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word版)

【全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word版)
【全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word版)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

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第七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第八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条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一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第十二条纳税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在取得应税所得时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第十三条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税款、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所得、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六条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第十八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相关表证单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发布。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同时废止。

2019新个税题库及答案

个税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1.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B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A)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B)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经营所得 4.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C ) A.“三险一金” B.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保险赔款 5.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

要高于1000元。 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A) A. 住房贷款合同 B. 结婚证 C. 购房发票 D. 物业费收据 7.纳税人赡养(D)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A.50岁以上 B.60岁以上 C.50岁(含)以上 D.60岁(含)以上 8.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C) A.赡养人平均分摊 B. 赡养人约定分摊 C. 赡养人指定分摊 D.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9.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A) A.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 B. A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 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 D. 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

【全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word版)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第三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

【全文】《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word版)

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金融信息服务内容管理,提高金融信息服务质量,促进金融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融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和/或者金融数据的服务。该服务不同于通讯社服务。 第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法定特许或者应予以备案的金融业务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 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内容审核、信息数据保存、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规范。 第六条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准确无误注明信息来源,并确保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形式的金融信息来源可追溯。 第七条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相关专业人员,负责金融 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金融信息真实、客观、合法。 第八条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 (二)歪曲国家财政货币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 (三)教唆他人商业欺诈或经济犯罪,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虚构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事件或新闻的;

2019年最新个税计算Excel公式(修改)

2019年开始实行新的个税计算方法,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实惠。不仅个税免征额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变成了5000元。而且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大家都知道根据新税法按月扣税和按年扣税的全年的总纳税额是不一样的,这样就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二年的三月份至六月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退税。但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会计朋友和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对于绝大多数只有一处工资薪酬收入,且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纳税人来讲,如果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使全年按月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款总额等同于全年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款总额,这样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年终补税退税情况的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本人经过长时间的刻苦研究,利用Excel函数制定一个电子表格,能快速得出累计应纳税额和当月应纳税额,希望对广大会计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预扣税率表 本月税后工资= 本月工资总和- 本月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 本月累计应纳税额- 上月累计应纳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税率- 速算扣除数

累计应纳税额用Excel公式表示: E2=IF(D2<=36000,D15*3%,IF(D2<=144000,D15*10%-2520,IF(D2<=300000,D2*20%-16920,I F(D2<=420000,D2*25%-31920,IF(D2<=660000,D2*30%-52920,IF(D2<=960000,D2*35%-85920 ,IF(D2>960000,D2*45%-181920))))))) 一月份本月应纳税额= 一月份累计应纳税额F2 = E2 二月份本月应纳税额= 二月份累计应纳税额- 一月份累计应纳税额F12 = E12 – E2 一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本月工资总和–本月扣除总和D2 =B2 – C2 二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本月工资总和–本月扣除总和+ 一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D12 =B12 – C12 + D2 一月份工资表 二月份工资表

福禄康瑞产品

福禄康瑞产品一页通 产品特点 1、重疾保障全面覆盖责任升级呵护有加 责任全面升级,重大疾病保障种类达100种,为健康保障护航。 2、轻症分类多倍给付及早干预后顾无忧 特定疾病保障升级,承保病种高达50种。罹患不同轻症分别赔付,累计最高赔付100%基本保额。 3、保费豁免年金转换双重权益康瑞一生 享有保费豁免权益,如缴费期内,被保险人首次不幸罹患特定疾病,将豁免余下未交保费,相关保障继续有效,享有年金转换权益,可按合同约定规则申请转换年金,有病看病,无病养老,让生活更自由。 福禄康瑞重大疾病病种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三周岁始理赔 14 双目失明- 三周岁始理赔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三周岁始理赔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严重多发性硬化 27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感染 28 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29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30 脊髓灰质炎 31 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32 严重心肌病 33 严重克罗恩病(Crohn’s病) 34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 植物人状态 36 严重1型糖尿病 37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8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39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40 严重哮喘- 二十五周岁前理赔 41 肾髓质囊性病 42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43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 44 胰腺移植 45 埃博拉病毒感染 46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47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48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49 主动脉夹层血肿 50 系统性硬皮病 51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学习解读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学习解读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的多项措施,改善税务执法方式,为纳税人办税再添新便利。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说,税务总局自2018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 自2018年9月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但实践中,还有此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

机关办理清税。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即办范围,对此类情形及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同时,对于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但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此次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较大程度提升了办税效率。”饶立新介绍,《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此外,《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发票领用簿》,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后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提供。

2019年新个税计算方法

2019年新个税计算器-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内容主要包括: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当属个税起征点,因为这一点对于所有人的执行标准都是一样的,而且简单易懂。 有些人只知道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上调至5000元,但是却并不清楚个税到底是怎么扣的,其实并非5000元以上就要扣税。 下面佳佳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工资是如何扣税的。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举例说明。假设你的月薪是8000元,在北京工作,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如下: 这里面我们只用考虑个人缴费比例,不用考虑单位缴费比例。 1、工资要先扣除五险一金 个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为8000×(8%+0.2%+2%+12%)+3=1779元,8000-1779=6221元 2、其次要减去个税起征点 再减去个税起征点3500元,还剩6221-3500=2721元,这部分的金额叫作“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其它的钱都不用扣

税,这部分钱要扣税。 3、套入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2721元对应的税率为10%,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最终扣的个税如下: 2721×10%-105=167.1元。 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税=到手的工资。 案例中最终到手的工资=8000-1779-167.1=6053.9元。 那么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缴纳的个税会减少到多少呢? 1、工资先扣除五险一金 这部分与上述结果不变,五险一金扣除1779元,还剩6221元 2、再减去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 6221-5000=1221元,这是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个税 1221元对应的税率为3%,缴纳的个税为1221×3%=36.63元 个税少缴了167.1-36.63=130.47元,降幅为78%,幅度还是挺大的。 另外,有一点大家被忽略了,这次不仅上调了个税起征点,还下调了部分税级的税率,具体如下: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 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条例。 为临床诊疗、采供血服务、查处违法犯罪、兴奋剂检测和殡葬等活动需要,采集、保藏器官、组织、细胞等人体物质及开展相关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制定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具体办法。 第六条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我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第七条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第八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危害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符合伦理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伦理审查。

【全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 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 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673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坚持“先评估、 后决策”的原则,经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咨询评估,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进行其他投资决策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相关工程咨询单位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开展投资咨询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纳入投资决策程序、为投资决策服务,咨询评估 范围、咨询评估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咨询评估费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支付,咨询评 估质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建立“短名单”并实行动态 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咨询评估范围,委托“短名单”内机构承担投资咨询 评估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短名单”内机构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咨询评估范围以外任务的,工作程序、费用支出等根据业务需要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咨询评估范围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包括以下事项: (一)投资审批咨询评估,具体包括: 1.专项规划,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需安排政府投 资的专项规划(含规划调整); 2.项目建议书,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申请报告,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国务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5.资金申请报告,限于按具体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确有必要对拟安排项目、资金 额度进行评估的资金申请报告; 6.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开展的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审核评估。 (二)投资管理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具体包括: 1.对本条上一款中的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后评价; 2.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 3.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实施情况的评估、专项的投资效益评价。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核定,原则上由国家投资项目评 审中心实行专业评审。需要特殊专业技术服务的,经投资司同意后,主办司局可以委托投资 咨询评估。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较大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也可由国家投 资项目评审中心实行专业评审。 第三章咨询评估机构管理 第七条承担具体专业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完整版)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与答案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 A、2019 年1 月1 日 B、2019 年2 月1 日 C、2018 年12 月1 日 D、2019 年6 月1 日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 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 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4. 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 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 保险赔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6、下列各项中, 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股息、红利所得 B. 中奖、中彩所得 C.金融债券利息 D.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著作权所得 C.稿酬所得 D.非专利技术所得 8、下列所得项目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法定费用的是( ) 。 A.红利所得 B. 股息所得 C.中奖所得 D. 租赁财产所得 9、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电影剧本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10、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 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 偶然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2019年新版个税计算方法

薪酬方案设计: 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毎月应发工资均为了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X)。元,“三踰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贈养老人两项专项附m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从减免税额等ffi况. 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墩税额: 1 月份:[30000-500卜4500?2000) 跖=555元; 2月份:(30000x2-5000 x 2-^500x2-2000x2) K IO% -2520 -555 =625元: 3月馅:(30000X 3-SOOO'x3^^500x3-2000?3) ?10% -2520 -S&S-62S =1350元; 上谨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悅累计预扣预裳应纳税所得额为刃000元f已适用2%的税曹因此2月份和2月份应预扣预墩有所增高. 1、新建薪资类别 币种 所潯顷目皂称 IS貓核方式 蒜资期闾方案 匕蚤与月末制单 □是汇总奠别 □是香需要审扰|20怕工资 □對存 □需要复审□年度獎金 1 所属分类公共项目名称发放项目名称 2 合计类应发工资合计应发工资合计 3 合计类实发工资合计实发工资合计 4 合计类应得工资小计本月扣税 5 虚拟类应发工资a 累计工资 6 虚拟类养老金a 累计专项扣除 7 虚拟类公积金a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8 虚拟类其他a 起征点 9 虚拟类工资税a 累计扣税 10 虚拟类外派天数a 累计起征点 11 虚拟类其他奖励一a 专项扣除合计 12 虚拟类其他奖励二a 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新增薪资项目及公式

公式: 应发工资合计:各工资项合计,各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编写。 实发工资合计:{薪资项目:应发工资合计} {薪资项目:专项扣除合计} 累计工资、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扣税、累计起征点: 孑目尊员数!网芸 O 固左值 ⑥苴他數携渾 O 爭工轿LA 选择其他数据源-薪资,点右边… 函数选择薪资统计数-绝对时间段,选择薪资类别,薪资项目对应选择如下: 累计工资-应发工资合计 { 薪资项目:本月扣税}- 本月扣税: 如果 { 新资项目:扣税基数} 项目:累计扣税} - { 目:扣税基数} * { -{ 薪资项目:速扣数} 起征点:5000 * { 薪资项目:速扣数} 薪资项目:税率} 否则0 薪资项目:税率} - { 薪资 > 0 则{薪资项 -{ 薪资项目:累计扣税}

(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 (2) 第三章预防和保护 (4) 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农用地 (8) 第三节建设用地 (10) 第五章保障和监督 (11) 第六章法律责任 (13) 第七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实行数据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第九条国家支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等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 天的个人 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 天但不满183 天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 2、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实行混合征收 B、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C、费用扣除额较窄 D、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3、某大学教授2019 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分别取得500 元和1800 元稿费。(2)2018 年 4 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 元。2019 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 元。(3)2019 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 元。同年10 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 元。该教授2019 年度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A、2861.6 B、1209.6 C、1552 D、2821.6 4、查理是英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处职员,2019 年在华时间为135 天,11 月份境内外工资为81000 元,均由境内公司支付,11 月份在华工作时间为10 天。该外籍个人11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元。(英国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

A、0 B、2528.13 C、2990 D、6765 5、中国内地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中国香港联交所股票,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中,正确的是()。 A、股票转让差价免税 B、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 的个人所得税 C、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D、取得的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待遇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 B、个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所得 C、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 D、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 7、某个体工商户2019 年为其从业人员实际发放工资105 万元,2019 年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限额为()万元。 A、 3.15 B、 5.25 C、1.05 D、7.35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9年12 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范 围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回顾2019年,中国环境立法进展诸多,执法有所加强,司法实现突破。业内人士认为,2019年将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改革步伐加快,但仍存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认为,过去一年,中国直面问题,发布了系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文件,对“十三五”时期环保工作做出部署,环境立法有诸多进展,是环境治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

“去年,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常纪文说,中共中央、国务院既发布了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出台了纲领性文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了中国未来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大格局。 2019年,为配合新《环保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公益诉讼”做出细化规定;环保部发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约谈暂行办法”等的部门规章。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新大气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修订,为治理区域性雾霾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奠定法治基础。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去年12月29日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联合召开的新大气法实施座谈会上指出,该法的立法目标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主线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完备,管控措施更严密,公众参与更畅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政府层面,新大气法专章阐述“重污染天气应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全文】《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代理记账机构)自愿发起,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和会员服务,督促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协 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确保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 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行业协会应当遵循自主办会的原则,依据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行业协会章程,实行 会务自理、经费自筹、自律管理、自我服务,并使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整体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本协会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第七条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其设立及人 员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行业协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行业协会不得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参与其他社会活动;不得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 性政策。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地区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业 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跨行政区域的行业协会,由其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其行业管理部门。 第二章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 第十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下列自律管理: (一)研究制定本协会的自律规约和职业道德准则; (二)推行会员信用承诺,开展会员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三)加强会员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实行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会员的监督;(四)督促指导会员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章程、自律规约和职业道德的会员进行惩戒; (六)采取其他有助于本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措施。 第十一条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 的执业规范和标准。行业协会制定的执业规范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规定。 行业协会制定的执业规范和标准由本协会会员约定采用。 第十二条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遵纪守法、诚信执业并受 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给予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协会章程、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9年1月1 日实施 12月9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下称《会员管理办法》),整体来说,《会员管理办法》体现出 协会更加全面整顿的思路,新的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从内容上看,《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类型与权利、会员会籍申请条件、会员会籍管理、从业准则与执业规范等细则做出详细解释说明。 当前,基金行业发展表现出全新格局,参与主体也表现多元化发 展趋势,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日前公开表示,资产管理行业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当前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的资产规模突破50万亿元,与2012年底相比增长6倍。“新的会员管理办法的下发将进一步促动 基金行业规范化发展”市场分析人士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维护投资人及会员的合法 权益,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增强会员自律管理,促动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入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为会员。基金服务机构等其他机 构能够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按照规定在协会登记的基金服务机构,理应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第三条会员及从业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理应具备从事基金业务 的专业水平和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投资人利益至上,不得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协会按照《基金法》、协会《章程》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 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本办法和相关自律规则的,按照规定给 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管理活动按照《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 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登记管 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和会员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章程的规定,在会员管 理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为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充分保障,发挥党组织 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章会员类型与权利 第七条协会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联席会员、观察会员和特别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包括下列机构: (一)从事公开募集基金业务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管 理人),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从事公募 基金管理业务的其他机构; (二)基金托管人,包括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的基金 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

新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修订后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经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修订后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本着“依法规范、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原则,将渔船分类、分级、分区管控的新规定和“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制度化。 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几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加强渔船规范管理。实行以船长为标准的渔船分类方法,实现与国际管理规则接轨。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国内海洋大中型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农村部确定,海洋小型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省级政府确定。明确以底拖网禁渔区线为界进行渔船分区作业管理,禁渔区线内侧为小型渔船作业场所,海洋大中型渔船应在禁渔区线外侧作业,不得跨海区生产。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在船网工具指标方面,将农业农村部负责的海洋大型拖网、围网及跨省购置渔船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在渔业捕捞许可证发放方面,将部分专项许可证下放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三是便利渔民群众。强化信息公开,规定渔业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公示办理业务事项,推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实现渔船证书、证件的申请、审核、审批及发证等全国“一网通办”,凡在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取消在渔业捕捞许可证上手工贴附功率凭证的规定。四是规范审批行为。规定申请人在 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登记地申请办理 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企业法 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应与企业登记 地一致。为提高捕捞业组织化程度 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求申请人在办理 船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审批时, 提供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的意见。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对 渔捞日志的内容、提交方式、违规处 罚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确保该制度 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建立失信惩 戒制度,规定对失信申请人在办理船 网工具指标和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时, 按规定予以限制。 据悉,原有的《渔业捕捞许可管 理规定》自2002年起实施,随着新时 期渔业发展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原有 规定已不适应产业发展和管理的实 际需要,特别是2017年经国务院同 意印发的《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 量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十三五”时 期渔船“双控”制度的改革思路和政 策措施,迫切需要通过修改规定予以 固定和规范。此次《规定》的修订完 善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 明建设、“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 进一步丰富了内容,增强了可操 作性。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取得新 成效 近年来,为推动保护长江水生生 物资源,农业农村部开展了组建中国 渔政特编船队,加强内陆渔政执法监 管力度,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 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拯救 行动计划,巩固赤水河流域禁捕成 果,启动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等 一系列生态资源保护修复工作,长江 水生生物资源快速下降的趋势得到 了初步遏制。 切实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 实施了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 鲟3个拯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人 工环境下的长江江豚繁育研究,已连 续3年实施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 在江西、四川、安徽等地大力开展珍 稀濒危特有物种增殖放流,积极推动 长江江豚提升保护等级和中华鲟、长 江鲟野生种群恢复。 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禁捕工作 在强化长江、珠江、淮河等内陆 水域禁渔期管理和推进长江流域水 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基础上,组 织起草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 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到2020 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现常年禁 捕。 加大渔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联合渔政、公安、水警、海警、海 事等多部门执法力量,组建中国渔政 特编船队,组织各类执法行动3.07 万次,累计查处各类违规案件5691 件,行政处罚6260人次,没收“三 无”船舶1144艘,电捕鱼器具8265 套,取缔违禁渔具13.3万顶,有力地 维护了长江流域渔业管理秩序。 不断创新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机制 不断深化“中美绿色合作伙伴” “澜湄合作机制”等,努力推动多领 域、全方位的国际大河流域水生生物 2 5水产科技情报 2019,46(1)

2019最新个税计算Excel公式

2019最新个税计算Excel公式(起征点5000) 一、税法规定 在新个税制度下,个税算法和之前真的不一样了。以前是每月单独计算个税,而2019年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还是每月算一次缴一次,不同的是算法由根据单月数据算,修改为按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为: 本月应扣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预扣税率-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专项扣除-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预扣税率表 是不是看晕了?还是举例子更清晰。 二、计算示例 1、张三2019年1月工资30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3000元 本月预扣预缴税额 =(30000-5000-3000)*3% - 0 =22000* 3% =660 注:扣减过费用和扣除项的收入合计是22000,从上面预扣税率表中看出适用税率为3%

2、张三2019年2月工资32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4000元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2000-5000-4000+22000)*10%-2520 =45000*10%-2520 =1980 2月应预扣预缴税合计=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1980 - 660=1320 3、张三2019年3月工资35000,所有扣除项合计6000元 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5000-5000-6000+45000)*10% - 2520 =69000*10%-2520 =4380 注: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合计=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 4380-1980 =2400 看到这里是不是心里在说:好复杂,好复杂!每个人都这样算,公司几百人全部算还不要把人累死.......当然有简单方法,下面兰色结合工资表,介绍一下2019年各月预扣预缴税额公式的设置方法。 三、个税计算的Excel公式 设置步骤: 1、工资表调整 工资表原个税列变为3列,分别是累计应缴预扣所得额、累计税额、本月应扣缴税额。(列标题大家自已命名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