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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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正文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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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释放通

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存根)┃. ┃字[ ] 号

┃. ┃字[ ] 号┃. ┃字[ ] 号┃┃字[ ]

号┃字┃______:┃字┃____________ 看守┃

字┃ ________人民检察┃┃案件名称____ ┃. ┃ ____(性别____,┃. ┃所:┃. ┃院:

┃┃案件编号____ ┃. ┃年龄____,住址____ ┃. ┃

____(性别____ ┃. ┃你院____年____月┃┃被释放人

____ ┃. ┃____________ )┃. ┃____,年龄____,

住址___ ┃. ┃____日以____[ ┃┃男、女____岁┃.

┃因____________ ,于┃. ┃____)因____ ┃第

┃ ]____号文批准逮捕的┃┃住址________ ┃第┃____年

____月____日被┃第┃________ ,于____ ┃. ┃____

(性别____,年龄____ ┃┃单位及职业__ ┃. ┃执行逮捕/

拘留,现因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________,住址________ ┃┃逮捕/拘留┃. ┃

____________,根据┃. ┃被执行逮捕/拘留,现因┃.

┃____)已于____年____月┃┃时间________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________________,┃. ┃____

日被执行逮捕。现因┃┃逮捕/拘留┃. ┃法》第____条

之规定,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____,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因________ ┃. ┃以释放。

┃. ┃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号┃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

┃┃释放原因____ ┃号┃(公安局印)┃号┃规

定,予以释放。┃. ┃规定,予以释放。┃┃批准人

______ ┃. ┃年月日┃. ┃┃. ┃

┃┃批准时间____ ┃. ┃本通知书已收到。┃. ┃

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 法律文书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法律文书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存根) ()字第号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原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罪名_____________ 刑期起止日____________ 附加_____ 执行期间刑种、刑期变动情况: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发往单位____________ 通知发出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

(监狱章) 年月日 . . . ( ) 字 第 号 . . .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字第号 ___省___县(市、区)公安局 你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由县(市)____派出所、刑警队)抓获,由________检察院起诉,因______罪被_____人民法院判处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在我狱服刑,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其表现好(较好、一般、差)。曾受过表扬_____次,记功_____次,评为积极分子_____次,减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警告_____次,记过_____次,禁闭_____次,加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释放后,建议作为一般(重点)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书后,做好帮教工作准备。 (监狱章) 年月日 . . . ( ) 字

号 . . . 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 ()字第号 ___省___县(市、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你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因______罪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被判处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在我狱服刑,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其表现好(较好、一般、差)。曾受过表扬_____次,记功_____次,评为积极分子_____次,减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警告_____次,记过_____次,禁闭_____次,加刑_____次,_____年_____月,释放后,建议作为一般(重点)人员帮教,本人曾获得证书,掌握________技术。请接此通知书后,做好帮教工作准备。 (监狱章) 年月日

最新-公安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精品

公安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突破口,是新形势下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是解决警力不足,提升警务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县公安局自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进行了大胆地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以统一全局认识为出发点,着力更新传统观念,实现“三个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在信息化建设推进过程中,部分民警甚至个别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和排斥心理。 为此,该局把思想观念的转变作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通过会议、培训、考察等途径,自上而下进行广泛地宣传动员,切实把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上来。 主要做到了“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党委班子的思想认识。 局党委班子始终把信息化建设置于突出位置,经常在党委会、办公会等重大会议上专题讨论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了大量的理论调研活动,在思想上已经达成了共识:向科技要警力,信息化建设必须强力推进。 二是统一中层领导的思想认识。 为了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迅速开展,局党委响亮地提出了“不会计算机的领导将会失去指挥权,不会计算机的民警将会失去工作岗位”的口号,要求中层领带头学习信息化知识,带头应用信息系统,带头参与信息系统的优化完善。 三是统一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 县局以集中培训、会议座谈等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公安信息化是公安工作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教育和鼓励民警积极接受新事物。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全力夯实基层基础,狠抓“三项工作”一是狠抓基础硬件建设。 硬件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缺少硬件,信息化只能是无米之炊、无本之源。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doc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

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平 审判员:李峰亚 审判员:陈通 一九九×年七月八日

检察长的任命与法院院长任命区别

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是由省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全国人大批准而非任命。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不同的体制。检察院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法院并非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仅仅是业务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无权直接对下级法院的人财物进行干预,比如调整下级法院法官的任职等。 因此,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级)不仅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省级),还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是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的,而法院并无此项规定,仅需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即可。因此,宪法如此规定,并在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中贯彻。 《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

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拘留释放证明书

拘留释放证明书 篇一:释放证明书 此联附卷 此联交被释放人 篇二: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对拘留犯的审查和处理 将人犯拘留后,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应将被拘留的人犯,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及时移交预审部门(包括证物)。预审部门应立即指派预审员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第一次审讯,尽快查明案情,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1)经过审讯和调查,发现无罪或罪行显著轻微,又不够做其他处理的,应立即报告领导,批准后立即释放,并填写《释放通知书》。释放时,应让被.释放人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捺指印。《释放通知书》正页存入卷内,副页交看守所收存,作为释放的凭证。看守所应凭《释放通知书》副页填写《释放证明书》。对有罪但又不够逮捕的,也要及时做出其他处理,如报劳动教养、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经过审讯和调查,认为被拘留人已够逮捕条件,预审员应在三日内拟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后,连同案件的全部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一

日至四日。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如果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应及时提出要求复议,如不被接受,可以要求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但必须先将被拘留人释放。 (3)对在法定时限内,主要罪行尚未查清,又不能排除嫌疑的拘留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先将被拘留人放出,由办案人继续侦查和收集证据。五、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本书所讲的拘留,是指刑事拘留,即《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留。 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是行政拘留。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鞍山刑事律师总结其不同点,认为刑事拘留是限制人犯人身自由的一种强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这种手段,适用于那些违犯治安管理的轻微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尚未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度,够不上刑事处分,但又超过了一般地批评教育的范围,采用行政拘留。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加以区别。因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者之间的性质、对象、内容和条件是不相同的。但是,在侦查工作中,为了争取多要一点时间,就采取行政拘留的手段,即以拘代侦的 做法是错误的,应严加禁止。原文出自鞍山刑事律师篇三:刑事立案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篇一: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此联附卷此联交被取保候审人篇二:5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附卷) 此联附卷篇三:刑事立案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刑事案件用)___________:本院受理??一案,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在______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______人准时出庭。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附: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 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翻译人员等出庭时使用。二、送交本通知书时应使用送达回证。篇二:刑事案件立案文书第二刑事犯罪照管究刑书。请立管辖章案嫌辖事主案决刑事案件立案文书件立案类文书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对控告疑人的自首以及在工作中直接获得的案件范围进行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责任时依法制作的以立案或不立案为主旨要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现场勘查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定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等。第一节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用登记表是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案件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填写的表格式受刑事案件时首先采取的必要的了解、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督制约机制,妥善保管案件原始是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或移、材并的笔书检料需法录、举,要律、指和按追文呈定一、概念与作接受刑事案件时,在报案笔录或报案人法律文书。制作该表是接法律手续,有利于报案人情况,完善公安机关的监材料以便存档备查。它也送案件的依据之一。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刑事诉

某地公安局信息系统初步方案

某地公安局广域网建设初步方案 某地公安局广域网建设初步方案 经过与州局通信科的多次讨论,根据某地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我们提出某地公安系统广域网建设初步方案作如下: 一、某地公安系统信息化建设现状 目前我州公安系统的计算机应用如人口、财务等多为单机工作状态。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已在车管所建立了局域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计算机应用走在自治区的各车管部门的前列。各市、县110系统的局域网也已基本建成,在社会安全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整个某地公安系统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以实现向科技要管理、向科技要警力的目的。比如建立整个某地的人口信息网,将人口网、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网以及110系统并入某地公安信息网,这样在刑侦工作中办案人员就可以在广域网所能覆盖的地区很方便的查询所需的相关信息,加快办案速度;车管所在办理驾驶员执照时,也可以迅速根据驾驶员的身份证号码查出驾驶员的姓名和照片,防止一些人通过涂改身份证复印件伪造驾驶执照等等。 二、网络建设原则 1、根据网络的特点和建设的难易程度,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网络的功能。 2、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确保网络的基础设施如路由器、网络交换机的先进性,使网络的基础设施多年不落伍。 3、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业务量的大小,建设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局域网以节约投资,比如,州局和市局的业务量大,应建立100M快速以太交换网;而各县局建立10M以台网即可完全胜任县局的工作。 三、网络建设步骤及实现的功能 步骤一 建成州局与各直属单位和各市县局的广域网。 实现功能: 1、建成州局和各市、县局的桌面电视会议系统,州局和各市、县局可以 ================================================================================================== 第 1 页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第85条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实体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种,其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是相同的。”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体现了我国特有的调解和审判相结合的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讼纠纷。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证明: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这是因为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大,都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纠纷,只要弄清是非,辨明曲直,晓之以理,大多数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因此,搞好调解工作和制作好调解书是民事审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友爱关系,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 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 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4.案由 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一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法妞问答https://www.360docs.net/doc/1610218985.html,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正文 ×××公安局释放通知书 ┏━━━━━━━━━┓. ┏━━━━━━━━━━━━━━━ ━┓. ┏━━━━━━━━━━━━┓. ┏━━━━━━━━━━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释放通 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 ┃释放通知书┃┃(存根)┃. ┃字[ ] 号 ┃. ┃字[ ] 号┃. ┃字[ ] 号┃┃字[ ] 号┃字┃______:┃字┃____________ 看守┃ 字┃ ________人民检察┃┃案件名称____ ┃. ┃ ____(性别____,┃. ┃所:┃. ┃院: ┃┃案件编号____ ┃. ┃年龄____,住址____ ┃. ┃ ____(性别____ ┃. ┃你院____年____月┃┃被释放人 ____ ┃. ┃____________ )┃. ┃____,年龄____, 住址___ ┃. ┃____日以____[ ┃┃男、女____岁┃. ┃因____________ ,于┃. ┃____)因____ ┃第 ┃ ]____号文批准逮捕的┃┃住址________ ┃第┃____年 ____月____日被┃第┃________ ,于____ ┃. ┃____ (性别____,年龄____ ┃┃单位及职业__ ┃. ┃执行逮捕/ 拘留,现因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________,住址________ ┃┃逮捕/拘留┃. ┃ ____________,根据┃. ┃被执行逮捕/拘留,现因┃. ┃____)已于____年____月┃┃时间________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________________,┃. ┃____ 日被执行逮捕。现因┃┃逮捕/拘留┃. ┃法》第____条 之规定,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____,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因________ ┃. ┃以释放。 ┃. ┃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号┃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之 ┃┃释放原因____ ┃号┃(公安局印)┃号┃规 定,予以释放。┃. ┃规定,予以释放。┃┃批准人 ______ ┃. ┃年月日┃. ┃┃. ┃ ┃┃批准时间____ ┃. ┃本通知书已收到。┃. ┃

人民法院调解协议书.doc

人民法院调解协议书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一】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第85条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实体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种,其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是相同的。"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体现了我国特有的调解和审判相结合的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讼纠纷。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证明: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这是因为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大,都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纠纷,只要弄清是非,辨明曲直,晓之以理,大多数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因此,搞好调解工作和制作好调解书是民事审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友爱关系,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 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 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4.案由 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一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的事实可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无论是哪种情况,事实都应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个人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司法警察和计财装备等工作。 自担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和代表建议,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政治、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一年来,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及本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高检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自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检察院班子成员,必须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党的宗旨。 二、摆正位置,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我认识到,作为副检察长,必须摆正位置,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这样才能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院党组的整体战斗力。我在工作中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多从全局着眼,不计较个人得失,多请示汇报,尽心尽力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其中,贪污案4件10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4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滥用职权案4件6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1件17人。在办案过程中,我和自侦部门干警自觉做到严格依法、规范、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围绕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通过分析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手段,剖析发案原因,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二是采取选择典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借助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一年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6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320次,发送廉政短信900余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在城关地区显著位置布设大型廉政广告牌4块,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公安讯问通知书

公安讯问通知书 篇一:询问通知书 此联附卷 此联交被询问人 篇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讯问地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犯罪嫌疑人讯问地点的相关法律法规 九十二条(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期间)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传唤到犯 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 或者盖章。 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于传唤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一次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

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提押证,在看守所进行讯问。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到 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 提押犯罪嫌疑人到人民检察院讯问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由二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 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撩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 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 禁犯罪嫌疑人。

派出所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派出所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信息产业以数倍于经济平均增幅的速度增长,成为世界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和社会财富加速增长的主导力量。信息技术强大的渗透性和信息资源应用的广泛性,引发了国际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信息化的发展水平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21世纪的社会将是一个全新的信息社会,21世纪的国际竞争,将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加快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和竞争实力的必然选择。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公安机关要肩负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必须勇敢面对高科技的挑战,全面推进科技强警步伐。因此,信息主导警务成为了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担负着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进一步推动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首先要全面分

析当前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不断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派出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派出所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 (二)硬件配臵情况。派出所已全部接通了公安网,民警微机配臵率正逐年提高,大部分派出所达到100%。 (三)信息化应用情况。首先是应用意识较强。民警认为,现在所有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案、人口管理等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六普”工作中,通过入户登记人口信息,将辖区内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过“警务地理信息系统”采集录入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地理信息,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警务定位工作提供了便利。这些信息的录入大大方便了今后的执法办案和治安管理。第三是应用范围较广。民警不仅能利用网络进行信息查询,而且日常公务也实现了办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怎么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调解书的格式及其范本,仅供参考。 一、民事调解书的概念及作用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第85条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实体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种,其法律效力与是相同的。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

一种重要方法。它体现了我国特有的调解和审判相结合的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讼纠纷。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证明: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这是因为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大,都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纠纷,只要弄清是非,辨明曲直,晓之以理,大多数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因此,搞好调解工作和制作好是民事审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友爱关系,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民事调解书格式、内容及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 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 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 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4.案由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198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 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检察官资格。 第三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员额一般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十七人至二十五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三人至二十一人;?(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一人至十九人;?(四)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为七人至十五人。?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为单数。?检察委员会达不到最低员额标准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重大问题;?(二)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 ?(三)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五)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六)审议、决定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七)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八)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第五条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以本院或者本院检察长的名义发布。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派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派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七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参加检察委员会会议,对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二)经检察长批准向检察委员会提出议题或者提请复议; (三)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未经检察长或者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批准,不得缺席;?(五)遵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六)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其他职责,另行规定。 第八条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或者承办人员提出议题草案、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并报检察长批准后,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检察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开会。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第十条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主持。?受检察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应当在会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该次会议作出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委员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第十一条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包括哪些 1、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确定会产生效力,原先有所争议的法律关系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从此不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2、当事人达成调解书之后,在法律上争议已经得到解决,自然诉讼也就会结束。 3、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民事诉讼调解书效力包括哪些 调解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法院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一样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第一任)检察长罗荣桓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副检察长李六如蓝公武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副检察长高克林 (195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副检察长谭政文 (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任) 1954年9月-1959年4月 (第一届全国人大期间) 检察长张鼎丞 (1954年9月-1959年4月)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副检察长梁国斌谭政文李士英黄火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任) 1959年4月-1965年1月 (第二届全国人大期间) 检察长张鼎丞 (1959年4月-1965年1月) (1959年4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副检察长周兴李士英黄火青张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任) 1965年1月-1975年1月 (第三届全国人大期间)检察长张鼎丞 (1965年1月-1975年1月) 副检察长张苏黄火青 (196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197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取消了人民检察院。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人民检察院的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任) 1978年3月-1983年6月 (第五届全国人大期间)检察长黄火青 (1978年3月-1983年6月)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副检察长喻屏张苏(1978年5月任职) 王甫李士英(1978年12月任职) 郗占元(1979年11月任职) 陈养山(1979年2月任职) 关山复张灿明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任) 1983年6月-1988年4月 (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 检察长杨易辰 (1983年6月-1988年4月) (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副检察长李士英王甫王晓光江文冯锦汶中华人

公安局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

警局人事信息 管理系统 可行性报告分析书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1.引言 (3) 1.1编写目的 (3) 1.2项目背景 (3) 1.3定义 (4) 1.4参考资料 (5) 2.可行性研究的前提 (7) 2.1目标 (7) 2.2要求运行环境 (7) 2.3条件、假定和限制 (8) 2.4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方法 (8) 2.5评价尺度 (8) 3.对现有系统的分析 (9) 3.1处理流程和数据流 (9) 3.2工作负荷 (9) 3.3费用开支 (10) 3.4工作人员信息 (11) 3.5设备 (11) 3.6局限性 (11) 4.所建议的系统 (12) 4.2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12) 4.3改进之处 (12) 4.4影响 (13) 4.4.1对设备的影响 (13) 4.4.2对软件的影响 (13) 4.4.3对用户单位机构的影响 (13) 4.4.4对系统运行过程的影响 (13) 4.4.5对开发的影响 (13) 4.4.7对经费开支的影响 (14) 4.5局限性 (14) 4.6技术条件方面的可行性 (14) 5. 可选择的其他系统方案 (15) 6.投资及效益分析 (16) 6.1支出 (16) 6.1.2其他一次性支出 (16) 6.2收益 (16) 6.2.1一次性收益 (16) 6.2.2非一次性收益 (16) 6.2.3不可定量的收益 (16) 7.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行 (17) 7.1法律方面的可行性 (17) 8.结论 (18)

1.引言 计算机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本文介绍了公安局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过程。借信息化的管理,能够更加快捷方便的管理警务人员的信息,使朝阳市公安局的人员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该系统采用了功能强大的Myeclipse作为开发环境,Java-Web为编程语言,SQL SERVER 2008作为后台数据库。整个系统从符合操作简便、界面友好、灵活、实用、安全的要求出发,实现了Java-Web与后台数据库SQL SERVER 2008的综合运用,能够使公安局人员信息管理有序、安全。摆脱以往文件管理的复杂和繁琐,使人员信息管理更加便捷。 1.1编写目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计算机的使用越来越被人们广泛的接受。计算机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更加便捷,方便的引领者我们的生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它的应用已经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计算机来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改变着我们和周围的一切。 人工这样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它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信息时代这种传统的管理方法必然被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所取代。 公安机关人员的信息管理依托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能够更加科学化、系统化,实现信息管理的时代理念,方便机关的工作,同时提高管理效率。这样能够拜托落后繁琐的档案管理,利于新进人员的信息查询和信息修改,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安机关人员信息的信息化管理。 1.2项目背景 公安局对于人事管理方面由于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使得公安局实际人事管理中的问题仍不少,人事管理的信息化迫在眉睫。公安局为了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任免、工资管理、非领导职务任免、警衔管理等人事业务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欲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使公安人事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首先结合公安局人事工作论述了人事管理系统的发展意义和趋势,针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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