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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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规范并加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过程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后检查、本息管理、逾期催收、资产分类等操作环节。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配备相应的贷后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贷后管理责任制。客户经理及相关信贷人员(贷后管理岗、审查岗)是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并根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操作形成记录。

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对因贷后管理不力而导致信贷风险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贷后管理效果、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对于在贷后管理的相关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的,适用尽职免责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执行贷后管理的角色主要包括客户经理、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贷后管理岗、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等。

(一)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各自在管项目进行贷后检查、贷后调查报告的撰写、逾期催收等;

(二)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在贷项目贷后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三)信贷审查岗负责对贷后管理相关报告进行审查,并不定期参与贷后检查,及时发现风险;

(四)贷后管理岗负责对在贷项目贷后管理实施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贷后管理制度的起草、贷后管理的监督、逾期催收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

(五)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贷后管理的结果控制;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六条贷后检查的主要环节包括:首次检查、间隔期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客户经理应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并输出贷后检查报告。

第七条贷后检查操作流程:贷后管理岗根据《授信审批意见书》及公司贷后管理规定建立信贷项目贷后检查要求台账,递交业务部综合岗通知客户经理进行贷后检查,客户经理须在当月内完成对在管客户的贷后检查工作,并及时输出《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信贷审查岗须对《贷后管理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后续检查意见。

第八条贷款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应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并在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首次跟踪检查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的基本情况。

2.借款金额、业务种类、贷款起止日期、担保种类。

3.信贷资金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是否一致,限制性条件是否落实。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对于借款人有改变贷款资金用途的,客户经理应在《首次跟踪检查表》中予以说明并将情况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第九条间隔期检查

(一)间隔期检查的一般性内容

1.法人客户贷后检查的一般性内容:①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及其结构变化是否正常;②保证人经营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资产负债有无重大变化,是否具备持续担保能力;③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质)押物的价值是否减损或灭失,抵(质)押权是否受到侵害;④借款人、担保人信用状况,是否存在拖欠其他金融机构本息情况等;⑤其他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

借款人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运行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项目的市场和效益预测是否发生较大变化,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等;

2.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的一般性内容:①了解客户信用状况、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②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进行检查。

(二)间隔期检查频次

按照信贷项目主担保措施的不同,间隔期检查除需落实前述内容外,应重点关注以

下内容,并按照检查频次要求严格进行现场贷后检查:

1.信用贷款:每月至少一次实地检查客户的生产经营、财产变化情况,客户家庭成员人数及健康状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其他融资渠道融资情况及对外担保,是否涉诉等影响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情况等。

2.抵押贷款:

①房地产抵押贷款: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实地走访,检查抵押物存续状况及使用状况,抵押物价值是否出现波动,抵押人有无擅自出租或者其他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抵押物是否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是否存在抵押人其他债务优先于我司受偿的情况,抵押物是否因抵押人等涉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存在查封可能性等,并输出书面报告;

②其他类抵押贷款:重点核查抵押物的状态是否正常、价值是否足值。对于存货类可变动抵押物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到现场查看库存情况,提交存货清单,并形成书面报告;对于机器设备类抵押物,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查看抵押设备的账面价值,并现场查看设备的存续状态、使用状态,清点设备数量,是否存在报废、耗损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客户经理应每月向第三方监管企业询证应收账款余

额,并进行应收账款变化情况统计,分析应收账款余额波动情况及其原因,填列《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表》,实地走访客户,调查客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及其结构变化等,并输出书面报告;贷款到期前10日由客户经理向客户及第三方监管方询证应收账款余额。

4.股权质押贷款: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重点关注质押人资产及负债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资产处臵情况,是否进行重大融资行为,及其他影响股权价值的情形。

(三)同时包括两种以上担保措施的信贷项目间隔期检查要求按以下原则执行:

1.不存在信用敞口的项目贷后检查按主要担保措施的贷后检查要求进行;

2.存在信用敞口的项目贷后检查按担保力最弱措施的贷后检查要求进行。

(四)对于贷款期限为三个月以内的信贷项目,贷后检查应至少进行一次。

(五)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出现本息逾期情况的,应立即进行重点检查,并核实借款人逾期原因,评价借款人后续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

(六)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或保证人出现影响我司信贷安全的情况及行为或《风险预警信号监控表》中所列事项的,应及时上报公司采取相应对策及时化解风

险。

第四章本息收回

第十条客户经理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1.每月初,业务部综合岗应将本月到期信贷项目通知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在贷款到期10日前向借款人、担保人送达《贷款到期提示函》,了解客户还款意愿及资金筹措情况。

2.《贷款到期提示函》须当面送达并取得签收回执(如遇外地客户等特殊情况无法当面送达,可采取邮寄方式并取得回执);

3.除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类贷款项目外,分期还本、到期还本类贷款项目均需进行到期提示。

第十一条如贷款期限内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贷款提前到期的或需解除合同的,应上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经同意后,由风险管理部拟定并由客户经理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贷款结清后,财务部应在5日内向客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对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风险管理部应在贷款结清后10日内,协助抵质押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注销手续。

第六章逾期贷款处臵

第十三条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应协同合作,共同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贷款催收应择优选择催收方式,最大限度回收债权。逾期30日内的逾期贷款催收由业务部牵头进行,风险管理部予以必要支持与配合;凡逾期30日以上的贷款项目、风险较大逾期项目,风险管理部应及时介入催收,制定催收方案并指定专人协助业务部进行催收;需采取司法手段催收的项目,由风险管理部负责进行处臵,业务部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逾期贷款催收原则

1.逾期3日内客户经理应向客户送达《贷款逾期通知书》,《贷款逾期通知书》须同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当面送达并取得回执,并初步调查借款人逾期原因、还款意愿、是否有还款计划及资金安排等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后执行;

2.逾期3-15天:(1)客户经理对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外负债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及其他必要信息等进行详细调查,客观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调查担保人经营情况及抵质押物状态,评价担保人担保能力,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制定催收方案;(2)与借款人商谈还款方案,如客户提出可靠还款方案,应要求客户出具《还款承诺书》;(3)在谈判过程中应尽量摸清借款人、担保人的财产线索及状态,取得相关权证资料、银行账户信息等,并尽量追加抵押担保措施,增加客户违约成本,完善申请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和强制执行公证等司法催收所需法律要件;

3.逾期15-30天,客户经理应向担保人送达《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如有必要再次向借款人送达《贷款逾期通知书》或《律师函》,要求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告知违约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借款人提出可行的、经我司认可的还款方案;

4.逾期30天,风险管理部应及时介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相关人员研究制定处臵预案,由风险管理部与业务部共同执行。

第十五条在催收过程中,如发现借款人已丧失还款能力,或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以及其他影响该笔贷款最终偿还的重大风险因素,应立即上报,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处臵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执行。

第七贷后管理责任制

第十六条贷后管理实行责任制,分工明确、落实到人,贷后管理责任部门包括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责任人包括客户经理、业务综合岗、信贷审查岗、贷后管理岗及上述岗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第十七条对于以下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评议,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未落实贷后管理责任,造成贷款损失的;

2.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实施控制的;

3.对到期、逾期贷款清收转化不力,造成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

4.对其他危及我公司信贷资产安全行为发现不报或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5.其他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违规行为。

第八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贷财务财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公合法权益,根据《金融合 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业关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金财务规则〉的通知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本,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社,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存小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条家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开负盈亏,负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风受法律保护,不受受 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位 第四条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 内部财的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务理职能理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务计划、预算、控计 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 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配和经营成果,和有效防范和化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门本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管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贷有关规定,经省政有 府有关部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司303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政、、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章。。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立,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工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额料后,应妥料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相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加 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管效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额贷款 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收,纳税时应当依, 法进行调整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 款的资金运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试小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贷要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算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 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 (五)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 (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 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职责 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 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动资金 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 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发放白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白勺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白勺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白勺授信 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 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 环节白勺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白勺贷款 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白勺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白勺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白勺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白勺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白勺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

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白勺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白勺实际需 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白勺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白勺,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 核准登记白勺具备贷款资格白勺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 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 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一次或分次发放、收回后不 得循环使用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贷款合同金额和有效期内,借款人 根据需要多次提款、逐笔还款、循环使用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

薪酬管理制度 修改

杭州普利斐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2014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薪酬的确定与调整 (5) 第四章津补贴 (7) 第五章福利 (7) 第六章薪酬的支付 (8)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管理的基本目标 1、通过建立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相对公平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保证企业稳步发展; 2、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业绩; 3、通过采取市场跟随策略和成本导向策略,合理控制人力成本。 第二条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体现职责、风险和业绩与收入相匹配; 2、竞争性原则:在相关的人才市场上,核心人才和关键人才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3、激励性原则:充分鼓励并认可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能力和业绩;; 4、发展性原则:对表现好的员工,留有薪酬上升的空间; 5、经济性原则:确保公司整体薪酬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合理降低公司用工成本。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普利斐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薪酬管理的职责 1、总经理 (1)负责对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负责对员工薪酬的异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行政人事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细则; (2)负责薪酬调整工作的组织、建议、审核工作; (3)商议并确定新进员工的薪酬; (4)负责薪酬管理制度的宣贯及培训。 3、财务部 (1)按照行政人事部提交的薪酬表完成薪酬核算并支付; (2)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各种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4、各部门 (1)与行政人事部共同评定新进员工薪酬,提出员工薪酬调整建议; (2)客观公正地评价下属的工作绩效,为发放绩效奖金和调整员工薪酬提供依据。

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整理版

徽商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保证贷款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徽商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信贷业务包括: (一)本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贴现贷款); (二)表外业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日到贷款本息收回或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包括贷后检查、风险识别与管理、风险分类、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尽职、预警及时、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流程 第一节贷后检查 第五条贷后检查的方式 贷后检查的方式包括日常维护和专项检查。 (一)日常维护是指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进行的跟踪检查; (二)专项检查是指对借款企业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借款企业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贷后检查的间隔期 (一)按贷款质量划分 1、正常类贷款最长不超过90天;

2、关注类贷款最长不超过60天,其中特别关注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0天; 3、次级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0天; 4、可疑类贷款最长不超过180天; 5、损失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60天。 各行可视借款企业或贷款具体风险程度,增加检查频率。 (二)其他情况 1、对发生贷款逾期、欠息及表外业务到期垫付的,应立即进行检查,查明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2、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启动应急措施(包括:召开问题贷款风险处置会议、暂停新增授信、资产保全、追加担保等),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贷后检查指贷款发放后到本息收回或贷款终止前各种检查工作的总和,包括对借款企业检查、担保检查、贷后管理检查。 第八条对借款企业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借款企业基本情况检查:主要检查借款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已年检、贷款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通过、是否正常纳税,企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 (二)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检查:通过测算与比较基期(申请日)、当期(检查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要财务比率的变化、动态地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结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情况,进一步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来源和能力。 (三)对借款企业经营状况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生产规模达产情况、主导产品的生产、销售量、产销率和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主导产品市场分布、销售渠道和品牌宣传等是否经济、合理、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等。 (四)对项目贷款情况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及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变更、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银行借款是否到位、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是否变化、配套项目建设是否同步、项目投资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五)组织开展各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工作。 (六)考核评价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形成贷后管理工作报告,向主管行长汇报并报送上级行。 第七条个人信贷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负责承担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其中,批量监管工作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团队(岗位)人员分别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批量监管。 1.批量监管客户信息风险,监测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及失联客户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批量监管贷款用途风险,监测贷款用途和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3.批量监管合作机构风险,监测合作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率等风险指标。 4.批量监管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开展停复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商业公司经营体制,促进银丰小贷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员工不断成长,增强员工企业归属感,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工资随企业效益浮动,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激励型薪酬分配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分配坚持薪酬与职位、岗位挂钩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薪酬与岗位责任、风险、贡献相称的原则;分配制度与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本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不低于本地区金融机构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的工资总额是由基本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本公司员工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等级、岗位和业绩等确定,并参考当地同行业标准。 本公司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本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和工资总额提出方案后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薪酬根据员工入公司时间、公司从业情况,分别执行见习工资、基础工资两个系列。 第二章工资级别 第五条工资级别是根据现代金融行业因不同职务、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贡献不同以及本公司工龄而设置的。本公司员工等级分为9级,并设见习期。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底薪和绩效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见习工资 第七条见习工资是应(历)届毕业生参加本公司工作所执行的工资标准。执行见习工资期间,公司执行统一标准。 第八条见习工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九条执行见习工资期间,员工享受各项福利。 第四章基础工资 第十条基础工资是见习期满后通过岗位竞聘,根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基础工资因部门、岗位工作内容和性质以及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贡献度的差异执行不同的基础工资。员工技能、资历、学历作为上岗的资格和条件,间接体现在基础工资中。 第十二条本公司基础工资分配充分体现效益性和激励性,激励管理岗和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各岗位基础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实行,一年一定。 第十四条基础工资作为计提员工各项固定福利即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计生保险、工伤保险的依据。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是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各岗位完成各项经营指标情况所兑现的薪酬,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岗位执行不同的级别。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实行按季考核、按季兑现的办法计发,兑现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岗位业绩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章奖金 第十八条奖金是一个会计年度后,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对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业绩突出岗位给予的一种奖励。 第十九条奖金的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的奖金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后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贷后管理概述 第一条为落实集团类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集团风控部特制定贷后管理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对象 凡集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贷款等业务),均为贷后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贷后管理的责任人 曾参与相关项目调查、评审的业务员、风控人员及业务部负责人,均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必须按本制度要求落实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方式 1.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项目,放款一个月以后,每月的同一天即由经办客户经理电话询问客户,询问内容围绕贷款金额的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问题展开;如有抵质押物的,应关注抵质押物目前的状况,是否有损毁,如有必要应实地查看,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2.大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

每两到三个月要安排一次比较彻底的回访,回访与例行检查同时进行。事后,由业务员撰写《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参与人包括业务部和风控部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问责 1.集团风控部为贷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并督促报告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处置风险。 2.对因经办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贷款风险,集团风控部应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二章贷后管理报告 第六条业务部及集团风控部应于每月提交贷后管理报告,分别报送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等。业务部门的贷后管理报告应报集团风控部备案。 第七条集团风控部每季度应根据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及处置预案等事项,形成季度风险报告,抄送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第八条集团风控部每年年底应结合年度经营风险,形成年度风险评价报告,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风控措施、改进建议及风险问责等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章贷款分类管理标准 第九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王周梅小额贷款公司是,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放贷时间长,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短、急、频的融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以其贷款担保灵活、贷款审批时限短的特点,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更多选择。 小额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那要如何把风险降低呢? 一: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进行放贷。 1、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2、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6、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发起人和股东承诺制度。发起人向批准机关出具承诺书。公司股东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7、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8、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真实记录、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并提交权力机构审议。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 9、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10、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核准机关应在当地确定一家银行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并委托该行监测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

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

云南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担保风险优化资产质量,加强本公司担保风险管理,实现担保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表外或有资产负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遵循经济、金融、银行信用规律,界定担保风险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台,强化风险意识,控制风险,促进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有效的担保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条担保风险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的、全面的风险识别和估价、评价、决策、控制和处置的风险管理,既包括来自外部交易的风险管理,也包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管理。 第二章担保风险因数 第四条担保风险因素是指担保业务运作过程而言,主要是反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和抵押、质押)、企业状况(如期偿还能力和偿债意愿)、担保本身所处状况(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风险类型和银行信用方式因素五大类。 第五条担保风险类别(型)。 担保风险类别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较多,为方便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对接和有效管理,本办法采用国际金融体系普遍采用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原则》的分类,将担保风险划分为: 1.信用风险。担保交易对象可能无法履约而导致担保公司发生代偿损失的风险。 2.国家转移风险。担保交易对象所在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的风险以及交易对象的债务不是以本币计值时,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都可能无法得到外币的风险。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公司的表内表外资产、负债价值变化使公司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4.利率风险。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化时担保费率也同向变化面临的风险,不仅影响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及表外或有资产、负债、金融工具的经挤价值。 5.流动性风险。是指在或有负债转变为表内实际负债时,代偿集中发生或累积代偿额度过高,使担保公司资产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代偿债务而出现“挤兑性”代偿风险。这种风险很容易使担保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此在出现失误、欺诈、职业道德不允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时,系统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招致财务、利益的损失。 7.法律风险。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和文件造成承担超过预计情况差别的损失风险。

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资料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本公司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公司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福利管制办法1.doc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1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本地区金融部门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定公司员工的薪酬、绩效、激励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薪酬结合岗位、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员工的贡献大小、管理成效好坏、岗位责任、业务能力紧密结合,在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基础上,分配向贡献大、管理成效高、岗位责任重、业务能力强的高管和员工倾斜,克服平均主义。 第四条员工薪酬实行档案工资和结构工资制,档案工资实行级差工资,即由公司董事会先确定董事长、总经理的档案工资,各级管理人员的档案工资按级差在20%左右相应确定,每级人员的档案工资浮动幅度在10%。员工的档案工资分成两部分,其中档案工资的60%为月基本工资,与出勤挂钩。档案工资的40%作为效益工资,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和风险管理和个人目标任务相结合,与能力、态度、职能履行、业绩挂钩。实行按季预发、全年结算。效益工资由档案工资的40%和年终实现的经营效益目标计提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档案工资按月计提,计算到人;绩效工资按季计提。效益工资按季预发50%,年终结算。效益工资按20%提留风险基金,按人专户存储。如当年出现风险,根据有关办法扣除风险基金,当年不足以扣除的,扣除下年度风险

基金,直至金额扣除为止。计提的风险基金离职后,在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本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第五条员工的档案工资的60%(即月基本工资)作为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公伤和失业保险金的基数。在缴纳五金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按档案工资的分配比例计发基本工资。 第六条公司员工实行九级工资管理制度。具体分为: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业务组长、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员工。 总经理助理和部门助理分别按副总经理和部门副职工资职级的90%计算工资等级,需要见习和有试用期的人员享受相应职位80%的待遇,其绩效工资也按上述各工资等级计算。 第七条为合理确定公司等级工资水平,在参照本地区相关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人员的月档案工资如下:副总经理壹万伍仟元、部门经理壹万贰仟元、副经理壹万元、业务组长捌仟元、高级业务主管陆仟元、业务主管肆仟元、员工叁仟元。 第八条为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又快又好地发展,鼓励员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订以下激励政策: 1、超过公司规定的基准利率(贷款收益率),超额部分利息收入按5%奖励(贷款收益率由董事会确定)。 2、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按5%奖励。

县公司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守则.doc

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制度1 **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工作,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贷后管理,包括贷款使用申报、贷后检查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担保中心担保的企业贷款 第二章贷款使用申报 第四条贷款企业应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基本帐户和贷款专户,由担保中心对贷款企业的贷款专户实行监管并兼章。 第五条县担保中心对贷款资金实际用途进行审查,严禁贷款资金挪作他用。企业使用贷款资金要进行申报。 第六条县担保中心设立贷款企业贷款资金使用台帐,对贷款企业的贷款资金使用逐笔登记。 第七条对有疑问的贷款支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以往资金支付凭证存根联复印件、收款人的收款凭证或发票(如有)等。 第八条企业使用贷款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企业按照贷款用途,在使用贷款前,应向县担保中心

提出贷款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表一)。 (二)企业在动用贷款资金时应向担保中心提供真实有效、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购销合同及复印件、发票或能证明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的资料,并由企业负责人在提供的凭证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三)担保中心监管人员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按照借款合同资金用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动用贷款资金。 第三章贷后监管 第九条县担保中心监管人员每月至少到借款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对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检查,并收集企业每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第十条县担保中心检查人员在贷后检查中力求早日发现风险隐患,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预警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检查客户主体资格是否仍然有效,包括: 1、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2、贷款卡是否经人行年审通过,同时应检查贷款登记记录; 3、客户是否正常纳税;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xx银行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章贷后检查 第四章预警监测 第五章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第六章潜在风险客户管理 第七章担保管理 第八章信贷资产分类 第九章到期管理 第十章客户群贷后管理 第十一章风险监测与管理 第十二章信贷档案管理 第十三章监督检查与评价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小企业信贷业务风险,规范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小企业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xx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暂行规定(试行)》及xx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是指从客户使用银行信用到该授信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是信贷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后检查、预警监测、核查分析与客户分类、潜在风险客户管理、担保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到期管理、客户群贷后管理、风险监测与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集中监控、及早发现、应对及时、风控有效”的原则,对信贷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决策、早行动。 “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小企业信贷客户业务办理方式和金额的不同,进行差异化贷后管理。对于通过评级模式办理业务的客户,贷后管理以现场检查与系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仅办理200万元以下大数据产品的客户,以非现场监测为主。

“集中监控”是指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贷后管理团队,对辖内机构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集中监控,监测分析业务风险的分布构成、形成原因、变化趋势,采取控制措施。 “及早发现”是指小企业信贷客户贷后管理中,通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综合运用行内外各种系统工具和信息渠道,提早发现潜在风险苗头。 “应对及时”是指对于存在潜在风险事项的客户要早决策、早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并进行跟踪处理,采取行动化解风险。 “风控有效”是指针对发现的潜在风险信号积极采取措施后,相应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我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降低。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在市场营销过程中要充分收集客户资料,了解客户信息,加强信贷风险识别与分析;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发现营销机会,加强市场拓展。 第五条小企业信贷客户分为正常客户、潜在风险客户、不良客户三个类别,不良客户贷后管理按资产保全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指小企业信贷客户划分口径按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级机构职责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财务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实现公司内资金管理的高度统一,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结算、贷款、资金管理工作。 (二) 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职能。 第三条发放贷款业务管理 发放贷款业务是一项比较重要的业务,因此财务人员在放款时需谨慎操作。 财务放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将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交由财务会计部; 第二步.财务会计部对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审核无误后,向资金结算中心发出划款指令书(附件:3)。 第三步.资金结算中心根据划款指令书(附件:3)开出相应的支票,交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进行划款。 根据金融办要求,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只可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结算。 第四步.划款完成后,资金结算中心将支票头及经银行人员签字确认的划款指令书(附件:3)交由财务会计部进行帐务处理。

注:请务必按以上程序步骤进行操作。 第四条收回贷款业务管理 收回贷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在每月末将次月到期应收回贷款的明细表提供给资金结算中心; 第二步.资金结算中心收到客户还款后,及时通知信贷部为客户办理贷款结清 手续; 第三步.信贷部根据客户已归还款项,填写贷款结清证明(附件:四)交由财务会计部做帐务处理。 第五条现金的管理 (一)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资金结算中心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员工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四)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五)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六)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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