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集体谈判的公约》第二条将集体谈判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的雇主组织为一方,以一个或数个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ILO,1981)。Mcllwee(2001)将集体谈判定义为“专门的雇主和工会谈判委员会共同决定有关雇佣问题的制度化协商谈判体系”。国际劳工组织侧重于对集体谈判主体双方和内容的定义,而Mcllwee侧重于对集体谈判过程的理解。这两个定义作为当前集体谈判的主流定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也有学者将集体谈判定义为劳资双方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就工作的组织、员工的激励与参与,以及纠纷的解决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在本方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进行的博弈。指出了谈判的核心在于利益的博弈。集体谈判其过程实际上是双方求同存异、解决矛盾、化解分歧、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李环,2007)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建立和起步阶段,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对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日渐庞大的国家来说是必要而又迫切的。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实质是通过集体协商和法定程序将企业工资决定纳入规范化的契约轨道,从而使劳动关系双方为实现不同的经济利益要求找到彼此兼顾的结合点。集体谈判一般被表述为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一方而是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其代表一般为工会;另一方而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或雇主。两个方而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集体协商是一种组织行为,

即劳动关系双方的一种集体交涉过程;二是集体协商是一种法律行为,即具有法定资格谈判主体的交涉行为受法律的约束。(孙慧敏,2001)工资集体巨商需要条件:一是谈判双方主体独立,另一个是谈判双方地位对等。企业工会首先要具有独立的身份,能够代表职工,条件具备了才能谈。同时他呼吁工资集体协商应防止形式化和走过场。

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一个谈判决策过程,而是一个咨询过程。它更为强调非对抗的沟通、交流和协商。在这一机制下,劳资关系重在合作而非对抗,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对立性被统一性所替代或淡化,企业发展成为双方的最高利益。集体协商为劳资双方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在一个有组织的框架平台上正式或非正式地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信息并探讨有助于解决问题的途径。由此雇员的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协商程序成为核心要素。集体协议仍然是其主要的内容,集体协议一旦签订,协议双方就必须执行。但是,如果集体协商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无法达成集体协议,则就转入集体谈判程序进行解决。同时在集体协商中如果发生争议,一般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所谓平等协商是指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与企业管理方就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开展平等协商的活动。在西方国家称为集体谈判,是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平等协商的权利属于集体劳权,而不属于个别劳动者权利。

参考文献:1赵曙明,《国外研究现状述评及展望》,《国外经济与管理》第34卷第一期

2哈里·卡茨,托马斯·科钱,亚历山人·利尔文集体谈判与产业关系概论(第四版)巨M习(李

丽林,吴清军译)人连:东北财经人学出版社,2010;50

3姜源、张伟《集体谈判制度研究》,《中国社会报刊》,2010年第二期

?张留禄,《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09年第12期

?金红梅,《问题与对策:平等协商制度》,《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7期

?吴红列,《工资集体协商:理论、制度与实践》,浙江大学出版社

班级:劳关2班

姓名:唐丹丹

学号:1190601033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分析 贺琪2008212208 【摘要】 集体谈判制度是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以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为基础,来解决市 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的新路径。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并未得到充足发展,尤其是改革开 放新时期以来,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集体谈判制度举步维艰。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为我 国提供各方面的借鉴,尤其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解决我国当下集体谈判制度的问题 尚需立足我国实际,吸取国外优秀成果,逐步完善集体谈判制度。 【关键词】集体谈判劳资关系问题对策 集体谈判,简言之,即通过法律谈判的形式在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劳资双方关系。在集体谈判过程中,通过劳资双方的积极协商,立足于双方所存在的共同利益和矛盾,以达到劳资双方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目标。 但关于集体谈判的表述却是存在不同的解释。比阿特丽斯最先将“集体谈判”一词用于与产业相关的法律谈判之中,她于1891年在其研究论文《英国合作运动》中使用。1918年,德国的魏玛宪法专门对集体谈判做出了规定。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将集体谈判称为“集体协商”,并将其定义为:集体协商是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于资方天然的掌握着社会中的生产资料,使其处于同劳动者的对比中处于优势的地位。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常常是以单个个体的身份出现,尤其是在于雇主谈判的过程中更是处于劣势。为此,建立更多劳动者共同的谈判组织来与强大的资方相抗衡,则是实现劳资双方关系稳定的一种新路径。劳动者的联合,建立起劳动者的团体组织,在劳动用工之前的劳动协议签订之时以及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以此来有效克服劳资双方过分悬殊的优势地位关系。 一、集体谈判的特征 集体谈判制度作为法律谈判体系中的一种,除具备法律谈判的特征之外,还

最新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范本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时间: 2015 年 9 月 18 日 地点:涟源市水洞底镇卫生院会议室 协商内容:为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 主持:李向阳 记录:邱小平 参加人员:李向阳、邱小平、肖兴群、彭志文、聂志超、童立斌、曾洪霞、童爱平、龚艳红、谢珍、周展红、梁欠贵、卲爱桂、杨亲年、肖小玲、刘聪容。 为了贯彻《劳动合同法》、《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天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到会参加人员共计 16 人,行政方代表为:李向阳、肖兴群、彭志文、聂志超、邱小平; 职工方代表为:童立斌、曾洪霞、童爱平、龚艳红、谢珍。双方就有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协商。 肖兴群(人事负责人):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工会委员,今天我们就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有关问题召开专门的会议,我作为劳动人事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对领导、同志们对劳动人事的重视、关心表示感谢,同时也觉得因为我是这单位的一员而深表荣幸。今天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有关情况。

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进建立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有益补充。现在国家对工资集体协商特别重视,是共建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发放时间、节假日工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等八大方面。我单位有着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像在职职工每年的工资增长幅度、实行哪种工作时间、年薪假等方面还有些没有涉及的方面和不完善的地方。在这个会议上,我希望大家能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把这个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成一个真正代表职工心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合约。 彭志文(行政分管领导):刚才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说明,我想大家都基本了解了协议签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我们单位的实际情况,已经就工资集体协商方面的内容起草了协议,先发给大家看一下,然后双方一起协商通过。 童立斌(工会主席):作为工会主席,单位能对工资集体协商如此重视,我感到十分的高兴,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尊重劳动者的充分体现,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补充。起草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我仔细看了一下,我觉得贴近实际,基本没有什么问题,,现在主要是关于每年工资增长幅度的问题,这几年单位的效益比较好,今年物价水平较高,今年工资的增长幅度应该如何确定?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要点 该合同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之间的合同,双方主要约定了用人单位对其全体员工的各项保 障及其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集体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工会): 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单位和全体职工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实现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第2条本合同对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3条本合同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4条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单位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5条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6条单位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协商机制。 单位应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等诸因素进 行劳动评价,分别确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职工的工资报酬。职工个人工资的确定,以职工本 人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 对于计件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物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

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1

全明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重点抓好:一是要充分体现职工工资增长向苦、脏、累、险倾斜,并要确定幅度。二是工资增长方案要首先征求职工意见,经广大职工认真讨论后,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确定工资增长方案。 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 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广泛深入地实施“彩虹”计划,按照“两个普遍”的要求,全面开展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要约行动季”活动,努力实现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年行动的目标。结合我林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有效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对于调

动林区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企业工会要充分认识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扎实地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 二、全面推进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和维权观。 (二)总体要求。以建立林区职工平等协商工资集体合同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行成行政为主导、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办事、分类指导,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努力发展林区和谐劳动关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严格遵循《劳动法》、《工会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和协商办法必须附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共享共赢的原则。着眼于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利益,处理好效率与公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 一、概念 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工

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 (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 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 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 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 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

作 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 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注意把握:简、繁和细化量化问题(内容要符合实际,条款要充实具体)。 4.必须遵行的原则: (1)合法原则:一是双方协商代表的产生要合法;二是在订立程序上要合法,即双方在合同的起草、协商、审议、签字、报送、公布等方面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在内容上要合法,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2)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参与协商谈判的工会与企业行政不存在隶属关系,法律地位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面临的问题及其思考 一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除非劳动者个人拥有企业急需但劳动力市场又十分短缺的特殊技能,否则,他们更倾向于与其他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确立就业条件和待遇,以防止雇主提供不利于自己的劳动条件。于是,一些工人团体或工会便开始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被称之为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这一术语由英国学者西德尼·韦布(SudbetWebb)和比阿特丽斯·韦布(BeatriceWebb)首先提出并开始使用。韦布夫妇在其研究工会和集体谈判的代表作《产业》(1902)一书中指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无论在寻找工作,还是接受或拒绝雇主提供的就业待遇时,除了考虑自身所处的紧急状况之外,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如果工人团结起来,推选代表以整个团体名义与雇主谈判,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刻得到改变。雇主也无须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一个能够满足集体意愿、规定集体劳动

条件的协议即可。根据这一集体协议所确立的准则,从签订之日起,所有特定群体、特定阶层、特定等级的人员都要遵守该协议。”这一论述阐明了集体谈判制度的起源。 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经济、社会、人口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技术革新带来的机械化使一些劳动者失去了传统的技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形成了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进行抗衡,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出现了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了集体谈判。最初雇主反对与工会进行谈判,国家法律只承认个人劳动合同,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对集体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才放松了限制。20世纪中期之后,集体谈判成为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要依赖于市场主体力量的相互平衡和制约,依赖于建立规的程序规则。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的属性,劳动者处于相对弱者的地位,使得劳动者个人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与雇主相抗衡,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特点更加重了这种失衡。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劳动者个人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由团体代表劳动者个人交涉劳动过程的事宜,这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在不平衡,增强劳动者一方的力量,有效地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妥协,签订协议,降低诸如怠工、辞职等冲突产生的负作用。因而,集体谈判被认为是使劳资冲突规化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发明”,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位劳动者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特定权利。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和国际惯例,它不仅确立了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正式规则,而且本身就是解决冲突的一种重要机制,通过集体谈判规劳动关系事务,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制度的核心。

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文书范本

职工方首席代表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现委托同志为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协商。 委托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该文本用于工会主席不能担任首席代表,需委托其他职工代表担任首席代表,以此委托书确认首席代表资格。

企业方首席代表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现委托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企业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委托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该文本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首席代表,需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首席代表,以此委托书确认首席代表资格。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经工会组织推荐,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定、、………同志为年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章): 年月日

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适用职工方提出要约) 总经理(董事长):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劳资双方就年度工资问题进行协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协商。 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会议室。 二、协商的内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 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 4、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 5、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6、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7、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 三、协商代表的确定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原则。 三、平等协商是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以及已订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2、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方案制定; 4、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及职工文化体育生活。 5、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6、职工民主管理; 7、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四、参加平等协商的代表,每方为七名。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公司工会一方的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工会一方的其它代表由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同

志和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定的职工代表组成。公司行政一方的首席代表为总经理,公司行政一方的其它代表由总经理直接指派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并授予相应权力。 五、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因特殊情况造成空缺由空缺方另行指派。 六、公司工会一方的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影响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文本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工会代表应就草案的产生过程及各自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平等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恢复协商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八、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与工会主席按有关规定程序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审议未获通过,由双方重新协商,进行修改。 九、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七天内由公司行政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说明报送省劳动行政部门。 十、集体合同生效后,应依法向企业职工公布。

6.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相关制度

XXXXXXX公司 集体协商制度 本集体协商制度由本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协商签订。 一、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二、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就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 协商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有关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等事项的调整; 2、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3、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4、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已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 三、参加集体协商的代表,每方为3至8人,双方人数相等,并各确立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他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工委员会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或有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协商代表的任期由被代表方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工会的任期相一致。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制度产生新的代表。 四、用人单位与工会均有权根据本制度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拖延。 五、双方应依照下列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1、双方首席代表应在协商前一周,将准备协商的事项告知对方;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事项有双方共同商定; 2、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协商召集和主持。协商开始时,由提议方将协商事项按双方议定的程序,逐一提交协商会议讨论; 3、一般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协议即可成立。集体合同草案或重大问题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4、协商中如有临时提案,应当在各项议程讨论结束后提出,并取得双方同

《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

《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txt爱一个人很难,恨一个人更难,又爱又恨的人最难。爱情永远不可能是天平,想在爱情里幸福就要舍得伤心!有些烦恼是我们凭空虚构的,而我们却把它当成真实去承受。《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 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关系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颁布日期】20011114 【实施日期】20011114 【主题词】劳动合同通知 【发文号】劳社部发〔2001〕17号 《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计经)委、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培育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的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劳动关系主体逐步确立,其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日益繁重和艰巨。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实现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经贸(计经)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要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类企业都应该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雇主或雇主团体,或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小企业联合组织)和相应的工会组织(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在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进行沟通、协商的行为。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职工加强沟通、共谋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都应当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要规范和完善协商程序,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

演讲稿集体协商制度.doc

集体协商制度 甲方:单位 乙方:工会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集体协商的内容和时间 一、甲方确定如下事项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 1、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裁员实施办法、程序、补偿标准等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 2、甲方制订和修改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办法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3、甲方制订和修改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工资调整办法,工时管理等涉及职工工资和保险福利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每年初在确定生产经营目标时,应当事先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等事项与乙方进行协商。

三、甲、乙双方就如下事项可以协商、 1、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履行、监督、检查等; 2、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 3、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4、职工民主管理; 5、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双方确定的协商事项,必须共同遵守。双方均有权根据上述协商内容提出要约。不论哪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必须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集体协商代表 一、双方参加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相等,每方为人。双方均应产生一名候补代表,双方应当及时将产生代表姓名、任期等情况书面告知对方。 二、职工一方首席代表为工会主席,其它代表由工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人选由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席代表空缺时,由首席代表书面委托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为年。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2015年6月15日会议会议时间一楼会议室主持人何跃昌地址时分至 时分 会议内容工资集体协商记录人徐黄星 职工方代表: 出席人 企业方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何跃昌: 根据建德市总工会文件以及镇总工会指导意见,公司党支部就工资集体协商问题下发1、 2、3号文件,那通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下面就请职工方及企业方就需要协商的几点主要问题发表意见。 职工方代表过承芳: 我代表各条线职工提出增加工资问题。在过去的两年中各条线的工资水平都没有一个稳定的增幅,所以我们觉的在2015年各条线的职工工资都应该有所增长,其具体增幅应该在20%左右。企业方代表王艳萍回答: 员工要求增加工资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目前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具体表现为: 1、目前企业原材料涨幅较大,三线投入也很大。 2、企业目前还有很大一部分的销售资金未收回,同时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都在累计增加。 3、我公司员工有50多人,如果员工工资总体全部增加20%,这个增幅比较大,资金压力很大。

虽然有难度,但是对于员工的合理诉求,我们还是可以协商的。 职工方首席代表何跃昌: 由于物价不断上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职工要求涨工资的呼声很高,而且,职工工资上涨对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会起到促进作用。对于企业而言,在加强公司管理和提升企业效益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请公司予以考虑。 (企业方代表就该问题进行短暂的交流讨论。) 企业方首席代表程晋: 根据职工方提出的要求,我们进行短暂的讨论,我们提议鉴于公司各条线的工种不一样,而 年月日会议会议时间主持人地址时分至时分 会议内容工资集体协商记录人 职工方代表: 出席人 企业方代表: 且工资高低有所差异,在企业原有的工资发放标准和办法上,公司将对不同工种的工资涨幅定在 8%-12%之间,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并且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公司将适时提高工资水平,使广大职工安心在企业工作。 (职工方代表进行短暂的交流后,表示接受。) 职工方代表程锡芳: 我代表全体职工提出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的问题。公司一直以来在加班工资的发放上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希望公司方能设立一个具体的标准。 企业方代表杨玉萍回答: 对你方提出的设立加班工资发放标准问题,公司将在近日召开会议予以解决。职工方代表刘在庭:

集体合同范本规定(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版) Collective contract provision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版) 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xx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 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谈判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集体谈判的公约》第二条将集体谈判定义为:集体谈判是适用于一名雇主、一些雇主或一个或数个的雇主组织为一方,以一个或数个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双方就以下目的所进行的所有谈判:(1)确定工作条件和就业条件;(2)调整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关系;(3)调整雇主组织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ILO,1981)。Mcllwee(2001)将集体谈判定义为“专门的雇主和工会谈判委员会共同决定有关雇佣问题的制度化协商谈判体系”。国际劳工组织侧重于对集体谈判主体双方和内容的定义,而Mcllwee侧重于对集体谈判过程的理解。这两个定义作为当前集体谈判的主流定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也有学者将集体谈判定义为劳资双方在相关法律框架内就工作的组织、员工的激励与参与,以及纠纷的解决等一系列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在本方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进行的博弈。指出了谈判的核心在于利益的博弈。集体谈判其过程实际上是双方求同存异、解决矛盾、化解分歧、逐步达成共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李环,2007)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建立和起步阶段,完善集体谈判制度对中国这样一个劳动力市场日渐庞大的国家来说是必要而又迫切的。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实质是通过集体协商和法定程序将企业工资决定纳入规范化的契约轨道,从而使劳动关系双方为实现不同的经济利益要求找到彼此兼顾的结合点。集体谈判一般被表述为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一方而是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其代表一般为工会;另一方而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用人单位或雇主。两个方而形成劳动关系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集体协商是一种组织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集体合同、工资协议集体协商会议记录 协商时间:协商地点: 参加人员: 协商议题:集体合同、工资协议 会议议程: 1、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2、宣布协商会议议程、协商规则和纪律; 3、全体代表进行讨论,就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等 草案提出共同确认的表述方法; 4、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代表在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等 文本上签字。 会议纪录内容:(协商情况如下):(详细发言纪录) 如: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某):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集体合同、工资协议集体协商会议,参加会议的企业方代表为(介绍一下),职工方代表(介绍一下)。

下面我先发言,我先介绍一下我们手中的二个[视情:集体合同(三年)与工资协议(一年)文本等分开介绍重点条款、内容说明],今天我建议以这二个文本作为我们协商的母本(各十一条和十七条),大家是否同意(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表决同意后,双方协商条款内容发言纪录,有不同意见的修改达成一致后进行修改)。 职工方首席代表(某)建议:下面我就本企业现在的工资水平等问题发个言:根据当前的物价水平和我企业的实际(可进行一些畅述),我认为我们企业的最低工资应高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水平的 %以上,即1470×1.1不低于1620元,而工资的增长幅度应达到 %以上。 (根据企业的实际对加班费、福利、奖金、教育经费、女工权益、劳动保护等进行阐述)。 (企业方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最后职代会的表决文本,可对形成的文本进行表决)。 企业方或职工方首席代表(某):今天的会议开得很好。对各协商内容都达成了协议,我们将把这些文本在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然后送劳动部门见证,再在本企业公示。会议现在结束,散会。记录员(签字):(该记录员属非正式代表人)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编号:YB-HT-8476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Regulations of Yunnan Province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以及对集体合同实施管理、监督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以企业职工集体为一方与企业为另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负责集体合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指导、帮助职工一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集体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保险福利;

(word完整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湖北五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标准等事项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企业依法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四条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职工一方应当自觉履行集体合同,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企业经营者组织、工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坚持三方参与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

第七条上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一方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企业经营者组织指导、督促企业与职工一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 第二章集体合同的内容 第八条集体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劳动标准; (二)劳动纪律; (三)集体合同期限; (四)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五)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七)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前条(一)项所称企业劳动标准是指: (一)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和增减幅度、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二)工作时间,包括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夜班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及轮班形式等; (三)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包括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和企业补充保险等;

集体谈判合同范本

本合同-- {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企业的全体职工与{ 以下简称企业} 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改革,促进开放,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集体合同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三条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凡企业范围内的各 ---- 科室、职工均应遵守本合同。 第四条合同双方都有义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和职工待遇。 第五条企业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同主管理权力。企业及工会鼓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理论、学法律、学管理、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提高职工技能,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企业及工会禁止职工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和活动。 第六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之标准。 第七条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有义务引导职工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义务教育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应动员职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教育职工与企业建成命运共同体。 第八条企业应尊重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时向工会拨缴经费,在研究,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措施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支持。企业制定的措施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第一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有权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招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二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有权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向企业提出书面答复,并委托工会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第三条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但事先应当征求工会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建议企业重新研究处理。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和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决定和文件,实行工会会签制度。 第四条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果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六条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发生企业被兼并、合并、破产、拍卖或职工离退体、退职、死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第三章劳动报酬

集团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篇一: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编号:q/fgr/jl—rl—007—2009 no: 会议名称: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 时间: 2013年8月20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史成军 参加人员:企业行政方:张永久、史成军、陈鹏飞、李红春、王展新、李慧俐、梁国全企业职工方:张孝春、张洪孝、路兴梅、王磊、孟德利、苏惠香、刘威纪要: 经双方协商以下事项达成共识,企业方可遵守执行。 一、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期限为一年。 二、工资分配及发放方式: 员工:固定工资800元+产量工资(岗位系数*产量)+绩效工资 管理人员:固定工资1000元+产量工资(岗位系数*产量)+绩效工资 根据岗位的劳动强度、工作量多少、技术含量等诸多因素,商定出同岗不同酬的岗位工资系数。 每月31日前将员工工资全额转入工资卡内。 三、劳动时间、休假方式按行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按国家政策100%全员办理五险。 五、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相关要求为员工配置劳动保护。 六、其他规定: 第一条婚假 请假时须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结婚证明,假期为三天。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晚婚条件的,假期为十天。婚假均含公休假日。若无特殊情况,婚假必须一次休完,此假期带薪。 第二条产假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 天(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晚育(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增加30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出生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实。 (二)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编号:q/fgr/jl—rl—007—2009 no: 1. 难产(须有医院证明)增加15天。 2.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均含公休假日。 (三)男员工护理假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四)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五)女员工怀孕期间,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六)产假期间薪资,按所在岗位日薪的70%发放,车间工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七)女工生育休假、薪资均执行女工生育保险政策。篇二:潞安集体《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潞安集团公司工会会议纪要 [2008] 6号

协商会议纪要范文3篇

协商会议纪要范文3篇 Model text of minutes of consultation meeting 编订:JinTai College

协商会议纪要范文3篇 小泰温馨提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符号以记述的方式反映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实现交流沟通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本文档根据写作活动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协商会议纪要范文 2、篇章2:协商会议纪要范文 3、篇章3:协商会议纪要范文 在生活领域,协商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润滑剂。在政治领域,协商则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下面是小泰为你带来的协商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参阅。 篇章1:协商会议纪要范文 时间:20XX年8月4日 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行政方:XXX(董事长〃首席代表)XXX(财务部长)

XXX(办公室主任〃记录) 工会方:XXX(工会主席〃首席代表)XXX(职工代表) 20XX年,公司领导集体带领全体员工主动应对世界金融 危机带来的市场冲击,抓质量、降成本,不断开发新产品,扭转了市场趋于萎缩的局势,取得了全公司经济效益增长10%的 成果。按照党的xx大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和支付保障机制”要求,以及“X委办[20XX]34号”文件精神,经双方平等协商,就职工工资增长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纪要如下: 一、适度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一)对各车间、班组实行产量工资、计件工资的一线 职工,在20XX年产量工资、计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上调7%。 (二)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月工资 标准,在20XX年本人工资的基础上上调5%。 (三)鉴于公司经销人员收入标准上调不久,原则上一 年之内暂不作调整。 二、提供午餐补贴。在公司食堂就午餐的员工,每人每 餐补贴2元,即员工在购买午餐票时,每张餐票少付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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