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2019年整理】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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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

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

第九条热用户按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分支管线和热力站,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供热企业在保证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要求,可以在热用户庭院管线上发展新用户。

第十条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的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维护的,建设单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联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禁止私自拆改、移动室内供热管道和散热设备,室内装修不得妨碍正常供热检修、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爆破、排放雨水和污水、倾倒垃圾和各种废弃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其他危害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禁止破坏、盗窃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占压城市集中供热设施。

第十四条在城市集中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它地下管线的,应当

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依托架空供热管道、加压站、换热站搭设建(构)筑物及进行牵拉承重作业。

第三章集中供热管理

第十五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的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城市集中供热期为当年的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的三月十五日。具体采暖时间可根据实际气温的状况,适当变更。

第十七条供热企业应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供、停热时间,室内温度,收费标准和违约责任等双方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履行。热用户增加、减少供热面积或停止用热等与供热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事先向供热企业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供热企业对其供热设施要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供热企业因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时,应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组织抢修,同时报告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因以下情况之一,热用户室内采暖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供热企业均不承担责任,应全额交纳热费:(一)热用户内部采暖系统结构不合理,供热企业提出改正意见但未进行纠正的;(二)热用户保温及建筑围护结构不合理的;(三)热用户室内装修影响散热的;(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采暖设施的;(五)私自扩大供热面积、改变供热方式的;(六)属于临时故障,经24小时处理达到供热要求的。第二十条供热期间热用户住宅室内合格温度应不低于16℃。热用户发现室温低于16℃时,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派人现场核实。供用热双方要共同分析原因,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处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应按下列标准减免热费:平均室温每低于合格温度1℃按不合格面积及时间减收热费10%。平均室温在10℃以下的按不合格面积及时间免收热费。平均室温连续20天或累计30天不合格的免收全部热费。第二十一条供热企业应制订服务规范和标准,完善供热计量、监测手段,加强科学管理,保证均衡稳定供热,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供热企业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秉公办事,搞好服务,接受监督。第四章用热管理

第二十二条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热用户在供热前应对其庭院管线及内部系统进行检修、清洗、试压,经供热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热。

第二十三条供热企业应在供热前与热源厂签订供热协议。热源厂应在设计能力范围内保证民用采暖用热。供热企业应根据年度热源和负荷状况,制定并落实热网运行方案及供热计划,保证供热效果。

第二十四条城市集中供热计量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供热计量装置,并按规定进行检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中断热力站计量仪表电源,移动或损坏计量仪表、阀门开关和铅封。

第二十五条热用户应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在室内采暖设施上安装水龙头、排气阀、加装散热器;(二)取用供热管道内的循环水;(三)擅自接热和扩大用热面积;(四)擅自改变用热性质;(五)增加或减少供热设备。

第二十六条城市集中供热实行交费用热的原则。供热价格及相关取费的确定和调整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市物价部门审核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热用户必须按期交纳热费,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减少或停止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及时通知热用户,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热用户与供热企业共同承担。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减少或停热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热用户变更或用热性质改变,须到供热企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热源厂、供热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热用户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热源厂供热流量、压力、温度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二)供热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城市集中供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的,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抢修的;(三)供热企业没有严格履行供用热合同,造成热用户连续20天或累计30天不能正常用热的。

第三十条城市集中供热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质证书:(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质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的;(二)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的。

第三十一条未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活动的,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集中供热设施安全活动,损坏、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占压、动用集中供热设施的,应立即停止并恢复原状,除赔偿损失外,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热企业可不予供热或停止供热:(一)长期拖欠或拒付热费的;(二)不办理入网手续或不履行供用热合同的;(三)严重影响城市集中供热正常运行的。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城市合伙人经营手册

上篇城市合伙人管理篇 为规范城市合伙人的日常管理,优化销售结构,辅导城市合伙人顺利开展新产品销售工作,增强城市合伙人对公司的信心,使之与公司共同成长,借助公司主力打造全新的蜂巢计划和营销模式,全面提升销售服务能力和创建行业精品名牌。特制订此《城市合伙人经营手册》,对城市合伙人经营管理提供原则性的指导和借鉴。 一、城市合伙人概述 1、城市合伙人的定义 城市合伙人是指与公司签定招商合同,并在公司授权下,享有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公司指定的品牌或品种的产品,依照合同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或机构。城市合伙人在授权范围内享有公司品牌、产品的固定区域的经营权。其核心内容包括: (1)城市合伙人必须有正常的工商营业必备的合法证照,并严守合法经营的原则。 (2)城市合伙人必须有精诚合作的理念,努力地推进品牌的建设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城市合伙人必须完成公司规定产品的销量。 (4)城市合伙人必须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5)城市合伙人必须遵守、配合执行公司的相关市场管理政策。 (6)城市合伙人应当雇佣充足的人员来开展上述工作,作为对上述工作的

回报,城市合伙人将从总部取得合理的利润。 2、城市合伙人的运作模式 总部针对每座城市设置城市合伙人,授予其所属城市区域范围的品牌经营权利,享受公司最优惠的商品价格,并辅导其建设和推进蜂巢计划,区域内的品牌建设、产品销售、市场管制由其负责,并提供给公司相关经营信息:(1)每周报告当地市场的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区县合伙人、消费者情况意见。 (2)每月必须提供区县合伙人反馈的市场信息、建议和投诉意见。 (3)每月提供新发展的区县合伙人的情况。 (4)每月必须提供城市的促销、竞赛情况。 3、城市合伙人的主要职责 城市合伙人与总部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在家庭维修服务行业竞争中,只有双方达成共识,真正实现战略联盟,共同致力于推进公司商品的品牌覆盖率、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综合影响力,才能为双方获得“双赢”。城市合伙人主要职能有: (1)定期搜集、反馈市场信息和终端销售信息。 (2)建设和维护终端形象,宣传和推广公司品牌,力创当地的优质名牌。 (3)大力推进产品的品牌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产品在当地市场销量的稳定增长。 (4)配合、执行公司的市场管理政策,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5)配合蜂巢计划,招募、培训、管理和辅导区县合伙人。 (6)组织区县合伙人内部的培训学习,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销售拓展能力。

2019年最新电大城市管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

2019年最新电大城市管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及答案 城市管理学作业 1 1.“城市病”表现及其治理 2.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弊端及如何进行改革 3.非政府组织如何参与城市管理 考核形式及要求:从以上 3 个题目中,选择一个进行小组讨论。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提交字数不低于 500 字的讨论提纲,提纲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个人的讨论提纲、联系实际的例子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一、个人的讨论提纲(30 分)提交的个人提纲字数不少于 350 字。 二、联系实际的例子(30 分)允许黏贴打印稿,或者黏贴裁剪的报纸与杂志。 三、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40 分)字数不低于 500 字。 参考答案: 个人的讨论提纲 一、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 二、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弊端: 从市政职能的主体来看,体制上过度集权。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城市政府自然也不例外;从纵向关系来看,中央集权过多,上级政府集权过多,城市政府缺少独立自主权。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这种状况逐渐有所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市政职能的范围和重心来看,职能界定不合理、不科学。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职能范围过大,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如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该管的事务则未管好或没有管,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从纵向关系看,城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即职能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分。从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来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以多层次行政系统的“条块”和指令性的计划来管理城市事务,管理企业经营,而不是采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三、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弊端的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要求市政职能要有相应的巨大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经过了由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向宏观、由计划向市场的职能

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规定

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 2003年01月12日 实施日期: 2003年03月0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和热源企业、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城市内核热、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区域锅炉、分散锅炉、太阳能、地热等热源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有偿供给的公共采暖用热。 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供热的规划、建设、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

市供热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城市供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热实行社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以及多元化投资经营。 城市供热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供热,推行分户供热并逐步达到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第六条政府鼓励从事生产蒸汽、热水等热介质的企业(以下简称热源企业)和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供热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利用污染小、耗能低、运行安全的先进供热方式和设施,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供热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城市供热规划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行政部门编制,报本级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应当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经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基本建设审批手续。

2019年考研政治必考知识点:五大发展理念

2019年考研政治必考知识点:五大发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当前经济社 会发展新形势、新机遇、新矛盾、新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是: 1.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坚持创新发展,是分析近代以来世界发展历程特别是总结我国改 革开放成功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 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树立创新发展理念。 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持续推动理论创新、制 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 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新形势下,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总体布局,准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动城乡区域协调 发展,促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持续增强发展整体性。 3.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 绿色发展就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 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体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为世界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4.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实践告诉我们,要发展壮大,必须主动顺应经济世界化潮流,坚 持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和有益管理 经验。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就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 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 参与世界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我国在世界经济治理中的制 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5.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享发展理念,其内涵主要有四个方面:全民共享、全面共享、 共建共享、渐进共享。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就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 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考点链接】 1.五大发展理念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联系是事物内部和事 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要树立 整体性的观点去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五大发展理念虽然有各自的地位,他们是相互促动、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引 领着发展,所以实施五大发展理念,必须要树立整体观、联系观点, 实现相互促动共促发展。 2.五大发展理念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世界是 由矛盾组成的,在矛盾体系当中,各个矛盾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在解决问题的时候 中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五法发展理念当中,就是要实现整体推动和重点 突破。 3.坚持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 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质变互变是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 否是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坚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就是要看到矛盾

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热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部《城市集中供热当前产业政策》、《城市区域锅炉供热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集中供热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城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型的供热设施建设,供热生产、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包括: (一)热电联产、区域锅炉集中供热; (二)各类燃煤、燃油、燃气及电力锅炉为热源的联片供热、分散型供热; (三)热交换制冷、空调、生活及经营性热水、蒸汽供应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热单位,是指自己生产或使用外单位的蒸汽、热水从事供热经营及为本单位、职工供热的单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耗热能的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凡在本市从事供热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从事供热生产、经营;从事供热专用设备、附件、材料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城市集中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集中供热工作。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是城市供热的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热规划;供热项目建设的审批与管理;新装、增容锅炉的审批;供热行业、产业及资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城建、规划、环保、劳动、房产、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协调搞好城市供热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供热设施审批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城市供热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供热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供热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方案、施工设计必须经市供热管理部门审定,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具有供热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接与资质相应的设计与施工。凡未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供热项目,相关的职能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须采暖的应纳入集中供热,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不准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锅炉,暂无法接入集中供热热网的,由市供热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临时供热。 第十二条对应纳入集中供热热网的工程项目,经市供热管理部门审定,由用户向供热单位办理入网手续及有关事宜,并严格按规定交纳入网建设费。 超出集中供热范围的供热项目建设应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供热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新装、增容、更新改造各类燃煤、燃油、燃气、电力锅炉经市供热管理部门审批后,应履行土地规划、环保、安全监察、节能、消防等审批手续。严格限制4 .2MW以下锅炉的建设。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热项目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的; (二)规划、设计与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 (三)选用的供热专用设备、材料未经审查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第十四条集中供热入网建设费标准、向受益单位集资标准,由市供热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任何单位、部门不准擅自制定标准收取建设费。对热网用户申请拆除、恢复室内采暖设施,供热单位只收取工本费,不准重复收取入网费。 第十五条锅炉及供热系统的设计、施工、建设必须达到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合理,符合国家的节能、环保、安全规定、规范及使用要求。

城市合伙人管理制度办法

享租设备子公司 内控制度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保证利润率,明晰总公司与各子公司内部管理关系,特提出以下子公司内控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及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战略目标实施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总公司统一制定公司相关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分公司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分公司可在总公司相关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后方可执行。分公司有义务对制度的完善提出中肯的建议。 第五条总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相关信息系统。 第六条子公司名义下的其他承包制分公司应比照执行本办法,

并接受总公司的相关管理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和撤销 第七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经营允许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 第八条分公司批准成立后3个月内涉及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设备等,由分公司按需配置。 第九条总公司为分公司工程项目实施提供项目资源、金融服务、业务培训、运营指导,分公司提供施工设施、设备和人员支持。 第十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按流程审批。 第十一条分公司因故需暂停运营或撤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 第十二条根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定位,可各自职权做如下划分: 一、总公司职权: 1、制定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宣传、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 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谋划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定市城市管理“6s”行动工作方案》、《保定市县城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实现“三个转变”和“两个延伸”,巩固“创园”成果,相继开展了“城区道路抑尘、占道经营、除癣祛斑”专项整治、迎“双节”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清洁城乡”专项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一清一拆”专项整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项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县城和乡村环境容貌和秩序明显改观。 2019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内容 (一)关于“清洁县城”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项整治 一是强力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城区主次街路、公路和铁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进行了多次集中清理整治。累计出动人员5万余人次,出动各类车辆3000余台次,清理卫生死角死面150余处,清除各类垃圾17090吨。特别是对样板街、城中村、西外环、北外环和高速引线进行了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状况较前大有改

观。 二是实施规范化保洁。严格执行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标准,落实主要街路“一扫全保”,总清扫面积达到161.75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达到86余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3%。推行了垃圾落地限时制、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制、垃圾收集盯守制、保洁人员14小时工作制、管理人员巡回督查制。落实了“门前三包”,生活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根据城区实际情况,我们对垃圾收集点进行了添加补充,特别是对一些生活小区大门口、饭店门前等处增设了垃圾桶,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三是大力整治规范户外广告。以城市道路为线、沿街商铺为点,点线结合开展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制作更换门店牌匾20块,拆除陈旧破损、无主、过期、违规的广告牌匾42块,清除违规落地灯箱广告牌156块。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乱贴乱画小广告进行了常态清理,清除非法小广告28995处,违规条幅330余条,法轮功反动标语500余条。拆除107国道绕城段13块违规塔牌。对县城内新建小区外门脸的牌匾进行了规划。把灯杆、线杆、报刊亭、候车亭及房屋墙壁上的张贴、喷涂广告纳入日常管理,确保随有随清,视觉干净。加大“创城”宣传力度,在城区塔牌、候车亭、电子显示屏和地道桥等部位共设置“创城”公益广告37处,在城区主要街路悬挂“创城”宣传条幅17条。

2019-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3页)

2019-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第九条热用户按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分支管线和热力站,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供热企业在保证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要求,可以在热用户庭院管线上发展新用户。第十条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的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维护的,建设单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联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第十二条禁止私自拆改、移动室内供热管道和散热设备,室内装修不得妨碍正常供热检修、维护保

2019年城管人员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度工作总结 城管人员年度工作总结 汇报:XX 年月日

城管人员工作总结报告 一年来,本人在城管委(执法局)党组和执法支队以及同事们的关怀、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坚持“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思路,坚强拼搏,求实创新,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圆满完成全年拆违工作任务,使自己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工作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现将一年来本人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学习情况: 1、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人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一年来,本人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虚心向先进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平时自学。特别是认真的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使我更加清晰地知道了自己努力和提高的方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坚定了我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的走的决心和信心。深刻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树立了“讲工作、讲团结、讲奉献”,进一步提高了本人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确保在思想上和党保持高度一致,也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能认真参加党员评议活动,对照党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的业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在平时的业务学习过程中,能虚心向其他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想多听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城管工作中得到锻炼。同时,本人还充分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自觉学习了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不断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推动我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现将其印发,希望各有关单位和热用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吕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本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保障安全、可靠、稳定供热,促进经济发展,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吕梁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集中供热是指城镇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若干街区及整个城镇的热用户集中供热;供热单位是指向热用户稳定供应热能的单位;热用户是指用热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镇供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供热行业管理,对全市城镇供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五条市发改、房产、环保、劳动、财政、物价、工商、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集中供热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贯彻远近结合、因地制宜、广开热源、合理布局和新建不欠帐,逐年还旧帐的建设原则,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实施。要优先和大力发展热电联产等先进的集中供热方式,逐步改造分散供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第二章供热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规划和年度供热建设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改变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应当采用集中供热,并依照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供热采暖系统,逐步实行分户计量收费。分户控制供热采暖系统的费用列入房屋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供热采暖系统的设计图纸严格审查,不符合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供暖系统设计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达到要求。对于在集中供热范围内尚未入网的热用户,在申请入网前,由产权单位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室温可控改造,达到要求后,供热单位方可联网供热。对已纳入集中供热但需改造的既有建筑的改造工作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具体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并负责改造工作。

XXAPP城市合伙人运营手册

XHB商务合作手册 一.公司简介 1.1企业文化 传递幸福分享快乐 1.2企业愿景 消费金融闭环模式打造生态服务平台 1.3XHB介绍 XHB以app为操作主体,用户可通过app平台进行银行个人信贷申请,低利率或“0”利率还款。用户通过app内部商城消费信用额度,完成一站式家庭生活消费服务,珠宝首饰、家装、家电等新婚筹备系列消费,让你不为婚期将至,集中重度使用周转资金而发愁。 APP定位:一站式家庭消费服务平台 目标人群:工薪族、中小企业、公务员、企业白领等稳定收入的个体和家庭。 平台价值:考虑目前国情和个人及家庭消费的弊端,解决银行、供应商线下的痛点,以为三者建立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挖掘目标:初期针对受众人群细分,有实物抵押。坏账风险控制系数较低。但是、有车一族的借贷额度相对较大。初期存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投标平衡。 二.XHB合作模式: 2.1平台与供应商合作模式 资金闭环模式——采用独家联营合作模式。通过我们的平台,将传统供应商搬到线上,无限扩大服务半径。为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更好的客户体验,以精准的数据支撑和更低的门槛吸引其他银行的存量客户以及适应互联网使用习惯的年轻一代等增量客户。助力传统供应商转型。 2.2平台与用户合作模式 信用闭环模式——为适婚青年的人群提供金融支持,缓解婚前的资金筹措压力,让适婚人群提早步入新婚生活,实现信用闭环,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消费者的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3职责分配方式 - 北京总部职责:

①平台功能的设计和搭建 ②服务器/数据库以及网络条件的维护 ③联营公司的注册与变更 ④联营项目品牌APP商业模式等的授权 - 各地市级联营公司职责: ①合作商家资源整合平台落地工作 ②资源整合并成功上线运营 三.XHB六大优势 ①权威平台 ②资金安全 ③“0”利率还款 ④技术成熟 ⑤全场景消费 ⑥信用保障 四.总公司支持 ①共享XHB品牌支持及注册商标使用支持 ②共享XHB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运营管理机制 ③共享其他分公司的客户资源整合,共同调配,强强合作 ④共享总部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机制 ⑤共享总公司统一的形象广告支持 ⑥共享业务创新以及理论或实践的培训,安排各分部的观摩、交流与学习 五.外包团队运营 5.1外包团队签约供应商分两类,一类:一线城市,全国连锁性商家签约返点1.5%,二类:二三线城市地方性品牌类商家签约返点1%。

2019年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办法及下步工作安排-优秀word范文 (1页)

2019年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办法及下步工作安排-优秀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办法及 下步工作安排 自创城迎检工作及创建省级卫生标兵区工作启动以来,王兆办事处突出抓管理,抓整治,取得了一定成绩,使地区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观。但在日常工作 中一些成因复杂、多头管理、动态性较强的问题正逐渐成为制约王兆地区环境 卫生提档升级的瓶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庭院乱堆乱放问题比较突出。因季节特点和生活习惯等因素,每当夏季一 些年纪较大的老住户,经常习惯将破旧桌椅、沙发摆在室外聊天打牌,事后将 其堆放在楼角或庭院内以便弟二天直接使用。由于堆放物品不是垃圾或废弃物,均属个人财产并有使用用途,所以办事处只能进行劝导,无权进行清理,成为 管理难点。 二是环境卫生动态问题比较突出。王兆地区庭院卫生总体是比较好的。但是进 入夏季以来,像装修垃圾、乱贴乱画等动态问题有所抬头,经常是保洁人员刚 清理完,问题就暴露出来,具有反复性、动态性、不可控的特点,也是其他地 区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是个别物业单位不配合的问题比较突出。王兆辖区内一些大的物业单位与办 事处配合是比较好的,但是一些只负责几栋楼的小物业公司由于经费、人员、 设施等原因,在环境卫生管理上很难达到行业规范的标准要求,经常将收集的 生活垃圾存放在街路上,甚至连续多日无人收集清理,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 也成为市、区检查通报问题的重点区域。 四是自管庭院内硬铺装破损问题比较突出。据我们统计,目前王兆辖区庭院内 有5处路面破损比较严重的位置,给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同时也影响到周 边环境卫生。由于庭院改造后两年保质期已过,办事处又无力承担维修资金, 所以此类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解决问题办法 一是针对乱摆乱放问题,将通过社区干部加大对居民的宣教力度。从思想上改 变以往的旧观念,引导居民形成自觉爱护环境的行为意识;二是针对环境卫生 动态问题,将通过加强保洁力量,加大保洁频次,采取三时段清扫保洁等措施,力争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三是针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将 管护单位上报至区城建局物业办,请区主管部门按行业标准进行管理规范;四 是针对庭院内硬铺装破损问题,将形成报告请市、区主管部门尽快予以协调解决。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2007年12月26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 过2008年4月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2008年9月19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集中供热是指供热企业通过城市规划管网直接或者经过热交换站换热后有偿为用户供热的行为。 第四条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六区的城市供热管理工作。 其他区、县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工作。 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财政、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物价、公安、房屋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城市集中供热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的原则。 第六条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 第七条提倡采用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供、区域锅炉房和利用余热等多种形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编制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六区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其他区、县的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但跨区、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由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并经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其他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 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确定供热企业的供热范围。 供热企业应当在供热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供热范围内发展用户。供热范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供热采暖系统,应当按照节能降耗、温度可控、分户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不符合供热分户计量设计、施工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 未实行分户计量的供热采暖系统应当加快进行分户控制和分户计量改造。

【2019年整理】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采暖锅炉房。现有的燃煤锅炉供热应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热。 第七条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按照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经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妨碍集中供热工程正常施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图和有关资料,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八条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按照下列产权归属实施维修、改造和管理。无维修能力的用户可委托供热企业有偿代管代修:热源厂区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热源厂出墙一米至热力站出站一米供热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用户庭院管线和室内供热设施归热用户或产权单位负责。 第九条热用户按规划要求投资建设的分支管线和热力站,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移交供热企业管理。供热企业在保证热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根据规划要求,可以在热用户庭院管线上发展新用户。 第十条凡新建工程室内采暖系统一律采用按户分环进行设计,安装温控阀和热计量表。对原有热用户的采暖系统逐步实施改造。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影响城市集中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或维护的,建设单位应提前与供热企业联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条禁止私自拆改、移动室内供热管道和散热设备,室内装修不得妨碍正常供热检修、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在城市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爆破、排放雨水和污水、倾倒垃圾和各种废弃物、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其他危害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禁止破坏、盗窃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占压城市集中供热设施。 第十四条在城市集中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它地下管线的,应当

2019城管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精品文档==== 2019城管年终工作总结 我们x管理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市城管局、爱卫办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城管局和市 爱卫办的标准要求,抓好落实。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抓手,以全方 位提高全区居民生活质量为工作目标,健全和建立“一把手负责制、 分管领导抓实质,部门及社区各负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和卫生环境工作的网络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全区环境卫生工作, 使镇区、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改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 了新的亮点,下面我把今年管理区城管、爱卫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一简 单的汇报: 一、城管爱卫工作情况 (一)、注重了城管、爱卫工作的领导。今年年初,管理区为了进 一步抓好城管、爱卫工作,明确了专人抓城管爱卫工作,并成立了城 管爱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协调城管、爱卫工作。管理区也多次召 开会议,专题布置城管、爱卫工作,始终把城管、爱卫工作放到重要 位置。(二)、严加考核,落实管理,不断提高长效管理机制。今年初 管理区在研究、制订社区考核责任的时候,提高了城管爱卫的考核比重,由原来的20分提高到50分,并制订了详细的考核实施细则,考 核结果与社区干部年终报酬挂钩,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部门的管理 责任和管理要求。为了不断提高镇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区还与镇 区所有工商个体户和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镇区环境卫生责任制,并坚 持每月二次考核,对检查合格的门店和企业发放卫生合格证,全年累 计发到24张合格证为一等奖,20张以上为二等奖,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罚。对镇区环卫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一日二扫,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 共场所干净整洁,主干道、人行道卫生整洁。对城管协管员我们也实 ============================================欢迎下载使用 ============================================

2019考研政治 思修知识点背诵汇总(背诵版)

北京海翔智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设立在首都北京,是一所专注北京地区985、211、及各个特色类艺术院校的考研培训机构。主要从事考研辅导和专业课资料研发,并且花巨资聘请了各大名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成立了专门的考研资料信息室,倾注了学长学姐们的大量心血和成功经验,致力于为考研学子服务! 绪论 (一)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价值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配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坚定理想信念 (一)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1.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 (1)理想:理想源于现实,又超越现实,在阶级社会中,还必然带着特定阶级的烙印。

(2)信念: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信念分为低层次的信念和高层次的信念。低层次的信念服从于高层次的信念。最高层次的信念(即信仰)具有最大统摄力,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社会信仰。 2.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理想信念的实现 1.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此,人们常常会感受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1)辩证地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在一定条件下,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理想可以转化为未来的现实。 (2)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任何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必然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忍不拔的毅力。 (3)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2.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强调个人理想要符合社会理想,并不是要排斥和抹杀个人理想,而是要摆正个人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要与国家、民族命运相结合。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华,归根结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来实现。 弘扬中国精神 (一)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2019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9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全县展开解放思想大调研活动工作方案》(连委办发[2012]8号)的精神和要求,今年7月6日至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 黄远程、县人大常务副主任邹国雄同志带领县府办、建设、公用、规划、城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人大、政协部分常委以及我县城市管理 工作专题调研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江西**、**、**等县考察城市 管理工作,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学习了上述县区城市管 理的好经验和好做法。9月20日,专题调研组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 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建设、规划、公用事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们综合县外学习和县内调 研情况,仔细分析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存有问题,寻求科学对策,形 成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西**、**两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江西**、**两县城市管理工作有很多相似之处,当地党委、政府 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优化发展环境、促动改 善民生、提升执政水平的重要工程来抓,坚持创新理念和方法,城市 管理取得了显著实效。其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如下: (一)实行“两个统一”。一是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 管理,分级负责。县城市管理局是实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规划建设、环保、公安、 交通、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职权。二是制定《关于增强城市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统一管理,明确环 境卫生与市容、户外广告设置、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 通秩序、集贸市场等方面具体管理要求,坚持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 理相结合原则。 (二)实现“三大转变”。一是实现“单兵作战” 向“全民参与” 转变。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劝导和纠正市民的不文明行为。与县 城各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编发市民文明礼仪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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