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现金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的现金管理,防止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库存现金管理等。

第3条公司所有经济往来,除本办法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外,其他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4条公司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出纳不能兼任会计。

第2章现金收取、支付范围规定

第5条现金的收取范围

1.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2.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3.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4.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5.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第6条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根据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给公司外部个人的劳务报酬。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 000元,超过结算起点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6.向股东支付的红利。

7.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7条除第6条的第2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现金使用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及财务主管同意,报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3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8条公司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9条财务部要结合本公司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10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代表公司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核定。

第11条对于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12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第13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时应将超限额部分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4章现金收取与支出管理

第14条现金收支工作总体规定

1.现金收支必须坚持“收有凭、支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2.除出纳和财务部得到授权的人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公司接受现金或与其他企业办理结算业务。

3.出纳不准以白条充抵现金。现金收支要坚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现金账务。

4.出纳不得擅自将公司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企业,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企业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出纳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主管指定专人代其办理有关现金业务,出纳不得私自委托。

第15条有关现金收取工作的规定

1.出纳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误收假币。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出纳应承担一切损失。

2.因业务需要,在企业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现金离开企业。否则,发生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3.现金收讫无误后,出纳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4.及时将企业每天的现金收入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将其用于直接支付本企业自身的支出;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

禁收款不入账。

第16条有关现金支付工作的规定

1.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现金的库存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必须经会计、财务主管和总经理同时批准。

2.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不得办理。

3.办理现金付款手续时,会计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其是否符合企业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4.出纳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名。

5.支付现金后,出纳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个人章,并及时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借或挪用公款。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按相关规定,需填写借款凭单。借款凭单应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会计审核,经财务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企业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7.办理现金报销业务时,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报销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应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8.支付个人的临时工资、顾问费等时,出纳应根据有关规定、企业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报销凭单,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付现金,同时办理代

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9.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时,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主管、总经理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第5章现金保管

第17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8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公司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19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均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配有铁栏杆和防盗门。

第20条应将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将其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若出纳调动岗位,应更换使用新的保险柜密码。

第21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22条对于纸币和硬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硬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进行分类保管。

第23条应将现金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而使现金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24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先填写《现金提取单》(附表1),

填写时,应写明用途和金额,经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第6章现金盘点

第25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检查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6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会计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库存现金总额进行核对,确保一致,并编制《现金盘点表》(附表2),由财务主管、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第27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8条财务主管应定期监盘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原因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9条财务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7章处罚

第30条对由于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要求其作出经济赔偿。

第31条凡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以及私存公款的,除给予有关财会人员行政处分外,还应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32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8章附则

第33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34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表1:《现金提取单》

现金提取单

附件2:《现金盘点表》

现金盘点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入记账凭证,一份交出纳保管。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现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四条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绩效工资、季度兑现、津补贴、奖金、医药费和其他人工性支出。 2、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等。 3、司机的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等。 4、食堂备用金。 5、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及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五条现金使用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原则上应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六条库存现金实行库存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 第七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 第八条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计划部的保险柜内。 第四章现金出纳职责 第九条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一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二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 第十三条作废的原始凭证须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出纳收到业务单位或个人交纳的现金,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现金收讫”或“财务专用章”。 第十五条不得坐支现金。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XXXX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本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指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 岗位分工及授权标准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规范货币资金业务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见附表1)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需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附表1 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一)审(核)批权限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需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二)审批顺序: 按附表1”中所标的顺序审批,若遇有关审批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专项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使用须经董事会通过。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二条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由于现金具有使用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 六、加强对银行卡存取现金的管理凡是单位持有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自动转账、自动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等功能的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的,必须从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款存入。开户银行对持卡人持有的单位银行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转入单位持有的银行卡中的转账支票,收款人必须写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不得将发卡的开户银行作为收款人。 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八、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是开户单位,不是开户银行。鉴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上的特殊性,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保留超过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坐支现金和违规支付客户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于当日营业结束前上缴开户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办理股票交易、债券、保险以及期货交易业务,必须采用转账结算;对个人客户从事上述业务应委托开户银行收取或支付现金。证券机构不得将客户转账进来的资金通过有关账户转为现金支付。证券机构不得将单位转入的资金通过股市投资后再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不得为其支付现金。

资金部部门收支管理制度职责

xxxx房产开发 资金部部门职责 部门:资金部 直接上级部门:总经理或主管副总 平行部门:公司各部门或各分公司 部门人员设置:部门经理融资专员 部门概论:资金部是公司为扩大融资、筹措企业运行资本而设立的资金集结机构。 部门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按照规划,负责研究、草拟 中长期筹融资发展战略及规划; 2 负责筹集、融通建设发展资金,保障土地、项目推进等建设发展资 金需求; 3 协调银行、财团、企业和政府筹融资工作的相互支持配合,实现双 赢; 4 负责资本的实际运作,逐步实现自筹资金直接与间接筹融资的合理 配置; 5 负责构建筹融资主体平台与项目载体; 6 负责相关协作银行、财团、企业具体融资事项的协调、管理; 7 负责企业的融资事项的协调、服务,构建企业融资平台,推进企业 成长; 8 负责企业资金融通的还本、承兑汇票及贴现、转贷工作,控制、防

资金链的风险; 9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协调、拓展融资渠道,设计实施融资方案,完成融资计划、融 资目标。 2、策划、设计和实施公司项目融资方案。提高融资量; 3、协助相关部门和机构办理评估、审计、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 4、办理融资租赁、信托等创新性融资工作。 5、与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联络和谈判。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融资员岗位职责: (1)、完成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草拟项目融资的相关文件。 (3)、负责与公司各部门沟通并取得相关的融资资料。 (4)、完成与项目融资相关的其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目的 1.1 为了明确和规资金在收取和支出方面的管理责任及权限而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围 2.1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资金收取和支出的部门和人员。 3.0 释义 3.1 资金:是指公司的货币性款项。包括:现金(人民币、外币)、银行存款(人民币、外币)、其他货币资金。 4.0 容 4.1资金的管理部门: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的管理部门。同时负责组织资金计划的编制、评审、调配和监督工作。 4.2资金的管理方法: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是记录资金收付状况的法定帐册。财务部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手工或电子的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资金计划和调配:每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见《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该表由财务部汇总后呈报总经理或地方负责人,由总经理和地方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金计划的评审工作。在资金评审决定后财务部按照评审指标进行资金的收支活动(在使用资金时原则上不得超出其评审围和标准)。 (3)资金支付授权:公司仅对总经理及地方负责人赋予资金批付的权利。在总经理或地方负责人不在公司时,由其临时授权的其他人员享有资金审批权。总经理和地方负责人在授予代理人或授权人资金支付权时应有明确的授权书或做明确公告。 4.3资金的管理过程:是指资金在收取环节的管理和在支付环节的控制。 4.3.1 资金在收取环节的管理: ㈠收取前的管理: 职责:(1)资本金的筹集:由董事会负责。 (2)销售货款的收回:由销售部负责。 (3)借入金或贷款的收取:由财务部负责。 (4)其他应收款项的催缴:由财务部责令相关部门或人员收取。 ㈡收取后的管理: 职责:(1)达帐资金的确认由财务部负责。 (2)收取的资金(现金、银行票据)送达银行或自行保管由财务部负责。 (3)资金收取后告知相关方面(总经理、地方负责人、资金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由财务部负责。 4.3.2资金在支付环节的控制: ㈠支付前的管理: (1)资金责任部门及其资金支付围的确定:见《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本制度和现金管理流程结合应用。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 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 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报告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 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 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 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 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 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特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一、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使公司银行沉淀资金压缩至最少,各业务部门使用资金必须加强计划性。20万元以内的用款(包含20万元),业务部门应提早5天通知财务职能部门;20万元以上的用款需提早10天通知。由财务职能部门组织资金,并尽可能满足业务需求。 1、本部资金的筹集和安排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出借资金。 2、各业务部门资金均为有偿使用,资金占用利息计算办法为:由财务职能部门按各业务部门的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收票据、库存商品金额确定每天资金占用数,逐日计算利息。 二、商品购进环节资金管理 为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使购进商品适销对路,必须加强进货合同的会审制度,严格进货资金的管理。 1、各业务部门购进的商品必须签定进货合同(协议)组织进货,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生产经营、资金信用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由业务、财会、法律人员会审,对签约进货、结算等环节加强控制和管理,防止发生损失。财务职能部门应加强进货资金管理,参与进货合同会签,严格按进货合同(协议)的规定付款。 2、严格控制预付款,原则上不得预付货款,对经营上确需预付货款的,必须充分了解对方信誉,在取得某种经济担保的前提下,签订进货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在一个月内能收到商品的业务,由分管经理审批;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或一个月内不能收到商品的,经会审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预付。预付款项均要落实责任人催收清帐,以确保资金安全。未签订合同或对方属初次往来单位,严格禁止预付货款。 3、进货审批程序如下: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款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条款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财务管理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而企业财务管理又必须要加强对于 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这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要点所在,需要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做好资 金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货币 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 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部部长应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 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 1 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 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 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 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 "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 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 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 销时备查。 第九条: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 库存量, 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 2 万元, 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 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 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 付款,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 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 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 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

2017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7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1 第二章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规定 年月日( )财字第号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收人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人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是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人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收支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并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领导。 第三条各单位的可控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不可控费用,则由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核后划拨。 第四条各单位的收人(包括支票、现金),除留存必要的准备金外,均应于当日18点以前存人公司账户,任何人不得截留,也不得从收入中预支任何费用。 第五条各单位应填报现金收支旬报表,一式两份。第一份于每旬第一日中午前报财务部汇总,第二份由各单位留存备査。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附件一)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服”、“管”等字表示,其代表意义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2、服务费用,属于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坏账等。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和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汽车费用、旅费、公共关系、薪金、运费、电话、电报费、上网费、自来水费、汽车修理费、人事广告费、报刊杂志、租金、邮寄、物业管理费用、税捐等。 上述所列各项费用,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予以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第七条各单位与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之间如有代收代支事项,一律用“内部联络函”(附件二)联系,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者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何单位款项,代收现金应换成汇票,代收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人账的同时将人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当日,由财务部“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资金明细表上加人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人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人金额栏内径行加人该笔款项。 第八条各单位员工借支总额在人民币元以内的,须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库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超过人民币元的,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 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

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三、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四条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 2、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3、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支出必 须经过公司财务部支出。 4、公司严格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5、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财务制度 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补贴。 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向个人收购公司用于生产的其他物资价款

4、向公司批准的个体配件经营者采购备品备件。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7、公司批准使用备用金结算的职员的现金支出。 8、采购金额在元以下的紧急采购 9、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现金支出。 第二条库存现金的管理 1、公司总部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提出,总经理批准。 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由项目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 核,总经理批准核定。一般要根据申请部门3-5天的日常零 星开支情况,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如果项目部驻地附近没有 银行,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周。 3、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后,出纳负责严格按限额保管现金,不得超 限额保管现金。超限额保管资金,经查实后按超限额数%给 予处罚。 第三条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办理的收款凭证必须盖“现金收讫”章和 收款人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报销 人个人签字、经会计审核无误签字后,办理现金付款,并同 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第四条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月处理帐务。 第五条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经理定期检

单位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维护结算纪律,保障资金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现金管理。 1、出纳工作由专人负责,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分离。 2、现金支出应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使用范围,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在银行核定限额内,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现金支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可提取。出纳在现金支票头上签章以明确职责。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出纳收取现金后应极时填写银行进帐单连同当日现金一并送存银行。收费员与出纳交接现金时,出纳在收银员当天收款报表上加盖个人签单章以明确责任。 5、现金支付必须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手续不全的出纳不得付款。出纳办理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 6、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现

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7、出纳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与安全,配备专用保险柜存放库存现金,并按保险柜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8.出纳根据每笔现金支出登记现金日记帐,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与总帐会计对帐,保证账款相符。 9、单位购置结算起点以上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用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10、职工因公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应确定还款期限,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为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11、职工出差借差旅费,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并于出差人员报销时扣还借款。 12、工资发放应根据人事科的劳资通知单制工资表,经会计审核后发放。 13、公款不得用于私事借支。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5.无偿献血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6. 返还无偿献血者用血费。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企业的现金收支管理,规范现金的收支程序,更好的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正确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收支情况,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每月中旬,各分公司财务部详细列出下月本分公司所需费用,报总部财务部,总部财务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费用进行统计概算,月底将相关费用汇入各分公司的账户内备支。 3.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应从总部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不得自行挪用、垫付销售收入。分公司销售收入应依据账款管理规定,悉数汇入总部财务部。 4.分公司财务部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应在企业ERP财务系统上体现出来,便 于总部财务部定期审核,查证。 5.ERP系统上科目栏中的类别指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 6.营业费用是指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辆所需的各项费用(如油费、 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等),分公司人员差旅费,应酬费,分公司人员的薪资(奖金由总部统一划拨,不在此项之中),名片、牌匾、条幅等费用。 7?管理费用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室及宿舍租赁费,水电费,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费,通信费,运费邮费等费用。 8.其他业务支出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除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的,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 9.分公司费用申请支付计算公式为: 下月营业费用=本月营业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管理费用=本月管理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其他业务支出二本月销售收入金额X0.2% 10.分公司费用的支付与分公司销售收入成正比,分公司因业务需求,需要购置1000元以上办公设施或其他特殊事项需总公司支持时,可申请由总公司代为支付,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

公司现金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

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1X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1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压滤机滤布厂家。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一、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出纳人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人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重点数核对相符。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属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的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4.现金清查制度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