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合并处理

处置子公司合并处理
处置子公司合并处理

将子公司处置年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主附表数据并入合并报表工作底稿,当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下,编制如下抵销分录即可:

(1)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不等于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原渠道冲回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负数冲回)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负数冲回)

投资收益(负数冲回)

(2)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3)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抵销: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4)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权益法持续计量的结果,确认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

案例:2015年1月投资子公司成本100万,持股比例80%,子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100万,2016年1-5月净利润50万,2016年6月1日处置,处置价款300万;假设母公司2015账面净利润为0,2016年1-5月账面净利润为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200万。

根据以上分析,抵消分录如下:

(1)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00

投资收益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20

贷:投资收益 40

年初未分配利润 80

借:投资收益 40

少数股东损益 1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未分配利润 150

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

-损益调整 120

投资收益 80

以上红色字体对冲后,简化版抵消分录:

(1)借:投资收益 100×80%=80万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万

(2)借:投资收益 50×80%=40万

少数股东损益 10万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50万

(3)母公司2016年6月1日个体账面净利润=300-100=200万

合并层面母公司2016年6月1日净利润=期初合并净利润100×80%=80万+本期母公司个体投资收益200万+本期子公司投资收益50×80%-合并抵消投资收益(80万+40万)=200万,两者结果一致;

(4)合并层面投资收益=200-80-40=80万

或者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处置损益等于处置价款减去处置日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00-(100/80%+100+50)×80%=80万,两者结果一致;

合并报表时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合并报表时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 2008 年 1 月 1 日以 180 万元从丙公司购入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份的 80%。购 买日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均为 225 万元,其中股本 160 万元,盈余公积 33 万 元,未分配利润 32万元;甲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230 万元,其中股本 1000万元,盈余 公积 94 万元,未分配利润 136 万元。相关资料如下: 1.2008年 7月,乙公司将一厂房出租, 形成投资性房地产, 该地区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 市 场,厂房原值为 520万元,折旧为 220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 万元。 2.2008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 530 万元,乙公司发生净亏损 320 万元。 3. 购买日甲公司在账面上有对乙公司的 45 万元长期应 收款,该款项没有明确的清偿计 划,其中 40 万元产生于非商品购销等日常活动, 5 万元由于商品购销引起,且无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 4. 假设甲乙公司无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无其他长期应收(付)款,甲乙会计政策一致, 均按净利润的 10%计提盈余公积。公司章程规定少数股东不承担子公司的超额亏损。不考 虑所得税因素和其他事项。甲、 乙之间没有内部交易,也不受同一企业控制,所得税税率均 为 25% 。不考虑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 假设乙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为正确反映集团整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和母公司的管理 责 任, 乙公司虽发生亏损, 甲公司也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请作出甲公司对乙公 司与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有关的会计分录。 2. 计算 2008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及应付款、股本、盈余公 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的合并后金额,以及合并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 净利 润、少数股东损益等项目合并后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解答 1.2008年1月 1日购入时,母公司个别报表中, 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 贷:银行存款 180 2.2008 年末,编制合并报表,应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借:投资收益2010-4-2 9:42:00 文章来源:网络 大 中 小】 【打印】 220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题名: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摘要:基于我国第33号等企业会计准则(2006.2.15)及其指南,就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同行们提出了不同的处理办法,主要有“年初余额调整法”和“本年发生额法”。经过系统分析,本文认为:应坚持“本年发生额法”的基本观点,将少数股东权益年末余额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差额确认为“所有者投入”项列报,更能准确反应处置交易的经济和法律性质。 关键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少数股东权益年初余额调整法本年发生额法 作者简介:王自荣(1972—),男,甘肃靖远 【正文】 一、基本概念约定 “处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是指母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1。比如,HUIF公司为母公司,持有其子公司(ZIX公司)100%股权;2013年5月23日HUAF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其持有的ZIX公司1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ZIX公司部分高管和关键技术人员),转让价款以2012年12月31日ZIX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10%确定,ZIX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在上述交易中双方以所有者身份转(受)让子公司股权,是典型的权益性交易。为取得母公司转让的子公司部分股权,少数股东支付的对价——少数股东以间接方式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金额,应该对价3于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余额和年初至处置交易完成日4净利润之和5的市场估价的相应比例。不管少数股东支付对价的金额是否与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吻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账面上只需对“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明细账记录予以相应调整,少数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只能通过对子公司要求权的实现而实现——如处置自己的股权或等待分红;按有关会计准 1后文中将该等交易简称为“处置交易”。 2本文的核心在于阐明:对于一个母子公司构成的经济集团,其报告年度新产生少数股东权益如何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此案例来自于(某大型国企)年报审计业务,因该公司为非公众公司,权且以HUAF公司指代;HUAF 公司资产50多亿,股权结构极其复杂,为聚精于本文主旨,笔者对案例资料做了精简,该案例是本文写作的背景素材。 3这个对价也就是少数股东交付给作为子公司股东的母公司的现金金额和(或)其他相同价值的资产。 4处置交易完成日本文认为应该是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5处置交易完成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处置子公司合并处理

将子公司处置年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主附表数据并入合并报表工作底稿,当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下,编制如下抵销分录即可: (1)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不等于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原渠道冲回母公司个别报表上体现的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负数冲回)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负数冲回) 投资收益(负数冲回) (2)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3)合并报表层面将母公司对被处置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模拟权益法调整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进行抵销: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未分配利润 (4)在合并报表层面按照权益法持续计量的结果,确认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货币资金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投资收益 案例:2015年1月投资子公司成本100万,持股比例80%,子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100万,2016年1-5月净利润50万,2016年6月1日处置,处置价款300万;假设母公司2015账面净利润为0,2016年1-5月账面净利润为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200万。 根据以上分析,抵消分录如下:

(1)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00 投资收益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120 贷:投资收益 40 年初未分配利润 80 借:投资收益 40 少数股东损益 10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未分配利润 150 借:货币资金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 -损益调整 120 投资收益 80 以上红色字体对冲后,简化版抵消分录: (1)借:投资收益 100×80%=80万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80万 (2)借:投资收益 50×80%=40万 少数股东损益 10万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万 贷:未分配利润 150万 (3)母公司2016年6月1日个体账面净利润=300-100=200万 合并层面母公司2016年6月1日净利润=期初合并净利润100×80%=80万+本期母公司个体投资收益200万+本期子公司投资收益50×80%-合并抵消投资收益(80万+40万)=200万,两者结果一致; (4)合并层面投资收益=200-80-40=80万 或者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处置损益等于处置价款减去处置日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00-(100/80%+100+50)×80%=80万,两者结果一致;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非全资子公司案例 一、案例的主题与背景 A公司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本年度购入全部少数股东股权后,将子公司注销并吸收合并。 本案例主要讲解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 二、案例情景描述 A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向非关联方B公司支付35,000万元人民币,取得B公司全资子公司S公司60%股权。当日,A、B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A公司向S公司派驻经营及财务核心管理人员,于当日获得对S公司控制权。 购买日,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账面价值45,000万元,购买日S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详见下表: S公司资产负债表简表 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项目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15,000.0015,000.00负债合计10,000.0010,000.00 实收资本30,000.0030,000.00 固定资产25,000.0025,000.00资本公积8,000.003,000.00 无形资产*20,000.0015,000.00盈余公积1,000.001,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5,000.0040,000.00未分配利润11,000.0011,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0,000.0045,000.00 资产合计60,000.0055,000.00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60,000.0055,000.00 *其中,无形资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0,000万元,累计摊销5,000万元,摊销期限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009年12月3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层面,采用购买法对所获得S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合并,经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确认商誉5,000万元。 2010年度,S公司账面实现净损益4,000万元,按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净损益为3,9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S公司未向股东宣告发放股利,A公司与S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中远海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于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油运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油运”)。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油运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依法承继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1015室 法定代表人:刘汉波 注册资本:403,203.2861万元注1 注1:2019年12月6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2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806,406,572股新股;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0年3月10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达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2,691,885.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目前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损益表分析

损益表的定义和构成 损益表定义 又称为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一段时间内公司经营业绩的财务记录,反映了这段时间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及税收状况,报表结果为公司实现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 损益表模板:

营销收入 营销收入也叫营业收入或经营收入,是指公司在一定时间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所得的金额。 销售收入净额 销售收入减去销售退回及折让余额是销售收入净额,也就是公司的实

际营业额。 计算公式 销售收入-销售退回及折让=销售收入净额 经营费用 企业在销售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员工工资,水电费,折旧费,杂项费,这些费用都要被从企业总收如中扣除。前期损益调整 前期损益调整是指因为会计政策的变更或发现错误所作出的调整,调整遵循一致性原则,保持企业前后期会计信息保持口径一致。企业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新会计政策更适用于要被取代的会计政策才能允许被变更。新的会计政策必须能反映出更好的效果和财务状况才能被视为更适用。 会计政策更改后,现阶段和相应阶段的数额须在新政策中重申,同时必须找到积累的调整在当期盈亏表中注释。它包括对相关时期股东资金动作的协调,以显现调整后的有效性。 其他报表 保留盈余表 损益表上的数据是用来准备另一份重要的财务报表—保留盈余表,其被视作企业运营中第四重要的财务报表。 保留盈余能体现在一段时期被从初初始到最终盈余的变化状况,尤其在财政年。 计算公式:

最终盈余=期初盈余-股东分红+净收入 请注意净收入是从损益表中获得,需要考虑到投资量和向股东派发的分红,因此企业能根据盈余表中体现的盈余,根据投资和分红状况作出战略性的决策。根据公认会计准则,要求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必须与盈余表同时准备。有时候盈余表会与损益表合拼,或者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盘点盈亏汇总表 盘点盈亏汇总表体现出在特定时期内,股东资金在总体盈亏中增加或减少的程度。 此报表的目的是强调某些数目,即使它们比较明显,否则只会出现在账户的数据中。例如: -波动较大的汇率 -从物资重新估价中获得的较大收益 -前期损益调整(体现在损益表中) 如果您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上几点是重要因素。又是它们会凸显出商业活动上的重要改变。比如在对境外子公司重新评估资产时由于巨大汇率变动会对股东造成物质价值损失。 合并损益表 合并损益表适合于运用于母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带领公司群的状态,同时也要用到合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表。合并损益表在于把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地看作一个整体。它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图文稿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 方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常规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 报告期内未有增减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期末合并数按母子公司各自相勾稽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编制抵销分录抵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确认。 三、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特点 1、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因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如果按上述二的常规做法则导致被处置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未有数据,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期存在数据,没有了正常的勾稽关系。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做法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本年度均不放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数据。而通过抵销分录的方式将期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数据录入调整分录。 例如: 借: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 贷: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 未分配利润(借或贷) …… 2、抵销分录的相关处理

按上述1编制的抵销报表系统因未考虑与期初衔接问题,所以按其产生的数据无法正常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合并报表与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勾稽 ——投资收益中含有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在日常账务处理中按成本法,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在表上将属于母公司的权益按权益法进行恢复并进行抵销,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表上权益法。 表上权益法的调整处理为 ①权益法恢复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本公积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抵销资产负债表 借: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合并报表中母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调整与抵销

合并报表中母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调整与抵销 发文日期2009-04-09作者 正文内容: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年初"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应与上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应项目的金额一致。因此,上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时涉及的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的,在本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和抵销分录时均应用"股本——年初"、"资本公积——年初"和"盈余公积——年初"项目代替;对于上期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时涉及利润表中的项目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分配利润"栏目的项目,在本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时均应用"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代替。假定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时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一)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即不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二)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会计实务经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否属于特殊重组 在现实经营中,经常发生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案例,也就是常说的把全资子公司转为分公司,该项企业重组业务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公告第4号)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是否属于59号文所说的“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在实践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不符合特殊重组条件。 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根据59号文件规定,符合特殊重组必须符合三个原则:(1)合理商业目的原则;(2)权益连续性原则(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和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3)经营连续性原则(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75%,和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由于母公司在合并前是持有子公司100%股权,通过持股关系能够享受全资子公司资产产生的收益,在吸收合并后,全资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进而也无法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产生的收益,而是转为直接控制进子公司的资产,原来的权益无法得到持续,即不是通过持股方式享受到原来资产的收益。因此,无法满足并购重组企业所得税规则中的“权益连续性原则”。所以不适用特殊重组。 再者,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也不符合会计上的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编制

1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基本步骤、程序 ● 检查、调整母、子公司提供的个别会计报表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调整子公司与母公司不一致会计政策的影响、不一致会计期间的影响 ● 以审核无误的母子公司提供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并将其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加总; 将子公司个别报表在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基础计量 ● 编制调整分录、抵销分录,将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会计事项对个别会计事项的影响予以抵销;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 计算合并后的合并数额,并将其过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抵消内部交易带来的重复影响 二、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涉及的有关调整、抵销项目的处理(注意:抵消分录和调整分录均为财务报表中的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 (一)使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二)将子公司个别报表在合并日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三)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1、以公允价值基础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 2、按权益法计算并调整母公司应享有子公司净利润的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确认母公司收到的现金股利并同时抵消原按成本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4、确认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享有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四)抵消内部交易的个别影响(遵循还原原则处理) 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受资企业为全资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差额借记“商誉” 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 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相抵销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差额贷记“留存收益” 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享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全部冲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超过“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计入“少数股东权益” 受资企业为非全资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应享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差额借记“商誉” 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享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应享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差额贷记“留存收益” 直接转销法核算坏帐——直接冲销内部债权与债务,直到该笔应收款收回为止。 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 第一期 先将内部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对冲 借:应付帐款 再冲回本期多计提的坏帐准备——借: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本期内部应收帐款余额=贷:资产减值损失 预付帐款与预收帐款第二期 本期内部应收帐款余额>先转回上期影响 借: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 本期内部应收帐款余额<贷:期初未分配利润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互相之间 再消除本期计提坏帐准备的影响 借: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或者相反 的内部债权债务项目的抵销 贷:资产减值损失 最后消除内部往来影响 借:应付帐款 应收利息与应付利息=应付债券 直接抵销处理 借:应付债券;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应收帐款 >应付债券 差额借记 “投资收益” <应付债券 差额贷记 “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十三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常规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 报告期内未有增减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期末合并数按母子公司各自相勾稽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相关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编制抵销分录抵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进行确认。 三、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特点 1、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因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如果按上述二的常规做法则导致被处置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未有数据,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期存在数据,没有了正常的勾稽关系。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做法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本年度均不放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数据。而通过抵销分录的方式将期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数据录入调整分录。 例如:

借: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 贷: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 未分配利润(借或贷) …… 2、抵销分录的相关处理 按上述1编制的抵销报表系统因未考虑与期初衔接问题,所以按其产生的数据无法正常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合并报表与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勾稽 ——投资收益中含有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在日常账务处理中按成本法,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在表上将属于母公司的权益按权益法进行恢复并进行抵销,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表上权益法。 表上权益法的调整处理为 ①权益法恢复

处置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准则虽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实务操作相对复杂,尤其是超额亏损子公司转让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更为复杂。以下举例: 1、甲公司与2009年12月31日将其子公司乙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相关转让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1)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初始投资额为3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0%的股 权。在执行新准则时,根据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规定,甲公司将减记为0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了追溯调整,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重新调整为3000万元(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根据规定改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是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乙公司自2005年开始出现资不抵债,其中2005年资不抵债金额为700万元, 2006年、2007年、2008年亏损额分别为1500万元、1600万元、1700万元,2009年亏损200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2000万元,营业成本1800万元,期间费用2200万元)。 (3)甲公司累计借给乙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5000万元,甲公司已对其计提了40% 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000万元,甲公司在股权转让时根据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对其全部进行了豁免。 (4)甲公司的另外一家子公司丙公司借款给乙公司1000万元,乙公司承诺在股安 全转让5年后一次性偿还。 一、处置股权及债券的相关会计处理 1.处置股权的账务处理 母公司与2007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时,原则上应在按照成本法进行追溯调整恢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减值测试,全部计提减值准备,调整未分配利润。如果甲公司在新旧准则转换时未调整到位,就会导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全部反应在处置子公司当期母公司的亏损。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3000 该账务处理只影响母公司的单体报表,不影响合并报表的投资收益,因为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后,仍然恢复到原来的超额亏损下的长期股权减记为0的状态。 2.债券的会计处理 (1)甲公司债务重组损失的账务处理。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准则一般规定为: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限制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但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内部往来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制定相应计提政策,准则本身未做硬性规定,通常应视其经营情况,根据可收回性加以预计。目前很多公司对于内部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她们认为内部往来在合并报表时会相互抵消,同时计提的坏账准备也要抵消,所以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只对单体报表产生影响,对合并报表并不产生影响。但处置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时,计提的坏账准备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甲公

合并报表之奇怪现象解析

合并报表之奇怪现象解析 合并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母子公司整体的某一时点的全部资产和对外负债情况的会计报表。一般而言,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总资产会小于母子公司单体报表的资产之和,但不会小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其平衡关系公式可简单表示如下: 合并报表总资产=母公司总资产+子公司总资产-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1) 然而,笔者有一次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却出现了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小于母公司总资产的现象。对此大家一片哗然,都认为不可能,因为笔者所在集团公司有6家子公司,即使有很大一部分未实现利润,也不会出现合并会计报表的总资产小于母公司总资产的情况。后经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他们亦表示:只要子公司未发生亏损,就不会出现合并会计报表的总资产小于母公司总资产的情况。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笔者又按合并规则对抵销分录和合并底稿进行了详细检查和测试,结果仍是一切正确,而且符合一惯性原则。 为什么会出现合并后的总资产小于母公司总资产这种奇怪的现象呢?笔者在经过一番挖掘、分析后,终于找到了个中因由。为方便问题的说明,现举例如下: 假设某企业集团(母公司)有一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是母公司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供应平台,母公司所购材料80%以上由该子公司提供,子公司将产品全部销售给母公司,而母公司销售收入结转采用的是分期收款制,因此有大量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本年初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00万元,本年末母公司总资产为1000万元。本年度子公司销售给母公司的产品销售成本为200万元,销售收入为400万元,子公司发生期间费用150万元,年末子公司净利润为50万元。由于各种原因,母公司未将子公司的产品对外销售出去,全部形成期末存货,年末母子公司的单体会计报表见如下合并工作底稿(已简化)。 表中合并抵销会计分录如下(假设母子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已结清):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分录 借:实收资本100 未分配利润50 贷:长期股权投资150 2.母子公司内部交易抵销分录(由于年末子公司销售产品全部形成母公司存货,则母公司存货中有200万元属于未实现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4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00 存货200

广州港: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 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吸收合并完成后,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㈠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锦龙 3.注册资本:619,318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路货物运输;国内外货物代理和船舶代理及其他物流服务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246,63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234,116.23 万元;2018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737.68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8,626.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㈡被合并方 1.公司名称: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魏彤军 3.注册资本:45,71 4.9386万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1112-1119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2018年6月30日,能源公司总资产82,32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413.14万元;2018年1-6月,能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9.1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484.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㈠吸收合并的方式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能源公司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能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㈢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工商变更流程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 工商变更流程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操作流程 步骤: 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 1、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本案中在吸收合并前,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被吸收合并前作出“同意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定”); 2、合并公司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两个公司一起公告,公告内容一样,署名是两个公司一起署) 注释: A.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B.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出自工商局材料上的说明); (本案例中,吸收合并公告45日后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二、关于吸收合并方“母公司”的工商变更 经咨询工作人员,并跟他们负责工商变更的科长确认,吸收合并,母公司不涉及工商方面的变更(如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住址等等),不需要做变更登记。 三、关于被吸收合并方“子公司”的注销 本案例中,我们只需要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提交的材料如下:1、上述“步骤一、吸收合并提交的材料”中涉及的4份材料;

2019中级会计实务98讲第88讲合并利润表(2),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四节合并利润表 一、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补充例题?综合题】(2018年)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 700万元自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对乙公司进行控制,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乙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一致。 资料五、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因素,甲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以甲、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数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将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资料一:2017年1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5 900万元,其中:股本 2 000万元,资本公积1 000万元,盈余公积900万元,未分配利润2 000万元。 除存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100万元外,乙公司其余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要求1: 分别计算甲公司在2017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和少数股东权益的金额。 【答案】 2017年1月1日 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5 900+100=6 000(万元)。

商誉=5 700-6 000×80%=900(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6 000×20%=1 200(万元)。 要求2: 编制2017年1月1日合并工作底稿中与乙公司资产相关的调整分录。【答案】 借:存货100 贷:资本公积100 要求3: 编制甲公司2017年1月1日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的抵销分录。【答案】 借:股本 2 000 资本公积 1 100(1 000+100) 盈余公积900 未分配利润 2 000 商誉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 700 少数股东权益 1 200

合并报表调整抵消分录大全

合并报表调整抵消分大全 首先总结一下常见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抵销事项 (一)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抵销处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调整和抵销 2、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期初、期末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二)与企业集团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投资;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2、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抵销 (三)与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商品交易:内部销售收入与存货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2、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内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摊销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减值准备的抵销 因内部购销和内部利润导致坏账准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的抵销下面分项目分析调整分录的编制 一、内部投资的抵销 (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1、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第一种情况不需要将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对于第二种情况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该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步骤包括:

(1)以合并日为基础确认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合并商誉。 注意调整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按权益法对被投资方净利润作出调整,按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4)子公司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 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划拨下属核算单位,不引起集团资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问题

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涉税政策释义 一、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企业合并过程中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的,因此不属于开票范围,不需要开具相应发票,可凭合并协议或合同、资产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税局审批证明作为原始凭证入账。账务处理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一章。贵公司以现金支付对方股东的收购款应按一般重组方式处理(不适用特殊重组方式),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入账,但被合并企业评估增值部分要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在合并时时,可能会涉及到如下问题:(一)、营业税:《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因而,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转让全部产权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5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对于企业合并不应缴纳增值税。

3.合并报表编制理论知识(必读)详解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理与实务 【合并报表抵消有关内部交易而不调整或抵消盈余公积的说明】 引起内部单位利润发生变化的内部交易等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时,只需 调整或抵消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等项目,不调整或抵消盈余公积项目。理由是: 1.调整和抵销分录是从经济主体的角度来编制的,而盈余公积属于法律主体概 念,编制调整和抵销分录涉及损益的,无需相应地调整盈余公积。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由单个企业 按照当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即净利润)计算提取。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企业集团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在合并利润分配表中予以反映和揭示。另一方面,子公司当期计提盈余公积作为子公司利润分配的结果,已形成子公司内部积 累,从而也形成整个企业集团内部的积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集团内部提取盈 公积、内部积累的情况以及集团未分配利润情况,必须将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 积作为企业集团提取的一部分予以反映。因此,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必须再通过 抵消分录将已经抵消的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调整回来,既调整合并利润分配表 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也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的数额。如果合并 的是全资子公司,调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如果合并的是非全资子公司,调 整数为当期全额计提数按股权比例享有的数额。 以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例: 分录一: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借:股本 20,000,000 资本公积——年初 16,000,000 ——本年 750,000 盈余公积——年初 0 ——本年 1,000,0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840,000 商誉 1,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2,072,000 少数股东权益 7,718,000 分录二:将抵消子公司的盈余公积补提回来: 借:提取的盈余公积 1,000,000 *母公司控股比例 贷:盈余公积 1,000,000 *母公司控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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