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公司安全红线管理细则—【安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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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公司安全红线管理细则

1.目的

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全过程管理,特制订该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红线管理。

3.通用部分

3.1企业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或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一律停工停产。

3.2技术方案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生产施工。

3.2.1设计、规程和措施未履行审批程序。

3.2.2生产作业条件变化及工艺变更时,措施未及时进行针对性调整。

3.2.3措施未交底,作业人员未掌握。

3.2.4未按规程、措施、程序组织施工。

3.3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一律不得使用。

3.4需验收的关键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3.5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作业。

3.5.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

3.5.2安全设施不到位,系统缺乏安全保障能力。

3.5.3应在厂家指导下进行重要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而厂家未到场。

3.5.4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性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5.5企业未安排领导带班值班。

3.6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准上岗。

3.6.1新入职员工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

3.6.2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6.3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3.7外委施工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3.7.1不具备相应资质。

3.7.2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7.3转包和非法分包。

3.7.4未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

3.8企业生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3.8.1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

3.8.2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8.3生产区内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8.4电气设备失爆或动力配电箱、柜、板和固定电气线路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3.8.5未按规定安装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效。

3.8.6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3.8.7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或仪表未定期进行校验、回路调试。

3.8.8涉及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防雷设施,或系统防静电、防雷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3.8.9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作业时未进行风险分析,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负责人未现场指挥。

3.8.10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安全保护设施不可靠,安全附件不能正常使用。

4.开车安全红线

4.1开车过程总体安全红线。

4.1.1所有员工都通过了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掌握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方可组织试生产。

4.1.2接触酸、碱等危险岗位没有按规定配备防酸碱工作服、防酸手套、化学防护眼镜、防化服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允许开展开车工作。

4.1.3有职工不能正确的佩戴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消防、救护设施,不允许进行开车。

4.1.4未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级救援预案不允许组织开车。

4.1.5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讯等器材以及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设计和开车需要配备到岗位,不允许组织开车。

4.1.5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开车。

4.1.6没有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操作法,不得进行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等工作。

4.2单机开车过程安全红线。

4.2.1单机设备安全隐患未排除,安全确认未确认完毕,不允许进行单机开

车。

4.2.2影响开车的设计变更项目未施工完毕,不允许进行单机开车。

4.2.3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没有到现场,不准组织开车。

4.2.4未检查确认开车单元与其他生产或待开车的设备、管道是否隔绝,不准进行开车。

4.2.5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安装未结束,不进行单机开车。

4.3系统开车安全红线。

4.3.1开车范围内的设备没有全部合格,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2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网络没有建立或岗位责任没有制定、落实并执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3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没有确定,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4设备位号、管道介质名称和流向及安全色没有按规范标志完毕,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5公用工程没有平稳运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6开车方案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没有批准并印发到岗位及个人,并组织学习,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7开车工艺指标、联锁值、报警值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并公布,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8生产报表还没有准备齐全并印发到岗位,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9机、电、仪修和化验室没有交付使用,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0在线分析仪器、仪表没有经过调校或不具备使用条件,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1通讯系统没有完全畅通,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2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环保设施、气防器材和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电视监控等防护设施没有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3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职业卫生监测点没有确定,或没有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标识牌和警示牌,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4保运队伍没有到位,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3.15开车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通道处的杂物等

没有清理干净,不允许进入系统开车。

4.4投料开车安全红线。

4.4.1安全技术规程没有做到人手一册,化工投料开车方案主操以上人员没有做到人手一册,不允许组织投料开车。

4.4.2未进行投料开车方案交底、学习、讨论;事故应急预案没有制定或经过演练,不允许进行投料开车。

4.4.3经开车检查,投料开车条件不具备不组织开车,程序不清楚不开车。

4.4.4指挥不在场,不允许开车。

4.4.5系统开车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不允许进行投料开车。

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这一方针。 四、什么是“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产生粉尘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发生粉尘爆炸的首要条件是粉尘本身可燃,即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其次,粉尘要悬浮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超过其爆炸下限),粉尘呈悬浮状才能保证其表面与空气(氧气)充足接触,堆积粉尘不会发生爆炸;再次,要有足够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只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会导致粉尘爆炸。 六、在生产系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紧急切断物料,放空设备或倒换到安全地点。临时修筑防溢堤,或挖沟使液流导向安全地带。启用消防灭火设备,或洒水降温。清除障碍物,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迅速报警,成立临时防灾组织。 七、发生触电事故后,怎样对症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方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八、外出遇到雷电交加时应注意什么? 遇到雷电交加的时候,不要在空旷的地方停留,一定不要在旗杆、电线杆、大树或者烟窗等高耸的物体下站立。 九、夏季点蚊香时应注意什么? 把蚊香放在不易燃的托盘内,不能直接放在易燃的桌子或者地板上。要远离易燃物品如:窗帘、床铺、书报、衣物等。 十、家庭灭火的简易方法 1、木头、纸张或者棉被起火时可以直接用水浇灭,也可以用沙子或者浸湿的棉被覆盖在起火点上灭火。 2、酒精或者油类起火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或者浸湿的棉被覆盖灭火。如果油锅起火可以直接把锅盖盖上,让火窒息后自动灭掉。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三篇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三篇 篇一:生产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1、《安全生产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7条的规定,从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2、《安全生产法》分为几章?共多少条? 答:《安全生产法》分为7章,共97条。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3、什么叫“安全生产”? 答: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4、《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7项基本制度分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5、请简要说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答:简要地说,立法的目的就是《安全生产法》第一条所说的,即“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6、如何理解《安全生产法》中所说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答: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指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质供销和仓储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和教育、文化、科学研究等事业。以上就是三次产业所包括的范围,也可以理解为“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 7、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其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备和设施以及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管理组织与技术措施,应能满足生产经营的安全需要,不能导致人员伤亡,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 9、什么是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代岗、酒后上岗和带病、带 情绪上岗。 4.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5.严禁执行无专门确保安全作业的措施,严禁无专门安 全人员监督从事的危险作业。 6、严禁乱动机电设备,严禁破坏各类机电设备和通风 安全设施。 7.严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8.严禁违反作业程序施工和检修工艺莽干、瞎干。 9.严禁违反规定运输、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险

品(含各类油脂)。 10.严禁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淮北矿业 二十条红线 3个十条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1、 安全支撑体系:安全理论、安全素质、安全制度、安全文化、安全责任 2、 安全保障体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安全环境、安全监督 3、 安全防控体系:事故防范、隐患排查、“三违”整治 4、 安全操作体系:自主管理、现场管理 5、 安全目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对触及以下二十条安全管理红线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 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未安排停工撤人的当班最高级别管理干部。 2、 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3、 监测监控弄虚作假造成数据失真、上传中断。 4、 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弄虚作假。 5、 违规启封密闭墙,违章排放瓦斯。 6、 瓦检员、防突员虚报、假报检测数据。 7、 脱岗造成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事故。 8、 放明炮、糊炮。 9、 井下无计划、无措施烧焊。 10、 井筒坠罐、过卷、过放、坠物的主要责任人。 11、 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12、 井下带电作业。 13、 擅自截短锚杆锚索施工。 14、 挂停止作业牌擅自摘牌送电。 15、 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入井。 16、 井下私自照相、摄像,携带手机、电子表、随身听入井。 17、 冒名顶替在岗在职人员入井。 18、 无规程(措施)施工造成死亡事故。 19、 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死亡事故。 20、 违章作业直接造成他人死亡。 强化安全生产严细实作风的十条刚性规定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不严、不细、不实问题,强化安全工作执行,以

严细实作风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十条刚性规定。 1、 必须及时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 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和值班制度。 3、 必须切实提高下井质量。 4、 必须严格按章指挥。 5、 必须严格技术管理。 6、 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灾害治理工程。 7、 必须如实准确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8、 必须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9、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 10、 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和请销假制度。 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 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度过经营难关,特制定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如下: 一、十项举措 1、 实施矿井分类管控(杨庄矿属于二类矿井) 2、 调整相关薪酬标准 3、 压缩成本费用支出 4、 从严控制投资支出 5、 压缩物资采购支出 6、 着力提高精煤产率 7、 调整精煤内部结算基准价格 8、 积极推进非煤单位止亏增盈 9、 加大房地产资源盘活力度 10、 适时推进矿井整合 2、 相关要求 1、 必须解放思想,推进“四个观念”转变。即:由以生产为中心向以效益为中心转变;由以原煤产量为中心向商品煤量、煤种、煤质并重转变;由各自养队伍向以矿井之间市场化服务转变;由以“发工资”向创效益“挣工资”转变。 2、 必须严格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

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规定了哪些权利义务? 答:)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地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地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地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地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地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地权利;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地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地权利.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地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地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地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地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地,有什么后果? 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地,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地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地,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管理伤亡地; )醉酒导致伤亡地; )自残或者自杀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如何进行隐患治理? 各种安全大检查中发现地隐患,集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车间能整改地由车间进行整改,车间无法整改地以书面形式交相应地职能技术部门进行整改;职能技术部门、车间均不能整改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以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Ⅰ标段四项 (K52+000-K64+000)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 复核: 批准: 中铁十局集团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四项目经理部 2011年05月 —1—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邯铁路长第四项目部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架子队: 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根据《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2011]134号文)结合铁道部开展“三整顿一提高”活动要求,以及项目部所承担的工程特点特制订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中铁十局邯长第四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2—

中铁十局邯长四部营业线施工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依法纠正、处理营业线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铁路正常运输秩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京铁师函〔2010〕249号)、《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京铁建[2011]134号文)及路局开展“三整顿一提高”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邯长四部承担范围内的营业线各类施工项目。 第二章安全红线范围 第四条审批手续及计划管理方面 1.未经主管和相关部门批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危及行车安全或进行影响路基及铁路设备设施稳定的施工。 2.未按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类别进行的施工。 3.以低类别及等级报批,实施高类别及等级的施工。 4.未与设备管理单位及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 —3—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蒙牛乳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为使企业在安全的基础上长远发展,特颁布如下禁令: (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9)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10)严禁破坏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 2、解读蒙牛乳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十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十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经统计,对近八年来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1)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 (2)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 (3)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 (4)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 (5)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 (6)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 近年来,公司还存在破坏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资料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传 月宣传资料

烟花爆竹选购燃放安全常识 烟花爆竹产品以其声、色、光、形、雾等多姿多彩、动态效果,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是逢年过节的大众娱乐消费品。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进入旺季,可是烟花爆竹产品又是以燃烧、爆炸产生欣赏效果的,因产品存在某种缺陷或操作不当很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所以给消费者提个醒,介绍壹些有关烟花爆竹产品小常识。壹、选购 1、选择供应商: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X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2、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产品有十几类几千个品种,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壹般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B、C、D级产品,对于A 级产品需要有壹定专业知识的人燃放,或有证燃放。 3、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5、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结鞭爆竹产品为纸引,但要注意有壹定的带引,以防伤及手和眼睛等),安全引线是壹种能控制燃烧速度(燃烧速度稍慢)的外部裹有壹层防水清漆的,颜色壹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6、爆竹是以声响即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爆竹又有结鞭爆竹和单个爆竹(如雷鸣等)。为了消费者的安全,我国对爆竹产品药量作了严格的规定,从而限制了规格,但如今部分消费者追求响声,要求爆竹越做越大,这种消费观是不对的。选购结鞭爆竹产品壹是注意引火线的长度,二是结鞭牢实度,不松垮等。选购单个爆竹,俗称雷鸣应选购黑药炮,引线为安全引线,绝对不要选购白药的俗称氯酸盐炮或高氯酸盐炮。 7、烟花产品以其结构和运动形式,又分为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线香类、组合烟花类等13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燃放场地和欣赏目的来选购烟花产品。近年来,吐珠类、喷花类、升空类、小礼花类、造型玩具类、组合烟花类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尤其是组合烟花类产品(俗称盆花),这几类产品都对燃放场地有要求,要求较空旷的地方,附近无电线及易燃物等。选购吐珠类产品应选购筒体较粗、硬,引火线较好的产品。选购升空类产品应选购安装牢固,导向杆完整,粗细均匀,平直的产品。选购小礼花类产品,组合烟花类产品因其效果变化多,更具有欣赏性和刺激性,深受消费者喜爱。此类产品发展快,品种越来越多,结构也复杂,药量也越来越大,危险性也相继存在,消费者应选购结构牢实不松散、筒体结实、较硬不软,厚而不薄,引火线必须是安全引线等,不应选购组合盆花很大,高而细,单发药量较大的产品。 二、燃放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遵循这一方针。 四、什么是“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产生粉尘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发生粉尘爆炸的首要条件是粉尘本身可燃,即能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其次,粉尘要悬浮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超过其爆炸下限),粉尘呈悬浮状才能保证其表面与空气(氧气)充足接触,堆积粉尘不会发生爆炸;再次,要有足够引起粉尘爆炸的起始能量。只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会导致粉尘爆炸。 六、在生产系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紧急切断物料,放空设备或倒换到安全地点。临时修筑防溢堤,或挖沟使液流导向安全地带。启用消防灭火设备,或洒水降温。清除障碍物,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迅速报警,成立临时防灾组织。 七、发生触电事故后,怎样对症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方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八、外出遇到雷电交加时应注意什么? 遇到雷电交加的时候,不要在空旷的地方停留,一定不要在旗杆、电线杆、大树或者烟窗等高耸的物体下站立。 九、夏季点蚊香时应注意什么? 把蚊香放在不易燃的托盘内,不能直接放在易燃的桌子或者地板上。要远离易燃物品如:窗帘、床铺、书报、衣物等。 十、家庭灭火的简易方法 1、木头、纸张或者棉被起火时可以直接用水浇灭,也可以用沙子或者浸湿的棉被覆盖在起火点上灭火。 2、酒精或者油类起火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或者浸湿的棉被覆盖灭火。如果油锅起火可以直接把锅盖盖上,让火窒息后自动灭掉。 3、煤气着火时可以用湿毛巾盖住火点,同时切断气源。 4、家电起火时要先切断电源,再用浸湿的棉被捂盖着火点。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计划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绵阳京东方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 “安全生产月”宣教材料(一)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全国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公司活动主题:自我管控、落实责任、安全生产。 活动内容: 1、六月份第一周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周,按照分公司的要求,认真组织,对职工进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谈感想、说体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2、公司定于6月10日(星期日)在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设计制作五块宣传板牌进行参展,13日上午8点半,项目部成员要带领项目施工人员观看宣传展板。 3、班组长观看电影《金牌班长》、谈体会活动,要求每一名班组长必须观看学习,各单位还要号召班组长写心得、谈体会,在本单位进行评比,至少推荐两篇较好的心得体会参加分公司级的评选。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公司确定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重点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食物中毒等进行预案演练。 5、安全文化辩论赛活动,项目部决定开展第一届安全文化辩论赛活动。 6、积极参与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项目部将统一为各成员配发参考书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读本》,积极参加有奖答题活动。 7、行为养成提升活动。六月份各分包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塑培教育,塑造管理人员必须养成6个基本行为规范,操作人员必须养成13个行为规范,确保项目部六月底进入行为养成阶段。 绵阳京东方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 “安全生产月”宣教材料(二) “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大唐国际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十必须”准则解读

附件2: 《大唐国际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安全 管理“十必须”准则》解读 近年来,大唐国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有效控制了安全风险。在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管理方面,针对历年来外来人员占大唐国际人身事故83.3%的问题,2009年公司出台了《大唐国际人身伤害事故从严考核规定(暂行)》,确定了“业主同等责任”原则,即:“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发生事故,比照业主单位发生同类事故考核处理”。之后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委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该制度明确了“基层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这些要求为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一体化大安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近三年来公司持续保持平稳的安全生产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还存在部分单位外包工程管理有所松懈;个别单位在外包工程资质审查、安全交底以及现场监督管理方面漏洞较多;外包工程作业人员现场违章问题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系统外包

工程作业人员发生人身不安全情况,形势非常严峻。这种严峻形势也引起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不同场合提出了“进一步构建‘大安全’管理格局”,针对外包工程和外来人员制定规范的“十必须”管理要求。为此,公司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遵照依法合规,责任明确,主题突出,易学易用,便于监督的原则,组织编制了外委项目部、外包工程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要点,形成大唐国际《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十必须”准则》。“十必须”与“十条禁令”共同构成企业安全管理重点要求,切实有效防范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各类事故。 现将外委项目部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十必须”准则逐条解读如下: 第一条必须使用具有合格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 【条文解读】 本条是对承包商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两方面的要求。 1.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

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超前防范,“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犯、不可逾越。 第二章通用类 (一)机构设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安监等管理机构。 第四条配齐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煤、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建设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考核500元,责任人考核1000元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每月主持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 第六条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下井带班数目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三)劳动用工管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外包施工队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矿统一管理的,出现非法分包、转包的;施工队未到省级煤炭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第九条入井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一律不得独立作业。 第十条外包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第三章设计类 第十四条矿井、采区、工作面、供电、防灭火等设计违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中煤集团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等规范、标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探放水设计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中煤集团防治水管理体系》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探防水作业。 第十六条采掘工作面无设计或无《作业规程》而私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第四章基建管理类 第十七条非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实行以包代管,或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的,一律停工整顿。 第五章采掘类 采掘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十九条无批复的设计、作业规程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或未采取(未建立)注浆、注氮、三相泡沫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系统)的。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巷道掘进施工地点支护参数无依据或擅自更改巷道支护设计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锚杆(索)支护未做拉拔试验的,预紧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安全生产宣传内容

驾驶员心理健康疏导 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学会自我调节情绪,加强道德修养,以健康的驾驶心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学习和运用健康驾驶心理知识,纠正不良的驾驶心理,是防止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研究交通事故的专家指出:如果以下几方面做到了,每年至少可以使交通事故减少60%。 (1)加强情绪、心理的调节。消除紧张、急躁、侥幸、称雄的情绪。积极坦然地对待周围的人和事,避免过激的心理活动,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状态,规范驾驶行为。 (2)加强培养“注意心理”。在驾驶过程中,要经常提醒自己“我正在开车”、“要保持冷静”、“安全第一”等等。 (3)创造舒畅而轻松的驾驶环境。注意改善驾驶员的休息环境,从事一些有益的休闲活动。如听音乐、散步,消除精神和体力上的疲劳。 (4)特别是保证充足的睡眠,这是驾驶员集中精力驾驶、克服不良驾驶心理的重要途径。 纯电动车应急处置要领 场景一:交通事故与救援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关闭电瓶24V大闸, 如果有条件,断开高压快断器; 2.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请第一时间告知厂家售后人员,对车 辆情况进行初步安全判断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场景二:火灾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如果有条件,断 开高压快断器; 2.人员迅速撤离车辆,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 3.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进行如下操作:如果 电池冒烟,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干粉灭火器;如果电池起火,在远距离使用高压水枪灭火;如果吸入电池起火造成的浓烟,会导致呼吸困难立即移至空气流畅的环境并及时就医; 4.告知厂家售后,在售后给出安全判定结果前禁止再次使 用车辆。 礼让斑马线 (一)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 (二)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礼让; (三)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四)车辆行经设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应当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安全管理“6666”原则 (一)六“查”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迅速贯彻落实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文件精神,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项目部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具体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对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经项目部研究决定,项目部建立组织体系,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 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 我项目部对照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我项目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 (一)工程实体质量红线问题 1、使用不合格电缆。 (二)建设行为质量红线问题 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2、转包和违法分包。 3、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填写、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施工日志、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二、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工程管理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财务科、计划科负责人组员的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标段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质量环保科XX 电话:XXXXXXX )。领导小组要对本工程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施工质量平稳受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生产情况,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同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库,实行销号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检查组,各专业组长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对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检查,对本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内容及检查职责进行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房建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XX、XX 变电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 电力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 接触网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XX、XX、XX。 通信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XX、XX、XX。 信号专业检查组组长XX。组员:XX、XX、XX、XX、XX。 三、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 1、安全质量环保科 (1)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法宣传材料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解读 1.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答:因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各发面工作需亟需进一步加强。 2.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新《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5.新《安全生产法》具体内容有多少? 答:新法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内容,共114条。 6.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和义务主

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3)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安全生产的义务有:(1)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和安全生产知识;(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 新《安全生产法》如何加大处罚力度? 答:一是堵塞漏洞,对应予以处罚的所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且大多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加大幅度地加重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数额,增加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规定。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记录并通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8.新安全生产法如何强化政府的监管力度? 答:一是扩大了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对象范围。二是针对有些企业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作出的有关决定的情况,在严格适用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强制执行权,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依法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9.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于多少时间内向何部门报告?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监部门。 10.新《安全生产法》何时修订,并将于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答:2014年8月31日通过修订决定,并于2014年12月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 导读: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2016年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历次主题 2016年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015年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2014年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013年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012年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011年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010年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2009年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008年第七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2007年第六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006年第五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2005年第四个安全生产月主题:"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2004年第三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003年第二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2002年第一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001年第十一个安全生产周主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000年第十个安全生产周主题:“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 1999年第九个安全生产周主题:"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1998年第八个安全生产周主题:"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1997年第七个安全生产周主题:"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1996年第六个安全生产周主题:"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995年第五个安全生产周主题:"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1994年第四个安全生产周主题:"勿忘安全珍惜生命",控制事故为目的,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 1993年第三个安全生产周主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控制事故为目的。 1992年第二个安全生产周以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目的 1991年第一个安全生产周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 (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 (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 (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 (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 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2.11.2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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