部位、碰撞痕迹,双方的交通工具,事故发生的机理等,必须拍摄事故照片或事故车辆照片,标明接触部位。必要时制作现 场草图。 事故责任调查:了解事故发生机理,双方过错情况和交通违章情节。事故较大,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的,应该主动联络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尽可能参与责任划分。 事故类型调查:着重了解受伤人员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是否事故直接受伤人员。 2、医疗探视要点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题与答案 ()

试题库——案例分析题 (共50题) 1.2001年11月某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出租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一个月后,张某驾驶出租车行驶到北二环路安定门桥附近时,前机盖在行驶中突然翻动,机盖与前风挡玻璃相撞,造成前机盖和前风挡玻璃损坏。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张某采取制动,又致使该车左前部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前保险杠、左侧大灯、边灯、翼子板等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科民警现场查勘,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自负修车费用,并赔偿护栏损坏修复费用。张某就有关花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试问,保险公司应赔偿张某哪些损失?依据是什么? 2.桑塔纳2000轿车,非营运,保险价值15万,初登日期98年6月,2005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险金额为9万元,2005年8月丢失,提供材料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据的车辆盗抢未破案证明,车辆报停手续,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车钥匙3把。计算赔付。若盗抢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计算赔付。(按年折旧) 3.案情简介:2002年8月,某市多日连降大雨。加拿大某国际公司驻该市代表处的代表因公务回国,由司机王某驾车送他到机场。行至一立交桥底时,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塞。此时,暴雨刚下过不久,雨水还不断的向桥底部汇集,没过了王某的汽车底盘。为及时赶上班机,并尽快摆脱困境,王某打着发动机想将车开道地势较高的路面。岂料此时积水已较深,发动机启动过程中,有部分积水被吸入汽缸,导致曲轴连杆折断。该车已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于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就发动机的损坏提出了索赔申请。问: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并说明理由? 4.被保险人王某将自己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保险,保险期限为2004年1月11日至2005年1月10日。2005年1月9日上午8:30保险公司接到王某的报案,称:1月8日王驾驶轿车夜间11:30在市区环城路行驶时前部与一大型箱式货车追尾,货车已趁夜色逃逸,目前被保车辆已在郊区某修理厂。1月9日上午10时,受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该轿车前部受损,需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转向灯、左右雾灯、散热器、冷凝器等部件,预计费用1万元;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损坏,需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这部分修理费用为4.2万元。问: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 5.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天冷路滑,徐

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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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车险人伤理赔:沟通六步很给力 近几年以来,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上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使得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 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沟通工作: 第一步沟通:回访客户,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有力的支持 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在遇到人伤案件后往往比较担心,而且无所适从。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回访往往能够拉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信息,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客户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解答并给予积极主动的指导,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非保险责任的费用提前作出解释工。 第二步沟通:查勘伤者,了解伤者真实信息的同时缓解其抵触情绪 对伤者的查勘是人伤工作前期介入的关键步骤,此时获取到的伤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往往是最真实的。但是,伤者及其家属由于受伤之后情绪影响,以及对保险公司存在的误解,往往会对保险公司产生抵触和排斥。 第三步沟通:对话医生,明确伤者诊断并宣传保险原则 由于伤者和客户往往对其伤情仅能作出普通的说明,这就需要人伤查勘人员与医生及时沟通,明确伤者的诊断。由于明确诊断最终都会书写在伤者的病历中,这项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实结合事故经过以及受伤部位及伤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发现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时,现如今许多人对保险存在着理解上的错误,认为买了保险,出险后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应全额予以理赔,对保险公司正常扣减的费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沟通:跟踪指导,长期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调解工作 由于治疗周期一般较长,人伤案件的处理时效也较长,往往最终客户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险公司没有事先告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踪指导,保持与客户和伤者的沟通顺畅,前期就能介入双方的调解工作,取得双方信任的同时尽早结案。在缩短理赔时效的同时,还能减少伤者方拖延时间导致的理赔标准提高、对工作信息、居住信息造假等情况的发生。长期及时的跟踪指导也能提高客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对后期的理赔工作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汽车保险与理赔重点知识

《汽车保险与理赔》重点知识 1、基本概念:保险利益;近因原则;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经济利害关系) 近因原则:就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机动车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1.受害人受害人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 2.第三者 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之外的与事故相关的其他人员或者车辆。 3.损失 直接损失指保险财产在遭受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起、雪灾、冰凌、泥石流以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直接损毁的经济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 2、汽车保险合同的特征 1、是双方有偿合同 2、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 3、是一种射幸合同(机会性合同) 4、是一种附和合同 5、是一种不要式合同 3、汽车保险产品种类 (一)交强险 (二)商业保险 1、基本险 (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3)盗抢险(4)车上座位责任险 2、附加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2)自燃损失险(3)无过失责任险(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5)车辆停驶损失险(6)车身划痕险(7)新增设备损失险(8)不计免赔特约险。 4、汽车保险合同不能漏掉的内容 1、必读条款:细则 2、保险责任:承保范围;给付时间、条件、金额 3、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任何情况 4、客户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及时缴费;退保。 5、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6、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1)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2)必须是经济上可确定的利益 (3)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利益 7、保险利益的意义 (1)消除投保人利用保险进行赌博的可能性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 8、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告知: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有关重要事实如实通告对方。 (2)保证:保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某种事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允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可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3)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汽车保险与理赔》试题答案

11汽修中专《汽车保险与理赔》试题(A)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 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 2. 风险事故 3.15 4.保险经纪人 5.赔付结案 6. 从人费率 7. 安全行驶纪录 8. 主车 9. 起运地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2、(√) 3、(√) 4、(×) 5、(√) 6、(×) 7、(√) 8、(√) 9、(√)10、(×) 三、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汽车保险: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 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2、汽车保险代理人:指根据汽车保险人的委托,在汽车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 汽车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车损险:指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的一种汽车商 业保险。 4、第三者责任险:指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 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5、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指以借款合同所确定的贷款本息为标的,投保人(即借款 人)根据保险人(即提供消费贷款的银行)的要求,请求被保险人担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答: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机动车辆)的查勘、定损、估价损失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予以证明的人。 保险公估人的主要任务是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判断损失的原因及程度,并出具公证 书。公证书不具有强制力,但它是有关部门处理保险争议的权威性依据。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都有权委托保险公估人办理相关事宜。 2、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答:(1).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都要保持最大诚信。诚信原则在保险合同中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2).保险利益原则,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法庭审理有关保 险赔偿或给付的诉讼案件,在调查事件起因,确定责任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4).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处理赔案时的一项基本原则。 (5).权益转让原则,由保险利益原则派生,只适应财产保险 (6).分摊原则,适应于财产保险中的重复保险。 3、简述代位追偿权 答:如果第三者对于保险标的的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将其享有的第三者的赔偿请求转移给保险人自己,即代位追偿的权利。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在赔偿保险赔款时,可以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款金额。同时,如果车辆的损毁是因第三者造成的事故引起,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赔款之前和赔偿保险赔款之后,被保险人均不能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

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程序及赔偿金额计算.doc

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程序及赔偿金额计算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打电话,也可以直接去。 2、保险公司应主动出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进行定损。1、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要携带行驶证、及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1、的计算公式。医疗费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保险公司对车险的理赔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以及注意哪些事项?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 首先, 1、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打电话,也可以直接去。 2、保险公司应主动出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进行定损。 其次,如果 1、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要携带行驶证、及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 2、可以修理事故受损车 3、投保人修车可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车 4、也可以自己找任何专修厂修车 5、投保人将修理厂出具的修车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到保险公司。 6、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偿。

7、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赔偿金。 再次, 1、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之内对受损车定损,投保人在车辆定损没做完之前不能修理车辆。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事故车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损的费用和工时费用。 3、投保人如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4、如果有争议,投保人可以拒绝签字。 5、保险公司应出具拒赔通知书 6、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最后, 1、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出具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的,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交的有关保险事故的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道路金额的计算公式 1、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汽车保险与理赔读书笔记

汽车保险与理赔读书笔记 31323330任长伟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像潮水般涌入家庭。近几年,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拥有私家汽车已成为一种时尚。机动车的迅速增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薄弱,交通运输管理的滞后,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在诸多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疏忽大意、措施不当、行人穿行机动车道及违章占道驾驶是导致事故的5大主要原因。严酷的事实和血的教训,使与机动车辆有关的人们认识到汽车保险与理陪的重要性,掌握汽车保险与理陪的基本知识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了解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熟悉汽车理赔流程,对于每个汽车拥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及保险与理陪工作者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随着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表明在原来汽车商业险的基础上,我国的保险市场非常的庞大,而且会越来越大。因此,在我国财险领域内,从事汽车查勘定损的人员会越来越多。本论文系统的介绍了汽车保险理赔中的核心内容—查看与定损,从保险原理,保险的发展,现场查勘,汽车损失评估,人伤案件的医疗核损等多方面阐述查勘定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流程。本论文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的原则,在系统介绍汽车保险理论与理论应用经验的同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例证,分析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论文内容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

保险原理 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的概念: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故和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都具有不确定性,我们称之为风险。换句话说,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段里,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称之为风险。比如某人在一个大雪天,在下班的车流高峰期,开着着他的刹车失灵的汽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购物。不幸半道出了交通事故造成车损人亡。这里让我们分析一下:大雪天、车流高峰期、刹车失灵的汽车等属于风险的因素;交通事故就是风险事故;车辆受损和当事人的死亡就是本次风险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原本购物回家的目的与横尸街头的结果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反差。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突如其来的风险事故经常给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我们认识到风险的危害,后,产生了下列管理风险的方式。 1)回避风险回避风险是指主动避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适用于对付那些损失发生概率高且损失程度大的风险。其局限性表现在,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回避或应该进行回避。 2)预防风险预防风险是指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预防风险涉及到一个现时成本与潜在损失比较的问题。 3)自留风险自留风险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在

汽车保险与理赔——理论

汽车保险的分类: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汽车附加险 车辆损失险:针对于灾害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的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由保险车辆所致并经由被保险人承担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汽车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保险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差异性等特点 标的具有可流动性的特点(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出险频率高的特点 汽车保险的特点:业务量大,投保率高 扩大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自负责任主要是绝对免赔率) 保险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 ①保险诈骗 ②车辆损失确定 ③第三者责任法定化 保险的基本原则 ①保险利益原则:在订立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有可保利益(若转让,批改) ②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到和履行合同的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恪守合同的认定 ③近因原则: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或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④损失补偿原则: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益 ⑤代位原则:保险人取代投保人的求偿权和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保险费率确定原则 ①公平合理原则 ②保证偿付原则:核心是确保保险人具有充分的偿付能力 ③相对稳定原则:保险费率厘定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不要轻易的变动 ④促进防损原则: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灾害事故的发生 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模式 保险费率:依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常用千分率‰表示 保险金额:保额,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保险人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赔偿的保险金的限额 保险费:保费,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所交给保险人的费用 从车费率模式:车辆的使用性质、生产地、车辆种类 从人费率模式:年龄、性别、驾龄、安全行驶记录 汽车保险的风险因素 车辆的主要风险因素:发动机的排气量、汽车的车龄、汽车的安全系统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地问题与对策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增泉 发布时间:2010-10-26 车险是财产保险公司地主要经营险种.据统计,我国车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收入地70%左右.车险理赔管理也是财产保险公司地理赔重点,而在车 险赔案中很大一部分是人伤案件.人伤案件处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流程环节多,人伤案件处理地质量往往决定了车险地理赔效率和财产保险公司地经营效益.因此,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地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地重点环节.因此,研究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具有十分重要地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车险人伤理赔管理地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地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往往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地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理赔岗位人员地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地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人伤任务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地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地专业性,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地咨询指导和保险理赔方面地答疑解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高地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报告书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训 报告书 班级:汽车1039班 组别:第五组 组长:张博超 组员:杨质瑞陈杨关永林侯智耀 指导教师:索金龙 日期:2011年12月22日

一、投保车辆介绍该车为家庭自用车,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购买价 230万 生产厂家宝马(进口) 汽车级别豪华车 年代款 2010款 整备质量 -公斤 工信部综合油耗工信部未公布 发动机 4.4T 465马力V8 变速箱 8挡自动 车体结构 4门5座三厢车 长x宽x高 5212×1902×1484

二.投保方案拟定 险种组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损失险、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基本险不记免赔约条款及附加险不记免赔约条款、车损可选免赔约条款。 (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原因: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的基本定义是: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从自身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另一方面,它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总体上按“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所以它所花的费用较低且它赔偿范围大,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交通责任

撞车后,教你如何报保险理赔最划算

撞车后,教你如何报保险理赔最划算.....切记切记,........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你当年申请理赔没有超过三次,第二年不会增加保费的) 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 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 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 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 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相应对策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相应对策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增泉郭逸群 发布时间:2010-09-19 车险人伤案件理赔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中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 车险人伤理赔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理赔管理软实力不强 一是理赔专业力量不足。人伤理赔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医学、保险、法律等专业知识,但部分保险公司没有配备或配足该类人员,如缺少人伤核损医生和法律工作人员,造成对案件处理中涉及的医疗费用、法律政策等往往把握不准,审核乏力。二是人伤理赔内勤和外勤跟踪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技能偏低,而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人伤岗位人员的专题培训。三是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单独的人伤理赔管理系统,对人伤理赔数据分析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没有形成专业化管理机制。四是多数保险公司缺乏人伤理赔质量考核体系,理赔指标不理想。如跟踪及时率低,件均跟踪次数少,估损偏低,绝对估损偏差率大且远高于车损险的绝对估损偏差率。尤其是中型和小型规模保险公司理赔管理指标通常表现更差。 二、理赔内部管控成本高 一是理赔人员薪酬成本偏高。人伤理赔人员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对伤者治疗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和保险方面答惑解疑,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众多费用进行项目审核。因此,保险公司招聘他们需要相对较高的薪酬成本。二是案情调查核实代价高。事故处理需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人伤治疗需通过医疗机构,伤残评定需通过评残机

构,残疾器具配置需通过残疾器具配置机构,身份和家庭情况调查需通过户籍管理机构,仲裁诉讼案件需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理赔管理质量。保险公司为准确判断保险责任和确定合理赔偿金额,通常要花费大量精力进行调查、核实。三是理赔协调工作量大。人伤案件处理中的一些费用认定、程序具体操作等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相当部分规定目前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伤残人员的残疾辅助器还没有一个竞争性市场和透明的价格机制,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是按照其实际收入还是当地护理人员一般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人伤治疗的费用标准,有的地方采用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有的地方在司法判决中不采纳该标准,对无名尸的死亡赔偿金、对胎儿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误工费鉴定依据不明确,涉及这些方面处理的争议多、核赔弹性大,必须反复沟通协调。 三、理赔风险管控难度大 一是骗赔猖獗,手段多样。如:提高伤残等级,套用或修改他人信息,骗取赔款;“搭车开药”、“搭车治病”;抬高后续治疗费,拉长误工时间,抬高营养费要求等,有的被保险人伙同他人与医院合作,提供虚假证明、构造虚假赔案。部分医院或医护人员对于“不正常行为”十分配合,实行“顺水人情”和“共享财路”。二是医疗道德风险不易监控。部分医院不规范,单纯强调经营效益,恶意给病人提高医疗消费,甚至将经济效益与医护人员的待遇挂钩,激励医护人员对伤者倾向于大检查、大处方,巧立名目多收费用,有的医院或医护人员我行我素,不配合保险公司跟踪调查等。三是案件处理流程环节多,难免产生“跑冒滴漏”。如有的人伤案件,出现交警部门超标调解、被保险人超责赔付;伤者盲目使用高档药、特效药、高档治疗材料;伤残鉴定部门伤残鉴定不合理;税务部门或伤者单位随意出具证明材料等情况。 四、理赔诉讼量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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