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

总)

文丨任涛来源丨博瞻智库【正文】信托公司虽然号称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曾经是那么不显眼,当年信托规模超过保险业还引起市场一片惊呼。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曾经历六次大整顿,现在可能正面临第七次整顿,信托乱象伴随着金融乱象,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也印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一、信托的基本内涵及发展历程(一)基本内涵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等均来源于信托行业。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1822年)。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谈到信托主要涉及三个概念,即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

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定义来源于《信托法》。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信托的投资起点均是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二)信托业的发展历程:近40年经历六次整顿1、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可以说进

入21世纪以来,信托业的每一次快速发展都离不开和银行的合作,包括资本市场的配资、房地产与政信合作业务、理财合作业务、利用信托优势帮助银行规避监管等等,这期间,银行与信托相互鼓励与打气,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在助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迎来了信托业的发展机遇,信托业规模也得以大幅增长,银信合作成为金融业中最为耀眼的创新业务。2012年,券商、基金、保险等领域纷纷依照信托业的模式,放开监管,中国所谓的大资管元年正是从2012年开始,银行与非银机构的合作造就了近5年的影子银行疯狂发展。具体来看,2003年银监会接手信托公司的监管权后,重塑监管架构。2007年银监会发布新两规(和《信托法》并称为“一法两规”),使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逐步迈入正轨,之后适逢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银信合作得到空间发展,这期间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业务开始大幅发展。当然,业务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隐患也明显增加。2010年以来银监会开始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约束,但信托公司天然的业务优势总能为其打开新一轮的业务发展空间。当然这一银监体系内部的合作模式使得证监会和保监会艳羡不已,2012年之后证监会体系下的机构也

复制信托的业务模式得以快速发展,保监会也出台相关政策放开保险资管业务。在2012-2017年的这五年时间,大资管业务为主的影子银行业务催生了各种业务类型,也导致金融强监管和去杠杆进程在2017年正式开始。3、进入2017年以来,信托业正面临日益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一统是大趋势,回归本源正成为各信托机构的努力方向。二、信托公司的监管架构、业务范围及规模演变(一)信托业的监管架构:一体三翼目前信托业的监管架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1、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之前由非银部管理),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第一任主帅为邓智毅(据悉将出任东方资产总裁,湖北银监局局长赖秀福将接棒)。2、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信托业的自律组织,于2015年推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简称“短剑”体系(CRIS)(包括资本实力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指标、增值能力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个方面。该评级体系与银监会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2014年8月修订)》相互弥补。3、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简称中信登)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揭牌成立,其中中债登持股51%,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民生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等8家信托公司分别持股3.33%,中国信托业协会和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分别持股0.33%和2%。中信登的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受益权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登记,信托受益权账户设立和管理,信托产品发行、交易、清算、结算、估值、信息披露、查询、咨询和培训等服务以及部分监管职能。4、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于2014年12月12日成立,保障基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行业互助资金。(二)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信托业可能是业务范围最广的一类金融行业,几乎无所不能,具体包括信托贷款、投行业务、证券业务、基金业务、租赁业务、保管业务等等。具体来看:1、包括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四大信托业务,其中财产(权)信托又包括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及其它等。2、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从事投资基金业务。3、可以从事重组、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投行业务。4、可以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保管及保管箱、对外担保、外汇信托业务。

5、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6、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但是

对于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则有一些限制,信托公司固有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且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三、信托业的规模演变:快速扩张的15年几乎一路高歌信托行业的资产分为固有资产(表内)和信托资产(表外)两类,这里面讨论得主要是信托资产,而事实上从信托的法律属性上来看,表外业务是信托行业的天然业务,反倒是表内业务显得较为另类,这一点刚好和银行业相反。(一)2002年底我国信托资产余额仅为7000亿元,2012年大资管元年规模突破5万亿元(2008年金融危机时尚不足1.5万亿元),10年时间增长了6倍左右。(二)2012年之后,我国信托业开始快速发展,2017年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26.25万亿元,大资管的最初五年,信托资产实现超过5倍的增长,这两次增长均利益于信托与银行的深度合作。(三)在金融监管加强的2017年,信托业仍然一枝独秀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在其它通道(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规模明显压缩的情况下,信托资产余额全年反而大幅增长了6万亿元,规模从20.22万亿元大幅增长至26.25万亿元。(四)进入2018年,监管重点由银行转移至信托,并且开始查缺补漏,信托业业务面临萎缩,一季度规模下降0.64万亿元,

这是15年以来的第二次下降(上次为2015年3季度下降0.25万亿元),不得不引起警惕。(五)在2013年三季度至2016年一季度期间,信托资产增速保持长达三年的趋势下降,这一时间主要是由于大资管时代,各类监管机构纷纷放松所辖行业(如证券、保险、基金等),使得竞争变得尤为激励。可以看出,实际上从2010年开始信托资产的增长便相对比较稳定,这同样是利益于银信合作,2008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以及信贷规模管控为银信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土壤,只赚取通道费的信托省时省力,在这期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四、信托产品的结构演变:偏离主业越来越远的水中映月银监会在2016年曾试图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混合,把信托分为八大类(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准化产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和事务信托),但后来出于各种原因,而不了了之,分类方式是否有变化尚不确定。现在我们仍然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进行拆分研究。(一)信托资金来源结构:单一资金、集合资金和财产权信托的来来往往1、从资金来源看,信托可以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而资金信托(就是把货币资金直接给信托公司)又可以根据委托人数量进一步划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只有1个委托人)和集合资金信托(超过1个委托人)。其中,集合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且信息需要公开,风险相对较小。而财产信托是指将非货币形式的财产、

财产权等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包括房产、股权、债权、名画、古董等等)。2、集合信托一般投资于监管部门批准发行或上市的金融品种,且委托人多为自然人、信托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中经常借助于分级,是最正常的信托产品,就像是买一个理财产品。3、单一信托由于信息无须公开、私密性较好、资金运用和来源几乎均较单一、委托人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等特点,通道业务类较多。4、从构成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其占比最高在2008年底曾达到83.27%,之后趋势性下降到目前仍然高达45.54%。我们看到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已升至近40%%,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也已升至15%以上。5、本质上看,现在集合信托、财产权信托很多情况下也是为了规避监管,如地方政府如果需要融资,出于监管需要无法从银行获得,便会找到信托公司,发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对于财产权信托同样如此,即商业银行将贷款类资产或其收益权直接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财产权计划进行接盘等等。(二)信托资金运用结构:事务管理类信托一骑绝尘、投资类信托步履蹒跚从信托资金运用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即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1、融资类信托是指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信托,即像贷款类资产一样,有固定的收益来源、有明确的抵押担保等,具体包括贷款类信

托、债权投资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而与此相对应得是投资类信托,即在信托资金与借款人之间形成股权关系的信托,收益来源不固定,风险相对来说较小,具体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股权投资信托、权益投资信托等等。2、事务管理类信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可以简单理解为除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之外,既不负债募集资金、也不负责寻找资产,只是负责监管、结算、托管、清算、通道等事务性工作,这里面通道业务的性质更多一点,即为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类业务,没起到什么作用,也是今年监管的重点督察对象。3、可以看出,从2012年开始,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便开始大幅攀升,从2012年的12%左右已经升至2017年底的59.62%,5年的时间提升了47个百分点以上。4、相较之下,融资类信托则从2008年60%以上大幅降至目前的15%附近,投资类信托则有起伏,目前也仅略超过20%。5、不过,今年一季度,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略有下降,已由59.62%降至59.12%,下降0.5个百分点,监管效应已经在发挥作用。五、信托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一些常见业务监管部门在2017年重点整治了银行业,今年的重点已经明确是信托业,去年再次疯狂一年的信托业在今年一季度已现疲弱的迹象。这里主要考虑信托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业务。(一)信托行业面临的三大风险从整个信托行业来看,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交叉性风

险三个方面,并且主要集中在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斋,这里面最大问题是规避监管要求的信托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较高,直接表现为资金池业务、出表业务、规避投资业务等等。(二)信托公司的几种典型风险业务1、通过TOT 模式来做资金池一层信托有时没办法达到监管的要求(如期限完全匹配等),因此TOT(Trust of Trust)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即通过滚动发行的多期限开放式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第二层信托产品投资于非标资产,即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规避监管、藏匿风险的目的,当然这种模式如果穿透的话仍然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流动性风险不能忽视。2、通过北金所、银登等交易平台变相开展“非标转标”类资金池业务这类模式是信托公司首先委托第三方去投资一个资管计划(底层资产为非标等),再设立一个信托资金池,第三方将上述资管计划受益权在交易平台(如北金所、银登等)挂牌,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金池去摘牌,以此达到规避投资的目的。从表面上看,信托资金池投资的是标准化份额资产,但究期本质还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对接,一是没有流动性,二是价值不公允,三是底层资产不清晰等等,也属于资金池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3、帮助银行在体外设立资金池(即名义代销)这种模式下,银行代销不同期次、滚动发行的信托产品,并负责这些信托产品的统一管理,信托公司在这里仅起到提供资金归

集和发放产品的作用,是一个事务管理型信托,但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4、通过财产信托的形式帮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代持,并承诺到期回购,资产管理公司将代持的不良资产委托给成立的财产权信托,形成信托收益权,由商业银行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工作等,并承诺回购信托收益权。其本质上是一种代持行为(即假出表、为了规避监管)。第二种模式是商业银行直接将信贷资产(收益权)委托给财产权信托,并通过挂牌、证券化等形式由理财产品或第三方机构对接摘牌,达到非标转标和信贷资产出表的目的。这两种模式存在的统一问题是隐性担保以及信托公司面临合规风险。5、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便利这种械下,由于商业银行1受困于监管指标及合规等影响,无法做项目,便将该项目推荐给商业银行2代持,通过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两层来做,同时商业银行1与信托公司成立了一个资金信托产品来对接,并对该项目提供保函和承诺回购信托受益权。表面上看是由商业银行2来代持,但实际上是信托代持,信托公司同样面临风险。六、我国信托公司现状分析(一)68家信托公司基本情况汇总1、目前国内只有68家信托公司,这68家信托公司可以进一步划分为16家央企控股,13家金融机构控股(包括金控集团、ABC和银行),29家地方控股、10家民营企业控股。可以说,

68家信托公司各有不同,主要因为其股东背景和作业风格不同。2、68家信托公司有11家位于北京、7家位于上海、4家位于杭州,其余如成都、合肥、南昌、南京、深圳、乌鲁木齐、武汉、西安、郑州、重庆等10个城市分别有2家信托公司。3、目前监管机构已经允许外资机构参股国内信托公司(可以突破20%的比例限制),现阶段国内共有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背景,分别为紫金信托(三井住友信托银行,19.99%)、国通信托(东亚银行,19.99%)、中航信托(华侨银行,19.99%)、中粮信托(蒙特利尔银行,19.99%)、百瑞信托(摩根大通,19.99%)、北京国际信托(威益投资,15.30%)、兴业国际银行信托(澳大利亚国民银行,8.42%)和新华信托(巴克莱银行,5.57%)。4、目68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完成了正式上市进程(安信信托和陕国投信托于1994年在A股上市、山东信托于2017年在港股上市),一再被拖慢了发展进程,信托业在最早也一直被视为金融业的异类(有点像今天的P2P),虽然本不应该如此。同时,还有其它3家信托完成了曲线上市(通过借壳),如江苏信托借壳ST 舜船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日)、昆仑信托借壳ST济柴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5日)、五矿信托借壳ST金瑞曲线上市(2016年12月16日)。此外,由于信托业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某种程度上和证监会的管辖机构具有非常大的业务交叉性,因此上市并不容易,其理由便是主营业务不清晰,

所以才有了上述3家信托公司的借壳上市。(二)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的产品发行情况我们搜集了51家信托公司2018年以来发行的产品数据汇总如下,可以看出每家信托公司几乎都有自己的特点,风格差异较大,有的信托公司执着于做通道,信托产品类型全部为其它类(事务管理型)。有的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贷款和债权类信托占比较高。也有的信托公司在股权类信托方面造诣较高,如华能信托等。整体上看,做主动管理类的信托公司仍然较小,这里面的中航信托、云南信托、四川信托、国投泰康信托、金谷信托、西藏信托发行了较多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七、一些思考(一)信托业一直被认为是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基于信托架构的法律关系优势,信托行业几乎均拥有比较广泛的牌照资格,这是其它四大行业所无法比拟的。(二)然而,这一优势信托业并没有好好利用,乱象一再丛生,2000年之前的五次整顿,2000年之后的两次整顿(包括本次),金融乱象在信托行业中可谓是体现得最为明显。(三)信托公司可以发起设立基金、做投行业务、做银行业务等,然而由于通道的便利、赚钱的容易、风险较低等,信托公司沉迷于融资类业务和通道类业务,这虽然有中国经济大环境的使然,但信托公司置自身主业于不顾,拿来主义的作风一次双一次地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从这个角度看,2000年以后和2000年以前似乎并没有太大差异。

(四)信托的主业应集中于做高端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的风险隔离载体是天然的SPV,是最适合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前来看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似乎仍处于低级阶段,它面临诸多同业的竞争,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等等。(五)财产权信托目前在信托业中的发展仍然不够,信托公司的财产信托似乎总是局限于贷款等债权类资产,这实际上是变相的银行的业务,发展在房产、股权等为主的财产信托是当务之急。(六)我国的阳光私募最初就是基于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目前在一些信托公司也开展得如火如荼,而目前的68家信托公司相较于之前的数百家,具有更高的牌照资源价值,应好好发挥利用信托公司在股权类和权益类领域的先天优势。(七)关于资管新规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解读仍然比较宏观,严格来讲,信托产品多以私募为主,其适用的内容仍然需要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如果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来一一对应难免不合理,有失偏驳,包括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等。

信托公司排名报告

信托公司排名报告:  1. 报告说明 本期报告研究对象为国内已经或正在开展理财业务的56家信托公司。 本期报告观察期为12个月,即2010年07月至2011年06月。可比观察期为12个月,即2010年04月至2011年03月。 2. 单项排名 基于各信托公司在本报告观察期内的信托产品发行能力、收益能力、专业能力、信息透明度、创新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各信托公司单项理财能力排名如下: 2.1. 发行能力排名 本排名以各信托公司在观察期内新成立的信托产品数量和募集规模作为衡量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发行能力的指标。基于对各信托公司在观察期内以上两指标的定量分析,得出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发行能力排名,结果见表1。 表1:发行能力排名表 中融信托22.95261→ 外贸信托21.08622↑1

中信信托19.53173↓1平安信托17.80054→中诚信托16.44125→中铁信托15.05666→北京信托14.95817→新华信托14.95118→西安信托14.57949→兴业信托14.347110↑2华润信托14.282811↓1中粮信托14.041712↑22上海信托13.810313↓2苏州信托13.252114↓1山东国托13.098015↓1吉林信托12.654116↑9中航信托12.342817↑5中海信托12.336018↓2陕国投12.300519↓2华信信托12.184920↓5华宝信托12.150321↑5天津信托12.008922↓1新时代信托11.997323↑7昆仑信托11.785924↑4华能贵诚11.763225↓2

银监会或放宽信托公司异地经营限制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1712254840.html, 银监会或放宽信托公司异地经营限制 集合信托计划再度松绑信托产品可异地推介 日前,有消息称银监会将对信托公司异地开展业务进行规范管理。一份《加强信托公司异地信托业务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就信托注册地和业务开展地的监管局如何监管给出了具体指向。虽然还没有见到具体文件,但记者采访的几位业内人士对此都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并认为,如果此消息确实,对整个信托业的发展尤其是对部分地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地区的信托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信托异地展业现状有待改善 据悉,由于信托产品销售门槛较高,部分地区的信托公司因受注册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出现信托产品销售困难状况,因此这类信托公司被迫转战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揽客。另外,某些异地监管部

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观念,对于辖区内的信托公司给予优先权,而压制外地信托公司业务,这给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业务带来障碍。 目前,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已有所放开。在2007年3月份实施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由此条规定可以看出,监管层此前对异地信托业务给予许可态度。但业内人士指出,因缺乏细化规定,又涉及到注册地和业务推介地的不同监管问题,不少信托公司不敢贸然开展异地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重新登记后信托投资公司面临最敏感的问题是跨区域经营的问题。信托业行业经过多次清理整顿,如今重新起步。而资金本身是没有地域限制,在信托业取得了一定程度发展后,异地经营的限制再不取消只能使信托越来越跟不上形势发展。阻碍全国金融信托业的规模化发展,限制市场效应。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如果能明确信托公司产品可以在异地推介,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又上一个新台阶。以前,信托公司只可以在异地发展业务,产品推介必须在公司的注册地进行。如果信托公

9-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一、信托公司的主要经营特点 信托公司是一类特殊的企业,更是金融业中非常特殊的一类企业,信托业的基本特点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因此,信托公司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特点主要有: 信托财产与自有财产严格分离; 信托财产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一个信托计划实际上就是一个SPV,信托公司是其管理人; 信托财产的收益并不归信托公司,而是归投资者所有,信托公司只收取管理报酬; 信托财产的损失不由信托公司承担,由投资者自负(除因信托公司的管理责任而形成损失外);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相对受限,仅限于贷款、金融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同业拆借等,而信托公司对外负债只有同业拆借一种方式,而且负债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由此,固有业务相对简单。 由于信托公司独有特征,一家信托公司的年度报表分别有固有业务报表、信托业务两套报表。其中固有业务主要反映信托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信托业务报表反映了其管理资产的状况。 以上每类报表都分别主要有以下基本的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通用的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及对信托业适用性对比 通常报表分析分为三个方面:单个年度的财务比率分析、不同时期的比较分析、与同业其它公司之间的比较。由于信托公司受政策导向影响敏感度非常高,不同时期的经营变化较大,缺乏可比性,同时,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经营特点也有较大差异,因此,这里我们仅对单个年度财务比率分析为重点。 单个年度的财务比较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偿债能力分析、资本结构分析(或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经营效率分析、盈利能力分析、投资收益分析、现金保障能力分析、利润构成分析。由于信托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征,很多指标是不太适用的。在以前很多关于信托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中,盲目套用各财务指标分析,其实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A.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7年第1号)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第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 1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 次主 主席:刘明康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 将贷款管理各环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 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

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 第九条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 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 第十条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 总) 文丨任涛来源丨博瞻智库【正文】信托公司虽然号称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曾经是那么不显眼,当年信托规模超过保险业还引起市场一片惊呼。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曾经历六次大整顿,现在可能正面临第七次整顿,信托乱象伴随着金融乱象,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也印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一、信托的基本内涵及发展历程(一)基本内涵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等均来源于信托行业。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1822年)。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谈到信托主要涉及三个概念,即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

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定义来源于《信托法》。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信托的投资起点均是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二)信托业的发展历程:近40年经历六次整顿1、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1979年国内恢复信托业务,同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之后信托公司纷纷设立,在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甚至有1000多家。不过在21世纪之前,由于我国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信托法(2001年才发布),导致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一直比较紊乱,2001年之前信托业经历五次大整顿,2001-2007年是规范调整的阶段,2007年之后银信合作不断深化让信托业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2、我国的信托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定位较为不清晰,基本上是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罕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可以说进

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有效防范化解信托公司风险,推动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和推动转型发展并重的原则,全面掌握风险底数,积极研究应对预案,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等手段妥善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大局。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功能定位,培育“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文化,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回归本业,将信托公司打造成服务投资者、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二、做好风险防控 (一)妥善处置风险项目 1. 落实风险责任。健全信托项目风险责任制,对所有信托项目、尤其是高风险项目,安排专人跟踪,责任明确到人。项目风险暴露后,信托公司应全力进行风险处置,在完成风险化解前暂停相关项目负责人开展新业务。相关责任主体应切实承担起推动地方政府履职、及时合理处置资产和沟通安抚投资人等风险化解责任。 2. 推进风险处置市场化。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探索抵押物处置、债务重组、外部接盘等审慎稳妥的市场化处置方式。同时,充分运用向担保人追偿、寻求司法解决等手段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3. 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

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 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二)切实加强潜在风险防控 1. 加强尽职管理。信托公司应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从产品设计、尽职调查、风险管控、产品营销、后续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处置等环节入手,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加强尽职管理,做到勤勉尽责,降低合规、法律及操作风险。提升对基础资产的动态估值能力和对资金使用的监控能力,严防资金挪用。 2. 加强风险评估。信托公司要做好存续项目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掌握风险变化,制定应对预案。同时,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特定行业趋势、区域金融环境的整体判断,关注政策调整变化可能引发的风险。对房地产等重点风险领域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3. 规范产品营销。坚持合格投资人标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投资人不得违规汇集他人资金购买信托产品,违规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及法律后果。坚持私募标准,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切实承担售卖责任。信托公司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在产品营销时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销售等行为。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增强投资者“买者自负”意识。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原则自行承担风险损失。逐步实现信托公司以录音或录像方式保存营销记录。严格执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发现违规推介的,监管部门要暂停其相关业务,对高管严格问责。 4. 做好资金池清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形成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各信托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循序

2018中国十大信托公司

2018中国十大信托公司 2018中国十大信托公司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信托业务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综合实力领先的信托公司,2009年被推举为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理事长)单位,并于2012年获得连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是国内较早获准重新登记的38家信托投资公司。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002年2月,平安信托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注册登记,成为全国第一批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 中融国际信托 中融国际信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00]389号)的要求完成整顿任务并提出重新登记申请。 200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关于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139号),准予公司重新登记并批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托是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起初叫中煤信托,成立于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4亿元人民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流动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信托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均已建立,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到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形式上已经实现。但从管理层下各部门的设置来看,不同信托公司之间差别极大。从对68家信托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组织架构图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六个特点: 一、信托公司之间前台业务部门的设置差异加大,个别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复杂且呈现个性化。 前台业务部门是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也是收入和利润的直接创造者。按照管理资金性质的不同,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管理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固有业务部门和代他人管理资金的信托业务部门。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信托业务,长期以来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发展信托业务,并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作为监管评级和行业评级的重要指标。基于此,前台业务部门中通常只有一个是固有业务部门。但信托业务部门的设置则有较大差别,笼统地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按照数字排列信托业务1部到信托业务N部,以此为基础,再设置异地业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信托业务部门1-N的设置是信托公司传统的组织架构方式,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都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架构的设

置,其中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置了许多新的个性化部门。然而,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部门外设置其他部门的种类和数量差异非常大,例如,安信信托、北方信托仅设立了异地业务部门;东莞信托和国元信托仅设置了创新业务部;重庆、交银、山东和厦门信托则设置了较多的其他业务部门,如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部、固定收益部等。 第二,按照地域设置部门,再辅以其他特殊业务部门。采用此类设置的有国民信托、渤海信托、中诚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等。例如,中诚信托除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设置业务部门外,还设置了投资管理部、国际业务部、证券投资部;中建投信托在各区域团队外,设置了金融市场部,其中各区域团队下均再设置信托部、投行部、机构部和财富中心;渤海信托则部门设置分石家庄、北京、华东和华南四个区域,各区域下业务部门的设置有很大的差异。 第三,按照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市场等细分业务领域设置业务部门,再辅以个性化设置。采用这类设置的公司主要有爱建、百瑞、山西和北京信托。如爱建信托按照业务领域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划分,包括8个部门;北京信托在每个领域分设2-3个部门,并另设置股权信托部。总体上看,随着市场情况的日益变化,传统的按基础设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三个业务领域进行划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越

信托公司自营业务盈利模式研究

信托公司自营业务盈利模式研究 从政策层面,信托“新两规”规定:“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充分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自营业务的监管导向――鼓励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为了检验信托公司自营业务与政策导向的适应度,本文将重点对金融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进行分析。 一、信托公司自营业务收入状况分析 (一)受证券市场影响,信托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及占比较07年均有大幅下降 根据51家信托公司披露的年报,2008年51家信托公司共实现自营业务收入86亿元,行业平均数为1.69亿元,中位数为0.76亿元。与2007年相比,信托行业自营业务收入下降了94亿元,降幅达52%,平均值和中位数较07年的3.6亿元和1.8亿元均有大幅下降。 2007年自营业务收入在信托行业总收入中占比为78.03%,2008年下降至48.95%,降低了29个百分点。一方面,一些信托公司根据“新两规”的导向,回归信托主业,从而使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得到提升;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持续调整,信托公司自营业务中证券投资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自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对总收入的贡献随之降低。(注:本文中采用的均为母公司财务指标)

图1 近两年信托行业自营业务及占比对比图 (二)各信托公司自营业务收入相差悬殊,集中度较高 从具体信托公司看,自营业务收入最高的是平安信托,达13.54亿元;最低的是交银国际信托,亏损0.72亿元。2007年,自营业务收入最高的是深圳国投,为24.5亿元;最低的是海协信托,仅185万元。通过近两年的对比,可以看到信托公司自营业务收入相差悬殊, 并且差距有进一步增大的趋势。 表1 2008年自营业务收入排名前10位

央企信托公司与银行待遇比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央企信托公司与银行待遇比较 篇一:关于信托公司上班的感受 在路上-我的信托职业感悟 楼主:向往的人生时间:20XX-05-1314:24:09点击:11411回复:86 回复收藏分享更多楼主 经常上天涯金融论坛,发现大家所聊所写基本都是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没有发现在信托业工作的朋友,我就想写写信托和我的工作经历,我并不是来宣传信托行业,因为它本身就是个很冷门的行业。至少在中国是这样,原因很多,监管的要求,法律的规定,社会的法制及人文思想基础等等。这些原因,我会在以后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也不是认为金融论坛里没有信托业就感觉不平衡,呵呵,因为必须得承认信托公司是金融里的小人物,全国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在20XX年才达到2万亿,这个数字在整 个金融行业里占比是微不足道的。 为什么我说在路上,因为我在信托行业里工作至今已经

7年多,但是7年的职业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未来还有很多路要走,所以我只能说说这7年来在信托业工作的感悟,说说自己对信托行业的理解,说说信托行业这几年走过的发展之路吧。 20XX年将末,我在学校里已经修完了所有的学分,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虽然还有近一年的学校生活没有走完,但是找工作已经提上日程,除了那些下定决心考研的人。我的梦想是去军队,我所在的学校也有这方面的优良传统,据说在送到的各个军种里都出了英雄,特别是我们上一届的同学,还有人执行任务光荣牺牲。军队是很重感情的,每年都会来学校选人,兵种齐全,陆海空,二炮,边防、森警、黄金部队等等。我学的是法学,是军队必选的一个学科,去(:央企信托公司与银行待遇比较)了是做政工,授中尉衔,上尉待遇。我热切的希望被选上,因为学校是国防培训基地,我至少射击的成绩是排了第一名的,毕业前最后一次比赛,我的成绩是200米卧射,五发,三枪十环,两枪九环。定向越野的成绩也不错。体检过关了,档案一审提走了,最终我下来了,我申请去守岛,他们说我不会游泳,呵呵,不在这说黑暗了之类的话,虽然我当时是那么想的,现在想想我当时是一腔热血,给军官写信,基本属于只要能去军队,去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都行,总之希望破灭了(女朋友高兴坏了)。 总得选择,那就选择穿制服(看来我有制服癖)的地方

金融机构名单一览表

金融机构名单一览表(全)】 68家信托公司,91家公募基金公司,67家基金子公司,111家证券公司,832家银行,115家财务公司,40家金融租赁,265家理财公司 1 国民信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 国投信托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 华鑫信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 外贸信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 金谷信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 英大信托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 北京国投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中诚信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 中粮信托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 爱建信托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2 安信信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 中泰信托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 华澳信托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 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 中海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 华宝信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 东莞信托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19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 粤财信托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1 平安信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2 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3 中投信托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4 杭州工商信托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5 昆仑信托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6 万向信托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27 浙金信托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8 紫金信托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联信托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0 江苏信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苏州信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32 长安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 陕国投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4 西部信托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35 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元信托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7 百瑞信托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8 中原信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39 民生信托民生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0 北方信托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 天津信托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2 长城新盛信托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3 华融国际信托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4 重庆信托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5 新华信托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6 四川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47 中铁信托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时间:2009-01-06 13:24:00 浏览量:927 第一章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我国现行的信托监管法律、法规,借鉴国际上关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本指引建立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的分析框架,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与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信托公司主要风险要素的评价,系统分析、识别信托公司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据此确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三)有利于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第二章评级要素 (一)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 (二)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股东诚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三)内部控制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内控体系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以及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四)合规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受托文件遵守的基本情况,以及案件治理和配合监管情况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利益。(五)资产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团队与系统建设、信托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固有业务管理能力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盈利能力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信托业务盈利能力、固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及盈利模式和盈利的可持续性,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以信托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 (七)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采用在对上述各要素单独评级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评级的方式,最终确定评级结果。 单项要素的评级结果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得分情况划分为1-6级,综合评级根据各要素的重要性和级别情况确定为1-6级。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1】11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5号)规定,现将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分类监管,确保信托公司业务发展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内控水平相匹配,银监会对不同监管评级的信托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计算标准。 评级结果为3级及以下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为标准系数。评级结果为1级和2级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在标准系数基础上下浮20%。 二、对于同时包含融资类和投资类业务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在计算风险资本时应按照融资类和投资类业务风险系数分别计算风险资本。 融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股票质押融资和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三、对于TOT(信托之信托)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应按照被投资信托产品的分类分别计算风险资本。 除TOT和股票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外,其他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原则上应按照融资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四、银信合作业务以及受益权发生转让导致受益人超过两人(含两人)的信托业务,按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银行理财资金成为受益人的信托业务视为银信合作业务,按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五、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信托公司对资金来自非关联方但用于关联方的单一信托业务应按照规定的风险系数额外计提附加资本。 六、银监会将根据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确保信托公司风险可控、科学发展。 七、各信托公司应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银监会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业务规模和业务结构,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净资本各项指标要求。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信托公司,各银监局应立即暂停其信托业务,并追究该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八、各银监局应认真组织监管人员和信托公司学习净资本管理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并将文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及信托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9年第1号)

篇一:《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第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年第 1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 次主 主席:刘明康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 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 将贷款管理各环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 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 不得恶性 第九条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 经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 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 (八)还款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

zhujiao038_《信托与租赁》习题答案

《信托与租赁》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在信托法中关于请求报酬的权利是针对( B )而言的。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受益人 D、管理人 2、下面哪个原则不是租赁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D ): A、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自愿公平原则 D、正确履行原则 3、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的平均数是( C )。 A、远期汇率 B、即期汇率 C、中间汇率 D、近期汇率 4、国际基金中完全投资于外国证券的叫( C )。 A、全球基金 B、区域基金 C、海外基金 D、环球基金 5、契约型基金根据是否可增加和赎回,分为( A ) A、单位型和基金型 B、股权型和债权型 C、集合型和分散型 D、长期和短期型 6、开放型基金以( B )最为典型 A英国 B、美国 C、日本 D、德国 7、早期的信托业务产生于19世纪( A )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 8、雇员受益信托最早出现在( C ) A、德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9、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于( B )年 A、1984 B、1979 C、1985 D、1993 10、信托机构最基本的职能是( C ) A、取得收益 B、委托代理 C、财产事务管理 D、规避风险 11、中国人民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少于等值( C )万美元的外汇 A、1000 B、2000 C、1500 D、3000 12、融资租赁的当事人一般涉及( B )当事人。 A、两方 B、三方 C、四方 D、七方 13、销售式租赁是指( B )。 A、节税租赁 B、非节税租赁 C、真实租赁 D、杠杆租赁

中国信托行业监管与发展的历史演变

中国信托行业监管与发展的历史演变 我国信托公司自1979年重新恢复设立至今,跌宕起伏,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既有值得汲取的历史教训,也在我国改革开放和金融体系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发挥 过积极作用。银监会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遵循信托业的科学发展规律,着力研究改革 多年摇摆不定的业务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多年带病运行困扰行业监管和发展的根本问题,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引导信托公司改革和对外开放,使我国信托行业开始步入良性、快速、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当前,信托公司为合格投资者和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成 为理财市场重要参与者和提供商,在丰富我国金融市场和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信托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银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一手抓风险防范与化解,一 手抓科学发展”,着力推进科学监管、民主监管、依法监管,避免了每逢我国经济进入 宏观调整期,必然伴随某类非银机构被治理整顿的路径依赖,摆脱了信托业多次起伏、 信托公司反复折腾的历史宿命。在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信托公司不但经受住了考验, 而且稳中求进,进入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轨道。 破解功能定位难题,制度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银监会注重遵循信托公司科学发展规律,不断探索信托公司的功 能定位和扬长避短的发展路径,积极推动信托行业平稳转型。2006年年底,银监会正式启动对信托公司的功能改革,并于2007年颁布实施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 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的发展定位,确立了面向合格投资者以及固有资产和信托资产分离等一系列经营理念。 五年来,清理废止了160多个文件,修改完善了10多个管理办法,新颁布了几十个管 理规章,搭建了以上述两个新办法、净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等规 章为中心,以证券投资、房地产信托、银信合作等规范性文件为辅助的监管制度体系。 目前,制度建设已经贯穿信托公司监管和发展的各个环节,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的 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为信托公司科学发展、稳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巩固改革成果,行业规模和整体实力实现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国63家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总额增长1.42倍,所有者权益增长1.92倍,资本规模增长较快,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增长13.3倍,不良资产总额下降45.06%,不良资产率3.5%,下降6.8个百分点,业务规模迅速 扩大,发展质量明显提高;56家信托公司实现盈利,全行业在“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 净利润560.80亿元,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底,前10家信托公司信托资产

数据告诉你哪家信托公司最靠谱

如何用数据甄别哪家信托公司更靠谱? 近期基金子公司产品、有限合伙产品等接连爆出兑付风险,将信托类产品再度推到风口浪尖,市场对“刚性兑付”打破预期越来越强烈;但另一方面,目前信托产品收益率仍保持9%水平,完全超越其他理财产品,而且“刚性兑付”潜规则仍在遵守。 为了减少麻烦最好的办法还是选择更靠谱的信托产品,而靠谱的产品来源于靠谱的信托公司。笔者从信托公司净资本、杠杆率、净利润、业务范围等等数据考量,看看哪些信托公 司更靠谱。 “腰包”厚薄:4家净资产超100亿 靠谱与否往往要看兑付能力高低,而兑付能力意味着还钱能力。选信托产品不妨看看信托 公司的“腰包”厚不厚,这是投资第一步。 看信托公司“腰包”厚薄,最好是用净资产数据来考察。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 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 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据格上理财分析师曹庆展以2013年信托年报统计显示,2013年底有4家信托公司的“腰包”非常丰厚,超过100亿。其中最高的是平安信托,目前净资产达到171.43亿元;其次是中信信托、华润信托和中诚信托,净资产分别为130.19亿元、121.50亿元、111.57亿元。此外,重庆信托、中泰信托、江苏信托的净资产也比较高,分别达到91.95亿元、 75.58亿元、70.9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平均值为37.78亿元,这也可以成为投资者选择信托的一个参考指标。净值产不足10亿元的信托公司也有7家,不过有些信托公司成立时间偏晚,也是净资本不高的一个原因。 业务杠杆大小:12家不足5倍 在考察完信托公司“腰包”厚薄之后,究竟信托公司用这些净资产做了多大规模业务?这 是衡量信托公司风险大小一个指标,也值得注意。 因单一信托规模对兑付能力没有太大的衡量意义,因此杠杆率以集合信托规模计算。据曹 庆展用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规模比净资产计算的杠杆率来看,2013年底,68家信托公司平均业务杠杆率为11.26倍。 目前杠杆率最低的要数甘肃信托,该公司净资产为14.56亿元,而集合信托规模为23.58 亿元,因此杠杆率仅1.62倍。同样不足2倍的还有江苏信托,净资产达到70.95亿元,而集合信托规模为138.37亿元。 其他杠杆率比较低的信托公司还有中融信托、英大信托、吉林信托、渤海信托、交银信托、万向信托、国投信托、中诚信托、陕国投、爱建信托,均不足5倍。 这些信托杠杆率低,有些是因为信托业务规模偏小,有些则是因为业务重点单一信托业务,还有一些是信托业务有所收缩导致,投资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家族信托将迎来发展机遇

资管新规出台,家族信托的发展 窗口 《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整个金融界而言,可谓是一场血雨腥风的“革命”,业界普遍认为长期遭人诟病的大资管行业将迎来彻底的重塑,在监管层反复强调“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下,信托业回归其本源即是监管要求,也是大势所趋。家族信托这一“蓝海”业态凭借与《资管新规》高度契合的优势,将迎来难得的发展契机,家族信托的“黄金时代”缓缓拉开序幕。 家族信托:回归本源 (1) 政策鼓励 2018年4月27日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 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提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其中通道业务、金融杠杆、资金池及刚性兑付成为当前监管工作关注的重点。根据《资管新规》的规定,凡是主业涉及资金委托与投资管理的金融机构及其开展的业务,包括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子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子公司、保险公司(资管部)、财富管理公司、银行非保本理财业务等皆适用于此。 2014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2014] 99号文)中,就已经明确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的家族信托是信托业本源业务之一,是信托行业鼓励的转型方向。而《资管新规》肃清不规范信托业务所传递出的强监管信号,进一步促使信托公司加快提升主动管理、回归本源业务的步伐。 (2) 深度转型 2017年被认为是信托行业集体转型的一年,“回归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等字眼频繁出现在68家公布年报的信托公司,有25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另外还有部分试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1〕11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5号)规定,现将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分类监管,确保信托公司业务发展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内控水平相匹配,银监会对不同监管评级的信托公司实施不同的风险资本计算标准。评级结果为3级及以下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为标准系数。评级结果为1级和2级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在标准系数基础上下浮20%。 二、对于同时包含融资类和投资类业务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在计算风险资本时应按照融资类和投资类业务风险系数分别计算风险资本。融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股票质押融资和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三、对于TOT(信托之信托)信托产品,信托公司应按照被投资信托产品的分类分别计算风险资本。除TOT和股票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外,其他受益权投资信托业务原则上应按照融资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四、银信合作业务以及受益权发生转让导致受益人超过两人(含两人)的信托业务,按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银行理财资金成为受益人的信托业务视为银信合作业务,按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五、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信托公司对资金来自非关联方但用于关联方的单一信托业务应按照规定的风险系数额外计提附加资本。 六、银监会将根据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标准和监管指标,确保信托公司风险可控、科学发展。 七、各信托公司应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银监会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业务规模和业务结构,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净资本各项指标要求。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信托公司,各银监局应立即暂停其信托业务,并追究该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八、各银监局应认真组织监管人员和信托公司学习净资本管理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并将文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及信托公司。 附件:1.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表 2.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表 3.信托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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