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关键词:国内优先权

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称之为国际优先权。或者,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也称之为国内优先权。

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甚至一些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对于优先权的认知程度还不够,对于如何恰当的使用优先权制度还不够清楚。而实际上,申请人如果对优先权的制度认识清楚,操作得当,将对自身专利的申请、布局以及战略制定带来灵活的操作空间。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以实际案例阐述说明了专利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Case1:为了节约成本,将符合单一性的多个案件合并到一个案件

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规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例如,申请人在同一个发明构思下,先后申请了三个案子A,B和C分别保护的是某某产品的配方、制备方法及其使用方法。如果这三个案件后期陆续提实质审查,则需要缴纳三份实质审查费。且如果后续A,B,C陆续被授权时,则每年还需要缴纳三个案件的年费。

出现上述情况时,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考虑,申请人可以在A,B和C申请的一年内,以与A,B和C 相同主题提出一个案件D,分别向A,B和C提出国内优先权请求。则按照优先权的制度,则A,B和C会被视为撤回,只保留一件申请D,后续的审查和授权只需要维护一个案件的费用即可。

Case2: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类型的转换

按照专利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因此,可以通过优先权制度对在先申请的类型进行转换。

例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方法,但由于递交失误,导致申请的类型是新型专利。按照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案件A肯定是被驳回。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年内,以与A 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类型是发明专利,要求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从而避免案件A被驳回的风险。

再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设备,申请的类型是发明专利。但是经过后期深入检索,发现该设备很多技术特征已经被人公开,但是还是具备新颖性。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

年内,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类型是实用新型,要求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从而避免案件A被驳回的风险。

或者,反之,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设备,申请的类型是实用新型。但是经过后期深入检索,发现该设备很多技术特征都很有创新性,完全满足发明专利的要求。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 申请后的一年内,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类型是发明专利,要求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从而达到将新型专利转换成发明专利的目的。

Case3: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

申请人可以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前,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申请完全一致的申请,要求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从而起到将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一年的作用。

因为按照专利法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在专利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因此,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实际申请日计算。

例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发明案件A,申请日为2016年4月1日。那么如果该案授权,则A的保护期为2016年4月1日到2036年3月31日。如果申请人在2017年3月31日,以与A相同主题提交一个案件B,要求案件A的优先权,则案件B授权之后,保护期为2017年3月31日到2 037年3月30日,相同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延长了1年的时间。

Case4:申请人以最低成本挽救视为撤回的专利

申请人想挽救视为撤回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又不想通过高额的恢复费挽救,可以通过优先权要求。

比如,申请人之前申请了一个专利A,在初步审查时,发了补正意见。但是,由于没有及时对补正进行答复,该案件被视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还想保留该案件,以请求权利进行恢复的话,按照目前的规费,需要缴纳1000元,而如果在优先权期间内,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则只需要缴纳申请费500元(符合减免条件,费用会更少),成本节约至少一倍。且可以在B文件中同时把之前补正的内容改正过来再提交,如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缺陷的补正,也不会影响优先权的享有。

Case5: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

在先申请由于递交仓促,布局不合理,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间内,提出新申请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的布局。因为按照审查指南的规定,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是否符合优先权,即判断在后申请中各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是否清楚地记载在上述在先申请的文件(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包括摘要)中。因此,原则上,只要在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有记载的内容,都可以在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中进行重新的布局。

比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案件A,涉及一种新材料。在A的权利要求书中,只保护了该新材料的组分及其比例,并未将其制备方法也写入权利要求中,但是在说明书中有详细的记载。在优先权期间

内,申请人发现该新材料的制备方法也是需要保护的。此时,可以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在新申请B中,将制备方法也写入权利要求书中,就可以达到将制备方法也进行保护的目的。

再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案件A,由于时间仓促,在写独权时,技术方案中包括了很多非必要技术特征,使得保护范围很小。此时,可以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在新申请B 中,可以对独权中的非必要技术特征进行删减,以增加保护范围。

Case6:申请人对文件进行修改和调整

如果在先申请中,技术方案记载的很详细清楚,但是撰写上有很多形式问题,比如语言逻辑性错误,技术术语不统一,实施例布局不合理等等问题,也可以通过优先权进行调整和修改。

比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案件A时,涉及的技术术语还没有统一,有多种称呼,申请人不得不在文件中都提及并做了说明。在优先权期间内,该技术术语被行业统一,只保留了一种称呼。为了更清楚对专利内容进行说明,申请人可以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在新申请B 中,所有的技术术语都调整统一的称呼。

再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案件A时,发现说明书中的多个实施例布局不合理,时序或者步骤之间有点混乱。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在新申请B 中,对实施例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得支持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

Case7:申请人想对在先申请的专利进行补充附图或者实验数据

申请人在先申请时,由于仓促,申请文件中缺少遗漏了一些附图或者实验数据。为了避免后续审查时发出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在后提出一个新的案件,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将附图或者实验数据补充到在后申请中。这种处理方式被很多人采用,这也是很多人认为的优先权就是所谓“抢时间”、“占时间”的真正意义。

但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能不能享受优先权目前在业界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申请人在先申请一个案件A,涉及一种化学高分子材料,但是由于该材料在申请时,缺乏实验条件,或者实验周期较长,当时还没有得到实验数据,就提出了申请。然后,在优先权期间内,实验数据做出来了,此时,申请人以与A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要求A的优先权,在新申请B中,将实验数据补充到了说明书中。

一部分学者认为,申请B与A的主题相同,而且B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A中也都有详细的记载,按照专利法规的相关规定,B毫无疑问理应获得A的优先权。

而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虽然申请B的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A中有详细的记载,但是案件A缺乏实验数据,证明案件A实际上是一件还没有完全完成的发明,存在明显公开不充分的缺陷,缺乏技术效果。按照审查指南的说明,相同主题定义为“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预期效果相同”。但是A明显缺乏技术效果的记载和描述,而B是有明确的实验数据的,因此A和B的技术效果不能认定相同,那么A和B的主题也就不同,因此B不应获得A的优先权。

而且,在实际的案件实践中,这两种情况均出现过,也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在此,笔者其实更倾向于支持后者,即补充实验数据或者附图要求优先权是不应该的,至少是不合理的。国内优先权制度是从

外国优先权延伸的,而外国优先权制度目的不是在于让在后申请补充内容,目的是在协约国之间享有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用于准备各个国家的翻译、流程文件等处理。同理国内优先权也应该把享有的权利重点放在时间上,而不是技术上。国内优先权拿一个尚未完全验证的在先技术方案去占据申请时间,对于那些经过努力完善技术方案的其他在后申请的人实际上是不公平的。

但是,在案件实践中,确实出现过补充实验数据或者附图要求优先权成功的,而且笔者本人在实际案件中也成功操作过。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笔者持谨慎的态度。所幸,专利审查指南最新修订的内容中,对补充实验数据给了说明,规定了“对于申请日之后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补交实验数据所证明的技术效果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中得到的”。此举,也是认可了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可以对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符合要求的实验数据,这也给了除优先权制度之外另一个补充实验数据的途径。

上述给出的七种可以采用优先权制度的情况和案例,希望对于那些深入研究并打算采用优先权制度的专业人员以参考,其中或有理解不当之处,还请斧正交流。

中国传统建筑屋顶形制简介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式建筑屋顶形制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式建筑以其独特于世建筑美学和朴素哲学思想,在飞檐斗拱有机组合下,成就了足以挺立于世而为万方敬仰地位。《诗》云:”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翚斯飞。”朱熹集传:“其栋宇峻起,如鸟之警而革也,其檐阿华采而轩翔,如翚之飞而矫其翼也,盖其堂之美如此。”廊园庙塔,殿宇亭台,在一大批能工巧匠精心建构下,不但为当时社会和文化树立了时代标榜,也为当前咱们留下丰厚物质遗产。作为老式建筑最富有灵魂力部位——屋顶,位于屋身上部份,形制多样,体积庞大,不但是显示屋主身份地位象征,也是老式建筑美学精华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式建筑屋顶,由内而外依次由三某些构成,是为基层,结合层与面层,并加上屋脊装饰等。老式屋顶有诸多不同形制,重要是坡顶,也有平顶。坡顶有一坡顶,两坡顶,四坡顶几种。两坡顶依照屋顶与山墙关系分为硬山和悬山两种,四坡顶普通有四坡五脊庑殿顶和四坡九脊歇山顶。在解决大脊上尚有清水脊和卷棚脊等形式。此外尚有攒尖顶(分三角攒尖,四角攒尖,六角攒尖,八角攒尖,圆攒尖等)、盔顶、盝顶、十字脊顶。

屋顶形制与其屋主身份地位级别关于。按照形制级别高低可分为: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等形制由于不用在重要建筑,故而不列入级别。 一、重要屋顶形制: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 重要建筑形制,普通用在宫殿建筑、官府、皇家园林、寺院等。 1.庑殿顶:四出水”五脊四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建筑中最高型制。宋称为“五脊殿”、“吴殿”;清时称为“四阿殿”,《营造法原》称为“四合舍”。由一条正脊和四条垂脊(一说戗脊)共五脊构成,因而又称五脊殿。由于屋顶有四周斜坡,故又称四阿顶。多用于殿堂式建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建筑形制体系定型后,庑殿建筑成为中古房屋建筑中档级最高一种建筑形制。由于它屋顶陡曲峻峭,屋檐宽深庄严、气势雄伟浩大,在封建社会时代,她是体现皇权、神权等统治阶级象征,因此多用作宫殿、坛庙、重要门楼等高档建筑上,如故宫午门、太和殿、

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互联网的发展始于冷战时期,在60年代末期由于美苏之间的全球争霸,为了预防核战争对本国通信系统的影响,美国开始研究如何防止核打击。这也是互联网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理念——在遭受一次核打击之后,能够迅速恢复并保持通信不被中断。互联网的前身是美国陆军网络APRANET——先进网络基础结构,这个网络与传统的通信网有很大的差别。传统通信网的发展经过了磁石、步进、纵横最后发展到程控,直到现在的ISDN、BSDN、ATM等等移步转移模式这样一个宽带网络的发展趋势,再下一步可能就是NTN这种互联网络结构。 首先,互联网是没有中心的,互联网的结构是无中心的结构,这也是为了当初一个最基本的目的,没有任何一个打击能够把它的中心控制部门摧毁,它的每一个结点、每一个连接点在遭受打击之后都能够与其他结点迅速恢复并进行通信。 第二,互联网的寻址方式是全球寻址,也就说它的地址资源是在全球进行统一的配制的。现在大家所使用的互联网是IPV4的网络,这个网络现有的地址总数大概在40多亿个。互联网是由美国开发演进而产生出来的,所以网上地址资源、地址资源的分配实际上也是由所美国所控制的。现在美国所拥有的IP地址总数有20多亿,近30亿个,占全球的74%左右。中国现在拥有非常少的地址资源,也就5000万左右,只占1%多一点。 互联网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是军方的一个系统,然后演进并逐步扩大它的应用。开始是四家大学进行互联,然后扩展到13个点,形成了10个美国国内辅根服务器放置地点。在此之后互联网尽管应用于教育和科研部门,但它的快捷性和便利性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应用起来。在商业部门开始参与之后,互联网商业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联邦调查局曾在1984年进行过一次调查,要求美国所有参与互联网的研究机构和当时与互联网互联的机构就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美国把互联网推向全世界,它对美国的安全、发展会有什么影响,会有哪些不利方面,大家的建议是什么。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筹备前后我们也曾与美国互联网的机构和美国一些研究互联网TCP/IP协议的专家进行沟通,他们也谈到这件事,很多人提出了建议,其中就包括互联网建立之后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如现在大家所看到的象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这些事情在当时都有预见。在综合平衡各种意见之后,美国政府决定还是把互联网商业化,推向全球。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思维和贡献,美国对互联网在全球的应用、对网络为全世界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美国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把它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意志力植入到了互联网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最基础的寻址方式,因为互联网的地址资源关系到整个互联网的发展空间。现在,地址资源由ICANN这个组织进行全球分配,ICANN是全球域名和数字资源分配的机构,这个机构是美国专门成立的,它的前身是IANA,是专门成立起来用于全球互联网资源分配的。美国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把互联网控制起来。那它采取的是什么方式呢,这是美国和别的国家思维不一样的地方,它提出互联网是无国界、无管理、无法律、无政府的,是民间产生的一个网络。ICANN是一个民间组织,民间组织的特点是尽管有政府部门的参与,但政府只被当作是一个政府咨询委员会,不起决定作用,由ICANN理事会的19名成员决定全球网络地址资源分配政策。通过这一点,它就可以把全球地址资源的政策掌握在自己手里。ICANN与美国商务部签订协议,由美国商务部授权它进行互联网地址的分配,ICANN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制定的任何政策都必须经过美国商务部的同意。通过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其它政府通过联合国或其它政府间组织去呼吁在互联网上各国应该平等的这类倡议,同时又把全球的地址资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对于这一点我们和世界各国都很清楚。所以从98年、99年开始在接入互联网、应用互联网之后,全球普遍要求对当时的IANA进行改革。原来ICANN的所有理事全部由美国人担任,现在则由五大洲的网民投票推举理事,中国科学院的钱华林研究员在去年6月23日经

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据CNNIC的最新估算,截至2002年10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人数达到5800万,上网计算机数升至2300万,短短的四个月间分别增加了1220万和687万;与此同时,国内三大门户网站在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也分别交出了令人满意的业绩答卷。这预示着我国互联网在经历一个时期的发展低潮之后,正在开始回暖。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以来,短短的几年时间,互联网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不仅表现在我国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方面,也表现在互联网的用户人数、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各个方面。虽然自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网络业的发展遭遇了一段时期的低潮,但从近期的种种迹象来看,中国互联网业正在走向复苏,开始迎来它发展的第二个春天。 三大门户网站业绩优良 近日,国内三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和网易分别公布了第三季度财务报告。10月22日搜狐公布的季报显示,它提前实现了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的全面盈利,盈利额度达到11.2万美元。11月5日,新浪发布的财务报告称,上季度新浪的净营业收入达到103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达历史最高值;按试算额计算,新浪在历史上首次实现盈利24.1万美元,而去年同期的数字为亏损290万美元。11月6日,网易公布的季报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网易收入总额达到7440万元人民币(900万美元),较上一季度增长93.3%,营业利润达310万美元,毛利率达67.6%,创历史最高。业内人士认为,与以往网站大面积亏损相比,如此良好的业绩说明互联网正在回暖。 由于业绩的大幅上升,作为中国概念股在纳斯达克的标志性代表,新浪、搜狐、

网易的股票一片飘红,大幅上涨。与一年前一些公司在纳斯达克面临摘牌的尴尬处境相比,今日的风光实在不可同日而语。国内门户网站的股票在纳斯达克受到追捧,说明了国内互联业的发展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它们已经从过去纳股中的边缘状态、边缘待遇变成比较中心的状态了。 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 今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倡导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信息化应用进展迅猛,互联网开始在各个行业、各个部门进行广泛的、实质性的渗透。政府信息化、行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的推进,使原来“不食人间烟火”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实体经济进一步结合,也使互联网找到了广阔的应用空间,焕发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对此,中科院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本富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产业开始了全面复苏。 他认为,之所以说现在的复苏不是一些企业的复苏,而是全面的复苏,是因为过去中国的企业在IT方面的投入本来就不多,有一个对历史欠账回补的过程。在企业层面,网络经济高潮到来时,启发了企业对信息化的应用,让他们认识到了网络经济的重要。互联网泡沫破灭以后,整个IT产业,包括互联网业,都回到了基本面,回归到了一个在正常经济活动下的一个正常产业。 据估计,全球500强等世界大公司在IT方面的投入提前支出了1000亿美元,现在还处于消化投资阶段。相比较之下,中国的互联网业由于本身发展水平所限,非理性成分和泡沫成分都不是那么大,或者根本就没有产生太大的泡沫。而在这个时候,政府加快推进了电子政务,企业开始重视内部信息化建设,这两股力量反而成为比较强劲的推动互联网复苏的力量。目前,中国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最亮丽的IT市场之一。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关键词:国内优先权 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称之为国际优先权。或者,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也称之为国内优先权。 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甚至一些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对于优先权的认知程度还不够,对于如何恰当的使用优先权制度还不够清楚。而实际上,申请人如果对优先权的制度认识清楚,操作得当,将对自身专利的申请、布局以及战略制定带来灵活的操作空间。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以实际案例阐述说明了专利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Case1:为了节约成本,将符合单一性的多个案件合并到一个案件 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规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例如,申请人在同一个发明构思下,先后申请了三个案子A,B和C分别保护的是某某产品的配方、制备方法及其使用方法。如果这三个案件后期陆续提实质审查,则需要缴纳三份实质审查费。且如果后续A,B,C陆续被授权时,则每年还需要缴纳三个案件的年费。 出现上述情况时,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考虑,申请人可以在A,B和C申请的一年内,以与A,B和C 相同主题提出一个案件D,分别向A,B和C提出国内优先权请求。则按照优先权的制度,则A,B和C会被视为撤回,只保留一件申请D,后续的审查和授权只需要维护一个案件的费用即可。 Case2: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类型的转换 按照专利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因此,可以通过优先权制度对在先申请的类型进行转换。 例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方法,但由于递交失误,导致申请的类型是新型专利。按照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案件A肯定是被驳回。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年内,以与A 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类型是发明专利,要求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从而避免案件A被驳回的风险。 再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设备,申请的类型是发明专利。但是经过后期深入检索,发现该设备很多技术特征已经被人公开,但是还是具备新颖性。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

客户优先权分析

客户订单有效性和优先权分析 1.收到客户订单后,应对订单的有效性进行判断,确定的无效订单 予以锁定,陈述理由。 订单1 客户名称:双凤商贸有限公司(D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白砂糖箱150 11 1650 2 茅台酒箱1200 2 2400 3 芒果王箱90 17 1530 4 舒柔卷纸2卷/组组 3 3 9 5 洁宝迷你纸手帕8包/条条 3.5 4 14 6 洁宝钱夹型纸巾6包/条条 2.9 2 5.8 7 洁宝榴花抽取式纸巾1包装包 2.5 5 12.5 合计 5580 有效订单12万 订单2 客户名称:亦乐多超市(E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芒果王箱90 8 720 2 精品西瓜箱90 12 1080 3 娃哈哈纯净水350ml 瓶 1 5 5 4 农夫山泉矿泉水380ml 瓶 1 8 8 5 统一纯净水600ml 瓶 1.5 6 9 合计 1822 有效订单5千 订单3 客户名称:兴月超市(F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金额备注

量 1 精品西瓜箱90 1 2 1080 2 妙奇纸巾箱180 18 3240 合计 30 4320 有效订单18万 订单4 客户名称:巨幅龙超市(F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茅台酒箱1200 20 24000 2 白砂糖箱150 8 1200 合计 19 25200 无效订单 信用额度10万元-应收账款8.8万元=1.2000<25200 2.写出影响客户优先权的因素有哪些 单品利润,订单响应时间,客户去年对该货物的需求量占总需求量的 比例,客户合作年限,客户信誉度 (5-6个你给客户排序的要素) 3.请从客户对企业营业额的贡献程度、合作年限、客户级别、忠诚度 四个方面分析客户的优先权,并对客户按照优先权级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中四个方面的影响因子的大小规定如下:客户对企业营业额的贡献程度——0.4,合作年限——0.2,客户级别0.3——,忠诚度——0.1。(仅供参 考) 4.要求:写出优先权分析过程。 (表格制作,打分排序)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年、八 前言 1997 年,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牵头组织有关互联网单位共同开展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调查,自1997年至今CNNIC 已成功发布39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本次是第40次报告。CNNIC的历次报告见证了中国互联网从起步到腾飞的全部历程,并且以严谨客观的数据,为政府、企业等各界了解中国互联网络发展动态、制定相关决策提供重要支持。 自1998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形成了每年年初和年中定期发布《中 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惯例。随着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影响日益深入,以及国家“网络强国”战略的推进,作为互联网发展的见证者,CNNIC也提升了互联网对于整体社会应用调查的广度与深度。本次报告主体部分由基础资源和个人应用两个部分构成:基础资源篇主要介绍中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发展情况;个人应用篇主要介绍网民规模和结构、互联网接入环境、个人互联网应用的发展状况。我们希望通过以上两方面内容,准确、客观的反映我国2017年上半年互联网及信息化发展状况。 最后,向接受第40 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的朋友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时也向在本次《报告》的数据采集工作中,给予支持的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表示衷心的感谢! 报告摘要 一、基础数据 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51 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 年底提升了1.1 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6 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 亿,较2016 年底增加2830 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6 年底的95.1% 提升至96.3%。 截至2017 年6 月,中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7%,规模为2.01 亿。截至2017年6 月,中国网民通过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接入互联网的比例分别为55.0% 和36.5% ;手机上网使用率为96.3% ,较2016 年底提高1.2 个百分点;平板电脑上网使用率为28.7% ;电视上网使用率为26.7%。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 定(附英文)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五日国务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的 规定,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自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受理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 二、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自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起,向巴黎公约任何一个 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的,可依巴黎公约规定,在第一次申请后六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三、依前项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并 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 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应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副本不需认证。但商标局要 求提交的其他书件,应当经过认证。 提出要求优先权声明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书件尚未完备,可在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交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书件,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四、要求优先权的声明,经认可后,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商标注 册的日期,即视为在中国的申请日期。(附英文) INTERIM PROVISIONS ON CLAIMS FOR PRIORITY IN APPLYING FOR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 Important Notice: (注意事项) 英文本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法制局编译,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 民 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1年7月版). 当发生歧意时, 应以法律法规颁布单位发布的中文原文为准. This English document is coming from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ING FOREIGN-RELATED MATTERS" (1991.7) which is compiled by the Brueau of Legislative Affairs of the State

中国传统建筑屋顶形制简介

中国传统建筑屋顶形制简介 中国传统建筑以其独特于世的建筑美学和朴素的哲学思想,在飞檐斗拱的有机组合下,成就了足以屹立于世而为万方敬仰的地位。《诗》云:”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翚斯飞。”朱熹集传:“其栋宇峻起,如鸟之警而革也,其檐阿华采而轩翔,如翚之飞而矫其翼也,盖其堂之美如此。”廊园庙塔,殿宇亭台,在一大批能工巧匠的精心建构下,不仅为当时的社会和文化树立了时代的标榜,也为现在的我们留下丰厚的物质遗产。作为传统建筑最富有灵魂力的部位——屋顶,位于屋身的上部份,形制多样,体积庞大,不但是显示屋主身份地位的象征,也是传统建筑美学的精华之处。 中国传统建筑的屋顶,由内而外依次由三部分组成,是为基层,结合层与面层,并加上屋脊装饰等。传统屋顶有很多不同的形制,主要是坡顶,也有平顶的。坡顶有一坡顶,两坡顶,四坡顶几种。两坡顶根据屋顶与山墙的关系分为硬山和悬山两种,四坡顶一般有四坡五脊的庑殿顶和四坡九脊的歇山顶。在处理大脊上还有清水脊和卷棚脊等形式。此外还有攒尖顶(分三角攒尖,四角攒尖,六角攒尖,八角攒尖,圆攒尖等)、盔顶、盝顶、十字脊顶。 屋顶的形制与其屋主的身份地位等级有关。按照形制等级高低可分为: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等形制因为不用在重要的建筑,故而不列入等级。 一、主要的屋顶形制: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攒尖顶、卷棚顶 主要的建筑形制,一般用在宫殿建筑、官府、皇家园林、寺院等。

1.庑殿顶:四出水”的五脊四坡式,中国古代建筑中的最高型制。宋称为“五脊殿”、“吴 殿”;清时称为“四阿殿”,《营造法原》称为“四合舍”。由一条正脊和四条垂脊(一说戗脊)共五脊组成,因此又称五脊殿。由于屋顶有四面斜坡,故又称四阿顶。多用于殿堂式建筑。在中国古建筑形制体系定型后,庑殿建筑成为中古房屋建筑中等级最高的一种建筑形制。由于它屋顶陡曲峻峭,屋檐宽深庄重、气势雄伟浩大,在封建社会时代,他是体现皇权、神权等统治阶级的象征,所以多用作宫殿、坛庙、重要门楼等高级建筑上,如故宫午门、太和殿、乾清宫、坤宁宫,太庙大戟门、享殿及其后殿,景山寿皇殿、寿皇门,明长陵棱恩殿等,都是庑殿式建筑。在封建社会,庑殿建筑实际上已经成为皇家建筑独有的一种建筑形式,其它建筑如官府、衙属、商埠、民宅等,是绝不允许采用庑殿这种建筑形式的。庑殿建筑的这种特殊政治地位决定了它用材硕大、体量雄伟、装饰华贵富丽,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 庑殿顶又分为单檐和重檐两种,所谓重檐,就是在上述屋顶之下,四角各加一条短檐,形成第二檐。故宫的太和殿就是重檐庑殿顶,而故宫的英华殿则为单檐庑殿顶。

客户优先权分析

客户优先权分析: (当多个客户针对某一货物的要货量大于该货物库存量时,必须对客户进行优先等级的划分,确定各个客户的优先等级顺序及处理理由等) 以下是客户的订单,共有A 、B、 C、 D四个公司发来订单。 2011年1月7日周五13:00左右,该配送中心接到了四家客户的订货通知单。订单内容如下: A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B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C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D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综合整理: 库存数量供需差额 20 20 15 15 39 -20 30 19

42 -27 23 -27 12 2 16 -30 XX 物流公司配送中心客户优先权分析评价模式主要通过下列几个领域的表现:单品利润、订单紧急程度、客户去年对该货物的需求量占总需求量的比例以及客户合作年限等几个指标。客户对该货品的需求量以及客户合作年限等具体信息如下: 该配送中心客户优先权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别为: 客户优先权评价等级: A 公司: 0.2*4+0.4*12+0.2*0.12+0.1*1=5.724(信用度优) B 公司: 0.2*5+0.4*16+0.2*0.1+0.1*2=7.62(信用度优) C 公司: 0.2*6+0.4*24+0.2*0.3+0.1*3=11.16(信用度良) D 公司: 0.2*6.5+0.4*36+0.2*0.48+0.1*1=15.896(信用度良)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2009年1月)截选 报告摘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亿人,普及率达到%,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民规模较2007年增长8800万人,年增长率为%。中国网民规模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之势。 宽带网民规模达到亿人,占网民总体的%。 手机上网网民规模达到11760万人,较2007年增长了133%。 农村网民规模增长迅速,网民规模达到8460万人,较2007年增长%,增速远远超过城镇(%)。 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中,西部省份网民增长最快,网民增速达到52%,远远超过中部(%)和东部(%)地区。 中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增长迅速,但增长不均衡。IPv4地址的增速已经连续两年落后于网民的增速,IPv4地址的增速如果持续落后于中国网民的增速,未来将成为制约中国互联网发展发展的瓶颈因素。 CN域名和CN域名下网站增速均超过域名总体和网站总体的增长速度,成为拉动中国互联网资源增长的重要力量。 2008年中国的网络新闻得到快速发展,网络新闻的使用率较去年提升了近5个

百分点,网络新闻用户达到23400万人,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舆论宣传阵地。 作为用户自创内容的重要应用,博客自诞生以来,一直保持快速的增长势头,截至2008年底,中国博客作者已经达到16200万人。 网络游戏在各个应用中排在第六位。在中小学生的应用排序中是第三的位置,网络游戏是中小学生上网的一个重要应用。 大学生使用的前三种网络应用是:网络音乐、即时通信、网络新闻,和总体相比,网络新闻在大学生的使用序列中下降了一个位次,而网络视频则较总体提升了一个位次,排在各个应用的第四位。 根据网民使用的网络应用,结合他们的网络应用数量、在互联网的时间花费,可以将他们划分为三大序列、七大群体: 重度用户序列:他们无论在使用的网络应用数量还是在上网时长上都远高于网民总体的平均水平。 网络依赖群:此群体占网民总规模的近11%,他们在各种网络应用上的群体特征值都高于总体平均水平,他们使用的网络应用最多,每周上网时间也最长。他们是互联网的最忠实的用户。 网络商务群:此群体占网民总体的%,是网民中最小的一个群体。此群体与网络依赖群比较接近,但是在上网时长、网络应用数量上都远低于网络依赖群,在应用上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此群体几乎不访问论坛。同时他们

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

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 专利优先权是申请人的一种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依法进行撤回。但是法律上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优先权的撤回就需要依法进行,那么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优先权要求的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应当书面提出。优先权要求撤回后,导致该的最早优先权日变更时,自该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尚未届满的,该期限应当自变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或者申请日起算,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后一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撤回优先权后,要求优先权的相关要求和处分不再成立。 相关知识:什么是专利优先权?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专利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的基本分类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149841447.html,/ 哦!

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专利知识讲座77)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77、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 如上讲所述,在后申请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最基本的逻辑要求,是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被在先申请所公开。但如果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仅仅一部分技术方案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时,即称为部分优先权。如图所示:如某公司于1月1日在日本提出产品A的发明专利申请,但并未提出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发明。该公司在6月1日向中国提出在后申请,该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中,包含该产品A,同时还包含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B。这时,在中国提出的在后申请的两项技术方案中,只有产品A可以享有日本1月1日的优先权,而方法B则不能享有日本申请的优先权。即在判断在后申请两项技术方案的专利性时、在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时。A技术方案是以1月1日为准,B技术方案是以6月1日为准,这就是部分优先权。当然,如果1月1日提出的在先申请包含产品A和方法B、而6月1日提出的在后申请除包含产品A、方法B以外,还包含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设备C。此时在后申请中虽然是A和B技术方案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但基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只是一件,该A和B技术方案享有同一个优先权日。因此,仍应当认为是部分优先权。 所谓多项优先权,在逻辑关系上与部分优先权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在后申请中多项技术方案要求在先不同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而无论是本国优先权还是外国优先权。如某公司1月1日在日本提出产品A的发明专利申请,3月1日又在日本提出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专利申请。后于6月1日向中国提出合案申请,即产品A和方法B,这种情况就属于多项优先权。即在后申请的产品A享有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在后方法B享有在先申请B的优先权。在判断在后申请两项技术方案的专利性时,A是以1月1日为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而B是以3月1日为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因此,当是多项优先权时,也意味着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总是各有不同的优先权日。如图:

中国传统民居分类概述

中国传统民居分类概述 武星宽梁文桂 【摘要】:由于自古受宗法礼制、风土民俗及气候、地域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民居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想要涵盖所有的民居式样并非易事,因而也就出现了多角度的民居分类方法。 【关键词】:造型构造方式地域行为习俗 建筑起源于人的居住需要,因而,民居几乎是和人类的文明同时发展起来的,它是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形式最多样最基本的建筑样式,是宫殿,祠庙,寺观等建筑类型的基础和源泉。民居作为宁和,朴素的安居之所,既满足了人的居住功能的要求,又具有一定的精神意义,它所形成的文化功能与氛围总是与“家”联系在一起,让人的生活和精神得到休憩与寄托。 我国的建筑起源于一个“防”字,由“防”的理念衍生出向心性的平面构成,是一种理想的美的构成。1[①]之所以会有这一理念,是与古代中国不断遭受外敌入侵的历史有关。同时,北方中原地区的民宅为了防止寒风与风沙的侵袭也不得不筑起高墙将住宅尽可能地围合起来。从古代新石器时代的住宅群遗址中就可以看到这种向心式的住宅构成。到了夏商,中国已经有了将房屋设置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央设置内(庭)院的平面形式,被称为“四乡之制”。西周时期,出现了中国已知最早最完整的四合院。进入汉代以后,四合院住宅已经相当成熟,直至近代,中国民居仍然保留着厚厚的外墙,房屋围抱着中央院子或天井的形式。竖起坚固的墙壁,将住宅、村落、城市包围起来,可以说是中国建筑最基本的行为。 下面从多个角度对我国传统民居进行大致的介绍。 一. 从造型的角度,分为规整型和非规整型民居。大量的民居造型都很规整,首先表现在平面布局的中轴对称,其中典型的当属北方四合院,它是独立的长方体生活空间。进入四合院之前首先得穿过胡同,胡同是夹于四合院侧面高墙之间的宁静的小巷。叩开两侧点状设置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被称为照壁的砖墙,上面通常点缀着一些精致的砖雕。照壁的后面是前院,前院和内院通过垂花门相连,穿过垂花门是位于住宅中心位置的内院,院子四周由四栋房屋相互围合,“四合院”因此而得名。院子正面朝南的主屋称为正堂,东西两侧为厢房,对面是倒座的副房。在主房之后还设有后房。整座四合院以东西厢房、南部倒座和后房的外墙体为外墙,外墙不设一扇窗,空间造型十分封闭,只在四合院外墙的东南一隅开一扇门,以供出入。该四合院具有中轴意识其中纵轴向穿越整座四合院的南北重点,除了设于东南一隅的院门,整座四合院在平面立面上是对称的。 这种四合院形制的空间封闭性,在生理意义上,处于出于中国北方天气较为寒冷之故;在心理意义上,契合一个家族的向心、内敛气质。而基本上的中轴对称可以看作传统儒家思想讲究规矩、规范的特点在建筑上的体现。这类民居形制,可以说是中国民居的常式,即以院落为空间组合的、几重进深的、中轴对称的空间布局。 其次,这种规整型民居多见于北方。从文化性格看,北方人相对要比南方人更注重于文化规范。北方天寒,物多收敛,人的心态比较严谨,儒家的实践理性所崇尚的是现实实践、冷静和脚踏实地的生活态度、伦理规范,所以注重人生秩序与有条不紊的居住空间的出现,是不足为奇的,并且北方古代地广人稀,所以北方四合院等民居的庭院一般比较宽阔,这样也可以接纳更多宝贵的阳光。 非规整型民居以南方为多见。尤其在丘陵地带,地形地理复杂多变,建筑不得不因地制宜。有的民居平面呈“一”字形,有的为曲尺形;有的有院落,呈马鞍形,有的没有院落,这种没有院落的民居,以临街就建的南方民居建筑为多见;有的孤村独特建于山坡之上,室内平面错折多变;有的由多座毗邻的民宅组成一个连续多变的空间序列,平面和立面都可能参差不齐。总之,在文化心理上,南方由于气候趋暖,人的心态活动多变,加以地基条件的限制,尤其是文化传统的不同,其民居的非规范性可能明显一些。 二按建筑构造方式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由砖土建造的砖墙结构的北方中原地区的住宅;以木结构为主的云南、西南地区的住宅;江南地区内部主体木结构外包砌墙体的砖木混合结构住宅。在此基础上,又可粗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北方的典型住宅,住宅室内不铺地板,四周是坚固的土墙或砖墙,再加上小小的屋顶,是一种墙壁型的住宅,四合院就属于这种类型,同时也是内庭型住宅;另一类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典型住宅。在柱子上架上楼板与屋顶,周围几乎没有墙壁的简单围合的屋顶型住宅。为了防御沙尘暴及北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我国互联网络上网运算机数、用户人数、用户分布、信息流量分布、域名注册等方面情形的统计信息,对国家和企业动态把握互联网络在我国的进展情形,提供决策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97年,经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四个互联网络单位来实施这项统计工作。CNNIC于1997年、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分不公布了"中国互联网络进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发表后,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被国内外用户广泛引用,同时持续有用户要求CNNIC提供最新的统计报告。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正规化,从1998年起CNNIC决定于每年1月和7月公布统计报告。值得讲明的是,信息产业部电信治理局和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签发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配合CNNIC的统计调查工作,以及各互联网单位和调查支持网站、媒体等有关单位对CNNIC的支持与配合是中国互联网络进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此次统计调查的要紧内容有:统计我国互联网络上网运算机数量、上网用户数量、域名数量及分布、各个互联网络国际出口带宽以及WWW 站点数量及分布;对我国上网用户的差不多情形和特点等方面做出概况性的统计分析;了解我国上网用户对互联网络的使用情形和行为适应以及对有关热点咨询题的看法和倾向。 依据统计学理论和国际惯例,在第七次调查工作基础之上,此次调查采纳了运算机网上自动搜寻、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等调查方法。其中网下抽样调查侧重于了解中国网民的总量、有关的特点、行为特点等,而网上联机调查侧重于了解网民对网络的使用情形、行为适应以及对有关热点咨询题的看法和倾向。CNNIC在2001年6月进行了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得到了国内众多知名网站、媒体的大力支持,国内许多知名网站均在主页为此次联机调查咨询卷放置了链接。此次网上联机调查共收到调查咨询卷144083份,经处理得到有效答卷78342份;网下调

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及误区

本国优先权制度----作用及误区 一、引言 优先权制度源于1883年问世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有国民待遇资格的人,以一项发明创造首先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申请,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他如果在其他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申请,则这些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案在第一个国家递交的日期为本国申请日。优先权的作用主要是使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并有时间选择在其他国家代办手续的代理人或寻找潜在合作方和支持资金。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适用于前后的两个申请是分别在不同的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的情况,因此又被称为“外国优先权”制度。 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许多国家借鉴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制定了“本国优先权”制度,即申请人在本国提出首次专利申请之后,在规定期间内又就相同主题在本国再次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享有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为区别起见,以在外国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被称为“外国优先权”,以在本国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被称为“本国优先权”。 二、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作为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外国优先权的作用非常简单直接,即便于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而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比起外国优先权来说,就要丰富的多,而这些作用恰恰是专利代理实践中容易被忽略的,本文旨在系统地对“本国优先权”加以探讨。

2.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 我国在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增加了“本国优先权”制度。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上述规定表明,发明和实用新型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是有所不同的,发明专利可以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新的技术方案。由于我国设立专利制度的历史不长,实践中,申请人对专利法的规定理解不清楚,或者拿不定主意到底是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往往犹豫不决;有时候甚至就同样的技术方案既提出了实用新型申请又提出了发明申请。对于这些申请人来说,他们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在优先权期限内进行转换,如果申请人认为其发明创造的创新程度很高,技术寿命长,并且市场潜力大,可以考虑将实用新型申请转换为发明;反之亦然。更有意义的是,如果申请人误将一个含有关于产品以及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技术方案申请为实用新型,由于该申请中的方法部分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如果利用分案又不能改变原申请的类别,因此该实用新型申请面临着被驳回的命运,这时候,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要求方法方案的优先权,就可以得到及时的补救,这可以认为是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主要功能。 2.2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 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可以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是指如果有两个在先申请,其一是关于产品的发明,其二是关于该产品的制

最新中国传统屋顶分类介绍

中国传统屋顶分类介 绍

中国传统屋顶分类介绍 中国传统屋顶共有十种,如下: 1、歇山顶 2、庑殿顶 3、悬山顶 4、硬山顶 5、盔顶5、卷棚顶 6、囤顶 7、盝顶 8、十字脊顶9、攒尖顶10、卷棚顶 等级排位如下: 第一位:重檐庑殿顶。重要的佛殿、皇宫的主殿,象征尊贵。 第二位:重檐歇山顶。常见于宫殿、园林、坛庙式建筑。 第三位:单檐庑殿顶。重要的建筑。 第四位:单檐歇山顶。重要的建筑。 第五位:悬山顶。民居、神橱、神库。 第六位:硬山顶。民居。 第七位:卷棚顶。民间建筑。 无等级:攒尖顶。亭台楼阁。 一、歇山顶 1、歇山顶,即歇山式屋顶,宋朝称九脊殿、曹殿或厦两头造,清朝改今 称,又名 九脊顶。为中国古建筑屋顶样式之一,在规格上仅次于庑殿顶。歇山顶亦有传入东亚其他地区,日本称为入母屋造。 2、样式

歇山顶共有九条屋脊,即一条正脊、四条垂脊和四条戗脊,因此又称九脊顶。由于其正脊两端到屋檐处中间折断了一次,分为垂脊和戗脊,好像“歇”了一歇,故名歇山顶。其上半部分为悬山顶或硬山顶的样式,而下半部分则为庑殿顶的样式。歇山顶结合了直线和斜线,在视觉效果上给人以棱角分明、结构清晰的感觉。 歇山式的屋顶两侧形成的三角形墙面,叫做山花。山面有博风板,山花和博风之间有段距离,可形成阴影。为了使屋顶不过于庞大,山花还要从山面檐柱中线向内收进,这种做法叫收山。 歇山顶屋脊上有各种脊兽装饰,其中正脊上有吻兽或望兽,垂脊上有垂兽,戗脊上有戗兽和仙人走兽,其数量和用法都是有严格等级限制的。 3、分类 重檐歇山顶的天安门

歇山顶分单檐和重檐两种,所谓重檐,就是在基本歇山顶的下方,再加上一层屋檐,和庑殿顶第二檐大致相同。例如天安门、故宫的太和门、保和殿、乾清门,妙应寺山门、智化寺智化殿、台北府城北门则为单檐歇山顶。 在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样式有严格的等级限制。其中重檐歇山顶等级高于单檐庑殿顶,仅低于重檐庑殿顶,而单檐歇山顶低于单檐庑殿顶,只有五品以上官吏的住宅正堂才能使用,后来也有些民宅开始使用歇山顶。 4、历史 歇山顶的出现晚于庑殿顶,其样式最早可见于汉阙石刻,在汉代的明器、北朝石窟的壁画上,也都可看到歇山顶。现存最早的歇山式建筑是五台山的唐代南禅寺大殿。 到了宋、元时期,歇山顶已经大为流行,一些建筑物的单檐庑殿式主殿开始改为重檐歇山式,明代时重檐歇山更广为运用到殿宇建筑之中,超越单檐庑殿,成为仅次于重檐庑殿的最高等级建筑样式。 早期的歇山顶比较小,山墙侧透空,没有山花板,只有悬山式的博风板。明清时期,由于官式做法使用采步金和草架柱子,因此出现了大歇山,同时,山面开始不透空,明朝时多用砖头垒砌山花,到了清朝才常在博风板里加上山花板。而自明代以来,歇山式建筑日益高大,同时收山的尺度缩小、正脊的尺度加长,这使得建筑看起来更加高峻凝重。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1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 中国互联网络上网计算机数、用户人数、用户分布、信息流量分布、域名注册等方面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家和企业动态掌握互联网络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提供决策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997年,经国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四个互联网络单位来实施这项统计工作。CNNIC于1997年、1998年、1999年和分别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报告发表后,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被国内外用户广泛引用,而且不断有用户要求CNNIC提供最新的统计报告。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正规化,从1998年起CNNIC决定于每年1月和7月发布统计报告。值得说明的是,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和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签发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配合CNNIC 的统计调查工作,以及各互联网单位和调查支持网站、媒体等相关单位对CNNIC的支持与配合是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本次统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统计中国互联网络上网计算机数量、上网用户数量、域名数量及分布、各个互联网络国际出口带宽以及WWW站点数量及分布;对中国上网用户的基本情况和特征等方面做出概况性的统计分析;了解中国上网用户对互联网络的使用情况和行为习惯以及对有关热点问题的看法和倾向。 2

依据统计学理论和国际惯例,在第七次调查工作基础之上,本次调查采用了计算机网上自动搜寻、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等调查方法。其中网下抽样调查侧重于了解中国网民的总量、相关的特征、行为特点等,而网上联机调查侧重于了解网民对网络的使用情况、行为习惯以及对有关热点问题的看法和倾向。CNNIC在6月进行了网上联机调查和网下抽样调查。此次调查得到了国内众多知名网站、媒体的大力支持,国内许多知名网站均在主页为本次联机调查问卷放置了链接。本次网上联机调查共收到调查问卷144083份,经处理得到有效答卷78342份;网下调查采用科学的抽 样原则进行电话访问,共获得有效样本4828个(在95%置信度下,调查结果的最大绝对误差小于2%)。本次统计数据的截止日期为 6 月30日。 一、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的宏观概况 (一) 中国上网计算机数: 约1002万台,其中专线上网计算机数为163万台,拨号上网计算机数为839万台。 (二) 中国上网用户人数: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