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七条坚持实施分类评价。中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注重专业技术技能和参与社会培训的考核。小学教师要注重考核其实际教学水平和实践经历,是否掌握小学生的认知规律以及小学生品行养成的特点和规律。幼儿园教师要注重考核其教学实效,是否具有根据幼儿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的能力,以及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适时调整活动并给予指导的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取得相应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同时,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五)申报高、中级的教师,近5年、3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九条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二)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45周岁以下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2020年开始,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四)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及以上。

(五)三级教师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XX〕63号),结合教育行业特点,20XX年9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XX〕175号)执行;20XX 年9月1日后,继续教育学分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XX〕71号)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话能力要求

申报对象普通话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

第十二条业务精湛

(一)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学本学科及课程的能力和很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第十三条业绩卓著

(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普通高中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选修课工作量,职业中学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社会培训任务。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所在学校的发展或当地的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0年。

(三)从教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任务,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四)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第十四条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一)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著作至少2篇(部),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4篇(部)。主持完成至少1项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

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特别是在培养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第五章高级教师评价条件

第十五条业务精通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能够自如驾驭课堂教学,并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得到学生普遍认可。(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好的教学本学科课程的能力和较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四)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第十六条业绩显著

(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普通高中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选修课工作量,职业中学教师每学年需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社会培训任务。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任现职以来,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三)能与学生家长进行良好沟通,并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第十七条教学科研成果显著

(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发挥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选定下列部分指标进行考核:

1.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或获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优秀论文,至少2篇。

2.任现职以来,主持过选修课开发且主编过选修课教材。

3.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或参编过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材。

4.任现职以来,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在省级以上教师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者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或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奖。

5.任现职以来,参加经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组织的以现场上课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大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当地本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六章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价条件

第十八条一级教师

(一)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二)教学业务良好。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三)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选定下列部分指标进行考核:

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2.具有开发及开设选修课的能力,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其经

验在本校或一定范围内交流。

3.具有讲授镇级或片区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4.任现职以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或省级学会三等奖及以上的论文、课题总结,至少1篇。

(四)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九条二级教师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胜任选修课开设要求,教学效果较好。

(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一般应具有讲授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第二十条三级教师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和比较好地完成开设选修课任务。第七章倾斜政策

第二十一条不具备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学历或资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获国家级劳动模范、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

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

(二)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三)获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集体项目排名前三)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不具备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但担任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者;或虽担任一级教师职务不满5年,但具备规定学历者,再具有下列条件中的2项,可以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省(部)或地市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等荣誉称号。

(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四)有2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五)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第二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在申报高级教师的评价中应给予倾斜:(一)已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二)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并随迁人事关系,交流期满后留在农村学校继续任教的交流教师。

(三)担任班主任满15年(不含副班主任任职时间),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

年,且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四)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且仍在特教岗位上工作的教师。

一级、二级、三级教师的倾斜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参照本条规定制定。

第二十四条乡村学校教师申报高级及以下职称的,论文课题不做刚性要求。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申报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第八章推荐程序

第二十五条申报推荐要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公布、个人申报竞聘、学校考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六条考核推荐要坚持竞聘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运用业绩考核、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荐的结果要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各级评审组织要加大单位考核结果在评审中的运用,要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考核推荐意见,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申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资格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四)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瞒报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指导标准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

系列学历(学位)。

第二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第三十条本指导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教师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9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XX〕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104号)、《XX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同等条件下一线教师优先、班主任优先、工作成绩大的教师优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担任教科研工作的教师优先、任职年限长的教师优先的办法,特制定XX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细则。

一、评选条件

(一)水平评价基本条件

参照《XX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的师德条件、专业条件和其它条件执行。

(二)水平评价业务、业绩和破格条件

参照《XX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中的教师水平评价业务、业绩和破格条件执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民主测评

主要从思想道德素质、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教科研能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评价分数可以保留两位小数。民主测评占总成绩的15%,

其中教职工测评占10%,领导小组测评占5%。

(二)加分项目

1.任本专业(合格学历)年限(应按学历分段记分)

⑴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每任教一年记1分;

⑵大学专科:参评中教一级的教师,每任教一年记0.7分;参评中教高级的教师,每任教一年记0.9分。

⑶中专:每任教一年记0.5分。

2.任现职(职称)年限:40岁以下者每年记1分,40-50岁者每年记2分,50岁以上者每年记3分(采取分段记分的方式进行)。

3.任教期间的教龄,每满1年,记0.5分。

4.近五年以来担任中层及其以上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会计每年计3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党政工团干事工作的每年计1.5分(以最高级别计分)。

5.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为优秀的每年计5分,合格(良好)的每年计3分,基本合格的计1分,没有参加年终考核的不计分。其中优秀总分不超过15分,外调教师在它校任职期间的年终考核由办公室取证。

6.国家级骨干教师计5分;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计4分;市级骨干教师计3分;校级骨干教师计2分。非骨干教师,三年带一次毕业班课程的按校级骨干教师对待,计2分,三年带两次毕业班按市级骨干教师对待计3分,三年带三次毕业班按区级骨干教师对待计4分。(只计一次)

7.工作成绩

(1)任职期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党员、教科研先进个人、教改能手等),分别计7分/次(国家级)国务院表彰的;6分/

次(省部级)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5分/次(地市级)市人民政府或教育厅、人事厅表彰的;4分/次(县处级)县区人民政府或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表彰的;3分/次镇政府、区教体局表彰的;校级2分/次。工、青、妇等先进个人按上述同级依次记5、4、3、2、1分。

(2)任职期间,辅导的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每人计5分/人次(获国家一等奖);4分/人次(国家二等奖或自治区一等奖);3分/人次(国家三等奖或自治区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分/人次(自治区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1分/人次(市级三等奖)。以上均指奥赛,其它按:4、3、2、1、0.5分计。(奥赛、体育比赛累计不超过12分,其他累计不能超过6分)

参加运动会获奖:每人次自治区1—2名计3分,3—4名计2分,5—6名计1分;市级1—2名计2分,3—4名计1分,5—6名计0.5分。

(3)近五年以来,根据学科特点、作业量及工作量计分如下:基础分值为15分。语、数、英、初三物理、化学、政治所加分值为基础分值乘以系数1.2为该项得分;其它学科所加分值乘以系数1.0为该项得分;后勤、教辅人员基础分值乘以系数0.8为该项得分。,教学与教辅兼任人员的按学科教师对待。(分段计算除以5为得分。)

8.教科研能力

(1)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8万字或1册,使用效果良好每部册加5分。(2)任职期间,能承担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负责人计5分,核心成员计3分,其他成员计2分;承担自治区级课题研究负责人计4分,核心人员计2分,其他成员计1分;承担市级课题研究负责人计3分,核心成员计1分,其他成员计0.5分;

最新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为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考核工作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学年度考核的结果是聘任、续聘和评优、 评职称的重要依据。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职业道德(10分)、二、工作能力(30分)、三、出勤情况(10分)、四、工作过程(20分)、五、工作实绩(30分) 一、职业道德(10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记分,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教师中发现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 3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4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 5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6排斥后进生,使之造成流失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扣除该项分值的1/2。 1偶有体罚行为,或随意停学生的课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学生中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 4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者; 5应参加的集体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每期累计达二次(合二次)以上者, 6无故旷课二节(合二节)以上,或其他有损教师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实行量化积分 1、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无故缺旷一次扣1.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学习时不关闭通讯工具,无

视会议载学习纪律每次。、5分。 2、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遵守学校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现象,能承担指导低一级教师的 任务。 3、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调课。未按课表上课或未按要求备课一节扣0.5分。 4、有创新意识,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每次(项)加0.2分,最高分值为2分。5应参加的集 体活动、会议或学习,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每期累计达二次(含二次)以上者; 6无故旷课二节(合二节)以上,或其他有损教师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实行量化积分 1、政治、业务学习、会议无故缺旷一次扣1.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学习 时不关闭通讯工具,无 视会议或学习纪律每次0、5分。 2、服从分配,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遵守学校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现象,能承担指导低一级教师的 任务。 3、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调课。未按课表上课或未按要求备课一节扣0.5分。 4、有创新意识,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每次(项)加0.2分,最高分值为2分。 5、严禁、坐看讲课或在教室内抽烟,否则一次项扣2分。 二、工作能力(30分) (一)工作量(20分) 按照公式计算出教师的工作总量,满分为20分。 (二)业务能力(10分) 1、思想工作细致,遇事不推萎,积极分解,消除矛盾得法,确因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需 书面上报学校。能根据具体 情况不分班级,不分校内外随时对学生进行教育。目睹学生违纪,不予教育(以校内外人 士反映为依据)一次扣1 分。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最新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实施细则(修订)

柴里学区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实施〈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试行意见》,在教职工中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学区全体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德、能、勤、绩。 三、具体考核办法: (一)一线教师 1、常规教学管理(20分) (1)师德(10分) 遵照《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滕教字<2010>6号)(见附件二)。计分办法: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按5:5的比例分别计10分和9.5分。 (2)考勤(10分) 具体按照《西岗镇教委教职工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 说明:考勤扣分按镇教委规定执行,全勤一律记10分,其它按实际扣分的40%累计。个人考勤分=10-总扣分(扣分满10分止)的40%。注: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得分不超过5分;累计超过3个月的,考勤分计0分。 2、教学实绩(60分) 两学期教学实绩得分分别折60%计入。(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3、业务能力(4分) (1)、教材研究(2分) 每学年组织一次限时备课,(或其他基本功考核)内容均为当学期任教年级,根据教师对教学目标的把握,重点难点的确立,教学策略的实施和教学手段的运用等情况,由评委打分,根据得分按6:4(一类按去尾法)的比例分为两类,分别记2分,1.5分。 (2)、理论考试(2分) 每学年组织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所教学科知识、教研室组织的专题辅导、下发的学习材料等。根据考试

成绩,按(80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下)两个等级分别记2分、1.5分。 4、学习提高(6分) (1)听评课记录(2.5分)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从听课评课撰写的质和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每少1次扣0.2分。 (2)业务学习(2.5分)根据所教年级的特点,从自身实际出发,定期阅读教育名著、教学刊物,借助网络开展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整理好所学资料。每学期末组织一次考核,根据数量和质量打分。每学期学习次数至少20次。每少1次扣0.2分。 (3)发表博文(反思)(1分)每位教师每学期在本校教师博客上发表原创博文(反思)不少于十篇(原则上每篇不少于300字),可以讨论教学困惑、交流学习心得、探求教学经验,也可以抒情言志。每篇加记0.1分,被推荐发表在西岗教育信息网上的,每篇加记0.15分,本项计满1分止。每少一篇扣0.1分,不是原创的不计分。 5、教育教学资源考核(5分)(见附件三) 6、工作量(5分) 根据实际情况设岗,凡是竞得的岗位均为满工作量。 7、奖励(2+2分) 新闻报道(依据镇教委办通报):凡在各级教育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本校及学区教育教学有关信息的,按镇、滕州市、枣庄市、省、国家级分别加记0.05、0.1、0.5、1、2分;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报道按相应级别加倍加分。本项满2分止。 非教学辅导奖:代表学区、学校参加各类活动的,按镇、滕州市、枣庄市、省、国家级分别加记0.05、0.1、0.5、1、2分。同一类活动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计分,不同类活动可以累加计分。本项满2分止。 (二)中层干部实绩考核 从师德(10分)、考勤(10分)、教学成绩(40分)、分管工作(30分)、教学评优(5分)、工作效率(5分)、奖励七个方面进行考核。 师德、考勤、奖励同科任教师;教学成绩计算方法同科任教师(低于学校教师平均分的以平均计入);分管工作,在镇教委组织的评比检查中,所分管工作学区排名第一名计30,第二名29分,依次类推,若多次检查,分别计算后取平均值;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分管工作计5分,每有一次因拖延工作受通报或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分为四项:一、德(20分)二、能(25分)三、勤(20分)四、绩(35分) 一、德(20分) 评价标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量化依据: 1、理论学习(6分) (1)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学习笔记(理论学习笔记、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专题讲座记录、论坛资料等),《理论学习 笔记》每学期不少于10000字。不全者视情况减1—2分。达到要求 者得满分。 (2)无故缺席一次扣一分。 (3)早退、迟到累计三次扣0.5分,超过三次扣1分。 2、尊重国旗、国歌(2分) (1)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学期无迟到、缺席者,得满分。 (2)旷一次扣1分。 (3)事假、病假缺一次扣0.3分。 (4)态度不严肃不规范,每人次扣0.5分。 3.教育思想端正(5分)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家长、学生评教满意率达80%以上,得满分。 (2)有如下情形者扣分: ①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2分。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2分。

③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1分。 4、职业道德(7分) 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生乐教,言行符合师德规范,热爱和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行,尊重他人,有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经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合格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 i.言行违背规范,打架、骂人,每次扣3分。 ii.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造成同志间矛盾,影响团结,有失形象,扣2分。散布消极言论,讽 刺打击先进,扣3分。 iii.有乱收费,乱订资料事件,每人次扣2分。 iv.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3分。 v.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vi.大课间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 vii.参加赌博或不符师德规范的行为,每人次扣2分。 viii.乱拿同事、学校书籍及其他财物,每人次扣2分。 ix.故意损坏或丢失公物,除经济赔偿外,扣3分。 x.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1分。 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跨栏背心、超短裙,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二、出勤与工作态度(20分) (一)出满勤干满点,得全分10分。 1、旷课、漏课,一节扣2分。 2、事假累计半天,病假一天扣0.5分。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扣0.5分。

中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中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考核 检查评估制度 (征求意见稿) 考核内容分为四项:一、德(20分)二、能(25分)三、勤(20分)四、绩(35分) 一、德(20分) 评价标准: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量化依据: 1、理论学习(6分) (1)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学习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不全者视情况减1-2分。学期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2)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3)因事假、病假缺席一次扣0.5分。 (4)早退、迟到累计三次扣0.5分,超过三次扣1分。 2、尊重国旗、国歌(2分) (1)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学期无迟到、缺席者,得满分。 (2)旷一次扣1分。 (3)事假、病假缺一次扣0.3分。 (4)态度不严肃不规范,每人次扣0.5分。 (5)国旗下讲话使用普通话,讲话内容含法制教育点,教育效果好的,每人次加1分。 3、教育思想端正(5分)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家长、学生评教满意率达80%以上,得满分。 (2)有如下情形者扣分: ①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2分。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1-3分。 ③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1分。 4、职业道德(7分) 爱岗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生乐教,言行符合师德规范,热爱和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同行,尊重他人,有协作精神、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经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合格者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者扣分: (1)言行违背规范,打架、骂人,每次扣1-3分。 (2)自由主义严重,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造成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 (仅供参考)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XX〕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XX〕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XX〕2号《关于做好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中层管理、班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音体美劳科技等社团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分。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3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

长计2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分/学年。(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综合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2分,单项表彰减半计分。获得多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质量与评价(20分) 由申报者本人先行提供近五年来所任教班级教学实绩的详细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 确定每学年等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者,不得评为A等。A、B、C等次分别按4、3、2分计。此项累计近5学年,满分值为20分。 A等标准为:①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优秀者;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优”等第。 B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良好或成绩上升幅度较大;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95%;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良”等第。 C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处于同类班级中下游且无明显进步;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90%;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及格”等第。 具体成绩确认依据:初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年度会考、中考,高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市调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原则上成绩在同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XX〕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XX〕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XX〕2号《关于做好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中层管理、班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音体美劳科技等社团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分。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3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 第 2 页共 6 页

长计2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1.8分/学年。(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综合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2分,单项表彰减半计分。获得多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质量与评价(20分) 由申报者本人先行提供近五年来所任教班级教学实绩的详细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 确定每学年等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者,不得评为A等。A、B、C等次分别按4、3、2分计。此项累计近5学年,满分值为20分。 A等标准为:①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优秀者;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优”等第。 B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良好或成绩上升幅度较大;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95%;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良”等第。 C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处于同类班级中下游且无明显进步;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90%;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及格”等第。 具体成绩确认依据:初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年度会考、中考,高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市调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原则上成绩在同 第 3 页共 6 页

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督促教师自觉地执行教学常规的要求,使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避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稳步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特制订本量化考核细则。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各教研组组长为成员的教学常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全面负责教学常规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 1、采取月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评价赋值的方式进行。 2、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课堂管理、作业批改等,实行扣分制,基分100分,小项扣完后在总分中倒扣。 3、学期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听评课、辅导、总结等,实行赋值加分制。 三、月考核细则 1、计划(20分) ①学科都应有计划,任教两科的缺一科扣5分。 ②内容全面:有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目标、主要措施、进度安排等,缺一项扣2分。措施详细、具体、可行,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酌情扣3—5分。 ③送检及时,迟交扣2分、缺交扣20分。 2、备课(30分) ①本学期各科备课坚持凡教必备,语数教师兼课的同年级教师协调每人备一科。缺一科每次扣15分,并限期改正。 ②教案一节一备课,课后有反思。按实际授课节数计算,未分课时备课或无反思的每少1课时扣1分,并要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③坚持超周备课,不准无教案上课。未超周备课(与教学进度同步)的每少一课时扣1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5分(通过随堂听课和月检查相结合);备教不一致的扣2分(通过随堂听课了解教案执行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目的: 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应有的作用;为教师职称评聘,骨干教师评定,评优评先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 坚持重效果、讲实效原则; 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考核依据:《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考核对象: 在编的专职教师; 兼课的行管人员. 第五条考核方法: 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等。 第六条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七条考核结果: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按聘任教师比例

核定各等级人数:优秀25%,良好占30%,及格40%,不及格5%。专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分别考评。考核优秀专职教师的前10%,下学期课时费上浮2元/每课时;考核优秀专职教师的后15%,下学期课时费上浮1元/每课时,不及格者下学期下浮课时费1元/每课时。连续两个学期不及格者,按转岗处理。外聘教师考评根据《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进行考评。 第八条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督导室具体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从严处理。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教学管理 (共40分 1、教案检查(10分:教学进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 考核方法: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 得分:优秀10-9分,良好8-5分,合格4-1分,不合格0分。 2、课堂检查(10分:根据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行为规范问题、教学事故等相应扣分。 考核方法:查阅教学检查组记录等。 3、教学计划进度检查(10分: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授课进度是否正确。 考核方法: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随机检查巡视;查阅《信息员日志》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年度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依据,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办法。 一、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学年度结束后(7月份)进行汇总。 二、考核对象:****全体教师。 三、考核办法:对每位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按一条龙排名。分学区考核和学校考核两部分,各占比例70%和30%,总值200分。 四、量化容及计分标准 (一)教师考勤(10分) 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旷职每天扣2分。当年旷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常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不得参评。 (二)教龄(5分)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小学教师按中师以下0.2分,中师0.5分,专科及以上1分计。 (三)教学质量(60分) 1.一学年所任学科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区抽考检测的,以检测的班级学生平均分为标准分成A、B、C、D四档进行

考核。任教两班的取两班成绩的平均分,一学年中两个学期都参加了检测的,以两个学期测试的档次分的平均值计算;参加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检测的班级,以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质量报告评价数据为依据,学区进行划档考核计分。但每学年教师考核只记一次分,7月份进行汇总。 2.原则上一、二年级检测的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三、四年级平均分在85分以上,五、六年级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考核的分值均按A档进行计算得分。 3.各年级的考核标准为县教育局和学区检测的平均分为指标。 4.考核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核项目为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 5.考核档所占的权重分值:A60分,B 48分,C 36分,D 24分。若同级同学科多于四个档次的,以县和学区的平均分为基准,取最高平均分与最低平均分差除以4为归档依据,确定教师考核的档次计分。若全县检测的成绩滞后,以学区检测成绩为准。 6.单项教学成绩荣获全县小学前三名者,当年度考核依照名次按次序确定为优秀,评优选先优先考虑,但当年已晋升了高一级职务者,不再考虑。若语、数、英三项成绩均位于全县前三名或获奖,学区给予班主任、任课教师发特别奖500元、300元、200元。 7.凡接班教师所教学的班若原成绩低于学区检测的平均分,

2017年职称评分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 位)在此量化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校(单位)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评分细则 (一)个人素养及任职资历(15分) 1.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计1分,每评一个优秀加0.5分。(满分2分) 2.工作量和出勤:满工作量且出满勤计4分,最近两个学期请病假(产假除外)累计超2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超过1天的,此项不计分。(满分4分) 3.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此项计1分。(满分1分) 4.学历:有相应学历计0.5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0.5分。(满分2分) 5.教龄:从教以来的工作时间按0.2分/年加分(满分6分)。(二)教育工作(30分)注:1、4项评价范围为任现职以来,2、3项为近5年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科室长按2分/年计分,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干事和文秘;督导室干事;招生科副科长、就业干事、培训干事和招生干事;学生科副科长、政教员、学籍干事、男女生辅导;教务科副科长、教务室主任和干事、高招主任、生产实习主任和干事、教研组长;团委干事;保卫干事;总务科副科长、后勤劳服经理和干事及财务会计、干事、人事干事)按1分/年计分(满分10分)。 2.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负责,能将德育渗透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有效,工作有特色。所教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在学校的德育评比中获得较好的评价计2分。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学校各部门被评为国、省、市、区先进集体等荣誉分别给予相关科室长2、1.5、1、0.5分,科室成员1、0.8、0.5、0.2分;班级被评为国、省、市、区、校优秀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给予班主任4、3、2、1、0.5分,任课教师2、1.5、1、0.5、0.2分。同年不同级别取最高奖。(本项满分6分) 3.转化后进生或培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效果显著,受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一致好评。任现职期内在学生科或教务科有转化

教师量化考核制度及细则

中心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教师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过程性考评和终结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内容和方式 考评实行每学期考评一次,每学期结束汇总考评成绩,每学年集中表彰一次。教师考评的主要内容:职业道德(10分),教学常规(40分),出勤(20分),质量检测(130分)。 四、奖惩措施 1、本年度综合考评分数量化后取总名次的前1/3左右的教师评为我镇优秀教师,原则上按2:3:5分一、二、三等奖。中心校给予获奖教师通报表彰或物质奖励,作为当年评优晋级、提拔重用、年度考核等重要依据; 2、在质量检测和常规检查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扣相关责任人10分,严重者取消当年度获奖等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3、连续两年量化位于全镇同系列后十位者,给予黄牌警告,必要时教师学校间交流学习。 ----中心学校

青堌集镇中心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职业道德(10分) 1、从事有偿家教和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乱订复习资料等,发现一次扣2分; 2、不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上课时私自跑出教室,发现一次扣2分; 3、不爱护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4、上课期间,在学校打牌、玩游戏、教师相互打架骂人等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5、违反县十条禁令其它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二、教学常规检查(40分) 1、教案(10分) 教案项目齐全,书写规范认真:有教学进度计划、全册分析、单元分析、教学目的明确、突破重难点方法得当、教学过程详实、体现师生互动过程、板书设计合理、教后反思等。所兼小科可写简案。 2、课堂教学(5分) 教师要善于学习新教法、新理念、新思想,并积极运用于自己的教学中;每节课都需认真备课,不打无准备之仗;尽力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规范认真;教态自然大方;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三维目标能得到训练等。 3、作业批改(10分) 作业量适中、能按中心学校要求设置作业、批改及时、全批全改、错题有改正、批改字体规范、批改符号使用准确、评语以鼓励为主、批改有等次、有批发日期;学生作业质量好,书面干净,书写工整,作业本统一、规范、整洁;旧作业本任课教师统一收交备查,学期末发给学生。 作文每两周一篇,有眉批、总批、横批、间批、等次、批改时间等,评语有针对性,以鼓励为主。 作业有小结,有错题共性分析,并找出解决办法,及时表扬好的学生作业,并在批改记录中有反应。 4、任课教师平时成绩检测(10分) 每单元学完后,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集中复习一次,并进行一次成绩检测,试题要及时批改。试卷要让家长签字后带回学校教师进行评讲;学生要把错题另附纸张重新做一遍,或在试卷上订正,教师检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A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发类专业标准和非研发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

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对参评人员的绩效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其已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成果的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绩效评价。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进行打分(仅限等级内额定人员),若曾获多项同档次奖励,可视情况予以加分,但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 六、论文。对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已发表的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及发行刊物的级别和范围,做出相应评价。标准中的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确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具体由专家确定;技术报告则主要是指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某一领域的报告,包括技术业务方案、规划计划、调研报告、技术规范标准、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 以宣读或发表的本人的最高级别的论文为主进行打分,“分值”在评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若宣读或发表过多篇论文,可视情况予以加分;若合著,可视情况予以减分。无论加分或减分,均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或下限。

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修订意见

新集中学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的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 1.教龄:满六年6-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计算。 2.优质课: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3.荣誉: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把指标分配到学校的各种荣誉,由学校推荐上报,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教师荣誉录入学校荣誉册);由上级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但没有把指标分配到学校,学校推荐上报,县、市或省统一评选,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学校推荐,受到党组织表彰与同级行政表彰同等对待计分。 4.教育科研: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5.绩效考核或量化考核:依据当年评审最近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 6.调入教师不满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办法:调入我校工作后,学期量化据实计分,达不到六个学期的,不足部分按该学期教师平均量化或绩效积分计分。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夏邑高中二年级 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增强教学意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学生能力为重点,向科学管理要质量,向40分钟要效益,向教研要成果,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管理细则。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 1、常规教学工作(25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备课、上课、自习辅导、作业、 教案、考试监考、考试评卷等项内容。 2、教学成绩(30分)。 主要指每学期2次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总计四次成绩转化。 3、教科研工作(15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周一大教研、各科小教研、赛课大赛(听课、评课、)。 4、教学日常考核(10分)。 周一到周五签到签退、周日例会、专家报告会等学校临时会议。 5、教学评教(10分) 主要是对任课教师所教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及学科组教师之间的评教。 6、教学获奖(10分)。 学校赛课优胜者、学校十佳教学标兵、学校十佳师德标兵、优秀作业、优秀教案。 三、考核标准及方法: (一)常规教学工作:(25) 1、备课(5分) 年级段例会抽查:有教案积0.5分,教案优秀者积1分(以教导处制定的优秀比例为依据),无教案积0分,年级段提供数据;学校检查:有教案积1分、教案优秀者积2分,无教案积0分,教导处提供数据。 2、上课(8分)

正常上课积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积0.5分,缺勤一次积0分,(正常请假、因公出差除外)教导处提供数据。 3、作业(含作文)(4分) 年级段例会抽查:有作业积0.5分,优秀作业积1(以教导处制定的优秀比例为依据),无作业积0分,年级段提供数据;学校作业检查:有作业积1分,优秀作业积2分,无作业积0分,教导处提供数据。 4、辅导(4分) 正常辅导积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积0.5分,缺勤一次积0分,(正常请假、因公出差除外)教导处提供数据。 5、考试监考(2分) 正常监考积1分,迟到或早退缺一次积0.5分,缺一次积0分,考试组织负责人提供数据。 6、考试评卷(2分) 按规定时间完成评卷者积2分,完不成任务积1分,不参加评卷积0分,教研组长提供数据。 (二)教学成绩(30分) 二次月考:每次转化一等积5分,转化二等积3分,转化三等积0分。 期中考试:转化一等积10分,转化二等积4分,转化三等积0分。 期末考试:转化一等积10分,转化二等积4分,积转化三等0分。 以上数据教导处提供。 (三)教科研工作(15分) 1、周一学科大教研(5分) 正常教研积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积0.5分,缺勤一次积0分,教导处提供数据。 2、学科小教研(5分) 正常教研积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积0.5分,缺勤一次积0分,教导处提供数据。 3、学校、年级督查教研(5分) 正常教研积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积0.5分,缺勤一次积0分,督导室、级段提供数据。 (四)教学日常考核(10分)。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分析

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二0一六年三月

关于加强教师量化考核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全校教师系统、科学、全面的考核工作,现将教师量化考核细则重新修订,并付诸实施。 一、考核目的与要求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快速打造出一支政治思想好、教学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对教师全面进行量化考核,为教师职务评聘,奖励评优,评选先进等提供科学依据。 为确保教师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真实、准确,坚持教师量化考核的科学性,学校有专人负责,多部门、多人员参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 教师量化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内容,具体见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1

各部门、学科、教研室组织学习,提高对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的认识,按考核各项工作的指标要求、评分标准等做好日常的评分记录,各负其责。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职务、奖励评优、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周期 对教师的量化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计分,滚动得分,五年为一周期,按教师量化考核五年总平均分成绩作为职称评定重要依据。每学年对在岗教师,根据考核结果,分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 高级职称:分数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5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中级职称: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初级职称: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5分以下,每减少5分减一档。 对当年得分不及格的教师,限期一年整改,一年期满,得分仍未及格,实行末位淘汰到下一级别。 五、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教师量化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教师考核工作,指导评审、核实各部门考核意 2

最新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xx县第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量化考核,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正确评估教师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师德师风、常规工作、教科研工作、考勤、安全稳定、工作质量。 三、考核标准及方法: (一)、师德师风(30分) 1、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书刊、教辅资料,出现一例扣5分。 3、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出现校家关系紧张,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例酌情扣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2分,如出现强行阻挠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行为,一票否决。 5、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开办各类辅导班或兼职家教者扣2分。 (二)常规工作:(40分) 1、计划:(5分)各种计划、方案齐全,对教学和活动开展具有

指导性,计划方案缺交一次扣1分,迟交一次扣0.5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 2、备课(5分)。考核形式分为课堂教学随机检查和阶段考核 课堂教学随机检查为:上课是否有教案,教案是否实用。 阶段考核:根据学校业务检查结果。查教案是否按教学规定课时数撰写,有无复习教案,项目填写齐全,体现教改理念,教学思路,学法指导,认真撰写课后反思,集体教案中有没有个性修改。依据书写质量和项目要求酌情扣分。 3、上课(10分) 上课铃声响前两分钟侯课,未经批准随意调课每节扣0.5分,不按时上下课扣0.5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分。上课干私活或做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严禁上课时在教室内打电话,违者每次扣1分。学校每学期组织课堂教学综合评价活动,被评为“不合格课”者扣2分。 4、作业(10分)。 作业布置要做到题量适中,面向全体,作业批改要及时(不及时视为无),有激励性评语。错批、漏批、改正不复批现象出现一次扣除2分。作业批改记录要及时、真实、具体的填写。酌情扣分。 5、学生管理(10分) 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和安全教育,班级学风浓,班风正。(以星级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为依据,第一档次记10分,每低一个档次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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